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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6 08:18:04 查看人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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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管理办法

第1篇 某大厦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

大厦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

1、安全保洁主管及班长根据大厦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安全员岗位的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定期调整,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2、安全员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隐患。

巡逻的要点

巡查岗在巡逻时,应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并利用身体五官的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点。

1、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2、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建筑物是否遭破坏,安全员监控系统是有问题。

3、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有易燃、易引发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废弃物中是否有燃烧物。

4、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可疑者,并有礼貌地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5、检查消防通道是否正常。

治安巡逻

1、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的绝对安全。

2、检查并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方面的不足,防止各种治安事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5、加强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6、平息并记录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故。

7、检查要害部门的门窗、锁具是否完好,内部有无异常声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值班长处理。

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1、有自然灾害要发生时(如台风、暴雨、水灾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客户关好门窗。

2、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储备情况。

3、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设施和通讯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4、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第2篇 __大厦水电管理办法

大厦水电管理办法

水电是创新大夏楼宇控制,科研、企、事业单位办公工作、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办公、科研和生活秩序,使各单位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依据《电力法》、《水资源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创新大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1、水电是创新大夏楼宇控制的基本保证,水电管理是火炬园创新创业中心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心按照安全、规范、节约和计划的原则,对创新大夏的水电供应、使用和水电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2、水电的正常供应和使用是创新大夏各企业、科研、办公、会务等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要做到保障有力,优质服务

3、水电基础设施包括管道井管道及空调管道井管道,强电、弱电井用电,卫生间用水配套设施如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火栓,喷淋头、烟感器、空调风机盘管、电源开关箱、日光灯、插座、直水,公共通道灯泡、节能灯等用水用电设施和设备。是创新大夏固有资产,由创业中心物业部和具有一级质资的金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及使用单位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安装、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做到合理化、计划性用水用电。

4、大夏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5、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违反用水用电办法,造成浪费给予经济处罚。

二、管理职责

1、物业部是火炬园创新创业中心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园区创新创业中心水电基础设施和设备的规划、购置、管理以及水电指标的核定,加强监督并按规定做好奖惩工作。

2、服务中心是物业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是根据服务合同工作,提供正常的水电等供应和服务。

3、物业管理部门的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单位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科研、企、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4、用水、用电高峰期水电紧张时,服务中心根据物业部安排,调度,以确保供水、供电安全。

5、服务中心负责园区水电表计的巡检,每月5日之前完成抄录工作,由各部门确认后,交物业部审核,并负责园区水电费用的收缴工作,如有关部门因故不能签字确认,则由服务中心按上月数据结算,在下月或年终一次性核清,以保证按时结算。

三、指标核定

各部门用电根据部门配置的设备功率与工作时间,由部门自行解决。新增用电设备的用电指标经物业部同意后由服务中心核定备案。

四、设备安装

1、计划用水用电工作由物业部和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水电计划由物业部审核,分配并控制使用指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烧开水、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2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

3、对大夏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由物业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装空调器和电热设备;因经营性部门新增的空调器与电热设备,需向物业部申报,服务中心审核备案,批准后,发给使用许可证,方可安装使用,相关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者论处。

1)、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暖等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责任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创业中心物业部批准后,由服务中心维修。

2)、各办公室、公共场地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创业中心物业部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瓦数、插座。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以上罚金,造成线路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五、维修保障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部要定期对创新大夏内水电设施和设备进行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日常计划性的维护与保养工作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保证运行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水电运行设备、设施有故障缺陷及时维修恢复,做好抢修急修的各项工作。计划性维修要有通知,有预案,突发性的事故抢修要有应急措施,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三天。

3、水电管理、维修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爱岗敬业,树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净。

4、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展览室等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楼管员等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接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物业部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5、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物业部门工程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换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进行赔偿。

2)、人为损坏,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并处50元以上罚金,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3)、公共场所水、电、暖、通风、消防设施自然损坏,由每层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到责任人的,由本层各使用单位分摊损失,

6、服务中心水电管理范围及收费标准。

范围:消防给水、自来水、公用照明亮化部分。

收费标准:

a、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实际管理人员月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经物业部核实按月核拔,并按上述内容总额核发10%管理费。

b、管理范围内的日常运行费用,经物业部审核后,按实报销。

c、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维修费用均由物业部承担,单项1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直接安排,单项100元以上需由物业部核批后,方可实施。

六、计量收费

1、实行电计水量收费管理,将水电用量以指标方

式分配给各使用单位,各部门在指标分配内控制使用,服务中心分别向超指标和无指标单位收取水电费。

2、凡入住用户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用水、用电等手续,交纳水电费押金,否则不予供水电。

电费核定标准:依据进户总表用电量,参照用户电表计量,按办公用电费标准+18%用电量(线路损耗)计算、与进户总表用电量比对,按当月核定价格收取。

水费核定标准:依据进水总表计量,按比例份摊=进水总表用水量比对,按自来水公司价格+维修损耗比例,按当月核定价格收取。

3、办公楼各单位、经营性创收和各承包户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用电,一次罚款20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如果无故拖延不交水电费者,按用水、用电协议执行。

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物业部,由物业公司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上月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七、其它

1、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物业中心客服部开具的赔、罚通知单,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交纳,上交财务并开具相应收据。

2、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物业部和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公用部分水、电管理办法

1、服务中心根据公用部分用电设备功率和工作时间计算用电量,物业管理部核定用电指标。

2、空调开启温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0度,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0度。

3、路灯:已安装电子钟控,开启时间为:冬季17:30,夏季:19:00;关闭时间:冬季:5:00,夏季:4:00,具体时间依据天气调整。

4、办公楼寓、走廊等照明原则不开长明灯,不开无人灯。

5、办公、走廊等用照明依据季节、日照情况开启,由物业部和服务中心统一控制。

6、营业性场所的水电费用由营业部门承担,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抄录核算交物业部审核后,按部门次月10日前交创新创业中心财务处,如故意拖延交纳费用,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水电供应。

7、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用部分水电的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如未按规定执行,一经核实,对责任部门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指标范围内节约用水用电,按指标节约部分的10%给予节约奖励。

8、大功率用电器按“设备安装”要求执行。

九、违章处罚

1、用户单位应自觉维护用水、用电秩序。

2、用户未经物业部同意私用水、电,伪造和自拆封铅,人为破坏计量装置的均按窃水、窃电处罚。

3、对窃水、窃电单位和个人,除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水电供应,追究法律责任。

4、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用电性质,也不得向他人转供水电,否则予以罚款直至停止供应水电。

5、用户不得擅自改动,拆除供水、供电设施,对违章而引起事故的,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还要报请物业部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大厦节约用水管理办法(7)

大厦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厦节约用水的管理,适用于公司的用水管理工作。

4.20办公楼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工程管理部经理为公司节约用水的主管领导。

2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每年度的用水计划。

3工程管理部负责与北京节约用水管理中心的联络工作,根据节水中心的指示和要求,健全节约用水体系,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员的节约用水意识。

4根据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每年下达给我公司的总用水指标,工程管理部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每月对公司用水情况进行记录分析,对发现超计划用水的部位,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其节约用水。

5机电专业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用水设施的管理维修及设施的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下列工作。

6制定用水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新改造的工作计划。

7定期巡视给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及时处理。

8每月对用水计量表进行巡检,保证计量装置的准确性。

9对于易发生跑水的部位,如:机房设备、管井、水箱加强巡视。

10对于关不严的龙头、阀门、混合器、冲水开关要及时修理或更换。防止造成水资源浪费。

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4篇 z大厦物业管理办法规范

z大厦物业管理办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大厦)管理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为(大厦)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紧密结合物业具体实际,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运用cs系统(顾客满意战略),建立富有亲和力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七)采取智能化手段构筑社区信息互动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八)运用cis系统设计,进行整体形象策划包装,形式独特、鲜明的形象系统,以提升物业的整体品位。

(九)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第5篇 小区大厦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小区(大厦)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加强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任何高空作业都必须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2主管负责具体高空作业的指挥监督和落实。

3.3现场安全员负责监护。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员应注意自身安全。

4.2安全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3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搬运必须事先报告管理处经理,并由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4.4安全员应提醒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4.5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上、下各设一名安全监护员。

4.6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标识。

4.7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须在通道两边放置警告标识,可绕行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行人、车辆绕行。

4.8在高空作业现场附近停有车辆或有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确实不能移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钩,戴好安全帽,穿胶鞋。

4.10不准将吊绳、电缆等工作用线缠在身上。

4.11吊装重物时,安全监护员应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活动范围内,严禁超载吊装。

4.12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四人以上才能抬动)搬运,必须设专人指挥。

4.13高空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收好警戒带和标识,并及时将工作结果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4.14需要隔夜施工、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大厦)管理有较大影响的高空作业,必须至少提前1天发布有关通知,以便顾客提前做好准备。

第6篇 大厦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大厦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4)项目经理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工种的安全注意事故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8)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

(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和,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冻措施。

(11)禁止违章作业,违章作业。

(1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证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检查评价

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结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7篇 某大厦前台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大厦前台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1.人员出入管理办法

a.接待人员负责对进入小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b.为业主送货人员进入小区,需出示有效送货单,由接待人员电话与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c.接待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保安组长。

d.接待人员须对业主、外来人员热情礼貌,并保持应有的礼仪。

e.下列人员,未经物业管理分部特别许可,不予登记进入:

①各类产品推销、直销和传销等人员;

②各类保险宣传、推销人员;

③无法说清楚有关联系人,且又不能出示证件及形迹可疑者;

④各类广告宣传人员;

⑤其他未经特别许可人员。

2.在咨询服务中:

a.做好窗口服务,面带微笑迎接顾客。使用普通话与顾客对话,回答问题简单、准确。

b.对各种不同的咨询对象提供不同的服务。

c.在咨询过程中,对不同性格的咨询对象要进行耐心的解答。

d.对有疑难问题的顾客要主动给予帮助。

e.对咨询的情况必要时进行记录。

第8篇 (大厦)小区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小区(大厦)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1外来人员管理

1.1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1.2用可视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认可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1.3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1.4如有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护卫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处理。

2车辆管理

2.1护卫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2护卫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车牌号正确停放。

2.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颜色、单元及进出时间等。

2.4每班车库巡逻护卫员对地下车库停放车辆检查一次,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

3巡逻管理

3.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护卫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护卫班长负责,护卫员轮流巡逻。

3.2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巡逻时不得乘坐电梯;若有乘电梯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3.3巡逻员要认真对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夜间(18:00-次日8:00)及法定节假日不产生装修噪声。

3.4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误必要时可带至安保部值班室询问处理。

3.5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部门往来联络单》,交有关部门处理。

3.6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在无不正当的气味,异味时,迅速寻找异味来源在何处。如属液化石油气泄漏,则立即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时,立即报管理处,并请液化石油气公司速来解决;如有'火警',则立即扑灭。

3.7严格按照安保部制定的巡逻次数(每班1次,夜班2次)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小区(大厦)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3.8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小区(大厦)巡视内容质量标准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4物品放行制度

4.1物品的搬入

a、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客服部办理手续,向事务助理/值班人员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由事务助理/值班人员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并盖上管理处章。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b、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搬迁放行通知》须交回管理处。

c、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搬迁放行通知》,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监控中心管理

5.1监控中心由护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控,由工程部人员负责日常维保,护卫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5.2机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5℃至40℃,墙上设置温度计。

5.3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中心。若有参观人员要进入,须经护卫队长。工程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由工程部或人员陪同进入。

5.4监控中心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因工作需要需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工程主管同意,管理处主任认可,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5.5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6监控中心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7监控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严禁随意更改。

5.8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进出人员应随手关门。

5.9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各类功能标识应明确。当显示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部门往来联络单》,遇紧急情况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10每天晚上19:00对周界报警的各个防区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

5.11接周界报警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跟踪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重新复位、布防。

5.12接业主电子对讲系统铃响3声之内应答,认真听取要求,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并做好记录。

5.13管理处列出监视系统摄像头布防的分布数量和部位。

5.14监控中心每台录像机配备11盒录像带1盒备用,所有录像带必须保存十天。任何人(包括护卫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带的内容,因特殊原因要查看时,要填写《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5.15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始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录像带更换时须填写《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5.16录像带保存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5.17值班员每天上午对监控设备系统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开出《部门往来联络单》报相关部门处理。

5.18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值班记录、设施(备)状况、事故处理情况及各处钥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19非消防值班员

不得在控中控室逗留,禁止私人占用值班电话。

5.20禁止在中控室内抽烟、睡觉、看书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暂离岗时须得到班长同意,且在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

5.21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备)的巡查,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确保消防设施(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应急事件的处理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7.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7.1《护卫员培训计划》

7.2《值班与交接班记录》

7.3《岗位安排表》

7.4《培训签到表》

7.5《宿舍值日安排表》

7.6《巡逻检查记录表》

7.7《来访人员登记表》

7.8《车辆进出登记表》

7.9《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7.10《物品搬迁放行通知》

7.11《部门往来联络单》

7.12《请销假报告单》

7.13《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7.14《查岗记录表》

7.15《管理处工作日检表》

7.16《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7.17《临时出入证》

7.18《监督检查记录》

7.19《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

7.20《责任分工表》

7.21《巡逻路线》

7.22《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第9篇 大厦外来人员管理办法

大厦外来人员管理办法(十三)

1.0目的为了确保本大厦的公共安全,同时也为了便于外来人员了解本大厦的便捷办事路线,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0适用范围本办法中所称的外来人员包括:送水、送餐、业务人员、水电气通讯等业务部门的施工人员及装修施工等人员。

3.0办事流程

3.1 送水、送餐人员

3.1.1 进入大厦时,统一由at3消防通道进入,如需上楼时须乘坐adt1货梯到达所需楼层,禁止使用其它电梯,如遇adt1货梯维修或其它情况不能使用时,方可乘坐adt2货梯,并照原路线返回。

3.1.2 进入b座送水、送餐人员,统一由b座门口(侧门通道)进入,乘坐bdt7消防电梯到达所需楼层,并照原路线返回。

3.1.3 送餐人员:送餐餐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来管理处保安队备案,由保安队发放'联合广场送餐单位出入证'(须交押金50元/个、工本费5元/个),每个餐厅限办三个。送餐人员必须佩戴该证出入大厦;

3.1.4 送水人员:联合广场管理处在at3消防通道备有'大厦临时出入证',凭本人有效证件换取'大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大厦。返回时凭'大厦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有效证件。

3.2 搬运人员

3.2.1 小件货物:一律在a座后门指定的卸货点卸货,卸货完毕后立即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严禁把货堆放在大厦门口;

3.2.2 大件货物:需从负二层指定的位置进入;

3.2.3 家私类物品:无特殊情况,必须在非工作时间内进入大厦;

3.2.4 二装材料:进入大厦时,必须通知本大厦当值领班到场确认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天那水等)。确认有易燃物品时,须从负二层指定的通道进入并由专人配带灭火器护送;

3.2.5 搬家公司工作人员须乘坐指定的电梯,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喧哗,否则将立即终止在本大厦内作业;

3.3 二装施工人员

3.3.1 二装施工人员须办理施工证,进入大厦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证,并按

3.1 中指定通道进入楼层施工;

3.3.2 进入大厦的二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二装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3.4 业务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厦(同业主有预约的除外)。

3.5 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大厦加班的人员须持有效证件在大厦人员进出登记表中登记,值班登记人员要认真检验证件进行登记,要清楚记录进出时间、所到地点和事由。

3.6 水、电、气、通讯等业务部门人员进入大厦时需出示其公司的工作联系函、本人工作证前往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证后(必须配戴),方可进入本大厦进行作业。

4. 0注意事项

4.1 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

4.2 不得将汤水、垃圾等余留在地面上,必须保持地面环境卫生的清洁;

4.3 进入大厦外来人不得乘坐规定外的电梯,返回时必须按原路返回;

4.4 不得损坏、盗窃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或他人财物;

4.5 在搬运货物时不得将大厦的门窗、喷淋、烟感、地板等损坏;

4.6 不得穿拖鞋或敞胸露怀或衣冠不整进入本大厦;

5. 0违反本办法的处理

5.1 当被确认丢失证件后,按临时证件相应费用进行赔偿;

5.2 在大厦内喧哗或随意走动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在本大厦内的作业,并立即责令其离开本大厦;

5.3 管理人员可拒绝衣冠不整人员进入大厦,或要求该人员停止在本大厦内的作业;

5.4 如有人员损坏大厦的公共设备、设施或造成财产损失时必须经管理处评估后,照价赔偿;

5.5 发现推销业务人员后,立即追回推销传单,情节严重者、态度恶劣者立即送往派出所处理;

5.6 水电气通讯人员必须要三证齐全方可进入本大厦进行施工,否则管理人员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离开本大厦;

第10篇 某某科技大厦管理办法

某科技大厦管理办法

一、

第11篇 小区大厦垃圾中转站管理办法

深圳市vk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小区(大厦)垃圾中转站管理办法

1.目的

对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进行指引,及时处理管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保持生活、办公和商务等环境清洁卫生。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管理处垃圾中转站清洁工作的控制。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固体废弃物的存放

3.1.1中转站里存放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和特殊类固体废弃物进行统一分类并在规定场所存放。如条件允许可在以上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物品的类别进行分类。

3.1.2中转站应指定专人管理,进行严格标识,分类存放。中转站垃圾桶需摆放整齐、密封,防止异味外逸。防止废弃物乱堆乱放及撒落现象,保持地面清洁;地面应为水泥、瓷砖地面或有其他预防垃圾水渗漏措施。

3.2垃圾中转站应定期重点消杀,防治蚊蝇孳生。

3.3每次装运垃圾后,需及时对装运过程中渗漏的垃圾水及垃圾物捡起并对地面进行清理。

3.4垃圾中转站外严禁乱放垃圾、垃圾桶、垃圾车等有碍观瞻的物品。

3.5垃圾中转站需根据季节定期清理,5米范围外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3.6应针对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消防火灾、垃圾水渗漏应急预案及需使用的应急物品;中转站里至少应备有灭火器2个。

3.7如需对垃圾中转站与垃圾桶进行冲洗,需对冲洗水进行收集,统一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3.7管理处任何人员发现垃圾中转站不符合相关要求,均应通知清洁人员及时处理。

3.8各管理处根据本小区(大厦)制定垃圾中转站具体转运时间、次数。

4.相关文件

vkwy8.2.3-h01 《保洁工作标准与检查程序》

vkwy7.5.1-z06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5.记录表格

vkwy7.5.1-z06-f1 《固体废弃物跟踪处理记录表》

第12篇 某大厦出入口管理办法

大厦出入口管理办法

安保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和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a、过程

1、各出入口岗位根据不同时间段,在确保大厦安全的情况下,可选择不同的管理方法。

2、在每晚18:00以后出入大厦的人员必须登记并核实,并通知各岗进行监控。

3、在白天对开放性的公共区域的来访者可不登记,但安全员及中控值班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其行为。对进入大厦东张西望、长时间逗留等形迹可疑的人员,安全员要及时采取妥善的方法进行盘问、控制,运用人防、技防、物防等的综合的防范管理方法,确保安全。

4、安全员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监控,防止其损坏公共设施及破坏卫生环境,如在管理中发生争执或冲突,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协调解决。

5、制止任何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暴、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大厦。

6、未经公司同意禁止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大厦。

7、对无明确探访对象的来访人员,在未明确来意之前,不得放其进入大厦。

b、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1、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大厦,安全员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主管,负责人员接获此信息后立即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同时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2、执行公务人员对大厦客户的办公区域进行搜查前,应请其出示执行部门签发的搜查证;需要查扣客户物品的,应请其列出清单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3、外地执法人员进入大厦,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4、执行公务的其它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进入大厦也须登记,并由客服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c、物资放行的管理

1、客户到管理处办理物资搬运申请手续,申请人须详细按《装修加班/货物出入管控申请单》的要求进行填写,写明物资的名称、数量和本人资料,若非业主本人办理,须由客户在《装修加班/货物出入管控申请单》上的签名或委托书方可放行,在装修期间,属施工方的工具、材料等,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当值人员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确认后放行。

2、客服前台办理物资搬运手续的经手人,须与财务部出纳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纳的各项费用。

3、由安全员随申请人员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安全员负责记录、核对搬运车辆的车号、司机的身份证或驾驶证及姓名单位或住址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d、施工人员的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施工出入证》进出,一由施工通道进出,乘座施工专用电梯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2、安全员在检查《临时施工出入证》时应核对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3、若出入证丢失或过期,施工人员应到客服部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所有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处相关装修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如有违章,安全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制止或停水停电,须延时施工的装修,须经客服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5、分承包方人员进入大厦维修时,需穿制服、佩带工作证。

e、内部人员的管理

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安全员的治安管理,并主动合作。

2、内部员工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3、内部员工离开辖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内部员工在辖区内的各项活动都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当值安全员在工作范围内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f、参观人员的管理

1、所有的参观人员必须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公司须派人陪同。

2、进入大厦的参观人员应衣冠整齐,注重礼仪,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3、参观人员不准在大厦内高声谈论,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4、参观人员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允许不得摄像和照相。

g、特殊来访人员的管理

1、认真、细致、全面地做好接待工作。

2、各岗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

h、对推销、发广告人员的管理

1、禁止闲杂、无关人员进入大厦。

2、凡推销、发广告人员禁止进入大厦

3、对每一位外来人员我们都应友善、礼貌地对待对方,尽量避免发生纠纷与冲突。若出现了处理不了的事件,应立即请班长或主管进行协助调解,把纠纷控制在有效范围。

第13篇 (大厦小区)消防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指导文件

--小区(大厦)消防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消防管理,确保火灾预防与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施。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岗位工作内容

总经理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分管总助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安委会协助总经理助理落实和监督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督促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管理处经理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1.2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工作的义务。

4.2火灾预防

4.2.1各部门按以下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示意图:

a.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控制中心、计算机房等重要设备房、办公室、图书室、厨房、车库、仓库等重要部位应当配置相应种类的灭火器材。员工宿舍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a.b.高层大厦每层须配置不少于两个2kg及以上的轻便灭火器,多层小区每个苑内均应设置灭火器放置点。

c.各小区(大厦)须有首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物业本体的适当位置,图中应标注灭火器、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图标并与实际情况相符。高层楼宇每层明显位置必须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

d.大厦各楼层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明确。必要时,各楼层应配备自救用的安全绳或缓降器、软梯、救生袋等避难救生器具。

b.e.各管理处需有灭火作战示意图、消防设备设施清单,并悬挂于消防控制中心。各管理处应保存有小区(大厦)的地下煤气管网图,小区内挖掘地面必须经部门经理确认方可动工。

4.2.2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消防档案,记录每次检查情况。

4.2.3消防设施设备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做好消防预防措施。

a.4.2.4定期检查煤气管道、仪表、阀门和法兰接头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具备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条件的高层建筑,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燃气。

4.2.5禁止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2.6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

4.2.7严格遵守用火用电作业和危险品管理办法;义务消防队员必须会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掌握救生及疏散人员的方法,各管理处在员工的考核中必须包括相应的消防知识考核内容。

4.2.8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隐患的物业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2.9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0在防火范围内,办公和商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应采用防火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

4.2.11顾客进行室内装修,在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后管理处方可批准。管理处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

4.2.12举办各类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管理处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2.13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按《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4.3消防演习

4.3.1消防紧急集合

a.消防紧急集合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人员以本部门安全员为主(在岗安全管理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

b.管理处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时间由部门安全负责人决定。须准确记录每个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携带灭火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

c.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应采取整改措施并与月度考核挂钩,对无故缺勤、拖延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

4.3.2消防演习

4.3.2.1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时必须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邀请业主参加,并组织对顾客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4.3.2.2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备案。

4.3.2.3演习后应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对演习情况进行总结,记录在《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上。

5.支持性文件

__wy7.5.1-a01-06《消防灭火操作办法》

7.质量记录和表格

__wy7.5.1-a01-f5 《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

__wy7.5.1-a01-f6 《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

__wy8.2.3-a01-f2《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__wy7.5.1-a01-05-f1《 消防设备设施清单》

第14篇 大厦外来人员管理办法(13)

大厦外来人员管理办法(十三)

1.0目的

为了确保本大厦的公共安全,同时也为了便于外来人员了解本大厦的便捷办事路线,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所称的外来人员包括:送水、送餐、业务人员、水电气通讯等业务部门的施工人员及装修施工等人员。

3.0办事流程

3.1送水、送餐人员

3.1.1进入大厦时,统一由at3消防通道进入,如需上楼时须乘坐adt1货梯到达所需楼层,禁止使用其它电梯,如遇adt1货梯维修或其它情况不能使用时,方可乘坐adt2货梯,并照原路线返回。

3.1.2进入b座送水、送餐人员,统一由b座门口(侧门通道)进入,乘坐bdt7消防电梯到达所需楼层,并照原路线返回。

3.1.3送餐人员:送餐餐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来管理处保安队备案,由保安队发放'联合广场送餐单位出入证'(须交押金50元/个、工本费5元/个),每个餐厅限办三个。送餐人员必须佩戴该证出入大厦;

3.1.4送水人员:联合广场管理处在at3消防通道备有'大厦临时出入证',凭本人有效证件换取'大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大厦。返回时凭'大厦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有效证件。

3.2搬运人员

3.2.1小件货物:一律在a座后门指定的卸货点卸货,卸货完毕后立即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严禁把货堆放在大厦门口;

3.2.2大件货物:需从负二层指定的位置进入;

3.2.3家私类物品:无特殊情况,必须在非工作时间内进入大厦;

3.2.4二装材料:进入大厦时,必须通知本大厦当值领班到场确认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天那水等)。确认有易燃物品时,须从负二层指定的通道进入并由专人配带灭火器护送;

3.2.5搬家公司工作人员须乘坐指定的电梯,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喧哗,否则将立即终止在本大厦内作业;

3.3二装施工人员

3.3.1二装施工人员须办理施工证,进入大厦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证,并按3.1中指定通道进入楼层施工;

3.3.2进入大厦的二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二装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3.4业务推销人员

一律不得进入大厦(同业主有预约的除外)。

3.5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大厦加班的人员

须持有效证件在大厦人员进出登记表中登记,值班登记人员要认真检验证件进行登记,要清楚记录进出时间、所到地点和事由。

3.6水、电、气、通讯等业务部门人员

进入大厦时需出示其公司的工作联系函、本人工作证前往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证后(必须配戴),方可进入本大厦进行作业。

4.0注意事项

4.1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

4.2不得将汤水、垃圾等余留在地面上,必须保持地面环境卫生的清洁;

4.3进入大厦外来人不得乘坐规定外的电梯,返回时必须按原路返回;

4.4不得损坏、盗窃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或他人财物;

4.5在搬运货物时不得将大厦的门窗、喷淋、烟感、地板等损坏;

4.6不得穿拖鞋或敞胸露怀或衣冠不整进入本大厦;

5.0违反本办法的处理

5.1当被确认丢失证件后,按临时证件相应费用进行赔偿;

5.2在大厦内喧哗或随意走动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在本大厦内的作业,并立即责令其离开本大厦;

5.3管理人员可拒绝衣冠不整人员进入大厦,或要求该人员停止在本大厦内的作业;

5.4如有人员损坏大厦的公共设备、设施或造成财产损失时必须经管理处评估后,照价赔偿;

5.5发现推销业务人员后,立即追回推销传单,情节严重者、态度恶劣者立即送往派出所处理;

5.6水电气通讯人员必须要三证齐全方可进入本大厦进行施工,否则管理人员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离开本大厦;

第15篇 某贸易大厦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贸易大厦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办法

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每半年进行抽测检验一次。

2.消防联动系统每半年测试检修一次。

3.室外消火栓每年保养两次,水喷淋每季度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4.轻便消防器材每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5.消防电梯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

6.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系统,通信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检修。

7.疏散指示灯每月检查、维修一次。

8.各部门对所管辖范围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部。

9.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并设专人负责,并将运行状态报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10.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占用、堵塞。

大厦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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