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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办法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4

组织管理办法

第1篇 建设集团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 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 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 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

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中型以上标准者为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5、达不到小型及以上标准者为特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下房屋建筑工程;⑵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⑶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⑷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下的安装、装饰工程。

第三章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步骤设立:

1、根据企业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结构。

2、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设立职能部门或工作岗位。

3、选聘并按权限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权限。

4、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书'进行目标分解。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和地域范围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中型以上项目宜按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部。

2、远离公司(分公司)的项目宜按事业部式项目管理组织设置项目经理部。

3、小型项目宜按直线职能式项目组织设置项目经理部。

第十条 公司(分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经理的选聘方式可采取:竞争招聘、选择聘任或基层和甲方推荐等方式。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和项目经理共同拟定项目管理班子其它成员。项目经理部一般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名,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和调配。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其资格应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特大型、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中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小型、特小型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第十二条特大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大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局直接经营项目、局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经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由局审批;其他项目经理部,经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公司(分公司)审批。

第十五条各公司(分公司)应按照附件《__项目经理部审批表》的要求填报审批资料,并按照上一条的要求报批。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分公司)应解除项目经理职务,另行选聘项目经理:项目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项目因管理问题造成工期严重拖延或成本失控;项目在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在局项目管理综合或专项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引起业主投诉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协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经理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 项目经理部的编制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一般应设置以下管理岗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综合工长、现场设计师、专业工长、施工员、计划统计员、内业技术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监员、成本员、试验员、劳资员、测量员、文书等。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备既要做到精干高效,又要满足项目各项业务系统管理的要求。

第十九条劳务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30-45人;大型项目为20-30人;中型项目为12-20人;小型项目为5-12人;特小型项目3-5人。

第二十条工程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经理、质安人员、财务人员等,定员标准控制在3-10人。

第二十一条 单独安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15-25人;大、中型项目为6-10人;小型以下项目3-5人。

第二十二条 对特大型项目,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其它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上面还有总承包管理项目部的定员标准50-80人。

第五章 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根据'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项目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

第二十四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按照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工程项目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作好会审记录,参与或主持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3、 规划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布局。

4、 主持'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编制及修改工作。

5、 主持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一般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编制。

6、负责项目承建工作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技术文件的处理工作。

7、核定分包商的施工方案,督促其执行总体方案。

8、负责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并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撰写施工技术总结。

9、组织并主持关键的检验、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 项目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参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

2、直接负责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实施。

3、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计划的平衡。

4、协助项目经理搞好现场劳动力、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动态管理

和优化配置。

5、组织现场综合性检查,并对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项目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经常与项目行政领导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

4、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现场设计师岗位职责

1、深化施工设计,就施工接点、施工详细图、施工用材、施工工序等进行整体细化,指导施工,控制效果。

2、代表项目与业主、总包、监理就设计方案进行沟通,在满足对方要求的前提下,选用最优化的施工图。

3、指导项目施工,经常与项目经理、工长探讨施工方案,进行图纸交底,监督施工人员按图施工。

4、完善设计资料,协助绘制竣工图。

5、配合项目经理、质量监督员控制施工质量。

第二十八条 施工员、工长岗位职责

1、 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

2、 编制施工计划后报项目经理综合平衡。

3、 熟悉并掌握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向班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4、 按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和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制订专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并负责指导实施。

5、 合理调配劳动力,掌握工作中的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操作工人进行质量的自检、互检。

6、 检查班组的施工质量,制止违反工序要求和规范的错误行为。

7、 参与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并办理签证手续。

8、 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要迅速调查、分析原因、评估损失、制订纠正措施和方法,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处理。

9、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生产计划统计员岗位职责

1、编制年度、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并按时上报。

2、按时编制季度、月度施工计划及旬作业计划和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

3、参与施工准备计划的编制。

4、协助项目经理掌握项目施工动态,协助召开生产调度会。

5、掌握实物工程量和形象情况,填写或审核班组作业任务书中的工作量。

6、建立工程台帐,按时完成生产统计报表并上报。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施工要求,提出设备需用计划,并提交设备租赁公司(站)和其它有关部门。

2、办理机械进场手续。

3、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对未能解决的设备维修,及时报设备租赁公司(站)协助解决。

4、负责机械设备安全措施的落实。

5、督促机操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并审核。

6、对分包商机械设备是否按施工平面图、现场文明施工规定布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十一条 劳资员岗位职责

1、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劳动力进退场,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及时向上级劳资部门报告劳动力余缺情况。

2、根据预算定额工日和工资含量确定工人劳动效率,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劳动力使用分析。

3、负责编制分阶段劳动力使用计划。

4、负责施工过程中劳动力的调出调入工作,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剂劳动力和工种结构。

5、负责填写施工任务书中的劳动定额用工及回收后的复核工作。

6、编制项目经理部工资支付表,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

7、建立健全用工和人工费支付台帐。

8、按时向项目经理及分公司有关部门提供人工成本及各种统计报表。

第三十二条 材料员岗位职责

1、按施工进度计划平衡后编制材料分阶段使用计划,并向料具租赁公司(站)申报。

2、负责落实材料半成品外加工定货的质量和供应时间。

3、规定现场材料使用办法及重要物资的贮存保管计划。

4、对进场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进行把关验收。

5、负责现场料具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做好料具堆放工作。

6、做好领料单的审核、发料和结算工作,建立工程耗料帐,严格控制工程用料。

7、制定降低材料成本措施并执行。

8、做好对分包单位及业主提供物资的登记、检查和验收手续。

9、及时收集资料的原始记录,按时、全面、准确上报各项资料。

第三十三条 试验员岗位职责

1、参与'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试验计划的编制。

2、对送检样品进行试验检验。

3、确定现场施工配合比。

4、负责现场试验工作并保存取样记录及各种试验资料。

5、协助推广'四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预算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的营业收入。

2、编制或复核项目施工预算。

3、开工前对分部分项、分层分段进行工料分析,并将数据提供有关部门和人员,以用作编制资源需用计划的依据。

4、参与拟定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草案。

5、参与同业主磋商设计变更、合同修订、补充协议等事项。

6、参与或办理结算手续,牵头处理结算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第三十五条 内业技术员岗位职责

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以及技术管理制度。

2、参加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以及特殊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设计。

3、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技术交底工作,同时办理有关记录及会签工作。

4、负责办理工程设计修改和技术变更核定手续,并及时下发到有关人员手中,参加工作项目的隐蔽验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5、参加工程项目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6、负责钢筋、预埋铁件翻样,编制各种半成品加工计划及特殊材料需用计划,参加特种材料和高级装饰材料及半成品的进场鉴定等工作。

7、参加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协助提出完成施工作业计划的具体措施,并监督检查施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竣工图的绘制及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参加工程项目技术总结工作。

第三十六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在项目上督促执行安全责任制。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设计。

4、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5、在现场设置安全标志。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督促整改。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各种工作事故。

8、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安全状况。

第三十七条 质检员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颁发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和规范,代表上级质检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2、负责专业检查,随时掌握各分项工程质量情况。

3、负责对管辖的工程项目的分部质量情况进行评定,建立所管辖工程质量档案,定期向技术负责人和上级质量检验部门上报质量情况。

4、对不合格要及时上报技术负责人和上一级质量检验科,监督工长制订纠正措施,并协助上级进行损失评估和质量处罚。

5、积极协助开展工程创优评优工作。

第三十八条 成本员岗位职责

1、依据国家、企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成本进行预测和分析。

2、编制月度降低成本计划及成本控制措施。

3、计算各个成本报告期的工程成本状况。

4、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以便了解工程盈亏状况。

5、工程竣工后提供各种成本核算资料并接受财务审计。

6、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并协助办理项目结算。

第三十九条 文书岗位职责

1、按文件管理工作程序负责项目文件收集、发放及复印存档。

2、负责打字、传真及接听电话。

3、接待来方人员。

4、负责信件、来函或图纸的处理与传递。

5、执行项目经理临时下达的有关事务。

第六章 项目管理层的考核和分配原则

第四十条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岗位职责,制订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和责任目标,并按月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工资制度应在全额承包责任书中予以明确。一般地,项目管理人员宜实行承包制,辅助配合工种宜实行包干制,工人实行计件制。实行承包制的,可先按岗薪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的标准预发,最终依据兑现情况上下调整。无论何种制度,职工工资均应与其本人的绩效挂钩,与项目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挂钩,必须根据局和公司有关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 项目经理部的解体

第四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作为一次性组织在工程项目目标实现后应及时解体。解体的基本条件包括: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已经验收单位确认并形成书面材料;与各分包单位已经结算完毕;已与业主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成;项目经理部已与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办妥各种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解体后,其管理人员可调至其它项目;暂无施工任务时,可归口公司(分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或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培训。

第八章 项目经理资信与绩效管理

第四十四条 局、公司、分公司对项目经理进行分级管理,一级项目经理由项目、公司(分公司)配合局人力资源部建立工作档案。其余项目经理由公司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第四十五条 项目经理工作档案是对项目经理晋级、聘用、评先、培训以及淘汰的主要依据,是建立项目经理'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重要手段。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经理工作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背景、培训经历,专业特长,职业爱好,工作经历,所管辖项目的综合评价,工作业绩和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每年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工作绩效将其评定为职业项目经理、合格项目经理、准项目经理和不合格项目经理四个等级,并在内部公布。

职业项目经理:全面完成项目全额责任承包的各项指标,且项目成本降低率达到3%以上,项目被评定为安全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

合格项目经理:完成项目全额责任承包的各项指标,且项目成本降低率达到1-3%,项目被评定为安全文明工地、优质工程。

准项目经理:基本完成项目全额责任承包的各项指标,且项目成本降低率达到0-1%,项目未被评定为安全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

不合格项目经理:项目成本控制未达到承包的责任目标;项目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项目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在企业组织的项目管理综合检查、质量、安全、成本等重要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引起业主投诉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协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项目工期发生延误且受到经济处罚;项目经理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现象。以上只需具备其中一条即应定为不合格项目经理。

第四十八条 凡被评定为合格的职业项目经理优先晋升资质等级、聘用、评优;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在两年内不得晋升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不得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凡被评定的合格项目经理和准项目经理根据个人特点进行培训和学习。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2篇 区高中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区高中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前言

相对于国家规定和学校规定的课程而言,学生社团活动课程是一种自主性的课程,它完全由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实施。同时,与学校其他课程相比,学生社团活动课程是以学生的实践形式为主。因此,自主性和实践性是学生社团活动课程的最基本特点。学校社团活动应包含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学生兴趣爱好培养和拓展,个性塑造和张扬,创新能力激活和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和丰富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__高中的社团是学校课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有科技创新类、社会科学类、文艺创作类、体育健身类等。是丰富校园生活,精彩青春的重要舞台。如果说德育课程让同学们学会审视自我、塑造更完整的人格,逐步培养进取的“志”,那么精彩纷呈的社团活动课程无疑是同学们展示才能和创意、追逐自己的“趣”的舞台。

__高中社团课程的开发与建设追求“格物致知,明理达人”的理念,更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是学生自我锻炼、自我欣赏、自我成长的基地,充分发挥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因此,我们在社团机制中引进了“学分制”,将选修课与社团活动组合起来,将一部分优秀的社团活动吸收成为选修课,形成了学校的社团校本课程,纳入学校的课程化体系。

__社团强调:团队合作,格物致和;率性本真,怡情激趣;同伴互助,情深谊长;抱团发展,明理达人。在这个不是家庭却胜似家庭的地方,与一群有着同样追求与渴望的朋友一同努力,共同成长,三年__高中校园生活必然津津乐道,回味无穷。

经过大家的努力,__高中的社团管理必将趋于规范化,每个社团都在向不断成熟、不断茁壮的目标迈进。在学校课程化建设中,学生社团一定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南京市__高级中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__高中的社团由学生社团部管理,每个学生社团的成立都必须得到社团部的批准,在社团部注册,其活动、组织章程、规章制度、民主换届等都要得到社团部的审核批准、接受社团部的监督。不注册的社团为非法学生社团,社团部将予以取缔。

各社在学生社团部的领导下,都有符合社团特色的章程,每月召开社长例会,不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每学年伊始,社团会进行统一招新,学年末,社团部会根据一年的表现、影响力等对社团实施评比,激励表彰精品、优秀社团,全面推进学生社团事业的发展。

根据学校“格物致知,明理达人”校本课程学分管理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社团活动。主持一个社团,一学年2学分;参加一个社团,一学年1学分。要求每学期参加社团活动不少于10个小时,活动满10个小时计0.5学分。二年2学分。

社团管理

第一条 社团成立,应具备下列条 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定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4.可以聘请关心社团活动、思想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在某方面有专长的教师和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章程,并且章程内容不得与法律规范和校纪相抵触。

6.社团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确实受广大学生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且该社团的运作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严格履行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成立并开展工作。

1.申请:成立社团组织要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备案、学生社团履行正式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活动。并提供:

(1)筹备申请书;

(2)符合规定的社团名称、宗旨和相关章程;

(3)社团筹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4)社团财务制度和活动经费的来源说明;

(5)指导老师书面意见。

2.登记:填写《__高中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3.审核批准:经社团部审查讨论后批准通过。

4.批准成立后,社团部向该社团颁发《南京市__高级中学学生社团许可证》,社团须立即开展活动。

5.学生社团的名称前必须冠以“__高中...”字样,名称享有专用权。

第三条 关于社团负责人的基本规定:

1.社团实行社长(会长)负责制,每个学生只能担任一个社长。

2.各学生社团负责人需由民主选举产生或协商推举产生,审查通过后由校社团部正式任命。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理事若干。各社团干部视为校级学生干部,并由社团部建档对其进行定期考察、培训。

3.担任社团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 件:政治品德表现良好,学习成绩较好,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未受过校纪校规的处分。

4.社团负责人应接受社团部的监督和指导,社团部有权对不称职的社团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有下列情形的社团负责人将给予免职处理:

(1)违反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者;

(2)不服从团委、学生会、社团部领导者;

(3)未经批准,擅自利用社团进行有偿活动者;

(4)所负责社团两个月无活动者;

(5)所负责帐目不清者;

(6)损害所在社团利益者;

(7)参加例会两次无故缺席者、三次迟到或请假者;

(8)三次未按时完成任务、三次未按时完整上交材料者;对情节严重的,社团部将张榜公布。

5.新成立的社团,其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选产生,并报社团部审核批准。

6.若社团负责人面临改造,则需向社团部提出报告,新老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

7.各社团理事由负责人提名产生。

第四条 学校内部报刊的审批程序

1.要向校外发行的内部报刊,由主办社团提出,社团部审核同意,报学校团委、党支部备案。

2.只在校内发行的内部报刊,由主办社团提出书面申请,报社团部审核,并经校团委、党支部批准。

第五条 各社团必须有符合自身发展的合理章程,章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名称;

2.宗旨;

3.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其职能;

4.社团类别,活动的内容,范围及活动方式;

5.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管理办法;

6.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负责人的条 件,产生.罢免程序及权限;

8.社团会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成员条 件.入退手续);

9.应

当由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批准成立后的社团必须按要求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到社团部登记注册,填写登记表和所需表项,社团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活动,逾期未注册的,注销其社团资格。

第六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三条 规定的;

2.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第七条 各学生社团自身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等;

2.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和理事会成员;

3.制定修改社团章程;

4.吸收新会员。

第八条 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在社团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2.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有偿服务应报社团部批准。

3.注册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向社团部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初步方案.预期效果.预算等;工作小结内容包括组织情况.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效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4.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不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如特殊情况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5.学生社团所开展的校内活动必须事先报请社团部,认真填写审批表,由社团部同校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在活动时接受社团部的指导和监督。社会上组织重大活动.邀请校外人员进行学术交流活动.跨校际的活动必须报经社团部同意后方可开展。社团活动受社团部监督,社团部有权取消社团活动。

6.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8.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取消“优秀社团”和有关评比奖励的资格。

1)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参加社团部召开的社团负责人会议的;

2)不服从管理制度的;

3)校内外活动不提前申报的,并造成严重成后果的;

4)不按规定按期注册的。

第九条 社团经费管理:

1.社团经费遵循“自筹、自立、自主”的原则,主要来源有以下方面:

1)社团会员所交纳的会员费。

2)社团通过活动的组织费收入以及所拉赞助所得。

2.社团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坚持节约,合理使用,杜绝

铺张浪费的原则。

3.社团经费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做好经费管理工作,列清明细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布。

4.社团部有权随时对社团进行帐务审核,并将结果记入社团评比总分。

5.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部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社团部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6.社团换届或更改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部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 学生社团每学期均须对本社团内成员注册一次,并将注册情况及有关事宜报告社团部。

第十一条 变更和终止

1.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如既更名,又更改活动范围则视为原社团注销。

2.学生社团因难以维持和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成员同意后,可向团学联社团部申请解散,由社团部讨论后注销并公告。

3.对违反国家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社团部有权视情况作相应整顿和处理,直至勒令解散,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持续一学期不进行活动的社团,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社团评估和奖惩

第一条 社团部每学年结合各个社团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日常开展工作情况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优秀社团,精品社团。

第二条 结合日常检查和综合评估对受表彰的社团及社团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对其社团给予相应处分:

1.一学期内未开展任何活动;

2.未经社团部批准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与社团部批准的方案不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财务混乱的;

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暂停活动和勒令解散,对受处分的社团,其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第3篇 施工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制度

施工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北京建工集团国家会议中心工程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北京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的国家会议中心工程,是世人瞩目的奥运工程、全国重点工程。根据该工程意义重要、工期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特点,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调动参建职工施工生产积极性,优质高效完成国家会议中心奥运工程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为此,总承包项目部特制定国家会议中心工程现场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国家会议中心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围绕实现“一保、三创、四出、五实现”的工程建设目标,发挥集团总承包项目部的整体优势,全面深入地开展覆盖全员、分阶段、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广大参建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奋力拼搏、勇争第一、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为奥运工程建设再立新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劳动竞赛活动落到实处,北京建工集团国家会议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劳动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总顾问:刘丽臣

组长:焦玉锁、冯跃

副组长:李荣、俞振江、李志远、王鑫、李

第4篇 体育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体育技术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

一、院党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由党委办公室和财务科共同管理,党委办公室根据上年度统计的党员总数,通知财务科做好经费预算。

二、基层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党委办公室统酬安排并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支部活动经费

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经费按在职党员300元/年/人;学生党员100元/年/人;离退休党员100元/年/人安排,用于各党支部开展主题鲜明、思想先进、内容积极的组织活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召开党内研讨、考察和交流活动,开展党日纪念活动,组织其它有政治影响力的纪念活动。

三、全院性大型党组织活动的经费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学院各党支部(总支)提出申请(填报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申报表),经党委办公室审核、登记,党办主任审批,单项经费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将计划(基层组织活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报院党委办公室审批,由党支部书记(总支)或委派宣传委员按财务管理制度领取经费;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活动经费手续,报销时需书面提交活动小结,各党支部活动结束后应在学院网站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应向党员大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学年结束后,党委办公室将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学院党委。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5篇 施工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模版

北京建工集团国家会议中心工程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北京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的国家会议中心工程,是世人瞩目的奥运工程、全国重点工程。根据该工程意义重要、工期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特点,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调动参建职工施工生产积极性,优质高效完成国家会议中心奥运工程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为此,总承包项目部特制定国家会议中心工程现场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国家会议中心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围绕实现“一保、三创、四出、五实现”的工程建设目标,发挥集团总承包项目部的整体优势,全面深入地开展覆盖全员、分阶段、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广大参建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奋力拼搏、勇争第一、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为奥运工程建设再立新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劳动竞赛活动落到实处,北京建工集团国家会议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劳动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总顾问:刘丽臣

组长:焦玉锁、冯跃

副组长:李荣、俞振江、李志远、王鑫、李

第6篇 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及范围,内容与要求,审批程序及执行,检查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总厂设备检修改造工作。

2引用标准及政策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电力检修安全协调管理暂行办法》、《电力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3管理职能

3.1生产技术部负责技术措施的审核和归口管理。

3.2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组织措施的审核和归口管理。

4编制要求

4.1总体原则

4.1.1根据生产工作实际,为避免发生不安全情况或设备及人身事故,应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有效地组织工作。

4.1.2在编制措施前,应组织有关作业班组员工讨论,广泛认真地听取意见,群策群力,力求完整。

4.2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编制范围

4.2.1大坝机电设备、溢流门、冲沙底孔、压力钢管及尾水门机的大修或事故性抢修。

4.2.2主机、主变的大修以及自动、保护、励磁、电调、监控等装置的更新改造。4.2.3电气一次配电设备的大修或更换。

4.2.4开关站、计算机监控机房、中控室、保护室、6kv开关室的基建施工作业。4.2.5潜水作业。

4.2.6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其他危险性生产区域内的作业。

4.3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4.3.1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概况。

4.3.2明确工作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与工作的所有作业成员(或班组)的相应责任,明确措施执行人和监督检查人的责任。

4.3.3检修、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及一般要求。

4.3.4针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面以及不同作业环境,分别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4.3.5必须采取的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施。

4.3.6特殊紧急或意外情况下的临时应急措施。

4.3.7编制参考格式及封面见附录a一c。

4.4其他要求

4.4.1由参加检修或承担施工作业任务检修部门的技术人员会同本部门的安全员,分别编制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2检修、更换、改造和基建项目应在开工前3日内完成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事故抢修工作可在实施抢修后3日内完成。

4.4.3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批准后应分发到所有参加作业的班组,同时,若与运行有关的作业还应分发到运行班组。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包括运行人员)认真学习并签字。

5审批程序

5.1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编制完后,由作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签字,并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5.2安全组织措施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作业单位复印数份分别送发电运行部和作业单位相关班组,并交安全监察部1份备案。

5.3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作业单位复印数份分别送发电运行部和作业单位相关班组,并交生产技术部1份备案。

5.4凡属4.2规定之外的其他作业,若有危及到设备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也应编制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且经作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批准执行。

5.5流域检修安装分公司负责的检修改造项目,安全组织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后送相关作业单位,并送交2份复印件到龚电总厂安全监察部备案;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后送龚电总厂生产技术部复核,待正式批准后送相关作业单位,并送交2份复印件到龚电总厂生产技术部备案。

6检查与考核

6.1安全监察部负责随时抽查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6.1凡违反本管理办法按总厂《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附录a:

##工作(工程)安全组织措施

1工作概况

1.1工作内容:

1.2工作地点:

1.3计划工作时间:

2组织措施

工作总负责人:对##工作安全、质量、进度总负责。

2.1安全负责人:

2.1.1处部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外来施工单位):##。对##工作安全负责。2.1.2##班安全负责人:##。对##工作安全负责。

2.1.3##班与##班配合作业安全负责人:##。对##工作安全负责。2.2技术负责人

2.2.1处部技术负责人(外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负责。2.2.2##班技术负责人:##。对##负责。

2.3工作成员

2.3.1##班成员##。对##工作负责。

3安全措施

3.1应遵守的安全准则

3.1.1认真组织学习本安全措施及相关行业规程、规范,并做好记录,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能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及熟悉作业环境情况。

3.1.2执行“两票”要求、文明施工要求、监护要求、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等。

3.2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设置安全台、网、栏杆等的具体措施,以及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如:上下工作面重叠人和设备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物和人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3焊接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办理动火工作票、清理现场易燃物品、准备必要的灭火器以及气瓶的规范放置、电源的管理等要求,动火必须设专人监护。(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4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对起重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作业中的安全要求、特殊作业环境(如带电区、设备及作业人员密集区等)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5水下(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对使用的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水下(水上)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6电气作业安全措施

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电气及高压试验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7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8其它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其它危险性作业(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烧烫伤等),需单独列出施工方案、涉及工种、重大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编制单位:年月日

附录b:

##工作(工程)技术措施

1工作概况

1·1工作内容:

1·2工作地点:

1.3计划工作时间:

2技术负责人

2.1处部技术负责人(外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负责。

2.2##班技术负责人:##。对##负责。

3技术措施(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工作范围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工作前应采取总的技术措施、分段技术措施进行编制)。

3.1电气一次作业技术措施

3.1.1本条款主要内容: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从技术上应采取的措施。如应断开的开关和隔离刀闸(包括已拉开关和刀闸),应拉开的操作直流电源(包括直流合闸电源),应合的接地刀闸或应装设的接地线。

3.1.2电气一次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等。

3.2电气二次作业技术措施

3.2.1二次作业过程需要停用的保护,需要切除的压板,需要断开的回路,需要断开的电源刀闸。

3.2.2电气二次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3.3机械作业技术措施

3.3.1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从技术上应采取的措施。

3.3.2机械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3.4特殊工种作业技术措施(特种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及使用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的技术要求)

3.4.1起重作业技术措施

3.4.2电气、电焊作业技术措施

3.4.3高电压作业技术措施

3.4.4潜水作业技术措施

3.4.5

编制单位:年月日

第7篇 绿地养护保洁组织管理措施办法

绿地养护保洁组织管理措施

在达到绿地养护标准的同时,我公司对于场地的清卫保洁工作设立专门的人员班子,负责场地清卫保洁工作。

一、清卫保洁质量保证措施:

1、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2、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二、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必须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第8篇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实施程序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管理。

2总则:

为了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有计划、科学地指导工程施工管理,有效地进行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的动态综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3.1 质量策划

根据质量策划和合同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管理的依据。

3.1.1 编制依据

合同要求及我方承诺;

公司投标文件;

设计及其技术文件;

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

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

3.1.2 编制的内容

编制内容涉及的范围应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预试车中的单机试车三个阶段的工作,编制标准模式见附录。

3.1.3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1.4 当工程规模较小、施工组织不复杂时,可以用施工技术方案代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要满足以下要求:

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

识别并确定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和资源要求;

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等各项活动以及验收标准;

确定交工技术文件标准。

3.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及管理

3.2.1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施工经理组织编制,报项目经理审核批准,中、小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也可以分为土建、安装两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由施工经理批准。

3.2.2 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编制单位负责打印、发放、归档。

3.2.3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应报建设单位和(或)监理公司审批。

3.2.4 施工组织设计的原稿连同审批签字的原件,由编制单位存档

3.2.5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上级部门的印发数量参照表一执行。

3.2.6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单位和部门的发放数量及发放范围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决定。

表一

装置工程

单位工程

简 单 工 程

总承包部部长

1

项目经理

1

施工经理

2

2

项目部资料存档

2

2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

2

3.3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如因客观因素、施工条件变化而影响实施时,项目部应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原审批程序审批后下达施工组织设计变更通知,并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签收。

3.4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

3.4.1 项目部要定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4.2 工程竣工后,项目施工经理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的策划和组织。

3.4.3 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和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经项目施工经理统一编撰、审核并组织打印和归档工作。

4.质量记录和表单

a.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b.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c.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

组织管理办法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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