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厂区移动设备和车辆安全管理及消防实施办法
(1) 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 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 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 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 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 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 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 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 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第2篇 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保养。
三、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维修。小型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施工科室承担,其余的省拨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机料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协调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事宜。
四、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五、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月初将上月的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机料科。
六、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七、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八、需要定期检验和年审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及时进行,不得漏审拖审。年审和检验工作由机料科负责。
九、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本办法自2011年5月9日起试行。
第3篇 某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我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和“管理精细化、装备现代化、培训制度化”的原则,使我矿在用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程序化,降低设备非伤亡事故影响,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公司(2006)416号文件“关于印发《窑街煤电公司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生产设备是指直接从事生产的设备,原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或成套设备,(如dtⅱ强力皮带机,sgz764前后部溜子,mg500-awd型采煤机,kj95型矿井检测系统,s1000a型综掘机以及以后购置的直接从事生产的原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或成台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在用主扇风机、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压机、锅炉等。
第三条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一. 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管理组织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部。队、班组四级管理。
2.矿机电运输部是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并由矿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通风灭火部,物资供应部协同监督管理。
3.矿机电运输部设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专职管理员,负责全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各使用区队必须是机电副队长和技术副队长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生产设备管理。
4.各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制,并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
二.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职责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主管部室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2)对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检查搞好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供应,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2.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登记和验证入井设备的煤安标志,掌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
2)负责矿内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合理调配,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大型生产设备。
3)统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零件损坏情况,及时计划购置配件,保证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正常运转。
4)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3.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业务主管职责
1)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验收、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
2)每旬进行一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根据每一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技术状况,向上级领导建议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3)负责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按规定的测定周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
4) 负责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各类事故的追查,找出原因,制定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4.区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员、机电副队长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工作。
2)主持分析追查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并向机运部汇报。
3)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4)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及上报机运部所需的报表。
5)每月底15号前向机运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检修安排计划。
6)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完好工作。
5.队包机人员职责
严格执行包机责任制
6.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持证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要掌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性能,要管好用好保养好设备,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在开机前和开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设备《操作规程》,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和停机(倒机),严禁带病运转,造成故障扩大。
三.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机运部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要由安装单位、使用区队、机运部、安全管理部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4篇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我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和“管理精细化、装备现代化、培训制度化”的原则,使我矿在用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程序化,降低设备非伤亡事故影响,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公司(2006)416号文件“关于印发《窑街煤电公司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生产设备是指直接从事生产的设备,原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或成套设备,(如dtⅱ强力皮带机,sgz764前后部溜子,mg500-awd型采煤机,kj95型矿井检测系统,s1000a型综掘机以及以后购置的直接从事生产的原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或成台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在用主扇风机、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压机、锅炉等。
第三条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一. 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管理组织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部。队、班组四级管理。
2.矿机电运输部是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并由矿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通风灭火部,物资供应部协同监督管理。
3.矿机电运输部设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专职管理员,负责全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各使用区队必须是机电副队长和技术副队长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生产设备管理。
4.各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制,并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
二.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职责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主管部室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2)对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检查搞好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供应,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2.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登记和验证入井设备的煤安标志,掌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
2)负责矿内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合理调配,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大型生产设备。
3)统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零件损坏情况,及时计划购置配件,保证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正常运转。
4)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3.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业务主管职责
1)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验收、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
2)每旬进行一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根据每一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技术状况,向上级领导建议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3)负责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按规定的测定周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
4) 负责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各类事故的追查,找出原因,制定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4.区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员、机电副队长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工作。
2)主持分析追查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并向机运部汇报。
3)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4)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及上报机运部所需的报表。
5)每月底15号前向机运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检修安排计划。
6)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完好工作。
5.队包机人员职责
严格执行包机责任制
6.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持证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要掌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性能,要管好用好保养好设备,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在开机前和开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设备《操作规程》,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和停机(倒机),严禁带病运转,造成故障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