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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管理管理办法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6

支付管理管理办法

第1篇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支付管理办法

1.一般规定

1.1.管理范围

1.1.1.支付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款支付、资本性支出、日常费用支付、税费支付、代收代付款项支付以及其他款项支付。

1.2.按用途分类

1.2.1.开发建设款的支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各种用款,包括:征地、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等建设用款。(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设计费、建筑安装费(含工程物料采购)、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费等开发建设用款。

1.2.2.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经营性资产的采购以及公司的对外投资、利润分配等。如公司采购自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办公室装修、对外投资、利润分配等用款。

1.2.3.日常费用:日常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发生的费用款项,如营销推广活动费用、广告设计费、销售佣金、员工工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贷款利息等。

1.2.4.税费:企业经营业务所应承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防洪费等。

1.2.5.代收代付款项:为配合主营业务、其他业务的运作而发生代收代付款、暂收款、如代收代缴税费、初装费等。

1.2.6.其他款项:除上述款项以外的各种款项,如往来款、借支、投标押金。

1.3.按支付进度分类

1.3.1.按合同实施的不同时期分类,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1.4.结算期数与支付次数的的规定

1.4.1.预付款可以不必由预算部出具《结算报告》,但结算的期数从预付款开始计算为第1期,到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应连续编号。不得断号。结算的期数与支付的次数可能不一致,某一结算期数下可能支付几次,在支付证书中应表注为第×期第第×次支付。

2.土地款支付的规定

2.1.土地款支付程序

2.1.1.由分管土地主办部门根据土地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中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向财务部门提交支付申请表。

2.1.2.财务部门核对土地合同中的支付条件,向土地收款部门指定的账号办理交款手续。

3.设计费的支付规定

3.1.预付款的支付

3.1.1.设计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达到后,填写支付申请表并附件设计合同的首页、支付内容当页和签约栏当页复印件,交由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填写会审表后,再转交财务部门。

3.1.2.财务部核对合同条件的原件并与复印件核对后,确定符合支付条件后,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3.1.3.由董事长在财务支付证书中签署意见后,由董事办将文件反馈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设计人收款。

3.2.进度款的支付

3.2.1.设计人在办理设计费的进度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设计成果文件中间验收的手续,形成成果文件的中间验收手续。

3.2.2.设计人编制设计费中间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共同核对办理设计费中间结算的审核工作,由预算部出具设计费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3.2.3.设计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项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3.2.4.项目发展部根据审核设计费的支付资料的完备性后填写支付会审表,向财务部转交。

3.2.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3.2.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设计人收款。

3.3.结算款的支付

3.3.1.设计人在办理设计费的结算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合同执行情况确认手续,形成设计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

3.3.2.设计人编制设计费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办理设计费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由预算部出具设计费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3.3.3.设计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项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3.3.4.项目部根据审核设计费的支付资料的完备性,向财务部转交支付申请表。

3.3.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3.3.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设计人承兑。

4.监理费的支付

4.1.预付款的支付

4.1.1.监理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达到后,填写支付申请表并附件监理合同的首页、支付内容当页和签约栏当页复印件,直接向财务申请预付款。

4.1.2.财务部核对合同条件的原件并与复印件核对后,确定符合支付条件后,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4.1.3.董事办督促董事长在财务支付证书中签署意见后,由董事办将文件的反馈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监理人收款。

4.2.进度款的支付

4.2.1.监理人在办理监理费的进度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监理效果评审手续,形成监理效果评审表

4.2.2.监理人根据合同编制监理费中间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共同核对办理监理费中间结算的核对工作,由预算部出具监理费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4.2.3.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项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4.2.4.项目部提出会审意见后,向财务部转交支付申请表。

4.2.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4.2.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监理人收款。

4.3.结算款的支付

4.3.1.监理人在办理监理费的结算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监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确认手续,形成监理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

4.3.2.设计人编制监理费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办理设计费中间结算的核对工作,由预算部出具监理费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4.3.3.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项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4.3.4.项目部提交会审表并签署会审意见,向预算部、财务部转交会审流程资料。

4.3.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4.3.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监理人承兑。

5.工程采购费的支付

5.1.预付款的支付

5.1.1.供货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达到后,填写支付申请表并附件采购合同的首页、支付内容当页和签约栏当页复印件,向采购部提交支付申请,由采购部签署意见后转交财务部。

5.1.2.财务部核对合同条件的原件并与复印件核对后,确定符合支付条件后,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5.1.3.由董事长在财务支付证书中签署意见后,由董事办将文件反馈给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供货人收款。

5.2.进度款的支付

5.2.1.供货人在办理进度款支付之前,应事先整理分批供货验收记录单,并根据此编制物料采购类结算申请报告。

5.2.2.供货人与预算部共同核对办理采购费中间结算的核对工作,由预算部出具物料采购类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5.2.3.供货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采购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5.2.4.项目部提出会审意见后,向财务部转交支付申请表。

5.2.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5.2.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供货人收款。

5.3.结算款的支付

5.3.1.供货人在办理采购费的结算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确认手续,形成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

5.3.2.供货人编制采购费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共同核对中间结算,由预算部出具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5.3.3.供货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采购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5.3.4.采购部提交会审表并签署会审意见,向预算部、财务部转交会审流程资料。

5.3.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5.3.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

签字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供货人承兑。

6.施工安装费的支付

6.1.预付款的支付

6.1.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达到后,填写支付申请表并附件合同的首页、支付内容当页和签约栏当页复印件,直接向财务申请预付款。

6.1.2.财务部核对合同条件的原件并与复印件核对后,确定符合支付条件后,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6.1.3.董事办督促董事长在财务支付证书中签署意见后,由董事办将文件的反馈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承包人收款。

6.2.进度款的支付

6.2.1.承包人在办理进度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到项目部办理形象进度的确认手续,并根据此编制中间结算申请报告。

6.2.2.承包人与预算部共同核对办理中间结算的核对工作,由预算部出具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6.2.3.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项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6.2.4.项目部提出会审意见后,::向财务部转交支付申请表。

6.2.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6.2.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承包人收款。

6.3.结算款的支付

6.3.1.承包人在办理结算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确认手续,形成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

6.3.2.承包人编制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共同核对中间结算,由预算部出具中间结算审核报告。

6.3.3.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项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6.3.4.项目部提交会审表并签署会审意见,向预算部、财务部转交会审流程资料。

6.3.5.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6.3.6.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承包人承兑。

6.4.质保金的支付

6.4.1.承包人在办理质保金支付申请之前,应事先至物业公司办理保修期期满的确认手续,取得保修期期满证书。

6.4.2.承包人编制结算申请报告后,与预算部共同核对最终结算工作,由预算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6.4.3.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预算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6.4.4.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6.4.5.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承包人承兑。

7.营销费的支付

7.1.预付款的支付

7.1.1.申请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达到后,填写支付申请表并附件合同的首页、支付内容当页和签约栏当页复印件,向营销部提交支付申请表,营销部签署意见后再转交财务部。

7.1.2.财务部核对合同条件的原件并与复印件核对后,确定符合支付条件后,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7.1.3.董事长在财务支付证书中签署意见后,由董事办将文件的反馈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申请人收款。

7.2.进度款的支付

7.2.1.申请人在办理进度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到销售部办理营销效果评审的确认手续。并取得营销效果评审表。

7.2.2.申请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销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交附上必要的附件。

7.2.3.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务支付证书。

7.2.4.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申请人收款。

7.3.结算款的支付

7.3.1.申请人在办理结算款支付之前,应事先办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确认手续,形成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

7.3.2.申请人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达到时,向销售部填报支付申请表

7.3.3.财务部全面审查其支付申请资料的完备性后,根据财务支付能力决定支付的次数后再出具财

务支付证书。

7.3.4.董事办将财务支付证书交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财务部,财务部通知承包人承兑。

8.行政费用的支付

8.1.工资的支付

8.1.1.每个月的1日由各部门的文员提交上个月的考勤表,由行政人事部在6日前审核完成后转交财务部。

8.1.2.财务部根据考勤人员出勤天数计算出当月应计发放的工资,并按国家税法的规定计算出就应扣除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除款项,作出工资表由董事长签发后发放。

8.2.办公费用的支付

8.2.1.每个月由各部门提供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提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计算出费用额度,完成审批手续后,由采购部采购后并验收确认无误后,通知供货人收款(月结算)。

8.3.招待费用的支付

8.3.1.根据客户关系的需求,每次招待应根据客户的级别进行消费,对于签单消费,由财务部每个月集中审核后,通知收款人收款。对于非签单消费,报销人应在三天内按规定的手续报销。

8.3.2.对于超过授权招待费用额度以外的费用,招待人应事先进行申请,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后,才能招待消费。

8.4.其他费用的支付

8.4.1.对于其他费用的支付,由财务部另行制订管理办法。

8.5.开发类零星工程的支付

8.6.以在建工程的零星工程为主,如填沙、钩机、围墙等等,此类零星工程的支付跟进部门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票据,::且此类票据的签单确认等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由双方即时、准确签单,严格避免事后补签甚至大批量一次签完。如发现票据为事后补签,财务部将拒绝支付,由相关现场负责人自行承担。

8.7.物业类零星工程

8.8.包括物业维修类零星工程以及由物业公司跟进但是由开发公司支付的零星工程等。此类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等均由物业公司主导。需注意:工程完工对方报验3天内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1个月内必须办理结算与付款(不管对方是否主动提出)。

第二章 管理流程

9.设计费支付作业流程

9.1.预付款支付作业流程

9.2.设计费进度款支付作业流程

9.3.设计费结算款支付作业流程

10. 监理费支付作业流程

10.1.预付款支付作业流程

10.2.监理费进度款支付作业流程

10.3.监理费结算款支付作业流程

11.采购类进度支付作业流程

11.1.预付款支付作业流程

11.2.工程采购费进度款支付作业流程

11.3.工程采购费结算款支付作业流程

11.4.工程采购费支付作业流程

12.施工安装费支付作业流程

12.1.预付款支付作业流程

12.2.施工安装费进度款支付作业流程

12.3.施工安装费结算款支付作业流程

12.4.施工安装费支付作业流程

13.质保金支付作业流程

13.1.质保金支付作业流程

14.营销费的支付作业流程

14.1.预付款支付作业流程

14.2.营销费进度款支付作业流程

14.3.营销费结算款支付作业流程

14.4.营销费支付作业流程

第三章 管理表格

15. 支付管理表格

15.1.支付会审表

15.2.监理支付证书

15.3.财务支付证书

15.4.财务收款证明书

第四章 支付流程

1.设计费支付作业流程

2.

监理费支付作业流程

3.工程采购费支付作业流程

4.施工安装费支付作业流程

5.物业维修类支付作业流程

第2篇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流程办法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流程

(一)、支付管理

付款控制是建设项目控制的重要一环。目的是使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主要是做好支付管理工作,通过工程的计量支付来控制合同价款,约束承包商的行为,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各个环节上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支付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付的文件依据

支付的主要合同文件依据一般包括: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有些合同还包括合同特别条件、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4)技术规范。

5)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纸。工程变更令。

6)索赔费用评估报告。

7)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补充协议等。

2、支付内容

一般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

1)工程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

3)工程款,即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报价表)项目。主要包括已完成的永久工程的价值、已完成的允许单独计量的临时工程及总价支付的项目。

4)变更、索赔、计日工等。

5)价格调整。包括劳务调差<即人工单价调整)、材料调差(包括材料运费调差)。

6)其他款项。有由后继法规引起的费用增减、误工补偿、赶工奖励、财务支持暂付款、挂账支付以及其他各种应付款项等。

7)退还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退还保证金。

一般应扣除的款项

1)工程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

3)保留金。根据合同规定的保留金扣除比例及计算办法,逐月扣除保留金,直到达到保留金限额为止。

4)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期拖期罚款及损坏业主设备、设施方面的赔偿款。

5)租用业主设备、设施费用,业主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

6)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的有关款项,如借款、挂账支付、支持性暂付款等。

3、支付条件

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

1)承包商与业主己签订合同协议书。

2)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工程预付款保函。

3)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工程款支付条件

除上述支付条件外,还应具备:

1)施工总进度计划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批准。

2)申请支付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批准,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审核确认。

此外,变更支付须有工程师发布的变更令,或工程师确定的暂定价格。

对于总价支付的项目,除在技术规范或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按分期付款支付项目外,其他项目,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尽早提出总价支付的详细支付计划,取得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在月支付证书中按项目或分阶段支付。

4、支付程序

由工程师根据上程承包合同相关内容,指定相对固定的能全面反映各项支付款项的格式。各项支付内容应反映截止上期末累计支付、期支付和本期末累计支付。常采用按月工程进度付款的方法,即分工程预付款、中间月进度付款、竣工付款、最终付款。支付申请报表的审查一般分三个步骤。

(1)、承包商按工程师指定格式申请

承包商在每个月末(或_日)按工程师指定的格式和规定的份数提交“月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每一份均应有经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驻工地代表签字,报表应包括承包商应得有关款项的说明及计算资料。

(2)、工程师审查开具支付证书

工程师按收到上述承包商“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14天或21天内完成,具体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支付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并向业主开具支付证书。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已完成的永久和临时工程量是否经过联合计量,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单价套用和计算有无问题,各种支付款项是否满足支付条件,材料预付款有无详细的工程师验收单、购货发票等证明材料等。对劳务、材料、外币调差的计算,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及所附详细资料,逐项核对,必要时须得到业主的专门批准。

对变更的支付,应有工程师已发出的变更令及变更工作已施工并验收合格的证明。对所有索赔的支付,工程师应提出评估意见经业主批准后进行支付。对各种支持性支付,必须有业主的批示。对各种扣除款项,必须附有计算说明。

经过认真审查并扣除保留金之后,净金额能达到投标书附件规定临时支付证书的最小限额,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时,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份数向业主开出对承包商的进度付款证明书,即支付证书。此证书应有负责该项目的经理理工程师签字,并送交业主的计划、财务部门。工程师对所开具的支付证书,在计算上、资料上应保证准确、完备,如果报出之后.对任何工作执行不满,可随后修改已发出的支付证书。

(3)、业主付款

财务部审核

财务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等文件以及账簿中付款情况,对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需支付款项进行审核,包括金额、期限、收款单位等。

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对经审核后的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进行再次重点复核,并签署意见,最终确定款项是否支付。

财务部付款

业主的财务部门在经总经理签字确工程师递交的对承包商的临时支付证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2天,或28天,56天),应按临时支付证书开出的金额支付给承包商。业主因资金或其他方面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承包商应得的款额,那么业主应按投标文件或合向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算向承包商补偿支付全部迟付款额的利息。

(二)、竣工报表的编报及审核

工程竣工,颁发移交证书之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

交一份竣工报表,该报表应有技工程师批准的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详细地说明以下内容:

1、到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为止,承包商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的最终价值,包括原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的数量、现场条件变化及工程师指示增加的数量及计日工、调差计算值。

2、合同实施阶段所发生的所有索赔事件汇总,及进一步的索赔款项的估算值。

3、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将要支付给他们的价格调整款项、各种补偿支付、提前完工奖金等的估算值。

4、退还保留金的计算。

工程师在收到竣工报表后,首先检查承包商编报的竣工报表中所有已完成工作的最终值与开工以来临时支付证书汇总数的差异,无论各项已完工程的数量最终签认量比以前临时支付证书的量多或少,都以最终签认数量为准,对以前临时支付证书的数量、金额进行调整。增减的金额,在竣工支付证书中注明。

5、对承包商所估算的认为还应该得到的支付项目及金额,在审核相关资料手续之后,决定应支付的金额。把对已完工程的调整金额和对新报项目的审核金额合在一起,按照合同规定开出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包括所有应付款项的金额及所有应扣除款项的金额。业主接到竣工结算证书之后,应在原合同规定的时间之内支付给承包商。工程师自己对所监理的工程支付工作,也应整理写出报告,说明各项目结算情况,包括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增减原因、发布工程变更总的情况、工程量变化情况以及颁发移交证书后到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开出时与承包商之间还存在的争议、在工程缺陷方面和在合同支付方面还遗留的问题等。

6、最终报表及最终证书

承包商在得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的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果认为所有问题已经解决,放弃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他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供工程师考虑,该草案应附有按工程师批准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详细地说明下列内容: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价值以及根据合同认为还应支付给他们的任何款项。工程师不同意或不能证实报表草案的一部分,则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要求提交进一步的资料,并对草案进行修改,使工程师满意。达成一致后,承包商编制正式报表,提交工程师。在提交最终报表的同时,承包商应结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的总额,包括所有己完工程的价值和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相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所有金额。工程师在接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后的合同规定时问内,向业主发出一份最终支付证书。并附有详细的说明,包括工程师认为按照合同最终应支付的款额,以及根据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扣除之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最终报表一旦递交,承包商根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就终止。承包商得到退还的履约保证书后,结清单生效,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关系终止。

(三)、支付管理的基础(工程师对工程的计量)

1、计量的目的

计量是对承包商进行中间和竣工文件的需要,是对工程投资控制的需要。合同报价中开列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工程量,一般只作为评标的依据。合同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变化是正常的。为了合理地对承包商进行进度付款及对业主资金的合理使用,实事求是地进行对已完工程的计量是很有必要的。

2、计量的方式

采用由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联合测量计量的方式。工程师与承包商各委派专人组成一个测量计量小组,负责对承包工程的测量计量工作。测量后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作为支付计量的依据。

3、计量的依据

工程师发布和批准的施工图、变更通知和现场发布的书面指令,以及技术规范中对计量的具体规定。还有开工前双方联合测量的原形地貌图,施工过程中,对土、石分界确定的界线等。

4、计量的程序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每月月末由承包商提出对已完工程的计量申请,现场工程师和计划合约部及利比测量师行测量专业工程师对承包商申请计量的项目及内容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计量条件。对符合计量条件的项目及内容,通知测量计量小组进行必要的联合测量和室内计算工作,对承包商申请逐项复核签字后,返给承包商。承包商按双方签字的各项目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正式提交支付申请月报。

5、计量工作的具体问题处理

1)总价项目的计量。根据合同的规定,对于一些以总价形式列项的临建工程,或某单项工程,注意有没有分阶段支付的说明,及对分阶段达到的目的、要求,在承包商申请支付时,工程师审查的重点是各阶段达到的目的及合同要求。

2)土方和石方的分界线。工程师应根据支付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通过试验确定完整岩石后,工程师和承包商测量小组进行联合测量,确定土、石分界线的具体位置,对土方和石方进行分别测量。

总之,对承包合同中所列工程项目及增加的变更项目和工程量如何计算,要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弄清完成工作包括的工作内容、计量方法、计量单位,公平合理地进行计算各项已完成工程量。

6、计量资料的整理归档

(1)、为了使对工程的计量做到客观公正,不出现重复计量和漏计的现象,测量和计量人员应做好已完工程统计台账。对所有参与计量支付的工程量计算必须有依据,列清工程项目名称、部位、桩号.并附上测量断面、计算草稿等,以备复查,同承包商计算口径应一致.减少统计工程量工作中的不必要的争执。

第3篇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每个员工。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t15498-1995 企业标准化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gb/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4.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程,指本公司的基建工程。

5.职责

5.1 财务部职责

5.1.1 参与工程招议标工作。

5.1.2 负责对工程的预结算及合同进行监督和复核。

5.1.3 根据合同及付款单据,支付工程款。

5.1.4 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结算。

5.1.5 及时完成工程财务决算。

5.2 计划部的职责

5.2.1 负责审核工程部承办的工程合同,承办合同会签单。

5.2.2 负责审核所有工程合同的概算数额以及工程预(决)算书。

5.2.3 参与特殊或重要的工程验收、签定和试验工作。

5.2.4 根据公司的概算,参与所有工程合同的谈判。

5.2.5 根据公司工程付款通知单、工程概算书以及合同会签单,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5.2.6 根据工程付款通知单、经工程部主管、监理单位人员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由供方填制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2.7 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2.8 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付款联系单,申请工程质保金的支付。

5.3 工程部

5.3.1 参与工程招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鉴定。

5.3.2 确定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及审核施工图纸。

5.3.3 负责工程合同中技术条款的签订。

5.3.4 负责办理归口管理工程的委托设计(变更设计),并组织审查。

5.3.5 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

5.3.6 负责审核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5.3.7 审核归口管理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5.3.8 负责相关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合同会签单及工程部、计划部主管审批批准后的工程付款申请单,由经办审核,报主管审批批准,方可付款。

6.2 工程进度付款

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工程付款须由本项目工程部门主管批准后,报计划部主管审核批准,财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工程付款单、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合同和由承包商按月填报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报财务主管审批批准后付款。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5%,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

6.3 工程竣工结算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决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财务部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付款权限等,审核付款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付款。

6.4 工程完工估算

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在未办理竣工决算前,财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部门提供的资产估价清单、资产使用部门提供的证明意见、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等审核资产估价成本,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估算处理。

6.5 工程完工结转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结转或调整资产原值。财务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合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资料,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经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调整资产原值或结转资产。

6.6 支付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经办审核,由财务部主管审批批准后付尾款5%。

7.相关记录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nbs

p;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工程付款联系单

8.附录

附录a 流程图

附录b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附录c 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录d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第4篇 石油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各类假期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基于岗位价值,完成所在岗位任务,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包括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教育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团体保险费、加班加点费、住房(车辆)补贴、一次性科研或特殊贡献奖励、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属于工资构成或不在薪酬科目中列支的货币奖励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绩效工资是指以一定周期的业绩考评为依据,支付给员工的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报酬。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工资支付相关事项。

第五条员工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向产品经销公司申报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工时折算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员工工资。

实行年薪制的,按月支付基薪;临时用工约定一次性工作事项的,在员工完成该事项后即时支付工资,但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第八条公司应委托金融机构向员工本人支付工资,并提供工资清单。

公司按月编制工资表,并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备查。工资表主要包括员工姓名、支付项目、数额、时间、领取工资者的签名等事项。员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索取或者查询个人工资收入清单。

第九条公司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

(一)个人所得税(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扣税);

(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三)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手续之前一次性付清员工应得工资。

第三章 假期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各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各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员工在探亲假、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发予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当月假期满12个工作日的(不含12个工作日),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由原单位按月发放。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四条病假工资支付

(一)请病假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30%扣发,绩效工资不变。病假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7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执行医疗保险规定。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员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享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条规定的实行补差,由所在单位将差额部分按月补足)。

第十六条婴儿哺乳假期间,哺乳假工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标准的60%,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年终绩效兑现按当年实际正常出勤月数计算。

在规定的哺乳时间内哺乳婴儿的,按正常出勤对待,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七条事假期间,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2个工作日(含12个工作日)按日扣发岗位工资、津补贴,按日扣发绩效工资;连续事假假期满12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四章 加班工资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二十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津补贴之和)。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__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各单位安排加班的,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

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__工作时间,公司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二)员工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因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而__工作时间的;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在全体公民放假期间工作的,按照第二十一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司要完善员工加班加点的审批制度,合理安排、统筹管理,规范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实行年薪制和年度绩效奖励制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换休。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二十八条员工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使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暂停支付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的工资。

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各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违反各单位规章制度被降低或者扣除工资;

(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四)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且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未作约定,经与本单位员工代表协商一致降低工资支付标准的。

第三十条公司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本周期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单位,经与员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二条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暂不能清偿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前明确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由其负责清偿。

单位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清偿所欠员工的工资。

第六章 工资支付监察

第三十三条员工依法对公司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如实向经销公司报告工资支付情况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第三十五条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举报投诉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由hb公司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5篇 校园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依据为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二、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实行两人经手制度,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为第一经手人,校园建设管理 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

三、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程序:

1、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1)监理单位专业人员审查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书后,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 见必须详细真实、有依有据且态度明确;

(2)总监或总监代表将签署完审查意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上报校园建设管理科各标段土建负责人,经校园建设管理 科各专业集体讨论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各专业人员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会签,并加盖校园建设管理科公章

(3)施工单位出具已经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收据,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的背面签字并做工程进度款支出记录;

(4)校园建设管理科土建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分管处长 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2、材料设备款(含甲供材料款及甲方代付款)

(1)施工单位在收料单上盖项目部公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2)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3)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经手人签 字时供应商需提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会签单),分管处长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毕,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校园建设管理科有权拒绝在 工程进度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五、进场材料和设备现场验收与样品不符、实验或测试不合格,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人员有权拒绝在材料设备 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第6篇 项目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维护各参建方经济利益,规范“月进度款支付”管理,明确各方在进度款支付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依据合约,结合5号地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的实施负责人: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总承包人、直接分包人。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__新城5号地块商住项目月工程量计量与月进度款支付管理工作。其不作为本工程最终结算的依据。

四、职责范围

承包人、直接分包人:

1、对本月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与本月进度计划进行比对,

2、对本月完成工程量进行统计与计算(包括合同内、合同外工程)

3、依据___清单单价计算本月完成进度款额度。

4、完成内部审查与签章手续,汇编成册,上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1、检查承包人(总包、分包)当月实际工程进度,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对,对偏差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月报”的工程量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建设方代表:

1、对所申报 “计量月报”的工程量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监理工程师提的意见进一步审定。

2、每月15日前将上月产值审核完成并返还给承包人。

五、管理流程

1、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

a、工程已按本月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完成月进度计划,或进度滞后已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

b、已按本文件要求填报核实当月计量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c、进度款支付所要求的资料是否齐全。(要求见后)

2、流程

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

①②③⑤⑥ ①②③④⑤

支付申请书 审查核定意见

工程款支付流程式

①②③④⑤⑥

核准意见

流程说明:

承包商工作:

①调查实际形象进度,并填写进度调查表。

②按照《江苏省工程基价表》规定及现场调查统计情况进行工程量清单列项(明确特征)和工程量计算。计算书书写工整,格式统一(按规定格式)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准确、图示尺寸准确、计算过程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无差错。计算后进行汇总,填写__表__表。计算书须附后。

③按照投标报价(或江苏省工程计价表、适期信息价、合同约定取费用等计算出的单价)、江苏省工程计价表等计算当月完成的工程造价。

④填报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⑤内部审核,完善签章手续并汇编成册

⑥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款支付申请及所有附件提交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工作:

①调查实际形象进度,并对施工单位所报进度调查表复核,并提出意见。

②对总包单位所报资料进行检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签收,否则,签署拒收意见,退回承包商。

③对承包商所报工程量清单列项(明确特征)和工程量计算书进行认真复核,并提出翔实复核意见。

复核内容包括:计算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符合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列举、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是否与历次工程量计算有重复

④对承包人所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和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意见。

⑤完善签章手续并于次月3号前提交建设单位

如果承包商①②③④存在问题,需要退回承包人的,须于收到承包商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并提出退回意见。流程时间相应顺延。

建设单位工作:

①调查实际形象进度,复审付款条件的符合性。

②对监量审核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检复核,对存在有明显错误、复核不实的不认真的予退回监理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该工作须于收到监理资料后2日内完成。

③完善签字手续并于次月10号完成,并进入“请款流程”。

六、规定

1、承包人应按照实事求是、规范、认真的原则做好工程量计算和进度款申请。

2、填定时须按规定表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3、月进度款支付须及时申报,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4、承包人必须认真统计每月计量,对漏报项目不予补报,次月再报

5、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结果需认承包人口头或书面认可。

6、在建设单位代表抽检复核过程中,如有监理审核有明显错误或不认真现象,则可罚款500元/次。

7、当月工程量核定完成后进入我公司工程款支付申请程序。

第7篇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的管理办法

1 建立支付风险评估机制

1.针对公司造价结算任务的积压量,为了对应每年重大传统节日期间,乙方单位申请支付的高峰,缓解双方结算支付方面矛盾,造价管理部应对'已报未审'项目的结算进行全面整理,对结算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分析。

2.对各类结算进度状态下的结算任务进行分类管理,并与财务部门进行对接,提供节日支付额度建议并对支付风险提出评估意见。科学评估其结算款超支付风险,建立结算款支付风险预警机制。

序号 分类 定义内涵 超付风险

1二审完成项目 甲乙双方往来帐目已明确,财务可直接支付 o级

2一审完成项目 一审与二审的误差应在可控范围,超支付风险小 b级

3已报未审项目、正在一审项目 a级

3-1总价包干 造价的不确定少,超支付风险小,但应注意工程类结算项目 a1级

3-2清单计价 工程类结算工程量审核量大,有一定超支付风险 a2级

3-3定额计价 造价的不确定性大,误差可控性差,应重点盘点评估 a3级

支付管理管理办法7篇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的管理办法1建立支付风险评估机制1.针对公司造价结算任务的积压量,为了对应每年重大传统节日期间,乙方单位申请支付的高峰,缓解双方结算支付方面矛盾,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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