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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管理办法13篇

发布时间:2022-11-30 09:18:10 查看人数:72

调度管理办法

第1篇 生产调度室信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产信息调度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调度信息管理水平,健全强有力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使信息调度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指挥部和信息参谋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调度员6人,调度统计和信息管理1人。

调度员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2人,每天安排一名主任值班,协同调度员处理生产环节出现的各类生产问题并汇报有关领导,调度统计及信息管理员负责当日各类报表的汇总和整理工作。

二、调度管理方面:

1、要严格按照煤矿煤矿安全规程组织和指挥生产。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指导思想。按日、按班、按旬、按月完成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各项重点工程和各项生产任务,坚持生产预测、预报,及时有效的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组织召开调度室,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凡是涉及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部门统一行驶调度职权。

3、理解和及时掌握产、运、销、存、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并要求及时上报和填写,按时出生产报表。

4、在实际工作中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根据有关领导指示,按规定的时间和汇报程序向上级调度汇报。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所需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并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发生重大影响生产的事故,要进行事故追查和参与事故追查。并有处理意见。

6、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指示以及上级的各种传真电文应及时提交领导阅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做好登记纪录。对基础反映的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如实地、迅速地上报,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指示、通知、通报、命令按时转发,并认真传达贯彻落实。

7、调度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实际,掌握了解生产情况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掌握指挥生产的主动权,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报告和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性意见。

8、落实各类调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按业务范围要有业务保安责任制,按专业指责要有岗位责任制,各类责任制要分工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位。

9、建立完整的原始纪录、台账、记录本、图表、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存,各种图表应按时填写。应建立的原始纪录、台账、记录本、图表如下:

(1)当日调度值班综合纪录台账(内容:全矿、采掘、机、运、通及各辅助单位当日安全生产等活动纪录。全矿产、运、销、存及矿领导值班、带班,当日值班领导重要指示及安排,并详细纪录全矿安全生产等活动内容,并进行如实纪录和登记,并做好信息的上下反馈工作。)

(2)调度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掌握安全动态记录本。

(3)矿年、月、旬安排的重点工程记录本。

(4)调度会议记录本。

(5)调度业务及安全规程学习记录本。

(6)矿领导重要指示,命令、安排记录本。

(7)上级传真电文、指示、通知、通报命令登记和转发本。

(8)事故登记本,应如实填写影响安全生产2小时以上的事故,并按事故登记程序要求如实登记伤、亡事故,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9)调度主任、调度工作人员深入实际,解决问题。

(10)影响安全生产,参加事故追查处理登记本。

注:要求以上各种记录本,纪录如实准确,内容规范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条理清楚。应具备原始性,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有纪录。并按时间顺序分类进行存档,以备待查,并安排专人保管。

台账:

1、全矿的产(产量、掘进进尺)、运、销、存,综合台账,(并逐日、逐月如实填写填写)

2、矿安排的重点区队(综采、综掘)台账。

注:台账数字准确、字迹工整、账面整洁、内容齐全。并按规定(生产调度新程序要求)输入计算机,打印好当日生产报表,确保正常联网。

图表、牌板:

1、调度事故汇报程序表(室内上墙)

2、矿领导值班牌板(室内上墙)

3﹑矿月产﹑销﹑进尺公布栏(室内上墙)

4、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施工图

5、矿井灾害预防、避灾线路图

6、通风、运输、供电、通讯、管路系统图

7﹑ 按业务范围有业务保安责任制(室内上墙)

8﹑ 按专业人员职责有岗位责任制(室内上墙)

三、调度汇报:

1、南风井及北风井主扇房每天下午6点、瓦斯抽放站每天上午7点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主扇和抽放泵的一天运行情况和规定的相关参数。

2、各单位跟班干部必须每班至少向调度室汇报三次,入井、班中、升井前及生产过程出现问题时都必须汇报,否则当班无工并由党群工作部进行谈话。

3、坚持玉华煤矿“四位一体”安全质量确认汇报制度,即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向调度室汇报工作点的安全状况及工作任务,安全监察员根据现场情况汇报是否可以开工,调度员根据安全监察员的汇报下达是否开工的命令。

4、人身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调度室街道汇报后立即汇报相关值班领导,并组织抢救。

5、影响生产的非人身事故,跟班干部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汇报调度室,事故经过及原因必须清楚,并要有相关处理措施,调度员根据情况汇报值班领导。

第2篇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保障施工信息高效、有序、顺畅传递,保障在第一时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调度机构是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联系各项目部、各生产环节的枢纽,要积极发挥好其功能作用。

第二章调度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三条项目部和各工区设专职调度员,设置调度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调度室与工程部职责合并。

第三章调度室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调度室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有关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记录安全生产信息。

第七条每天认真收集施工现场情况,如实向上级调度室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重点收集需要上级指导、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及时调度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九条对涉及影响安全生产和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对策,组织实施,并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章调度工作重点内容

第十条 调度工作重点内容有:

(一)矿建施工项目“一通三防”;

(二)重大危险源及防护措施的交底情况;

(三)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及持证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治理的跟踪督办;

(五)雨季“三防”、“两防”执行情况;

(六)特殊时期调度;

(七)重点工艺工序交接调度;

(八)生产进度、产值调度。

第五章调度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调度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肃性,各工区应制定《调度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每天应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对本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每周召开应一次周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对上周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周安全生产进行布置。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主要包括每日安全生产状况台账、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现场人员出勤台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台账、领导跟班(值)班记录台账、制度文件办法宣贯台账等,按时填写各种图表和牌板。

第十四条及时制止调度过程中发现的违章作业现象,建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

第十六条各级调度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际,掌握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第十七条每天下午2点前,各工区向项目部调度员汇报前一天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每天下午2::30前,项目部调度员向管理公司调度员汇报。

第十八条对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控,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因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各级调度室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汇报应急处理程序,并张贴上墙。同时,要安设录音电话,在紧急情况时要开通录音。

发生紧急情况时,项目经理、工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针对不同情况组织抢救。

第六章调度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应建立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调度值班分日常值班和节日值班两类。日常值班由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全部门、工程部门、总工办及调度室组成。节日值班根据公司文件通知,由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调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调度室搞好生产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调度值班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电话开通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调度领导请假。

第二十四条因值班安全管理不力,影响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的,对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3篇 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根据《澄合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为加强矿井信息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调度协调职能,保证矿井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__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一、调度运行方式:

1、调度范围:矿井所属各单位。

2、调度内容:各系统的安全、生产、销售及重大突发事件。

3、调度的方式:采用调度网络与电话调度,报表传送,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

4、时间与内容: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产量、开拓、掘进进尺等各项任务。

2、负责组织或召开生产调度会,班前作业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一切具体问题,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凡是当前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迅速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凡是发生重大事故,调度室要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并组织尽快恢复生产。与此同时,迅速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并向有关领导和局调度室汇报。

4、及时掌握全矿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度。

5、抓好均衡生产。平时要狠抓夜班生产和月初、季初的生产,安排好矿井计划检修工作,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6、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生产活动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地向矿有关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7、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矿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装、生产准备和日常生产情况。

8、经常深入生产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生产变化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保证生产不间断地进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各项图表及排版,及时提供生产调度日报和上月生产活动分析。

10、上级调度通知、调度通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11、调度人员有权参加矿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审工作,有权组织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或安全问题的一些会议。

12、根据矿领导指示或生产上紧急需要,有权调度所属有关单位人力、物力以及车辆,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调度命令。

13、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人员有权了解计划、生产措施和领导指示落实情况,有关单位或人员应如实地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

14、矿调度室经常与采掘队、辅助队、销售、供应等单位加强联系,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5、加强调度业务学习,掌握计算机信息录入程序,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生产数据,并按时向有关部传递。

三、调度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对当班生产的重要问题,班队长的汇报情况,以及所发生的各种事故,及时安排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2、对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等要认真做好记录,迅速请有关领导传阅,及时向有关单位传达,并了解其执行情况。

3、在矿值班领导主持下,组织开好下一班的班前作业会议,为下班的生产做好准备。

4、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在发生人身事故时,要严格按照《关于工伤抢救程序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每班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各种数据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时输入“生产调度管理系统”。

四、调度会议制度:

1、参加调度会议人员

(1)每日碰头会(早7:00),由矿属各采、掘、机、运、通、辅助单位行政正职、职能科室正职参加。

(2)每日十六点班(15:00)、零点班(23:00)班前调度会,由采掘队、生产辅助队值班干部和该队工长及矿当日值班领导参加。

2、调度会议内容及程序:

(1)碰头会由调度主任主持,班前会议由调度员主持。准时点名,通报上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当天生产计划、工作安排。

(2)会议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讲实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会议宣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通报、指示、指令及矿领导指示精神,简要分析通报上班安全生产运行和作业现场进展情况。

(4)与会队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作业计划,调度室将依据日作业计划,结合作业现场及相关系统、环节的实际情况,下达其当班生产任务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安排,各队要认真组织落实。

(5)凡各区队需下料或上下设备、管子、工字钢、单体支柱,打躲避洞,打绞车基础,铺道,移装岩机等工作时,必须在碰头会或班前会上作计划,凡各单位干零星杂活未向调度室做计划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该队长负担一切费用,并按照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6)每日碰头会,由安检、生产、机电、调度、矿领导针对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阶段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安排意见,及时协调各区队和各环节急待解决问题。

3、要求和纪律:

(1)所有按要求参加调度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矿会一次罚款50元。确因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矿级领导主管和调度主任请假,否则按旷会论处。

(2)当班调度员必须按时督促碰头会或班前会议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开会期间手机必须设为振动或关机状态,响铃一次罚款50元;

(4)各单位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必须事先沟通,确实需上会时再提出,严禁推诿扯皮。

五、区队干部值班制度:

1、各区队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本队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报调度室,若值班人员有变化时,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区队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在其队部值班),调度室随时查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员有事要暂时离开队部时,必须事先向调度室请示,并说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须安排本队其他人员留守在队部接听电话。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离开矿区时,必须由该队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调度室,代替人员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离开。

5、每发现值班干部脱岗一次,罚款20元;无人值班,罚款50元,并由该值班干部承担因脱岗或空岗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矿所有干部及业务主管人员手机必须保持待机状态,发现手机关机,每次处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长汇报制度:

1、各采掘队必须由队干部现场跟班,跟班干部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保证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确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坚持每班三次的(向调度室)汇报制度——班初汇报(汇报上班完成情况及遗留问题、当班计划等)、班中汇报(汇报当班工作进展情况)、班末汇报(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

3、当班工长也要坚持每班两次的汇报制度——班初汇报(汇报出勤人数、当班计划等)、班末汇报(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

4、跟班人员和当班工长要按时汇报,迟汇报一次,罚款5元;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不汇报按无跟班或无工长论处,无跟班或无工长者一次罚款50元,罚该队队长1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跟班干部和当班工长必须同本班人员同上同下,发现迟下或早上者,一次罚款30元。

6、跟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情况(例如生产影响和事故等),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否则,要严格追究当班跟班干部的责任。

七、停工误时管理制度:

1、停工误时是指因设备故障、材料供应、安全质量等原因造成本单位或其它单位生产中断,影响产量进尺和正常生产组织的非人身事故的总称。

各单位需检修的设备必须在前一天提出计划,由调度室主任全面协调后,在当日碰头会上进行安排,但必须规定时间,落实责任人。检修完毕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台做好记录,此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计本单位误时,否则按误时处理。

所有临时性安排任务归口调度室管理,被安排单位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按照停工误时论处。

2、事故处理程序:

(1)凡发生事故造成生产中断的单位,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跟班干部必须在现场立即组织人员积极抢修、处理,避免事故扩大或误时延长。

(2)各单位的事故处理,必须听从调度室的统一协调指挥,凡不服从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误时延长,按责任划分,予以加倍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3)调度室按事故的影响范围或程度,需调度其它单位人员或物资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积极组织处理,否则按同类事故影响追究责任。

(4)事故单位处理完毕后,跟班干部应立即汇报调度室 ,并对现场工作安排详细说明,调度室做好记录。

3、必须追查处理的事故:

(1)机电事故:造成生产单位停产超过1小时或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故。

(2)顶板事故:造成生产中断1小时以上或影响产量100吨以上,进尺1.5米以上的事故。

(3)运输事故:主、副井提升井下运输系统,停运1小时以上,或副提升系统停运2小时,或生产单位停产1小时的事故。

(4)其它事故:造成生产单位或系统影响,影响职工延时1小时以上的事故。

4、事故追查的管理规定:

(1)调度室负责事故追查的组织工作。按事故性质通知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事故单位负责人及事故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2)对2小时以下的误时,由当日值班人员主持追查;2小时以上的误时由调度主任及有关业务科室参加,生产矿长主持追查。

(3)事故的追查要达到“快、严、细、准”,结果由调度室在追查后4小时内通报全矿。

(4)凡被通知参加追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5)对事故追查必须尊重客观事实,需查看现场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先从管理上查找并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写出书处理意见,交矿调度室。

5、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的规定:

(1)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误时要进行考核和处理。对造成局部性停工误时的责任单位按1.5元/分钟进行处罚;对造成某一系统或全矿停产误时的对责任单位按3.0元/分钟进行处罚。

(2)事故造成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赔偿损失的20%—40%,直接经济损失在1001—5000元者,由责任者赔偿损失的10%—30%,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余部分由其单位负责赔偿。

(3)对因个人操作不符合规定或擅离职守,而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者按100%赔偿。

(4)对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每次罚款50元。

(5)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罚款、赔偿,经追查小组决定后由调度室月末出据罚单(一式三份,调度、财务、个人各持一份)通知到责任单位及责任者,由财务科执罚。

(6)各单位全月误时超过规定指标,扣干部工资10%。

附:各单位误时控制指标

单位全月误时控制指标备注
采煤队16h
掘进队8h指一个掘进头
运一队8h
运二队8h
机电队12h
通维队4h
生产0
供应0
销售0
八、关于工伤抢救程序的规定:

为了确保我矿实现安全生产年,进一步完善工伤抢救程序,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工伤人员能够迅速抢救上井并得以及时治疗,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各级领导值班制度和采掘区队现场跟班制度值班期间有事必须向调度室请假,说明去向和电话号码,并能在10分钟内找见,如去处用电话无法联系时,必须找本单位其它领导代替值班,否则不得离开值班岗位,严禁脱岗和空岗。

2、井下发生工伤,工伤所在单位必须立即如实向调度室汇报受伤人单位、姓名、受伤部位、受伤地点、伤势情况,调度室通知该单位领导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组织现场人员尽力抢救和井上快速运送受伤人员。

3、调度室接到受伤情况汇报后,做好记录,并按以下程序通知:

(1)立即通知运输大巷(电话8040),停止沿途其他工作,将电车开往出事地点接送工伤人员。

(2)通知副井信号工(电话8034),通知副绞车司机(电话),听到信号后,将罐笼放至下部等待工伤人员。

(3)通知调度值班司机魏锋洲(电话:15091431884)。

(4)通知调度主任周志明(电话15929712697)。

(5)通知当天值班领导。

(6)受伤部位在腰部以上者,立即汇报公司调度中心(电话:6791202)。

(7)通知:何成育王掌学种盈仓王建芳

同战仓李建平宋录才

(8)伤势严重时通知:

张存乾韩对民王全堂王万恒同新立

邓晓奇医院负责人刘建军何兵王忠斌

4、伤员上井后,要积极组织医护人员抢救,必要时送局医院抢救,并及时将情况汇报调度室。

5、调度室通知沿线车辆时间必须在5分钟之内通知完,通知有关领导必须在15分钟之内完成。

6、矿医院接到调度室电话后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如工伤危重,立即在15分钟内带抢救箱,去井口等待进行应急处理,并护送工伤到医院。

矿井各部门负责人电话号码

序号部门职务姓名电话
1总经理张存乾13992311359
2副总经理王建芳13772766299
3副总经理种盈仓13572331879
4副总经理王掌学13892384088
5副总经理何成育13892384078
6副总经理韩对民13992337336
7生产负责人刘建军13892524199
宋录才13571376914
8安监负责人李建平13892352862
9机电负责人何兵13474457109
10技术科负责人同战仓13759689096
11供应负责人同新立13892524498
12通风负责人王忠斌13772779639
13财务负责人王万恒13892573500
14劳人负责人王全堂13891312631
15后勤负责人邓晓奇13572365990
16办公室负责人王社永13892319062
17卫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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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客运企业调度管理办法

客运公司调度管理办法

为规范站场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保障正常运营秩序,落实站场安全责任制,树立公司文明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客运调度总的原则是:准确快捷、安全有序、高效低耗、服务领先。

第二条:客运调度必须围绕“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服务承诺进行,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确保客人在站场等待不超过15分钟;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仅指下班后的值班时间)以内,确保客人在站场等待不超过30分钟。

第三条:分部具体组织对车辆的调度和实施对调度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监控调度中心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建立的中枢调度系统,各分部、调度人员、驾驶员必须准确、迅速地执行调度中心的调度指令。

二、车辆调度

第五条:车辆进入站场后,由该站场调度人员实施调度指挥,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人员的指挥,按调度指令发车和前往站场,否则,一律视为违调行为。

第六条:车辆调度要基本做到驾驶员工作量均衡分配,原则上按车辆的到站顺序发车,远近线路平均搭配。

第七条:在不影响服务承诺和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调度人员要通过科学安排线路、合理搭配团队来提高车辆实际载客率。“山下线”和“森林公园线”即在吴家峪―索道下站―十里画廊―水绕四门―电梯下站和老磨湾―黄石寨索道下站区间运行的金龙_mq__、_mq6__1g和宇通zk__hg三种城市客车在“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旅游旺季期间,在现核定座位数的基础上,核载人数可以增加不超过15人/台。

第八条:按规定在环保车上增加核载人数时必须遵从乘车人员自愿原则,站场调度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乘车人员上车。同时,站场调度人员要严格控制对增加核载的车辆的载客人数,每台车增加不能超过15人,要对乘车人员上下车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超载,检查发现每超载1人,扣除站场责任调度月奖50元,以此类推。

第九条:调度人员通过《调度日志》和《车辆运行日志》对车辆进行调度管理。

《调度日志》是调度人员记载车辆进入站场和安排发车的时间、地点、顺序、车号、载客数等数据的表册。每个站场配发一本,《调度日志》由站场值班调度员持有并填写。

《车辆运行日志》是由驾驶员持有并填写,记载驾驶员当日运行线路、趟次、里程的表册,驾驶员每天的《车辆运行日志》须经值班调度员签章认证,才能作为数据统计的依据。

第十条:为提高调度效率,实行调度签章制,当班调度各配备一枚调度专用章,由调度自己持有,值班调度员在《调度日志》上安排被调度车辆发车时间、地点,并在驾驶员持有的《车辆运行日志》上签字后,才能发出发车指令。

第十一条:各站场调度员通过调度专用手机随时联系,掌握游客流量和流向,机动灵活地调整运力。如果调度通知驾驶员需途中临时加载客人或调整运行线路的,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视为违调行为。

第十二条:如有客人临时变更行车目的地,必须由客人(或导游)联系公司调度中心,获得调度中心许可后才能变更,否则,视为违调行为。

第十三条:如调度中心的指令和调度人员的安排不一致的,必须按调度中心的指令执行。

三、调度人员和站场的管理

第十四条:调度人员在分部的领导和统一调配下,负责组织本站场的车辆调度,完成日常运输任务。调度员在每天的车辆调度中允许有1%的发车前后顺序的非人为的、非故意的差错,超过1%的,每超过1%扣除站场责任调度月奖50元,以此类推。严禁发人情班、关系班,经查实的第一次扣除责任调度人员月奖200元,第二次扣奖500元,第三次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站场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一般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调度兼任,并享受职务津贴,一类站设立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二类站只设立站长,个别小站场不设站长。

第十六条:调度人员分为调度和助理调度两级,调度主要负责车辆调派、运力调配、生产运输组织等,助理调度主要负责出入车辆指挥和摆放、客人引领、秩序维护、载客数量清点登记等。必要情况下,两者之间可相互代理职能。

第十七条:站场管理由站长负责,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站场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站长的管理。管理内容为:

1、进入本站场的员工(含临时进入本站的驾驶员)的管理和稽查,确保员工遵守制度,相互团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站场运输和车辆调度管理,确保及时、快捷疏散客人,不出现长时间、大量的滞留和混乱。

3、站场安全(秩序)管理,确保人车分流,上下分道、安全有序,确保本站场不出现站场安全责任事故;

4、文明服务和卫生环境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5、配发财物、设备的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和设备完好;

6、协调周边的关系,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强化站场夜间值班管理,需要夜间值班的站场,必须明确夜值班责任人,负责站场夜间的财产安全和早班车的调度管理。

四、数据统计

第十九条:调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调度日志》,尽量做到无差错、无遗漏,每天的调度日志中登记的允许有2%的差错率,超过2%的,每超过1%扣除站场责任调度月奖50元,以此类推。

第二十条:调度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调度日志》,并在收班后或更换时上交站长保管,第二天上班时在站长手中领取。一本填写完后,由所在站场站长将旧《调度日志》上交给分部统计人员,并领取新《调度日志》,违者每次扣奖100元。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实行里程考核工资制,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车辆运行日志》,并逐次由值班调度签章认可。每日下班前或次日上午12点前,驾驶员必须将当日或前日的《车辆运行日志》交分队长,分队长于次日下班前再转交分部统计人员。

第二十二条:分部必须建立《车辆运行日志》交接登记台帐。交接《车辆运行日志》时,分队长和分部统计人员必须在登记台帐上签字确认。因《车辆运行日志》保管不善导致驾驶员的里程数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扣除月奖100元。

第二十三条:分部文员负责本分部的行车里程统计,并以此作为驾驶员里程考核工资的核发依据。驾驶员每日行驶里程由分部统计人员逐日核实,整理汇总,发现填写不实的,及时与《调度日志》核对查实。

第二十四条:接待用车、vip专车等其它临时性用车,凭派车单经分部负责人签字后核定行驶里程。

第二十五条:调度专用章由调度本人妥善管理,驾驶员不得接触调度专用章。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依照《分部个人目标考核细则》视其情节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岗停薪直到解聘:

1、未经允许,私

自出车的;

2、不服从调度指挥管理的;

3、不执行调度中心的调度指令的;

4、伪造行车里程的或私自使用调度专用章的;

5、伪造调度章的;

6、私自登记加油未经允许的。

第二十七条:调度人员有下列行为,依照《分部个人目标考核细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岗、停薪、解聘:

1、组织调度车辆不力,导致客人长时间大量滞留造成影响的;

2、不服从调度中心指令的;

3、不注意节约运力、调度不合理,导致实载率指标连续不能达标的;

4、发人情班、关系班被查实的;

5、《调度日志》填写出现差错、遗漏或保管不当,造成统计困难的,或核实《车辆运行日志》不认真,造成后果的;

7、调度专用章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八条:站长除承担上述人员的管理责任之外,对下列情况承担主要责任,并依照《分部个人目标考核细则》处理:

1、组织生产调度不力,造成客人大量、长时间滞留,造成较大影响的;

2、接到其它站场的调车要求后,应积极予以支持,及时、合理地安排车辆;

3、因本站服务质量、服务水准问题而引起游客纠纷和有效投诉的;

4、站场秩序混乱引发安全事故的;

5、本站员工之间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6、配发的财产和停靠的车辆受到损失的;

7、和周边环境关系处理不当,影响正常运营秩序的;

8、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受到有关部门和上级批评的。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分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分部实际,制订相应的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__年元月1日起实行。

第5篇 _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根据《澄合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为加强矿井信息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调度协调职能,保证矿井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__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一、调度运行方式:

1、调度范围:矿井所属各单位。

2、调度内容:各系统的安全、生产、销售及重大突发事件。

3、调度的方式:采用调度网络与电话调度,报表传送,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

4、时间与内容: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产量、开拓、掘进进尺等各项任务。

2、负责组织或召开生产调度会,班前作业会,生产平�会,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一切具体问题,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凡是当前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迅速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凡是发生重大事故,调度室要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并组织尽快恢复生产。与此同时,迅速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并向有关领导和局调度室汇报。

4、及时掌握全矿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度。

5、抓好均衡生产。平时要狠抓夜班生产和月初、季初的生产,安排好矿井计划检修工作,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6、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生产活动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地向矿有关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7、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矿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装、生产准备和日常生产情况。

8、经常深入生产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生产变化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保证生产不间断地进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各项图表及排版,及时提供生产调度日报和上月生产活动分析。

10、上级调度通知、调度通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11、调度人员有权参加矿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审工作,有权组织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或安全问题的一些会议。

12、根据矿领导指示或生产上紧急需要,有权调度所属有关单位人力、物力以及车辆,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调度命令。

13、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人员有权了解计划、生产措施和领导指示落实情况,有关单位或人员应如实地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

14、矿调度室经常与采掘队、辅助队、销售、供应等单位加强联系,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5、加强调度业务学习,掌握计算机信息录入程序,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生产数据,并按时向有关部传递。

三、调度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对当班生产的重要问题,班队长的汇报情况,以及所发生的各种事故,及时安排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2、对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等要认真做好记录,迅速请有关领导传阅,及时向有关单位传达,并了解其执行情况。

3、在矿值班领导主持下,组织开好下一班的班前作业会议,为下班的生产做好准备。

4、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在发生人身事故时,要严格按照《关于工伤抢救程序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每班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各种数据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时输入“生产调度管理系统”。

四、调度会议制度:

1、参加调度会议人员

(1)每日碰头会(早7:00),由矿属各采、掘、机、运、通、辅助单位行政正职、职能科室正职参加。

(2)每日十六点班(15:00)、零点班(23:00)班前调度会,由采掘队、生产辅助队值班干部和该队工长及矿当日值班领导参加。

2、调度会议内容及程序:

(1)碰头会由调度主任主持,班前会议由调度员主持。准时点名,通报上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当天生产计划、工作安排。

(2)会议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讲实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会议宣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通报、指示、指令及矿领导指示精神,简要分析通报上班安全生产运行和作业现场进展情况。

(4)与会队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作业计划,调度室将依据日作业计划,结合作业现场及相关系统、环节的实际情况,下达其当班生产任务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安排,各队要认真组织落实。

(5)凡各区队需下料或上下设备、管子、工字钢、单体支柱,打躲避洞,打绞车基础,铺道,移装岩机等工作时,必须在碰头会或班前会上作计划,凡各单位干零星杂活未向调度室做计划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该队长负担一切费用,并按照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6)每日碰头会,由安检、生产、机电、调度、矿领导针对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阶段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安排意见,及时协调各区队和各环节急待解决问题。

3、要求和纪律:

(1)所有按要求参加调度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矿会一次罚款50元。确因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矿级领导主管和调度主任请假,否则按旷会论处。

(2)当班调度员必须按时督促碰头会或班前会议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开会期间手机必须设为振动或关机状态,响铃一次罚款50元;

(4)各单位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必须事先沟通,确实需上会时再提出,严禁推诿扯皮。

五、区队干部值班制度:

1、各区队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本队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报调度室,若值班人员有变化时,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区队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在其队部值班),调度室随时查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员有事要暂时离开队部时,必须事先向调度室请示,并说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须安排本队其他人员留守在队部接听电话。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离开矿区时,必须由该队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调度室,代替人员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离开。

5、每发现值班干部脱岗一次,罚款20元;无人值班,罚款50元,并由该值班干部承担因脱岗或空岗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矿所有干部及业务主管人员手机必须保持待机状态,发现手机关机,每次处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长汇报制度:

1、各采掘队必须由队干部现场跟班,跟班干部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保证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确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坚持每班三次的(向调度室)汇报制度——班初汇报(汇报上班完成情况及遗留问题、当班计划等)、班中汇报(汇报当班工作进展情况)、班末汇报(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

3、当班工长也要坚持每班两次的汇报制度——班初汇报(汇报出勤人数、当班计划等)、班末汇报(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

4、跟班人员和当班工长要按时汇报,迟汇报一次,罚款5元;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不汇报按无跟班或无工长论处,无跟班或无工长者一次罚款50元,罚该队队长1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跟班干部和当班工长必须同本班人员同上同下,发现迟下或早上者,一次罚款30元。

6、跟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情况(例如生产影响和事故等),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否则,要严格追究当班跟班干部的责任。

七、停工误时管理制度:

1、停工误时是指因设备故障、材料供应、安全质量等原因造成本单位或其它单位生产中断,影响产量进尺和正常生产组织的非人身事故的总称。

各单位需检修的设备必须在前一天提出计划,由调度室主任全面协调后,在当日碰头会上进行安排,但必须规定时间,落实责任人。检修完毕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台做好记录,此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计本单位误时,否则按误时处理。

所有临时性安排任务归口调度室管理,被安排单位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按照停工误时论处。

2、事故处理程序:

(1)凡发生事故造成生产中断的单位,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跟班干部必须在现场立即组织人员积极抢修、处理,避免事故扩大或误时延长。

(2)各单位的事故处理,必须听从调度室的统一协调指挥,凡不服从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误时延长,按责任划分,予以加倍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3)调度室按事故的影响范围或程度,需调度其它单位人员或物资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积极组织处理,否则按同类事故影响追究责任。

(4)事故单位处理完毕后,跟班干部应立即汇报调度室 ,并对现场工作安排详细说明,调度室做好记录。

3、必须追查处理的事故:

(1)机电事故:造成生产单位停产超过1小时或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故。

(2)顶板事故:造成生产中断1小时以上或影响产量100吨以上,进尺1.5米以上的事故。

(3)运输事故:主、副井提升井下运输系统,停运1小时以上,或副提升系统停运2小时,或生产单位停产1小时的事故。

(4)其它事故:造成生产单位或系统影响,影响职工延时1小时以上的事故。

4、事故追查的管理规定:

(1)调度室负责事故追查的组织工作。按事故性质通知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事故单位负责人及事故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2)对2小时以下的误时,由当日值班人员主持追查;2小时以上的误时由调度主任及有关业务科室参加,生产矿长主持追查。

(3)事故的追查要达到“快、严、细、准”,结果由调度室在追查后4小时内通报全矿。

(4)凡被通知参加追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5)对事故追查必须尊重客观事实,需查看现场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先从管理上查找并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写出书处理意见,交矿调度室。

5、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的规定:

(1)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误时要进行考核和处理。对造成局部性停工误时的责任单位按1.5元/分钟进行处罚;对造成某一系统或全矿停产误时的对责任单位按3.0元/分钟进行处罚。

(2)事故造成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赔偿损失的20%—40%,直接经济损失在1001—5000元者,由责任者赔偿损失的10%—30%,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余部分由其单位负责赔偿。

(3)对因个人操作不符合规定或擅离职守,而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者按100%赔偿。

(4)对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每次罚款50元。

(5)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罚款、赔偿,经追查小组决定后由调度室月末出据罚单(一式三份,调度、财务、个人各持一份)通知到责任单位及责任者,由财务科执罚。

(6)各单位全月误时超过规定指标,扣干部工资10%。

附:各单位误时控制指标

单位

全月误时控制指标

备注

采煤队

16h

掘进队

8h

指一个掘进头

运一队

8h

运二队

8h

机电队

12h

通维队

4h

生产

0

供应

0

销售

0

八、关于工伤抢救程序的规定:

为了确保我矿实现安全生产年,进一步完善工伤抢救程序,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工伤人员能够迅速抢救上井并得以及时治疗,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各级领导值班制度和采掘区队现场跟班制度值班期间有事必须向调度室请假,说明去向和电话号码,并能在10分钟内找见,如去处用电话无法联系时,必须找本单位其它领导代替值班,否则不得离开值班岗位,严禁脱岗和空岗。

2、井下发生工伤,工伤所在单位必须立即如实向调度室汇报受伤人单位、姓名、受伤部位、受伤地点、伤势情况,调度室通知该单位领导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组织现场人员尽力抢救和井上快速运送受伤人员。

3、调度室接到受伤情况汇报后,做好记录,并按以下程序通知:

(1)立即通知运输大巷(电话8040),停止沿途其他工作,将电车开往出事地点接送工伤人员。

(2)通知副井信号工(电话8034),通知副绞车司机(电话),听到信号后,将罐笼放至下部等待工伤人员。

(3)通知调度值班司机魏锋洲(电话:)。

(4)通知调度主任周志明(电话)。

(5)通知当天值班领导。

(6)受伤部位在腰部以上者,立即汇报公司调度中心(电话:6791202)。

(7)通知:何成育王掌学种盈仓王建芳

同战仓李建平宋录才

(8)伤势严重时通知:

张存乾 韩对民 王全堂 王万恒同新立

邓晓奇医院负责人刘建军何兵王忠斌

4、伤员上井后,要积极组织医护人员抢救,必要时送局医院抢救,并及时将情况汇报调度室。

5、调度室通知沿线车辆时间必须在5分钟之内通知完,通知有关领导必须在15分钟之内完成。

6、矿医院接到调度室电话后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如工伤危重,立即在15分钟内带抢救箱,去井口等待进行应急处理,并护送工伤到医院。

矿井各部门负责人电话号码

序号

部门职务

姓名

电话

1

总经理

张存乾

2

副总经理

王建芳

3

副总经理

种盈仓

4

副总经理

王掌学

5

副总经理

何成育

6

副总经理

韩对民

7

生产负责人

刘建军

宋录才

8

安监负责人

李建平

9

机电负责人

何兵

10

技术科负责人

同战仓

11

供应负责人

同新立

12

通风负责人

王忠斌

13

财务负责人

王万恒

14

劳人负责人

王全堂

15

后勤负责人

邓晓奇

16

办公室负责人

王社永

17

卫生负责人

第6篇 车辆调度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整合车辆资源,实现安全、经济用车,更好地为电力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是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辆管理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考核管理标准。

第三条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队管理的车辆范围包括集团领导和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生产和工程、物资采购用车等。

第四条集团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由党政工作处下辖车队统一管理和调度,并设专(兼)职岗位具体负责。

第五条调煤车辆由设备物资处(汽修厂)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六条特种生产车辆(包括灰场运灰车辆)的管理仍由汽修厂调度管理,但特种生产车辆在电力集团厂区内施工,停放等必须服从电力集团车辆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

第七条驾驶员包括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以下通称驾驶员)。专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的专职从事车辆驾驶的公司员工。

兼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并经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批准,获得'准驾证'资格的各处室、分公司员工。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管车必须管安全'的同时,必须做好车辆的调度、保养、检修和检审等工作。

第二章 驾驶员工作标准

第九条专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等由集团车辆管理部门管理,兼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由所在处室、分公司管理。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配套法规和电力集团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驾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须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能, 做到文明驾驶,耐心周到服务,不以车谋私。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应经常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对自己所开车辆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充分了解行车路线和路况,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通知车队,按程序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兼职司机内部'准驾证'制度,车辆管理部门会同安全保卫处对所有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车队须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第十五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证件,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六条不开与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开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开安全设备不齐全或机部件失灵的车辆以及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第十七条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危险驾车(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现象)。

第十九条对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取得准驾资格的驾驶员,如自行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个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在大雾、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车。确有特殊紧急情况需出车的,必须向车辆管理部门和集团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车,但同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在8小时内把简要情况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和集团领导。对在事故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和拒不报告的驾驶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第三章驾驶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200元罚款:

1、车辆卫生不合格,车内脏乱的;

2、不进行车辆性能例行检查(车队必须对所属车辆每月进行安全性评估),发现问题没有报知车队按程序维修更换的,行驶中如发生一般事故则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处罚款;

3、发生所有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出现不如实上报,缩小或夸大事故性质的;

4、专职驾驶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因通讯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出车的;

5、对车辆使用人员态度蛮横,接到投诉经查实的;

6、接到派车单不及时出车,接到投诉经查实的;

7、司机驾车返回后10分钟内不回馈派车单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500元罚款:

1、车辆不按时归队,未经批准停在其他位置,影响车队形象的;

2、酒后驾车,未发生车辆或交通事故的;

3、私自出车或私自搭乘无关人员的;

4、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用车单位投诉经查实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处停职:

1、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者;

2、一年内发生两起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者;

3、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案件的;

4、在加油、修理等费用中弄虚作假;

5、经常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且情节严重,被交警部门一次扣6分及6分以上者,待岗培训30天。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奖励500元,安全行驶10万公里的奖励1000元,安全行驶20万公里的奖励2000元,安全行驶30万公里的奖励3000元。

第二十六条考核里程数以派车单里程数和实际行驶里程数及实际加油数为基准.按核定油耗进行修正。

第二十七条专(兼)职司机实行出车补助与实际行驶里程数挂钩,即驾驶员每行驶1公里补助0.06元;镇区内出车按照4元/天补贴。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第二十八条针对目前我公司车辆状况,为便于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行驶,将车辆的保养、维修统一归车队集中管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平时的保养由司机负责,经常擦洗车辆,保证车辆的清洁。

第三十条车辆保养管理安全员根据规定的行驶里程数按程序申报,进行保养。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维护由驾驶员提出,必须由安全员和车队长进行评估,由调度员开据维修派工单,到车队指定地点维修,否则,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故障进行维修时,根据实际情况须报车队长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三十二条车辆正常修理,每行驶5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交旧领新,凭行车里程统计表及发票报销;每行车5000公里更换机油一次,控制在3桶/2次标准内,正常修理保养费在核定的费用标准内限额报销,超支部分由车队长核实原因后由分管领导签批报支。

第三十三条车辆大修,由驾驶员、安全员、车队长共同提出报修计划,由集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三十四条车辆维修派工单必须由驾驶员、车队长签字,否则无效。维修后的车辆应由司机、队长、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结算费用。

第五章车辆调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非生产用车调度管理

具体调度管理详见《鄂尔多斯电力集团非生产用车调度、审批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遇停电,事故抢修,应优先派车。

第三十七条派车单要认真填写,派车单即是加油单,也是车辆运行依据。

第三十八条专职或兼职调度员应公开、公正派车,注意保持整体平衡,协助车队长进行车队的日常管理。

第六章车辆加油管理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精简节约'的原则使用车辆,节约能源,降低油耗。

第四十条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应保证油料足够,以免耽误公务或生产。

第七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车辆必须建立安全档案,由安全员负责。

第四十三条驾驶员在出车前须例行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

第四十四条不超员、不超载,严禁货运车客货混装。

第四十五条装载货物必须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要封裹严密。

第四十六条车辆夜间要归队,确有原因不能归队的,通报车队长,将车辆停放到有人看管或安全的地方,否则发生被盗、被损,由驾驶员承担损失,并待岗培训。

第四十七条在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除留生产值班车外,其余车辆一律归队封存。

第四十八条乘车人员要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辆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第四十九条实行安全行驶考核制度,每月25日安全员、调度员抄行驶里程日,如有特殊情况顺延。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劳资处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鄂尔多斯电力集团所有车辆管理,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派遣)单》样表

附件二:《车辆油耗核定表》

第7篇 燃气有限公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市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平稳,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及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所属单位生产运行管理过程中各级调度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应遵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运行调度分三级:公司调度、区域公司调度和地区公司调度(区域公司和地区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调度中心作为公司运行指挥中心,对所属单位的生产运行实行集中统一的调度管理。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公司调度中心负责全公司城市燃气生产运行的调度管理,其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以安全生产和平稳运行为原则,优化运行方案和运行参数,高效低耗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年销气指标,做好燃气购、运、销的衔接与平衡,指挥协调全公司燃气输配的生产运行工作。

(二)严格执行城市燃气站场(库)及工艺管道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所属单位的生产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天然气月度销售计划的收集、汇总,按规定在管道生产系统填报公司销售建议计划。负责按照专业公司月度销售正式批复量,下达到所属公司。

(四)负责液化气营销计划和资源配置方案,负责收集编制相应的年、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跨区公路、铁路、海运物流运输设备的统一调度指挥和运能配置。负责公司所有跨区运输车辆(船舶)的在途和运行动态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天24小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购销运行动态管理,督促、检查购销计划执行情况,按照计划执行进度适时进行分析。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购销运行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

(七)了解和掌握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等生产运行动态,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公司调度中心领导,确保信息畅通。

(八)对重要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取证,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

(九)液化气公路跨区运输车辆、铁路车辆和船舶由生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各区域分公司依据下达的运输计划、调度令与运输管理单位和相关方对接后组织运行。

(十)每月末最后一天作为公司液化气月度盘库时间,组织液化气营销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分公司开展盘库工作。

(十一)公司调度中心调度有权向区域和所属单位的调度或有关领导、技术人员了解核实生产运行动态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处理、重点设备检修、大型试验等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下达调度指令。

(十二)负责公司与所属单位之间生产方面指令以及公司领导指示和应急状态下指令的上传、下达,并收集相关反馈信息。

(十三)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重大生产事件。

第六条 所属单位调度的职责和权限:

(一)所属单位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设立调度室,并配备调度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与本单位值班干部和公司调度中心组成公司燃气运行调度网络。

(二)严格执行公司调度中心生产调度指令。认真调整各项运行参数,准确记录各项数据,按时整理有关资料,分析本单位运行动态,按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和调运计划,认真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本站的生产运行,保证操作正确和运行安全。

(四)负责全天24小时监控本单位管线和运输设备的运行实际动态及附属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检修、车辆、船舶的货物在途情况等运行动态,指挥协调管道燃气作业、事故抢修、新设备新工艺的工业试、实验,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调度中心,确保信息畅通。

(五)负责本单位与公司之间安全、生产等指令以及相关决策的上传、下达,并收集相关反馈信息。

(六)负责每天对本单位的生产运行数据和运输设备动态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总,编写本单位购销存日报、运行周报、月报、半年度和年度生产运行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经审核后上报公司调度中心。

(七)负责本单位工艺、电气、仪表、设备、计量、通信、scada站控系统的故障报修,并监督修理。

(八)按规定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本单位生产设备设施的现场情况、所辖管网的运行情况,记录核实运行参数,处理并汇报现场发现的问题。

(九)在进行停气、降压、维抢修等操作控制前,所属单位调度须与相关单位(上游单位、下游各类用户等)进行联系通报情况,确保供销系统受控,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保证,保证燃气管线及设备的运行平稳和操作安全。

(十)负责本单位上、下游之间的调度业务联系。做好与上下游用户、装车站等的业务协作。

(十一)负责区域内液化气运输能力的平衡协调。

(十二)负责按资源配置和运输计划,组织所属单位办理充装、发运和接卸业务。

(十三)负责所辖区域内液化气运输车辆及跨区运输设备(船舶)运行动态登记和管理。

(十四)所属单位采购、销售、财务主管人员对液化气盘库数据进行确认,经主管领导或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调度中心。

(十五)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运行情况特别是重大生产事件,并传达公司指示和有关会议决议。

第三章 调度指令

第七条 调度指令的格式、命名与编号

(一)口头调度指令:以口头形式下达,主要用于调节站场(库)等供气压力、供气流量等参数、切换站场(库)工艺流程等的调度指令。口头调度指令要求记录并录音,并由接令人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书面调度指令:以书面形式下发,主要用于运行方式,如:启动/关闭门站、母站进出站阀门等。书写格式按公司调度中心规定的调度指令统一格式进行编写。

(三)紧急调度指令:口头下达,并追加书面调度指令,主要用于事故状态或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下的调度指令。

(四)下发的书面调度指令按公司调度中心调度指令统一编号进行编号。

第八条 调度指令的编写、审核与下达

(一)调度指令只能由公司调度中心在运行工作需要时下发给所属单位站场(库)调度。

(二)公司调度中心下达的调度指令要保证其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其负责。

(三)调度指令由值班调度进行编写(格式见附件1),由公司调度中心处长审核、签发或由调度中心处长授权审核、签发。

(四)口头调度指令和书面调度指令由调度中心处长批准后下达;紧急调度指令由现场领导批准下达(领导不在场时,可由调度员先下达),下达后及时向调度中心处长汇报。

第九条 调度指令的执行、回馈和检查

(一)所属单位及站场(库)必须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调度指令。

(二)所属单位及站场(库)如对公司调度中心调度下达的调度指令执行有困难或有异议,应先向调度申述,如调度坚持要求执行,下级站场(库)必须服从,产生的后果由指令下发调度负责。

(三)调度指令执行者要按调度指令要求向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反馈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四)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应及时检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并向调度中心处长汇报。

第十条 调度指令的修正与归档

(一)下发调度指令如需修正,经公司调度中心处长同意后,公司调度中心调度补发口头或书面修正调度指令,并对修正内容进行解释与说明。

(二)书面调度指令下发后,应做好“调度存档”和“文件已发”标记,归档到指定文件夹,并存档电子版文件。

第四章 正常运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日常工作管理

(一)所属单位调度应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运行岗位人员按照标准、规程,规范作业。

(二)调度岗位应配备相关的技术标准及其它生产管理资料。

(三)所属单位调度应按照运行方案,遵循安全、平稳、经济的原则,实时监控生产运行状况及运行参数。

(四)所属单位工艺管线调压过程中结合输量对运行设备实施优化匹配,优先使用高效节能设备。

(五)所属单位要做好与上游和下游各种介质(包括管道气、压缩气、液化天然气以及液化石油气等)计量与质量的监控,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所属单位调度对运行参数有质疑,有权要求系统维护人员及时检查维护,保证采集与传输数据的准确与完整。

(七)当控制参数或操作过程无法达到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时,所属单位调度应执行控制参数超限报批程序。

(八)天然气和液化气购销存管理系统是日常业务运行和管理平台。各使用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录入当日参数和信息,确保系统中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九)液化气公路区内运输车辆,由各区域分公司组织调运和配送业务。

(十)液化气公路跨区运输车辆、铁路车辆和船舶由调度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各区域分公司依据下达的运输计划、调度令与运输管理单位和相关方对接后组织运行。

(十一)有铁路发运业务的区域分公司应提前按照铁路运输计划督促管理方安排请车计划,同步督促承运单位检车、请车、取送车、装运,均衡组织发运资源。

(十二)定期开展调运分析工作,并按照月度、半年、年度对调度运行进行分析与总结,定期将运行分析及运行建议上报调度中心。

第十二条 控制参数超限报批程序

第8篇 调度室信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产信息调度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调度信息管理水平,健全强有力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使信息调度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指挥部和信息参谋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调度员6人,调度统计和信息管理1人。

调度员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2人,每天安排一名主任值班,协同调度员处理生产环节出现的各类生产问题并汇报有关领导,调度统计及信息管理员负责当日各类报表的汇总和整理工作。

二、调度管理方面:

1、要严格按照煤矿煤矿安全规程组织和指挥生产。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指导思想。按日、按班、按旬、按月完成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各项重点工程和各项生产任务,坚持生产预测、预报,及时有效的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组织召开调度室,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凡是涉及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部门统一行驶调度职权。

3、理解和及时掌握产、运、销、存、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并要求及时上报和填写,按时出生产报表。

4、在实际工作中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根据有关领导指示,按规定的时间和汇报程序向上级调度汇报。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所需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并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发生重大影响生产的事故,要进行事故追查和参与事故追查。并有处理意见。

6、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指示以及上级的各种传真电文应及时提交领导阅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做好登记纪录。对基础反映的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如实地、迅速地上报,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指示、通知、通报、命令按时转发,并认真传达贯彻落实。

7、调度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实际,掌握了解生产情况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掌握指挥生产的主动权,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报告和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性意见。

8、落实各类调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按业务范围要有业务保安责任制,按专业指责要有岗位责任制,各类责任制要分工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位。

9、建立完整的原始纪录、台账、记录本、图表、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存,各种图表应按时填写。应建立的原始纪录、台账、记录本、图表如下:

(1)当日调度值班综合纪录台账(内容:全矿、采掘、机、运、通及各辅助单位当日安全生产等活动纪录。全矿产、运、销、存及矿领导值班、带班,当日值班领导重要指示及安排,并详细纪录全矿安全生产等活动内容,并进行如实纪录和登记,并做好信息的上下反馈工作。)

(2)调度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掌握安全动态记录本。

(3)矿年、月、旬安排的重点工程记录本。

(4)调度会议记录本。

(5)调度业务及安全规程学习记录本。

(6)矿领导重要指示,命令、安排记录本。

(7)上级传真电文、指示、通知、通报命令登记和转发本。

(8)事故登记本,应如实填写影响安全生产2小时以上的事故,并按事故登记程序要求如实登记伤、亡事故,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9)调度主任、调度工作人员深入实际,解决问题。

(10)影响安全生产,参加事故追查处理登记本。

注:要求以上各种记录本,纪录如实准确,内容规范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条理清楚。应具备原始性,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有纪录。并按时间顺序分类进行存档,以备待查,并安排专人保管。

台账:

1、全矿的产(产量、掘进进尺)、运、销、存,综合台账,(并逐日、逐月如实填写填写)

2、矿安排的重点区队(综采、综掘)台账。

注:台账数字准确、字迹工整、账面整洁、内容齐全。并按规定(生产调度新程序要求)输入计算机,打印好当日生产报表,确保正常联网。

图表、牌板:

1、调度事故汇报程序表(室内上墙)

2、矿领导值班牌板(室内上墙)

3﹑矿月产﹑销﹑进尺公布栏(室内上墙)

4、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施工图

5、矿井灾害预防、避灾线路图

6、通风、运输、供电、通讯、管路系统图

7﹑ 按业务范围有业务保安责任制(室内上墙)

8﹑ 按专业人员职责有岗位责任制(室内上墙)

三、调度汇报:

1、南风井及北风井主扇房每天下午6点、瓦斯抽放站每天上午7点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主扇和抽放泵的一天运行情况和规定的相关参数。

2、各单位跟班干部必须每班至少向调度室汇报三次,入井、班中、升井前及生产过程出现问题时都必须汇报,否则当班无工并由党群工作部进行谈话。

3、坚持玉华煤矿“四位一体”安全质量确认汇报制度,即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向调度室汇报工作点的安全状况及工作任务,安全监察员根据现场情况汇报是否可以开工,调度员根据安全监察员的汇报下达是否开工的命令。

4、人身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调度室街道汇报后立即汇报相关值班领导,并组织抢救。

5、影响生产的非人身事故,跟班干部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汇报调度室,事故经过及原因必须清楚,并要有相关处理措施,调度员根据情况汇报值班领导。

第9篇 车辆调度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整合车辆资源,实现安全、经济用车,更好地为电力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是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辆管理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考核管理标准。

第三条 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队管理的车辆范围包括集团领导和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生产和工程、物资采购用车等。

第四条 集团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由党政工作处下辖车队统一管理和调度,并设专(兼)职岗位具体负责。

第五条 调煤车辆由设备物资处(汽修厂)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六条 特种生产车辆(包括灰场运灰车辆)的管理仍由汽修厂调度管理,但特种生产车辆在电力集团厂区内施工,停放等必须服从电力集团车辆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

第七条 驾驶员包括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以下通称驾驶员)。专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的专职从事车辆驾驶的公司员工。

兼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并经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批准,获得'准驾证'资格的各处室、分公司员工。

第八条 车辆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管车必须管安全'的同时,必须做好车辆的调度、保养、检修和检审等工作。

第二章 驾驶员工作标准

第九条 专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等由集团车辆管理部门管理,兼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由所在处室、分公司管理。

第十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配套法规和电力集团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驾驶。

第十一条 驾驶员须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能, 做到文明驾驶,耐心周到服务,不以车谋私。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应经常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对自己所开车辆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 驾驶员出车前要充分了解行车路线和路况,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通知车队,按程序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兼职司机内部'准驾证'制度,车辆管理部门会同安全保卫处对所有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车队须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第十五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证件,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六条 不开与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开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开安全设备不齐全或机部件失灵的车辆以及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第十七条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危险驾车(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现象)。

第十九条 对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取得准驾资格的驾驶员,如自行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个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严禁在大雾、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车。确有特殊紧急情况需出车的,必须向车辆管理部门和集团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车,但同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在8小时内把简要情况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和集团领导。对在事故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和拒不报告的驾驶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第三章 驾驶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200元罚款:

1、车辆卫生不合格,车内脏乱的;

2、不进行车辆性能例行检查(车队必须对所属车辆每月进行安全性评估),发现问题没有报知车队按程序维修更换的,行驶中如发生一般事故则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处罚款;

3、发生所有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出现不如实上报,缩小或夸大事故性质的;

4、专职驾驶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因通讯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出车的;

5、对车辆使用人员态度蛮横,接到投诉经查实的;

6、接到派车单不及时出车,接到投诉经查实的;

7、司机驾车返回后10分钟内不回馈派车单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500元罚款:

1、车辆不按时归队,未经批准停在其他位置,影响车队形象的;

2、酒后驾车,未发生车辆或交通事故的;

3、私自出车或私自搭乘无关人员的;

4、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用车单位投诉经查实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处停职:

1、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者;

2、一年内发生两起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者;

3、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案件的;

4、在加油、修理等费用中弄虚作假;

5、经常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且情节严重,被交警部门一次扣6分及6分以上者,待岗培训30天。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奖励500元,安全行驶10万公里的奖励1000元,安全行驶20万公里的奖励2000元,安全行驶30万公里的奖励3000元。

第二十六条 考核里程数以派车单里程数和实际行驶里程数及实际加油数为基准.按核定油耗进行修正。

第二十七条 专(兼)职司机实行出车补助与实际行驶里程数挂钩,即驾驶员每行驶1公里补助0.06元;镇区内出车按照4元/天补贴。

第四章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第二十八条 针对目前我公司车辆状况,为便于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行驶,将车辆的保养、维修统一归车队集中管理。

第二十九条 车辆平时的保养由司机负责,经常擦洗车辆,保证车辆的清洁。

第三十条 车辆保养管理安全员根据规定的行驶里程数按程序申报,进行保养。

第三十一条 车辆的维护由驾驶员提出,必须由安全员和车队长进行评估,由调度员开据维修派工单,到车队指定地点维修,否则,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故障进行维修时,根据实际情况须报车队长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三十二条 车辆正常修理,每行驶5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交旧领新,凭行车里程统计表及发票报销;每行车5000公里更换机油一次,控制在3桶/2次标准内,正常修理保养费在核定的费用标准内限额报销,超支部分由车队长核实原因后由分管领导签批报支。

第三十三条 车辆大修,由驾驶员、安全员、车队长共同提出报修计划,由集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三十四条 车辆维修派工单必须由驾驶员、车队长签字,否则无效。维修后的车辆应由司机、队长、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结算费用。

第五章 车辆调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 非生产用车调度管理

具体调度管理详见《鄂尔多斯电力集团非生产用车调度、审批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遇停电,事故抢修,应优先派车。

第三十七条 派车单要认真填写,派车单即是加油单,也是车辆运行依据。

第三十八条 专职或兼职调度员应公开、公正派车,注意保持整体平衡,协助车队长进行车队的日常管理。

第六章 车辆加油管理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精简节约'的原则使用车辆,节约能源,降低油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应保证油料足够,以免耽误公务或生产。

第七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车辆必须建立安全档案,由安全员负责。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在出车前须例行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

第四十四条 不超员、不超载,严禁货运车客货混装。

第四十五条 装载货物必须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要封裹严密。

第四十六条 车辆夜间要归队,确有原因不能归队的,通报车队长,将车辆停放到有人看管或安全的地方,否则发生被盗、被损,由驾驶员承担损失,并待岗培训。

第四十七条 在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除留生产值班车外,其余车辆一律归队封存。

第四十八条 乘车人员要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辆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第四十九条 实行安全行驶考核制度,每月25日安全员、调度员抄行驶里程日,如有特殊情况顺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劳资处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鄂尔多斯电力集团所有车辆管理,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派遣)单》样表

附件二:《车辆油耗核定表》

第10篇 混凝土生产运输调度管理办法

一、生产管理

1、工区工程部根据施工情况,提前4小时以上时间出具含砼等级、数量、使用时间及使用部位的供砼申请单给试验室,试验室在接到工程部提供的供砼申请单后,提前3小时以上时间出据砼施工配合比。

2、拌和站调度在接到技术及试验的供砼申请单后,1小时内下达混凝土施工任务单,连同施工配合比一并交给值班的搅拌站操作员。

3、搅拌站操作员根据施工任务单通知罐车及装载机在30分钟内到位,并在30分钟内调试好搅拌站,保证正常按时拌合。

4、材料准备:砂、石子、水泥、外加剂要保证有一定的库存量。搅拌站调度要随时掌握工地施工进展情况,以及全天混凝土生产情况,根据材料库存量情况随时与物资部保持联系。材料不足应提前一至三天告诉物资部进料、以保证施工用砼。

5、搅拌站操作员根据施工任务单生产合格的混凝土。

二、混凝土运输管理

1、每台混凝土输送车在运砼出站时,实验室的实验员都要进行混凝土质量检验,质检合格并做完试件,搅拌站操作员打印混凝土运送签认单,一式三份(搅拌站、输送车、工区现场各存一张),一车一单,分别由搅拌站操作员、混凝土输送车司机、施工现场的领工员签字。

2、混凝土运达施工现场由领工员对每车砼进行签收。施工现场用砼的尾数要提前反馈给搅拌站,防止砼浪费,出现砼量浪费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3、混凝土输送车在运输过程中如因某种原因出现30分钟及以上停行时,司机应立即告知拌和站调度道明原因,由调度及时联络工区施工现场应对处理,并能及时安排人员、车辆救援。

4、运输混凝土过程中,应保持运输混凝土的道路平坦畅通,保证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均匀性,运到浇筑地点时不分层、不离析、不漏浆,并具有要求的坍落度和含气量等工作性能。

5、若采用搅拌罐车运输混凝土,当罐车到达浇筑现场时,应使罐车高速旋转20~30s,再将混凝土拌和物喂入泵车受料斗或混凝土料斗。

三、调度管理

1、拌和站的生产运转需要调度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才能生产混凝土。

2、生产任务单上由调度填写车辆使用计划,所列车辆在搅拌站操作员通知后必须迅速到位。

3、混凝土运输车司机所持的混凝土运送签认单在工区现场领工员签认后交给调度,用于统计方量进度和验工计价。

4、所有值班司机、操作员、修理工、电工、卫生员、炊事员都需坚守岗位,做到令出必行。

第11篇 燃气公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市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平稳,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及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所属单位生产运行管理过程中各级调度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应遵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运行调度分三级:公司调度、区域公司调度和地区公司调度(区域公司和地区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调度中心作为公司运行指挥中心,对所属单位的生产运行实行集中统一的调度管理。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公司调度中心负责全公司城市燃气生产运行的调度管理,其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以安全生产和平稳运行为原则,优化运行方案和运行参数,高效低耗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年销气指标,做好燃气购、运、销的衔接与平�,指挥协调全公司燃气输配的生产运行工作。

(二)严格执行城市燃气站场(库)及工艺管道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所属单位的生产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天然气月度销售计划的收集、汇总,按规定在管道生产系统填报公司销售建议计划。负责按照专业公司月度销售正式批复量,下达到所属公司。

(四)负责液化气营销计划和资源配置方案,负责收集编制相应的年、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跨区公路、铁路、海运物流运输设备的统一调度指挥和运能配置。负责公司所有跨区运输车辆(船舶)的在途和运行动态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天24小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购销运行动态管理,督促、检查购销计划执行情况,按照计划执行进度适时进行分析。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购销运行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

(七)了解和掌握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等生产运行动态,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公司调度中心领导,确保信息畅通。

(八)对重要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取证,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

(九)液化气公路跨区运输车辆、铁路车辆和船舶由生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各区域分公司依据下达的运输计划、调度令与运输管理单位和相关方对接后组织运行。

(十)每月末最后一天作为公司液化气月度盘库时间,组织液化气营销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分公司开展盘库工作。

(十一)公司调度中心调度有权向区域和所属单位的调度或有关领导、技术人员了解核实生产运行动态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处理、重点设备检修、大型试验等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下达调度指令。

(十二)负责公司与所属单位之间生产方面指令以及公司领导指示和应急状态下指令的上传、下达,并收集相关反馈信息。

(十三)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重大生产事件。

第六条 所属单位调度的职责和权限:

(一)所属单位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设立调度室,并配备调度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与本单位值班干部和公司调度中心组成公司燃气运行调度网络。

(二)严格执行公司调度中心生产调度指令。认真调整各项运行参数,准确记录各项数据,按时整理有关资料,分析本单位运行动态,按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和调运计划,认真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本站的生产运行,保证操作正确和运行安全。

(四)负责全天24小时监控本单位管线和运输设备的运行实际动态及附属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检修、车辆、船舶的货物在途情况等运行动态,指挥协调管道燃气作业、事故抢修、新设备新工艺的工业试、实验,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调度中心,确保信息畅通。

(五)负责本单位与公司之间安全、生产等指令以及相关决策的上传、下达,并收集相关反馈信息。

(六)负责每天对本单位的生产运行数据和运输设备动态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总,编写本单位购销存日报、运行周报、月报、半年度和年度生产运行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经审核后上报公司调度中心。

(七)负责本单位工艺、电气、仪表、设备、计量、通信、scada站控系统的故障报修,并监督修理。

(八)按规定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本单位生产设备设施的现场情况、所辖管网的运行情况,记录核实运行参数,处理并汇报现场发现的问题。

(九)在进行停气、降压、维抢修等操作控制前,所属单位调度须与相关单位(上游单位、下游各类用户等)进行联系通报情况,确保供销系统受控,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保证,保证燃气管线及设备的运行平稳和操作安全。

(十)负责本单位上、下游之间的调度业务联系。做好与上下游用户、装车站等的业务协作。

(十一)负责区域内液化气运输能力的平衡协调。

(十二)负责按资源配置和运输计划,组织所属单位办理充装、发运和接卸业务。

(十三)负责所辖区域内液化气运输车辆及跨区运输设备(船舶)运行动态登记和管理。

(十四)所属单位采购、销售、财务主管人员对液化气盘库数据进行确认,经主管领导或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调度中心。

(十五)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运行情况特别是重大生产事件,并传达公司指示和有关会议决议。

第三章 调度指令

第七条 调度指令的格式、命名与编号

(一)口头调度指令:以口头形式下达,主要用于调节站场(库)等供气压力、供气流量等参数、切换站场(库)工艺流程等的调度指令。口头调度指令要求记录并录音,并由接令人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书面调度指令:以书面形式下发,主要用于运行方式,如:启动/关闭门站、母站进出站阀门等。书写格式按公司调度中心规定的调度指令统一格式进行编写。

(三)紧急调度指令:口头下达,并追加书面调度指令,主要用于事故状态或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下的调度指令。

(四)下发的书面调度指令按公司调度中心调度指令统一编号进行编号。

第八条 调度指令的编写、审核与下达

(一)调度指令只能由公司调度中心在运行工作需要时下发给所属单位站场(库)调度。

(二)公司调度中心下达的调度指令要保证其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其负责。

(三)调度指令由值班调度进行编写(格式见附件1),由公司调度中心处长审核、签发或由调度中心处长授权审核、签发。

(四)口头调度指令和书面调度指令由调度中心处长批准后下达;紧急调度指令由现场领导批准下达(领导不在场时,可由调度员先下达),下达后及时向调度中心处长汇报。

第九条 调度指令的执行、回馈和检查

(一)所属单位及站场(库)必须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调度指令。

(二)所属单位及站场(库)如对公司调度中心调度下达的调度指令执行有困难或有异议,应先向调度申述,如调度坚持要求执行,下级站场(库)必须服从,产生的后果由指令下发调度负责。

(三)调度指令执行者要按调度指令要求向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反馈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四)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应及时检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并向调度中心处长汇报。

第十条 调度指令的修正与归档

(一)下发调度指令如需修正,经公司调度中心处长同意后,公司调度中心调度补发口头或书面修正调度指令,并对修正内容进行解释与说明。

(二)书面调度指令下发后,应做好“调度存档”和“文件已发”标记,归档到指定文件夹,并存档电子版文件。

第四章 正常运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日常工作管理

(一)所属单位调度应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运行岗位人员按照标准、规程,规范作业。

(二)调度岗位应配备相关的技术标准及其它生产管理资料。

(三)所属单位调度应按照运行方案,遵循安全、平稳、经济的原则,实时监控生产运行状况及运行参数。

(四)所属单位工艺管线调压过程中结合输量对运行设备实施优化匹配,优先使用高效节能设备。

(五)所属单位要做好与上游和下游各种介质(包括管道气、压缩气、液化天然气以及液化石油气等)计量与质量的监控,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所属单位调度对运行参数有质疑,有权要求系统维护人员及时检查维护,保证采集与传输数据的准确与完整。

(七)当控制参数或操作过程无法达到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时,所属单位调度应执行控制参数超限报批程序。

(八)天然气和液化气购销存管理系统是日常业务运行和管理平台。各使用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录入当日参数和信息,确保系统中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九)液化气公路区内运输车辆,由各区域分公司组织调运和配送业务。

(十)液化气公路跨区运输车辆、铁路车辆和船舶由调度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各区域分公司依据下达的运输计划、调度令与运输管理单位和相关方对接后组织运行。

(十一)有铁路发运业务的区域分公司应提前按照铁路运输计划督促管理方安排请车计划,同步督促承运单位检车、请车、取送车、装运,均�组织发运资源。

(十二)定期开展调运分析工作,并按照月度、半年、年度对调度运行进行分析与总结,定期将运行分析及运行建议上报调度中心。

第十二条 控制参数超限报批程序

(一)在燃气管道运行过程中,当控制参数无法达到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控制指标时,所属单位调度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同时上报公司调度中心。

(二)当事单位领导接到控制参数超限报告后,立即与上下游单位进行沟通。同时调度中心调度将情况汇报调度中心处长,尽快与上游主管单位进行协调,共同提出解决方案。

(三)在控制参数超限状态期间,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四)为防止发生事故或减轻事故灾害所采取的控制参数超限作业方案,必须上报公司调度中心审核。

(五)紧急事故状态下控制参数超限作业,执行紧急情况调度工作程序。

(六)燃气管道附近有市政施工、管线改造等施工项目以及维检修等生产活动,需改变管道运行方式和状态而进行的动火、降压等对燃气管道运行有重大影响时应执行分级审批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作业方案并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并向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所属单位调度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对现场维检修、改造、市政施工等项目进行总体布署和监督协调工作。

第五章 紧急情况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所属单位门站、加气母站、lng和lpg气库以及城区管网、庭院小区等部位发生事故时,所属单位调度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并启动相应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四条 所属单位调度对突发(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进一步确认后,立即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事故详情,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发现的人员、事故情况和事故原因,已经或者拟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如果事故原因暂时不清的,尽快查清后及时续报。

第十五条 当燃气管线发生突发事故时,所属单位调度在不造成燃气管道事故扩大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防止事故扩大及减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操作处理,并于事后及时将事故情况、采取措施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当所属单位调度在不能确定事故对整个燃气管道生产运行的影响程度时,不得采取任何操作和处理措施,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第十六条 发生任何事故,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必须向报告人了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操作者、设备损失及人员伤害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调度中心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一)向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

(二)经授权,启动公司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急事故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 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应及时准确向事故发生单位传达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所做出的指示和决策。

第十九条 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应随时跟踪事故发生单位突发(事故)动态以及突发(事故)抢修现场进展情况,搞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同时做好向事故单位的信息传达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调度根据本单位的运行情况,可以决定暂停或终止对燃气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施工、维检修、试实验等项目的作业。

第二十一条 各级调度必须做好值班和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填写事故信息等相关记录,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第二十二条 当事故得到控制、现场救援已经结束,生产恢复正常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并下令应急救援程序关闭。

第六章 工作制度和会议

第二十三条 各级调度值班制度

(一)要及时、准确传达贯彻领导指示、要求及有关通知精神。记录齐全、准确、清楚,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作到项项有记录,事事有着落。

(二)要及时收集各种生产运行资料、数据,按时填报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并符合标准。各种技术资料、数据、报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外传。

(三)持证上岗,衣着统一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有礼貌。

(四)各级调度实行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连续值班制度。

(五)所属单位调度值班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各级调度实行交接班制

(一)交班要求。总结本班内及前几班生产情况和需要跟踪协调的相关问题,整理好文件、工具和物品,清洁室内卫生,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向下一班调度交待本班及之前的生产活动、领导指示、收发文件等。对存在的问题应查看值班记录、传阅文件或联系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二)接班要求。接班调度提前15分钟到达调度岗位准备接班。认真听取上一班交待的生产情况和问题,并认真查看值班记录、传阅文件,对部分情况存在疑问时要与当班人一定核对清楚并加以确认,对上班遗留的问题必要时要求其处理完成。同意接班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写接班评语。

(三)交接班严格执行“六交”和“六不接”,(内容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 生产报表(告)编制

(一)所属单位调度每天收集整理生产运行数据和生产动态,编写购销存日报表,经审核后于每天上午十一点以前报送公司调度中心。

(二)所属单位调度按规定格式编写周报、月报、季报,经审核后分别于每周五上午十点以前、每月初的五日以前报送公司调度中心。

(三)液化气购销存日报所填报数据信息的统计时间为前一日早8:00到当日早8:00,上报数据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四)公司调度中心调度每天对所属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编制公司购销存日报表,经审核后于每日下午2点前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处室。

(五)每年1月20日、7月20日公司调度中心完成全年和半年公司燃气运行分析报告,报送公司相关领导。

(六)各类报(表)要注重时效性,要求能真实、完整、迅速反应生产情况,报表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填报数据要准确无误,上报内容须经相关处室领导审核。

第二十六条 汇报、请示和询问

(一)所属单位调度遵守逐级请示汇报制度,严禁越级、越权请示、汇报。

(二)日常生产动态和有关情况由各站场(库)值班人员或值班干部向公司调度中心请示、汇报,由公司调度中心调度负责协调处理,或向调度中心处长汇报、反映,重点工作和主要生产情况须由调度中心处长负责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三)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在处理需要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必须及时向调度中心处长请示。

(四)相关生产活动或问题处理完成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十七条 调度令和操作票执行制度

(一)调度令适用于改变运行方式和工艺参数、工艺流程切换及事故处理等方面。

(二)调度令在系统内由上至下下达。

(三)调度令内容应准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四)调度令分为口头调度令和书面调度令。

(五)下达书面调度令应注明调度令编号、接令单位、接令人、发令人、发令时间和签发人。

(六)下达口头调度令应进行录音或书面记录,并由接令人复述内容无误后执行。

(七)下级调度对执行调度令有困难或有异议,应先向上级调度申述,如上级调度坚持原调度令,下级调度必须执行,产生的结果由上级调度负责。

(八)操作票是改变运行方式和工艺参数、切换工艺流程及事故处理等工作内容的操作依据。

(九)操作票由单位调度签发(格式见附件3),模拟操作无误后,交于相关岗位进行执行,操作票采用唱票制度。

(十)执行操作票时,须有监护人监护。

(十一)调度令和操作票作为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并保存。

第七章 调度通讯

第二十八条调度应有专用通信线路及可靠备用通信方式。

第二十九条调度通信线路必须保证生产需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借用或转接。

第三十条调度通信线路的正常停机测试,有关主管信息部门应事先通知调度,征得调度同意并保证备用线路畅通,否则不能停机测试。

第三十一条紧急事故状态下,调度有权要求有关主管信息部门调用其它通信设施和工具。

第八章 基础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条 传真处理

(一)调度在接收到传真后,要确认传真收件人和传真的完整性,并及时转交给收件人,与生产紧密相关的复印留档。

(二)调度在发送传真时要确认对方收到的传真件完整、清晰,传真发送完成后,要在文件上做好“调度存档”标记。

第三十三条 书面文档处理

(一)书面文档包括:与公司各处室、上级主管部门及外单位来往的各种书面文件。

(二)调度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转送、复印与存档等工作。

(三)调度负责文档管理,并定期做好调度室内部文档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电子文档处理

(一)调度要及时查阅公司各处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的文件,并按要求及时归档,重要文件要打印归档。

(二)调度编制的报表、文件等在传给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后,要按规定归档。

(三)调度要定期整理、归档电子文件。

第三十五条 电话录音管理

(一)电话录音系统要保持24小时正常录音状态,非授权人员不得访问系统更改设置甚至删除文件。

(二)调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根据生产需要查询相关录音。

(三)调度负责维护录音系统,要定期清理录音文件,并下载保存。

第三十六条 记录填写

(一)调度在值班期间需要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电话记录,记录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表达清楚,并按要求填写记录人姓名、值班员姓名及班次、日期、页码等,具体填写内容按以下要求填写。

(二)交接班记录填写内容包括:管线接、销气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站场(库)工艺流程、设备变化情况;重要生产活动过程及需协调的工作;报表、传真及报告等文件的处理情况;内外联系和领导指示要求;待处理工作;调度室内部事务。

(三)电话记录填写内容包括:页面上填写日期、班次、值班员及页码;来话时间、单位、人员姓名和具体内容;发话时间、发话人姓名、具体内容;重要电话在交接班记录本强调提示。

第三十七条 安全保密管理

(一)随时或定期做好对调度所用计算机的查毒和杀毒工作,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的破坏。

(二)调度室内的文件与信息对外保密,不得私自泄露,如调度室以外的人员或单位索取文件或数据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三)借阅调度室内的文件资料时,需通过调度调取,并办理借阅手续。

(四)及时销毁作废的书面文件,不得随意丢弃。

第九章 调度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八条 为提高运行调度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规范运行调度人员的管理工作,公司对从事城市燃气运行和调运管理、操作的调度人员,按照资格认证和培训考核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 在公司业务范围内从事城市燃气运行、调运操作和管理的调度人员,实行调度专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或被取消调度专业资格者,不得从事燃气运行、调运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公司运行调度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由公司调度中心和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 所属单位调度人员由所属单位主管生产部门进行考核,根据所辖燃气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能力和技术培训,由公司调度中心配合进行资格认证。

第四十二条 除资格认证培训外,在岗调度还将不定期的进行能力素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纳入调度人员年度考核,培训内容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其它有关液化气调运参照《____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调运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生效后,公司下发的《____燃气有限公司运行调度管理规定(试行)》失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生产调度管理办法规定

汉口供电公司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工作的运作流程,保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生产会议制度

1.每周一8点在配调室召开生产例会,主要内容为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紧急重大缺陷及事故的处理情况。参加人员为: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输电班、配电班、综合班及汽车班班长。

2.每周四下午各班组应召开安全例会,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典型事故分析以及各类安全文件、规定的学习。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应定期跟班参加。

3.每月末星期四14点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月度安全生产运行分析会。主要议题是对照本月生产计划落实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下月生产计划并布置重点工作。参加人员: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及停电员、五生产班组班长及技术员、汽车班班长。

4.各生产班组每季度末应召开设备运行及健康状况分析会,对本班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制订下一步维护工作的重点。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应参加。

5.迎峰渡夏期间每天8点、17点在配调室开迎峰渡夏例会。内容为根据每日具体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参加人员为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输电班、三配电班、综合班及汽车班班长。

第三章 事故处理

1.生技科为事故处理的指挥部门,配调室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安排组织各部门进行查找和抢修。

2.10kv及以上的事故查找和抢修

(1)配调室在接到10kv及以上线路动作的通知后、应立即出工作单通知各维护班、同时上报生产副经理、生技科长及专工。

(2)事故查找由维护班负责,设备专责人为事故查找第一责任人,110kv线路事故由生技科长或生产副经理专门组织安排。

(3)正常工作日,10kv公用或用户委托维护线路的事故由各配电班负责处理。

(4)正常工作日,非系统动作的故障由配调室安排保修班处理。配调室负责开闭所、配电室动作、变压器掉相、线路分支、用户令克掉一相和小动物短路等明显故障的临时处理工作。其它原因不明、无法临时处理的故障转相应维护班处理。

(5)用户自行维护的全电缆专线动作由配调室转营业所处理,同时通知营销科。

(6)用户设备故障引起10kv公用线路的事故或故障,事故处理人员只负责将其从我主网解列,再由配调室转营业所处理。

(7)休息日及夜晚10kv线路动作,先由配调室安排初查及处理,若无法处理则通知相应维护班处理。

(8) 汽车班应支持配调室和各维护班及时做好事故和故障的处理。

(9)由于维护原因或典型事故应由相应班组技术员或生技科分管专工专门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同时建立事故分析制度。

3.380v及以下故障处理

(1)配调室负责380v故障的处理。

(2)低压端子排和皮线发生故障,配调室只对其作临时处理,恢复送电后出更换工作意见单转至配电班,由配电班负责处理。低压电缆及无法临时处理的故障由配调室转配电班处理。

(3)一般低压故障处理时限为4个小时。

第四章 开关倒闸操作

1.以下规定适用于公司配调室调度的10kv开闭所、环网单元及柱上断路器的倒闸操作

2.命名规则

(1)柱上联络开关用“汉”字开头后带二位阿拉伯数字(10--99)命名,序号按投运时间编排。

(2)柱上分段开关用“汉”字开头后带三位阿拉伯数字(配一班100--299,配二班700--899,配三班500--699,常青供电营业中心300—499)命名和序号按投运时间编排。

(3)开闭所内开关用其名称的二字简称开头后带二位阿拉伯数字(01、02为开闭所进线电源柜;03为开闭所母联柜)命名,有两段母线的开闭所、出线柜按奇、偶数分开命名,同时标明相应线路名称。

(4)环网单元的命名应考虑进出线方式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依次编号(01、02、03…),在其活动面和固定面上均要标识清楚双重编号。

3.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由配调室统一管理,必须填写《操作命令(受令)票》(以下简称操作票)。

(2)倒闸操作前,配调室必须核对运行方式,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a:我公司调度范围内的设备停电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报配调室(同时报当时运行方式),由停电员提前三天拟定停电《检修票》、《操作票》交配调室主任审查、校核、签字,再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顺序依次为生产副经理、生技科长。

b:停电检修或处缺,应提前两天提出申请,由停电员拟定《检修票》,核对运行方式。

c:故障处理时,事故抢修人员可口头申请并经调度许可后操作,调度员应做好记录。

d:在双电源开闭所、环网单元及其所辖出线或者在分断开关以后的停电工作,不论进线电源停电与否,都应拟定《检修票》,确定停电范围,填写《操作票》。

e:操作人员应由设备专责人或熟悉设备的人员组成,特殊情况下,由生产副经理或生技科科长统一安排

f:多部门工作时应由配调室统一填票并执行操作。

4.以上未尽事宜,按原武汉供电局《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 “95598”故障保修服务

1.配调室对“95598”转办的各类工作单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转发到各班组、营业所的的工作单亦应督促其按时完成并及时汇报。

2.公司本部人员在外处理故障时,若涉及到其它部门的工作范围,应向配调室汇报;配调室则应该及时协调,各部门应及时响应处理,否则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

3.无电缆及设备损坏的10kv线路跳闸应在10小时内恢复(不含24:00—6:00),若发生电缆及设备损坏的10kv线路跳闸也应在24小时内恢复(特殊情况除外)。

4.一般低压故障处理应在4小时内完成。

5.外破引起的10kv线路跳闸应尽量抢修并恢复送电,同时也应注意收集现场证据,追究肇事者责任。

第六章 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及箱式变门锁钥匙管理

1.公司所管辖的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及箱式变门锁钥匙(简称配电钥匙)实行统一管理,分部门保管的方式。生技科为配电钥匙责任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配电钥匙保管的第一责任人。

2.配电钥匙按编号管理,各部门应建立领用记录制度,作到“一匙一人”,发生变更要及时通知生技科。

3.各生产班组凭工作票从配调室领取钥匙工作,工作票报完工时交还钥匙。非本公司人员需使用配电钥匙的,需由生技科签字认可后,在配调室填写借条(注明时间、负责人和事由)方可借用。

4.配电钥匙不得转借、私自配制。如发生此现象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如发生遗失需赔偿,再次领取需当事人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生技科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七章 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属汉口供电公司。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武汉供电局汉口分局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武汉汉口供电公司

2005年4月1日

第13篇 供电企业资金调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分公司资金管理,防范风险,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率,发挥规模效益,切实把握企业理财的自主权,根据有关法律、规章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资金是兴隆供电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运用的各种资金,包括生产成本、基建工程资金、更新改造资金、代管农电资产维护资金、农电管理费及实业公司的重大项目开支等。

二、资金调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开辟资源,挖掘潜力,确保生产建设的需要;通过科学地预测、决策和有效的控制与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调度的原则是: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安排,讲求效益。

四、建立分公司资金平衡会制度。

成立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科长组成,资金运用的重大决策都由资金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做到收支预算,项目有计划,消耗有控制,使用有监督。

年初由资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公司全年资金预算,可控费用预算,使用有监督。

可控费用预算额一经下达,各部门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突破,并将此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

分公司每月召开资金平衡会,重点研究平衡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会议由主管财务的经理主持,资金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根据所属部门上报的资金支出计划,进行审核和平衡。通过后,由财务科资金调度平衡结果下达各科室,各部门据此执行。

五、资金调度的具体要求:

1、可控费用年初根据分公司下达的各部门预算定额,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控制,经主管财务经理签批后,财务科在预算定额以内据实列支,年终不予调整。

2、非可控费用及技改资金、代管农电资产维护资金等由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事先写出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开支项目,于每月二十日前上报各部门主管经理、主管财务经理及财务科各一份,在每月召开的资金调度会上进行审核和平衡,经调度会通过后由主管财务经理审批。

3、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资金调度制度,及时反映情况,上下沟通,杜绝无计划、无预算事项开支。

调度管理办法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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