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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使公司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公司应当依照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条 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越级_,控制集体_,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_,_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_人员接回单位妥善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
第五条 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
第三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一)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应遵循逐级_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综合办公室是公司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 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二)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各部门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四)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五)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六)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二)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三)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五章 信访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第六章 受理时限
第十九条 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z,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条 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_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集团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集团公司。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三条 上级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告集团公司。
第七章 信访秩序
第二十四条 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_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_(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_)。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
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第二十七条 信访部门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信访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处置不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公司声誉等重大信访事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三十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一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及本办法,妨碍信访秩序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活动,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z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纲要》、《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和价格合理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物资采购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二)分权制衡:将各层次、各阶段的职能划分各级职能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
(三)归口审查: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 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物资采购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物资采购活动;
(二)人员回避: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物资采购责任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根据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组织实施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等项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樊矿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白志刚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安全质监部、调度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接受上级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七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三个职能小组。
(一)物资采购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依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方案,开展物资采购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处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中其他有关事项,定期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询价组(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
2.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完成采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三)质量技术组(公司安全质监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对物资采购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2.检查落实对物资采购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物资采购申请
物资采购申请由项目单位以文件或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单位等。项目部门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3个月报申请计划,并经公司调度管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2个月报申请计划。
第九条 物资采购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如需采购的是生产性物资,由调度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申请采购项目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询价组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质量技术组对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四)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项目,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结束后,由物资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单位进行;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范围
第十条 物资采购的管理范围:油品调运分公司的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如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保障用品等)。凡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设备、物资、生产消耗性材料等项目的采购,均按本办法执行。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比选、磋商、拍卖竞买、订单采购等,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其他非物资性项目(如服务、工程、设计、安装等)的采购,参照上款,一并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生产性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计划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采购价格按不高于试用阶段统一中标价格执行,并将试用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室备案。
第十二条 批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后,启动物资采购简易程序,委派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督组成员与项目申请单位直接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料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施。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如下:
(一)项目部门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
(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意见;
(三)其它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参于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建议有关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收受供应单位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与物资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物资采购工作的,以及其它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物资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潜在供应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物资采购的其它情况的;
(四)物资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律的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3篇 电信县分公司农村统包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更进一步地深化农村统包渠道的建设,充分调动农村统包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量收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年农村统包酬金采取计件与kpi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年所有实行准统包的单位采取与统包单位相同的考核办法,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全部列为正式的农村统包管理,农村统包责任人需与县分公司经理签定统包绩效合同。
一、计件酬金的计算方法:
1、业务受理酬金:办理新装、移机、开办增值业务、开办程控新业务、过户、改号业务,每件核发酬金2元。
2、线路代维酬金:每条用户线路(adsl宽带与捆绑电话合算一条)每月核发0.6元。
3、设备代维费:每个无人职守光接点核发维护费100元。
4、固定电话、宽带业务发展酬金:每净增一户核发20元(乙类宽带按照包月值/90元计算)。
5、欠费买断酬金:按照当月应收欠费的2.5%核发酬金,要求当月到帐数与打印的发票金额相等,相差部分从统包酬金中抵扣,扣完为止。
二、kpi主要考核指标
1、业务收入占30%;
2、营销成本占5%;
3、维护成本占5%;
4、固话、宽带发展量(宽带不折算)占30%;
5、欠费率占30%。
具体考核办法及扣分办法见附件(农村统包绩效合同)。
三、统包酬金的计算公式:
计件酬金中欠费买断部分的60%+剩余的计件酬金×kpi分值/100+差异补贴―劳务工基本工资―其他扣款。
四、本管理考核办法自__年六月一日开始试行。
附件:农村统包绩效合同
___电信分公司
__年六月一日
第4篇 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的要求,油田公司决定推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为规范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运行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jsa的管理要求。适用于长庆油田所属单位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部门职责
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并对方法的应用提供咨询、支持和专项审核。
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本单位jsa实施过程提供工艺技术支持。
生产运行部门负责对本单位jsa实施过程提供生产调度信息支持。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jsa实施过程提供设备、设施方面的技术支持。
人事劳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jsa相关人员的培训。
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应用本方法,并参与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适用作业范围
第五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应用于下列作业活动:
--新的作业(以前没有实施过的作业);
--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承包商作业;
--改变现有的作业;
--评估现有的作业。
但以下情况不适用jsa,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害分析:
--危害/风险明确且已被清楚了解的工作;
--已经有岗位标准操作程序的工作;
--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进行危害分析的工作;
--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
--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职业病等。
第四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jsa管理流程图参见(附录 a)。
第七条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jsa。
第八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jsa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初始的jsa 可以作在办公室以桌面练习的形式进行。其关键是jsa 应由熟悉现场作业和设备的、有经验的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分析。
第九条 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jsa。
第十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五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步骤
第十一条 基层单位负责人制定需要进行jsa的计划,并指定jsa小组组长,通常是由完成工作任务的班组长担任,必要时由技术或设备负责人担任;jsa小组组长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小组成员,选择熟悉jsa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全程参加人数可根据jsa的需要和目的来确定,一般以3-5人为宜。工作组成员应具备:
-- 接受过jsa方法的培训,应熟练掌握jsa过程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了解工作任务、区域环境和设备,并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
--具有一定生产、工艺系统实际操作、检维修经验;
--具有一定设备操作有关基础知识和技能,并了解工艺设备设计依据;
--具备一定安全基础知识以及为完成分析所需的其它相关知识或专业技术。
第十二条 工作组组长应有jsa的经验,且每次jsa之前应考虑接受选择和应用的jsa方法的培训。必要时,其他成员应接受jsa步骤以及方法应用的培训。
第十三条jsa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并应核查以下内容:
--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口和入口等;
--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其他。
第十四条jsa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jsa表。jsa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以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观察工作的流程, 识别每一步骤相关的危害。
--物理的;
--化学的;
--生物的;
--心理、生理的;
--行为的;
--其他危害(如:环境)。
第十五条 在jsa起始阶段,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对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造成职业病的危害进行辨识并列出清单,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作为下一步分析和重点讨论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沟通的重要内容。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 lec 法。半定量风险矩阵法参见(附录 c);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 法)参见(附录 d)。
第十六条jsa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e)。
第十七条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针对性的控制防范措施;
--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八条 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jsa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六章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十九条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必须解决问题,达成一致后,方可作业;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七章 现场监控
第二十一条 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办理许可证的作业,应指定相应的监护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监护,监护内容:
--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要注意作业人员的变化
--作业场所出现的新情况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八章 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三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回顾,若发现jsa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jsa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jsa,重新进行jsa。
第二十四条jsa 小组工作总结回顾应包括:
--员工,从事工作的相关人员,主管,安全部门等;
--充分理解和接受本次工作任务;
--广泛参与并涵盖所有的内容;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jsa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应将所有jsa 文件存档,如果某项作业任务以后还可能进行,应考虑建立jsa数据库,以备将来审查时借鉴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作业负责人填写jsa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jsa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f)。jsa的维护,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员工等人员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作为公司下一级管理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团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集团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参与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配合与协调。
集团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同样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术科职责
各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相应下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与执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运行。
配合集团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创新、工程验收、安全事故调查、原地面测量、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3、报表
各类报表(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月总结)应及时,分公司应将报表及时按要求收集并核对后报公司工程部。
4、关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测量,分公司配合测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产生变化,
或地质原因出现岩土分界线,分公司应自行组织测量与工程量验收工作,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中小型项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项目,由分公司在集团公司工程部的授权下,自行组织原地面测量及控制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与结果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部工程量,数据准确度由分公司技术科审核与计算,并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部。
5、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创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负责各下属各项目部过程管理,并完成集团公司布署的有关施工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工法、创质量奖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内部的相关技术、科技、质量、过程管理、创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进度管理
分公司应按依据项目部情况,进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踪下属各项目部进度,分公司应将工期明显滞后的项目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公司应按项目部运行情况,自行制定工期奖罚制度。
7、测量仪器管理
为确保测量仪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测量仪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购置,但需向集团公司备案,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与发放。凡是发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与公司管理大纲相同。
9、竣工资料管理
分公司负责对各下属项目部资料进行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将完整归档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经验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集团公司负责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给予指导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公司负责。凡交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必须交一份电子档文件。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质量保证金。
10、年终总结
各分公司应建立年终总结制,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部工作总结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1、质量管理
各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应积极参与下属各项目部过程质量管理,并将质量管理信息上报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为:重伤及以上事故率为零,轻伤率为5‰。
安全风险抵压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岗位风险抵压金为:项目经理1万元、书记5000元、项目部总工5000元、安全员3000元;分公司经理为1万元、书记5000元、分公司总工5000元、技术安全科科长3000元。
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负责,分公司安全员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工伤事件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统
一上报。
13奖罚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对于出现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内部自行处理,若出现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对分公司负责人处以项目经理30%罚款、分公司总工处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30%罚款、施工科长处以分公司总工50%罚款。
其它过程检查及上级各级部门检查中,受到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罚。
创质量奖杯、工法、科技立项、文明工地等奖项,由集团公司统一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集团公司管理大纲执行奖罚条例,分公司出现安全事故,其分公司与技术安全科罚款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罚款额度相同,对集团公司不再处罚。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
2011年1月25日
第6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承运车队考核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承运车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承运车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调运油气质量安全,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环保法》以及工贸公司年度工作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在广泛征询承运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参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油品调运分公司对承运车队考核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抓管理、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提水平、促效益的总体思路,通过对各承运车队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层层落实公司、车队、驾驶员、押运员的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公司运力安全保障和运行服务水平,实现公司整体效益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
二、考核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油品调运分公司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室,安全质量室负责考核的具体事务,考核档案由安全质量室进行建档、保存。并做为年终评优,评差重要依据。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三、考核对象
本公司及签订原料油品调运合同的承运车队。
四、考核原则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结果反馈、奖惩分明。
五、考核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延长集团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文件和规章制度;
2、按照油品调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制度和要求;
3、依据与承运车队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油(气)合同等
六、考核形式
1.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实施考核。考核小组带队人员为组长或副组长,考核人员从考核成员中随机抽调。
2、考核方式分为:路查、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采取明察暗访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外聘专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核频次为一季度,两站、统计、生产、安全每月5日前报承运车队违规情况纸质版并签字盖章,交于安全质量室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并通报各车队。
年终进行总评,时间为次年的一月二十日前。
七、主要考核内容及指标
1、车队的资质和单车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2、调运任务完成情况(永炼、榆炼两站、生产调度室):
⑴当天调运任务完成、上报情况
⑵装车后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情况
⑶特殊调运任务配合情况
⑷车队是否发生闹事、罢工情况
3、承运车辆存在的违规行为
⑴在承运油(气)途中是否存在偷卖油(气)行为,混拉其它油品现象,压磅、放水等违规行为。
⑵是否存在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道路堵塞,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又不及时上报现象。(按规定时间为标准,实际运行时间超出规定时间为运输延迟,延迟划分为主观延迟和客观延迟。客观延迟主要原因为天气、路况、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其他经确认为主观延迟)
4、承运车队整体形象
承运车辆及驾驶员形象(标牌、标示、车辆罐体、安全帽、上岗证、工衣)
5、运输途中是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承运油(气)车辆发生安全质量、油气泄露、火灾、污染环境、死亡事故,是否及时上报。
6、回票上缴是否及时
承运车队是否做账、对账,代办是否到位,回票上缴是否及时,或发生回票丢失情况(由两站和统计核算室具体落实)。
7、承运车辆是否违反三炼一厂等管理规定
在装卸车环节要遵守厂方的现场管理作业规范,在装卸车现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着装、携带烟火进厂、压磅、车辆放水等行为(由榆炼站和永炼站、石脑油班、液化气班等驻站落实)。
8、车队的油品损耗率是否超标
车队每月单车损耗及总损耗进行排名依次打分(统计核算室具体落实)。
9、承运单位内部及车辆管理
车队资质未年审,单车资质不全、管理制度及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有套牌、私改车型、无保险、危运证过期、罐体未年检、假手续、无二级维护等现象。(由安全质量室具体落实)
八、考核评分及等次
评分为100分制,各项得分计算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车队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位的暂停承运。
九、考核结果兑现
1、年终先进评比
2、调运量分配和增加车辆的及参考依据;
3、考核分数在付运费时可以考虑;
4、作为下一年度运输协议签订的依据;
5、对考核等次过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车队,建议取消承运资格;
本办法由_西延长石油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具体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考核表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满分100分)得分
经营资质
车队的资质合法有效
车队暂停承运
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取得相应证书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持相关部门颁发资格证共10分,每项扣5分(不合格车辆取消其承运资格)
承运车辆资质合法有效
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与
日常安全管理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共30分,每缺一小项扣3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建立gps管理制度及gps监控工作台账,对承运车辆24小时不间断地实时动态监控,并保证车载gps设备、行车记录仪运行正常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培训,有资料、有记录、有效果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有规范的隐患管理台账
停车场安全管理人员齐全、安全标志、限速标志、消防器材配备到位,应急通道畅通
事故应急管理
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应急队伍、配备一定的应急器材、装备和物资,建立外援联系
按规定编制符合车队实际的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部门、油品调运分公司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资料)
安全员在装车前对车
辆的检查、油气质量检查、出厂前对铅封的检查;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油品调运经营管理
①调运任务完成、上报情况;②车队是否发生闹事、罢工事件;③特殊调运任务配合情况;④未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越界、超时;(发生一次扣5分)
①偷卖油(气)、混拉油品;②车辆无故不承运且不报告;③维修车辆、迟到不打招呼;④车辆漏油次数频繁;(发现一次扣5分)共60分
①车辆标识、标牌、三角木、防滑链、警示标志、上岗证、安全帽、工衣等(每项不符合扣2分)
①发生油品质量、油气泄露、火灾、污染环境、死亡事故等;②发生事故是否及时上报并提供交警队事故报告;(发生一项扣10分)
③如发生重大事故未报告(出现一次本次考核分为零)
①回票上缴不及时;②不按时对账;③回票丢失;④油品损耗是否超标(每项不符合扣2分)
①装卸车现场不按规定着装;②作业现场携带烟火;③压磅、放水;④私自偷换化验样品(每项不符合扣5分)
①公司下达的调运任务不能按时完成;②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③对公司开展的工作不积极配合(每项不符合扣5分)
①假手续、套牌;②私改车型;③无保险、二级维护;④罐体未年检;⑤证件过期(行驶证、危运证)(发现一次扣5分)
其它公司提出的其它考核指标
被考核车队签字(盖章)总得分
第7篇 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
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
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 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八条 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a证和b证的所有待取证人员。
第九条 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
理论培训:以岗位应知应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辩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等为重点内容。
实际操作培训:以规范操作、危险源辩识、正确处理各类险情及相邻作业、关联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等为重点内容。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以熟练掌握hse“两书一表一卡”基本要素、风险识别方法、应急预案、应知应会和安全管理技能等为重点。
第十条 培训时间: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复审培训不少于8学时;实际操作培训应根据岗位及现场熟悉程度确定,一般不少于4学时。
第十一条 培训形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岗位、班站为单元,采取分期分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二级单位合理、统一组织实施。
基层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作业区、车间为单位,由二级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档案,培训计划、教员资格、考试答卷、考核成绩等资料要存档、备案。
第四章 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十三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分为安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理论考试题由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两个层面,分专业、类别、工种、工艺特点建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库,考核、复审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要结合岗位特点与现场实际确定。
第十五条 发证:岗位操作人员理论考试70分以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由二级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a)”。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有一项不及格或不合格者,不得发证。
基层管理人员经过理论考试70分以上并能熟练辩识和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能正确判断伤害(危害)方式,危害因素原因分析准确、预防措施切实可行、应急措施得当、应知应会清楚的,由本单位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b)”,准予单独顶岗组织指挥生产。
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经重新培训后允许补考1次,补考合格后予以发证。没有取得安全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作或组织指挥生产。
第十六条 复审
(一)复审内容。除包括本办法第九条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岗位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
(二)复审确认。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部门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则安全上岗证失效。
(三)复审周期。安全上岗证一年复审1次。由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部门在复审栏填写“至某年某月有效”条形印章。
第五章 管理与奖惩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持安全上岗证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对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 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安全环保处、人事处报送本年度本单位有关安全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十九条 员工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收缴其安全上岗证,并及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和复审。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2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安全上岗证的;
(四)拒绝出示安全上岗证或拒绝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私自涂改证件内容或撕毁证件的;
(六)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七)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作业的。
第二十条 离开本岗位达3个月以上的岗位人员、转岗、并岗、调整岗位人员或安全上岗证丢失的岗位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上岗证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从事安全上岗证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8篇 物业分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物业分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为明确食堂财务管理关系,合理控制成本,现统一制定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帐簿和核算人员的规定。
1、食堂需要独立核算,并设立现金流水帐及相关采购台帐,对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物业综合管理部设食堂监管人员一名,负责所有食堂台帐登记工作。
二、食堂采购的有关规定。
1、食堂需购置厨房设备、餐具时,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交申购计划,500元以下,由物业经理签批,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批,签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仓库保管员登记,发放。
2、食堂采购食品的有关规定。每周末,应对所有物资进行盘点,登记'周盘点表',同时根据盘点情况编制第二周的'周采购计划表',采购人员根据审批过的采购计划表采购物资。原则上不允许超计划采购(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物资采购回来后,由审核验收人员对当日所购物资的品种、数量、单价、质量进行核准,编制'实际日采购表',并上报综合管理部。
3、食堂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出合理的计划和定额,按计划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食堂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1、食堂费用每周报销一次,每周一报销上周费用。报销时持合法采购发票、'食堂周购销存表'、'每周用餐人数统计表',各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报销。
2用餐人数的统计方法。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印制餐票发放各部门(费用核算到部门的餐票上注明部门名称),每日食堂管理员根据收到餐票情况,统计用餐人数。每周食堂管理员持'本周用餐人数统计表'及餐票到行政部缴销餐票,核定本周用餐人数。
3、物业综合管理部每月初按行政部提供的应用餐人数和伙食标准(每人每天10元)。核定月应付食堂的费用总额计划(报财务部一份)。过程中若有人员变化,按行政部提供人数为准,及时调整计划。每周末核定实际就餐人数和费用总额,报销时报送财务部统计报表一份,财务部对其进行审核。对超过伙食标准的开支,财务部可以不予报销。
4、伙食标准核算内容:实际利用材料、燃气、水、电、房租、人员工资、日常消耗用品。
四、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定岗定编由公司统一核定。
五、每日采购食品物资品种、数量、单价的明细,对外张贴公布,接受大家监督。聘请员工监督员,对食堂提供的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存在问题及时向公司反映。
六、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七、本管理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天津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分公司
20__年4月_日
第9篇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分公司)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作为公司下一级管理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团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集团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参与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配合与协调。
集团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同样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术科职责
各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相应下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与执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运行。
配合集团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创新、工程验收、安全事故调查、原地面测量、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3、报表
各类报表(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月总结)应及时,分公司应将报表及时按要求收集并核对后报公司工程部。
4、关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测量,分公司配合测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产生变化,
或地质原因出现岩土分界线,分公司应自行组织测量与工程量验收工作,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中小型项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项目,由分公司在集团公司工程部的授权下,自行组织原地面测量及控制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与结果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部工程量,数据准确度由分公司技术科审核与计算,并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部。
5、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创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负责各下属各项目部过程管理,并完成集团公司布署的有关施工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工法、创质量奖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内部的相关技术、科技、质量、过程管理、创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进度管理
分公司应按依据项目部情况,进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踪下属各项目部进度,分公司应将工期明显滞后的项目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公司应按项目部运行情况,自行制定工期奖罚制度。
7、测量仪器管理
为确保测量仪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测量仪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购置,但需向集团公司备案,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与发放。凡是发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与公司管理大纲相同。
9、竣工资料管理
分公司负责对各下属项目部资料进行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将完整归档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经验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集团公司负责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给予指导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公司负责。凡交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必须交一份电子档文件。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质量保证金。
10、年终总结
各分公司应建立年终总结制,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部工作总结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1、质量管理
各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应积极参与下属各项目部过程质量管理,并将质量管理信息上报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为:重伤及以上事故率为零,轻伤率为5‰。
安全风险抵压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岗位风险抵压金为:项目经理1万元、书记5000元、项目部总工5000元、安全员3000元;分公司经理为1万元、书记5000元、分公司总工5000元、技术安全科科长3000元。
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负责,分公司安全员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工伤事件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统
一上报。
13奖罚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对于出现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内部自行处理,若出现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对分公司负责人处以项目经理30%罚款、分公司总工处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30%罚款、施工科长处以分公司总工50%罚款。
其它过程检查及上级各级部门检查中,受到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罚。
创质量奖杯、工法、科技立项、文明工地等奖项,由集团公司统一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集团公司管理大纲执行奖罚条例,分公司出现安全事故,其分公司与技术安全科罚款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罚款额度相同,对集团公司不再处罚。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
2022年1月25日
第10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移动通讯费报销管理,本着既保证工作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移动及固定电话费用报销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原则:通讯费用按照“限额报销、超额自理、结余不补”的原则,按月在限额内凭话费发票在本单位进行报销。
第三章 报销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报销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定向服务用车司机,外地驻站人员。
第五条 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报销标准为360元/月;
(二)单位副职(或享受副科级待遇)报销标准为260元/月;
(三)驻榆炼站:站长260元/月,副站长240元/月,驻站工作人员150元/月;
(四)驻永炼站:副站长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00元/月;
(五)定向服务用车司机150元/月;司机100元/月。
(六)调度管理部、质量安全室、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主任240元/月,副主任200元/月
第六条 固定通讯费用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固定通讯费200元/月;
(二)副科级固定通讯费150元/月;
(三)各部门业务上固定通讯费为300元/月。
第七条 手机及固定电话报销管理规定:
(一)“24小时”开机原则,享受话费报销人员,不论限额多少,不论是否在公司,均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公司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公司领导除外)均实行一卡(一号)报销,以报公司登记备案的号为准,其余卡(号)话费自理。
(三)手机换号后应第一时间报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重新登记,避免贻误工作或给话费报销造成影响。
(四)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应及时检查手机使用情况,如电量、话费、手机状况等,以免造成停机影响工作。
(五)对于公司内部兼职其他岗位人员,移动话费按其较高的岗位报销标准执行,不得重复报销。
(六)固定电话年内超额月份的话费可用其他月份结余话费进行冲抵,年底汇总结算,自行负担超额部分话费。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次月起执行。
第11篇 某某物业分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办法改革方案
某物业分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办法改革方案
(讨论稿)
改革的背景:分公司按照酒店管理的惯例,对员工工服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店的一些惯例已不适应物业管理的要求,对员工工服改革势在必行。公司每年的工服预算,在5万元左右,80%用于员工的统一着装。因质地,颜色,式样,价格等因素,员工对统一制作,也有一定的看法。公司每年还要收取职工交回的到期工服,因怕产生霉变,还要支付一定洗衣费用。工服到期后,职工因未享受到工服'残值'的福利待遇,有交回和不交回的,给管理工作带来混乱。
改革的思路:分类管理,缩小范围、台帐记录、动态管理,
改革的方案:
一个原则,改革后公司的置装费预算降下来,职工享受到应得的福利。
三个统一:统一要求,公司对职工着装在质地,颜色,式样方面进行统一要求。对面客部门和生产一线要求统一着装着装。统一检查,公司对员工的进行统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统一管理,每三年报销一次置装费,或以台帐形式记录,每一年报销一次。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标准,每个部门统一将本部门职工的拿到会计部报销。
标准
部门经理改革前700元。 部门经理改革后300元。
部门主管改革前500元。 部门主管改革后250元。
一般员工改革前 300元。一般员工改革后200(统一置装100元。 个人100元。)
一般员工劳保服装由公司统一置装标准
改革前 全年平均人数,人均费用 全年总费用
改革后 全年平均人数,人均费用 全年总费用
对比:下降原因,职工平均总数减少,人均标准减少。
结论:总费用减少。
具体操作办法:
一、从起2002年 月 日起,凡工服到期的正式合同工应重新制作工服的,一律停止。
二、为了统一划定改革的启动日期,采取下列办法进行过渡:
2003年到期的,可领取服装补助费 元,%。
2004年到期的,可领取服装补助费 元,%。
2005年到期的,可领取服装补助费 元,%。
根据财务的要求可现金发放形式或个人领取发票统一报销的形式。
三、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改革办法。
四、一年的报一次的,按每年规定的标准,三年报一次的,按每年规定的标准累计,上浮10%。
五、时间的计算:从每年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为一个计算周期。
六、新调入正式的员工,当年6月30日前调入的,享受当年的公司规定的报销费用的标准。7月1日后调入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公司规定的报销费用的标准。
七、临时、返聘、借调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情况,事务操作岗位,只规定公司统一发放劳保工服,不享受工服补贴。在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正式员工的办法,减半计发工服补助费。
八、被公司终止合同的员工、主动与公司解除合同调走的员工和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合同的员工,办理手续时不在
,根据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条款被解除合同的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考虑因素。7月1日后解除合同的员工
九、凡逢五遇十的公司司庆,公司根据效益情况,如统一置装或发放私庆补贴以外的费用或实物,取消当年规定的报销标准。
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凡管理岗位与事务岗位交叉的主管,按主管的待遇对待,同时也享受一般员工的劳保用品的待遇。如也领取一般员工的劳保工服,将酌情从工服补助费中减发。
第12篇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附表)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合同报审表
送审部门:送审时间: 年月日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签约单位甲方:承办人: 职务:电话:
乙方:承办人: 职务:电话:
标的额:签订地点:
合同审批权限:□ 集团公司□ 工贸公司履行期限:
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住所地:注册资本额:
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年检情况 □ 合格□ 不合格专业资质:
合同担保人(如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
担保资格 □ 有□ 无担保范围及其他问题:
附件名称: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若有):
其他说明情况(可另附页):
送审部门负责人意见(盖部门公章): 年月日送审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年月 日
有关专业部门意见(盖部门公章): 年月日合同主管部门意见(盖部门公章): 年月日
总法律顾问意见: 年月日经理意见: 年月日
注:1.合同草案应与本表一同上报。
2.属于集团公司、工贸公司审核的合同还需连同附件二(1、2、3)一同上报。
附件二:(1)对外合同(协议)送审表
送审部门:送审时间: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送审部门负责人意见(盖部门公章):
送审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需提供的资料
合同 一般合同立项审批材料
谈判记录(会议纪要)
合同初稿
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调查表
其他
合同 经招标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合同初稿
其他
招标合同 应招标而未经招标办同意不招标的情况说明,并有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集团公司分管招标工作的领导批示
谈判记录
项目立项说明
合同初稿
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调查表
其他
备注
注意:送审部门必须按合同送审表填写,并提供所需材料。否则合同审查部门有权拒绝接收合同,直至达到本表要求。
附件二:(2)对外合同/协议审查审批表
合同/协议名称编号
签约单位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标 的 额签订地点:
履行期限:
承办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专业 部门意见
合同主管 部门意见合同主审 人员意见负责人意见
合同复审 人员意见
总法律顾问意见
经理意见
注:1.由合同主管部门认定“有关专业管理部门”。2.签订对外合同必须填写此表并留存合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填写不下时可附页。3.合同承办单位或部门应依据审查审批表自上而下顺序呈送各级领导、部门签署意见,越级签署的审查审批表视为无效。
4.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须在审查审批表中应填写明确意见并署名,只签署姓名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二(3):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调查表
合同相对方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额
经营范围
专业资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相对方承办人 姓名职务
电话传真
合同担保人(如有)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有无担保资格
担保范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担保问题
附件名称(包括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银行保函、尽职调查报告等)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若有)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对合同相对方资质的意见
备注
承办单位/部门(盖章) 合同编号:
负责人(签字):承办人(签字):
第14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的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上级单位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公文(包括行政公文和党公文),是公司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开展管理工作及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油品调运分公司公文分为电子公文、纸质公文两种,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公文管理指公文的拟订、收文、发文、归档、处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公文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保密工作的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行政公文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公文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公文种类包括: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10个文种。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所属部门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决定事项如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任免、项目投资、资产重组、资金计划以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等,应以其它文种专项行文。
第四章 公文格式
第七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涉及商业秘密的,分别标注“核心商秘”、“普通商秘”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同级或者相应的党、政、群机关联合行文,按照党、政、群的顺序排列。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联合行文应当标注各发文单位的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词组、短语之间一般不空格。
(八)主送单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普发性的公文使用准确、统一的规范化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不应以附件说明。
(十一)发文单位署名。署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单位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具体承办人)的姓名和电话。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单位。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单位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八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22)国家标准执行。
第九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 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五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一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第十二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下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单位。
第十三条 向上级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二)油品调运分公司一般不直接向集团公司行文;一般不直接向上级单位工作部门行文;公司所属各部门、营业室一般不直接向上级单位或上级单位工作部门行文。
(三)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工作部门一般不得向公司以外的单位行文。确有需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以公司名义行文。凡涉及项目、投资、资产、资金、人事等重要业务,必须经油品调运分公司上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以公司名义行文,或以上级单位名义行文。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属单位。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公司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第十四条 向下级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二)公司机关各部室一般不得以部门名义向所属下级单位行文,确需行文应以公司名义行文;
(三)公司机关各部室的一般性具体业务,应以内部专函形式向下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牵头部门应主动与会办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行文,未协商一致的不得行文;擅自行文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 公司党总支和行政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总支和行政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第十六条 公司向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单位。
第六章 发文办理
第十七条 发文办理包括公文起草、审核、签发、校对、复核、登记、印制、盖章、分发等程序。
第十八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情况真实、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标点正确。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牵头起草部门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相关保密规定,在公文拟制时,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八)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后方可行文。
(九)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第十九条 公文审核。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有分歧,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出面协调。
(四)重要公文文稿的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应送发文单位综合办公室进行初核。
(五)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部门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条 公文签发。公文应当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应当做到:
(一)主办部门起草的公文涉及有关协办单位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的,应当交由协办部门负责人会签。会签后,交由主办部门提交公司领导签发。
(二)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一般性的下行文由分管负责人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签名的,视为同意。
(三)联合发文由所有联合发文单位负责人会签,会签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公文校对。公文经单位负责人签发后,应交由拟稿人校对。校对的重点是:文稿内容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无歧义,文种是否正确,纠正错别字,检查附件是否齐全,格式、字体是否规范,单位名称、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公文复核。已经公文拟稿人员校对后的公文,综合办公室印发前应当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文种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字体是否规范等。经复核需要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二十三条 公文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要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份数并详细记载,发文字号编号应当规范统一,避免重复。
第二十四条 公文印制。公文印制应当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第二十五条 公文盖章。文稿除会议纪要外,一律加盖公司印章,盖章位置应当符合公文格式位置要求。
第二十六条 公文分发。公文印制、盖章完毕后,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并做好发文登记,传真发文的要做好传真记录。
第七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七条 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初审、拟办、签批、承办、传阅、催办和答复等程序。
第二十八条 公文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公司外来文件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接收,凡代表公司外出参加会议、考察、访问带回的文件、重要资料,均应交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第二十九条 公文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登记。
第三十条 公文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经初审有下列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应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一)请示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
(二)不符合行文规则的;
(三)文种使用不当的;
(四)涉及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未经协商、会签的;
(五)涉及事项应由报文机关自行解决的;
(六)一文数事、多头主报、不盖公章的;
(七)“报告”夹带请示事项的;
(八)上行文未按要求注明签发人,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第三十一条 公文拟办。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公文,由综合办公室文秘人员报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第三十二条 公文签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呈送本单
位主要领导批示(行政文件呈送经理批示,党总支文件呈送党总支书记批示)。主要领导按照公司分管领导分工,提出批示意见批转分管领导阅处,分管领导按照文件内容提出阅办意见批转分管业务部门具体办理。签批文件时,主批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或者签名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三条 公文承办。承办部门对分管领导批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单位负责人收到交办事项的行文,应在批示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登记规定,需要转有关部门的,用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 公文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应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办理公文传阅时,综合办公室文秘人员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阅知范围,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分送。
第三十五条 公文催办。文秘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第三十六条 公文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其他相关单位,下级单位上报“请示”文件,要予以书面批复。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文由综合办公室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三十八条 公文整理与归档。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有关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归档公文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一)各种公文定稿、正本,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二)各种例会的会议记录、纪要等,包括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有承办机构或承办人收集、整理。纪要定稿应交综合办公室归档。
(三)单位负责人外出参加会议收到的应归档的公文,使用后交公司综合办公室整理归档。
(四)单位负责人兼任其他单位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单位归档。
(五)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归档,相关单位保存复印件。
(六)每年5月底前,须将上年度应整理、归档的公文,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 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一条 公文归档期限按照集团公司档案分类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拟制、修改和签批的公文的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四十二条 涉密文件按照集团公司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文确定密级前,应根据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锁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决定。
(二)涉及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三)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单位确定。经批转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单位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四)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四十三条 公文撤销或废止,由发文单位或上级单位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四十四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四十五条 机构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构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十六条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要求执行。
第15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原料油(气)物流运输管理,规范物流承运商遴选、日常监管机制,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效益,根据分公司运营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对物流承运商的调查、选择、合同签订、日常监督、考核及退出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分公司设承运商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管理部,调度管理部负责承运商准入、考核、日常监督、考核等具体事务。其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z
副组长:z z
成 员:z z z z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物流承运商相关管理制度的审核;
(二)负责准入时对物流承运商的综合评价;
(三)负责审核物流承运商的考核结果;
(四)负责定期对物流承运商的检查;
(五)负责物流承运商的评优、处罚、退出审批。
第四条 分公司调度管理部是物流承运商的开发及考核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物流承运商信息,制定遴选方案,提交经理办公会决策;
(二)组织物流承运商遴选与商务谈判,将确定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
(三)建立承运商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四)加强对承运商的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承运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解除其承运合同。
第五条 安全质监部是物流承运商的日常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跟踪监督承运商的运输过程是否规范;
(二)协调处理物流运输过程中争议事项;
(三)及时记录承运商考核需要的资料,并报给调度管理部。
第六条 榆炼站、永炼站是物流承运商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及时记录与本站有业务往来的承运商考核相关的资料,关并报给调度管理部。
第三章 物流承运商选择
第七条 公司调度管理部应定期收集物流承运商信息,建立物流承运商信息库,并不断更新。
物流承运商信息库应包括:注册名称、属地、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姓名、注册资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行业地位、合作客户、与本单位合作年限、合作期间考核结果、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 物流承运商的选择程序
(一)油品调运公司调度管理部根据物流需求及现状,编写物流运输方案,经承运商评价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开展物流承运商筛选工作。
(二)物流承运商选择应参照《油品调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与招标的物流承运商需填写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必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
8.从事化工产品运输配送经营业绩;
9.化工产品运输配送相关管理规范、标准、制度、安全操作手册等;
10.企业注册资本、出资人、出资方式、股东基本情况、股权变动情况;
11.公司资产负债及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调度管理部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
(四)公司企业发展部委托法律机构开展物流承运商尽职调查,由法律机构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于法律尽职调查存在重大风险的物流承运商不予合作;对存在较大风险的,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风险规避后方可合作。
第九条 物流承运商准入要求
承运商选择时,主要从公司资质、硬件条件、服务质量条件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具体要求包括:
承运商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货物运输营业税自开纳税人认定证书》、《车辆运输营运证》、权威机构核准的hse或等效的认证资质等,且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
承运商的硬件条件:
1.具备不同吨位的承运车辆,能满足公司不同货品装载需求和不同运输形式需求;
2.承运商车辆具有国家交通部门审计规定的七证以及危险品运输必备的两证,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车主身份证、营运许可证、上岗证、保险(车辆保险、货品保险)、当月养路费证明、车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押运证。
需提供资料:承运油品专用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前后牌照、车体外观(左前右后),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等照片信息和资质证件。
3.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员,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该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形成经历。
4.承运车队必须配备三名驻站工作人员,一名负责开票,一名在装油(气)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一名在卸油(气)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5.承运车辆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gps监控平台。其排气管必需装有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
6.承运车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进行运输,所有承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设备,并建立gps监控平台。承运车队对所属承运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承运车辆gps设备的运行正常,接受甲方的全程监控、监督。
承运商的服务质量条件:
1. 物流网络体系完善,辐射面符合公司物流配送要求;
2. 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完整,具有经济实力和抗风险承受能力出现承运风险具备赔偿能力;
3. 服务观念强,诚信可靠,具备一定资金铺垫能力和正规经营所必备的环境调控能力;
4. 配送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具有同行运输经验且运输价格合理,常年合作具有低价位竞争优势;
5. 时效速度符合公司市场配送的时间标准。货物未按时间抵达目的地或发生货物缺失的,有承担相应经济赔偿的能力;
6. 承运危险化学品的承运商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操作证和押运证及出现危机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
7. 承运商(司机)遵守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配合运作需要;
8. 承运商(司机)进入炼化公司各炼厂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9.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热情。
确定合格承运商时,承运商评价小组应按照上述条件对承运商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物流承运商确定后,公司与物流承运商开展业务谈判、签订承运合同及相关安全环保服务质量等附属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程序
(1)运输协议
由调度管理部拟定初步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负责判断是否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果需要,由企业发展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由企业发展部法务岗对合同法律方面条款进行审核,之后依次由企业发展部负责人、调度管理部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主管领导、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调度管理部依据修改之后的版本与承运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管理。
(2)安全方面协议
承运商需要在签订运输协议的同时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初步拟定协议,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法务岗负责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由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安全质监部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主管领导、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安全质监部负责与承运商签订安全补充协议,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管理。
第四章 物流承运商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新进入的物流承运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其进行运量分配,在完成考核之后,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运量分配,具体分配原则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第十三条承运商运作管理
对承运商的运作管理主要从运输前安全质量管理、承运商承运过程管理两方面开展。
第十四条运输前安全质量管理
(1)承运商(司机)
1.承运商(司机)在运输途中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2.承运商必须确保诚信,杜绝司机偷货现象。
3.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品在途安全。
4.承运商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带有其它与分公司无关的货品或绕路行驶在其它地段装卸与分公司无关的货品。
(2)承运商的车辆状况
1.承运商的车辆须保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交通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承运商的车辆应符合分公司运载货物规定的要求,车辆保持清洁,车况良好。
(3)运输货品质量状态
1.承运商在车辆运输途中须保证分公司货品质量状态的安全。
2.承运商不得将分公司的货品转包运输。
第十五条承运商承运过程管理主要从发运前、在途运输、送达及返回三个方面进行管理。
1.发运前管理
(1)承运商(司机)
承运商(司机)提货车辆到达后,需服从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熄火停泊;车辆须从指定的门口、路线出入、行走且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在相关区域内任意行驶;
司机、押运员须准备好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的棉质长袖工作服、防砸工作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工具;承运商的提货司机须带好危险品车辆相关证件和物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操作证和押运证以及车辆消防灭火器);严禁承运商司机与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或其他冲突,如有异议转承运商负责人与驻站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在处理结果未明确之前,承运商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的指令。
(2)承运商提货
承运商听从分公司调度及驻站人员的车辆调遣,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提货地点。节假日或受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需提前通知分公司另作安排,保证分公司正常运作;承运商司机在提货时,须与驻站人员、炼厂工作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核对,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分公司驻站人员,并拒绝装车。
(3)承运商的提货车辆
承运商的提货车辆必须符合分公司货品的运载要求,且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证车厢清洁且无异味、漏雨、潮湿等现象。
2.在途运输管理:从送
货车辆出库到收货人收完货物为止时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