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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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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办法

第1篇 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根据电气设备接地、接零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气设备接地、接零管理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气设备接地、接零管理。

3 引用文件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

gb 14050-1993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4一般要求

4.1电气设备应接地的部分

4.1.1 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机座或金属外壳。

4.1.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4.1.3 配电盘、保护盘与控制盘的金属框架。

4.1.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4.1.5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4.1.6 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穿线的钢管等。

4.1.7 避雷针、避雷线的引下线,装有避雷针、避雷线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杆塔或构架。

4.1.8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4.1.9 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

4.1.10 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4.1.11 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4.2 电气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可不接地或接零:

4.2.1 在干燥而无爆炸危险的场所,交流额定电压在127v及以下、直流在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外壳。

4.2.2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金属屏台上、并与其有可靠金属接触的电气设备及元件。

4.3 接地装置安装、检测要求

4.3.1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

4.3.2 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4.3.3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支线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连接,禁止用接地线将多台电气设备串联进行接地。

4.3.4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零线应重复接地,并应装设能迅速、自动切除接地短路的保护装置。

4.3.5 接地装置的材料一般采用钢材,埋在地下的接地体禁止用铝;接地导体的截面应符合热稳定要求,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3.6 接地线与需要接地的构筑物的连接以及接地支线、干线、接地体相互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搭接焊,并焊接牢固。

4.3.7 电气设备的外壳、电机的机座可用螺栓与接地线连接,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4.3.8 为便于测量接地网中个别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要在适当的地点(如防雷的集中接地装置与总接地网的分界处,人工接地装置与自然接地装置的分界处等)设置分解装置。

4.3.9 严禁借助于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

4.3.10 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

4.3.11 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4.3.12 为防止触电危险,在低压电网中,严禁利用大地作为相线或零线。

4.3.13 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3.14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与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线最小截面积不得小于4mm2,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4.3.15 爆炸危险环境内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接地线紧固前,其接地端子及上述紧固件,均应涂电力复合脂。

4.3.16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网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4.3.17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或接零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壳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4.3.18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ω;

--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ω;

--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5 日常管理

5.1 对于地面可见的接地装置,应同电气设备一起作为巡视检查的项目,如发现问题,通知设备所属单位,按设备消缺制度执行。

5.2 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量,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必要时,选点挖土检查接地体和接地线是否完好,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5.3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应由高压专业人员指定接地点,由电气设备的安装单位进行接地、接零连接,并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6附则

6.1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办法

1总 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创建一流企业,培养一流的运行队伍,为切实保障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一切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一切操作、监护操作必须落实以值长、值班员(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的互保作用,确保安全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1.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的通知,规范操作行为,使一切操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1.4操作、监护人员,应做到规程熟悉、图纸熟悉、现场设备熟悉、防范措施熟悉。

1.5电气运行人员,要熟悉微机闭锁、机械闭锁、电气闭锁等闭锁装置的功能、作用和原理。闭锁装置处于常闭锁状态,并列入巡回检查范围,发现缺陷,应立即汇报联系消除,不得随意解除(拆除)闭锁装置。

1.6微机强行解锁钥匙必须严格管理,需要强行解锁时,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专职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归还登记手续。不准外借强行解锁钥匙,严禁擅自强行解锁操作。

1.7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操作责任心,一切操作,都应做到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积极投入。

1.8对值班人员的操作要定期分析评价,交流和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推荐操作能手。

9任何人员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10为规范监护、操作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电气误操作,凡遇系统一次系统有操作,专业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跟踪操作,动态实行防误管理。

1.11对一贯认真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圆满完成各项操作任务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操作视情节、性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本规定由发电部负责实施和解释。

2适用范围

2.1.依据《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及我厂的具体情况,本规定规定了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基本步骤、以及操作票的规范管理等。对倒闸操作的发受令、填票、审核、执行、复查、总结等全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

2.2倒闸操作是电气设备状态的转换、变更一次系统运行结线方式、

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置的起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置投切、切换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的总称。

2.3本规定适用于发电部管辖范围所有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及管理。

2.4本规定与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标准等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引用标准

3.1原电力部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2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3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常用操作术语

4.1常用操作标准设备名称

主变、厂高变(厂低变)(高备变、低备变)开关、闸刀、母线、线路、压变(pt)流变(ct)电缆、避雷器、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令克(跌落式熔断器)保护。

4.2常用操作术语

4.2.1开关、闸刀、接地闸刀:合上、拉开。

4.2.2接地线:装设(挂)、拆除。

4.2.3各种熔丝:放上、取下。

4.2.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启用、停用。

4.2.5压板:放上、取下、投入、退出(解除)或从××位置切至××位置,短路并接地。

4.2.6交直流回路各种转换开关:从××位置切至××位置(二次插件:插入、拔出)。

4.2.7二次空气开关:合上、分开。

4.2.8二次回路小闸刀:合上、拉开。

4.2.9小车开关:由××位置拉、推或摇至××位置。

5倒闸操作基本要求

5.1操作指令,要由有权发布操作指令的调度员、值长发布;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并能胜任操作和监护的能力,并必须由上级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合格人员担任。

5.2现场一、二次设备要有明显规范标志,包括设备名称、编号、铭牌、操作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的标色。

5.3电气主控室、集控室要有与现场设备实际结线一致、运行状况相符的模拟操作图,二次回路原理图和展开图。一次模拟图上,应能表明主要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实际状态和接地线的装设位置。

5.4倒闸操作,要有明确、合格的操作依据(调度下达或根据工作票要求)。

5.5要有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并使用普通话。

5.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专用的接地线装设地点)一次设备应设有可靠的电气防误装置。

6倒闸操作原则

6.1操作命令

6.1.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在发布和接受操作命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录音、汇报和记录制度,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

6.1.2对于6kv、400v单一负载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命令,由值长发布,并填写《操作任务票》,电气班长受令确认正确无误后指定操作人员执行。

6.2倒闸操作票

6.2.1值班人员所进行的一切倒闸操作(事故处理除外),包括根据调度口头命令所进行的操作和根据工作票所进行的验电、装拆接地线、取放控制回路保险器等操作,均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

6.2.2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指根据同一个调度命令所进行的一次不间断操作。

6.2.3倒闸操作票必须连号使用。

6.2.4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运行日志中:

6.2.4.1事故处理;

6.2.4.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包括限电操作);

6.2.4.3拉开接地闸刀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6.3倒闸操作基本规定

6.3.1下列情况一般不进行系统正常倒闸操作:

6.3.1.1交接班时;

6.3.1.2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时;

6.3.1.3雷电时(注:事故处理确有必要,可以对开关进行远控操作)

6.3.2倒闸操作的顺序

6.3.2.1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母线侧闸刀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6.3.2.2双母线倒闸操作:热倒时,母联开关必须合上并改非自动,先合上ⅰ母(或ⅱ母)闸刀,再拉开ⅱ母(或ⅰ母)闸刀;冷倒时,待操作闸刀的本回路开关必须分开,然后先拉后合母线闸刀。

第3篇 高压电气设备春秋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证我公司高压电气设备春季检修和秋季检修工作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实现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高压电气设备的春季、秋季检修工作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济钢1997年4月发《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总厂区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冶金工业部1985年8月发《冶金工业电气设备技术规程》。

4 定义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

5 职责

5.1生产部负责春秋检计划的安排及工作的组织协调。

5.2装备部负责检修项目及质量的管理

5.3安环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

5.4动力厂负责施工。

5.5各生产单位负责配合动力厂进行施工。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高压电气设备春季、秋季检修计划,由动力厂根据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在检修开工前30天做出,并经动力厂领导审核后分别报总公司生产部、装备部。

6.2主变及110v线路的停电,在检修计划订出后,由动力厂的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联系人在供电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向供电公司提出“停电申请”,供电公司同意停电后,即可执行检修计划。

6.3主变检修:由总公司生产部根据动力厂所报检修计划,以总公司主要生产厂的设备检修为主线,经研究确定,提前做出各变电所主变的停电计划(包括开工时间、检修时间)。动力厂根据停电计划,做好检修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面积和减少停电时间。

6.4线路检修:35kv及以上高压供电线路的检修随各变电所的主变检修一起进行;6kv及10kv馈电线路的检修则由动力厂根据实际运行方式,向生产部报周检修计划,进行调整后轮修。

6.5在春检期间动力厂负责做好高压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6.6检修进度、安全及质量保证

6.6.1生产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在检修时严格执行生产部制定的检修开工计划,各生产单位配合检修按时压负荷倒电源并停电,保证施工单位按时开工、完工,不得延误工期。

6.6.2安环处和动力厂负责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单位在检修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总厂区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6.7检修中要严格执行《冶金工业电气设备技术规程》,检修完成后由动力厂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工作完工的确认并签字,装备部负责设备检修质量的把关验收,确保检修质量。

6.8各检修配合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生产部确定并下达的停电时间表执行停产停电,不经生产部同意,不得延迟。

7考核

检修中,因为各配合单位无故推迟倒电源压负荷停电时间而造成延误工期的,或因施工单位准备不充分等原因而造成延误工期的,总公司将根据延误时间长短考核有关责任单位,延误工期<10分钟扣责任单位500元,10-15分钟扣责任单位1000元,15-20分钟扣责任单位2000元,延误工期>;20分钟扣责任单位5000元;对于检修中出现的安全及质量事故,总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分清责任并考核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

第4篇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第5篇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作业过程中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电气焊作业的人员要求、培训、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采用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cnpc 104.1-2004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负责对各单位电气焊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2  所属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3.3  各基层单位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具体实施。

4  管理内容

4.1  人员要求

4.1.1  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无职业禁忌症。

4.1.2  经过本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具备规定的技能和经历等。

4.1.3  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2  人员培训

4.2.1  电气焊作业人员需培训取证,获得规定资格;新上岗、转岗、换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应进行相应培训;定期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2.2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电气焊作业的专业技术知识(氧气、乙炔气性能,电焊机和气枪、焊钳的性能,以及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维修等);防火、防爆、防触电、防毒和职业病防护等相关知识;企业有关电气焊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4.2.3  培训资料应由培训机构保存。

4.3  安全管理

4.3.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4.3.2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焊作业的实际,组织制订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所有电气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4.3.3  各单位应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

4.3.4  电气焊设备应配套齐全,并经检验合格。

4.3.5  在进入有限空间(包括密闭和半密闭空间)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由施工作业队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dg/qhse/e7.36.9-02),经三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提交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并落实相应的检测、防护和监护措施:

a) 作业前,应对密闭或半密闭空间进行检测,如有毒或可燃气体含量超标,不得进行作业;

b) 应采取相应的强制通风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的空气流通;

c) 应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和应急用品;

d) 应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专题教育;

e) 应配备专门的监护人员,并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4.3.6  施工作业过程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防止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第6篇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为规范车间外委电气设备及装置修理工作程序,充分调动车间内部维修力量,最大限度降低车间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委修理

(一)外委修理的界定

车间内部确认该设备或零部件具有可修复价值(修理费用不超过购买新设备价值的50%),修理后可恢复设备性能,且认定公司内部维修力量不能完成的修理工作,可外委修理。

(二)审批程序

1、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以下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车间审批完毕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2、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及以上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实施外委修理,如不符合外委修理要求的,申请班组不得擅自外委修理。

(三)相关要求

1、申请班组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外委修理设备或零部件测绘图纸或提出技术规范要求。

2、外委修理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负责组织申请班组人员、使用单位人员、机电管理部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外委修理好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外委修理质量验收表》(见附表2),该表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存,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3、外委修理项目验收合格后,车间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建立台账、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并在月度绩效进行考核兑现。

二、修旧利废

(一)修旧利废的界定

修旧利废是指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回收的有修复价值的各种物料、零部件等,进行加工修配使其恢复相当的使用价值并用于生产的;或者对报废的、拆除解体的废旧设备,回收其有用部分进行利用。

(二)范围

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气(含电机、变压器、电气装置)及其元器件的修复。

2、车间各类报废表计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的修复改造代用。

4、螺栓回收利用。

5、各类电气设备装置已损坏单元卡件的修复再利用等。

(三)审批程序

1、凡属于修旧利废范围的设备零部件,由车间班组申报,车间技术管理员每月初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修旧利废汇总表》,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

2、所申报修旧利废的设备零部件修复方案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制定,按照公司已下发的技术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班申请组组织实施。

3、修旧利废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申请机电管理部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该表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管,修复鉴定合格的设备零部件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

(四)奖惩办法

1、车间建立《修旧利废统计台账》,负责核算节约价值。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计算方式为: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新购买物品采购价格-修复成本。

2、修复后设备及零部件必须能够使用,使用一个月后,若性能良好,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申请奖励。

3、修旧利废设备及零部件的质保期为1年,一年内,若因修复质量影响生产的,将追回奖金;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修旧利废每月考核一次,奖金分配仅限修旧利废参与人员。

第7篇 电气检修班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为了培养班组全体人员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的思想,营造一种人人关心集体、热爱集体、支持集体、为集体争光的良好氛围,树立电气人的形象,展现电气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使电气检修班成为一个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战斗集体,圆满完成厂部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集体活动规定如下。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厂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班组和个人应积极参加,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特殊情况除外),同时应按正常上班考核,由集体活动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5.2班长或代班长应按分场通知时间组织人员到位,没有做到的考核班组20~200元,班长20~100元,如果班组安排的人员没有按时到位或未到位,按电气分场编制的《职工考勤管理与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责任人20~200元,由集体活动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5.3设备抢修或清扫文明卫生等工作,执行第二条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5.4非工作时间进行的集体活动,包括早晚时间、休息日等,班长或代班长应按正常上班组织人员到位,没有做到的考核班组20~200元,考核班长20~100元,如果班组安排的人员没有按时到位或未到位,按电气分场编制的《职工考勤管理与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责任人20~100元,由集体活动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有特殊情况时,必须提前向班长请假,然后再由班长安排其他人员或向集体活动负责人请假)。

5.5工作时间进行的集体活动,班组应按正常上班考核。非工作时间进行的集体活动,职工的加班、奖金由班组自行负责管理(奖励、考核与否均由班组自行决定,分场不负责任何费用)。

5.6由于个人或班组造成有关集体活动无法进行或给分场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考核班组20~500元,班长20~200元,责任人20~100元。

5.7各种集体活动比赛获厂集体奖者(荣誉奖、组织奖除外),个人奖前3名者,视情况每人给予奖励10~100元,由生产部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作为评先进的依据。

5.8重要比赛活动(运动会、篮球、排球、游泳比赛等)班组参加啦啦队人员根据班组现场工作情况安排人数,未参加考核20~100元。

5.9原则一律不给假,有急事事先向班组请假,按规定进行考核。

5.10各种集体活动结束后,班组公布考核、奖励、出勤情况。

6  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检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8篇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及管理办法

1.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

(1)生产设备辅机(即电动机、控制柜等)的运行维护随主机同时进行,使辅机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已满足主机运转要求。

(2)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与主机生产设备的检修周期一致。

(3)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均由电工进行。

2.电气设备的管理

(1)电气设备的管理也是设备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除日常维护外还应进行周期性大中修维护管理。

(2)电气设备的全面系统大中修一年一次,即春检,检修工作安排及内容祥见春检计划。

(3)电气设备的春检重点项目为全公司所属的锅炉房所属设备、变电所属设备、所有在用变压器等大型电气设备及各泵房所属设备。

(4)电气设备发生突发故障时应随时排除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危及安全。

第9篇 电气工程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1、接地、避雷引下线、接闪器、均压环、等电位在施工中,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

(1)接地: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做接地体的,钢筋连接可靠,材料使用热镀锌钢材,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满足规范要求。

(2)避雷引下线:利用柱内钢筋作引下线,引下数量和做法要满足规范要求,要将做为引下线的钢筋做好标记,防止串位。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满足规范要求。明敷设的避雷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刷油漆防腐,无遗漏。

(3)接闪器:避雷带(网)位置准确,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满足规范要求。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齐全,焊接部分补刷防腐漆,平整顺直,支持件固定可靠,每个支持件能承受大于5k9的垂直拉力,支持件间距均匀。

(4)均压环、等电位:镀锌扁钢(钢筋)连接时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施焊面满足规范要求。均压环与防雷引下线可靠连接。

2、墙体砌筑时,必须将电线管及时敷设到墙内,在120衄厚墙敷设管时,用无齿锯割槽埋管,埋管深度经土建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及时了解掌握土建进度,根据土建进度予埋管线,予留孔洞,设置予埋件等,位置必须准确。

3、墙体砌筑后,按土建专业给出的lm水平线,按图纸要求做到开关盒、插座盒、配电箱各自的标高一致。4、土建砼浇注及抹灰前,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导管、箱、盒安装,安装符合标准、检查确认无遗漏。

5、开关、插座盒安装时,利用土建抹灰饼及给出的室内水平线,找准盒口与墙面平齐度和盒位水平度(挂通线)或用水平管进行超平安装。检查如有位置不正现象,及时找准位置进行处理。在土建抹灰时,有专人进行监护,发现盒有松动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6、要重视成品保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破坏和污染成品,不允许在抹灰后的墙面上开槽补管、补线,如果产生后补,后补抹灰面层及接茬处开裂,每处负激励300元。

7、强电、消防电、弱电管线必须经敲落孔进入盒内、管口必须平齐,管口高出盒3-5姗。

8、同一室内电气、弱电工程开关盒同一安装标高的标高要一致。

9、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插座安装高度必须一致。如发现标高不一致负激励50元/处。

10 配电箱严禁用热熔开孔,发现用热熔开孔一处负激励50元。

11 事故照明箱必须做保护接地,不做保护接地负激励50元。

12 导管透管后及时将过长的导管切割,管入箱露出高度0<5 mm,必须水平整齐,排列整齐,不整齐负激励50元/处。

13 电气管井导管过顶板,必须按规范设防火隔板,不设防火隔板负激励50元/处。

14 配电箱1、2次进线不允许使用开vl端子,使用开口端子姗l00刃处。

15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壁厚小于2 mm的钢管不得套管焊接,发现熔焊连接、壁厚小于2 mm的钢管套管焊接负激励50元/处。

16 接地(pe)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发现串接负激励50元/处。

17 金属电缆桥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pe)干线相连接,桥架连接处必须连接跨接地线(pe)(镀锌桥架除外)。三相或单相的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管内。

18 电缆敷设之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

19 使用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标准,每次负激励300元。

20 可视对讲预留盒距门边及标高位置要符合要求,同一建筑物位置要统一,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30元/处。

21 吊顶内由接线盒引向器具,采用柔性导管时,连接到位,严禁电线有裸露部分,不符合标准,负激励30元/处。

22 金属软管与pe或pen线要可靠电气连接,金属软管不能做pe或pen的连通导体,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50元/处。

23 金属柔性导管严禁熔焊跨接接地线;跨接接地线使用专用的卡子,两卡间连接线为黄绿相问色的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不符合要求负激励30元/处

24 金属软管或其它软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10元/处。

25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严禁做线路敷设,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l.2m,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20元/处。

第10篇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1.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

(1)生产设备辅机(即电动机、控制柜等)的运行维护随主机同时进行,使辅机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已满足主机运转要求。

(2)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与主机生产设备的检修周期一致。

(3)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均由电工进行。

2.电气设备的管理

(1)电气设备的管理也是设备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除日常维护外还应进行周期性大中修维护管理。

(2)电气设备的全面系统大中修一年一次,即春检,检修工作安排及内容祥见春检计划。

(3)电气设备的春检重点项目为全公司所属的锅炉房所属设备、变电所属设备、所有在用变压器等大型电气设备及各泵房所属设备。

(4)电气设备发生突发故障时应随时排除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危及安全。

第11篇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

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

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

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3.2安全技术措施

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将设备断开电源;

2.验电;

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

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

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

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

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

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

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

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

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

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

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3.2.11 检修10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

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

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电压等级(千伏)

3.3~6.6

10~35

60~110

220

安全距离(米)

0.35

0.6

1.5

3

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安全组织措施

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

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

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8 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检修现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3.3.9 因工作需要分几组同时进行检修,而每组之间相互看不见时,每组必须设一个安全监护人。

3.3.10 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期间,监护人不在现场,检修人员不得提前进行工作。

3.3.11 检修间断后复工,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

3.3.12 工作票终结手续未办理前,任何人不得改变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因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必须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全体检修人员撤出现场,值班员拆除安全措施,测量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

3.3.13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与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3.14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并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电气运行安全

3.4.1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3.4.2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3.4.3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3.4.4 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3.4.5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3.5电气检修安全

3.5.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5.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3.5.3 带电检修安全要求。

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

3.5.4 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5.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5.6 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邻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3.5.7 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3.5.8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3.5.9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5.10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3.5.11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3.5.12 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1.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

2.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3.6接地装置的规定:

3.6.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3.6.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6.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3.6.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3.6.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3.6.6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的避雷针为4欧姆。

3.6.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6.8 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小于30米。

3.6.9 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7 监督考核

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

4相关记录

4.1 电气工作票

4.2 安全检查台账

第12篇 写字楼电气维修管理办法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部颁布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该装设隔离栏杆,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识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第13篇 电气检修班计算机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计算机的应用已越来越成为电力生产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单位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人工计算机工作的管理,规范检修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有效地发挥计算机的作用,结合本生产部电气专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5.1.1各班组应设立微机管理负责人,负责计算机的正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1.2微机管理负责人有权监督检查他人不合理使用计算机,如玩游戏等。

5.1.3各班组要做好计算机设备的日常卫生清扫工作,保持设备及环境的清洁。

5.1.4各班组的微机管理负责人有权直接向生产部电气专业反映情况,同时微机管理负责人也应对微机管理中的不安全现象负责。

5.1.5班组微机中应建立规章制度、设备台帐、技术资料、检修程序卡、设备缺陷、备品备件等文件夹。

5.1.5.1规章制度文件夹下按厂及以上、生产部电气专业、班组三项分类。

5.1.5.2设备台帐、技术资料按班组所管辖设备的系统分类,技术资料要有图纸、说明书、零件图等资料的明细表。

5.1.5.3检修规程应在班组微机中设专项保存,以备检修查询。

5.1.5.4检修程序卡是为了实现设备检修标准化、程序化,提倡傻瓜式的检修模式而设立的,主要按设备的大、小修分为两类。在大、小修中要按照班组所管辖设备的系统分类,同设备台帐、技术资料的分类相同。

5.1.5.5设备缺陷应每月进行统计,班组要相应进行总结分析。

5.1.6班组微机中还应建立以下文件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改造方案、材料计划、科技及qc成果、上报文件、检修周计划、共享文件夹等八项,继电和测试还应设立专项技术监督文件夹。需要说明的有:

5.1.6.1工作计划主要内容有:大、小修工作计划;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春、秋检工作计划;其它临时性工作计划等。

5.1.6.2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大、小修工作总结;年(季、月)度工作总结;春、秋检工作总结;其它临时性工作总结等。

5.1.6.3改造方案为年度技改项目的改造方案。

5.1.6.4材料计划主要是月维护材料计划、其它临时性材料计划等。

5.1.6.5共享文件主要用于存放上级单位要求上报的文件、报表等,当上级单位使用后,再将此文件夹中文件存放到其它相应的文件夹中。

5.2微机使用注意事项

5.2.1没有经过初步培训的人员不得使用和操作微机。

5.2.2在微机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应停止使用,待找出原因后方可重新使用。

5.2.3对于重要资料、数据等要及时存档或做好备份,防止突然断电或病毒侵入造成文件丢失,

5.2.4操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仔细观察计算机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一旦发现并确认为计算机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病毒扩散。

5.2.5严格控制软件流入途径,不准随意拷贝文件。凡新引入的软件,计算机系统或外界维修过的计算机,在投入使用前应首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检测,确认无计算机病毒感染后方可投入使用。

5.2.6要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将有病毒的软、硬件设备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允许以加入病毒的方式进行软件加密。

5.2.7严格执行微机电源停送电顺序,不得在微机运行时突然停电,更不允许在停电较短的时间内再给电。微机较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主机和显示器电源,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5.2.8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未经生产部主任或主管专工批准,不得操作生产部微机,不允许打印输出信息,更不得进行拷贝。

5.2.9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带电搬移设备。

5.2.10机房内不允许吸烟,不准存放杂物。

5.2.11各种接地装置和保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检测。

5.2.12加强机房的安全管理,设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提高员工自身素质,杜绝将计算机上的备件拆下作为己用或以次充好挪为己用。

检查与考核

6.1如有违反上述注意事项的事情发生,视情节考核责任人20-100元。

6.2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检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

6.3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4篇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井下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杜绝失爆现象出现,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

第二章  具体内容

第一条 机运部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其职责是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入井防爆性能检查及井下日常防爆检查。

第二条 机运部要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完好及防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两次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电气设备质量整改通知单,对失爆的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在规定处理期限内,按时检查落实处理情况。

第三条 所有设备入井时必须有矿电气防爆检查组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运输队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认真核对设备入井证,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运输队有权拒绝该设备入井。发现没有有效许可证而下井的,给予当班运输队井口把钩负责人100元/台的罚款。因该台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

第四条 机运部每月对全矿电气设备防爆情况总结评比一次,对防爆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每月做的好的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并对有关领导和防爆检查人员给予200元奖励。

第五条 所有机电设备的入井、按下列办法执行:

(一)各队设备管理员持设备出库单(或调拨单)到机运部办理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办理完毕将入井证井口联交运输队当班井口负责人,井口负责人按程序检查无误后方准设备入井。

(二)特殊情况下急需入井的机电设备,可经机运部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报请当天值班矿领导同意并由值班调度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入井。但使用单位必须在第二天到机运部防爆检查组补办入井许可证。否则,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经办人100元/台·天。

(三)各单位设备包机人员应妥善保护设备防爆检查合格证,以便上级领导及矿设备检查组的检查核对。该台设备升井后或在设备检查中被设备检查组认定不得继续使用时,书面通知该设备使用单位,防爆检查合格证自动失效。

(四)矿防爆检查组应对每台入井的机电设备进行登记入册。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入井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无有效许可证的设备,对使用单位和责任人罚款100元/台。由检查组对该设备检查后确定补办许可证或停用。

(五)电焊机等非防爆设备确需入井时,凭当日有效的《井下使用氧气、电焊施工安全措施》入井,无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的,该设备拒绝入井。

第六条 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维护,确保其隔爆性能良好。检查存在失爆的单位,给予一处罚款5000元,并对单位队长、支书、 机电队长及责任人各加罚500元,检查每月存在两处及以上失爆的单位,加倍处罚,机电队长撤职、责任人调离机电岗位。

第15篇 电气车间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节能降耗工作要求,挖掘车间节能潜力,加强用电设备管理,统筹用电负荷,经济运行,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实现年底节能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节能任务,结合电气车间实际,制订增收节支方案。

一、主要任务

依靠科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着力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发挥节能和环保装置效能,促进节能降耗,确保各项节能降耗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气车间节能降耗组织机构

组 长:杨吉伟

副组长:张礼兵

主要成员:黄荣华、李文斌、王立强、李黎祥

三、车间增收节支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集团节能降耗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体系,落实增收节支责任。

3、根据指标和考核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增收节支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正确使用电计量器具;保证电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做好电计量与统计工作。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增收节支的教育,提高员工的增收节支意识,落实“全员节支,全过程节能”的方针。

四、增收节支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效率为本、节约优先;

2、优化结构、多能互补;

3、节能降耗与降本增效相结合;

4、增收节支与安全稳定生产相互促进;

5、落实管理,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现增收节支工作持续开展。

五、具体措施

(一)节电具体措施和办法

1、用电设备必须与供电设备相互匹配,避免设备空载运行。

2、合理装设和投运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功率因素。

3、严禁长明灯、长流水、设备较长时间空转等浪费现象。

4、变、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缩短供电半径,减少线路损耗。

5、 在照明方面应该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采用合理的控制方式,减少照明开灯时间,降低电耗。

6、 推广应用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7、根据电机的容量和实际负荷,尽量使电机满负荷运行。加强电机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8、 合理选用供电电缆截面,减少电缆压降损失,节约电能。

9、 对于供电距离较远、功率较大的用电负荷,要优化考虑采用高压供电方式,减少电能损耗,保证供电质量。

10、合理选用电力变压器,减少变压器本身的压降损耗。

11、合理设置照明设施,减少不必要的用电设施。

12、配合公司加强用电单位、用电点的监督检查。

13、合理降低电机维修费用,降低电机故障率。

(二)其它节能具体措施和办法

1、合理分解成本指标,将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分解落实的主要指标为材料费、备品备件费等。

2、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班组核算的作用。班组核算对节约成本起到切实可行的推动作用,根据岗位在系统中材料消耗的大小确定出材料奖罚的责任比例并确定系统的负责人,使得每一个人与材料的节超奖罚进行挂钩考核,真正落实到人。

3、加强修旧利废和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作用,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及修复利用。调动广大员工在材料、配件使用中坚持有旧不领新、能修不弃节约成本的意识,要求各班组要根据每月各自成本的节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节支降耗活动,鼓励职工进行小改小革、发明创造,想方设法降低本班组的成本支出。所有回收的各种钢管、电缆、电气零部件等废旧材料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由车间和班组双方记帐,并且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实物盘点。

4、采取加大包机、点检和设备评级的力度,加强对设备的预防性检修。从技术、质量、安装、维护、使用等方面找原因、提措施,加强电气设备的现场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和设备故障,从而减少备品配件的消耗。

电气车间

2011-10-5

电气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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