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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机具、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1.1、为了加强工机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设备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明确管理程序和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履行格洛斯钢管厂维修业务合同所规定的中冶成工宁波检修分公司的工机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三、术语及说明
四、相关文件
4.1、《检修物资管理办法》dwyj2007005
五、职责分工
5.1、综合组是工机具、吊索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5.1.1负责制订工机具、吊索具的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技术标准。
5.1.2负责对各类专用吊索的专业点检、检修和实施检测工作。
5.1.3负责吊索具日常维护保养委托及资质审查及管理。
5.1.4负责对操作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
5.1.5负责所属员工持操作证上岗操作。
2009年9月15日发布2009年9月15日实施
5.1.6负责吊索具安全监督管理。
5.2、技术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工作。
5.3、工机具、吊索具操作人员根据分工协议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点检及给油脂记录。维修工机具、吊索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六、工作流程
6.1、各相关部门对工机具、吊索具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技术部对公司内所有行车吊夹具实行统一调配。
6.2、工具机具安全管理。
6.2.1购买工具,手持电动工具(角相磨光机、手持电钻、手持砂轮机、电钻、电铲、电动搬手)时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ⅱ类以上机电产品,入库必须验收检查,使用前试操作检查,操作人会使用操作。
6.2.2购买起重工具,机具(卸扣、滑车、手拉葫芦、千斤顶、钢绳、卷扬机等)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资料齐全,入库验收检查,使用前试操作检查,操作人会使用操作,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2.3各种工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设备总电源开关分开关,并有漏电保护器,做好接零接地保护,不准一闸多用,装额定熔断器。
6.2.4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电线必须是铜芯软电缆线,电缆线中间接头不允许超过三处,带有电源插头,电箱离操作点不能超过10m,接电源由电工进行,接好电,电工检查无错误,方可交使用者。
6.2.5选用汽车式起重机,坦克吊时,必须按吊重量的安全荷载选用,不准以小代大,汽车起重机作业时,腿脚地坚实,不得下沉,腿不伸完不准作业。大小钩钢绳装有防过卷限位器,起吊时试吊无误方可作业,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由起重挂吊指挥者指挥,信号统一,坚持十不吊。
6.2.6卷扬机起吊作业,电源开关设机旁,单机单闸,固定卷扬机架的钢绳拴在牢固的建筑物或转向地苗上,禁止利用动力管,电杆作固定物,设立第一道钢绳夹角应大于90度。使用前应检测钢绳,卷扬机的刹车可靠,钢绳磨损不得超过10%,所有起重机的钢绳不得与电线,焊线接触。
6.2.7操作手拉葫芦时,使用人应检葫芦大小链条无破损,焊缝无裂口,刹车应有效,大小钩有防脱落的保险卡,不准超负荷使用。
6.2.8起重指挥由持有起吊挂钩指挥证者指挥,可操作卷扬机,单轨的电动葫芦。
6.2.9机械设备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运行记录,出库入库的验收制度,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带病运行。
6.2.10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安全装置备全有效,外壳有接地保护,设立单独的电源开关。二次线不得老化,破损严重,接头不得超过三处。安放在能防雨,防潮处。不准带电接焊线,焊机和收焊线,人离开必须断开电源,并清除火种。
6.3、通用吊索具及手动葫芦等简易起重机具,由起重挂吊工负责其合理使用、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根据报废标准及时报废更新。
七、附表
7.1钢丝绳、u型卡扣、手拉葫芦检查、保养记录(dwyj2007014a1)
7.2移动式、便携式设备检查记录表(dwyj2007014b1)
7.3电焊机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dwyj2007014c1)
7.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明细表(dwyj2007014d1)
7.5失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处置记录(dwyj2007014e1)
7.6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报废审批表(dwyj2007014f1)
第2篇 工机具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1.1、为了加强工机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设备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明确管理程序和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履行格洛斯钢管厂维修业务合同所规定的中冶成工宁波检修分公司的工机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三、术语及说明
四、相关文件
4.1、《检修物资管理办法》dwyj2007005
五、职责分工
5.1、综合组是工机具、吊索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5.1.1负责制订工机具、吊索具的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技术标准。
5.1.2负责对各类专用吊索的专业点检、检修和实施检测工作。
5.1.3负责吊索具日常维护保养委托及资质审查及管理。
5.1.4负责对操作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
5.1.5负责所属员工持操作证上岗操作。
2009年9月15日发布2009年9月15日实施
5.1.6负责吊索具安全监督管理。
5.2、技术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工作。
5.3、工机具、吊索具操作人员根据分工协议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点检及给油脂记录。维修工机具、吊索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六、工作流程
6.1、各相关部门对工机具、吊索具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技术部对公司内所有行车吊夹具实行统一调配。
6.2、工具机具安全管理。
6.2.1购买工具,手持电动工具(角相磨光机、手持电钻、手持砂轮机、电钻、电铲、电动搬手)时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ⅱ类以上机电产品,入库必须验收检查,使用前试操作检查,操作人会使用操作。
6.2.2购买起重工具,机具(卸扣、滑车、手拉葫芦、千斤顶、钢绳、卷扬机等)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资料齐全,入库验收检查,使用前试操作检查,操作人会使用操作,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2.3各种工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设备总电源开关分开关,并有漏电保护器,做好接零接地保护,不准一闸多用,装额定熔断器。
6.2.4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电线必须是铜芯软电缆线,电缆线中间接头不允许超过三处,带有电源插头,电箱离操作点不能超过10m,接电源由电工进行,接好电,电工检查无错误,方可交使用者。
6.2.5选用汽车式起重机,坦克吊时,必须按吊重量的安全荷载选用,不准以小代大,汽车起重机作业时,腿脚地坚实,不得下沉,腿不伸完不准作业。大小钩钢绳装有防过卷限位器,起吊时试吊无误方可作业,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由起重挂吊指挥者指挥,信号统一,坚持十不吊。
6.2.6卷扬机起吊作业,电源开关设机旁,单机单闸,固定卷扬机架的钢绳拴在牢固的建筑物或转向地苗上,禁止利用动力管,电杆作固定物,设立第一道钢绳夹角应大于90度。使用前应检测钢绳,卷扬机的刹车可靠,钢绳磨损不得超过10%,所有起重机的钢绳不得与电线,焊线接触。
6.2.7操作手拉葫芦时,使用人应检葫芦大小链条无破损,焊缝无裂口,刹车应有效,大小钩有防脱落的保险卡,不准超负荷使用。
6.2.8起重指挥由持有起吊挂钩指挥证者指挥,可操作卷扬机,单轨的电动葫芦。
6.2.9机械设备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运行记录,出库入库的验收制度,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带病运行。
6.2.10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安全装置备全有效,外壳有接地保护,设立单独的电源开关。二次线不得老化,破损严重,接头不得超过三处。安放在能防雨,防潮处。不准带电接焊线,焊机和收焊线,人离开必须断开电源,并清除火种。
6.3、通用吊索具及手动葫芦等简易起重机具,由起重挂吊工负责其合理使用、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根据报废标准及时报废更新。
七、附表
7.1钢丝绳、u型卡扣、手拉葫芦检查、保养记录(dwyj2007014a1)
7.2移动式、便携式设备检查记录表(dwyj2007014b1)
7.3电焊机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dwyj2007014c1)
7.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明细表(dwyj2007014d1)
7.5失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处置记录(dwyj2007014e1)
7.6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报废审批表(dwyj2007014f1)
第3篇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本规定目的是明确吊索具管理职责、管理规定及吊索具的采购、领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的一般要求,使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保证。
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起重作业用吊索具的使用管理。
二、定义:
1. 吊索具:用于连接起重物体的吊具和索具的总称。
2. 吊具包括:吊杠、抬杠、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盘),卡环等。
3. 索具包括:钢丝绳、钢丝扣、起重链条、棕绳、化纤绳带、缆绳等。
三、管理职责:
1.技术部:
吊索具的采购、验收、检验、索赔,提供使用说明和原始台帐建立。
吊索具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使用安全色分类标示。
负责起草定期检查和维修、报废标准等管理方面的制度。
2.操作部:
计划、储存、日常检查、使用和参与验收。
吊索具的使用过程中借用、归还、检查等的管理。
负责调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确保按照使用规范要求使用。
负责起草吊索具存储、借用、使用、日常检查等相关管理规定和工艺操作规范。
3.行安部:
根据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吊索具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四、管理规定:
1. 采购
操作部根据作业计划及吊索具使用情况申报购置计划,技术部根据采购程序从资质较好的厂家实施购置。
2. 验收
新购的吊索具,技术部须按国家标准认真核对其技术证件及产品合格证书,每件吊索具必须标识负荷、出厂日期,吊索具的证书等,并应建档备检;选用自制的非标准吊索具必须出具产品设计报告、强度计算书、产品试验报告,并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外购技术性强,价值高的吊索具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选型和验收。
3. 保管检查
操作部各类吊索具须设置专门存放地点,按不同类型、规格摆放在专用架上或专用场地上,指定专人管理,并做日常检查检查。
操作部应将吊索具妥善保管,禁止挪做他用;吊索具要分类标识,摆放整齐,禁止好坏混放;使用完毕后归还的吊索具,吊索具管理人员应当逐件严格检查,剔除已损坏吊索具,严格分类放置;未经过检查的吊索具不得入库。
吊索具管理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和掌握吊索具的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熟悉装卸工艺规程,掌握常用工属于的额定负载及使用要求。
吊索具领用要认真核对数据,检验吊索具的质量;使用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工艺规程借用吊索具,借用时需办理借用手续,详细登记名称、作业地点、作业货种及使用载荷等相关情况,并坚持“四不原则”,即:不符合装卸装卸工艺要求不借、不符合借用范围规定不借、没有整理上架不借、没有修复不借。
吊索具借后要按期归还,在归还时如正常损坏的,由管理人员验证后退还借条,非正常损坏,由管理领导、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共同鉴定,分清责任损坏和非责任损坏,按规定处理。
4. 使用
操作部制定有关使用规定,在吊索具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检查工作要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人进行。
操作部应当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和有关标准要求正确使用工具、索具和设备,履行检查和管理职责,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吊索具要根据装卸工艺和允许负荷使用,严禁违规定和超负荷使用。
5. 维护、保养、报废
技术部应建立台帐,把制造厂商、规格型号、合格证书、有效期限、数量、检查的时间、报废数量及检查清单等记录存档,以备检查; 并建立吊索具明细卡,在各吊索具上应悬挂标有索具名称、型号、额定载荷、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的铭牌;如吊索具负荷标记已看不清的,必须经过负荷试验后,打上标记再使用,并根据台帐信息随时提醒操作部做好吊索具管理
技术部要安排专人不定时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吊索具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书面记录,并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定期保养、检查台帐。
吊索具维修应当由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厂家维修,保证吊索具必须符合使用要求,以保证安全生产。
技术部建立报废流程,如正常报废,由操作部、技术部签字确认;非正常报废,应由操作部、技术部、安全部共同签字确认。技术部应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如吊索具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即做报废;报废按照吊索具报废流程报废,并做好报废吊索具处理和核销记录。
第4篇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993)
(二)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5]70号《关于强化起重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长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四、定义
(一)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二)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三)本办法适用的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抓斗、起重电磁铁、起重真空吸盘专用吊具和索具。
五、职责
(一)安环处是(集团)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团)公司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供应、使用的安全监督。
(二)装备处是(集团)公司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供应、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日常管理,负责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六、内容与要求
(一)总则
⒈吊具与索具系结物品,及其连接在起重机械上的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⒉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⒊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吊具与索具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程。所使用的专用吊具与索具应有合格证。
⒋经检验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二)购置
⒈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购置,供应部门必须购买经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备案的生产厂家检测合格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的产品。
⒉购买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时,须同时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三)使用
⒈起重专用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⒉使用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安全技术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⒊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
⒋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档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响应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四)考核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购买部门、使用单位违反下列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否决相关部门/单位效益工资的0.2%;情节严重的,否决相关部门/单位效益工资的2%,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⑴购买未经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
备案的生产厂家产品的;
⑵供应部门购买的产品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⑶使用单位未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安全技术检验或发现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的;
⑷使用单位未建立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档案。
第5篇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993)
(二)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5]70号《关于强化起重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长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四、定义
(一)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二)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三)本办法适用的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抓斗、起重电磁铁、起重真空吸盘专用吊具和索具。
五、职责
(一)安环处是(集团)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团)公司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供应、使用的安全监督。
(二)装备处是(集团)公司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供应、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日常管理,负责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六、内容与要求
(一)总则
⒈吊具与索具系结物品,及其连接在起重机械上的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⒉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⒊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吊具与索具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程。所使用的专用吊具与索具应有合格证。
⒋经检验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二)购置
⒈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购置,供应部门必须购买经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备案的生产厂家检测合格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的产品。
⒉购买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时,须同时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三)使用
⒈起重专用机械吊具与索具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⒉使用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安全技术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⒊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
⒋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档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响应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四)考核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购买部门、使用单位违反下列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否决相关部门/单位效益工资的0.2%;情节严重的,否决相关部门/单位效益工资的2%,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⑴购买未经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
备案的生产厂家产品的;
⑵供应部门购买的产品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⑶使用单位未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安全技术检验或发现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的;
⑷使用单位未建立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