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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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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管理办法

第1篇 运检班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规范职工的劳动纪律,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搞好班组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班组每天早晨8:00至8:30为签到时间,凡有班员在此期间有不到班上者,视为迟到处理,每次扣款50元。如有超过此时段到班上者按旷工处理;

二、 不能代打卡或无故不打卡,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打卡的同志,必须提前通知班组长,有发现代打卡者代打人扣款50元,委托别人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 班组将对每月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交所领导。无故不参加工作的按每次50元的标准扣发。

四、 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扣发当月奖金,第四次待岗处理。

五、 工作期间,无故脱岗、逃岗,一经发现,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责令待岗。

六、请假人员在请假前必须在班组长处履行请假手续,返回单位后按假期的期限要求即时销假。

七、 假期在一天以内的由班组长审批,一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八、 请假期间将影响月度奖金分配,请事假一天/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病假一天/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

九、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包括3天)以内,停发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责令待岗。

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卫 生 考 核 制 度

为保持班组干净整洁,整齐划一,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清扫,要求地面、墙壁、窗户玻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无杂物。

二、班组的清洁区坚持每天要组织清扫,每周组织本班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清扫,要求清洁区内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无杂物。

三、班组工作人员的活动场所,要求地面、墙壁窗户玻璃整洁,床单,被罩干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四、班组长负责督查,将当月总评纳入月考核。

五、对于不遵守本规定人员,除特殊原因者,每次扣款50元;

六、有因工作原因外出工作未按次序打扫的回来后补打扫;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送电管理所

二○○九年二月四日

第2篇 办公室纪律管理办法

办公室纪律管理规定,旨在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气氛, 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办公秩序规范化,来看下面:

办公室纪律管理办法【1】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企业形象,更利于公司管理和企业文化的建设,特制定办公室纪律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穿超短裙、浓妆艳抹,不得打赤膊、穿拖鞋。

第二条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溜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不准抽烟、不得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杂志、玩电脑游戏、打牌、睡觉、闲聊qq、下载电影等行为)。

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骂,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

第四条 员工个人办公桌自行打扫,不随意堆放文件、物品,应保持办公桌的整洁。

第五条 员工应注意礼貌用语,说话和气,举止大方,不得说脏话、粗话、俚语。

第六条 上班时间不得煲电话粥,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公司电话或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

第七条 客人来访或洽谈应在会议室进行,接待人或洽谈人应热情、大方、笑脸相迎,并及时给来客倒水倒茶。

第八条 员工如有需要使用他人的电脑时,应征得他人同意,否则不得随意使用。

第九条 上班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前,需在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十条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闭电脑、照明电源和门窗,保证人离机停、灯灭。

第十一条 办公室环境卫生每日安排一当值人员轮流值日,除个人办公桌以外,办公室区域内卫生当值人员需维护整洁、干净。

说明:本制度规定的上班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人事行政部

20__年1月16日

办公室纪律管理办法【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公司文化氛围

二、范围

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总经办、部门经理共同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上班期间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并佩戴工作证件;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对领导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办公室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日事日毕,不得无故拖拉; 工作时间不准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煲电话粥;

严禁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语、谣传,不得背后议论人非; 不得利用公司电话或公司其他财物设备处理个人事务; 不得私自套、配办公室钥匙(包括门钥匙、抽屉钥匙等); 及时将各种资料、信息录入电脑,并分类整理,及时更新,备注清楚;

考勤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在部门经理安排下制定相关的值班轮班制度,坚决杜绝办公室空人现象;

爱护办公设施,经常擦拭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或上报;

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现象,做到物尽其用,设法控制办公成本; 原则上下班后办公室不得留存大量现金,若要留存,必须锁进保险柜,并交代仓库可咳嗽绷粜目垂;

严格执行办公室“5s”管理标准,做到礼貌和谐、秩序井然; 出外办事应先请示领导,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各项办事程序;

对同事及办公室工作安排有意见,应先向部门经理反映,不得越级汇报;

对部门经理有意见应当面提出或直接向总经办负责人反映; 外出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或自行解决,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才能坐的士;

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发扬自我学习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创新精神,为公司的长久发展献计献策。

20__年6月20日

办公室纪律管理办法【3】

第一条

办公室人员应提前到办公室,在上班前做好公共区域(值班人员负责)及个人区域卫生。

保证办 公室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二条

爱护公物,不得有意破坏公司财产或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公司网络及物品的使用仅限于公司 业务活动,不得用以个人目的。

第三条

节约使用水、电、办公用品等。

最后一个离开次性茶杯供来客使用。

本公司员工不得随意取用。

办公室的人员断开办公室电源,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第五条

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

上班时间禁 止私人会客。

第六条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扎堆聊天、大声喧哗。

说话、走路、关门须不影响他人工作。

第七条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等。

第八条接打电话注意事项

a)应在电话连响三声之前接听,接打电话时使用礼貌用语。

b)上班时间应避免拨打与办公无关的私人电话。

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第九条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管理制度,违反本制度第四/五/六/七/九条的,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罚款10元。

以此类推。

附则:本制度自20__年9月5日起实施。

第3篇 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

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工艺纪律是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维护工艺的严肃性,保证工艺贯彻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而制定的某些有约束性的规定,工艺纪律是确保公司有秩序地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法规之一。

第二章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现场作业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艺文件的管理

1.1工艺文件是指作业指导书、装配流程卡、工艺附图、参数对照表、样板、设备操作规程等能够及时而有效地指导员工进行正确而规范化操作的正式文件;

1.2 职能部门下发的工艺文件应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并能有效地指导生产;

1.3总装车间班组成员负责工艺文件、样板的完好性,在产品上线生产前,班组成员要把工艺文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摆放到生产现场的指定位置;

1.4工艺人员在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时,要坚持'三按'(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发现文件不正确时,要及时反馈修改文件,总装车间班组长和一线员工有责任对其发现的文件错误及时反馈以使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指导生产;

1.5一线员工要熟悉当班机型的工艺文件,生产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及作业要求的规范化动作要领正确地操作,要保证操作与工艺文件规定的一致性。发生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产生歧异时,以现场工艺指导为准。现场工艺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的管理

2.1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对于非正常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总装车间有权不予执行;

2.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一线员工生产操作时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总装车间相关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生产操作;

2.3现场工艺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解释或补充,并要求总装车间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贯彻执行。现场工艺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4总装车间应对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3.过程检验管理

3.1过程检验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自检、互检、首检以及终检等活动,目的是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人为错误和不必要的损失,提高成品一次下线合格率;

3.2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工艺文件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等活动,一线员工要熟知当班机型当班工位自检内容和互检内容;

3.3总装车间应在每条生产线的成品下线工位或关键岗位设置不少于一人的终检工序,进行终检操作的人员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熟知本岗位终检内容;

3.4总装车间应安排固定人员对每天开工时生产的第一台产品或发生转机型时的生产线进行首检工作,首检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工艺文件规定进行并保留相关文字记录以备查询。

4.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所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或之前发生过的异常现象由当班操作人员与当班班组长自行解决,对于难以判断异常原因或较重大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现场工艺,由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4.2一线员工发现同一物料连续三件存在同样缺陷或缺陷物料数量比例较高时,应立即停止该工序操作并通知班组长及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5.标识管理

5.1标识管理是指总装车间班组长或一线员工在生产工程中进行的具有追溯性的文字记录;

5.2《工序记录卡》的使用与管理

5.2.1总装车间在线生产过程中每台机器都要附带相应的《工序记录卡》,《工序记录卡》的内容记录了每台机器当班生产时的原始状态。一线员工在完成当班工序操作后要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应的工序记录状态;

5.2.2总装车间要定期对终检完成后的《工序记录卡》分类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5.3一线员工进行在线性能检测或其他关键重要岗位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或现场工艺的指导进行相关检测记录,并对记录的内容负责;

5.4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要按要求进行标识。

第二条现场定置管理的工艺纪律

1.总装车间场地规划的定置管理

1.1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用途不同的区域都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标识,并应有相应的责任人负责管理;

1.2总装车间现场所有地面区域划线应清晰、美观,各类标识(地面标识、标识牌)都应完好有效;

1.3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物品摆放均应严格按照车间定置管理平面图进行。

2.总装车间物料周转器具、工作台等辅助性工具的管理

2.1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所有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的周转器具最高高度不得超过1.5m;

2.3总装车间所有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都应有编号,必要的情况下要有责任人标识;

2.4室内总装线、部装线在使用工装板进行生产时,应严格遵守《工装板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

2.5一线员工要遵守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对于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物料等要轻拿轻放,更不能野蛮推、拉总装生产线上的产品。

3.总装车间物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返修机的管理

3.1物料的管理

3.1.1总装车间现场物料要分类摆放,物料包装要求整洁、整齐;

3.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原则上只允许摆放正在生产机型的物料,如遇特殊原因停线转机型时,相应的退返物料和半成品机需退回临时物料存放区(非拉式物料不允许滞留生产线),并在显着位置标识清楚,在临时物料存放区存放的退返物料由总装车间负责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超过三天以上的退返物料应由车间开单退回仓库;

3.1.3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物料最多数量应不超过当日排产总量,大型钣金件、配管、电控部件及其他物料必须用规定的周转器具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

3.1.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将不合格标签贴在缺陷位置的旁边,写明故障原因和发现故障时间,放到指定的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

3.1.5拉式物料统一放在拉式物料架上,并标识清楚,拉式物料架上的物料标识应与盛放物料一致。

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拉式物料统一由车间现场领料员领取,每次领取拉式物料的数量要适中,严禁一次性把拉式物料全部放到线上;

3.1.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包装袋、包装布,不能重复使用或外协厂家不要求回收的要立即置于垃圾箱中,能重复使用的要及时拆叠、摆放整齐并定期清理出现场;

3.1.7总装车间和仓库有责任对各自存放的物料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

3.2半成品、成品及返修机的管理

3.2.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机(成品机或半成品机)需要返修时,由发现故障者在《工序记录卡》的指定位置上写明故障现象和发生故障时间,并周转至指定的待返修区;

3.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成品存放区应将未检成品、已检合格成品、已检不合格成品区分存放并按规定标识清楚。

第三条工装夹具及设备管理的工艺纪律

1. 工装夹具的管理

1.1工装夹具的定义:简称工装,是指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于测试、操作等生产辅助手段,包括测试工装、夹具、刀模、刀具、专用量具(包括计量器具)以及辅具。

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投入使用的工装夹具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工装名称、有效期、保管人等内容。投入使用的所有工装必须是有效的;

1.3工装夹具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

1.4所有工装夹具必须由规定的保管人负责维护保管,不使用的工装须放置在规定的区域,每天生产结束时工装保管人必须及时清理所负责的工装夹具;

1.5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定检,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1.6工装夹具的其他管理规定应严格按照商技字[2001]005号《工艺装备管理办法》进行。

2.设备及动力能源方面的管理

2.1总装车间所有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设备完好率;

2.2总装车间一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够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常见故障,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公司设备主管进行协调处理;

2.3总装车间要有专人按要求定期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包括压缩空气、氧气、液化石油气、氮气)是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以确保水、电、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第四条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管理的工艺纪律

1.不合格品的定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均称为不合格品;

2.总装车间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必须及时在物料缺陷位置旁边贴好不合格标签,并注明物料名称、缺陷原因以及发现日期等内容;

3.作好标识的不合格物料应放置在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内,对于不合格物料也应轻拿轻放并摆放整齐,以保证物料的完好性;

4.领料员应对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定期清理,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不能滞留现场一个工作日以上。

第五条一线员工培训上岗的管理

1.总装车间在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轮换工)上岗前必须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工艺纪律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特殊工序(如焊接、电工),操作人员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或持颁发的具相同效力的许可证);

2.新产品批产后,要对班组长和生产工人进行新产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可以在试产时同步进行),对受训人员的态度和掌握程度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3.总装车间对于需要轮岗的员工要组织进行新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或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轮岗;对于关键重要工序操作人员的轮岗,还必须经现场工艺口头或书面认可;

4.工艺人员应定期对各个部门进行工艺纪律的宣贯,保证工艺纪律的宣贯率;

5.总装车间还应对车间的安全、文明生产按相关规定要求(6sk检查规范)进行负责。

第三章工艺纪律的管理

第六条 工艺纪律贯彻执行和检查考核由总经理助理和技术工程部部长全面负责。

第七条 总装车间主任(财务部)负责本车间(仓库)的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现场工艺参与车间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对工艺纪律管理负协同责任。

第四章工艺纪律的检查制度

第九条 工艺纪律实行日常检查、周检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第十条 日常检查:车间主任与车间班组长、现场工艺共同负责车间日常工艺纪律管理(并制订车间一级的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现象及时纠正,同时记录在工艺纪律检查表上。

第十一条 周检:由技术工程部每周五以前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周检记录卡'。

第十二条 由技术工程部部长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月检记录卡'。

第十三条 技术工程部把每次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把上月/上次检查结果不符合项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

第五章工艺纪律的考核

第十四条 技术工程部把每次工艺纪律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各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评)。

第十五条 工艺纪律的考核方式分为通报(批评或表扬)、罚款、奖金等三种形式,对于因违反工艺纪律而进行的罚款将进行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见附表一。

第十七条 对各部门在周(月)检查中,每扣罚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处罚(如:扣罚3.2分,则罚款150),同样每奖励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 多部门责任项目,按考核时部门责任分别计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技术工程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__商字[20__]027号文件作废。

附:

1.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2.工艺纪律月(周)检查记录卡

第4篇 某某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

某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劳动纪律,保障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办学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与规范

第三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正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教师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应按时参加学校或院(部)组织的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二)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实行坐班制度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三)教职工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在岗者、准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在请假期间谋取个人私利者,或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虚假情况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或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日期到岗及其他经学校认定为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五)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外出兼职,违规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考勤办法与要求

第四条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一)考勤是实施考核、奖惩、职务任免、岗位聘用、薪酬发放等重要依据。

(二)各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负责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每月五日前将上个月涉及扣发薪酬待遇人员的情况报送学校人事部审核,学校人事部依据国家和学校规定在次月薪酬待遇中按原发放渠道执行扣发。

第五条 考勤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在填写考勤汇总表时,应据实填报。

第六条 学校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在上班时间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向全校通报。

第四章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第七条 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学校坚持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重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处理。

(一)教职工一年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当月累计旷工1至3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业绩绩效部分;旷工4至7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旷工8至14个工作日者,停发当月工资和全年岗位绩效工资。

(四)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九条 教学人员违反教学纪律的,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条 对未经学校允许占有学校资源从事赢利性活动的教职工,按有关规定扣发在此期间的薪酬待遇;情节较重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程序。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写明处理意见,报送学校予以处理。本人对处理结果不服者,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进行申诉。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因事、病、探亲等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说明请假理由、期限,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填报《__大学教职工请(续)假申请表》。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原则上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第十三条 审批手续

(一)学校党政领导和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按照《__大学关于领导干部离校请假制度的规定》办理,其中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请假还须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在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教职工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含1个工作日)者,由系、所(室)负责人审批;3个工作日以内(含个工作日)者,经系、所(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院(部、处)长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5个工作日以内(含5个工作日)者,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扣发薪酬待遇的,报送学校人事部按有关程序处理。

(三)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填写《__大学教职工请(续)假申请表》,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方能离开。需续假者,应在假期到期前办理完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按照前后总天数逐级报批。

第十四条 教职工请假,假期满或假期未满提前上班,应及时销假。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超过批准假期的时间,按旷工处理。休病假3天及以上者,需提交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第六章 各类假期及待遇

第十五条 病假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不停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不停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一年内累计),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涉及上述(一)、(二)、(三)项情况的工作人员,获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经批准可适当提高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

病假期间岗位绩效工资按以下规定发放:因病离岗6个月之内的,岗位绩效工资基础部分不停发,岗位绩效工资业绩绩效部分按照其实际在岗时间和完成任务情况核发;因病离岗超过6个月的,岗位绩效工资停发。

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 事假

事假半天以上应予累计,当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的岗位绩效工资基础部分;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者扣发岗位绩效工资业绩绩效部分。

第十七条 婚假

婚假一般为3天,男女双方均为晚婚者增加婚假14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再婚的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变,途中交通费、住宿费用由教职工自理。

第十八条 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晚育条 件的(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法定产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变。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经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延长者,学校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其延假期间的待遇,比照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护理假

配偶晚育期间,男职工可给予7天的护理假,陪护期内薪酬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探亲假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职工休探亲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二)教职工因私事出国探亲的,按照学校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出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丧假

职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含养父母及因父母双亡抚养其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死亡,可给予丧假3天,住在外地的可另给路程假,假期内薪酬待遇不变,途中交通费、住宿费用由职工自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假

(一)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工(公)伤的职工,在规定的治疗休养期间,薪酬待遇不变。

(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七章 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成立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部、组织部、机关党委、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单位人员组成。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教职工中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于每月报送前公示本单位全部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在岗情况。

(二)对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截留外出人员薪酬待遇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并按一定比例扣减主要责任人的岗位绩效工资。

(三)滥用职权、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打击报复,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不得擅自向校内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或擅自安排本单位职工到校内外其他单位工作,未经允许安排借调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一定比例减拨该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五)如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借调处级干部须征得学校组织部同意,借调其他人员须征得学校人事部同意。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对处理不服或遭打击报复者,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 学术休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_校区、_医院、第二医院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__大学关于教职工婚假、产假、护理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_大人字〔2002〕18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__大学教职工请(续)假申请表》

第5篇 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办法

1.进出厂区两人成行,三人成列,违者处罚10元。

2.迟到、早退、旷工按相关制度执行处罚。

3.破坏公共设施,一次处罚50元,情节较重者,按照原值赔偿。

4.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丢烟头、垃圾等行为,一次处罚10元。

5.煤气区域、电气值班室内抽烟,一次处罚30元。

6.不服从安排,顶撞班组长及以上级别领导,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7.越级_,聚众围堵,一次处罚500元,情节严重对组织者予以辞退。

8.厂区内私自拍照、视频,处罚100元,发送至网络,给分厂或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者,从严从重处理。

9.未经批准携带手机上岗,考核100元。

10.打架、闹事者,处罚200元,情节严重,交由公司处理。

11.参加分厂以外各种作业等活动,纪律散慢、消极怠工,处罚200元。

12.偷盗、抢劫,分厂除名,交公司处理。

13.酒后上岗及班中饮酒,考核200元,劝离,当班不计考勤。

14.夜间值班室宿舍长明灯,处罚10元。

15.屋内没人,未关空调、电扇,处罚20元。

16.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睡岗,考核50元。经公司通报者,考核100元。

17.在车间嬉戏、打闹、无理由跑跳的处罚20元。

18.本规定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19.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第6篇 石油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严明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应于hb公司全体人员以及外来办理业务、参观、学习和施工等单位人员。

第二条对职工违纪行为的处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对违纪、违章的处罚分为以下四种:责令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写出书面检查、罚款和停职。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违纪、违章的职工予以处罚。

第二章 违纪行为及处罚

第五条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窜岗和脱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违纪三次者在罚款的基础上责令通报批评。

第六条职工旷工一天,罚款本人两天工资和当月奖金,连续旷工两天或一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除扣罚当月工资、奖金外,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15天(含15),或一年内累计矿工3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工作场所等地,不准带小孩,发现一次罚款50元,当月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扣发当月奖金。

第八条在办公室、工作场所等地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棋者,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第九条职工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当月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并扣除本人当月奖金,通报批评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职工在上班时间或公共场所因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吵嘴打架和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时,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职工凡在规定工作日内未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不出勤者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达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而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

第十三条窜岗、脱岗: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无正当理由,私自脱离本职工作岗位,时间在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或到与本岗位无关的岗位(地点)停留时间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其行为分别视为窜岗、脱岗。

第十四条旷工:指职工不经请假,擅自缺勤2-8小时或迟到、早退、窜岗、脱岗2小时以上,均视为旷工。

第十五条职工请假一律要先签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批准权限如下:

(一)职工请假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工作人员请假七天以内(含七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七天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但一次请假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三)各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者)请假必须经其主管领导、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副职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 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 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第8篇 初中生纪律管理办法

初中生纪律管理办法【1】

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依照《中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纪律办法:

一、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拒绝_。如果有意散布_言论,经教育不改者,视期情节轻重分别给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

二、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凡被政法机关收审或判处的学生一律劝其退学。

三、学生要团结进取。如有意散布消极言论或挑拨离间,破坏班级团结、损坏班级荣誉,干扰正常的学习生活,经教育不改,轻者给予警告处分,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学生要服从班团干部的领导。凡打击、陷害、挖苦、讽刺、刁难班团班干部或阻止班团干部行使正当工作权力,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学生要讲文明。严禁打架斗殴,凡先开口骂人者给予警告处分,先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互相扭打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受伤者医药、治疗费;组织打群架、持凶器斗殴或勾结社会不良青少年到校寻衅斗殴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的处分。打架斗殴造成伤害事故或触犯刑律的,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学生在校恃强欺弱、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时,视其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的处分。

七、学生偷盗他人财物,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劝其退学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生必须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凡无理取闹和顶撞教职工者给予警告处分,有意恶语伤人甚至侮辱教职工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九、学生尊重老师的劳动。凡在课堂上顶撞老师,带头起哄、故意闹事使课堂教学无法进行者,给予记过处分。在课堂上看与当堂教学无关的书籍、报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学生衣着要朴素大方,端庄整洁。严禁染发,女生不得烫发,男生不得留各种长发怪发,不得歪戴帽斜穿衣,不得穿拖鞋、穿短裤、背心进入教室。违反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一、学生必须勤奋学习,扎实地掌握各门知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作业。凡作文三次不交、其它学科作业合计十次不交者,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以上不交各科作业者劝其退学。

十二、凡期中、期末考试及市区组织的有关统测无故不参加者;考试时舞弊或不交试卷者,给予警告处分,并以零分计算该科的成绩。

十三、学生自习,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外出,不准谈笑打闹,不准偷看与课程无关的报刊。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十四、学生必须严守作息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凡迟到、早退10次、旷课1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早退20次、旷课3天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缺课时间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劝其退学。(早操、课间操迟到缺席者按迟到、旷课对待)

十五、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知晓在外或私自出走一天以内给予警告处分,两天以内者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三天及以上者一律劝其退学。

十六、学生在课外可以阅读的有意义的书刊,但传阅抄写低级庸俗的武侠小说、黄色糜乱或内容_的书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十七、学生禁止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卡啦ok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室、网吧、台球室。凡学习时间或休息时间进入“三厅二室”的,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十八、就寝(包括午休)时,不准吵闹,不准进行打球运动,不准走象棋、打扑克、听收音机以及晚上长时间打手电筒照明等。凡因以上不良行为而影响他人休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凡晚寝关灯以后在室内点蜡烛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凡在午休、晚寝后在校园内高声怪叫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九、住读生一律不准随意外宿(包括随意回家住宿)和留宿他人。未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批准,私自外宿或留宿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十、住读生不按时到寝室就寝而在校内及周边玩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玩至深夜翻越院墙、门窗进入室内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一、男女学生要相互尊重,男生不得侮辱女生。未经组织批准,男、女生不得私自到对方宿舍玩耍。违反以上要求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二、学生必须自觉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情操。在学习期间凡谈情说爱主动一方(如主动写信、发短信或邀约对方、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被动一方视情节轻重或批评教育或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三、学生应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准在校内吸烟和酗酒,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四、学生不准参加赌博或变相赌博,凡违反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五、学生应爱惜粮食,吃不完的饭菜应倒入指定的位置。凡公开随地倒泼饭菜者,责令其打扫干净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六、学生就餐要严守就餐纪律,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安排,尊重厨工的劳动。凡与厨工无理取闹或不按顺序排队、就餐(如插队、拥挤、起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七、学生要有节约电、水意识,禁止浪费,寝、教室及卫生间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嘴(有特殊需要的除外),一次给予相应的责任人从以警告处分。

二十八、学生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路牌、门窗、桌凳、床铺、灯具、水电设施及花卉树木等一切公共财物。无意损坏都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九、学生必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凡乱停乱放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凡乱涂画损坏墙壁、门窗者给予警告处分、凡随地乱扔纸屑、废物者除责令其清检干净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凡由于乱泼乱倒堵塞管道者除令其参加清理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十、学生在校注意安全。凡翻越高层楼道的护栏、门窗及爬至屋顶面玩者给予警告处分。凡私自改接线路、私安电器者给予记过处分。凡私自外出到河塘游泳玩水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再犯者劝其退学。

三十一、学生进出校园要佩带统一的标志(如出入证等),服从门卫的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二、学生对学校统一配发的桌凳、床铺及有关物品要按统一编号妥善保管使用。若私自调换造成混乱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三、学生要养成劳动的习惯。凡无故不参加劳动或不服从老师、卫生管理员及学生干部的指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除让其补做一次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四、学校统一的_或集中学生,要做到快齐静,无故不参加或破坏会场秩序纪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十五、学生违反校纪给予的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5个等级,再犯者依据前一次处分等级并根据再犯错误的性质可给予升级处分。记过以下处分由年级分管领导协同年级组长、班主任确定到政教处备案。记过以上的处分由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劝其退学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三十六、处分违纪学生既要从速及时(一般应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处分决定),又要采取慎重的态度,要帮助违纪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违纪学生若认错态度好,并及时交待问题的可减轻处分;若认错态度不好,并订立攻守同盟的,记入学生档案,根据错误性质可采取适当形成组织学生讨论,以敬效尤。

三十七、学生受处分满一学期后,可由本人写出取消处分的申请,经全班学生讨论、班主任提出意见交校行政行研究决定,对确有进步者可以批准取消处分,并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三十八、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在籍学生以及借读生等都应遵守本办法。

学生纪律管理制度【2】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依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等有关规定,遵循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1、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穿奇装异服。在校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

2、不说粗话、脏话。对人彬彬有礼,见到老师及来宾主动问好。言谈举止文明大方。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严禁无理取闹,滋事斗殴。不准向其它年级学生或其它村庄学生借钱,不准欺负女同学。

5、专心学习,勤奋读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防碍教学的活动。

6、不准旷课、迟到和早退。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导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者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

7、尊重老师,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8、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地方涂抹刻画。不损坏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9、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环境整洁优美。不在教室走廊、宿舍追逐打闹、踢球、打球。

10、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1、放学时,不能随意乱跑和乱挤,在教师的管理下按顺序离校。

12、严禁私自下河(水库)游泳。严禁攀越栏杆、围墙等危险建筑物。

13、严禁私自打开教学楼内的电表箱和消防箱,不得损坏楼道内的各种标志。

14、在校就餐时,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和教师的要求就餐。不得拥挤、乱窜。

15、其它方面不得违反《学生一日常规》所规定的内容。

二、处罚条例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学生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处分方式

1、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 3.、警告 4、记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

(二)处分相关规定:

1.无故旷课超过3天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5天的给予勒令退学;

2.攀爬校门、学校外围的围墙和栏杆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处分;

3.凡无理取闹、滋事斗殴者,一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

4.凡在学校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处分,私自下河游泳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物,首先要包赔损失,还要给予记过处分。

6、顶撞教师,扰乱上课正常秩序者,给予记过处分。

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8、每学期凡是受过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的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a级。

9、每学期凡是受过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b级和a级。

七年级班级规章制度【3】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初一(168)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平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以原始积分零分为准,优则加分,劣则减分)如下:

教室纪律:

1、课上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打火机等扣2分;

5、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 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有班主任签字。否则当旷课计算;

7、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8.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每次扣1分;

9.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卫生纪律: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员各1分,寝室长扣除1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2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分2分。

5.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 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每次扣1分;

7.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集体纪律:

1.做早操、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

2.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并罚打自己嘴巴50次。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寝室全体成员承担。

7、课上不能随意借还物品,影响老师上课,否则扣2分。

8、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小灵通、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2分

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号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10、穿人字拖鞋进教室者,两操期间穿拖鞋者,扣2分

奖励办法:

1、 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2分。

2 、连续一月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10分。

3、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级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5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分。

7.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2分(负责人记录)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9.拾金不昧者加2分。

10.纪律被学校评优秀,或者班集体加分了,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纪律委员加3分。

说明:扣分情况每周由班委会组织统计,并公布于班级公示栏内。对于扣分情况较严重的制定以下惩罚措施。

一、一周内扣分达15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写出深刻检讨(不少于3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罚抄班级管理制度10遍。

二、一周内扣分达十五分者,或连续两周扣分达十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5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请家长到校,与班主任商讨教育方法!

3、罚抄班级管理制度20遍。

三、一周内扣分二十分以上者,或连续三周扣分达十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8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反省2-5天,反省清楚再由家长送来学校方能上课!严重的再交由学校政教处接处理!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 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管理效益,确保良好的教案、科研工作秩序,提高办学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平均工资额的倍乘以旷工天数扣发

(含各种津补贴),该月校内绩效津贴停发,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教职工当月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违反教案纪律的,按合肥工业大学教案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关办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无偿占有学校资源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工,一经查实,经所在单位批评无效者,扣发此期间的国家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和一切福利,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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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应接受所在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的工作安排。对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对处罚不服者,可依法定方式解决争议。

第二十五条 校内各二级单位可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勤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校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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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投资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心胸坦荡,光明磊落,精诚团结,相互合作。

2.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举止大方,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3.待客礼貌,热情周到。

4.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5.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7.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相关业务领域负责。

3.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活动;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业务竞争对手的活动;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活动;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活动。

(三)日常工作

1.在业务范围内,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酬金(回扣);不准以贿赂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2.不得挪用公款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对外业务往来中,接受相关单位贵重物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不参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活动。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须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部门经理说明。

6.上班时间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扼要。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不应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7.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请假,员工应及时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通知公司的,员工应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8.不得随意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或是透露自己及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

9.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不得操作、浏览他人专用的电脑及其资料。

10.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员工应熟悉掌握公司内部安全防火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3.下班前,应关掉不再使用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关闭锁好门窗。

4.公司的电气设备、装置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装卸。

5.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防火教育。

(五)环境与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不得在办公区域扎堆聊天及大声喧哗。

3.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

4.员工须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

5.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点。

6.爱护卫生间的公共设施,便后须冲水,不得向马桶内乱扔卫生用品等杂物。

(六)处分制度

1.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处罚:

(1)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2)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的;

(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受刑事处罚的;

(4)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

(6)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的;

(7)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露任何不利于公司机密信息的;

(8)违反、对抗上级主管工作指令的;

(9)工作时间内经常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且屡教不改的;

(10)工作疏忽或失职,侵害其他员工身心利益的;

(11)故意隐瞒、修改个人资料的;

(12)工作疏忽或失职,泄露公司重要机密的;

(13)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的。

2.对以上过失行为处分办法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书面警告、降职、降级;

(3)口头警告、通报批评。

3.给予职工降级处分的,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4.公司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公司其它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彻底深入地调查,并保留每位员工的处理结果。

5.处分应及时,从证实员工错误之日起,对员工处分决定后,要通知本人,本人不在时,通知其家属。

6.各部门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员工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不作处理,一经查实,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对员工的处罚,须在公司进行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一)用工制度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试用和转正

1.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入职时间以综合办公室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三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转正申请书。员工的部门经理及综合办

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考核不合格,公司予以辞退。

2.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综合办公室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综合办公室提出转正申请。

3.试用期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劳动服务期内。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司作息时间为: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45(冬)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15(夏)

三、离职管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对有此情形的员工予以除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连续旷工3日以上(包括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日的;

2.一年内受3次以上(包括3次)通报批评处分或累计达5次通报批评处分的;

3.有侵占、盗窃、诈骗、抢夺公司财物行为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5.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造成恶劣影响或侵害公司利益的;

7.有吸毒行为的;

8.有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确认为犯罪的(无论是否进行刑事处罚)。

(二)员工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2.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综合办公室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工作业务交接;

(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

(3)解除聘用。

3.停止试用人员由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上述规定办理。

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综合办公室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2)以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备忘录将正式呈交zz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列入个人档案中。

5.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第11篇 (公司)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各种假期的处理办法

(一)事假

1.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只许一方请事假。夫妇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单位工作,应由两人轮流请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单位工作因工伤住院,请求中心职工护理时,须对方组织出面联系,方可请假护理,在护理期间按事假处理,职务工资、津贴和福利由对方发给。反之,中心职工因工伤住院,需在外单位工作的亲属护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有组织派人联系,其亲属在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由中心发放。

3.职工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的,必须有当地医院证明(当时没有者事后补上),职工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其他原因需请事假者。

5.每年请事假者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探亲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属路程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如果职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凡是在上半年实习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实习期满,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独身职工(包括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凡职工家住农村,亲属来局探亲居住满三十天的,职工本人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可报销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三)公休假

1.根据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在确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工龄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则上当年享用,逾期作废;如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脱产学习职工;

②已安排疗养、休假者;

③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当年休产假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⑤见习期内;

⑥参加业余学习的个人要求脱产学习,其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者(脱产时间跨年度时,分年度计算);

⑦停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职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产假

1.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必须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连续使用。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3.生育过一胎的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处方、收据,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节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环失败怀孕流产者,凭医院证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职工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职工去门诊部看病,一般病症给假二小时,重病或难症者,可根据医生证明给假。

2.职工因病请假,需医生证明,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旷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为名,而实际办私事者;

⑥停聘期间不到单位上班,不参加集体学习生活者。

注:各种假期及旷工计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职工请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处级干部请假应经主管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应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科长批准权限为一天;对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计算。凡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交中心领导批准,办公室盖章留存,请假单交本科室考勤员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假期期满后,持假条到办公室销假,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没有假条者,各科室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假满,应按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单位时,必须提前向单位续假。科长接到续假电报、电话当天,必须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并用电话或电报通知本人和办公室。若科长接到职工续假电话、电报当天内,没有迅速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没有及时通知职工,续假职工按同意续假处理,科长应承担续假期职工未按时上班的责任。

三.上班劳动纪律

(一)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当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5小时,以全天旷工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在哺乳期(婴儿在一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

(三)幼儿送园期,全天给20分钟进行接、送园。

(四)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 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四.考勤办法

(一)各科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考勤结果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评先、续聘、晋级和发给工资、奖金、福利。

(二)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三)考勤员应在当日记录当天出勤情况,不得隔日或数日后凭回忆补作记录。考勤资料(各种假条等)由考勤员保管,以便备查。

(四)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出勤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按规定做出处理。

(五)各科室每个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考勤员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于4日前统计汇总后对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应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送中心领导处理。

五.考勤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旷工累计11天至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连续旷工16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职务津贴。凡有旷工行为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二)当年请事假10天以上者,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累计一个月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外,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三)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两年累计病假半年以上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四)休相应工龄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数扣发考勤奖、防汛补贴。

(五)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当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

(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职工由单位选派参加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的视为出勤。其报销及请假办法参照《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岗人员参加各种取得职称、学历、学业证书的短期学习(一周以内)须经批准,可请事假或公休假。

第12篇 电气检修班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管理职责

为强化班组管理,依法定制、从严治企,适应公司“安全、经济、高效、稳发”发展战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班组实际情况和公司下发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请班组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正点上下班,以公司规定为准,早出班组或晚到班组均视为早退或迟到,每查到一人次扣奖50元。厂职能部门查到的按厂里规定执行,重复或特殊时期发生的,对当事人加倍处罚。

3.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或年休单,分场主任签字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说明情况。 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着一律作旷工处理

3.3严格执行临时离岗请假的规定。临时离岗请假一律填写出门证,一式两联(一联考勤,一联存档)请假事由要充分、时间填写要准确,不得填晚早走或填早晚来,零星请假必须经班长同意主任签字批准,对未经批准或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对待,每人次考核50元。

3.4严格执行调休管理办法。调休必须经班长同意,由分场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若无调休,确需请假应按病、事假等办理手续并写明事由,每请一天病、事等假按个人日工资加当天出勤奖扣罚;按公司规定从月奖中兑现。

3.5在节假日有重大设备需抢修、事故处理或夜间遇有紧急消缺的,在接到通知而又无故不参加的,给予200元处罚。

3.6出工与收工。每天早晨开完班前会后且具备开工条件情况下,如无特殊情况所有参修人员必须立即出工,如不具备开工条件应进行准备工作,班组每发现一人次出工晚,考核责任人50元;班组要坚持早出工晚收工,正常情况下上午8:20前,下午上班半小时内班组要布置完工作出工;在大小修期间或某项工作工期要求较紧时,上班后要马上出工,收工时应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掌握,不可以工作结束在现场怠工或工作进度未完成提前收工,凡发现出工晚收工早,每次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3.7上班期间,严格执行其它厂规厂纪,不得睡岗、脱岗和串岗,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经厂里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理。凡在沙发上、椅子上闭眼或趴在桌子上均视为睡岗。无任何工作,未经请假离开班组达20分钟之久视为脱岗;不是业务联系到其他班组或场所视为串岗。

3.8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有违反,每人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凡工作时间打扑克、上网聊天、下棋者,扣现场参与人员200奖金。在电脑上玩游戏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厂职能部门查到的按厂里规定执行,重复或特殊时期发生的,对当事人加倍处罚。

3.9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要求,杜绝长明灯,长流水,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被厂职能部门查到执行厂规定。

3.10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原价的5~10倍罚款。

3.11凡无故不参加党政团工会等部门活动的每人次扣20元,强调理由,不服从班组工作使班组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3.12每月月初公布上月应出勤的天数,核算每位职工当月加班加点小时数、公休及请假天数,统计出每个人的出勤情况。凡发现瞒报、漏报的,考核考勤员50元。对达不到出勤天数的职工,每缺一天按其个人日工资加当天出勤奖进行考核。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仪分场负责检查与考核。

4.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3篇 建筑劳务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特殊事由不准请假。告假(指事后请假)视同旷工。请事假时应逐级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工段(班组)长或项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内(含七天)由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当遇公休或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回来后凭出院证明可以计算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一)因工负伤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门或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并根据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假意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05〕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第五章附则

第14篇 办公室纪律管理规定办法

办公室纪律管理制度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1、总则

1.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等制度,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1.2对员工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的行为将采取正式口头警告、最终书面警告、留用察看、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违纪处罚方式。并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其违纪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2、工作要求

员工应准时上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到达可接受的技能水准。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命令,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3、正式口头警告

正式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副本放在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

4、最终书面警告

4.1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最终的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工作伙伴若工作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停职、停薪或者解聘。

4.2此记录将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两次口头警告可记一次最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将被解聘。

5、留用察看

4.1留用察看期限为六个月,在留用察看期间没有薪金。受留用察看处

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察看可按期解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工作表现较差或再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5.2处分决定归入员工本人个人档案中。

5、降职

员工违反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处分。

6、解除劳动合同

6.1对于严重的处罚违规或表现差的员工可能会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会有一个书面通知并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作为立即解聘的员工,公司将不再给予任何的通知期。两次书面警告将导致解聘。

7、员工违纪,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1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1 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2 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为中缺,连续一个月内中缺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3 员工迟到、早退、中缺在六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4无故缺席公司重要会议、_、活动,情节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5员工严禁班前酗酒或班上饮酒(因公务除外),违反规定未造成

后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6在公司内吵架、骂人,影响他人工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光盘等或在电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1.8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9员工不得带亲友、闲杂人员等进入公司,违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扣罚100元。

6.1.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2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1旷工一次时间在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2 将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文件、资料等向外界借阅或赠送,未造成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轻微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4在公司内部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负面消息,或无任何证据和事实,造谣中伤、拨弄事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声誉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5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6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

再疏忽不报、严重影响生产及工作进度者,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6.2.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重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3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 一年内旷工两次(含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两天(不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2 员工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3在公司驻地内聚众闹事、起哄,破坏公司声誉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4 员工酒后滋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坏公私财物等不良后果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5 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消极怠工或擅自停工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6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7骗取病假或在休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8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造成工作泄密和不良影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干私活或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

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0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兼职做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销售或在处理废旧物资等过程中,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6.3.12一年内受两次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违纪处理程序

7.1 员工发生违纪现象,一律由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违纪事实,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纪事实审核、上报、做出处理决定并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7.2 书面警告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处理,所在部门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并于处理后的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7.3留用察看处分的给予或解除,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4解除劳动合同,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交违纪事实,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征询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7.5从证实员工违纪之日起,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开除处分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第15篇 学生纪律管理办法

职业中学学生纪律管理办法【1】

为维护我校正常和谐的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活动纪律

(一)教学活动考勤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遵守教学安排,不旷课。

3、请假应按照流程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

请假流程:学生写请假条(出具医生或医院相关证明)→家长确认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假条及相关证明交学生科当日值班老师。 奖惩条例:

1、迟到和早退:

操行分扣除1分

单门课达到5次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2、旷课

操行分扣除2分。

单门课达到12学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3、不按照流程请假、事后请假的,视为旷课。

4、全学期未本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二)遵守课堂纪律

1、上课期间服从老师及班主任管理;

2、不得携带食物、饮料、水进教室、实验室、机房;教室内外要保持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3、上课期间手机必须调成静音或振动,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手机;

4、上课期间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6、上课期间必须携带老师要求携带的物品,如纸、笔等;

7、上课时应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大方,夏天男生不得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进入教室,女生不得穿吊带、超短裙、拖鞋进入教室;

8、遵守实验室、机房管理规定;课堂教具、设备、墙壁、门窗等须备加爱护,不要随便移动,不得污染或损害。在教室里要爱护照明设备、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灯。

奖惩条例:

1、违反本小节任意一条的,扣除当学期操行分1分。

2、一学期内,违反次数:达到5次给予警告处分;达到8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3、全学期未违反本小节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三)遵守各种教学活动纪律

除上课外,教学活动还包括自习、专业活动、专业讲座等。

1、学生按照要求、按时、认真进行自习。

2、按照要求参加辅导、答疑。

3、按照要求参加各种专业活动。

4、按照要求参加各种专业讲座。

5、学生应当按时完成各种课后作业、预习、复习等各项学习任务。 奖惩条例:

1、违反本小节第一、二、三、四条的,按照教学活动考勤规定处理。

2、违反本小节第五条的:每次扣除操行分1分。单门课达到5次取消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查看处分;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3、全学期未违反本小节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四)遵守考试纪律

1、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当按要求、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考试。

2、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3、学生不能携带手机和各种通讯设备及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4、必须保持考场安静,考生有疑问需举手,得到老师同意后方可询问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人员统一调动。、

6、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奖惩条例:

1、考试作弊的,扣除操行分10分,给予警告至留校查看处分。在校期间累积两次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扰乱考场秩序,扣除操行分10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3、违反本小节第2、3、4条的,取消当场考试资格,扣除操行分5分。

4、未规定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活动纪律

(一)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生应参加包括军训(拓展训练)、寝室文化建设、学术讲座在内的各项公共活动;

1、必须参加项目,班主任进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2、军训原则上不能请假,请假必须改选请假手续。

3、遵守各项活动的纪律要求,服从教官及班主任安排;

4、若不能坚持完成训练任务,不得离开训练场地。

奖惩条例

1、军训:无故缺席3次以上,该次军训作不及格处理,且必须参加次年的军训;

2、未按要求参加活动者,缺席一次扣2分;

3、未按要求参加活动者,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按要求完成所有必须参加项目总分为10分;

(二)其他学生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迎新晚会、相关比赛、12.9运动会、五四优秀团员团支书表彰、入团份子培训、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卫生评比活动、英语角等各项学生活动。

奖惩条例;

1、在校评比中获得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单人或团体)分别奖5分、3分、2分;

2、积极参加各级活动而未获奖的同学,奖励各班比赛、评比中奖励最低分的50%;

3、获得校优秀团员、团支书分别加2、3分;

4、思想上进步,政治立场正确坚定,积极向团、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团、入党申请书并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当年奖励2分。

5、在军训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军训学员“称号的学生当年奖励3分。

6、寝室在当月的评比中,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室长加3分,室员加2分;

三、寝室管理

(一)寝室秩序管理

1、学生寝室由学生科根据各班学生人数统一调整分配,不得私自调房、调换床位。

2、室内床铺、桌凳等摆设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定,不得随意移动。

3、严禁在上课时间及休息时间内在寝室区大专喧哗、打闹、打牌、放收音机、开电脑外响,玩游戏。

4、严禁在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酗酒。

5、严禁在室内或走廊内使用电磁炉、电炉、液化气生火做饭,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网线。

6、严禁在寝室区打篮球、排球、踢足球,敲盆打碗、燃放鞭炮、起哄闹事。

7、严禁在室内、走廊内、从楼上往楼下乱丢垃圾、果皮纸屑、随地吐痰。

8、寝室内不准留宿外人;

9、学生未经请假及履行手续,一律不准在外住宿。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寝室卫生管理

1、被褥叠放整齐,床上整洁、床下鞋物摆放整齐;

2、地面清洁、家具用品、学习用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清洁;

3、阳台、洗衣台清洁,房顶四壁无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寝室内烟头、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垃圾;

5、寝室内不得饲养宠物;

6、在每周一次的卫生检查中,应配合相关人员检查;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校园纪律

(一)校园内行为

1、学生平时要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有礼;

2、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折花,不践踏草坪,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

3、保持校内环境的安静,不在宿舍区和教学、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工作;

(二)图书馆行为

1、图书馆开放时要有秩序地进馆,夏天不准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等进阅览室,要尽量放轻脚步,以免影响他人。

2、借阅图书时不要乱翻乱扔,保持原有摆放顺序。

3、不要替他们代占座位,对于阅览室里的书刊,阅后应及时插入原处,不要一人同时占用几本杂志,以妨碍其他同学借阅。

4、及时归还借阅书本。

(三)会场行为

1、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2、自学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果壳食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

4、因故迟到或中途出卖时动作要轻,不弄响坐椅,以免影响他人。

5、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要抢先、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

6、进入会场手机调成无声或振动;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其他纪律

1、不准对师长不尊重不礼貌;

2、不准带非本校的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不准进营业性卡拉 ok舞厅和电子游戏机室厅;

4、不准吸烟、喝酒。

5、不准偷盗、打架斗殴和看黄色录像、电影、 vcd、内容不健康的书籍、报刊及听下流_的歌曲。

6、不准携带管理刀具及违规器械到学校;

7、不准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抢劫;

8、不准涉及吸毒、贩毒。

奖惩条例:

1、违反其中1、2、3条扣1分,超过5次的给予警告处分。

2、违反4、5、6、7、8条扣5分,并写检查一份,情节严重的参照学校有关制度办法执行。

班级纪律制度【2】

1、就寝纪律:

① 按时就寝,不迟到,违者扣1分,有值日生负责上报;

② 就寝铃声响后,不得在寝室讲话,违者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并报告班主任;

③ 晚休后,还在床上吃东西的,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

④ 不服从值日生或寝室长管理的,对说对辩的,及时上报值周老师或班主任,一次扣3分。

2、就餐纪律:

① 按时就餐,不能找任何借口不就餐,不买菜,一次扣1分;

② 按要求排队就餐,不推不挤不插队,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从严处理;

③ 不乱倒饭菜,吃饭要及时洗碗,不得把脏碗长时间放在碗架上,违者一次扣2分;

④ 不乱用他人餐具,发现一次扣1分;

⑤ 打饭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不乱扔乱敲餐具,有责任保护好餐具,失职者一次一人扣1分,损坏餐具赔偿。

3、课堂纪律:

① 文艺委员及时起课前歌,故意推脱一次扣1分,全班同学起立,认真唱课前歌,故意扰乱者,一次扣1分;

② 尊重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不起哄,不顶撞老师,违者一次扣2分;

③ 积极参与小组活动,不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小老师小组长积极认真讲解,小徒弟认真听,及时提出疑问,小老师耐心解答,不按要求者,一次扣1分;

④ 小组内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全组所有成员共同写出反思,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做出检查;

⑤ 课堂上积极与老师配合,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一节课连续三次被老师提醒的,本堂课扣1分。

4、文明礼仪:

奖励:①一周内无一次佩戴学生证、团徽问题,奖个人1分;②一周内每天都能坚持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并马上突入学习的,奖3分;

③各组能按时完成播音任务的,平均分奖1分,稿件被录用的,奖个人2分,奖组平均1分;④每周评出本周最佳“每日格言”,奖组平均1分;⑤各组对本期黑板报打分,平均分达优的给予3-5分的奖励;

⑥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书法展等,参与者奖3分,获奖另奖3-5分;⑦其他奖项另设。

惩罚:① 每位同学必须按要求佩戴学生证、团徽等,违者一次扣1分;②进办公室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违者一次扣1分;

③打架、骂人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和必要的赔偿;④午休不守纪律一次扣1分;

⑤ 不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的,一天之内出现三次以上,扣1分;⑥ 在教室内不学习,消磨时间的,发现一次扣1 分;⑦播音稿每周每组上交一篇,没完成任务的,平均分扣2分;

⑧播音员按时播音,要求准确无误,若因播音员失误导致班级扣分的,播音员扣2分;

⑨本学期黑板报由各个小组承办,由徐旭东牵头负责,没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小组平均分扣2分,徐旭东扣2分;⑩ 各小组不能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平均分扣2分;⑾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扣3分。

学生纪律管理规定【3】

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依照《中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纪律规定:

一、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拒绝_。如果有意散布_言论,经教育不改者,视期情节轻重分别给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

二、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凡被政法机关收审或判处的学生一律劝其退学。

三、学生要团结进取。如有意散布消极言论或挑拨离间,破坏班级团结、损坏班级荣誉,干扰正常的学习生活,经教育不改,轻者给予警告处分,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学生要服从班团干部的领导。凡打击、陷害、挖苦、讽刺、刁难班团班干部或阻止班团干部行使正当工作权力,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学生要讲文明。严禁打架斗殴,凡先开口骂人者给予警告处分,先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互相扭打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受伤者医药、治疗费;组织打群架、持凶器斗殴或勾结社会不良青少年到校寻衅斗殴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打架斗殴造成伤害事故或触犯刑律的,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学生在校恃强欺弱、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时,视其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的处分。

七、学生偷盗他人财物,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劝其退学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生必须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凡无理取闹和顶撞教职工者给予警告处分,有意恶语伤人甚至侮辱教职工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九、学生尊重老师的劳动。凡在课堂上顶撞老师,带头起哄、故意闹事使课堂教学无法进行者,给予记过处分。在课堂上看与当堂教学无关的书籍、报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学生衣着要朴素大方,端庄整洁。严禁染发,女生不得烫发,男生不得留各种长发怪发,不得歪戴帽斜穿衣,不得穿拖鞋、穿短裤、背心进入教室。违反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一、学生必须勤奋学习,扎实地掌握各门知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作业。凡作文三次不交、其它学科作业合计十次不交者,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以上不交各科作业者劝其退学。

十二、凡期中、期末考试及市区组织的有关统测无故不参加者;考试时舞弊或不交试卷者,给予警告处分,并以零分计算该科的成绩。

十三、学生自习,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外出,不准谈笑打闹,不准偷看与课程无关的报刊。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十四、学生必须严守作息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凡迟到、早退10次、旷课1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早退20次、旷课3天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缺课时间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劝其退学。(早操、课间操迟到缺席者按迟到、旷课对待)

十五、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知晓在外或私自出走一天以内给予警告处分,两天以内者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三天及以上者一律劝其退学。

十六、学生在课外可以阅读的有意义的书刊,但传阅抄写低级庸俗的武侠小说、黄色糜乱或内容_的书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十七、学生禁止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卡啦ok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室、网吧、台球室。凡学习时间或休息时间进入“三厅二室”的,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十八、就寝(包括午休)时,不准吵闹,不准进行打球运动,不准走象棋、打扑克、听收音机以及晚上长时间打手电筒照明等。凡因以上不良行为而影响他人休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凡晚寝关灯以后在室内点蜡烛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凡在午休、晚寝后在校园内高声怪叫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九、住读生一律不准随意外宿(包括随意回家住宿)和留宿他人。未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批准,私自外宿或留宿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十、住读生不按时到寝室就寝而在校内及周边玩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玩至深夜翻越院墙、门窗进入室内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一、男女学生要相互尊重,男生不得侮辱女生。未经组织批准,男、女生不得私自到对方宿舍玩耍。违反以上要求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二、学生必须自觉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情操。在学习期间凡谈情说爱主动一方(如主动写信、发短信或邀约对方、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

被动一方视情节轻重或批评教育或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三、学生应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准在校内吸烟和酗酒,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四、学生不准参加赌博或变相赌博,凡违反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五、学生应爱惜粮食,吃不完的饭菜应倒入指定的位置。凡公开随地倒泼饭菜者,责令其打扫干净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六、学生就餐要严守就餐纪律,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安排,尊重厨工的劳动。凡与厨工无理取闹或不按顺序排队、就餐(如插队、拥挤、起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七、学生要有节约电、水意识,禁止浪费,寝、教室及卫生间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嘴(有特殊需要的除外),一次给予相应的责任人从以警告处分。

二十八、学生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路牌、门窗、桌凳、床铺、灯具、水电设施及花卉树木等一切公共财物。无意损坏都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九、学生必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凡乱停乱放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凡乱涂画损坏墙壁、门窗者给予警告处分、凡随地乱扔纸屑、废物者除责令其清检干净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

凡由于乱泼乱倒堵塞管道者除令其参加清理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十、学生在校注意安全。凡翻越高层楼道的护栏、门窗及爬至屋顶面玩者给予警告处分。凡私自改接线路、私安电器者给予记过处分。凡私自外出到河塘游泳玩水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再犯者劝其退学。

三十一、学生进出校园要佩带统一的标志(如出入证等),服从门卫的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二、学生对学校统一配发的桌凳、床铺及有关物品要按统一编号妥善保管使用。若私自调换造成混乱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三、学生要养成劳动的习惯。凡无故不参加劳动或不服从老师、卫生管理员及学生干部的指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除让其补做一次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四、学校统一的_或集中学生,要做到快齐静,无故不参加或破坏会场秩序纪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十五、学生违反校纪给予的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5个等级,再犯者依据前一次处分等级并根据再犯错误的性质可给予升级处分。

记过以下处分由年级分管领导协同年级组长、班主任确定到政教处备案。记过以上的处分由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劝其退学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三十六、处分违纪学生既要从速及时(一般应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处分决定),又要采取慎重的态度,要帮助违纪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违纪学生若认错态度好,并及时交待问题的可减轻处分;若认错态度不好,并订立攻守同盟的,记入学生档案,根据错误性质可采取适当形成组织学生讨论,以敬效尤。

三十七、学生受处分满一学期后,可由本人写出取消处分的申请,经全班学生讨论、班主任提出意见交校行政行研究决定,对确有进步者可以批准取消处分,并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三十八、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在籍学生以及借读生等都应遵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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