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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管理办法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6

小学学生管理办法

第1篇 实验小学学生午膳午休管理办法

实验小学学生午膳、午休管理办法

1.实行定点、定人、定责。

午膳学生用餐在指定餐厅,午休在本班教室,由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值日行政落实。值日教师全面负责午膳学生午间纪律及文明督导。管理学生午休、做作业,督促学生安静进行午休,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好中午的作业,或做以静为主的如看书、练字、画画等学习活动。

2.实行点名、登记制度。

当班值日教师亲自对午膳学生进行午间点名、登记,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点名登记情况纳入文明班级评比。

3.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

4.餐厅管理员(免费用餐的老师)职责:

(1)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2)组织学生排队盛饭;

(3)巡视、督促学生吃饱饭;

(4)教育学生用餐讲文明、讲礼让、讲卫生;

(5)负责给学生打汤,防止烫伤;

(6)组织学生洗碗,整理餐具;

5.宿舍生管职责:

(1)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2)做好学生的点名、登记、汇报工作;

(3)组织学生进行午休;

(4)组织、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或看书。

(5)教育学生午休、做作业、看书讲文明、讲礼让、讲卫生。

(6)负责宿舍、学生做作业、看书所在教室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第2篇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办法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1】

一、 岗位职责

1、校长岗位职责

2、教师岗位职责

3、组长工作职责

二、教务管理

4、教师管理规定

5、请销假规定

6、教学管理规定

三、学生管理

7、学籍管理规定

8、学生管理规定

9、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0、学生课间管理规定

四、财务管理

11、财务管理规定

12、办公用具管理规定

五、行政、后勤管理

13、档案管理规定

14、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一、岗位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和决策者。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决定学校的教学方针、教学理念和发展方向。

2、审议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3、主持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规定,不断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合理化和高效率。

4、监督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实施和教学计划的完成。

5、按照教师队伍发展的需求,引进相应的专业教师人才。对教师和教职工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6、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校教学水平,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环保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关心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公平公正,敬业勤业。

8、对学校的财务进行监督、控制,确保财务运行的廉洁、高效。

9、积极进行对外联络交流,争取各方对学校的支持和帮助。

10、组织村民大会,就学校发展的方向、规划、收费等重大问题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11、对其他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校教学任务的承担者和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者,协助校长完成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的上进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建立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的难点和问题。

2、制定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按照教学计划按时完成自己的授课任务。

3、认真备课,因材施教。重视对教学过程的设计,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宗旨。

4、讲究教学方法,要尽量增加学生的参与度,提高学习兴趣。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

5、加强自身业务的学习,提高教学能力,改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质量。

6、协助校长进行内部事务管理。

7、指导学生全面发展,指导学生勤工助学。

8、考核和管理学生。并做好学生学籍档案材料的制作、整理工作。

9、尊重学生权益,对学生教育以鼓励为主,不得体罚或虐待学生。

10、遵守学校教学纪律和规章规定,不无故迟到、旷课。

11、对学校管理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完成其他本职工作或校长分派的任务。

(三)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研组全面工作,在学校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效率和教学水平,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本组实际,制定教研计划,当好校长的参谋。

三、检查教研工作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向学校汇报教学进度、教学“六认真”等情况。

四、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反映教师的建议和要求,做好本组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

五、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协助教务处检查学生学习“六认真”情况。

六、负责本组的出勤统计及环境卫生的工作,确保本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 教务管理

(一)、教师管理规定

一、教师聘任规定

1、由校长决定教师的聘任,并在条件成熟时颁发聘书。

2、聘任期间,教师不得辞职、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职的,需提前至少一个学期通知校方,并征得校长同意。离职必须在学期结束后,并安排好工作交接等事务。未经同意擅自离职的,应视情况赔偿学校相应损失。

3、公办教师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管理。

二、教师考核规定

1、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校方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校方的定期考核由校长负责,每学期一次,主要考核教师的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敬业勤业和教学成效,以教学成效为主。占考核成绩的60%。

3、生评价由校长主持,采取问卷评分和个别访谈的方式,主要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问题进行评分。占教师考核成绩的40%。

4、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入教师的档案。

5、校方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不定期的教师考核。

三 、教师奖惩规定

1、对教师实行奖励为主,奖惩结合的规定,切实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奖惩由校长提出,全体教师会议通过。

2、对教师的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荣誉鼓励两种形式。

3、对学期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发给奖状等奖励证书,有条件时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4、对连续两学期以上考核为优秀的教师,除前述奖励外,优先获得培训、晋升的机会。

5、对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给予扣发半个月工资的处罚。

6、对连续两学期均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视情况予以留用查看、辞退等处分。

7、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损害学校利益或学生利益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留用察看、辞退等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予以全部或部分补偿(赔偿)。

四、教研管理规定

1、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参加中心校和学校的教研活动,并能围绕活动中心,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努力做到在教学上讲究科学性,探究性。

2、遵守教研纪律,不无故请假或迟到早退,教研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考勤奖惩。

3、间周四下午活动时间为教研活动时间,每位教师根据教研组安排进行活动,并填报教研情况记录。

4、每学期认真搞好一次“三课”活动,并开展一次“优秀教案”评比活动。

五、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请假、出勤奖惩规定。

教职工考勤规定

一、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或病历卡,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能提供医学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非病假。

二、请假手续:

1、3天以内向学校请假,3天以上必须向中心校请假。

2、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或当面请假者,应在电话中说明,电话联系不上时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

3、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课表上课。需要调课时,应通过学校安排。

4、不影响工作的临时假(1小时内),应打招呼,如随意离校,按旷工对待。

5、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禁止接手机。下课时间不拖堂,要予以学生充分的休息。

三、处罚规定:

1、临时请假自行调课报学校备案的,不作处理;由学校调课每天扣20元,旷职一天扣40元,50岁以上长病假(七天以上)减半扣除。所有请假每天扣除积分1分,6天以上(不含6天)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2、常规检查教工旷课,每节扣5元,同时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3、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各种活动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按平时双倍计算。

四、特殊假的处理:

1、女教师按规定请产假,只享受上级下发的各种福利待遇,不享受学校一切奖励。

2、丧假(男女双方父母子女)给假3—5天(视路途远近),其它直系亲属给假1—2天,超过时限,每超1天,在年终考核中扣除得分1分。

3、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7天;子女结婚,假期3天;其他亲属结婚,按事假处理。

4、探亲假一律放在假期,在上课期间不享受学校各种津贴。

5、学习假:凡经学校允许的在职学习,教师可通过学校调好课,安排好日常工作后参加学习或考试,学校不算假,不影响岗位考核。

6、教职工出勤情况,学校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总结计算一次

期末计入本人工作考核。学校对全勤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出勤

全校教职工除规定节假日外,一定要坚持出满勤。( 三)、其它

1、工作不服从分配,经党政工多次做工作,仍不接受任务不再另行安排工作,停发自动停职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待遇,一个月以上视为自动解聘。

2、不讲事业心,分配工作软拖,任务完不成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在一月内累出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4、对体罚学生或驱赶学生或不接受插班生和留级生或考试时动员差生不参考的教师,扣发当事人一月绩效工资。

5、不讲团结,不讲纪律,拔弄是非,打架骂人,指示家属闹事,干扰学校工作,扣发一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

6、不经学校允许私收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私自收费,除全部退还外,另扣发一月绩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讨。

7、纪律松驰,抹牌赌钱,不论校内外,一经查出,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

8、学前班教学人员,坚持提前到校,不准提前放学,如一月内两次违规者,扣发当月全勤奖。

9、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私自补课的,不论校内、校外,或节假日,一旦发现,坚决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对不服从查处者或重犯者,坚决解聘。

(四)教学管理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是以质量求生存的,因此必须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各科老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新课程标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更新教学思想,在教学各环节中(教学环节指备、教、改、辅、评、研六环节)切实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一、备课规定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要求体现新的教学理念,要有个人的风格。

2、备课分为学期备课、单元备课、课时备课。

⑴学期备课

开学前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弄清本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明确本册教材在全套教材中的地位、作用及与前后册教材的联系;明确本册教材的体系结构,重点、难点;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⑵单元备课

明确本单元在全册教材中的地位、作用及与前后单元的内在联系;确定单元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划分课时;做好本单元教学准备工作(如教具、学具、课件等)。

⑶课时备课 教师应提前三天备课。课时备课要求做到“五备”:

①备教材 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能力培养点、情感渗透点。确定教学目的。

②备学生、备学法

切实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结合本班学生实际,从学生学的角度去设计教案(努力将教案变成学案),从学法的角度研究教法的改革,设计多样的、有效的学习方式,建构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主的课堂教学结构;使每节课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学生能力得到提高,情感、价值观得以提升。

③备练习 设计学生喜闻乐见的练习形式,不布置重复低效的作业,激励学生爱练善练。

④备教具 根据需要做好多媒体课件、实验仪器等准备工作。

3、50岁以下的教师全部用电脑备课,及时打印教案(50岁以上的可酌情考虑在备课本上备课)。备课不能照抄照搬教参,必须根据本班学生实际设计教案,绝不允许扫描现成教案。

4、5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在每课后写教后记。

5、各备课组每周一次进行集体备课。集备时要先有中心发言,然后集思广益,研讨教材中的重难点,探讨教法学法。统一教学进度、考查内容。

二、上课规定

1、教学目的明确,教学思路清晰,教材处理适当,能运用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2、课堂上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切实以学生为主体,营造良好的宽松的课堂教学氛围,设计适合学生主体表现的学习方式,努力让每个学生主动参与,勤于动手,乐于探究。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让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自尊心和成功感得到满足。要根据学情及时调整教学思路,以教师的“教”去适应学生的“学”。

3、课前要进行心理准备,以良好的心理状态进入教室。上课举止文明,教态亲切、自然;语言清晰,采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规范,做学生的表率。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

4、上课前老师要做好多媒体设备、教具或实验仪器等的准备工作,不能占用上课时间。到专用室(含体育场)上课的老师要在上课前带学生去专用室(含体育场)等待上课,不允许上课铃响后学生还在室外排队吵闹。

5、上课铃响教师应站在上课地点,上课铃停后即开始上课;要准时下课不拖堂。

6、要有教师的仪容风度,衣履整洁,仪表端庄,提倡化淡妆,不化浓妆,不戴夸张性的首饰。不在教室里抽烟。体育老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上课过程中不能随便离开课室。

8、尊重学生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要以教学艺术去吸引学生,以形体语言去感染学生。绝对不允许体罚(含变相体罚)学生,绝对不允许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

9、学校每天检查上课情况,检查结果将定期在全校公布,并列入期末的个人评估。

三.批改作业规定

1、精心设计作业。作业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标准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精选习题。题型应灵活多样,注重实效。课外作业可分为基本题(学生都做)和选作题(成绩较好的部分同学做),并结合教材内容适当布置拓展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通过作业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业分量要适当。不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一年级一般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五、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3、指导学生按量、按质完成作业,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完成作业,书写整洁,做完作业后认真检查的良好学习习惯。无故不做者要教育其补做;有困难的,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予以帮助。作业本发还后,要求学生仔细看,有错误的应找出原因及时改正,注意培养学生订正作业的能力和习惯。对拓展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教师要给予有效的指导。

4、及时批改作业。注意等级评价(优、良、及格、不及格)和必要的评语,多用激励性的语言。单元作文除批改等级外,应在文中圈点钩画,还应有指导性的批语,以激发学生写作的兴趣。

5、及时讲评作业。批改作业要有记录,对作业中的优点和问题要及时讲评。学生作业有错误(包括书写规格),一定要求订正,订正后的作业应认真批改。

6、绝不能让学生代替老师批改作业。

四、辅导学生规定

1、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对每个学生都进行有效的课内课外辅导,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生实际分层辅导,培优补差。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要通过辅导(如辅导其完成拓展性作业)使其智能得到更大的提高;对中等成绩的学生要通过辅导激励其力争上游,争取更大的进步;对“学习困难生”要加倍关怀,采取各种方式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获得成功,树立信心,逐步走出学习的困境。

3、除课内辅导外,早读和自习课教师要按课表下班辅导学生,平时要见缝插针地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五.考评规定

1、明确考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考评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与薄弱之处,明确努力的方向,从而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发展。

2、教师应明确任教学科的教学目标,能自编测试项目和试题,并能客观地制定评分标准。试卷最后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测试分单元测试、期末考试,每次测评后要进行质量分析,查漏补缺,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期末考试卷分级流水批改;成绩在级组统一统计,试卷要交给学校检查。

4、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要加强形成性评价。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潜能的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

六、教研工作规定

1、学校整体的教研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各学科的教研工作均由各科长具体安排。凡学校整体教研活动由教导处主持;凡学科教研组活动由各科长负责;凡集体备课由备课组长负责主持。科组活动由科长邀请主管行政参加。

2、各科教研工作必须按学校的整体课程改革方案和教学目标制订出具体的教学改革措施,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要充分体现教学改革意识。科组长要经常向教导处和分管本科组的行政汇报工作情况。

3、各科教研活动坚持每周定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周以科组为单位,双周以备课组为单位活动。每个备课组每学期要选定4篇以上的课文或练习,各自先备课,再集体备课,交流教学设计方案,发挥团体智慧,定出较为完美的方案,学期末存入学校教案集,实现资源共享。每人每学期要在备课小组内进行一次单元说课,以提高整体把握教材的能力。

4、每次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内容、有中心发言人、有记录。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所得。

5、教师要认真参加学校、教导处、各科教研组和各级各科备课小组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不能参加必须请假。

6、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承担一次以上公开课积极参加校、区、市、省、国家教学技能比赛。

7、各科组坚持互听课活动,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听课者要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所听课作出适当的评价、分析。每次公开课后,科长或评课组长要组织教师评课,并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做以记录。。

8、各科组都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选定教改专题,拟定教改教研计划,及时做好总结,提高科研效果。

9、认真总结经验,每位老师每学期向教导处提交1-2篇教学改革论文或经验总结等。

三、学生管理

(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凡在籍学生一律建立学籍管理卡片。每学年新招一年级新生须经学校招生小组认真审核出生年月、户口建立学生入学学籍管理卡,方能入学。

2、控制留级生,留级率应在1、5%以内。留级生应由学校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以及年度期末考试成绩确定,严禁在学生成绩上弄虚作假。

3、老师不得私自将学生调换班级,任何老师也不得私自接受未登记的学生,或擅自调班的学生,发现后除批评外,并退回学生。

4、学校严格控制学生转出。正常转入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成绩单到教务处登记,经考查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分配到班。转出学生必须先持所需转入就读学校的接受证,教务处方能开出转学证和学籍管理卡,并将情况作详细记载备查。

5、教师有对后进生帮助教育、开导进步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能欺视、驱赶或变相驱赶后进生。学校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6、凡转入、转出、留级、新招学生的各项手续,教务处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将此类情况作详细记载,分类整理存入档案。

(二)、学生管理规定

一)、奖惩规定

1、对学生实行奖励为主,奖惩结合的管理方式。

2、对德智体或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学校可分别授予'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发给奖状,奖品,记入学生档案。

3、每班设立流动小红花,由老师主持值日生决定,奖励在当天学习、生活中表现最突出的学生。

4、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必要时辅以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四种。

5、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三种处分处分时间均为一年,由校长、教师联合会议决定,但最终决定必须听取学生的申辩。勒令退学应由全体学生大会决定。

二)、考核规定

1、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学业方面按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每学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组织纪律,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成绩和评语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毕业(结业)时应进行毕业(结业)鉴定。

2、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四级(优良、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制。

3、每学期或每学年学业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

4、不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牧场劳动或其他勤工助学劳动,并给予考核评分。

5、无故不参加学业考核或考核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纪律考勤

1、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规定、纪律。

2、学校要建立考勤规定。学生上课、自习、公益劳动、集体活动等都要考勤。因故缺勤者,必须事前请假。对超假或无故旷课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值日规定

1、实行学生值日规定。每班每天轮流派出一位值日生。

2、值日生的职责主要有:负责班级当天的考勤,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擦黑板等工作,负责发放班级的流动小红花,负责当日作业的收发等班级日常事务。

3、每月末当天的值日生还要负责清点牛羊数目,并在相台帐上登记。

4、、班级不设班长,由值日生轮流承担班长职责。

(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自然。

2、 尊敬老师,对老师有礼貌,虚心听取老师的教导。

3、 尊重父母等长辈,主动帮助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4、 遵守学校规章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5、 爱学习,爱劳动,自觉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劳动。

6、 关心同学,团结同学。在同学有困难时相互帮助。

7、 不打人骂人,不欺负弱小。

8、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9、 注意环保,保护草原。不破坏自然资源,不伤害野生动物。尽量少用碱性电池、塑料袋、一次性用品等不环保物品。

10、 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粮食,爱护公物。

(四)、学生课间管理规定

一、管理目标: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办法:

1、每天早晨、中午上学前,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对学生的课前课后管理。

2、每天上午、下午带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班,督导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带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必须推迟10分钟离校,协助班主任组织学生站队离校,护送学生安全穿过马路,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每天早操、放学时,各班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上下楼道,坚决禁止拥挤现象发生。

4、各班主任要利用每周班队活动时间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班内事故率为零。

5、学校要加强对课间管理督查与指导,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四、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规定

1、设立学校财务管理小组,由校长、财务员组成。校长为学校财务主管,负责学校的财务监督核算工作,财务员负责记帐等具体事务。

2、财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财务员每学期根据经费来源情况,将学校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经费收支预算,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严格财务报销规定。报销单据都要有经手人签名,经领导审批方许报销。

5、加强安全意识,防止丢失。

(二)、教学用具管理规定

一、 采购与验收

1、 教学用具的采购途径如下: 教师提出购置计划、校长审批、共同组织实施、采购者凭入库单报帐。

2、 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应认真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二、 保管

1、由一名教师担任教学用具保管员,全面负责保管、登记工作。

2、 对一般物品要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3、 物品应存放有序、帐物对号、妥善保管,以便于定期收发检查4、对库存材料每学期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二、 领用

1、 领用应根据教学需要,实行计划领取。

2、 领取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的物品必须及时退还。

五、行政、后勤管理

(一)、档案管理规定

1、 学校教师中设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2、 学生学籍档案、考核成绩、奖惩记录、老师考评成绩、奖惩记录,应当有相关教师整理、装订,于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交档案员保管。学校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有校长或相关教师整理,交档案员保管。财务帐册、各类物品登记台帐,每用完一本,相关人员应在两周内交给档案员管理。

3、 档案保管应按照时间和类别分类管理。应存放于专门的地方。

4、 除校长签字同意外,师生不得擅自查阅档案。

5、 一般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学籍档案、财务帐册保管期为20年。当地教育部门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6、 档案员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确保档案安全。

(二)、安全保卫、卫生规定

一 安全保卫

1、学校设立安全员一名,负责学校防火、防盗、防止野生动物对人蓄的伤害、学生日常生活安全等安全事务。

2、安全员应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校舍、帐篷、火炉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漏洞,严防发生火灾和其它突发事故。

3、有暴风雨、暴风雪等灾害天气时,安全员应通报注意事项,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避免发生意外损害。

二、 卫生保洁

1、教师应负责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班级值日生负责教室的卫生保洁;宿舍值日生负责本宿舍的卫生保洁;确保教学、以及生产生活环境的整洁。

2、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遇此情况,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打扫卫生的处罚。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2】

一、四大纪律

1、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唆使校外人员来校殴打学生,严禁打群架。

2、不准下河下塘洗澡。

3、不准谈情说爱。

4、不准进“两室三厅”、网吧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二、公德规范

1、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团结和睦;对待同学要有平等意识,要有爱心,要有豁达的心胸。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弟妹,严于律已,平等待人。

3、尊重别人的人格,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

4、拾金不昧,捡到他人钱物要主动交还失主或学校。

5、爱护公物,爱护环境,不攀枝折花,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6、不要随便进入他人班教室、寝室或教工住房、办公场所,如需进入,须经允许。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参加升国旗,学生_等活动要认真、严肃、守纪,不能讲小话、迟到、缺席。

8、服饰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有礼貌。

三、学习纪律

1、上课认真听讲,不准看与所学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准讲小话,不准打瞌睡,不准搞小动作。

2、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准干扰老师上课和同学学习,在教室和其他庄严场所不准穿背心,穿拖鞋。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交班干部转交查堂老师。请假在5天以上必须经教导处批准,10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请假在45天以上应办理休学手续。

4、星期六、星期天,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分别参加活动,不得任意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凡是在教室的同学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看书学习。

5、努力提高学业成绩,以扎实的基础迎接会考和高考。会考必须合格,否则不予毕业,不准参加高考报名。

6、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四、体育锻炼要求

1、认真贯彻《中学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认真上好体育课,严格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积极参加锻炼。为许穿拖鞋、皮鞋上体育课。

3、认真做好晨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集合要快,队伍要整齐,做操时动作要规范一致,不许讲小话,做操完毕应按体育老师的指令有秩序地退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各班的群体活动要按体育老师安排的内容认真完成。

5、自觉参加适合个人特长的体育锻炼。

6、自觉参加体育测试,保证合格,力争达标。

五、学习、生活常规

1、课堂纪律

(1)闻预备铃,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把当堂需要的学习用品放在桌子的左角,坐端正。

(2)上下课时,由值日生喊“起立”、“敬礼”,等老师回礼后喊“坐下”或“下课”。

(3)服装整洁,夏天不准穿背心、拖鞋进教室上课,姿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或认真做作业,不准讲小话,做小动作,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必须起立,不得随便插嘴或上甲课做乙事。

(4)上体育课,须在预备铃时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整队,集合要做到快、静、齐,不得穿皮鞋、高跟鞋、拖鞋上体育课,要刻苦锻炼,不得躲阳躲风,爱护体育器材。

(5)上课迟到者,须经老师允许,才能进教室入座。

(6)自习课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准任意离开座位,要保持教室肃静,不得高声谈笑。

2、寝室纪律:

(1)除三厂一所及水口村的子弟外,所有同学都必须在校住宿,不允许在校租房住宿,违者严肃处理。

(2)非经学生处和双方班主任认可,不得到他班住宿。

(3)必须按时就寝,熄灯点响后,应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吵闹,就寝时间不允许在外逗留。

(4)就寝后关好门窗,起床后,要落好锁,注意安全,谨防失盗。

(5)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准在寝室生火、接电线、装电炉。

(6)按时起床,不睡懒觉,也不要求提前起床,以免干扰他人休息。

(7)寝室是文明的窗口,要注意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地面要每天打扫,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换,摆放整齐。要爱护公物和他人用品。

(8)同室学友应互相关心,彼此照顾,互相谅解,团结一致,共创文明寝室。

3、文明就餐公约

(1)住校学生必须到学生食堂开固定餐,不经学校同意,不准在校外饭店包餐,更不允许开流动餐。

(2)按时就餐,不提前进食堂或在食堂附近等候开餐。也不故意拖拉,超过开餐的时间。

(3)进入餐厅,要自觉购买饭菜,创造一种文明的环境,不得插队、起哄、敲碗。不离席,不讲话,不准随便端饭出食堂。

(4)必须在餐厅集中就餐,做到三不掉(不掉饭,不掉菜,不掉汤)。

(5)节约和爱惜粮食,剩菜剩饭要倒在规定的地方。

(6)讲究用餐卫生和环境卫生,饭后每班要安排人员把桌面、地面打扫干净。

4、卫生规定

(1)教室、寝室及公共区卫生,坚持每天早晨一小扫,每周星期五下午一大扫。

(2)不准随便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倒垃圾,不准把吃不完的饭菜乱倒,把吃不完成的馒头乱丢。不准用粉笔到处乱写乱画。

(3)注意学习卫生,看书写字坐端正,胸部离桌子一寸远,看书眼睛离书本一尺远。不在走路、坐车时看书,不躺着看书。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吃腐烂食物,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大小便。

(5)教室必须经常保持干净,课桌、讲台、电教设备要摆设整齐,不在黑板和墙壁上乱写乱画。

(6)寝室内务整理做到五条线:铺盖整洁一条线,衣服脸帕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水桶整齐一条线,严禁在寝室吃饭。

六、学生考勤规定

1、有病或有事要请假,事假必须有家长证明,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回校要及时销假,未经请假离校或假满不来校者,作旷课处理。

2、遵守休息规定,如有五次迟到、早退或每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者,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早自习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晚自习记旷课两节;旷课超过十节以上者,则要受纪律处分。

七、考试纪律

1、考试时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和家长的请假条。

2、考试时,学生要按既定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准擅自调换座位;考前十分钟预备铃,要作好考前准备(考数学时要带好圆规、直尺、三角板);开始考试一刻钟后未入场者,不准入场,作缺考处理。

3、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挟带和偷看别人试卷等,凡舞弊的,一经查明,除试卷作废处理外,分别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予教育和纪律处分,期末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其他荣誉称号。

4、考试时课桌上不得放课本、笔记,除试题字迹不清可以举手发问外,一律不得提出询问。

5、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答卷,要首先写好班次、学号和姓名。字迹要工整,答卷的款式、规格和标点符号,都要符号要求;卷面要整洁,不合要求的要扣分(一般扣3~5分)。

6、考生接到考卷后,要先看清题意;答题时,要沉着冷静;交卷前要仔细检查,防止遗漏和出差错。

7、开考30分钟之内(以口哨为信号)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谈笑;如不接受教育,要适当扣除当堂考试科目的分数;闻下课铃声立即起立,让监考老师下位验收试卷后再出考场。

8、无故不参加考试,作缺考论处(缺考者一律记零分)。

八、公物管理与赔偿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对学校的一切公物,如图书、仪器、门窗、电化教学设备、体育器材等,不得私自拿走和破坏。

2、教室里的课桌、凳子、清洁工具、黑板及门窗玻璃等设备,各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必须查明原则,分清责任,照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3、不准攀登树木,采枝摘花。

4、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还需照价赔偿。对有意破坏公物或态度不好的,除按学校奖罚条例处分外,还要加倍赔偿。

5、对于各教室内损坏或遗失的公物,一经查出,由个人负责,没有查出,由各班集体负责赔偿。

6、赔偿和罚款价格由总务处根据当时价格酌情处理。

九、文明礼貌公约

1、服装要整洁,要求做到帽子戴正,纽扣扣好,鞋带系紧,不穿背心或拖鞋进教室。

2、看见老师、同学要问好,与老师分别时要说“再见”,得到别人的帮助,借了别人的东西应该说“谢谢”。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应该说“对不起”,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应该道歉或赔偿。

3、不吹口哨,不说下流话,不做下流动作。

4、要尊重老师,不对老师评头品足,不给老师起外号,不准背后讲老师的坏话。当老师对自己进行思想教育时,要虚心听取老师的意见。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6、进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得入内。不乱翻老师的东西。

十、学生奖惩办法

(一)奖励

为了加强正面激励,树立先进典型,决定对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规定,成绩优异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1、奖励种类: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资金,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光荣称号。

2、奖励条件:

(1)凡政治思想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规定,在“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学雷锋,树新风”以及一切政治活动中表现出色,期评成绩各科及格,平均成绩初中80分以上、高中75分以上、体育劳动成绩良好以上者,授予“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工作,热心公务,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的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的光荣称号。

(3)凡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模范作用的团员,授予“优秀团员”称号。

(4)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坚持开展团队活动,积极做好团内外青年的思想工作,成绩优异的团支部,授予“优秀团支部”的光荣称号。

(5)凡学风好,纪律好,团结好,卫生好,劳动好,锻炼好;及格率,达标率,后进学生转化率成绩显著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处分

为了保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及各项政治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定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

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对受前四种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可经本人申请,小组评议、班主任同意、学校行政会批准撤销其处分,但处分时间不得少于十周。

1、凡违反学校规章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a旷课十节以上;b无故缺交作业十五次以上;c住宿生未经请假外出住宿三晚以上;d首先开口骂人引起口角纠纷;e吸烟喝酒;f劳动旷工或偷工减料;g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学校绿化;h严重浪费粮食不听劝告;i多次违反各项常规,经教育不必影响不好者。

凡违反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a对师长和职工有严重侮辱行为;b旷课20节以上或缺交作业三十次以上;c首先动手打人伤人;d赌博、谈情说爱、看黄色书刊;e偷摸盗窃;f严重损坏公物;g在教室、寝室、树木草丛中生火酿成灾祸;h拆毁学校围墙;i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极坏或私自下河下塘洗澡;j多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屡教不改影响极坏者。

决定上述各类处分时,必须做到两点:第一、看其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第二、看学生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决定对学生的处分,必须由班主任申报材料,学生处、保卫处集体讨论,报请校长室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申报材料,经县教委批准执行。一切处分决定均应截入学生档案。

(三)考查办法

为了使考查经常化、规定化、做到奖惩分明,决定采取以下几种主要考查方法。

1、建立班主任责任制。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班主任昼固定不变,使其对学生的全面工作负责到底。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至少进行3~5次谈话,搞1~2次家访或书信联系,写一次操行评语。印制班主任手册,让班主任分门别类记载学生情况,为思想教育积累素材。

2、对学生的纪律、卫生、文体、劳动分别建立检查规定,检查早晚自习、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食堂、寝室纪律、环境区卫生和劳动场地等情况,逐日登记,定类记分,按时公布成绩,此项工作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体育组、医务室和总务处确定一位同志负责管理,各班所得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3、建立民主评定规定。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定,对评出的典型应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被表扬或批评的学生,都须将情况记入学生手册,装入学生档案。

4、建立学年评优规定。每学年第二期,全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活动,并分别颁发奖状、奖品、奖章、证书和给家长送“喜报”。

5、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学生从入学起,将其操行评语、学习成绩、健康卡片和奖罚情况逐期截入档案。

6、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会要加强学生管理,并根据具体形势、具体情况适时对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使学生管理规定不断发展,更加完善。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3】

一、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1、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间未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不出校门。

2、班长负责考勤并认真做记录,每周在班内公布,并向年级组报告情况,期末班主任将学生个人考勤统计登载在学习成绩册上。

3、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记旷课一节。

4、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事先(急病则在事后)办理请假手续。向班主任送交医生证明和家长证明,两天以上报年级组备案。无故不到校作旷课处理,在一学期中无故旷课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按开除学籍处理。

5、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间超过210个学时,应办理休学手续。

6、凡伪造假条者一经查清,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二、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1、教室环境:

①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痰迹及其它杂物(包括教室外走廊地面)。

②墙面无脚印、球印、污迹,无蜘蛛网和悬灰(包括教室外走廊墙面)。

③门、窗、窗台和电器设备无灰尘。

④黑板槽内无积尘,课间值日生及时擦干净黑板。

⑤课桌、椅、讲台排放整齐,桌椅上无乱涂乱刻痕迹。

⑥教室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和门窗。

⑦卫生打扫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化。

⑧教室布置要体现文明、健康、和谐、优美。

2、包干区环境:

①保持全天整洁,每周各班组织一次大扫除。

②包干区内的花坛、绿化区等,由该班负责保护花木,并保持整洁。

③保干区内要保持无纸屑、果皮壳、杂草、痰迹、烟蒂、碎砖及其它杂物。

④清扫的垃圾必须袋装后投放到指定地点。

3、自行车管理:

①校内不准骑车,一律下车推行,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扣车处理。

②自行车必须停放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③凡有故意损坏他人自行车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出,严格处理并予以赔偿。

4、校内不准吃零食和游吃。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5、教室、包干区卫生和自行车排放的检查结果列入每周“星旗”评比条件。

6、参加校内护校值周劳动,要服从安排,认真打扫。故意逃避值日生一次班级给予批评并让其重做,一学期内逃避累计达五次的,品德等第降一级。

三、升国旗规定

1、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节日坚持专人负责升降国旗。每周一早操时间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由学校升旗班(即护校值周班)主持。升旗手和护旗手由优秀学生担任。

3、每次升旗活动时,由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主题演讲”。

4、听到集合信号,各班学生不得无故缺席,按“快、齐、静”的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5、升旗时学生按学校要求各年级学生穿着统一校服。

6、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并高唱国歌至国歌完毕为止。

7、升国旗活动中,由学校指派专人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学生礼仪规范

1、少先队员或团员在校时必须佩戴红领巾或团徽,未佩戴者给予通报批评。

2、着装整洁得体,校内一律穿着校服。不烫发、不染发、不涂指甲油、不打耳洞等、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教育屡教不改,严重警告或布告处分。

3、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见到教职工主动问“老师好”;遇到来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注意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用语。

4、不游吃,不乱扔纸屑;看见地上有杂物,养成随手捡起的习惯。

5、上下课、起立,师生互不致问候;上课,发言先举手;课间进老师办公室,要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对待老、幼、妇、残、军人和教师,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不准拥挤,插档抢先。

7、参加_守时肃静,认真听讲;听报告或观看演出比赛,适当适度鼓掌致意;爱护_地点公物,保持会场清洁;进出会场注意整齐有序。

8、文明用餐,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五、学生行为安全规范

1、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切忌并排骑车、嬉戏打闹、飞速超车。

2、课间举止要文明,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拥挤场合,不争先恐后,不嬉戏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

3、不在教室内私装电器,使用充电器、应急灯,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装日光灯、电器插座、电风扇等电器设备。

4、教室无人时,要先关闭门窗、灯、电风扇等。

5、教室内门窗、开关、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

6、打扫教室卫生时不要爬高擦窗、日光灯或电扇。

7、不做危险游戏,如推手、摔跤、跳楼梯、爬门、爬窗、爬墙、爬树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8、在公共场合不拥挤、有序进出。

9、用餐注意文明守序和饮食卫生,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

10、站立、就座、行走、奔跑以及进行其他各种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11、学生进校必须关闭手机等工具进入学校。

六、课堂纪律常规

1、上课预备铃声一响,学生要迅速、有序地回到自已座位,书本、文具放在课桌左上角,静候教师上课。迟到,要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入座。迟到超过15分钟的作旷课处理。

2、上课或下课应起立,向老师致礼;下课时,请老师先行;如有老师来听课,要有礼貌、讲文明。

3、上课坐姿要端正,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记好笔记。

4、要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努力回答老师的提问。提问或回答问题都需要先举手,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可发言。

5、上课时不准做与本节课内容无关的作业;不准看小说及其它刊物;不准随便讲话、插话;不准做小动作。

6、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师上课者,由任课教师提名,班主任报年级组、教导处,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

7、自修课必须在教室安静就坐,不迟到、缺席;不能参加自修课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不在可向年级组长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8、自修课上专心看书或做作业,不讲话、不议论、不下座位(除值日班长、课代表收交作业外),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有特殊情况需要讲话时,必须轻声,不妨碍他人学习。

七、考试纪律规定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安静等待考试。

2、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圆规、三角板等规定的文具用品,随带的书籍和有关的学习材料统一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4、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有秩序退出考场;不准乘交卷之机相互交流、涂改;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5、平时进行各科测试或随堂练习,纪律要求同上。

6、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该学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品德等第降一级,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八、体育锻炼纪律规定

1、整队注意静、齐、快,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进行锻炼,并注意安全。

2、做操动作要有力、正确、整齐、合节拍。

3、跑步应按指定路线跑完全程,途中不准说笑打闹;未经教师同意,不得中途离开队伍;冬季跑步时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不准穿皮鞋。

4、课外体育活动服从安排,体育用具借还及时,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5、锻炼结束,体育委员负责清点人数,整队回教室。

6、班级对各项体育锻炼均需做好出勤请假记录,无故缺席均作旷课处理。

九、公共财物管理规定

1、教室内的桌椅、门窗、黑板、讲台、日光灯、电扇、电视机、投影仪、幕布、玻璃、窗帘、清洁工具等由班主任、劳动委员、电教物具保管委员清点登册,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一份留班级。

2、人人有责,保护好班级财产;指定专人分工负责。

3、由劳动委员登记损坏情况,个人故意损坏的处以赔偿甚至罚款,追究不到个人责任的则扣班级的代办费,并登记在册。椅子要调换的,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劳动委员凭签字单、坏椅子到总务处调换。

4、教室内无人时必须做到关门窗、电灯、电扇、电视、投影等,并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5、白天光照好时,不开日光灯,天不十分热,不开电扇;用水要节约,用过后随手关龙头。

6、爱护实验室、电教室、音乐教室等室内教学仪器设备,爱护运动器材图书资料及公共设施,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爱护绿化,不采摘花果,不攀折树枝,不乱踩草坪,损坏的要赔偿罚款。

8、不在教室内、外追逐嬉闹,拿公物当“武器”,不在桌凳、墙面上乱涂乱划。如有故意损坏公物(包括灯、玻璃、桌椅、墙面、投影等)一律处以赔款。

9、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名胜古迹,爱护一切公共设施。

十、宿舍管理规定

1、凡需住宿学生经学校批准后按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住宿生在校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卫生规定和纪律要求。

2、住宿生不得留宿他处。学校统一放假时方可回家,并于规定返校日的时间内到校。

3、住宿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发现留宿他人者,将严肃处理。家长探望须到管理人员处登记,并在会客室会见,不得擅自到学生宿舍。

4、住宿生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准在宿舍内逗留、睡觉。

5、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宿舍内卫生,人人整理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走廊上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

6、爱护公共财物,室内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墙上不准乱贴、乱涂、乱挂,宿舍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学校规定每位住宿生配一只鞋箱和衣橱一格。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私自安装高支灯泡,提高警惕,人人重视并积极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时关窗、锁门。宿舍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有事可向德育处及总务处报告。

8、住宿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看不健康书籍、实用电器烧煮食物等,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发现有违纪现象应及时向班主任、教导处或校长室等有关部门反映。如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情况时,发现有学生隐瞒实情,没有如实汇报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10、对于违反宿舍纪律者按有关条例处理。违纪达三次者,学校通知家长配合教育;教育无效者,给予处分和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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