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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
一、基本条件
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
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8、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务。
评选办法:1、骨干教师评选每年度4―5月份由教导处举办,采取听评课、论文交流等方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2、初评: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的方法。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初评。根据学校制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排名,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校确定参加复评的教师。3、复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委会及部分名师、高级教师组成,根据复评成绩确定骨干教师。4、课堂教学讲课课型为复习课或讲评课。
(三)名师
条件:在满足骨干教师的基础上,1、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2、独立承担课题研究或在其中担任重要部分的研究。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对教育教学某方面进行专项研究,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并在区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认定方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长决定。评审办法同骨干教师。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任期5年。
三、骨干教师、名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新教师的指导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和经验,所指导新教师教学成绩在备课组居中游以上。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必须在20、30节以上,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研教改。
每学期举行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教学。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活动。承担一项教改课题,每学年要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课改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学校教研活动交流或在正式报刊上发表。
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分必须名列前茅。
不能履行职责或有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开课满意率较低随时取消资格。
四、待遇
认真履行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的,享受如下待遇:
1、骨干教师:学校授予“骨干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中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50元学习资料补助。
2、名师::学校授予“名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该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100元教育科研经费。
3、评审小组每学期根据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履行职责情况,兑现相关待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若不能履行责任和义务,每学期经评审小组研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待遇。
4、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委会,由教导处负责落实。
第2篇 纽曼小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云溪小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一般不超过5人,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
第三条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根据月查(学期综合得分前6名入围)、统考(奖金额前6名入围,任教两科以上者按一科平均)情况,由教务处推荐优秀教师人选。报校务会讨论确定。
2、凡在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空堂或旷工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统考奖金倒数三位者。
(6)教学责任追究最多者。
第四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排位第一名。
2、学生竞赛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获得镇级或以上范围内最高等级奖。
3、论文、优质课、案例、课件等获得县级或以上奖励者。
4、承担教学任务最多者,一般指周硬课时数最高者。
第五条 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根据分管工作成效,结合上级检查评价情况,学期末由校务会讨论或教师海选确定。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每学期评选一次,在学校博客公布,宣传张贴,优秀教师颁发奖金1000元,管理人员颁发奖金1000元。
2、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中推荐参加县、市、省级优秀教师评选,奖金按相关制度另发。
第3篇 置业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置业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二00四年是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 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4篇 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e大学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适应高等教育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教改、教研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更好地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与科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学院学科教学、科研第一线(含双肩挑)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教学或科研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低于8节,系部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4节,科研人员一般要求承担上述规定学时的1/2。教学效果或取得的科研成绩良好,教学质量(科研水平)评价名列本单位前20%。
6、在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取得显着成绩。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州、校(指e大学,下同)级及以上项目(课题)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及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一项,按进度进行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果或通过鉴定。
(2)科研、教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三位)或州(校)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二位)。
(3)以第一作者入选sci、ei、istp、ssci论文一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或出版学术专着一部。
(4)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排名分别在前二位)或州(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成员(排名分别在前二位)。
(二)、骨干教师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教学或科研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低于10节,系部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6节,科研人员一般要求承担上述规定学时的1/2。教学效果或取得的科研成绩良好,教学质量(科研水平)评价名列本单位前30%。
6、在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院级教研、科研项目(课题)一项及以上或参与州(校)级教研、科研项目(课题)一项及以上。
(2)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两篇及以上。
(3)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获学院二等奖以上或获州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学科带头人为在职教师(科研人员)总数的2-6%;骨干教师为在职专任教师(科研人员)总数的25-3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三年,均可连评连任。评选时间一般为9月下旬。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采取差额推荐的选拔方式产生;学科带头人落选者可参加骨干教师的评选。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程序:
1、符合有关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填写《e大学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确定初选名单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予公示。
3、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票决制,得票过半数者,按得票多少当选。
4、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职责及管理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职责:
评为学科带头人后三年中,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主持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论文论着,指导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1、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每年作学术报告一次。
2、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着1部及以上。
3、在下列五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三条:
(1)主持省部级项目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或获得州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教学成果显着,获得州级以上奖励,或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水平高,并起到示范作用,教学业绩突出。
(3)在学科与专业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指导本学科成员的业务,并在培养学科队伍,提高学科队伍的整体水平,推进学科和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负责新专业的申报,或省、州(校)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创建。
(5)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大学生的学科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着成绩。
(二)、骨干教师职责:
评为学科骨干教师后三年中,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主持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论文论着,指导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任期内作学术报告一次。
2、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下列五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三条:
(1)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年度计划。
(2)教学成果显着,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
(3)主持本专业的校级重点课程建设或其他教学改革项目。
(4)负责新专业的申报,或院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创建。
(5)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大学生的学科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着的成绩。
第九条学院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
行备案管理,由组织人事处建立专门档案。
第十条学院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和评价。
第十一条学院结合年度考核,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根据检查和评价结果,对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职责的,视情况给予警示、降级、取消资格处理;对能很好履行职责,成绩显着者,予以表扬,业绩特别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升级或在下一轮评选中予以优先。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第十三条学科带头人享受学院学科带头人特殊津贴:300元/月,学院按月直接核发,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十四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享有科研课题(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学科带头人:2000元;骨干教师:1000元。具体办法按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科带头人每年、骨干教师任期内可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一次(时间在10日以内),具体办法,按学院参加学术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和公平,学术委员会成员本人为申报对象的,原则上应予回避。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大学师范学院
二
第5篇 物业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使公司的评优工作做到公平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基本条件
1.公司在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不参与评选。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
3.胜任本职工作,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关系融洽。
5.年度优秀员工在评选期内累计请假少于一个月(含一个月)。
四.评选人数
物业公司办公室、秩序维护部、工程部、保洁部各部门中评选出优秀员工
五.评选方式
1.评选人员每人1票投票权,在公司发放优秀员工投票单你认可的同事名前'打对号',可在同一部门选定,不记名方式投票。
2. 按得票高低平出4名优秀员工,若有多人得票相同,可对相同票数员工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3.第一次投票选出候选人,第二次在候选人名单中选出优秀员工。
六.激励措施
1.优秀员工公司颁发奖状或证书;
2.当选的优秀员工分别获得相等的现金奖励。
七、综合《年度员工专业知识考核》分数。
八.符合被选举条件人员名单:
__ddffsslldd
优秀员工投票单
请在你要选举的人名前面打'对号'可在同一部门选定,选出4名。(投票单不可涂改,改动无效)
部门被投票人
秩序维护部□□□□□□□□□□□□□□□□□
工程部□□□□□□□□
保洁部□□□□□□□
办公室□□□□
第6篇 学校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评选培养管理办法
__学校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评选培养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使__学校成为上海市小班化教育示范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 乐于奉献, 为了学生的发展”尽职尽责的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队伍,努力构筑我校课堂小班化合作式教学师资人才高地,以适应我校课堂小班化合作式教学管理模式的构建,进一步落实课堂小班化合作式教学的目标任务,发挥我校干部和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并充分调动与激发他们在学科小班化合作式教学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以推动素质教育在我校的深入开展。
2、基于目前我校课堂小班化合作式教学及管理已基本建立的实际,为提升其管理水平与管理质量,使该项工作始终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我校课堂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队伍的建设,按照:选拔、培养、任用、考核、管理的办法,两学年进行一次选拔、评定,评定侧重课堂合作式教学的质量,注重抓好选拔、评定培养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评审机构
校考评委员会为组织评审机构,下设评审办公室。
评审办公室设在校教科研室,并由人事室提供被评选人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校科研室提供相关教、科研背景资料。
三、申报原则
1、以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唯才是举为原则。
2、由自我向教研组提出书面申请为前提,经教研组讨论同意后报评审办公室备案。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教一级教师职称;中学教师必须取得中教二级教师职称。
3、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生、乐于贡献、主动关心学有困难的学生,深受学生好评。
4、近两年在学校组织的市、区级小班化教学研究活动中,曾公开示范教学不少于2次。
5、在教研活动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并在学校组织的研究、交流会上不少于两次的经验交流或介绍;
6、近两年内至少有两篇小班化教育研究论文发表于校级或以上刊物。
7、在小班化合作式教学活动中有带教、指导等工作,能力突出。
8、教育与教学质量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成绩显著。
五、评选程序
1、自我提交书面申请,教研组公开讨论后,向校评审办公室(校科研室)进行申报,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申报表必须由教学和德育等主管部门经考核写出推荐意见)。
2、由学校人事室认定资料,评审办公室汇总审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初选名单。
3、由校考评委员会组长在广泛听取并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组织校考评委员会进行考评活动。(校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人数为校教育教学能手的1/2)
4、由考评委员会组长将考评结果向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报,并听取意见。
5、张榜公布学校考评委员会评审结果。
六、任职期间的职责
1、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能面向全体学生并主动关心困难学生的成长,重视德育教育,得到家长、学生较高评价。
2、每学年在学校组织的市、区级小班化教学研究活动中,公开示范教学不少于2堂。示范课要求体现全新的教育理念、扎实的小班化合作式课堂教学技能。
3、积极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在教研活动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要在学校组织的研讨、交流会上作不少于2次的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4、主动关心课题组其他成员的成长,经常听课、评课,促使被帮助者能在小班化合作式课堂教学的技能上有所提高,并取得相应的教学成绩。
5、教育科研能力强,能承担校级或以上的课题研究,并成为课题研究中心组成员。每学年要求发表于校级或以上刊物的小班化教育研究论文(包括案例、创新教学设计等)不少于2篇。
七、培养与使用
培养一批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选拔是基础,培养是关键,管理出效益。因此,切实加强当选期内的培养与任用,是学校继续推进小班化合作式教学工作的需要,是学校对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管理工作的重点。
学校及各主管部门对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政治上要予以严格的要求和热情的关心,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提供必须条件、搭建舞台,并逐步改善他们的政治及经济待遇(经济待遇为200元/月。注:二者不重复评定) 。
学校制订相关制度,以保证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每月两次的学习培训制度,每学年二次校际观摩学习培训、二次研究成效展示,二次工作实绩考核。
学校设立“__学校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和区、校教育教学能手奖励基金”,专款专用。以鼓励他们在教学、教育、科研中出成果,为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确实的引领作用。
对区、校教育教学能手学校采取适当压担子、挑大粱、重考察,给他们创设锻炼平台,放手让他们干事业,对做出成绩,成果显著者给以重点培养。
小班化合作式教学能手要不负时代重托,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改革。不怕困难,敢为人先,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在学科教育与教学、教育科研及课程开发、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不断做出新的重大贡献。
2022年6月
第7篇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管理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每年评比、表彰一次。对通过评审获奖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授予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报参评。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能稳定有效运行。
2、坚持以技术进步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工程质量在全市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1)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全部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2)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至少有三项获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者有一项区优工程;
(3)坚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近两年内至少有两项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
(4)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人均产值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居先进水平;
(5)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z市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并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在本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
3、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4、本年度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第五条申报程序:
1、各会员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申报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2、申报先进集体的企业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各一份;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附上个人事迹等。
3、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料或取消已获称号。
第六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七条获得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单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推荐参加自治区优秀企业的评选。
第8篇 集团公司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__集团公司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第三条一线员工
1.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2.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3.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五条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六条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第七条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在事业部连续工作1年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7%以上;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5.热爱美的,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_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一、办公室人员
1.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30分)
2.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20分)
3.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10分)
5.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10分)
6.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5分)
二、车间作业长、班组长
(一)除具备第七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班内至少有一个qc小组组长及两个以上组员,该qc小组能够按照企业标准qg/mk08.35《qc小组管理办法》开展活动;
2.班内没发生过质量事故。这里的质量事故是指:①制造过程中,班内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或惯例,造成100台(件)以上,总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产品因类似的问题需返修、报废或不合格;②产品投放市场后,被消费者、经销商或顾客服务科投诉有性质严重的个别质量问题(如机内有手套或打错包装等);
3.班内材料、零部件进、耗、产帐目清晰,无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重大不明帐目;
4.班内无违反iso9001/iso14001体系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5.班内无违反mrpii操作规程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的案例;
6.无工伤事故;
8.班内员工无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
9.班内工作气氛和谐融洽,无集体怠工现象。
(二) 优先评选项目有:
1.按月考核,质量水平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质量水平的评价主要基于自错(含自检、互检)及合格率。各车间将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分解到各个班,作为车间对班的质量指标。(30分)
2.按月考核,生产效率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各班的生产效率指标,以每小时产出量计算,由车间根据排产任务及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制定。(15分)
3.在本单位或品质管理部组织的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中获奖的或在全国、省、市获奖的。(15分)
4.按月考核,班内设备故障率在5%以下的。(10分)
5.各车间(厂)每周组织现场评比,或利用上级单位每周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结果,对评比良好的班实行加分。(5分)
6.每月一次对班组园地、板报进行评比加分。(5分)
7.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采取自主改善活动,效果良好的应予加分;若对产品质量、成本、功能有较大贡献且经技术开发部、测试中心或生产管理科书面确认的,应给予重奖。(5分)
8.班内人员在事业部、集团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5分)
9.员工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或感谢的。(10分)
三、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1.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制造系统侧重于自错率、合格率及服务到位、反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价;研发系统侧重于新品开发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评价;营销系统侧重于销售任务、广告费用、投诉处理等工作执行能力方面的评价。(30分)
2.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20分)
3.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在qc活动、团队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10分)
5.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5分)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5分)
7.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8.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学位。(5分)
第九条标准说明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
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评选时间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时间为每年7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向事业部推荐。
第十一条评选人数
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30名(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事业部经综合评价后从中择优选出20名,评为事业部优秀员工。
第十二条倾斜原则
1.二级子公司、技术开发部、营销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2.制造、研发和营销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第十三条各单位内部评选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内部的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组织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第十四条候选人推荐
事业部根据下属各单位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员工候选人分配名额;各单位组织填写'美的空调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长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十五条评选小组组成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职能部管理科科长、二级子公司管理部部长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为12-15人,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
第十六条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的员工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
第十七条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前20名,即为事业部优秀员工;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时,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第十八条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20名优秀员工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第五章优秀员工奖励
第十九条奖金来源
事业部优秀员工奖励资金来源于事业部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基金,由经营管理部按照报批的金额统一支取。
第二十条 奖励标准
事业部优秀员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奖励,原则上安排出国旅游,特殊情况下可组织国内旅游;若颁发奖金,参考标准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内部评选出优秀员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奖励,原则上要求已获奖励的事业部优秀员工不在各单位内部重复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9篇 装饰城信用经营户评选管理办法
装饰城市场'信用经营户'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高广大经营户整体素质,提升市场信誉度,促进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分局决定在所辖市场广泛开展争创'信用经营户'、打造'信用市场'活动,结合市场实际,特制订'信用经营户'评选标准及程序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凡市场内持有营业执照的各类经营户,且在市场内经营壹年以上的;
(二)按时交纳工商管理费、税费及其他规费的;
(三)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1、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2、不销售走私贩私物品;
3、不制售非法出版物;
4、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无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6、无欺诈行为;
7、遵守有关广告、合同、商标、市场管理等法规的;
(五)遵守场规场约,无违纪违约行为;
1、遵守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认真维护场容场貌,商品摆设规范;
3、不占道堆货、占道经营;
4、遵守有关市场消防安全制度;
5、爱护市场公共财物和设施;
6、执行划行归市规定,不超范围经营商品;
(六)遵守商业道德,无失信誉行为;
1、主动出具《信誉卡》;
2、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
3、不无故拖欠、拒付货款及无理压价克扣价款;
4、无侵害客商、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
5、拾金不昧、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七)其他行为方面;
1、服从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2、不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不妨碍公务(含协从者);
3、证照齐全,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税务登记证;
4、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二、评选程序:
(一)根据评选标准,凡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填写《市场申报表》,由工商所会同市场信用办公室审查后报分局核准;
(二)分局成立审核小组,严格按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征求市场内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等级,予以授牌;
(三)每季评选一次;
(四)违反上述评选标准之一的,经审核小组讨论通过,予以摘牌,且一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附:信用经营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