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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企业物料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企业物料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
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
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
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
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
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
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7.2坚持每回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7.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
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4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目和报表。
7.5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除表明该物料之名称与储存位置外,并依卡的颜色分为a、b、c类,以示重点与一般管理。
7.6对不同的物料,在进厂后要有明显的标识。
7.7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专人保管。
7.8严格执行“5s”活动。
7.9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及处理。
8.收发。
8.1送领物料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货仓严禁收发。
8.2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8.4未经i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搬运
9.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液压叉车入匀速推行。
9.2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货物承载运行应避开电线,水管及地面不平的地方。
9.6电梯载物应遵循《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9.7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第2篇 气体钢瓶搬运管理办法
气体钢瓶搬运管理规定
1.严禁超量灌装,防止钢瓶受热。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允许泄漏,其原因除剧毒、易燃外,还因有些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因此,内容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室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此外气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框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出通道。
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下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因此,应严禁氧气钢瓶与油脂类接触,如果瓶体沾着油脂时,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揩净。
4.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5.气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超过使用期限不准延期使用。
6.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溜坡或横倒在地上滚动等。搬运时不可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搬运氧气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7.储运中钢瓶阀门应旋紧,不得泄漏。储存中如发现钢瓶漏气,应迅速打开库门通风,拧紧钢瓶阀,并将钢瓶立即移至安全场所。若是有毒气体,应戴上防毒面具。失火时应尽快将钢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可用大量水冷却钢瓶降温,以防高温引起钢瓶爆炸。灭火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8.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应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9.为了便于区分钢瓶中所灌装的气体,国家有关部门已统一规定了钢瓶的标志,包括钢瓶的外表面颜色、所用字样和字样颜色等,应按照规定执行。
10.各种钢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技术检验。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
11.平时在储运气瓶时应检查:
⑴、气瓶上的漆色及标志与各种单据上的品名是否相符,包装、标志、防震胶圈是否齐备,气瓶钢印标志的有效期。
⑵、安全帽是否完整、拧紧,瓶壁是否有腐蚀、损坏、凹陷、鼓泡和伤痕等。
⑶、耳听钢瓶是否有“咝咝”漏气声。
⑷、凭嗅觉检测现场有否强烈刺激性臭味或异味。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
5.16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6.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机动部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2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
6.3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氧气充装站的实瓶区与空瓶区之间必须设置防爆墙,其厚度不应于小120毫米,高度不应低于2000毫米,材料应为钢筋混凝土或其他不燃的、强度不低于钢筋混凝土的材料。
氧气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储区应备有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氧气钢瓶不得沾污油脂。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
氮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晒及雨淋水湿。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本品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包装:钢瓶内贮存,瓶外漆成黑色,用黄色标明“氮气”。钢瓶阀门应罩安全帽,瓶身应有防震胶圈.
第3篇 某物业辖区高空及吊装搬运作业管理办法
物业辖区高空及吊装搬运作业管理办法
1、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审批是否可以进行高空作业
相关主办负责高空作业现场的具体指挥、监督和落实
现场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作业过程监护
2、定义
高空作业:指悬挂作业和高位作业。悬挂作业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机构,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一种作业。高位作业指在三米以上的部位或需用升降机、搭架先进进行的作业。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高空作业的手续办理
(1)悬挂作业,必须委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作业人员须有高空作业资格。管理处事前必须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2)管理服务区域内的高位作业必须事先报告部门经理,并由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指挥、监护。
3、2作业前的准备
(1)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小厦)有较大影响的高空作业,必须至少提前2天发布通知,以便顾客提前提前准备。
(2)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警示标识。
(3)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须在通道两边放置警告标识,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人行、车辆绕行。
(4)在高空作业现场附近停放的车辆、重要设施、绿化带,应尽可能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现场负责人在对高空作业进行指挥、监控时应首先注意自身安全。
(6)现场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其他要求事项。
(7)悬挂作业前检查内容:
〈1〉吊板:
a座板是否有裂纹损伤。
b安全是否有断裂;连接是否可靠;金属配件是否完好。
c保险绳、工作绳是否有断股、腐蚀等现象。
d自锁钩动作是否可靠。
e绳索固定情况:顶端固定点是否牢靠;固定点绳结是否可靠;绳索与硬件物体摩擦部位的软垫是否可靠。
<2>吊篮:
a钢丝绳:是否有损伤(乱丝、毛刺、断丝、压痕、变形、松散)、锈蚀;是否有砂浆等杂物。
b保险绳:是否有断股、腐蚀等现象。
c悬挂机构:配重块有无损伤、破损;悬臂梁架连接是否可靠;悬挂机构的定位是否可靠。
d悬吊平台:扶手栏杆是否松动;底板是否破损和防滑;防撞装置是否损坏;悬吊平台是否倾斜。
e安全锁:动作是否可靠、灵敏。
f电气系统:开关动作是否正常;插头、插座、批示灯是否完好,电缆线、电气装置的标牌是否完好。
g限位器:动作是否可靠灵敏。
h通讯设备:通讯是否正常。
i其他:导轨工作面有无障碍物;吊篮作业区下方是否设置警戒线及标志牌。
j升降装置:升降装置与悬吊平台的连接是否有松动、裂纹、变形。k是否有异常声音和振动。
l运行试验:将悬吊平台升至离底面2至3米作上下运行2-3次,运行是否正常。
(8)吊装重物时,安全监护员应提前清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篮活动范围内,严禁超载吊装。
(9)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需四人以上的重物搬运,必须设专人指挥。
3、3作业过程监控
(1)现场安全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维护好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三米以上的高位作业,必须上、下设一各安全监护员。
(3)高空作业时,不准吊绳、电缆等缠在身上。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拴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注意可能对安全绳、安全钩等造成磨损、阻碍的构筑物、墙角、窗沿等部位,如有影响,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在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4作业后的处理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收回警戒带和标识,并及时将工作结果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授权人汇报。
4、相关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程序》、《供方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