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办法

宣传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4 08:27:06 查看人数:67
  • 目录

宣传管理办法

第1篇 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___省___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在______系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使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原则。要紧密围绕全面贯彻___省___系统的中心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主动性、真实性和保密性的工作力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任务。必须是反映______系统中心工作及发展中的重要情况,针对全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全局工作的部署和科学决策的实施,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服务;为贯彻落实______“1134”发展战略,特别是要围绕打造“诚信___、数字___和文化___”做好宣传服务。

三、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党和国家及___系统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正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各级领导在各个时期所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和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稿件;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指导下级单位的工作,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人员培训。

四、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___省___系统工作部署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群众的反映,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上级领导同志检查工作时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主要是“两烟”经营工作、专卖管理和全系统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问题和新经验;重要社情民意、重大突发事件;舆论监督与群众意见;重要信息资料。二是上报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要准确可靠、不得虚构,报送要及时、不得延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重点,要突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要重视预测、预警信息和宣传工作,要有新意并突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

五、对从事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热爱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行业或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掌握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经济、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协调能力;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从事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凡因工需要不再从事此项工作的,在工作交接前,各单位要选定新的从事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省局(公司)负责全省___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各级局(公司)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局(公司)及其部门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整体服务功能,坚持分层次服务的原则,以为本地区服务为重点,积极为上级和下级所辖单位服务。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机构,明确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职责。在上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时,要根据上报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不同的性质和要求,严格区分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特点,不能混淆,更不允许一稿多投。全省___系统的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由各级___专卖局(公司)办公室(或宣传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省局(公司)办公室为系统新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省局(公司)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级范围的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凡涉及全省___系统全局性的重要新闻、信息,由省局(公司)办公室报经省局(公司)领导审定同意后对外发布,其他各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系统全局性信息。对各类社会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接受其采访,统一由各单位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接洽和安排。

七、要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的送审签发制度。各单位发布的信息和宣传稿件必须认真执行审批签发制度,拟上报的信息和发布的新闻稿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审核并呈送主管领导审定后签发。要坚持新闻宣传“内外有别”和注意保密的原则,对不适宜对外公布的系统内重大事项,要严防以各种形式对外公开发布。各类内部资料和信息要报经单位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对外提供或发布。因信息提供和报道失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八、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要有一名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制定措施,提供保障,抓好落实。

九、要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基础建设。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和值班制度,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机构要配备信息处理设备,并逐步建立信息数据制度职责大全。

十、要落实目标责任和表彰鼓励先进。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要立足于国家局、___省委、省政府的情况反映和《______工作动态》。除《______工作动态》刊发的信息外,每季度至少在国家局或当地的党委、政府的信息刊物上登一至两条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要立足于全国___行业内一报一刊一网站和地方报刊等新闻媒体。每月至少在《东方___报》、《中国___》和国家局网站上刊登一篇稿件。长春、___市局(分公司)每月要至少刊登两篇稿件。

评分标准:实行_计分,加权累计评分的办法。计分以刊发一条信息或一篇新闻宣传稿件为单位。一级计5分,包括《中国___》、《中外___》、《东方___报》,国家局《国烟办通报》、《领导参阅》、《___政务信息》、《情况反映》、中国___网站;二级计3分,包括《______工作动态》、“”网站、市级以上党委、政策信息和宣传媒体。_计1分,其他信息宣传媒体。计分公式:

总分数=一级数量和×5+二级数量和×3+_数量和×1

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情况(包括数量、种类、信息报刊名称及稿件复印件)报省局(公司)办公室。省局(公司)按季度在《______工作动态》或“______在线”网站上通报各单位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情况和得分。依据评分情况,省局(公司)每年对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情况通报全系统。

第2篇 检疫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_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积极作用,保证新闻宣传工作统一协调,增强新闻宣传的导向性和有效性,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_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闻宣传工作受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_局)党组领导,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_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指导_检验检疫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各分支局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三条 _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闻宣传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新闻宣传管理

第五条 _检验检疫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主要内容是:

(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或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对检验检疫重要工作和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

(三)审核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宣传稿件、对_局重要活动的报道以及_局主要领导重要活动报道。

(四)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五)组织或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检验检疫工作;

(六)组织对涉检验检疫舆情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各分支局新闻宣传工作;

(八)组织汇编、制作反映_检验检疫工作的影像、图片和文字等宣传品。

第六条 _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工作业务范围的新闻宣传稿件的收集、采编、撰稿等工作,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接受_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新闻媒体采访。

第七条 各分支局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并实施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发布、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以及检验检疫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向_局办公室通报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动态并报送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检验检疫工作,丰富宣传手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检验检疫良好形象。

第九条 新闻宣传工作纳入_局绩效管理。由考核责任部门按《_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新闻宣传工作实施绩效考核。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条 各分支局要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相对固定的专职或兼职通讯员队伍,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备条件;在人员、经费、设备上予以必要保障,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 _局系统内刊物新闻宣传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文责自负。未经批准不得转载境外媒体文章,不得直接采用国际互联网上未经核实的消息。

第三章 新闻发布制度

第十二条 _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发布预案。

新闻发布工作包括新闻信息采集、发布策划、发布实施、舆情反馈等方面。新闻发布形式,可根据需要,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集体或单独采访、新闻公报及新闻发言人发布电视讲话、书面发布新闻、检验检疫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

第十三条 _局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受_局领导委托,就_检验检疫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工作部署、活动和重大事件等,对外发布新闻或消息。

第十四条 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的新闻媒体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和邀请。

第十五条 _局新闻发布的文字稿件及有关背景材料,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新闻发布稿,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重要、敏感的新闻发布工作及新闻口径须经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批准;重大问题和涉质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口径,须报_局主要领导批准。

_局各部门需要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的事项,应提前与办公室协商,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分支局新闻发言人由该局主管新闻宣传的局领导担任。

分支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分支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应将发布会情况报_局办公室。

涉及重大、敏感的工作内容和涉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须报_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未经授权新闻发言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消息;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_局或分支局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提前透漏相关新闻消息。

第四章 新闻媒体采访协调

第十八条 新闻媒体及记者对_检验检疫工作的采访协调,由_局办公室统一协调。

_检验检疫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检验检疫工作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包括声像、图片、文字、超文本文件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资料。

第十九条 新闻媒体对日常检验检疫工作提出的采访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根据采访的内容批转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供新闻口径或背景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接受采访或答复新闻媒体。

第二十条 新闻媒体对涉及重大、敏感的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突发事件提出的采访申请,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新闻口径和背景材料。

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新闻发布稿,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总局新闻办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接受采访或答复媒体。

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安排检验检疫部门就重大、敏感的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涉检验检疫突发事件对外发布新闻或接受媒体采访的,须报总局新闻办同意。

第二十一条 需要当面接受媒体采访的,确定接受采访的部门或人员不得推诿,接受采访人员须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新闻口径回答媒体。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接到境外媒体采访申请,应及时上报,由_局办公室报告地方党委对外宣传主管部门及外事部门,并报总局新闻办同意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境外媒体发布新闻,不得擅自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包括电话采访),不得擅自向境外新闻媒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关质检工作的信息资料,不得提供任何保密法禁止提供的

资料。

第二十三条 _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各地方媒体、中央新闻媒体驻各地分支机构、记者站。各分支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

第五章 对外网站新闻宣传管理

第二十四条 _检验检疫网站是_检验检疫新闻宣传的重要窗口。办公室统一管理_局网站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分支局在子网站发布政务新闻信息,按照《_检验检疫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网站发布检验检疫政务新闻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高效、权威的原则。

网站发布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网络内容管理的要求。不得发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增强检验检疫权威正面信息在博客、微博、论坛、社交媒体的传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维护检验检疫形象,影响和引导舆论。

第六章 网络舆情监测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管理工作制度、重大舆情会商制度,加强舆情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持续提升舆情管理和舆论引导水平。开展舆情统计,科学实施定量定性分析,持续提高舆情分析研判水平。

第二十八条 _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_检验检疫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监测,要明确一名处级领导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工作。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的专职或兼职队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思维敏捷、熟悉业务和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监测员。

第二十九条 网络舆情监测范围包括互联网各大知名网站、网络社区、论坛、微博等。网络舆情监测内容包括疫病疫情、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内容的各类网络舆论与言论信息。

第三十条 根据网络舆情监测内容的重要程度,分为一般舆情、重要舆情、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是指各网站涉及疫病疫情、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报道文章、新闻动态;重要舆情是指涉及检验检疫的突发事件、负面舆情或涉及_检验检疫局的敏感舆情;重大舆情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引起国际广泛关注的网络舆情。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的舆情监测,坚持舆情监测常态化,全面搜集各种信息,重点媒体要重点监测,重要、重大舆情要全面实时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引导。

第三十二条 实行网络舆情监测动态报告制度。

(一)每周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一将上一周监测的网络舆情情况报_局办公室。上报舆情信息内容包括标题、正文、来源网站、刊登日期以及链接地址。

(二)即时报告制度。网络舆情监测员发现有关_检验检疫的重要舆情或重大舆情时,应立即上报_局办公室。

(三)专题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热点事件,可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在日常舆情监测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性舆情专报上报_局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办公室对上报的网络舆情监测动态报告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编写《网络舆情摘要》呈报局领导,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对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对外统一引导口径。

第七章 突发事件新闻应对管理

第三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涉检验检疫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培训,经常组织演练,有效提高处置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在突发事件或敏感舆情、重大疫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发生或发现后,应立即向_局办公室报送情况,并随时上报进展情况。

第三十六条 凡涉及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有关的新闻宣传稿件,经报送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_局办公室,经_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向媒体提供。

上述涉及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重要新闻,_局必须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审定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或向新闻媒体提供稿件。

第三十七条 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启动新闻处置预案。迅速成立新闻处置机构,统一领导新闻处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督促相关人员执行预案。

(二)开展舆情监测。对社会舆论情况实施全过程监测,收集媒体报道,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应持续关注媒体动态,防控相关不良舆情发生和多次传播。

(三)形成文字材料。负责文字材料的有关人员迅速收集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撰写情况说明,起草问答口径,做好新闻发布的文字材料准备工作。

(四)组织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采取适当形式发布消息,说明情况,将采取的措施、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媒体和公众。

(五)保持媒体沟通。要妥善做好媒体采访,选派专家或专业人员回答媒体和公众的咨询,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

(六)评估处置结果。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新闻处置工作,评估处置结果,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坚持第一时间的原则,快说事件,慎报原因,持续发布,全程跟踪效果,迅速控制事态,果断及时引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尊重媒体的舆论监督,站在公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立场分析和处置问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完善细化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_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__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__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奋力争先”的企业精神,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助威鼓劲,使我公司通讯报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构成

1、 通讯报导网络分级构成,一是公司网络;二是部门(单位)网络。

2、公司网络由公司通讯员和部室宣传员组成,归思政部领导,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通讯员组成并统一安排部署报导任务。

3、部门(单位)网络归属党支部及各部门领导,及时完成部门的通讯报导及宣传工作。

二、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通讯员必须由政治、思想、业务和文化素质较好、热爱通讯报导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担任。

2、通讯员的权利有:一有参加通讯报导培训的权利;二有参加部门级生产会议的权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四有了解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发问的权利,各部门负责人要对通讯报导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3、通讯员应尽的义务有:一积极报导发生在本公司、本部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事件,亦可及时将宣传报导线索提供给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门其他通讯员;二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闻稿件;三按时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访及宣传报导任务;四为公司宣传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宣传网络的发展;五自觉提高个人写作技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

三、对外通讯报道

1、大力开展对外通讯报道,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宣传我公司的工作动态、精神面貌以及社会对供电工作所关注的事宜,力争实现全公司大的动态“报刊、网络有载、电台有声、电视有影”,为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对外报导我公司稿件,需经公司思政部、党总支审校、签章发稿。重要稿件应经思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党总支三级审校。

四、通讯报导工作考核

1、通讯报导工作纳入月度考核。

2、思政部每半年考核各党支部(部门)通讯报导工作一次。

3、思政部对各党支部(部门)的通讯报导情况及用稿情况每月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4、思政部负责作好年度总结评比工作,发放新闻稿酬,评选好新闻若干篇,评选优秀通讯员、通讯报导工作先进集体及支持通讯报导工作的好领导若干,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制度

1、稿酬奖励办法:

被《__供电报》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1倍。

被省级和地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2倍。

被国家部委级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3倍。

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4倍。

《创建工作简报》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篇简讯2元,消息、通讯、评论每千字20元计发,各支部奖励自行制定。

对报导失实的稿件,取消奖励。

2、同一篇稿件,被数家新闻单位采用,其中一篇按相应倍数兑现,其他各篇按稿酬额50%兑现。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思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__供电公司通讯报导管理办法》(修订)停止执行。

第4篇 某客运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客运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促进公司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和激励员工宣传写作的积极性,推动“诚信、务实、团结、奋进”的企业文化建设。以此,展示公司员工的新面貌、新风尚,丰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塑造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做好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司宣传报道的重要意义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要切实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工作是企业实现战略的重要手段和重要途径,正确有效的宣传工作不但创造无形价值,而且也创造有形价值。因此,企业要想对内凝聚力量,对外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就不能不重视宣传工作。这样,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服务素质等思想才能得以全面贯彻,才能实现战略的最终目标。

公司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是指全体员工向公司以外的刊物积极投稿,并获得刊发。具体为:市经投集团《经投人》、市级报刊、省级报刊、国家级报刊等。

公司对内宣传报道工作是指全体员工向公司内部发行的《环保快车》刊物积极投稿,并获得刊发。

二、公司宣传报道队伍建设

公司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蒯卫国同志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朱洪武同志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各部门经理和下属公司总经理为成员。

公司各部门经理和下属公司总经理为本部门的宣传报道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宣传报道稿件撰写督促。各部门文员负责本部门稿件的收集、修改、传送事宜。各部门要重视宣传报道队伍的培养和使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鼓励他们多出作品,出好作品。

三、关于公司内部刊物《环保快车》的相关要求

公司创办的内部刊物《环保快车》,其宗旨是宣传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员工学习沟通交流的窗口。创办以来树立了公司良好形象,弘扬了企业文化,增加了沟通渠道,使员工思想逐渐得到统一认识,促进相互之间学习交流,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推动职工安全和服务素质水平,发现和培养了一些优秀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刊《环保快车》内容应以反映公司经营方针、新气象、新面貌、好人好事为主,反映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从生活中提炼,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环保快车》每两个月一期,逢单月发行。版面安排:

第一版:宣传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件;

第二版:刊登公司新气象,新面貌,好人好事;

第三版:经验介绍、工作建议、观点及优秀文章转摘;

第四版:文艺创作,包括诗歌、散文、游记、小小说等。

稿件要求:观点明确,文笔流畅,内容健康,歌颂真、善、美,鼓舞士气,催人奋进。所有稿件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属于推荐类文摘作品,要标有“文摘”字样,并注明出处。由于版面容量有限,适量刊载文艺创作类作品。

稿件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除极个别优秀文章外,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字。尽可能提高稿件质量,编辑小组择其中优秀文章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

四、公司宣传报道任务分解

公司对外宣传报道暂不强制性定任务,但积极鼓励员工向外投稿,并在奖励中加大物质奖励的比率和力度。

公司对内宣传报道工作是公司目前宣传工作重点。并确立将对内宣传报道稿件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的办法,各部门要按公司要求,将任务落实到人。具体分解要求如下:

1、党总支办每年投稿不得少于30篇。

2、索溪峪分部、天子山分部每季度投稿不得少于5篇;森林公园分部、维修中心每季度不得少于1篇;机关各部室、信息技术公司每半年不得少于1篇。

3、管理性员工(含分队长、站长、安全员、机务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年投稿不得少于1篇。

4、各分部文员每年投稿不得少于2篇。

五、公司宣传报道任务考核及奖励

(一)完成任务奖励:

年终对当年宣传报道工作突出的部门负责人和文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投稿数量多、质量好的优秀通讯员颁发奖励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公司员工投稿一经采用,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稿酬奖励,其标准为:

1、国家级报刊,如:《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旅游摄影》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的,按每百字100元计算;

2、省级报刊,如:《湖南日报》、《湖南工人报》、《三湘都市报》等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按每百字60元计算;

3、市级报刊,如:《张家界日报》等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按每百字40元计算;

4、市经报集团公司《经投人》上发表的作品,按每百字25元计算;

5、公司内刊《环保快车》上发表作品,按每百字15元计算。

6、书法、绘画作品按每幅50元、摄影作品每副按10元的标准计算。

7、诗词稿酬奖励每篇低于50元的,按50元计算。

党总支办宣传报道人员在年度稿件任务内的稿酬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超过年度稿件任务内的稿酬按正常标准计算。

在不违反新闻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稿件被多家刊物或媒体转载的,按所转载刊物奖励标准可重复计算奖励。稿费奖励每半年奖励一次。

(二)未完成任务处罚:

1、年终对当年宣传报道未完成投稿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和文员,按每个考核阶段计算,对责任人扣奖50元。

2、管理性员工和分部文员未完成年度投稿计划的,每缺1篇扣奖50元。

3、将投稿情况纳入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年终评先评优综合评选条件之一(不包括单项技术能手评选)。

六、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党总支办负责解释。

zz客运有限公司

第5篇 地产公司广告宣传管理办法(2)

地产公司广告宣传管理规定(二)

为规范广告管理,提高广告水平,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广告是指公司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户外广告媒体、宣传品、展会、intel网等媒体发布的企业形象广告、营销类广告。

二、营销部是企业对外广告宣传的执行部门,其职责为:

1、编制公司年度广告计划,包括企业形象宣传与项目的宣传。

2、负责公司整体vis手册的制定和完善。

3、负责策划宣传样本、电视宣传片、户外广告、平面设计、展台设计等重要宣传资料。

4、建立与媒体公共关系。

5、负责策划大型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三、发布广告必须依照公司vis手册的统一标准,规范使用标识。

四、广告费支出应在公司年度广告预算之内,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使用,广告费应在预定范围内支出,如超出限定必须提前报告公司。

五、本规定由营销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6篇 燃气安全宣传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天然气用户用气安全,根据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此办法。

一、 各分公司应制定出完整的安全宣传计划(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宣传时间、宣传经费、宣传人员、宣传地点、宣传器材,设备等内容)。

二、 在入户前,要向用户宣传燃气使用规定,在用户确认明白其内容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针对不同的季节、月份可以联系当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在广场上设点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三、 在通气时,要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基本知识,内容应包括:天然气的基本性质、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燃气常见事故及处理方案、应急抢险电话及燃气基本操作等,在用户确认掌握宣传内容后,签字回执存档。

四、 在人口密集的生活小区的显著橱窗上设置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窗,每月更新一次。

五、 在燃气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要有明显禁止擅自操作的标语及抢修电话。

六、 各分公司与有合法主流媒体签订宣传协议、安全宣传内容:安全用气规定,停气通知、抢修维修通知等。

七、 每一次安全宣传活动完成后,必须有文字记录和总结并附上图片,装订成册。

八、 要不定期组织用户座谈、了解用户安全用气基本情况,针对不足组织好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人数不少于100人。

九、 各分公司应根据此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的安全宣传计划严格执行此管理办法。

第7篇 安全宣传资料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为开展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和《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为最大限度的提高宣传资料的使用效率,起到真正的学习教育目的,特编制此使用计划。

一、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安全宣传资料的使用、发放和管理由安全监管部负责,徐丽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发放对象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及职能部室。

三、使用要求

1、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和使用要以节约、实效为原则,力求取得最大使用价值。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放。

3、安全宣传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以便长期保存。

4、所有宣传资料必须造表登记,详细记录。

5、责任人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宣传资料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及时掌握。

6、各项目部将宣传资料要发挥出真正价值,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宣传单必须发放到一线职工手中,安全标语要悬挂到项目部醒目位置,事故教育宣传视频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观看并记录签字。

7、公司安全监管部可根据工作计划,选取宣传资料中的内容,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对表现优异的项目部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第8篇 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0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博湖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_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博湖县行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在博湖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博湖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 博湖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

第五条 根据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博湖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 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 凡对博湖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主要内容:

(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博湖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

(三)博湖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

(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博湖县科技成果;

(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 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的批件提前7日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任何单位不得用博湖县的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

第十二条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产品上市等商业活动一般不宜举办新闻发布会。凡涉及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申报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专利等主管部门的认定书或证明书。

第三章 新闻通气会

第十三条 根据博湖县工作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可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内容:

(一)博湖县颁布的部门规章、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制定的工作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

(三)以博湖县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

(四)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业务活动;

(五)经局领导批准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新闻通气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须在新闻通气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需要通报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召开新闻通气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新闻通气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通报具体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十六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必须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备案后可自行组织。

第十七条 新闻通气会不邀请境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

第四章 记者招待会

第十八条 凡以回答记者提问为主的事项,可举行记者招待会。主要内容:

(一)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的专业性、专题性工作;

(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有关博湖县的事件或活动;

(三)博湖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大项目或事件;

(四)各种必要的答谢活动。

第十九条 记者招待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在记者招待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记者招待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回答记者提问。

第二十一条 记者招待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个别确需举行的,应提前15日报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审核批准,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第五章 记者采访

第二十三条 国内记者采访县领导,由县委宣传部会商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予发安排。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第二十四条 国内记者对各部门的专题采访,由县委宣传部商相关部门领导,确定接谈人员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境外记者的采访事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外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定接待采访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内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区外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拟定接待采访计划,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任何人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新闻机构记者的电话采访,遇有特殊情况,县委宣传部与外事部门商议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批准口径答问。

第六章 新闻报道

第二十九条 凡涉及到博湖县方针、政策和发展方向等政策性比较强的报道,发表前要遵循宣传纪律报送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重大_社会事件、恶性事故、涉外和涉台港澳事件等)的报道,要加强统一管理。博湖县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归口协调,报请县主管领导批准或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道或对外辟谣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后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第三十二条 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博湖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一定要核实清楚,并经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盖章后,方可发表。

第三十三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做报道的,有关部门应提前10日与县委宣传部联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第三十四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重大新闻宣传报道,需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博湖县组织的新闻宣传活动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起草,县委宣传部或主管领导审定,有关费用由有关部门承担。

第三十六条 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的轻重,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博湖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博湖县委员会办公室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9篇 a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__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奋力争先”的企业精神,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助威鼓劲,使我公司通讯报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构成

1、 通讯报导网络分级构成,一是公司网络;二是部门(单位)网络。

2、公司网络由公司通讯员和部室宣传员组成,归思政部领导,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通讯员组成并统一安排部署报导任务。

3、部门(单位)网络归属党支部及各部门领导,及时完成部门的通讯报导及宣传工作。

二、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通讯员必须由_、思想、业务和文化素质较好、热爱通讯报导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担任。

2、通讯员的权利有:一有参加通讯报导培训的权利;二有参加部门级生产会议的权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四有了解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发问的权利,各部门负责人要对通讯报导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3、通讯员应尽的义务有:一积极报导发生在本公司、本部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事件,亦可及时将宣传报导线索提供给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门其他通讯员;二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闻稿件;三按时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访及宣传报导任务;四为公司宣传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宣传网络的发展;五自觉提高个人写作技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

三、对外通讯报道

1、大力开展对外通讯报道,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宣传我公司的工作动态、精神面貌以及社会对供电工作所关注的事宜,力争实现全公司大的动态“报刊、网络有载、电台有声、电视有影”,为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对外报导我公司稿件,需经公司思政部、党总支审校、签章发稿。重要稿件应经思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党总支_审校。

四、通讯报导工作考核

1、通讯报导工作纳入月度考核。

2、思政部每半年考核各党支部(部门)通讯报导工作一次。

3、思政部对各党支部(部门)的通讯报导情况及用稿情况每月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4、思政部负责作好年度总结评比工作,发放新闻稿酬,评选好新闻若干篇,评选优秀通讯员、通讯报导工作先进集体及支持通讯报导工作的好领导若干,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制度

1、稿酬奖励办法:

被《__供电报》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1倍。

被省级和地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2倍。

被国家部委级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3倍。

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4倍。

《创建工作简报》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篇简讯2元,消息、通讯、评论每千字20元计发,各支部奖励自行制定。

对报导失实的稿件,取消奖励。

2、同一篇稿件,被数家新闻单位采用,其中一篇按相应倍数兑现,其他各篇按稿酬额50%兑现。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思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__供电公司通讯报导管理办法》(修订)停止执行。

第10篇 学院校外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为了积极、客观、准确地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成就,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党的宣传政策和宣传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规范的校外宣传报道及其作品是:

1、学院各单位采编和制作的、向校外流通或虽在校内流通但可能向校外扩散的、非经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有关我院形象的宣传品(如介绍材料、图片、画册、贺年片、明信片等)。

2、各单位接待或协助社会各级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编和制作的有关我院形象的各类新闻作品(含纪实)。

3、各单位或个人采编和制作的、向社会各级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上述第2款中所列各类作品。

4、各单位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的有关我院形象的展览品或陈列品(如图片、图表、实物、介绍材料等)。

第二条学院鼓励在本办法规范下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校外宣传报道,并将于每学年对在校外宣传报道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以学院各单位名义或受单位指命的个人采编和制作的本办法第一条所列各类校外宣传品,必须报送校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1、学院以下的仅涉及本系(院)工作内容的校外宣传报道,由各系负责人审批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若超出本系(院)工作范围,由本系负责人和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

2、学院机关各部门的仅涉及本部门工作内容的校外宣传报道,由各部门审核、批准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若超出本部门的工作范围,由部门和学院办公室共同审核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

3、全院性的校外宣传品以及各系部涉及有关苗头性、倾向性、政治性的校外宣传报道作品由新闻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审核。涉及重要事项和敏感问题,必须报院领导研究批准。

第四条审核校外宣传报道及其作品时,必须认真、仔细,要注意把握:

1、舆论导向是否正确,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无抵触或违背,预期的社会效果如何。

2、事实是否真实,表述是否准确,评论是否中肯,语言是否得体。影视数字图形作品,色彩是否和谐,影像是否清晰,主题是否突出。

3、对表扬或批评性的校外宣传作品,应予慎重,在发稿前须听取和分析被表扬或被批评对象的规定,并经报道对象所在单位的审核同意。

4、严禁在校外宣传报道中泄露国家机密以及我院的学术机密和其它秘密事项。

第五条学院内各单位应热情地接待社会各级新闻媒体的采访,积极地协助、配合其工作。

1、学院各单位遇有新闻媒体的主动来访,应及时报告所属系所或部门负责人,并及时通报学院新闻办公室。

2、系(院)、部、所及以下的单位邀请、接待媒体来校采访,事前应报经所属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将有关材料及拟邀请媒体名单于事前三天告知新闻办公室,并于事后三天内将实到媒体名单及报道情况报新闻办公室备案。各系、各职能部门须做好各自邀请媒体的接待与服务工作。

3、全院性或重大的校外宣传活动,经院领导同意后,由新闻办公室(必要时会同学院各有关方面)与有关新闻单位通报信息,并负责来访记者的接待工作。

4、学院各单位在接待媒体采访的过程中,如对方主动要求审核他们采制的校外宣传品,即按本办法第三条各款精神送审。如媒体没有主动要求审核,则应向他们明确提出审阅的要求;若遭拒绝,应立即报告所属单位和学院新闻办公室。

5、对送审的媒体采编、制作的校外宣传品,主审部门应及时审核并明确提出'同意发表'或'不同意发表'的书面规定;对修改后可以发表的,应提出具体的商改规定,待修改后再审核。

第六条关于学院内个人采编和制作的校外宣传品。

1、学院鼓励采写本办法第一条第3款所列各类正面宣传我院形象的新闻作品。

2、学院鼓励创作正面宣传我校形象的美术和摄影等艺术作品。

3、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采编和制作本办法第一条第1款所列的校外宣传品。违反国家新闻出版法规或出于个人谋利目的而为之的,学院将予以追究,严重的交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4、在采编和制作有关我院形象的校外宣传品时,不得违_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污蔑、攻击他人或集体(单位)。违者,学院将予以追究,严重的交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校外宣传报道已经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播发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应及时送至新闻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本办法由新闻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1篇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__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所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提高“秘书工作”_业务的辐射性和社会认知度,维护“秘书工作”_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中心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__局的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第二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由中心党委统一领导,各处、研究室分工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三条 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国家地方、__局领导视察检查中心,或参与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中心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全国海洋环境保护、监测及海域使用技术支撑等业务重大调整和重大措施的出台、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的重要讲话、重大科研成果及重要文章等信息的对外发布。

(四)“秘书工作”_重大改革举措、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对新闻媒体采访中心领导或者向领导约稿,由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被采访领导委托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登载。

第五条中心重大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主题和中心领导要求,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负责协调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

(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草拟新闻通稿,有关参考资料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协助提供。

第六条中心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文章或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中心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中心设立新闻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二)拟定中心年度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计划。

(三)组织实施中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规定

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奋力争先”的企业精神,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助威鼓劲,使我公司通讯报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构成

1、通讯报导网络分级构成,一是公司网络;二是部门(单位)网络。

2、公司网络由公司通讯员和部室宣传员组成,归思政部领导,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通讯员组成并统一安排部署报导任务。

3、部门(单位)网络归属党支部及各部门领导,及时完成部门的通讯报导及宣传工作。

二、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通讯员必须由政治、思想、业务和文化素质较好、热爱通讯报导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担任。

2、通讯员的权利有:一有参加通讯报导培训的权利;二有参加部门级生产会议的权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四有了解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发问的权利,各部门负责人要对通讯报导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3、通讯员应尽的义务有:一积极报导发生在本公司、本部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事件,亦可及时将宣传报导线索提供给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门其他通讯员;二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闻稿件;三按时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访及宣传报导任务;四为公司宣传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宣传网络的发展;五自觉提高个人写作技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

三、对外通讯报道

1、大力开展对外通讯报道,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宣传我公司的工作动态、精神面貌以及社会对供电工作所关注的事宜,力争实现全公司大的动态“报刊、网络有载、电台有声、电视有影”,为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对外报导我公司稿件,需经公司思政部、党总支审校、签章发稿。重要稿件应经思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党总支三级审校。

四、通讯报导工作考核

1、通讯报导工作纳入月度考核。

2、思政部每半年考核各党支部(部门)通讯报导工作一次。

3、思政部对各党支部(部门)的通讯报导情况及用稿情况每月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4、思政部负责作好年度总结评比工作,发放新闻稿酬,评选好新闻若干篇,评选优秀通讯员、通讯报导工作先进集体及支持通讯报导工作的好领导若干,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制度

1、稿酬奖励办法:

被《__供电报》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1倍。

被省级和地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2倍。

被国家部委级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3倍。

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4倍。

《创建工作简报》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篇简讯____,消息、通讯、评论每千字2____计发,各支部奖励自行制定。

对报导失实的稿件,取消奖励。

2、同一篇稿件,被数家新闻单位采用,其中一篇按相应倍数兑现,其他各篇按稿酬额50兑现。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思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__供电公司通讯报导管理办法》(修订)停止执行。

第13篇 石油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__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宣传工作,唱响建设销售终端网络的主旋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推进公司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营业室的内外部宣传工作。

第三条宣传工作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弘扬正气、鞭笞歪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必须具有以下特性:

(一)导向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有利于加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树立品牌;有利于鼓舞和激励职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有利于增进社会理解,保持公司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立和谐企业。

(二)真实性。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颁布虚假不实报道。

(三)先进性。宣传内容所反映的内容应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和借鉴意义。

(四)时效性。宣传内容应是近期发生的事实反映或状态描述。

(五)激励性。广泛宣传为公司无私奉献和优质服务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职工勇于开拓创新。

第四条公司内部宣传工作包括:公司领导讲话稿、文件、会议材料等的内部宣传。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禁私自将公司领导讲话稿、文件、会议材料等交给新闻单位颁布,或未经请示擅自在网络或其他平台公布。

第五条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

(一)在公司、产品经销公司、集团公司之外的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文字、图片以及视频宣传。

(二)公司制作的、向公司或集团外流通、或虽在公司、集团内流通但可能向外扩散的,非经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正面宣传公司形象的宣传品(如图片、画册、贺年片、明信片、宣传单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媒体进行采访等活动。

(四)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媒体见面会、新闻颁布会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通讯员及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相关人员为成员。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颁布和公司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向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和新闻稿件、在网络上公布相关情况和新闻。

公司对外宣传、对外声音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

公司要重视和支持宣传工作,设立通讯员,及时报道最新动态。

第七条分工与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

对本单位在网络建设、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党建工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新动态整理上报;

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增强员工凝聚力,激发集体荣誉感;

要经常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信息。

(二)公司全体员工

都应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宣传自己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企业取得的喜人成绩,切实将自己融入到企业中来,树立'企业兴则我兴,企业荣则我荣'的意识,维护企业利益,塑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

第三章宣传载体与宣传内容

第八条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宣传橱窗、宣传栏及各类会议宣讲等形式;

外部宣传主要通过公司网站、集团公司刊物《__石油报》、集团公司网络电视、集团公司网站和社会媒体,宣传公司动态和形象。

第九条公司宣传报道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组织工作重要情况和典型;

(三)上级领导参加公司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四)上级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章制度、重大措施和公司发展运行的重要信息;

(五)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公司领导的讲话等;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生产活动、团队建设和职工培训等;

(七)时事评论、文学作品。

第四章宣传细则

第十条公司要指定通讯员负责宣传稿件写作、信息收集等相关宣传工作事务,要积极配合通讯员的工作,提供信息、提供方便。

(一)公司每月的重要新闻、行业动态由综合办公室汇总整理,编辑、排版后由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发表。

(二)员工原创散文、诗歌、随笔等内容,由员工投稿,经综合办公室筛选后发表。

(三)综合办公室在收到员工投稿后,要做好稿件的审核、校对和排版工作,保证稿件的质量。

(四)公司员工应积极投稿,凡经审核后采纳的文章公司将根据稿件的内容支付稿费。

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公司发稿数量,根据部室及员工年度的发稿量,在年终设置相应的奖项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网络宣传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及集团网站信息的更新;颁布公司重大举措、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公司领导讲话、相关行业动态等信息。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网站维护,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确保网站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建设并管理好公司内宣传橱窗和宣传栏,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外部媒体报道管理。

(一)建立与地方媒体良好的沟通渠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向集团以外的媒体宣传报道信息时,公司需由主管宣传的领导审核签字;各部室需交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登记,提交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能外报。

(三)新闻媒体的采访和约稿。外界媒体需要对公司领导或公司有关部门采访时,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分管宣传工作的公司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采访对象和综合办公室审核,分管宣传工作的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后方可外报。公司各部门需要联系媒体进行采访事宜,须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公司需要联系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时,须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采访内容须企业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关,重要稿件须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级新闻媒体进行批评、监督类采访时,公司机关各部室应及时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汇报,同时做好媒体解释说明工作。公司各部门不得私自接受

媒体采访,对外新闻颁布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对外媒体的唯一声音和渠道。非公司新闻发言人在接到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时,应告知对方与公司新闻办公室联系采访事宜。

第十四条对重大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容易引发矛盾和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公司机关各部室应及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重大活动需进行对外宣传报道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前制定报道计划,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遇有突发事件,公司机关各部室须严格按照《产品经销公司新闻颁布工作指引》中的第四章'突发事件的新闻颁布工作'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通讯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违反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要做好保密审核把关,不得将公司内部保密信息登载在公司内刊或告知外部媒体。

如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宣传工作考核

第一节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公司将于每年初下达工作任务,并于每年末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60分以上(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一般和较差的单位不能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

第十八条公司将在每个季度对公司机关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节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十九条领导重视,支持力度大,为宣传工作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能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者工作积极性。(10分)

第二十条能遵守公司宣传纪律,能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宣传工作制度开展工作。(10分)

第二十一条对公司、本科室的工作动态、先进事迹能及时、准确进行宣传报道。(10分)

第二十二条能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宣传和培训活动。(20分)

第二十三条能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宣传任务。(20分)

第二十四条宣传工作能紧紧围绕公司的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出公司、本科室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方法、制度措施和工作中出现的新动态、新问题、新经验以及一些突发事件等。(15分)

第二十五条宣传稿件内容真实、准确,能代表公司、本科室工作特点,文字内容能达到总结全面、分析清晰、思路新颖、观点明确、实绩突出。(5分)

第二十六条《经销简讯》能送达到一线站点,一线员工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5分)

第二十七条有公司、本科室宣传阵地,配备一定的宣传工作所属设备。(5分)

第三节相关细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科室要注重培养宣传工作人员,努力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每月一篇宣传稿件。稿件每月10日或25日送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简练,并注明报送时间、单位及撰稿人姓名。

第三十条需要报送公司的宣传稿件,标题为二号黑体宋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图片为jpg格式,不能附在文档中上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某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宣传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广大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及机关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三、工作宗旨和职责

(一)工作宗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为集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团党委统一领导后勤集团的新闻宣传工作,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对内、对外的宣传管理工作。

(三)集团的宣传工作必须遵循党的新闻工作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的有关规定。

四、刊物宣传管理

(一)集团对内、对外的宣传刊物以学校和集团刊物为主体,如各单位有重大活动需要重点宣传,可考虑出版专刊。

(二)集团刊物由集团党委主管,主要负责通讯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由党政办公室主办,具体负责通讯的组稿、编辑、印刷、发放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刊物由集团联系领导审核。

(三)发放范围包括学校领导、院系部处、学生班级,集团各班组、员工宿舍等;对外用于校际间的赠阅交流。

(四)每期集团刊物的印刷成品应在年底装订成册,以备存档查阅。

五、网络宣传管理

(一)校园网和后勤门户网站是全校师生员工获取、了解后勤信息的重要渠道,是集团与全校师生员工交流的主要媒介。集团各单位要增强利用校园网和后勤门户网站进行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网络宣传的工作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需上传至校园网的稿件由集团联系领导审批。各单位分配有集团门户网站后台账号和密码,信息发布需经本单位总经理或支部书记审批。

(三)各单位在网站上发布的宣传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四)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宣传信息进行检查监督,对各单位发布的信息有编辑和删除的权利。

六、集团对外的宣传管理要求

(一)集团的对外宣传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集团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新闻媒体投送宣传报道信息,或私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二)集团各单位向校外新闻媒体投送报道信息,必须经过集团党委书记或总经理的审核批准。

(三)集团各单位主动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必须事前将采访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报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报集团领导审核,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集团党政办公室在接到社会新闻媒体采访的请求后,必须要求其出示证件,并报集团领导和学校宣传部审核批准。采访全程须安排专人陪同,并明确提出对其作品进行审核的要求。

七、宣传队伍管理

(一)为及时汇集各单位的新闻信息,集团建立宣传员队伍;作为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各单位应对其工作予以重视和提供支持。

(二)各单位建立宣传小组,宣传主管由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担任,宣传员的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将名单上报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宣传员职责

1.收集整理新闻线索,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并送达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审阅。

2.参加党政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3.召开本单位的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本单位的宣传培训和经验交流,根据工作情况向集团党政办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宣传稿费管理

在集团刊物和后勤门户网站宣传专栏上发表的文章,集团党委按下列规定给予稿酬:

(一)各单位上传的新闻稿件,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字。

(二)各单位上传的文字配图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仅图片不支付稿费。

(三)在报纸和网络同时刊出的文章不重复付费。一篇文章多个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费。

九、本办法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

十、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网络宣传工作流程

附件2:新闻发布审批单

第15篇 _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奋力争先”的企业精神,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助威鼓劲,使我公司通讯报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构成

1、 通讯报导网络分级构成,一是公司网络;二是部门(单位)网络。

2、公司网络由公司通讯员和部室宣传员组成,归思政部领导,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通讯员组成并统一安排部署报导任务。

3、部门(单位)网络归属党支部及各部门领导,及时完成部门的通讯报导及宣传工作。

二、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通讯员必须由政治、思想、业务和文化素质较好、热爱通讯报导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担任。

2、通讯员的权利有:一有参加通讯报导培训的权利;二有参加部门级生产会议的权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四有了解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发问的权利,各部门负责人要对通讯报导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3、通讯员应尽的义务有:一积极报导发生在本公司、本部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事件,亦可及时将宣传报导线索提供给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门其他通讯员;二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闻稿件;三按时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访及宣传报导任务;四为公司宣传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宣传网络的发展;五自觉提高个人写作技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

三、对外通讯报道

1、大力开展对外通讯报道,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宣传我公司的工作动态、精神面貌以及社会对供电工作所关注的事宜,力争实现全公司大的动态“报刊、网络有载、电台有声、电视有影”,为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对外报导我公司稿件,需经公司思政部、党总支审校、签章发稿。重要稿件应经思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党总支三级审校。

四、通讯报导工作考核

1、通讯报导工作纳入月度考核。

2、思政部每半年考核各党支部(部门)通讯报导工作一次。

3、思政部对各党支部(部门)的通讯报导情况及用稿情况每月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4、思政部负责作好年度总结评比工作,发放新闻稿酬,评选好新闻若干篇,评选优秀通讯员、通讯报导工作先进集体及支持通讯报导工作的好领导若干,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制度

1、稿酬奖励办法:

被《__供电报》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1倍。

被省级和地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2倍。

被国家部委级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3倍。

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内部奖励为稿酬的4倍。

《创建工作简报》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篇简讯2元,消息、通讯、评论每千字20元计发,各支部奖励自行制定。

对报导失实的稿件,取消奖励。

2、同一篇稿件,被数家新闻单位采用,其中一篇按相应倍数兑现,其他各篇按稿酬额50%兑现。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思政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__供电公司通讯报导管理办法》(修订)停止执行。

宣传管理办法15篇

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集团宣传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广大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宣传信息

  • 宣传报道管理办法3篇
  • 宣传报道管理办法3篇88人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省***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在******系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使政务信息和宣传 ...[更多]

  • 宣传管理办法15篇
  • 宣传管理办法15篇67人关注

    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集团宣传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广大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工 ...[更多]

  •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7篇
  •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7篇65人关注

    为加强和规范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所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提高“秘书工作”*业务的辐射性和社会认知度,维护“秘书工作”*新闻宣传 ...[更多]

  • 公司宣传管理办法8篇
  • 公司宣传管理办法8篇57人关注

    **供电公司宣传信息报导网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奋力争先”的企业精神,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助威鼓劲,使我公司通讯报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 ...[更多]

  • 安全宣传管理办法3篇
  • 安全宣传管理办法3篇14人关注

    为开展好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和《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加强安 ...[更多]

相关专题

管理办法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