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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2-12-30 20:51:09 查看人数:26

基础管理办法

第1篇 市城投集团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市城投集团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z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6号)、《z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7号)、《z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试行)》(武建〔2005〕4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纳入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改造维修项目年度计划,由集团公司作为责任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非经营性、准经营性、经营性以及封闭运行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代建项目,是指由集团公司作为业主并委托代建单位实施的非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园林绿化等。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集团公司依法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定的代表集团公司对非经营性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单位。

第四条 准经营性项目、经营性和封闭运行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的该项目管理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未明确管理单位的,参照第二章非经营性代建单位选择方式选定项目建设单位。

第二章 项目代建单位的选定

第五条 非经营性项目由集团公司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定代建单位。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的,由项目管理部门拟订方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确定;采取招标方式的,由项目管理部门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

第六条 代建单位确定后,集团公司向代建单位签发代建委托书,其中市政道路、桥隧代建工程由集团公司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原由市属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园林绿化、排水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仍委托市属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实施,由上述部门与其选定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利用外资项目由城建外资办与其选定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第七条 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有部分专业性较强需委托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实施的工程,如铁路、堤防、园林等,由代建单位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委托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实施。

第三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建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部分项目专业需要的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安全评价、地灾评估、地震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专题的编制、报批工作。

第九条 对于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城市道路、桥隧项目由集团公司前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前期工作的编制和报批;原由市属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园林绿化、排水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集中委托市属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前期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由市、区共同投资的道路排水项目,由各区自行负责前期工作;利用外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委托城建外资办根据集团公司前期工作年度计划的安排,开展前期工作。

第十条 对于准经营性、经营性和封闭运行项目的前期工作,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尚未确定项目建设单位的由集团公司前期工作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修建性规划一般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重大或有特殊要求的采取方案征集或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直接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前期工作部门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管,前期工作具体责任单位按工作阶段汇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前期资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目的前期工作档案。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前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代表集团公司对代建项目的实施阶段进行协调、指导和管理,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及招标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查,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负责征地拆迁的协调管理工作,对于实行“以区为主”的征地拆迁项目,负责审核委托协议文本,对征地拆迁数量、补偿标准及其变更进行审定和确认。

(三)负责督促代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项基建审批程序,并对前期审批情况进行确认。

(四)负责对代建单位的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合同实行备案。

(五)负责对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单项超过50万以上或累计超过合同价10%以上)进行核实、确认、审批或转报批。

(六)对于项目投资超概算,依据有关规定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负责配合集团公司前期工作部门向概算批复部门申报调概工作。

(七)负责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建设成本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和调度,督促落实现场管理各项措施。

(八)负责督促代建单位办理工程验收、移交及财务决算工作。

第十五条 代建单位受集团公司委托,代表集团公司对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财务决算、资料建档等内容,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及时办理“一书一证”、用地预审、拆迁许可证、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并负责办理园林、城管、交管、水务等工程开工行政许可手续。

(二)按照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备案。

(三)负责按国家、地方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及协调工作。按两种方式操作:

1、对于采取“以区为主”方式实施征地拆迁的项目,负责参与核实征地拆迁面积和核算补偿费用,与各区协商征地拆迁委托协议文本,委托协议由集团公司与各区政府签订;在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踪统计征地拆迁完成进度及资金支付情况,对各区的资金申报进行审核。

2、对于未采取“以区为主”方式实施征地拆迁的项目,代建单位全面负责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工作,与拆迁代办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委托协议,负责组织拆迁调查、评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合同谈判和审定补偿协议,负责办理资金申报,完善数据统计和资料归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迁验收。

(四)负责组织各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交桩)和管线综合,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建设计划。

(五)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设成本管理和控制,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签证(单项不超过50万元或累计不超过合同价10%的),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并对相关项目予以签证。

(六)负责按时报送月工程进度报表、资金用款计划,以及集团公司要求的各类材料。

(七)负责按合同和进度申报需拨付资金,并提交真实、有效的合同和进度审核资料,控制资金结算风险。

(八)负责各类合同、工程档案、征地拆迁补偿资料、进度支付报告和变更资料、资金结算和财务核算档案的管理,确保各类资料完整。

(九)对于超概算的项目,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向集团公司及时申报。

(十)负责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原则要求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十一)负责在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向集团公司审计部门报送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同时,做好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六条 对于利用外资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有关利用外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对于准经营性、经营性、封闭运行项目的实施管理,由各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其中由集团公司负责融资的项目,相关规定按照第十四、十五条执行。

第五章 项目资金支付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对由其负责资金管理的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直付,具体办法按集团公司资金结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用款单位每月28日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报送月用款需求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报送季用款需求计划,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和审查。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管理部门审定的资金需求计划编制资金用款计划,报集团公司及市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资金管理部门进行支付。

第二十条 在年度内两个资金计划支付期之间急需付款的项目由用款单位提出临时用款申请,报集团公司批准后进行支付,付款金额编入下期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前期费用由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付款审核,由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进度,提供有效合同等结算资料,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资金计划直接向勘察、规划、设计、评估、咨询等单位办理相关支付手续;跟踪审计费用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核,由审计部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提供有效合同等结算资料,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资金计划直接向跟踪审计单位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安工程进度款,根据监理、项目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进度,按80%(城建重点项目为85%)比例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90%,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95%,尾款5%待质保期满、施工单位质保责任履行后给予支付。监理费的支付比照建安工程费的支付方式进行。其他类资金拨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实际进度、实际资金需求以及跟踪审计(项目安排了跟踪审计单位的,下同)意见,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后申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门直付。利用外资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付,采取“以区为主”征地拆迁的项目,在委托协议签订后,先按协议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向相关区的征地拆迁资金专户拨付预付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意见,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未采取“以区为主”征地拆迁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根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直付。

第二十四条 由各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其资金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或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项目审计监督和决算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审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对由集团公司负责内审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主要是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对建设工程开工前准备、工程合同、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工程竣工决算实施审计监督,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审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决算资料的审查、复核以及上报工作,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竣工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项目代建奖罚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代建项目建成通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比概算投资(概算需调整的按调整概算投资)有节余的,根据《z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7号)的相关规定,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及时将投资节余奖金(不高于节余投资15%)报财务决算审批部门审核,财务决算批复后,集团公司按批复的奖金额度对代建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代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擅自调整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应报批而未报批的责令限期整改;因代建单位工作失误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的可视情节扣除部分代建管理费;致使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给集团公司造成直接损失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集团公司代建资格并依法追究代建单位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市城投集团公司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代建工作实施细则》(2005试行)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会同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2: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 救护制度 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 教学制度 教导处制度

篇3:柴油压风机操作规程

一、压风机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

1、检查各紧固部位有否松动,是否处在正常状态。

2、本机使用hs-13(冬天用)、hs-19(夏天用)压缩机油(sy12.77)、严禁其它规格油代用或不同规格油混用。打开加油螺塞,加足本机规定使用规格的润滑油,油位线至油标1/2~2/3处。

3、用手盘动主机扇2~3转,看是否转动灵活自如。查听有无障碍感或异常声响。

4、清理机器附近一切障碍。

5、上述各点均正常无误后,将闸阀拧到全开状态,启动柴油机使之在低速状态下运行5~10分钟。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如正常,可关小输气阀门,分2~3次将压力调到额定压力值。机器进入工作运行后,应全开闸阀。

二、压风机起动、运行和停车

1、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柴油机机油、冷却水、柴油和压缩机机油。

2、开机前打开输气闸阀,使空压机空载起动。

3、柴油驱动按柴油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4、在0℃以下环境工作时,应将润滑油加温至0℃以上方可开机,以防润滑油凝结造成事故。

5、开机使机器轻载运转5-10分钟后方可进入正常负载运转。

6、每次启动前和运转过程中,均应检查或按规定添加:柴油机机油、柴油,冷却水和压缩机油,特别是空压机油油面线,必须在规定位置(视油窗1/3~2/3处),否则,油位偏低易造成烧压、抱轴、拉缸,油位偏高则造成油耗过高、气阀积碳、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7、机器操作必须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以保证人、机安全。

8、 运行中要经常查看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注意机器运转的稳定性;振动机声响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运转部位发热情况是否良好。一般气缸盖排气口温度不得高于200℃。曲轴箱油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应停机检查。

9、每次工作结束时,让空压机轻载运行3~5分钟后方可停机。对于长时间运行的机器除随时注意柴油机的机油、柴油、冷却水和压缩机油外,每月至少要带压排油水、污物1~2次,如遇雨季或空气温度大的地方,每月要带压排放3~5次,以保证机器内部清洁,使压缩空气纯净。

三、压风机维护保养:

1、空气滤清消声器需作定期清洗。正常工作环境下每月清洗一次。清洗时将滤消声器打开,浸到金属洗涤剂中彻底清洗。(纸质滤芯用毛刷刷清,并用压缩空气吹净)累计工作500小时,更换消声器滤芯。

2、曲轴箱内的压缩机油要定期更换(注意停车后进行)。新启用的空压机使用一周后应换油。以后每运行400-500小时更换一次。换油程序:打开放油塞,排掉箱内油污,然后打开侧盖,将曲轴箱内沉定物擦洗干净,最后装上放油螺塞和侧盖。再从注油孔挤入干净的压缩机油至规定油位。

3、经常检查各紧固件和管路接头,防止松动、漏油、漏气。

4、定期检验安全阀,放气阀、压力表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注意安全阀的气孔不可堵塞。

5、每年对主机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气阀部件,除去油污积碳、验证阀足是否平整,检查各运动部件的配合间隙,若磨损过大影响机器的性能时应更换。

6、空压机若长期停用,应作防锈处理。一般情况下,空压机不允许长期存放(一年以上),以防锈蚀等影响机器性能。重新启用时,需全部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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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___各项经营目标,创建模范___,根据__劳发[2005]60号和[2005]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_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___长、工会主席、

组员:行办、党群工作办主任、劳人、综合技术、计财、材料科长及行办企管、协理等。

2、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公室,负责___生

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的实施及考核。

3、车间级单位相应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总支(支部)书记;

组员:技术人员、计工员、工长。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各车间、华林公司、物业公司、康达经营部、汽车修理厂、劳服公司。

三、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为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___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年初,___根据路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分劈,下达到各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承包,各车间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各车间级单位应按季开展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自查、分析、总结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各车间级单位、机关科室分别于当季末次月5日前向行办填报“生产经营基础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3、行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每季开展经营指标、基础管理的动态检查、分析、汇总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制度。

四、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指标、经营指标、生产指标、安全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性定量指标。

1、否决指标:成本超支、安全未达到“六消灭、二控制、一实现”(段2005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增加“消灭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传染性疾病事件);

2、经营指标:成本支出、水费、卫生费收缴率、多经收入及利润、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等;

3、生产指标:___下达给各单位及部门年度生产(工作)指标。

4、安全指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含设备安全)无严重经济

损失、严重财务违纪(含私设小金库);

5、服务质量指标:无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及传染性疾病事件;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党委及支部工作定性定量考核。

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劳资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职工教育管理、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

1、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各车间级单位)

认真执行路局《运输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__系统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按《_____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每季进行考核。

2、落实生产经营责任(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2.1、制定落实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经营指标的实施及考核办法。___在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责任制目标,按照方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段《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各单位、部门应对照__《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求展开到班组、落实到岗位(个人),并建立配套的管理考核制度。属本部门责任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牵涉到其它部门配合的,应尽力协助、共同完成。

2.2、为确保生产经营责任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以收定支、节奖超罚”的原则,年初,由__制定下达各车间、机关各科室年度生产、工作任务、技术指标及财务计划,实行承包。

3、劳资管理(责任部门:人劳科)

3.1、劳动定额及定员管理:执行路局《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劳动定额管理

面达90%以上。按照__《劳动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按定员组织生产与管理,现员达标率实现100%。

3.2、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3、劳动用工管理:结合“双达标”考核,严格执行《_____班组建设及“班组达标、岗位达标、竞争上岗实施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尾数培训的竞争上岗机制。

3.4、劳动工资计划与基金管理:按路局要求编制月、季、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控制总量,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一支笔、一家管、一本帐”的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计财科)

4.1、成本管理:年初,成本计划以车间级为单位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半年考核、节奖超罚、奖惩兑现。

4.2、资金管理:执行“路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及路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债权建立“四项制度”,按规定年度办理签认。

4.3、每季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落实(有记录),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财务、技术帐、卡、物一致)。

5、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___行政办公室)

加强合同管理,执行路局、___合同管理办法。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员认

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合同资料齐全、台帐管理规范,发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及其它法律纠纷及时报告路局法律室,并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6、职工教育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人劳科)

6.1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制定职工教育规划

和年、月度工作计划,职教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6.2、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教育网和三级培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6.3、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职工岗位达标的目标与任务及委外培训任务,全员培训率和脱产培训率分别达到6%和2%,本年度培训计划兑现率达90%以上。按规定工人定职、改职、提职(含提升工长)进行培训取证,在岗职工100%持证上岗。按照路局《职工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每个职工2年10天的脱产岗位轮训,每季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6.4、建立和规范职工个人技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职工培训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组卷管理,台帐齐全、规范,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班组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加强对班组建设的有效管理,认真制定年度班组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路局《班

组建设暂行规定》、《强化班组现场控制、强化班组“双达标”工作,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实施办法》、《班组“双达标”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及段实施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活动,创建自控型班组。

8、质量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结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段qc成果发表会。

9、物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材料科)

9.1、认真开展物资大检查活动,做好物资大检查自查总结和库存物资清查

报表工作,仓库管理严格按路局《物资仓库检查评分标准》考核。

9.2、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机制;采购计划有依据,

进料合同齐全;采购物资质量好;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符合规定。

9.3、应用物资现代化管理,使用微机管理料、帐,实现路局零库存管理的有关要求。

10、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10.1、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及机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使用、

维护、保养符合规定,机房、设备整洁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10.2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检查、有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技术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___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11.1认真执行《__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检维修施工质量关,确保供水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

11.2 建全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准确。

11.3 建立满足本单位需求的标准体系,建全段标准化三级管理网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年度计划,对标准的实施特别是作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考核方式:

1、在___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__长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对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基础管理工作每季一次,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___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召开专题考核会议,依照考核标准,打出考核分,评定等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贯标要求列出不合格项(整改问题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一级;90~94分为二级;85~89分为三级;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与季度奖励挂钩。

2、各单位、部门与承包责任状兑现挂钩,基础管理考核与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按3:7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得分=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总和÷4×30%+生产经营业绩年度指标考核得分×70%。据此兑现基础管理考核和业绩考核奖。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部门,扣罚与奖励同等力度。

4、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制度,交纳标准为: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50元;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其岗位。

_______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3篇 某工厂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__工厂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为了在工厂内部形成重视企业细节、重视基础管理的风气和机制,引导各部门检讨工作作风,抓细节、抓执行、抓落实,建立规范化和持续化发展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部门制度流程、计划体系、信息系统、团队建设、改善活动、人力资源、行为规范。

第二章管理思路

(一)制度流程:强调以流程为核心,岗位为支点,部门为主体。制度流程体系的重点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工厂通过进行持续的制度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主动的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为更高层次的流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计划体系:严格监控经营责任制和计划体系的运行,是达成工厂经营目标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逐步建立目标体系和日清体系,同时培养大家关注左右、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三)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分流建立信息平台和互动平台,其中信息平台以经营数据库为主体,建立规范化、表格化、模块化的信息系统;互动平台以信息交流为主,强调对差异信息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

(四)团队建设:培养各部门竞争中合作的精神,通过对其市场压力、经营压力的有效传递,致力于团队素质的整体提高。

(五)改善活动:工厂推行改善活动,关键在于建立一种秩序、一种自主管理氛围,培养员工的参与意识、改善意识和卓越意识,使每个环节均能高效运作、以期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

(六)人力资源:核心是建立积极的员工激励考核机制,构建合理的人才阶梯,倡导组织性的学习和教育,包括职业道德教育、员工行为规范和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学习型组织。

(七)行为规范:以空调事业部干部管理及自律规范纲要为准则,通过6sk等活动的开展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带动基础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三章考核办法

(一)管理部负责工厂各职能部基础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相互监督执行,考核结果占部门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10分。

(二)鉴于本部工厂各科室(分厂)职能的差异性,因此对各科室(分厂)的考核采取差异性的控制方式,分科室和分厂两大模块,在工厂基础管理思路的基础上细化考评标准,以期提升本部工厂基础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科室或职能组基础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及执行由各职能部负责,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分厂基础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及执行由制造部负责,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四)科室和分厂分别设基础管理红、黄旗进行及时激励。分厂基础管理红、黄旗直接根据制造部考核结果确定;科室基础管理红、黄旗先根据职能部基础考核结果确定职能部红、黄旗得主,相应的职能部再根据其部门内科室或职能组基础考核结果确定基础管理红、黄旗最终得主。

(五)红旗每月奖科室(分厂)500元。红、黄旗要求挂在科室(分厂)固定位置,擅自取下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四章 附 则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__本部字[2001]063号文同时作废。

附表:本部工厂基础管理考核细则

第4篇 基础科学部教学事认定管理办法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畅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杜绝教学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日常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能迟到、不得提前下课。

2认真备课,按教学要求及时认真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料,做到讲解熟练精确,内容充实,信息量饱满。

3 不得随意换课、串课、停课、或找人代课。

4 若遇出差或重大事情,需要代课时,应向基础科学部申请,经批准后,再到教学秘书处填写《课程变动通知单》,呈报教务处,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5 对出现教学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系内通报批评,警告处分,降岗,或劝其退调离教师岗位。

二、考试工作人员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主考或监考教师擅自不到岗(严重教学事故);

2、主考或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3、主考或监考教师未认真清理考场,致使开考后,仍有学生的书包、复习资料、手机、bp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留在座位上;

4、主考教师在考试开始时仍未到场或监考教师迟到十分钟以上(严重教学事故);

5、教师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

6、暗示考试重点、划定考试范围;

7、在考场不制止考生作弊行为;

8、在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交谈、看书、看报、批作业等;

9、在监考过程中,教师打手机、或接听手机、或手机(传呼机)发出声响;

10、阅卷评分不认真并经复核认定负有责任;

11、未安排主考或监考教师负有责任(严重教学事故);

12、以各种方式透露考题(严重教学事故);

13、庇护考试作弊(严重教学事故);

14、阅卷时给人情分(严重教学事故);

15、因未及时登录成绩而影响学籍管理工作;

16、因未及时报送成绩单而影响学籍管理工作;

17、随意更改学生成绩;

18、其他认定为考务违规的行为。

出现教学事故后,要向全校通报,并纳入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内容。对尚不构成教学事故的违纪现象,有关院(系)和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应给予批评,帮助及时纠正。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一学期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所在院(系)予以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次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可停止其教学工作一年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基础科学部

2010年10月

基础管理办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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