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办法

百货管理办法12篇

发布时间:2023-03-10 21:54:11 查看人数:18

百货管理办法

第1篇 百货赠品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赠品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赠品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赠品由企划课设立专门仓库保管。

三、赠品管理须建立详细目录,随时更正数量,以便核对稽查。

四、在促销活动中,赠品的领用仅限于活动组人员领取,并由主管签字核准,领用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

五、新赠品入库,须填写相应的库存登记单,见建立赠品明细目录表。

六、赠品保管人员须于每周末汇总赠品明细目录,以便及时领用,赠品发放人员须于每周末汇总赠品使用情况,以便核对。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将当次活动的赠品发放情况汇总,并报公司主管审批。

七、赠品发放人员须谨慎处理赠品的发放,活动期间,赠品如有遗失或损坏,将由发放人员负责赔偿。

八、赠品的发放对象只针对前来商厦购物的顾客,商厦当值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购物并领取赠品。

九、赠品发放人员不得利用职权随意发放赠品,一经核实,以偷盗处理。

十、赠品非质量问题不得退还,如遇特殊情况,由主管批准后方可处理。

十一、活动期间购物累积获取的赠品,在出现商品退赔时,赠品须及时收回。

十二、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2篇 百货陈列道具借用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陈列道具借用管理办法

一、为使道具的借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指的陈列道具包括:花车、模特、压克力架。

三、陈列道具由企划课统一存储、发放和回收。

四、陈列道具的使用、摆设由美陈组统一设计、规划。

五、陈列道具的借用由企划课订立统一的收费标准,建立相应的表单存档备案。

六、企划课应建立库存明细表以便查询。

七、厂商应活动需要借用陈列道具,应由营业单位填写'陈列道具借用单',并由单位主管签字核准交美陈组领取,企划课每月底将借用明细单交营业单位做扣款核对。

八、陈列道具使用完毕后,交美陈组保管,如有损坏将视损坏情况赔偿。

九、陈列道具不得随意变动位置。

十、厂商须使用自行陈列道具时,须向美陈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美陈组人员统一安排。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3篇 百货商厦复印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复印管理办法

一、为使商厦复印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复印机是为公司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员工不得使用复印机复印私人文件。

三、复印机由公司总务课负责管理,机器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工作业务正常进行。

四、复印用纸由公司总务课负责采购保管,基本用纸为a3、a4、b5,总务课应确保复印用纸。

五、公司员工在使用复印机复印文件时,须进行登记,注明复印数量和复印内容。

六、总务课应定期查对登记表和用纸情况,对发现滥用纸张或复印私人文件的员工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4篇 商厦百货仓库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仓库管理办法

一、为使仓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仓库为易燃场所,严禁任何人携带明火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后果,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仓库为储藏公司商品的场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储私人物品。

四、任何单位进入仓库提取货品时,须填写商品领用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五、公司任何员工入库提货,须由仓储人员陪同。

六、商品进出仓库,仓储人员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存档备案。

七、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库时,各单位应详细填写商品内容,仓储人员有权拒绝上述商品进入仓库。

八、仓库商品应归类存放,以便随时核查、提货,服装类商品应用吊挂存放。

九、仓储人员应保持仓库的干燥、通风,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同时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

十、仓储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商品,如发现损坏、虫蛀、变质,应及时通知营业单位核实,同时填写报损单,经公司主管核准后,报财务部作报损处理。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5篇 百货总值星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总值星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总值星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安排总值星每日一名,以公司课级(含代)以上干部每月轮值,人事课在每月月底前将值班名单排定,并转交相关人员一份。

三、总值星值班时间为每日8:00至夜晚逐楼清馆完毕为止。

四、总值星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当天商厦突发事件的协调、指挥和处理。(包括:停水、停电、失火、闹事、政府机构突然来访等)

2、执行定时、定点的巡视,依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及各单位不同人员的职责,监督并记录工作是否完成。

3、对于影响商厦正常营运和安全的一切事项,进行本部门或跨部门的协调。

五、总值星当日值勤范围,除特殊情况下,均应留守在商厦中待命,若遇急事外出,须经最高主管核准后寻得代理人,才的离开值勤区域。

六、总值星的职权范围不得超越其本身职务所定的职权权限,若遇上级主管外出,则由总值星代为处理,事后须向当事主管或上级主管汇报,并取得同意。

七、值班当日发生的各类事件若须跨日完成,总值星须详细将事由填写在清馆日志上,并交办次日总值星完成。

八、当日总值星须详细了解前一日值勤情况,检查前一日工作是否完成或继续跟催。

九、清馆日志在每晚清馆结束后须放置在保安室,方便次日总值星领取,当日总值星须检查前日情况并随时准备总经理抽查。

十、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6篇 百货商厦广播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广播管理办法

一、为使本公司广播能发挥其宣传效力,同时便于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播音系统实行专人管理,非本部门专业人员严禁随意操作,一旦发现将按违纪处理,若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三、播音系统的选曲、播放,应由公司统一决定,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将非公司的cd卡带带入公司播放,也不得将公司的cd卡带带离公司。

四、公司的cd卡带须随时清点,一旦发现丢失现象,由专管人员负责。

五、两班的交接须留交班表,记录播音状况及有无cd卡带损坏的情况。

六、播音系统应定期养护、维修。

七、本播音系统免费为顾客提供寻物、寻人启示,广播前须由顾客填写详尽的内容存档保留。

八、企划课有把握行文的责任,严禁有损于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文字出现。

九、公司和厂商的贩促广播,由营业单位填写广播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核准后交企划课复核播送。

十、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7篇 百货商厦电话传真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电话传真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电话、传真使用制度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电话是为工作所须而设立,员工使用电话的原则是长话短说,尽量利用传真来沟通一些须长时间通话的内容。

三、员工因公务使用长途电话或传真,须事先进行登记,注明联络时间、单位和联络事项。

四、公司财务每月须将电话登记表与电话帐单进行核对,理清电话明细。

五、员工不得长时间因私人事件占用公司电话,员工因私使用长途电话须事先登记,公司每月将按国家电信规定收取相关的费用。

六、员工使用传真机时,应将纸张空白处尽量裁去,以节省传真时间。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8篇 百货交际费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交际费管理办法

一、公司管理干部因业务需要使用交际费,应事先填写'交际费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若主管外出,则须用电话或向更上一级主管申请。

二、公司的交际费使用原则上是针对一些会涉及营运的国家机关(如:公安、税务、物价、工商、审计等),前来公司准备设柜或调查的新厂商,一些已在公司设柜的重要

厂商,以及公司邀约的一些协助人员、顾问级人员。

三、交际费的核决权限为:

(1)副总经理级以上由副董事长核决。

(2)经理级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决。

(3)经理级以下由部门经理核决。

四、交际费的使用标准为:

(1)一般厂商的宴请,无须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每人每餐30元。

(2)一般厂商的宴请,需要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每人每餐50元。

(3)重要厂商的宴请,必须由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每餐控制在150元。

(4)公司邀约的协助人员、顾问级人员,必须由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每餐控制在200元。

(5)国家机关人员的宴请,必须由副总级以上人员参加,宴请事先须经副董事长核准并确定宴请金额。

五、宴请厂商的人员一般为公司的单位主管或由单位主管委派的本单位人员。一般厂商的宴请仅限于相关单位一人参加,其他宴请原则上为相关单位的两人参加,有须超过两人以上的宴请须有副总经理以上核准。

六、宴请厂商的地点一般为公司员工食堂、太平洋大酒店内的餐厅,特殊情况须在上述地点以外的场所就餐,须经部门主管核准。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9篇 百货商品验收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商品验收管理办法

一、厂商送货时,须将货物送到订单指定仓库,送错地点不得收货。

二、厂商送货时须付公司订单(传真)及送货单、没有订单、不得收货、订单未经商品部确认不得收货须紧急通知商品部人员补办手续后才可收货。

三、验收时、个别商品数量不得超过订购量之5%、否则不得收货。

四、验收人员在商品入库前、对待验收商品进行以下几方面核对与检查:

1、进货商品之品名、规格、数量逐一与进货单进行核对。

2、商品是否按照规定之验收。

3、保质期与生产日期(接近保质期商品、不能受理)。

4、包装形态是否完整。

5、不良品是否混流(脏残商品、凹罐破损、铂包是否起泡、真空食品是否有空气等)。

6、是否有其他同业退货品、如果有以上所列瑕疵或不良品、应直接给厂商带回、本公司依实际收货量办理验收、不在办理退货手续。

五、订单为避免厂商塞货及增加作业手续一张订单只能交货一次、不得分批交货、如有厂商多送时、除非商品人员于当天立即补办采购单、否则不收。

六、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在商品人员传送之订单上填上实收数量、如果没有找到订单、除非商品人员立即补单外、不得收货,如果商品有国际条码,应检查是否和订单一致。

七、电脑组应设立专门输入人员在验收完成后立即输如验收资料,供其他仓库或卖场人员了解库存商品状况即时办理商品流转或销售。

八、验收输入时、电脑在商品档提取当时进价作为订单之进货价。

九、仓管单位在办完验收手续后,无国际条码的商品需列印店内码张贴、依各商品储位将商品入库保存。

十、每日下班之后,电脑组须打印验收明细单、并将订单及发票依表上之顺序整理送至财务部结算。

十一、厂商送货日期超过规定之延时收货日期、不得收货。

十二、为加强商品验收管理、防止弊端产生、一般商品验收设二道复查关卡:

1、商品验收入库后、仓库人员作复点作业。

2、进入卖场陈列之商品、由商场管理人员复点。

另外、验收人员确实检查厂商进货人员携出的退货商品、其数量与退货单是否相符严格检查空箱以防进货人员夹带商品。

第10篇 商厦百货电梯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电梯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电梯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电梯分电扶梯、电梯、货运梯,由公司维修组负责保养,定期检查,确保电梯能正常运行。

三、电梯的维修保养必须在商厦闭店后进行,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商厦营业时,关闭梯进行维修。

四、公司电扶梯、电梯的开启与关闭由企划课活动组负责,电扶梯与电梯必须在商厦开店前和闭店后开启和关闭,电扶梯、电梯的钥匙有活动组统一保管。

五、货运梯由仓储组负责开启和关闭,货运梯的钥匙由仓储组统一保管。

六、商品运输,载货等,不得使用电扶梯、电梯,公司经理级以下干部,若非陪同客户参观,不得使用电扶梯,营业员不得使用电扶梯、电梯,营业员的进出必须从公司指定逃生梯。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11篇 百货货运邮寄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货运邮寄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货运、邮寄是工作对外联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由仓储组负责办理。

三、各单位须发送货品或邮寄文件时,先填写'货运邮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四、邮寄业务分:一般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文件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邮寄方式,原则上发票类、合约类必须使用挂号信,紧急情况使用特快专递。

五、货运业务分:汽运、中铁快运、空运,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货品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货运方式,原则上使用汽运或中铁快运,特殊情况使用空运,如合约中有规定指定运输方式,则必须按合约的规定办理。

六、仓储组在发运货品时,必须完整的将商品包装,打好包装带,并且将收货方的名址贴在箱上,注明箱号。

七、各单位在发送货运商品时,应将商品清单置于箱内,已经在各单位封箱的商品,仓储组原则上不在开箱验货,若须仓储组协助包装的商品,必须附详细的商品清单,以便于仓储组点收。

八、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第12篇 百货商厦卷宗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卷宗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行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行文必须置于卷宗内进行传递。

三、卷宗分三色:

色系使用范围摘要流程时间

红色

急件、密件单位或部门主管外出须紧急办理

部门专人呈报跟催批示

24小时

兰色

签呈、业务联系函、记录、报告、通知、指示、公告各类签呈书、签核表

须跨部门办理或会签文件

会议记录、工作报告或指示

72小时

绿色

申请人事增补、出差申请、配送申请、

加班申请、物品申请、费用申请

120小时

四、凡跨部门的卷宗,由发文单位送至秘书助理后,登记编号,然后转呈各受文单位。

五、卷宗按各部门的隶属关系,执掌范围与权限逐级传递,签核。

六、各类事项的行文均应分类置于适当的卷宗内,不得滥用红色卷宗。

七、发文单位应及时催办,查办有关事项,并及时收回卷宗。

八、卷宗由人事组负责管理,按部门统一定量发放,如有报损或其他情况,可个别申领。

九、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管理办法12篇

百货商厦货运邮寄管理办法一、为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货运、邮寄是工作对外联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由仓储组负责办理。三、各单位须发送货品…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百货信息

  • 百货管理办法12篇
  • 百货管理办法12篇18人关注

    百货商厦货运邮寄管理办法一、为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货运、邮寄是工作对外联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由仓储组负责办理。三、各单位须 ...[更多]

相关专题

管理办法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