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股份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更好地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科技经验,增强公司高新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为最终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技术引进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技术引进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管理标准。
二、本办法只适用于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术语
一、技术引进:指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
1、专利权或其它的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2、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出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3、技术服务;
4、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所匹配的手段,如提供的生产线、成套设备、或其它产品、测试仪器、专用设备等;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外合资经营等,有引进外国技术内容的项目。
二、技术引进项目:经上级批准立项的以技术引进为核心内容的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三、技术引进工程:按照项目设计开展的土建、设备安装以及各种配套工程、辅助设施等施工内容的总称。
四、技术引进合同:以技术引进为内容签定的涉外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主管单位及领导
一、本标准归口单位是技术引进部门。
二、归口单位在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
一、根据项目规模,可组织相应的职能机构,作为技术引进工作的专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专职部门)
二、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签约前的各项工作和签约后的对外联系。
三、与技术引进工程有关的国内工作,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四、进口物资引进后逐步移交给各职能部门按公司内的规定管理。
第五条前期工作
一、根据公司的产品发展规划,确定需要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内容。
二、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需要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三、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落实外汇和内汇的资金来源。
四、按程序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五、在与供方技术交流和初步询价的基础上,选择二至三个供方作为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出国考察。
六、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公司内外相关的项目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通过后,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
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相应的进口代理公司。
八、编制进口设备、仪表、散件等物资的分交方案,报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九、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包括土建、工艺设计等),并按规定报批。
第六条合同签约
一、通过充分技术交流和价格、供给条件等方面的讨论,筛选出一个对我方最为有利的供方作为签约的对象。
二、与进口代理公司共同提出合同及其附件的草稿,作为谈判的基础。
三、对外谈判在统一组织下进行,每次谈判前应认真作好预案,指定主谈人员。谈判后应及时研究,并为下一次谈判作好准备。
四、合同内容必须符合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
五、与技术引进相匹配进口的设备、仪表、工具等也应在充分了解性能,价格的情况下择优签约。
六、各项合同签字后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七条合同实施
一、合同管理
1、各种合同应由引进工作的专职部门统一管理。
2、按照进度表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时处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应负责整个引进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
1、按进度筹集资金,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2、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项目的预算稽核、付款、结算等日常工作。
3、引进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作出决算。
4、进口物资的帐物管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5、对引进项目进行监督并提出参考意见。
三、合同交货
1、引进工作专职部门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组织进货。
2、按规定申报商检。
3、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4、商检通过后,办理货物到港后的海关、运输手续,及时组织进货。
5、会同公司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
6、对缺损货物必须在索赔期内办理索赔。
7、对货物的品质,必须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品质检验。对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品,应会同相应的管理部门联系检验单位。检验结果要作出书面报告。
8、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解决。
9、进口设备、仪表由公司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按上级和公司内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技术培训
1、按合同进行的技术培训是全面掌握引进技术的关键,应选派政治思想好,技术过硬的对口专业人员出国培训。
2、出国培训前应在国内进行必要的预培训,包括:
(1)外语准备;
(2)针对出国培训内容,对有关资料进行预习和相关知识的预培训;
(3)必要的操作技能的训练;
(4)出国前进行有关政治形势、保密和礼仪方面的教育。
3、出国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程和内容进行。
4、受训人员应对所学内容作详细记录,回国后要进行认真书面总结。
5、派出的培训组,应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在国外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外事纪律。
6、试生产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技术指导
1、供方派专家来公司技术指导前应安排好逐日的工作计划。
2、对接受技术指导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
工,事先熟悉加工图纸,作好准备。对其中难以掌握的技术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数。
3、通过技术指导要掌握供方的工艺技术标准,以求达到能独立地生产出与供方质量相同的产品。
4、对提高产品质量有明显效果的工艺技术标准,应由工艺部门逐步推广到各个生产环节,全面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新老产品的质量。
五、技术资料管理
供方按合同提供的与引进技术有关的图纸资料,是技术引进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产品制造和消化吸收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我公司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了保证引进技术不流失,保持公司的相对优势,必须按照'技术引进图纸资料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引进的产品的试生产和验收
一、引进产品的试生产分为:
1、全部进口散件组装:指在考察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和人员掌握组装及调测技术的情况。
2、部分进口散件组装:指在考核机加工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和掌握加工技术。
二、试生产应纳入公司的计划管理。
三、试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应按合同规定分清责任求得解决。
四、试生产产品应达到供方原设计的质量、产量和性能要求。
五、通过试生产应按照合同对供方提供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正式全面考核。并对外组织正式验收。
六、合同验收由专职部门承办。
第九条竣工验收
一、技术引进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申报验收。
二、验收的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的设计文件。
三、在验收时应对整个工程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作出定量的结论。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的批准,标志着引进工程全部结束。
第十条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
一、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包括:
1、对引进的产品设计、制造技术、管理方法等,在掌握其系统设计理论与方法、制造技术、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检测方法以及优质、低耗、高产、安全生产控制方法等技术诀窍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生产出质量、性能、成本符合预期要求的设备或产品。
2、对进口的关键设备、产品和元器件、基础件、原材料样品进行分析。
3、对引进的技术或进口的设备,在学习掌握的基础上,提高公司科技攻关与技术开发的起点,结合国情发展、创新,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二、国产化是在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使用国产零部件和材料,制造出合格的产品。
三、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必须在公司及上级机关的统一规划、统一领导下进行。
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安排引进工作时,必须同时安排消化吸收工作。
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国产化计划,报上级批准后实行。
六、公司应组织专门班子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
七、国产化进度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要求。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技术引进部门负责解释。
第2篇 集团分公司技术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分公司技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分公司技术控制效能,提高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的技术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分公司技术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即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为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部必须设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的人员)担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为工程部;项目部必须建立技术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能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第二条 分公司技术管理职能:
一、科技项目的选题;
二、科技示范工程的上报与管理;
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组织编制、审核
五、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专项技术处理;
六、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需要进行的专项技术处理;
七、计量器具鉴定和台帐管理;
八、规范、标准、技术书籍等的搜集、购买、发放及管理;
九、组织开展技术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 工程部技术管理职能:
一、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主要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规范、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设计文件等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2、项目部技术管理基础性工作完备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3、项目部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二、项目工程过程中的计量管理。
三、技术资料完备及与施工进度同步情况;
四、现场试块标准养护状况。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包括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四大部分的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
1.设计文件(施工图、图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等);
2.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规范、规程、标准;
4.国家各级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
5.集团公司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企业标准及规章制度;
6.工程所在地的地上、地下及周边环境;
7.涉外工程或境外工程所在国政府的法律法规、规范及风俗习惯;
8.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各类参考书籍;
9.招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所在地招投标办法等。
二、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的主任工程师审核和审批。
三、所有工程在中标后开工前,均必须根据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能指导工程施工的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四、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涉外工程、境外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或群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地下室深度在8.0米以上或建筑物高度在70米以上的工程;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工程(轻型钢结构、劲性结构、网架结构等);跨度大于24米的各类工程;特种结构工程(水塔、烟囱等);有特殊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的工程(滑模、大型吊装、新桩型工程桩、逆作法或半逆作法、地下连续墙、预应力结构等);新型结构材料应用工程(高强砼、特种砼、特种钢材等);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写、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和科技处主管科员审核、科技处长或总工程师审批,加盖集团公司行政印章。其余工程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分公司工程部科长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加盖分公司行政印章。
第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
一、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分阶段编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分公司工程部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加盖分公司行政印章。特殊要求的专项方案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或科技处主管科员审核、科技处处长或总工程师审批,加盖集团公司科技印章。
二、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1、施工技术类专项施工方案
⑴ 工程桩、地下连续墙及特殊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
⑵ 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无规定或有规定,但在专家论证深度限制以外的基坑围护设计方案;
⑶ 基坑围护施工(要求设计院设计的除外);
⑷ 地下室、基础工程(包括大体积砼)施工;
⑸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⑹ 装修工程施工;
⑺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⑻ 特殊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滑模、大型吊装、复杂测量、特殊设备安装等);
⑼ 特殊材料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高性能砼、新型钢材、新型装修材料、玻璃幕墙或石材幕墙等);
⑽ 塔吊安拆(包括塔吊基础);
⑾ 外用电梯安拆(包括基础);
⑿ 物料提升机安拆(包括基础);
⒀ 外架搭拆;
⒁ 支模架搭拆;
⒂ 卸料平台搭拆;
⒃ 大面积、大荷重操作平台搭拆;
⒄ 施工用电。
2、施工管理类专项施工方案
⑴ 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⑵ 创优夺杯措施;
⑶ 确保进度、质量措施;
⑷ 总承包管理措施;
⑸ 特殊施工过程的管理。
六、除本条第五款规定以外的所有专项施工方案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编写、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加盖分公司行政印章。
第六条 技术交底方案管理
一、所有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过程均必须编制技术交底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或交底对象的不同一次性交底或拆分成若干个技术交底方案分别交底。
二、特殊的专项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技术交底方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其余的技术交底方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 图纸会审
一、图纸会审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认真阅图并进行图纸自审,自审应通知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参加,
自审内容整理打印后送监理公司。
二、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技术人员、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图纸的关键部位及涉及施工的难点、重点严格把关,提出合乎施工程序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供设计院参考。
三、图纸会审纪要均须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盖章。
第八条 方案技术交底
所有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在实施前均应进行方案技术交底。方案技术交底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交底均须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需签字。交底记录进入技术档案。
第九条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处理
一、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涉及到结构及主要设备系统变更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办,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复核;涉及到装修及设备安装次要部分变更的,由项目部有关人员主办,项目技术负责人复核。
二、所有设计变更联系单均应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印章或分公司技术业务专用章或公章。联系单的来往须同监理单位或业主办理登记手续并编号。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若法律、法规、标准及设计文件、工艺标准、施工程序、施工环境、施工进度等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项目部不能解决时,其处理程序原则上先由项目部向分公司工程部或主任工程师报告,分公司应及时处理解决。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需要解决其中的技术问题时,其处理程序同本条第四款。发生质量事故时,除按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外,技术处理方案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由科技处组织,工程管理处、质量管理处、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实施。
第十条 工程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技术管理缺陷或问题,将发出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回复。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档案
一、10000平方米以下工程档案由分公司建档保管。
竣工图管理,凡是在施工中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由项目部负责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注明修改的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图章规格尺寸为80mm×50mm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竣工图
施工单位
编 制 人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现场监理
二、工程竣工时分公司工程部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复查,并作出复检记录(签发整改单),经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字后移交集团公司归档。
三、项目技术资料整理工作进行的程序:1、对收集来的文件材料逐件整理,补齐缺少文件,对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剔除调整为原件归入档案,以确保科技档案有效性;2、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图表、图纸等按项目或课题予以分开,再按阶段归类划分,然后根据文字材料的多少组成若干卷,卷一般不宜过厚(不超过40
第3篇 某科技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科技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技术资料的统一管理,同时更好地为全体员工服务,特制定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一、技术资料范围
1.包括公司开发、经营、工程、管理等技术性文件资料和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文件资料;技术图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投标书、技术建议书、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资质证书的原件、开发和工程文档;技术图书;工具光盘等。
2.开发归档文件分以下三类:
(1)硬件设计文件包括产品标准、设计方案、原理图、装配图、明细表、产品使用说明书、系统框图、接线图及相关软件等;
(2)软件设计文件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源程序(代码)、变更记录、用户手册、操作手册、测试报告等;
(3)辅助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评审报告、项目任务书、项目开发计划、产品测试报告等。
3.工程归档文件包括工程项目计划、勘测记录、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图、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初验、终验盖章原件)、工程常用设备说明书及调试软件等。
4.技术文件在项目完成后附上《文件归档移交清单》,内容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质量管理部。
二、资料按保密级别分为三级:一般、中级、高级。保密级别由资料移交人确定。一般级别的资料,员工均可借阅;中级级别的资料,员工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可借阅, 标志为_; 高级级别的资料,只允许在资料室内进行查阅,标志为__。
三、管理员的职责:
1.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技术资料的归档,图书的借阅以及刻录或扫描技术资料的工作。
2.资料室管理员在每次借阅结束后,负责将技术资料或图书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和地面整洁。
3.无特殊原因,管理员不得将持有的钥匙交与其他员工使用或让其它员工代为管理资料室的工作。
四、购置图书的管理
由于工作需要,某些部门可能需要外购技术图书。先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后自行购买;购回的图书应及时到质量管理部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管理员签字后财务予以报销。
五、借阅者注意事项:
1.需要从资料室借出资料的员工,必须先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取走资料。
2.为有效利用现有资料室资源,原则上规定图书的借阅时限为1个月;技术资料的借阅时限为1周。有特殊情况的,可到管理员处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在借阅期间,借阅者要保持资料整洁,不得在资料上乱写乱画,剪取部分页和插图。资料如有丢失,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丢失的图书按原价赔偿;丢失的技术资料保密级别属于一般的,每份按100元赔偿; 属于中级的,每份按150元赔偿; 属于高级的,每份按200元赔偿;另外,丢失的证书、证件按实际补办发生费用进行赔偿; 丢失的光盘按实际购买价进行赔偿。
4.若在资料室查找资料时,请保持室内卫生。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