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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 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管理内容
3.1 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 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 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 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 适用范围:
3.4.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 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 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 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 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 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 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 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 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 考核原则:
3.7.1 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 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 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 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
4 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 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 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 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 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 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 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2篇 石油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更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促进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整体管理创新和业绩提升,根据经销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经理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按年度工资总额5%计提,每年由经销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拨付后执行。其中hb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总经理奖励基金每年与工资总额计划一起下达,剩余的3%留产品经销公司统筹管理。
第三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奖励用于hb公司的员工及团队。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激励导向:引导职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其做出优异业绩;
(二)业绩优先:总经理奖励基金是为业绩优异、创新工作和贡献突出的员工或团队提供奖项;
(三)金额适度:奖励基金总额控制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
(四)公平公正:是指奖励项目的考核、审批、奖励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的责任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审议奖励基金的使用预算。
(二)审议奖励基金的奖励事项、考核办法、兑现方案。
(三)监督奖励基金的用途及使用效果。
(四)将兑现方案提报公司领导办公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奖励基金各项奖励项目的审核、考评整理、汇总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起草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奖励基金的预算提报、分配兑现等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基金奖励项目
第七条 公司机关奖励基金奖励项目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秀员工奖:奖励参与hb公司机关年度内半年以上同层级考核的,且年度绩效考核优秀排名前30%的人员(不含年度职务晋升的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重点工作奖:奖励完成经销公司下达的、hb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
(三)特别贡献奖:凡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管理、新产品开发或引进、产品销售、技术革新及改造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为公司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重大荣誉,经党政联系会议确定的。
(四)优秀成果奖:奖励完成公司上报后被采纳,并取得优秀成果方案的人员。
(五)其他奖励:上述未包含的项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奖励。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奖励基金奖励项目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年度考评工作,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综合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起草奖励基金奖励项目的兑现方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兑现。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审计人员对奖励基金的发放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审计人员举报投诉奖励基金发放的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工程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考核办法
1 范围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内容
3.1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适用范围:
3.4.1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考核原则:
3.7.1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
4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
5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试行办法
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实施奖励与处罚,是积极进行安全事故和隐患整改,制止违规违章现象与行为的必要措施。根据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矿山井巷工程的实际情况,我部特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试行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宗旨
1防止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参建各方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2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与个人,惩罚严重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
3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基金专款专用,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严禁擅自挪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之奖罚规定;
2本工程项目合同与协议签署的有关条款;
3《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三门峡矿管理标准》相关规定与办法;
4各主管单位与我部对施工分包单位与工地现场综合考评和检查情况的通报等书面文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程序和主要内容
1各施工分包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与各项具体制度、措施、操作规程等执行文件,认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自检,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积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隐患,并对安全生产较好的班组或个人和对违规违章的现象或行为,由本单位内部进行奖励与处罚。
2各主管单位与我部负责以定期安全管理综合考评和日常巡回检查及专项安全事件治理等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我部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各专业管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安全状况随时进行巡回检查,根据考评结果与检查记录情况,作出总结和实施奖励与处罚,对工作先进、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在现场考评与检查中,我部对一般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将当即指出与纠正,并保存检查记录等资料;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严重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作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管理警告通知书”等相关通报,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我部对考评与检查后限期整改落实的情况将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对仍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纠正违规违章、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与个人,将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处罚标准见附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通报”。
5安全管理奖励金额由被处罚单位与个人主动向我部缴纳现金或由我部从工程拨款中相应扣除。
6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金将专款专用并建立台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部本着以促进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目的,以处罚为辅助措施的原则,将处罚金用于奖励安全施工先进单位与个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中,直至工程竣工。
7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金的处理。受奖单位应将奖金用于奖励安全施工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或加强安全设施与器材的购置。对处罚金额较多的单位,我部将强令其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特别是在多次现场考评与检查(含复查)中,对存在严重或多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且拖延或拒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单位,我部将另聘队伍进行整改或自行购买相关安全器材发放到受罚单位,所发生费用全部从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款中列支。若受罚单位未出现安全事故,工程竣工后,剩余处罚金原则上将返还给相关单位。
8实施过程中如对本《试行办法》另有异议,可向我部提出建议,共同修改完善。本《试行办法》,由总承包项目质安部负责解释。
9本《试行办法》从2012年8月10日起实施。
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违规违章处罚标准表》
___单位
2012年8月6日
第5篇 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范本
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激励公司广大员工和领导干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倡导正能量。提高全员综合管理水平,并以绩效为导向、“利润”为中心的理念,发挥全员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现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
一、奖励基金的使用原则:
1、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双行方针。
2、以工作绩效为奖励导向。
3、坚持以生产、质量、技术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为主导。
4、在工作中积极倡导正能量。
二、奖励基金的来源
1、公司设立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基金金额为50万元。
2、基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财务拨款和平时检查处罚。
三、奖励基金使用范围:全体员工和管理干部。
四、奖励条件
董事长在例行检查中对表现突出的或评比领先的部门或个人。
五、奖励支付:所有奖惩于年底统一结算。
江苏z特钢有限公司
第6篇 某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搭建区域创新平台,激发创新动力,走内生增长、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特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幸福”进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支持和引导企业成为技术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支持和引导全社会广泛营造尊重知识、服务创新、敢于创新的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市场需求为方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设立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县白管委、县总工会、县三产办、县工商联、县科知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文化旅游(版权)局、县质监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奖奖项设置的审定、科技创新奖评审、批复和授予工作,受理涉及科技创新奖的申诉与调解工作。
第六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处理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说明,组织各奖项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获奖者的档案材料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奖励管理
第七条每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为科技创新奖申报期。
第八条科技创新奖申报人限于县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住所在辖区内的自然人。
第九条申请奖励的单位、团体、个人须在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请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的技术概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项目受上级财政资助情况的文件和凭证等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报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审。
第十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奖励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与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第十一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审定。
第十二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审定后的第3日开始,在有线电视台和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有异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申诉和调解,情况严重或调解不成时,报请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十四条经审定和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在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由县委、县政府行文表彰,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科技创新奖励表彰文件拨付奖金,在全县科技大会上颁奖。
第十五条县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由多人或课题组完成的,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主要完成人员和参加人员奖励金额不得低于80%,各级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不得超过20%。奖励分配方案须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报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县监察局监督下领取奖励资金。
第十六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资料和授奖资料归档处理后,将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7篇 某管理处维修部有偿服务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部的管理,提高维修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维修部能为住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管理处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将15%的有偿维修服务(人工)费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具体办法如下:
一、在当月房屋有偿维修工人费中扣除15%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
其中:
1、维修工按当月个人收入的人工费总和的9%作为其工作鼓励。
2、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1%作为其工作鼓励奖,主管维修项目,其收入的5%列入其鼓励奖之中。
3、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作为其工作鼓励奖。
4、其他人员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的平均值作为工作鼓励奖。
二、维修工在维修后向住户收取维修费时,必须实事求是,要严格执行制定的收费标准,如发现有乱收费现象,住户投诉的,在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100元作为处罚,三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三、维修工在收取维修费用后,必须当天到主管处入帐,当月不交或少交的维修费超过人民币150元以内的,二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四、本办法实施从20__年5月10日起试行。
第8篇 度假区区报管理奖励办法
度假景区报管理和奖励办法
各公司、渔政站、苗圃、机关各科室:
《__》报是__景区的一张名片,是宣传、介绍、引领、导游__的平面媒体,同时,也是增进员工之间沟通的纽带,展示员工风采和学习成果的园地。要办出特色、版面新颖、内容丰富多彩,必须依靠广大员工与社会贤达共同为之倾心、尽力打造。为此,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 成立《__》报编委会
主 任:z
执行主任:z
副主任:z
主任编辑:z
编 委:z
文字编辑(校对):z
图片编辑(校对):z
二、《__》报栏目拟定、发行范围和投稿任务分配
(一)、拟定栏目内容
1、热点关注:要闻、五a鼓点、工作亮点、领导、专家和明星莅临__指导等。
2湖山畅游:游客风采、游客互动、旅游产品、线路、景点的介绍等。
3、美景、美文:介绍__的美景、美诗、美文;专、业余摄影作品展示等。
4、员工风采:先进人物、劳动模范、员工学习心得与员工创作的作品等。
5、历史回眸:有关__的历史追溯、历史人物、传说故事等。
6、精彩回顾:大型活动、专题活动、系列活动的综合介绍等。
7、地方特色:休闲娱乐、休闲垂钓、风俗民情、土特名优、美味佳肴等。
8、他山之石:旅_业动态、国内外旅游管理经验介绍等。
(二)、发行范围和要求
1、报送:县几个班子领导,省、市旅游主管部门等。
2、赠送: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景区战略
合作伙伴,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等。
3、下发:管委会所属单位、下属各公司、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每人一份。
4、发行:《__》报每期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发放。
(三)、投稿任务和要求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办好《__》报,素材收集必不可少,根据编委会的要求,度假区管委会所属单位、下属各公司、机关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图片和文字撰写收集工作,单位、公司每月向《__》报投稿不得少于5篇,机关科室每月向《__》报投稿不得少于3篇,投稿可参考《__》报拟定的栏目内容,以供本报综合考虑选用。要求采写的新闻要真实准确,内容要新、图片要美、语言优美精炼。
三、《__》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积极投稿,经研究,同意《__》报编委会给投稿者如下奖励:
(一)、奖励办法
1、凡在《__》报刊载的新闻、散文、诗歌、图片,给予100元稿费。
2、每年在《__》报上刊载发表5篇(包括图片)的,另外奖励300元。
3、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刊载的散文、诗歌、新闻报道、图片,本报转载,每篇仍然付稿费100元,并纳入本报年终稿件数量参与评比。
4、本报每年度进行一次好新闻、好图片、好诗文评奖活动。凡获得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和200元的奖励。
(二)、奖励程序
1、编委会每月负责统计各单位、科室投稿稿件,并将用稿情况适时向单位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
2、编委会确定专人认真核对刊发稿件,分门别类依照奖励办法统计稿费,年终一次性兑现落实。
3、本办法自《__》报创刊起执行,并由编委会负责解释。
《__》编委会
第9篇 集团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商业集团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及原则
为达到并保持高效优质的工作,公司奖罚实行评分制管理,奖、扣分均对应员工考核工资相应部份。如1分为1%,2分为2%,依此类推。
第二条 嘉奖
1、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在每月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公司对各部门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先进商场'或'先进部门',由总经理统一嘉奖。
2、公司根据岗位检查标准、岗位责任制,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三方面按月、季、年对员工进行考评:
1)员工每季度连续叁个月考评未出现扣分者当选该季度'优秀员工',并上'光荣榜'予以表扬,同时奖励100-300元;
2)员工全年连续十个月考评未出现扣分者当选该年度'优秀员工',并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同时奖励300-800元。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
1)对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奖励500-1000元;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50-300元;
3)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公司赢得荣誉者,奖励100-500元;
4)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奖励50-300元;
5)控制开支,厉行节约有显着成效者,奖励5-20分;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人身安全,奖励50-200分;
7)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5-20分;
8)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上交或归还失主者,奖励1-5分;
9)检举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者,举报人员奖励5-20分;
10)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奖励2-10分;
第一条处罚:
1、上班时间睡觉者,扣罚1-5分。
2、上班时间吃东西者,扣罚1-5分。
3、上班时间化妆者,扣罚1-5分。
4、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牌,扣罚1-5分。
5、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者,扣罚1-5分。
6、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堆、嬉戏、打闹者,扣罚1-5分。
7、不使用规范用语者,扣罚1-5分。
8、自己使用的业务资料不规范不整齐,扣罚1-5分。
9、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扣罚1-5分。
10、工作时间带小孩、收听录音机,扣罚1-5分。
1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破坏办公环境卫生者,扣罚1-5分。
12、在办公区域高声喊叫、吹口哨等不雅行为者,扣罚1-5分。
13、未经许可穿制服出公司者,扣罚1-5分。
14、代他人签到者,一次扣罚20分。
15、未经上司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会客者,扣罚1-5分。
1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锁匙者,扣罚1-5分。
17、下班最后离开公司不关电灯、空调、其它电源者,扣罚1-5分。
18、工作时间内醉酒者,扣罚1-5分。
19、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扣罚10-20分。
20、拾到客人遗留的各种物品不上交者,扣罚10-20分。
21、不见义勇为,视犯罪行为不见者,扣罚20-50分。
22、破坏公司设施或对事故隐患视而不报者,扣罚10-30分。
23、讥讽客户或对客户不理不睬,公共场合与客户、同事争吵,扣罚10-20分。
24、购买东西收受回扣,抬高价格者,扣罚20-50分。
25、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扣罚20-50分。
第四条 即时开除: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除名,触犯刑律者送交司法机关。
1、伪造文件欺骗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者。
2、采用各种手段侵吞公款者。
3、贪污、盗窃、受贿、收受回扣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5、携带违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进入公司者。
6、盗窃公司、客人或同事财物者。
7、冒用客户名义领取定金、保证金者。
8、打架、斗殴,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9、失职,导致公司、客人、员工受到经济、财产、生命、名誉危害或损失者。
10、破坏或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或阻止他人工作者。
11、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公司声誉者。
12、侮辱、谩骂客人,与客人吵架者。
13、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者。
14、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达七天者。
注:该办法待新版《员工手册》执行后废止
第10篇 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奖励办法
人民医院科研管理与奖励办法
1.立题:各级科研项目的立题,首先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就该项目的立题依据、研究开发内容和预期成果、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及技术经济指标、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所需经费来源及用途等作详细说明,并完成立题查新报告,于每年7月1日前上交科教科。经科教科初审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先确定为医院的科研项目,然后再分级申报。科研项目应按照浙江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市科技局、市卫生局有关指南来申报。
2.立题奖励:对申报科研项目并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上报后,不论是否批准立项,均对项目负责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如被立为瑞安市科技局、温州市卫生局一般科研项目者,再奖励1000元,重点科研项目者,奖励1500元;被温州市科技局、省卫生厅立为一般科研项目奖2000元,重点科研项目者奖5000元;被省科技厅、卫生部立为一般科研项目奖10000元,重点科研项目奖15000元;被立为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奖20000元,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奖30000元。如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可参照执行。
3.实施:项目批准立题后,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应每半年一次向医院学术委员会书面汇报科研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完成年度小结上交科教科。科教科应经常了解项目情况并督促按期完成。
所有科研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并完成评审(鉴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填写延期申请报告上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及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延期完成,但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否则按自行终止处理。
所有科研项目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一律不得自行终止,否则除追回全部的科研经费外,本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4.评审(鉴定):科研一旦完成,课题组应及时整理好所有资料,完成评审(鉴定)查新,然后申请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束后,必须将完整材料一式二份交医院存档。
5.评奖:通过评审(鉴定)的科研,可以申请评奖。
6.经费: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由医院统一管理。医院对各立题科研,根据科研的价值,再给予不同数额的经费补助。各课题组可在允许范围内支配经费使用,但必须经科教科审核、院领导批准。评审(鉴定)结束后,需将经费使用情况交医院存档。
7.科研项目获奖的,上级绩效工资全额奖励给课题组,同时医院还给予与上级最高单次绩效工资相等数额的奖励。
8.医院设立科研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引进,奖励科研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基金可逐年累加。
9.与我院协作的科研项目,由科教科统一安排,经费由科教科负责分配。
10.获准温州市继续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奖励1000元,浙江省继续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奖励2000元,获准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奖励5000元。
第11篇 y管理处维修部有偿服务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部的管理,提高维修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维修部能为住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管理处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将15%的有偿维修服务(人工)费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具体办法如下:
一、在当月房屋有偿维修工人费中扣除15%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
其中:
1、维修工按当月个人收入的人工费总和的9%作为其工作鼓励。
2、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1%作为其工作鼓励奖,主管维修项目,其收入的5%列入其鼓励奖之中。
3、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作为其工作鼓励奖。
4、其他人员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的平均值作为工作鼓励奖。
二、维修工在维修后向住户收取维修费时,必须实事求是,要严格执行制定的收费标准,如发现有乱收费现象,住户投诉的,在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100元作为处罚,三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三、维修工在收取维修费用后,必须当天到主管处入帐,当月不交或少交的维修费超过人民币150元以内的,二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四、本办法实施从20__年5月10日起试行。
第1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处罚办法
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实施奖励与处罚,是积极进行安全事故和隐患整改,制止违规违章现象与行为的必要措施。根据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矿山井巷工程的实际情况,我部特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试行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宗旨
1防止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参建各方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2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与个人,惩罚严重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
3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基金专款专用,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严禁擅自挪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之奖罚规定;
2本工程项目合同与协议签署的有关条款;
3《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三门峡矿管理标准》相关规定与办法;
4各主管单位与我部对施工分包单位与工地现场综合考评和检查情况的通报等书面文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程序和主要内容
1各施工分包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与各项具体制度、措施、操作规程等执行文件,认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自检,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积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隐患,并对安全生产较好的班组或个人和对违规违章的现象或行为,由本单位内部进行奖励与处罚。
2各主管单位与我部负责以定期安全管理综合考评和日常巡回检查及专项安全事件治理等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我部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各专业管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安全状况随时进行巡回检查,根据考评结果与检查记录情况,作出总结和实施奖励与处罚,对工作先进、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在现场考评与检查中,我部对一般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将当即指出与纠正,并保存检查记录等资料;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严重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作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管理警告通知书”等相关通报,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我部对考评与检查后限期整改落实的情况将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对仍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纠正违规违章、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与个人,将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处罚标准见附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通报”。
5安全管理奖励金额由被处罚单位与个人主动向我部缴纳现金或由我部从工程拨款中相应扣除。
6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金将专款专用并建立台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部本着以促进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目的,以处罚为辅助措施的原则,将处罚金用于奖励安全施工先进单位与个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中,直至工程竣工。
7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金的处理。受奖单位应将奖金用于奖励安全施工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或加强安全设施与器材的购置。对处罚金额较多的单位,我部将强令其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特别是在多次现场考评与检查(含复查)中,对存在严重或多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且拖延或拒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单位,我部将另聘队伍进行整改或自行购买相关安全器材发放到受罚单位,所发生费用全部从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款中列支。若受罚单位未出现安全事故,工程竣工后,剩余处罚金原则上将返还给相关单位。
8实施过程中如对本《试行办法》另有异议,可向我部提出建议,共同修改完善。本《试行办法》,由总承包项目质安部负责解释。
9本《试行办法》从2022年8月10日起实施。
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违规违章处罚标准表》
___单位
2022年8月6日
第13篇 管理处维修部有偿服务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部的管理,提高维修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维修部能为住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管理处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将15%的有偿维修服务(人工)费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具体办法如下:
一、在当月房屋有偿维修工人费中扣除15%作为维修人员的鼓励奖,
其中:
1、维修工按当月个人收入的人工费总和的9%作为其工作鼓励。
2、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1%作为其工作鼓励奖,主管维修项目,其收入的5%列入其鼓励奖之中。
3、主管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作为其工作鼓励奖。
4、其他人员按当月维修部收入人工费的总和的1.5%的平均值作为工作鼓励奖。
二、维修工在维修后向住户收取维修费时,必须实事求是,要严格执行制定的收费标准,如发现有乱收费现象,住户投诉的,在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100元作为处罚,三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三、维修工在收取维修费用后,必须当天到主管处入帐,当月不交或少交的维修费超过人民币150元以内的,二次以上的,将作辞工处理。
四、本办法实施从20__年5月10日起试行。
第14篇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
根据酒店工作要求与餐饮部业务实际,为有效提高员工主动服务、强化推销的积极性,鼓励加工操作人员出奇创新、精益求精的积极性,结合各班组收入占比,特拟定餐饮部创收及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如下:
一、评选时段: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评选,起始时段自上月28日至本月27日。
二、评选办法:
1、灶案组:继续推行厨师自荐菜制度,每月对自荐菜点菜数量位居前几位以及点菜金额较高的厨师予以奖励。(点菜份数相同的选取点菜金额较高的)
2、窗口区:核定窗口各岗位收入占比系数,每天每班根据收入情况核算每个盯岗员工的收入占比情况,月底对完成综合占比前三名的人员予以奖励。烙大饼与煮面条人员合并到大饼与面条口,因业务关系兼岗的分别登记占比系数并取其高。早餐暂时不列入考核范畴,下午盯班收入归各岗位所有。没有完成综合占比的员工取消评选资格。点菜区所消费取用的各岗位酒水及主食不作窗口岗位收入。
3、点菜区:点菜区收入占比定为18%,完成收入占比对满勤人员予以奖励。
4、火锅区:火锅区收入占比定为16%,完成收入占比对满勤人员予以奖励。
5、小吃收桌区、面点区及洗碗间:由班长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效率等指标每天对每个员工予以打分并在晚讲评上公布,月底进行汇总排序,对得分最高者予以奖励。
管理人员给员工打分要求:
1)每天由管理人员对员工当天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最低为0分;半天满分为5分,扣分以实际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2)根据集团及酒店制度,予以免除全月奖处罚的扣除全月工作分,处以10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5分,处以8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4分,处以4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2分,处以20元及20元以下罚款的当天扣减1分。
三、评选要求:
1、管理人员对每位员工的评分要公平公正公开,在晚讲评公布每人工作得分要把扣分点给职工交待清楚,员工对打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越级反馈。
2、严禁利用个人关系、利用便利恶意推销指定菜品,一经发现除取消奖励评选资格外,重罚100-200元,严重者调离岗位。
3、没有特殊供货原因,灶案组要切实保证新菜品原材料的供应与菜品销售。若发现有人营私舞弊,按企业制度严惩不贷。
4、窗口要严格遵守酒店的数票、交票及清票制度,不许弄虚作假,若有违反除取消评选资格外重罚100-200元,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5、窗口要定期实行岗位轮换.
第15篇 轻工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奖励办法
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科研立项奖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2.自筹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二)教科研成果奖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 层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0 4000 3500
省级 3500 2500 2000
市级 2000 1000 500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为依据,无合同书的以申请书为准。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 奖励标准(元/万字) 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 200 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 150 2000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