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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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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管理办法

第1篇 某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一、原则

1、适用人员:上海__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范围:从事与工作内容相关联的出差事宜。

3、出差标准:划分块区、设定费用、凭证报支、超出自负。

4、管理原则:明确批准权限,提供适度工作环境,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二、出差类别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往返的。

2、短期出差:出差当日不能往返、且一次出差时间没有超过10天。

3、长期出差:一次出差时间连续超过10天以上。

4、国外、港澳台。

本条规定中的出差天数,以员工打卡时间为准;不能以打卡确认时间的,以交通工具时间为准。中午12时以前离开的,界定为一天,以后为半天;中午12时以前返回的,界定为半天,以后为一天。

三、出差批准

1、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派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表一中不需要的除外)。

员工出差“申请”或“派遣”可以由本人填写、也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

《出差派遣(申请)单》存放在内部局域网上,可自行下载;也可向前台或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出差批准流程:本人填单(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交前台记作考勤。前台每月汇总后交档案室)、合适主管(组长)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交前台

2、出差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天数,可以采用即时通信方式,按层级事先报告并履行批准程序(事后,仍然需要履行出差表的书面批准)。

3、各级主管(组长)须对员工出差事由、出差时间进行严格审定并安排好代理人员。

4、出差申请的批准权限见下表一。

序号 职级 当日出差 短期出差 长期出差 国外出差

表一中,最终审批人不是直接主管的,最终审批人之前的各级主管均应审核签字。若时间紧急,可以直接取得最终审批人的审批,但事后应补全手续。

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是经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任命的职务。

块长:是经行政人事部任命、总经理批准的职务。

四、暂支款办理

1、员工凭《出差派遣(申请)单》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借款前应完成《出差派遣(申请)单》的审批

-----出差人员必须借款的,应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中说明,经审批的《出差派遣(申请)单》是办理借款的依据

------前款未还清,或没有合理理由经常逾期的,财务部可以拒绝暂支借款。拖欠暂支借款的办法依照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出差结束须在返厂后的三天内结清出差费用(遇节假日顺延)并履行主管(组长)签批、行政人事部审核、财务部经理批准程序。

3、各部门依照层级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特定审核。

-----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内容:员工出差的相应差旅费是否超支,如果超支,应注明

------行政人事部审核内容: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五、出差与补贴标准见下表二

1、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的住宿、补贴报销标准如下表。

标准 人员

食宿: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往返交通

补贴

备注:

1、a类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大连

2、b类城市:包括沿海地区的非省会城市

3、c类城市:除a和b之外的其它县市

4、长途车费:是指从上海行政区域出差到异地的车费

5、火车以最快到达时间

2、往返火车站/机场以及在出差地点使用的交通方式

员工出差以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为主

员工携带配件出差、且重量达到20公斤及以上,须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上注明,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城市公交结束,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特殊情况产生,经合适主管批准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3、同行住宿

两人或以上同行,如果是同性,应当入住标准房。

六、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凭住宿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以及交通车票报销。

2、员工凭开具的就餐发票、收据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由对方提供住宿,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七、其它

1、售后员工出差每天须以一定方式向合适主管汇报。

2、售后员工出差结束须将测评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交销售部文员。销售部文员须将每次售后情况向销售部经理报告。

销售部文员须对《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以电子版作好汇总、保存,同时在每季度末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可向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3、员工出差结束由合适主管签署考勤。

4、公司按标准给予出差员工补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5、员工出差发票报销有弄虚作假行为按规定处理。

6、本规定解释权归属行政人事部。

本办法已在2022年6月8日交由各部门充分讨论、2022年6月28 日再次征集各部门意见,经总经理批准,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第2篇 转动机械安装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预防施工现场转动机械安装期间事故的发生,降低职业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转动机械安装期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 术语与定义

4.1转动机械:指本公司安装的各种转动设备,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起重机械及各种类型的泵和风机。

5 职责

5.1项目部是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2专业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并负责具体的施工组织工作。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6 具体内容

6.1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上报项目部审批。

6.2项目部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措施的审批、发放、管理。

6.3主要转动机械安装的施工技术措施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6.4施工人员作业前,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5施工人员的作业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6.6在转动机械安装过程中,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7转动机械的现场存放及保管应符合《现场物料存放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8大型转动机械的运输、吊装就位应符合《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7 相关文件

qb 553-10-00——《现场物料存放安全管理办法》

qb 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qb 553-23-00——《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

“隐患整改反馈单”

第3篇 圆盘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1、在锯料前应先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栓母应上紧。

2、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锯料时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时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要缓推料,接料时要待料出锯片150毫米时方可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料。

4、锯短窄料时,应用推棍,接料时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5、如发生卡料时不得生拉硬推,要及时拉闸断电,进行处理。

6、不许戴手套操作,本机上应设操作开关。

7、使动部位设防护面罩,锯片上方设挡板且在锯片另一端设分料器。

第4篇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一、职责

1、机械部

⑴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制定设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⑵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⑶负责机械设备操作证的发放与管理。⑷负责机械设备购置及平衡调度。⑸编制机械设备大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⑹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⑴严格执行操作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检查。⑶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⑷填写机械设备日运转记录。

二、机械管理

1、建立机械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

2、实行专机、专人的大型机械设备调动时,原则上操作人员应随机调动。

3、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每天填写机械设备运转情况日记录。

4、机械设备由机械部统一购买,在购买前,派人联系货源,确定生产厂家。

5、采购合同中必须注明机械设备配件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要求、运输方式、交货日期、单价、结算方法等。

6、对进货的配件,由质安部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在验收中如发现配件质量、规格、数量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与供货单位交涉。

7、机械部随时了解机械设备日常使用、保养情况,定期检查,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对发生技术状况变坏的机械设备通过技术鉴定,确定是否送修及修理类别。

8、机械设备实行定期和分级保养。

第5篇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大型设备在进场前,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设备必须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的,证照齐全方可使用。

2、大型设备的安装、验收及拆卸要求

2.1 大型设备的安装

2.1.1 大型设备安装时,要选择经市建委认证的安装队伍,备案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并签订安装合同。有安装队伍编写安装拆卸方案,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装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执行。安装合格后由安装单位填写检查验收表格,由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请国家有关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2 大型设备的安装要根据机械的说明书,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等,并办理移交手续

2.2 拆卸要求

2.2.1 在拆除设备时,要对操作工人进行交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六级大风或大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2.2.2 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局或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对其操作证复印件存档。

3、机械设备日常使用、保养、检修

3.1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经理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2 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每班作业前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等。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报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3.3 大型设备有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设备零件松动、运转有异响、振动及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安全员负责填写保养记录。

3.4 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检修,项目部经理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第6篇 绿化部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管理办法

物业绿化部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绿化部绿化工程中临时性工程分包及雇用机械的管理。

2、范围

适用于绿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 作 内 容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权限内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监控

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

工程主管负责对分包/雇用项目申请的审核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分包/雇用项目的申请、登记、审核

现场施工人员负责对分包/雇用项目的登记

4、定义

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分包绿化种植、雇用临时劳务工、清运垃圾、申请采购土方、雇用机械动力作业及其与绿化工程相关的分包项目。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项目的申请

5.1.1绿化过程施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工程的进度、工程的难易程度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前作好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项目的预测。

5.1.2所有涉及到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项目的在实施之前须填写《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申请报告》,注明申请项目、申请原因、作业工期及费用预算、风险情况、供应商情况等及其它必要说明。按采购报批权限上报审批。审批权限在部门的,部门审批后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

5.2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劳务工考勤/结算

5.2.1所有对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劳务工作业(含人工外包的绿化种植项目)的项目,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施工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临时雇用工劳务考勤登记表》,注明雇用人员的早、中、晚班的工作内容,并与分包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工程主管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审核。

5.2.2对于按钟点工结算的项目除按5.2.1执行外,还须在结算时汇总填写《临时雇工劳务费用结算表》,按权限报批作为钟点工临时雇用劳务工的结算依据。

5.2.3对按面积、方量或按规格作为单位约定单价的无须填写考勤,但出于法律风险,项目负责人应在结算时将分包方的考勤表复印由部门保存。

5.3申请、回填土方、清运垃圾

5.3.1申请、回填土方、清运垃圾项目时,现场施工人员据实登记采购时间、车次、方量,填写《采购土方/清运垃圾记录表》,零星进行现场搬运及回填但不属整车采购的也据实测量记录在《采购土方/清运垃圾记录表》中,结算时统一汇总在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 采购土方/回填土方、清运垃圾统计表》认真注明容量、计价单位、数量,并由运送分包方、回填分包方等签名确认,报主管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审核,并按权限报批,作为结算依据。

5.4雇用机械作业

5.4.1雇用机械(吊机、卡车、三轮车等动力或运输车)时,雇用人现场施工人员应认真核对分包方的作业单进行签收,结实时汇总填写《雇用机械作业统计表》,注明机械名称、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工时、工价,雇用人、证明人、分包方应签字确认,报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审核,并按权限报批,作为结算依据。

5.5绿化种植分包

5.5.1绿化种植实施完毕后,如结算方式为数量和面积计价时,测量人应填写《绿化种植项目结算统计表》,认真注明苗木的数量、规格、计价单位、种植的区域以及数量测得的依据,由分包人确认后报主管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审核,并按权限报批,作为结算依据。

5.6工程服务分包费用结算

5.6.1如同一供应商同时分包多个项目且各项目的分包手续统计齐全后,结算时应采用《 工程服务分包费用结算表》以便于操作。

5.6.2结算时应认真按项目进行统计费用并列明依据。

5.6.3如供应商只承担除绿化种植项目以外的单一项目,结算时可不填写

《 工程服务分包费用结算表》,而以原始的记录与汇总的表格直接结算。

5.6苗场、零星项目施工、临时劳务/雇用机械及绿化养护项目如涉及到以上项目且工期短时应参照以上执行

6.记录表格

vkwy7.5.1-j01-05-f1 《临时性工程分包/雇用机械申请报告》

vkwy7.5.1-j01-05-f2 《临时雇用工劳务考勤登记表》

vkwy7.5.1-j01-05-f3 《临时雇用劳务费用结算表》

vkwy7.5.1-j01-05-f4 《采购土方/回填土方、清运垃圾统计表》

vkwy7.5.1-j01-05-f5 《雇用机械作业统计表》

vkwy7.5.1-j01-05-f6 《绿化种植项目结算统计表》

vkwy7.5.1-j01-05-f7 《 工程服务分包费用结算表》

vkwy7.5.1-j01-05-f8 《采购土方/清运垃圾记录表》

第7篇 炼钢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一、检查标准

1、车间按月由主管设备的领导组织设备专业员及点检人员对所属天车及钢(铁)水包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安排整改,严禁带病作业。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必须制定控制防范措施,报设备处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由主管设备的领导签字后妥善保存。厂主管设备的领导按周检查落实情况。

2、工段按周对天车的大小车传动机构、卷扬机构、包体等、制动系统、各种限位器、吊钩、钢丝绳、龙门吊钩钢(铁)水包的耳轴等进行重点检查确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上报车间。

3、天车司机按交接制度的规定严格双重交接,按检查路线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司机室内各部 大车传动机构 小车传动机构 主、副卷扬机构 供电滑线及电阻箱 大、小车栏杆走台、桥架 大小车行走轮及轨道 主副钩及钢丝绳。

操作手柄、按钮、开关是否灵活,各种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车间、工段、班组坚持对天车司机的操作行为随时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落实考核,并责令立即整改。

5、以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每旬向安监处反馈,安监处设专人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的按职责分别追究各级领导的管理责任,并落实考核。炼钢厂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起重机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并对各车间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操作标准

1、起重机械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时设专人进行指挥。

3、作业前司机必须首先进行试车,试车时应先鸣铃,然后分别启动各机构(大车、小车、卷扬)应做到各档逐步加速,检查各机构运行速度,辨别有无异常声音。检查确认各种限位器是否齐全、灵敏、有效(电铃、照明)。

4、每班第一勾吊运钢(铁)水包时,必须试吊。将所吊物吊起距地面200毫米高度,然后下降制动,检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制动时下滑距离不许超过100毫米,否则应进行检修。

5、吊运钢水包(铁水包)时,提升、下降必须先点动,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禁止停留,如已确认包内铁(钢)水过满时,应通知地面人员撤离天车行车路线,以防因启动或制动造成钢水外溢烫伤地面人员。

6、在吊运钢水包(铁水包)时,要求司机应做到起车稳、运行稳和停车稳的“三稳”操作:

a、起车稳:大、小车启动后先回零位一次,当吊物向前游摆时,迅速跟车一次,即可使吊物当其重力线与钢丝绳均处于铅垂位置时达到与车体同速运行而消除游摆;

b、运行稳:在大、小车在运行中如发生游摆现象,则可顺着吊物的游摆方向,顺势加速跟车,使车体跟上超前的吊物,以使其达到平衡状态而消除游摆;

c、停车稳:在大、小车将达到指定位置前,应将控制器手柄逐步拉回以使车速逐渐减慢,并有意识拉回零位后再短暂送电跟车一次,使吊物处于平衡而不游摆状态,然后靠制动滑行停车。

7、在吊运钢水包(铁水包)过程中,禁止主、副钩同时操作,吊钩提升或下降时,严禁同时启动大车或小车,以免因误操作而发生事故。

8、在吊运钢水包(铁水包)天车运行时,应将副钩升至极限高度,以防与包体发生碰撞,导致包体倾斜,造成钢水外溢。

9、起重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精神集中,禁止吸烟,按照地面指挥人员信号操作,行车过程中严禁接打手机。

10、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先鸣铃后启车。行车中必须鸣铃,遇有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11、同一天车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天车作业时,两车间必须保持5米距离,必须靠近时与相邻天车司机应事先联系好,严防撞车。

12、天车作业时,严禁用一台天车撞另一台天车,因故障必须顶车移动时,必须事先联系好,确认被顶天车无吊重物,大小车上无人后方可顶车作业。

13、吊运重物时,不准长时间(15分钟)在空中停留,司机不许离开驾驶室。

14、挂吊、信号指挥人员须配带明显指挥标志,戴好安全帽,站在安全位置,准确使用指挥信号;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15、地面挂钩人员工作前要根据地形和现场情况,起吊物件形状和重量,选配工具,吊具,设备经检查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6、起吊钢(铁)水包时,设专人确认龙门钩与耳轴接触状况无误后方可起吊。

17、在作业中发现天车有异常情况时,司机应立即通知地面人员,并将吊物稳妥落下,停电检查;若有突然断电时,司机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若重新工作前,对起重机行走、提升、制动系统进行检查,确认动作是否正常,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18、小车、提升机构限位器失效时,必须向班长汇报,请求检修;未修复不准作业,以防发生钩头碰撞滑轮后造成断绳吊物坠落事故。

19、上下天车必须由专用梯子处上下,严禁由其它部位跨越。

20、工作完毕,应将天车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至接近极限位,小车停在无供电滑线的一端,将控制手柄放在“零”位,切断操作和主控系统电源,锁好驾驶室门后方可离开。

21、起重机主钩、副钩不得同时分别吊运不同吊物。

22、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第8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

4.1日常保养:即班保养,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维护和保养,主要对机械及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紧固等。

4.2定期保养:指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查,其主要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班保养的全部内容。

5 职责

5.1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包括外租赁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单位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察工作。

5.3项目部监督管理本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5.4各专业公司负责本单位所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6 具体内容

6.1公司制订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 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技术规定;

b) 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

c) 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

d) 冬季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e) 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报废、申购制度。

6.2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制订本施工现场具体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审核备案。

6.3公司组建大型机械使用、维修、检测、安拆四个队伍。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四个队伍相关人员的取证及复检工作。建立机械设备特种操作人员档案。

6.4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

6.4.1项目部根据施工计划,确定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计划。

6.4.2机械设备拆装队编制拆装技术措施,报项目部总工批准。

6.4.3施工前,机械设备拆装队根据拆装技术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4.4机械设备拆装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要有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

6.4.5机械设备安装结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组织进行相关的试验及试运行,填写相关记录

6.5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

6.5.1各专业公司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本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6.5.2各专业公司建立所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档案。

6.5.3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多班运行作业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5.4确保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到定人、定岗、定机。

6.5.5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技术交底。

6.5.6监督检查运行操作人员的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使用维护工作及其记录的符合性。

6.5.7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保养工作。

6.5.8对于影响安全使用的机械设备,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6.6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6.6.1在施工初期,使用单位针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施工计划,制订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大中型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计划报公司资产管理部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6.6.2使用单位制订交通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6.6.3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与政府相关的检查部门联系工作。

6.7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6.7.1项目部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填写机械设备整改单限期整改。

6.7.2专业公司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7.3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定期组织对公司大中型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7 相关文件(无)

8 相关记录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记录”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记录”

“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计划”

第9篇 项目经理部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为本项目保长城杯,为强化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本项目规定,凡进入本项目的各种机械,必须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为此特别拟定管理规定:

1. 进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是经过新购或大修的,技术性能可靠,安全装置可靠齐全,各种手续、标牌、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等齐备,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2. 现场机械布置摆放,必须按项目要求摆放,不得随意摆放,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报安全部,工程部备案。

3. 高大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备案。

4. 必须实际定机定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掌握机械安全使用性能。

5.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有明显标记。

6. 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设备并有详细记录,不得出现因修理不及时影响项目正常施工。

7. 项目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到人。

8. 不得使用带病和报停机械设备。

9. 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不得违章使用。

10. 大型机械设备运货和安装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11. 进入机修加工棚必须戴好安全帽。

12. 使用机械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和电动机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作业。

13. 砂轮机不准设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

14. 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两人不准使用一个砂轮。

15. 砂轮不圆、有裂纹或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cm的,不准使用手提电动机砂轮,电源线不准破皮漏电,使用时戴好绝缘手套,先启动后再接触试件。套丝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戴手套,严禁留长发,手持电钻电线完好,使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16. 操作时应先启动后工作,软件垫平垫实,钻孔时要防滑钻。

17. 操作时应用木工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第10篇 冲、剪、压机械管理办法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过程。

2职责

2.1设备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冲、剪、压机械的大修理。

2.2安环后勤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

3.1.1设备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1.2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应组织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制定冲、剪、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

3.1.3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应参加冲、剪、压机械的安装、大修后试运转的验收、定期检查工作。

3.1.4冲、剪、压机械经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投产使用,并对冲、剪、压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3.1.5冲、剪、压机械应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由其使用部门负责。

3.1.6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同主机一同经过验收合格,并同主机一样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3.1.7冲、剪、压机械及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

b)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应灵敏、可靠。

c)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d)脚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脚应有防滑措施。

e)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

f)电气系统应有接地(零)装置。

g)冲压模具、胎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3.2 对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的要求。

3.2.1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冲、剪、压机械。

3.2.2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在操作时应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过程中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的危险区域。

3.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过大,造成无法使用防护装置时,使用部门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3.3安全监督检查

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应对有关部门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情况时,采取停止作业、现场指导、考核等方法进行处理。

4形成文件和记录

4.1设备台帐

4.2安全检查记录

4.3安全检查表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新的条款。

5.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11篇 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必须持有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第12篇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沈丹城际铁路工程tj-3标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绝对安全,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根据《沈丹城际铁路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沈丹城际铁路工程tj-3标项目部五工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纪孝金

副组长:吴晓俊、丁伟

成  员:杨永胜、侯永平、杨建章、朱浩及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分部负责本级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a)项目部安质部主要职责

1. 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项目部工程需要,制定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 掌握大型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及安全情况,指导、推广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4. 定期开展评优工作,表彰奖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红旗设备和先进个人。

5. 建立、保管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和记录卡片,五日报单,掌握本级设备数量和技术性能,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报表,编制和上报设备大修计划、报废设备申请工作。

6.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各架子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7. 抓好本单位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8. 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b)架子队队长主要职责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及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c)工班长职责

1.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队)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作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

2. 协助队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作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

3. 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 负责落实好上级有关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

5.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d)安全员职责

1. 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

3. 负责安全内业台帐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档案、资料齐全。

4.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检查收集工班长的安全技术交底。

5. 配合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其它管理人员抓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做好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遇有严重隐患有权暂停生产。

e)操作人员职责

1.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精心保养、爱机惜油、不谋私利、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3. 及时准确填写《机械设备施工日志》。

4. 有权拒绝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安排和指挥。

第13篇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目 录

第1章 总则

第2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3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4章 固定资产折旧

第5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6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修理

第7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8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

第9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全国有固定资产、股份制固定资产正确核算,不流失。并配合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体制改革,并考虑到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对股份制资产监督管理,保全不受侵占。同时,也为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改进固定资产利用,提高经营,增加产品产量,扩大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所属企业(事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要基本做到:保护好固定资产,是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职责。因此要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果;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配置合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规定执行。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电、机械、运输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但企业购买单位价值在50000元以下的计算机,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

(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但企业购买的手机电话,不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分为: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七)企业筹建期间已经作价单独入帐或清产核资时确定已入帐的土地。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照用途分为:

(一)机械设备。

(二)动力设备。

(三)传导设备。

(四)起重运输设备。

(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

(六)工业炉窑。

(七)其它生产设备及用具。

(八)非生产用设备及用具。

(九)房屋及建筑物。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净支出。或施工建设单位转来的竣工决算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或重置价值记帐。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减去融资租金后的余额确定。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

(六)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

(七)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

(八)清产核资或股份改造固定资产价值的重估和评估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价值。待实际价值确定后,再行调整。

(九)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十条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计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手续前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及外币汇兑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计入当期费用。

(二)企业有偿调入旧的固定资产仍应按其原价,而不应按其净值入账。

(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如因建设工程需要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不单独作为土地的价值。

(五)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固定资产重新评估价值。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一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峻工后不管是否使用都应提取折旧。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处于半停产企业的设备。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六)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提前报废清理固定资产。

(五)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六)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七)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八)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

(九)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第十五条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上市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的5%确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分类

一般企业折旧年限

上市公司折旧年限

(一)机械设备

1、金切机床

12 年

10年

2、锻压设备

12 年

10年

3、铸造设备

12 年

10年

4、数控设备

10 年

8年

(二)动力设备

1、锅炉及附属设备

11年

11年

2、发电机组

11年

11年

3、空压设备

11年

11年

4、大型中央空调设备

11年

11年

5、煤气生产设备

11年

11年

6、其他动力设备

11年

11年

(三)传导设备

1、电气设备(包括电焊、电镀等)

15年

15年

2、输电设备

15年

15年

3、输电线路(包括地下电缆)

15年

15年

4、电讯线设备

15年

15年

5、其他传导设备

15年

15年

(四)起重运输设备

1、起重设备

10年

10年

2、运输车辆

10年

10年

3、其他运输设备

6年

6年

(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

1、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10年

8年

2、电子计算机(价值在5万元以上)

5年

5年

3、通用测试仪器及设备

7年

7年

(六)工业炉窑

1、烧铸炉

7年

7年

2、加热炉

7年

7年

第14篇 氧化铝厂起重机械含电梯管理办法

1.范围

1.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起重机械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第一氧化铝厂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生产和发展的需要,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稳定、可靠,特制定《第一氧化铝厂起重机械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各车间所有起重机械的安装、检验、使用、维护和改造及相关科室的管理。

2.引用的主要法规及标准

2.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2.2《中铝山西分公司起重机械管理办法》

3.定义

起重机械: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起重机械”包括一厂范围内的天车、电动葫芦等

4.职责

4.1设备厂长应对一厂的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一分厂内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及维护管理工作,由点检站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4.2.1接受分公司装备能源部的业务指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规程和法规。

4.2.2负责一厂内的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及大修理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在我分厂承修单位进行管理。

4.2.3负责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检验工作。

4.2.4根据定期检验周期组织编制第一氧化铝厂起重机械的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2.5负责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

4.2.6负责对一厂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进行逐台登记、编号和技术资料的管理统计。

4.2.7负责对所属起重机械进行年检、月检,并建立相应的起重机械档案。车间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工作。

4.3装备能源科负责向装备能源部申请起重机械的报废工作。

5.管理内容

5.1 起重机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条件是:

5.1.1起重机械经地区劳动部门检验合格。

5.1.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

5.3检查制度

5.3.1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

5.3.2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5.3.3点检站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5.3.3.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3.3.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异常情况。

5.3.3.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5.3.3.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等有无异常情况。

5.3.3.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5.3.4每次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5.3.4.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5.3.4.2轨道的安全状况。

5.3.4.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5.4经检验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5起重机械由点检站按期提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申请计划,报装备能源科及装备能源部,并由装备能源部统一向地区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检验手续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5.6安装、修理与改造

5.6.1安装、修理与改造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劳动部门安装许可证书,安全许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5.6.2跨省、区安装、修理与改造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证书,到施工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备案,否则不准在该地区施工。

5.6.3起重机械原则上安装使用正常后,不得随意改造。

5.6.4起重机械修理,一般列入月检修计划,如需大修时,必须列入年度大修计划。

5.6.5起重机械的承修施工队伍确定,按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6.6起重机械修理项目的实施,按《中铝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办法》和《中铝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检修管理办法》及《中铝山西分公司外委检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5.6.7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求提高起重机械主要技术参数时,如果涉及安全参数,必须经专业设计部门正式设计,并将承担改造或修理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案和计算资料,报省劳动部门备案。

5.6.8起重机械安装、修理的安全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区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5.6.9安装、修理与改造起重机械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交由使用单位存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5.7附则

5.7.1 起重机械使用车间,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上报装备能源科,由装备能源科报装备能源部和主管厂长,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必须采取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

5.7.2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相关文件

6.1《第一氧化铝厂特种设备、工业建(构)筑物、电气设备控制程序》

6.2《中铝山西分公司起重机械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

7.1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第15篇 机运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机运公司厂三队、维修车间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三)《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四)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定》

四、定义

起重机械包括:

(一)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

(二)电动葫芦:起吊重量在0. 5吨以上的。

(三)升降机、电梯等其他小型起重设备。

五、职责

(一)厂三队、维修车间的起重机械、吊车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每年参加由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参加的年审,并具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复印件送安全科复审备案。

(二)使用单位定期维护保养使用的起重机械,保证不违章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设备部门报告。

六、安装与维修

(一)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应持有“三证”(即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起重设备安全资格认可证)。施工前,需持“三证”、法人委托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到安环处初审和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签发后,与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签定施工合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凭开工审批表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方可投入运行。

(三)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七、使用与管理

(一)使用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和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健全起重机械使用与管理的制度和规程,做好起重机械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

使用单位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⒈起重工守则;

⒉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⒊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机械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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