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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6 21:48:12 查看人数: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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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管理办法

第1篇 石油销售公司员工层级晋升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员工层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员工层级管理,更好的发挥激励作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hb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层级晋升是指员工从助理主办到主办,从主办到高级主办;从操作工到初级操作工,从初级操作工到中级操作工,从中级操作工到高级操作工层级及薪酬跃进的一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层级晋升应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绩效优先:层级晋升应建立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向优秀绩效员工倾斜。

(三)量才适用:确保员工与岗位任职资格相匹配,让员工的优势能得到更好的发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员工层级晋升的考核办法。

(二)审议员工层级晋升的实施方案。

(三)将实施方案提报领导办公会会议。

第六条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企业管理部负责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晋升资格审查、实施方案及兑现执行工作。

第三章 晋升办法

第七条晋升基本条件

(一)在公司工作须满两年及以上。

(二)满足四定岗位任职资格。

(三)连续两年在公司年终绩效考核(个人行为评价)排名前10%的。

第八条层级晋升要求

(一)所有员工的层级晋升必须符合晋升基本条件。

(二)晋级通道:

1、管理类岗位:助理主办 主办 高级主办。

2、技术管理类岗位:操作工初级操作工

中级操作工高级操作工。

3、后勤服务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不参与层级晋升。

(三)员工晋升不得超过公司各层级人员比例要求:

1、管理类岗位各层级比例:高级主办15%,主办20%,助理主办20%。

2、技术管理类岗位各层级比例:高级操作工5%,中级操作工15%,初级操作工30%,操作工50%。

(四)助理主管及以上层级晋升须根据《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具体晋升比例要求:高级主管5%,主管和助理主管共40%。

第九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完成员工年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综合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员工层级晋升实施方案,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兑现。

第十条薪酬兑现

符合层级晋升的员工,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层级档级。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人员对晋升的考核、兑现行为进行监督和监察。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人员举报投诉层级晋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2篇 石油销售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的管理,规范销售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程序,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所有对外销售的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化工产品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定价、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运行高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价格领导小组')是公司产品价格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价格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业务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上级单位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价格方针、政策;

(二)研究并审批制定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三)研究并审批制定权限内产品的调价方案及价格策略;

(四)向上级单位提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和价格调整方案建议;

(五)处理公司内部在价格执行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价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场信息部部长担任,负责主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二)提出销售价格及政策的调整建议,提交价格领导小组审议;

(三)组织召开价格领导小组会议;

(四)整理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成果的成员签字工作;

(五)将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价格方案及时下达相关部门、单位,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向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备案价格管理相关资料;

(七)做好销售价格、政策资料的汇总、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六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销售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状况等信息,提交价格调整建议至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

(二)市场信息部的主要职责为: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政策、价格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在产品经销公司限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拟定产品价格策略、调价方案,并拟定浮动范围外的价格调整建议;完善化工产品的价格制定机制,探索建立适应于化工产品销售市场的价格制定模式,在不同的市场形势条件下应用与当时市场形势相适应的定价模式。

(三)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从纳税筹划、经济效益的角度为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相应的建议。

(四)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协助会议的召开,并协助做好会议记录及收发文等工作。监督价格制定的全过程,防范违法违纪事件。从公司整体发展、绩效实现等角度对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相关意见,同时审核价格制定与调整的合法和合规性。

第三章 价格的制定

第一节 价格制定原则

第七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规定的销售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坚持'当期效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第八条公司在上级单位给予的价格浮动范围、政策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产品的实际对外销售价格。超过上级单位给予的价格浮动范围、政策范围时,经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提交上级单位进行审查。

第二节 价格决策程序

第九条公司权限范围内销售价格制定程序:

(一)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收集汇总华中、华南区域市场价格与竞争者的价格信息,编制价格分析报告,预测化工产品市场未来价格走势。

(二)客户经理可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状况等信息,提出价格调整建议,提交至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

(三)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根据客户经理提交的价格调整建议,并结合收集的化工品价格走势、客户需求量走势、化工品采购价、化工品配置量、库存量、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信息,拟订化工品价格调整建议书提交部门经理初步审查。拟订的化工品价格调整建议书需写明拟调价的化工品品名、调整后的价格以及条件原因。

(四)市场信息部经理根据价格分析报告、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条件等因素,审查价格调整建议。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市场信息部组织召开价格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商讨决策。

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负责做好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进行调查论证,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1、调研报告,应当包括现行价格存在的问题,市场价格情况,调价的原因和依据;2、具体调价方案。

(五)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委员集体商讨拟订的销售价格调整建议是否合理。价格调整建议需经价格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签字后方可生效。

除紧急情况外,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发送给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负责通知会议主题、时间、地点。

(六)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并以价格文件形式统一下发至相关部门执行。

第十条公司涉及价格管理的以下资料,需要以文件形成二十四小时内报产品经销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变动文件;

(二)出台的相关价格管理办法;

(三)权限内重大销售价格调整文件及价格会议后形成的会议纪要。

第三节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按需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组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第十二条组长或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包括委托方)方可举行。成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三条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也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书面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上签字;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由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存。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可邀请与价格管理相关的有关人员列席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

的成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价格方案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价格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严格按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制定或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化工品销售价格。

第二十条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各部门对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及时对价格执行中的错误予以指出更正,对价格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提报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调整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价格后评估制度,对重大价格、营销策略的调整进行事前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估。对重大价格、营销策略实施结果以市场份额、价格到位率、社会及经济效益、客户开发与维护、新增销量、库存风险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指导下一步销售和价格策略的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市场信息部需建立完整的价格管理档案,所有价格文件、价格调整建议、会议纪要、价格调整表等相关资料,统一编号存档备查,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价格文件为商业机密,实行限部门、限个人、限量下发,相关人员要妥善保管、存档,不得泄露。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一)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效显著的;

(三)举报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查证属实,并避免了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规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惩罚:

(一)越权擅自制定和调整化工产品价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调整价格;

(三)实际销售价格与同期价格文件不符;

(四)价格建议中故意虚报、瞒报市场信息;

(五)上级行使价格干预后,不及时纠正;

(六)泄露价格方面的材料、文件、信息及其他价格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对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纪部门或违纪个人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石油销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配的价值导向,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体系,有效激励员工绩效贡献,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职等,职级基于职等,以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等架构为基础进行薪酬设计。

(二)控制总额,拉开差距:根据集团公司薪酬总额要求,确定公司薪酬总额、不同岗位类型决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励绩效,提升效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发放和调薪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向优秀绩效、关键岗位进行薪酬倾斜。

(四)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设置合理的过渡方案、调薪后总成本可控,保持未来薪酬调整的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薪酬领导小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后勤服务类三个序列,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二个层级(见后附件1、附件2),技术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一个层级(见后附件3),后勤服务类薪酬标准设五个层级(见后附件4),每个层级设十二个档级。

公司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层级,技术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四层级,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五层级。

管理类岗位、技术管理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层级适用标准详见附件5、6、7。

第七条薪酬结构

公司统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类别和所对应的层级及档级确定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按员工工龄计算,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1、10年之内(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条津补贴

津补贴包括管理津贴、专业技能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等。

(一)管理津贴:适用于管理类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区域确定。

(二)专业技能津贴:适用于技术管理类岗位,津贴标准:

1、高级:100元/月;

2、中级:50元/月;

3、初级:20元/月。

专业技能津贴享有标准根据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费按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计提,其发放和列支范围执行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和年终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岗位类别和层级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年终绩效

各岗位层级年终绩效比例统一为年工资总额的10%。

(二)月绩效工资

1、部门经理、副经理

部门经理、副经理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2、一般员工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4:6。一般员工不包括销售岗位员工和派遣员工。

3、销售岗位员工

销售岗位员工月绩效(量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4、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3:7。

绩效工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最终依据。

(四)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

公司实施岗位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的双通道绩效工资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适用于以下标准:

职称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

正高级部门正职绩效工资的55%

高级部门副职绩效工资的55%

中级主管基准档

初级助理主管基准档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层级绩效工资占比

岗位序列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采用就高原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特别奖

公司设总经理特别奖,主要用于对特殊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及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不超过30%比例的员工进行调薪(详见附件8)。计提比例、具体奖项设立与发放金额由产品经销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效益、绩效表现、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其它奖项

各种单项奖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员工定薪

第十三条新入职员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二)技术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四)具有博士学历的新入职员工从高级主办基准档定薪。

第十四条司机岗位定薪,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司机定岗标准,公司司机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档。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入人员,参照新员工定薪办法执行或公司相关决议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岗位工资按80%支付,绩效工资考核兑现,津补贴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章 套改办法

第十七条工资套改根据现有员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应层级的工资标准,津补贴和工龄工资按新标准套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或薪酬层级发生变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根据原工资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所属类别的对应层级;

(二)薪酬降级,直接套入低层级的同档级;

(三)薪酬晋级,直接套入基准档,如原工资水平高于基准档则就近就高套入高层级的相应档位;

(四)在同一层级中进行岗位调整,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第十九条工资套改后,原岗技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集团公司调整而调整,计入档案,不作为实际薪资调整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考核调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晋升一档工资,晋升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0%;已在最高档级者将不予调薪。

第二十一条工资普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实行月薪制,应在月内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时支付,若遇付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收入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员工入职、离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绩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年,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出勤月数折算。

第二十六条各类节假日、请休假及加班工资支付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支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石油销售公司销售结算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销售结算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销售结算管理,规范销售结算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客户的销售结算,结算的产品为公司销售的所有化工产品。

第三条所有销售客户,应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确保回款资金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产品经销公司销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销售服务中心')、公司销售部、财务部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结算工作。

(一)销售服务中心负责营业室核算产品销售结算,其主要职责是:

1.收集销售原始单据,编制销售日销售台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结算表;

2.与公司财务部、客户核对销售结算表。

(二)销售部负责货物结算,其主要职责是:

1.收集销售原始单据,编制销售日销售台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结算表;

2.与财务部和客户核对销售结算表。

(三)财务部负责监督审核结算表和货款结算,其主要职责是:

1.销售货款的结算;

2.监督销售价格执行过程;

3.督促销售资金回笼及销售出货和资金回收情况的统计、分析与报表报送。

第三章结算工作程序

第五条销售结算的工作程序:

(一)驻厂办每日归集业务单据,编制销售日台账、销售日报,定期根据销售日报分核算主体编制销售结算表,提交销售服务中心业务、财务审核,并与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

经审核无误后与客户进行核对,客户签字确认。

(二)物流管理部物流仓储管理人员依据中央仓发货记录,编制中央仓销售结算表,提交销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无误后与客户核对,客户签字确认。

(三)销售结算表经核对无误后,为客户开具发票和发票签收单,延安销售服务中心本部出纳开具延安营业室客户发票和发票签收单,公司本部财务部开具公司核算客户的发票和发票签收单。

(四)客户收到发票后,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字,并回传至相关单位。

第四章销售货款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销售服务中心收到客户货款后,应按不同的收款方式及时办理入账。

(一)汇款结算:及时查询客户汇款到账情况,确认款项到账后作收款处理,并向销售部开具到账通知单。销售部收到到账通知单后,判断销售方式:对于厂前销售,销售部开具日销售计划表,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后,发送至销售服务中心驻厂办;对于中央仓销售,销售部开具客户收货通知单,经财务部审核和相关人员签字后发送至中央仓。

(二)对每笔款项应及时跟踪其进账情况,并到银行索取进账单,每日盘点货款现金,每月定期核对客户余额,如有不符及时查找原因。

第七条货款退款的处理:

(一)客户与公司终止业务后,需提出退款申请。退款申请务必包括:退款企业全称、退款原因、业务所涉及的产品、退款日期、退款金额(以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汉字明确标示金额)、退款企业开户行、户名和帐号(务必为退款企业所属账户)。同时,退款申请务必加盖退款企业财务章、法人章和公章,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负责该产品的业务员收到客户提交的退款申请后,首先确认该退款涉及的销售业务是否已经终止,其次核对该客户业务余额,核对无误后填写退款通知单并签字。业务人员将客户退款申请和退款通知单提交财务部销售会计核对金额无误后,由销售会计签字说明。

(三)销售会计签字说明后,由业务员依次提交销售部经理(驻厂办由业务副主任审核)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领导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与集团财务中心申请退款。

(五)月末财务部销售会计将本月所有客户退款明细表提交至销售部,由销售部通知各业务员核对退款情况。

第五章销售发票管理

第八条销售服务中心、财务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开具和保管销售发票,并对发票的安全性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必须提供加盖购货单位公司的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第九条所有发票领取必须详细登记领取时间、单位、发票号码、金额、领取人并签收。对发票的领用结存情况需进行及时准确的统计,按时交税务局审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食品销售公司广告投放管理办法

食品销售公司广告的投放和管理

根据公司20__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__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1..20__年广告费按公司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按2%年销售额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全国卫视台联播或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按年销售额的1.6%提取,由广告部统一洽谈、签订协议,按照各类产品促销推广的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投放。公司统一集中安排的促销活动及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为公司全年的统一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20__年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或促销活动等。大商场、大超市按销售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约0.5%;各省销售分公司的地方媒体的广告投放以及促销活动、促销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规定的额度实施,详见20__年各市场广告费分配表。

2.广告部负责制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省级卫视台或省级电视台的全年广告投放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实施各项广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户外广告由各市场填写申请表,报大片区经理审核同意,由广告部统一洽谈合同、制作画面,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场进行验收并监督该广告的全程投放。

4.促销活动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按3%的额度与客户共同策划、使用。太阳伞、冷柜等配送性带广告促销用品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二、投放媒体选择原则:

1.广告所投放的媒体须确保是收视率或收听率高的媒体。

2.必须能实施监听、监播的媒体。

3.能享受到最低优惠价的媒体。

4.能提供新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的媒体。

5.特殊原因,必须要投放的媒体。

6.地级媒体有选择的投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媒体,原则上不考虑投放。

3、 广告协议的签署与审批

(一)广告协议签订要求

1.广告协议需明确签署刊播媒介,并加盖介公章。

2.广告协议格式应以我公司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为蓝本,并且用电脑打字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涂改过的协议或手工书写的协议,一律无效。

3.各市场签订广告经办人资质:

(1)省级媒体由广告部或省级经理签订;

(2)地级媒体由省级经理与地级经理签订;

4.广告协议到期后,如该媒体仍需继续投放,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5.广告协议由经办人签字后,段经省级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广告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

6.不能与经销单位签订广告协议,也不能由经销单位垫付广告款。广告费不能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广告协议审批程序

广告协议具体审批程序为:各市场省级经理审核签字------广告部审核、部长签字------总经理批准-------总经办盖章。每一个广告协议签订后必须完成广告审批手续,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出差可委托他人办理。)未经审核盖章,擅自执行广告协议,扣罚当事人相当于协议总额的30%的奖金,同时扣罚省级经理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奖金,如经办人为省级经理扣罚相当于协议总额的50%的奖金。

4、 广告投放实施要求:

1、广告部和市场必须根据每个月的销售情况按月制定月广告投放计划(附计划表),确定广告播(刊)出时段、次数、投放额度、广告内容等基本要素,经广告部整理、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广告实施后,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当月计划将已投放广告汇总上报(附实投

表),并书面说明该月广告投放的效果。

3.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核定的全年广告计划制定每月投放计划,确定投放频率、投放额度、广告内容、播出时段等。电视广告要按计划上报并按规定版本播出。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 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

(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 广告费承付必备7、 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 电视台, 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 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 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__'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 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 class='grey'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广告费使用权限及审批办法

20__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 省级市场20__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 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 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 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 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 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__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第6篇 石油销售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实行备用金管理办法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条备用金的范围与分类。

(1)备用金的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2)备用金按性质不同分为长期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和出纳备用金。

长期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临时备用金是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短的特点。

出纳备用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交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第三条长期备用金的使用对象、用途和金额限制规定,如下表所示。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借款金额应该小于等于借款人2个月的工资。

第四条临时借款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临时备用金的使用范围规定如下:

(一)因企业业务需要暂支款,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具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二)临时性公务活动、职工活动借支。

(三)理赔等事故性质的借支。

(四)押金等性质的借支。

(五)其他经批准的暂支款。

第二章 备用金的申请、审批与归还

第五条备用金的借支程序如下所示:

(一)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并签名。具体为:有费用预算申请业务的个人必须在费用预算申请单里填写借款事宜和借款金额,并同时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必须真实、详细的注明借支事由、金额、归还时间。

(二)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就借支事由的真实性、必要性进行初审。

(三)部门主管领导对借支必要性进行复审,并对该部门的借支款进行总体监督。

(四)财务负责人对合理性负责审核,并根据前期现金使用作出分析,按现金管理制度做出是否借支判断。

1.未转正员工控制借支。

2.经常性违反结算纪律的员工控制借支。

3.根据事由控制借支金额的标准。

4.其他财务制度要求控制的事由。

(五)财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六)总经理审批签字。

(七)会计确认借款审批是否完善,在审批完善后进行财务处理。

(八)出纳根据财务凭证进行付款。

第六条备用金的归还

(一)归还备用金时,借款人以报销费用冲抵,差额可归还现款。

(二)出纳员收到还款现款后,开具收款收据,写清还款方式,并签字盖章交付还款人一联作为对账依据。

(三)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由会计开具收款收据并注明报销冲账字样,并签字确认交付还款人一联作为对账依据。

第三章 备用金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长期备用金的额度需要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每半年审定一次。

第八条长期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借支或以临时备用金的性质借支他人。

第九条长期备用金的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每半年清理一次,如需继续借用的,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第十条临时备用金要求一个事由一个专项借款和还款,不得以其他事由__借款周期。

临时备用金的还款、报销期限:

(一)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二)临时采购借款,使用后5天内报销;

(三)没有特殊原因临时借款还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十一条出纳备用金的管理:

(一)出纳备用金的使用者只能是财务部门出纳员。

(二)出纳领取备用金要求开具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不得以收坐支。

(三)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四)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六)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务部经理及总会计师负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备用金管理员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式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第十三条财务部会计必须于每月月末对编制月度备用金借款情况表交付部门负责人,做好备用金借款管理。

第四章 违规操作罚则

第十四条出纳员在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借支备用金的,负责追回,并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减分。

第十五条若借款人拒不归还所借的备用金(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财务部提出告知后,由其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还款,如部门负责人未通知,造成损失的,应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减分。

第十六条若借款人员发生人事异动或离职,综合办公室未及时书面通知财务部确认清账,造成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综合办公室承担借款损失。

第十七条财务部对于逾期还款或拒不还款的人员,严格控制后续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资格。对于没有特殊事由有款未还借支款项的,财务部可拒付款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制定、修订。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中油江苏销售公司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 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 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 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00-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 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 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 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8篇 石油销售公司发票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

第二章 领取

第四条公司本部所有发票在当地税务局领取。

第五条各发票管理员领取发票后应填写本单位《发票领用登记薄》。

第三章 使用

第六条各开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商品收取款项后,应当对单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据实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不得因购货方要求而改变品名、数量、金额等内容。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一般纳税人开具。

1、对于初次开票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必须要求客户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同时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应当加盖客户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2、每年应对客户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各单位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审查(可以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应市县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确认),

3、向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开具普通发票。

4、严禁向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各中心必须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严禁提前向客户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现场交款提货并索取发票的,为收到货款付出商品的当天;

(2)每月业务发生频次较多,可在月底对账完毕并收讫货款的当天;

(3)预收货款的,为客户实际提货的当天;

(4)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的当天;

(5)将商品自用等,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第九条所有销售业务当月必须将发票开具完毕.

第十条批发业务依据销售通知单上所列明的单位名称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换销售通知单单位名称后开具发票。在批发环节,对不需要发票的客户一般开具普通发票补齐,发票开具的单位名称为销售通知单上的单位名称,不能更改单位名称。发票联由税务管理岗装订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当零售客户不要求开具发票时,可以不开发票。

第十二条开票员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需要作废发票时,按照以下发票作废业务程序进行:

1.需作废发票未跨月的,先在开票机上作废相应电子版发票,再在对应的纸质发票一式三联上盖作废章或注明作废字样,完成作废业务程序;

2.需作废发票属于跨月的,应先收回原发票并在原发票上注明 '作废'字样,随后开具与原发票内容相同,但数量、金额为负数的红字发票,完成作废业务程序。红字发票需向税务申请同意。

所有作废发票应保证联次完整,装订整齐,并上由开票人员统一保管、销毁。

第四章 保管

第十四条各中心发票管理员负责保管本单位发票。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第十五条 各中心发票管理员如遇发票丢失、毁损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司财务部同时报告。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发票领用登记薄》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统计表》,作废发票,应单独装订保管,并根据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归档和销毁。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所有开票员在开票前应接受岗前培训,熟练掌握发票管理系统的使用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八条税控开票机由发票管理员管理和使用。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应对各中心发票使用情况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发现有虚开、冒开行为的,

第二十条发票管理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在税控开票机上上网、聊天、游戏等。

第二十一条开票员应按照发票管理规范进行操作。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移交。如因岗位变动需要变更开票操作人员时,应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开票员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擅自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六章 其他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其他有价票证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信用证等。

对从银行购回的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信汇单、电汇单以及内部结算单、空白收款收据等,保管印签的人员不得事先在上面加盖财务预留印签及印章,出纳人员须将空白支票等有价票证放入保险柜妥善保存,对填写错误的票据应及时加盖'作废'章。

第二十四条 规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到开户行验证汇票的真实性,检查承兑汇票的背书单位与挂账的往来单位必须相符,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时间填写正确清晰,多次背书的承兑汇票应审核背书的连续性,逐笔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

(2)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应由财务部门根据用款计划和业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在开户银行办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9篇 石油销售公司中央仓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中央仓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中央仓管理,建立稳定、优质的仓储服务商资源,确保公司货物安全和经济效益最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仓储服务商的调查、选择、评估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物流管理部是仓储服务商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订中央仓管理办法;

(二)收集仓储服务商信息;

(三)组织仓储服务商调查、选择,并提交报告至公司领导决策使用;

(四)做好仓储服务商档案管理工作;

(五)对所租赁使用的中央仓进行业务指导、监管;

(六)对所租赁使用的中央仓所提供服务进行跟踪、评价,为进一步合作提供依据。

第三章 仓储服务商准入管理

第四条公司物流管理部应做好仓储服务商调查,重点考察其仓储设施、仓储条件、经营效益及仓储管理能力等方面,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一)仓储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经营资质;

(二)仓储设施的设计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要求,并取得专业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

(三)仓储设施必须配备完备的消防设备体系;

(四)仓储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并得到了严格贯彻执行;

(五)仓储企业自经营仓储业务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第五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仓储服务商要成为公司的中央仓,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仓储企业基本情况简介材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业机构关于仓储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报告;

(七)仓储设施最大仓储量。

第六条物流管理部要严格审核仓储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经产品经销公司审批后,由物流管理部组织与仓储企业签订仓储合同,并建立仓储企业客户档案。

第七条公司物流管理部应建立仓储服务商信息库,并不断更新信息,为后续服务商选择提供依据。

第四章 中央仓日常监督管理

第八条中央仓应做好货物出入库管理工作,货物需验收合格、准确计量后方可入库,并及时更新入库台账。

接收货物后,应及时向公司发送进销存报表。

第九条中央仓应做好仓储日常管理工作。物流管理部须定期、不定期监督中央仓的日常管理,主要监督中央仓业务办理是否合规、是否具备防火、防水、防潮等管理措施,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

物流管理部根据检查情况,整理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阅,同时反馈至中央仓进行整改。

第十条中央仓应严格按照公司销售部发送的客户收货单为客户办理发货业务,并及时更新库存台账。中央仓须每日将库存信息报物流管理部。

第五章 中央仓企业惩罚和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中央仓企业惩罚管理

当中央仓企业出现下列行为时,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要求中央仓企业补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的同时终止合作:

(一)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接货入库或发货出库;

(二)库存管理过程中出现货物丢失、变质、被盗或不正常损耗;

(三)私自出售、抵押公司化工产品;

(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货物损失;

(五)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中央仓档案管理

物流管理部为每一位中央仓企业客户建立中央仓档案。定期对中央仓企业进行评价,并将评价表载入中央仓档案。

第六章 物流管理人员惩罚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行为视为违规或违法行为:

(一)不按规定筛选仓储企业的;

(二)未按规定签订仓储合同的;

(三)暗中收受回扣和贿赂的;

(四)瞒报或谎报中央仓收发货的;

(五)未经批准,私自或与中央仓共同出售公司化工产品的;

(四)泄露公司化工品价格机密的;

(五)货款支付过程中给公司造成资金损失的。

第十四条对有前条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

(二)有非法所得的,责令其将非法所得上缴公司财务入账;

(三)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以上处分可以并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物流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石油销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各项费用特性及管控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根据公司及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以货币单位和其他计量单位为形式,综合反映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全部经营活动的各项信息,实现从预测、决策、执行、分析、控制到考核的全面管理。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1.全员、全额、全过程原则;

2.目标管理原则;

3.合理性原则;

4.严肃性原则;

5.分类管理原则;

6.权责对等原则;

7.成本效益原则;

8.重大事项、例外事项报告原则。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管理方式

第一节 预算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是对公司预算事项行使决策权的非常设专门工作机构,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负责组织全面预算管理日常工作、落实预算委审批或交办的预算工作。预算办设在公司财务部,预算办主任由财务部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预算工作,副主任由财务主管领导担任。

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的相关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预算办主任由财务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预算管理人员组成。

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公司各部门。

公司本部部门设置发生变动或部门之间职能发生调整。

第六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定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审定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年度预算编制方案;

(三)听取并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四)审定预算分解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考核方案;

(五)督导预算执行,审阅预算执行分析结果,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差异的跟踪落实情况;

(六)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预算办主要职责权限:

(一)拟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责任主体开展年度、月度全面预算编制工作;

(三)预审各级预算责任单位全面预算编制初稿,综合平�,并编制公司年度全面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月度预算方案,审核年度、月度预算分解方案,并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五)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六)协调解决公司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重大事项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七)参与公司各级预算责任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

(八)定期组织公司全面预算培训事宜;

(九)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预算考核机构以现有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由主管绩效考核的综合办公室负责。预算考核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预算考核方案,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定期组织考核各预算执行部门的预算目标及预算管理工作质量;

(三)编制预算考核报告,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第九条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为预算执行机构。预算执行机构应在上级和本单位预算管理机构统一指导下工作。预算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一)执行并遵守全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

(三)根据下达的预算目标组织编制本部门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办汇总审核;

(四)将本部门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岗位;

(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定期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六)严格按照预算内/超预算/预算外事项的执行程序提出预算内/超预算/预算外事项的预算执行申请并履行审批程序;

(七)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及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八)认真配合预算办进行预算执行差异的分析与追踪,查明差异原因,主动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九)接受上级单位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监控、考核。

第二节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

第十条预算办应负责做好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论证,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及与本行业相应指标的比较分析;

(二)经汇总的公司初步预算报告;

(三)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事项;

(四)对预算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的说明;

(五)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预算报告及进度跟踪报告;

第十一条除特殊情况外,财务部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发送给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并负责通知会议主题、时间、地点。

第十二条召开预算管理会议,各成员对预算公室提供的相关报告和资料进行评议,形成相关书面审议材料或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年度预算目标、年度预算编制方案;

(三)年度、月度预算分解方案;

(四)公司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分析;

(五)在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六)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情况,提出公司预算修正建议;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如有必要,预算管理领导会可以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研究论证,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完成工作。

第十四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或其他成员主持。

第十五条主任或1/2以上的成员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包括委托)方可举行。成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六条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也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由预算小组指定人员负责。预算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书面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上签字;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由财务部负责保存。

第二十条如果预算议案第一次没有通过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议,主任可根据成员意见和业务需要,决定是否复议。只允许复议一次,若复议不通过,以主任意见为准。

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三章 预算内容

第二十二条公司全面预算内容包括:经营预算、专项预算、投资预算、报表预算及kpi预算。

(一)经营预算包括:销售预算、采购预算、库存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经营预算等。

(二)专项预算包括:职工薪酬、修理费用、安全专项费用、非项目安全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

(三)投资预算包括:基本建设、一般设备购置、安全项目、环保项目、节能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报表及kpi预算包括: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关联方往来余额表等企业财务报表预算和主要财务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等kpi预算。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三条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1.坚持效益优先,总量平�。

2.坚持积极稳健的财务政策,规避公司的经营风险。

3.坚持目标控制,确定控制重点,明确预算控制要求。

4.坚持权责明确,严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财务预算的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是财务预算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全年财务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由财务部负责汇总上报,相关部门参加编制各类预算、审查预算报告、组织预算调整、评价预算效果等职能,为全面预算奠定组织基础。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应以上级公司确定的预算目标为基础,以公司年度业务计划为依据,将年度业务计划中包含的业务活动预计转化为预算数据形成预算编制方案。

第二十四条预算编制方案由上级公司统一下发的各类专业预算模板组成,具体包括预算假设、报表及kpi、经营预算、专项预算、投资预算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其中年度预算编制明细到季度,各季度之和形成年度预算值。年度预算下达后,按照月度进行月度预测,生成月度预算。

第二十六条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依照集团公司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对由公司财务部对编报内容与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指标。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下达,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二十七条日常财务预算及补充预算的编制

1.日常资金预算的编制分为经营性资金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和非经营性资金预算。

2. 预算要对归口管理的费用项目编制过程认真、数字真实负责。严禁将审核批准后的各项目之间相串换使用、挤占、挪用,对超额支出部分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应于支付款前向同级及上级预算部门紧急请示,批准后即行支付。事后应补办紧急用款补充预算。

第二十八条预算编制的时间按照上级公司的时间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公司的预算方案和预算审批流程,日常资金预算上报截止日为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预算。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涉及费用包括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费及办公费,实行集中管理和部门定额结合的管控模式。

第三十条各部门每月20日将各项费用下月预计情况及相关说明上报计划财务科,报送时应注明定额及非定额费用金额。为加强全面预算执行力度,次月公司会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给予通报。

第三十一条上述定额费用指各部门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在执行定额费用时,各部门可直接使用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线上报销流程,经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无需申请。如产生非定额费用,需使用线下申请流程,填写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二条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预算内容的编制和上报公司归口预算内容的审核,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最终审核、汇总和合并上报工作。

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监控

第三十三条各预算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目标,建立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和部门预算管理台账,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三十四条预算执行与监控的原则:

(一)公司预算办负责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二)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部门归口管理预算的监控责任;

(三)预算执行监控以月度预算为基准进行。

第三十五条公司月度预算执行与控制流程:

(一)经办人在执行预算之前首先填写预算执行申请表或预算执行申请单。

(二)经办人将申请表单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三)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表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审批权限由归口部门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对申请表审批。

(四)审批程序执行完毕之后,经办人应及时将申请表单提交财务确认,财务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单返还经办人。

(五)业务执行完毕时,经办人需填写相应的报账单,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账流程。

第三十六条预算外事项和超预算事项申报程序。

(一)由执行人填写预算外或超预算事项申请表;

(二)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权限领导对预算外或超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或审批,通过后提交预算办;

(三)预算办就事项申请理由的充分性、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提出意见,并提交预算委审批;

(四)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预算办将预算外或超预算事项申请提交上级公司审批;

第六章 预算分析

第三十七条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定期(月、季、年)进行预算分析,通过编制预算分析报告、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等方式,发现预算执行差异,寻找差异发生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八条预算分析工作按照'谁编制谁分析,归口审核归口分析,总审核总分析'的原则开展。预算办负责公司预算总体执行情况分析。

第三十九条预算分析内容包括kpi及报表分析、经营预算分析、专项预算分析、投资预算分析等。预算分析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原因到位,责任和措施明确。

第四十条预算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年度报告及专项报告,并定期上报预算办。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四十一条预算调整分为临时性目标调整和年度预算目标调整,其中临时性目标调整又分为预算内事项和预算外事项。

(一)临时性目标调整

1、调整原则:

(1)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

(2)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2、预算内事项是指已立项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增减变动,导致预算目标发生的结构性调整。对于不影响年度整体预算目标的调整事项,由预算执行部门向公司预算办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调整后对公司运营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资料,由公司预算办视项目性质、额度,按程序报批。

3、预算外事项是指经批准下达的年度预算中未涉及的,但因内部或外部因素导致的、必须执行的事项。由预算执行部门向公司预算办提交预算调整申请,由公司预算办汇总后提交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上级公司。

(二)年度预算执行应具有刚性,在批准下达后一般不允许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的,可在年中予以调整:

1、体制改革;

2、业务经营范围变更;

3、组织结构变更;

4、市场竞争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战略目标调整;

5、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调整;

6、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发生;

7、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紧急事件的影响;

8、对预算编制基础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每年7月初,公司启动预算调整流程。预算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预算执行部门按归口管理原则分级书面上报预算调整方案,阐述预算执行时间、状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提出预算的调整范围和幅度。

(二)预算办汇总平衡各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公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于7月底前上报上级公司审批。

(三)预算调整方案未批复前,仍按原预算指标执行和考核。

第八章 预算考核

第四十三条预算考核内容包括:预算目标考核和预算管理工作考核。预算目标考核以调整后的年度预算目标为基准。

第四十四条预算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预算执行监控环节申请审批程序的规范性;预算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透彻度;预算工作组织的周密性等。

第四十五条各预算执行部门应承担本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考核责任,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承担所归口的预算管理工作考核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预算考核原则

(一)可控性原则

(二)权责对等原则

(三)分级考核原则

(四)公平公正原则

(五)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六)例外原则

第四十七条预算考核是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预算考核评价结果是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预算考核工作于每年年末12月上旬进行。考评依据主要有年初预算目标、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执行申请、预算分析报告和预算调整文件等。

第四十九条预算考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预算考核报告需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公司预算办负责解释。

第11篇 石油销售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化工产品销售计划管理,明确计划管理的内容和报批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化工产品销售计划的编制、上报及下达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销售计划指根据公司整体预算,为完成一定时期内的销售任务,结合市场需求及资源供应情况制定的销售目标计划。销售计划分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

第四条计划管理原则:

(一)整体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公司各类计划的编制应综合考虑市场、资源、库存、成本等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优化,确保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二)切合实际,保障经营的原则。销售计划、需求计划的安排应紧密结合各地区市场、仓储、运输实际情况,科学调控各地区资源安排,提高整体经营质量。

(三)严格审核,集中决策。公司各类重要计划须经过层层审核,严格把控。需集中开会讨论决策的计划,相关部门务必组织会议,听取各方建议,以确保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的原则。各类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公司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坚决杜绝不按计划采购、调运、销售行为的发生。如确需调整时,必须按照严格的计划调整的审批程序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销售部是计划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一)负责公司化工产品需求计划的编制、上报;

(二)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化工品销售(配置)计划;

(三)分客户分解编制本公司化工产品销售计划,确保销售任务的达成。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六条需求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一)客户经理与所负责客户进行沟通,编制客户需求量,提交至计划管理岗。

(二)计划管理岗汇总客户经理提交的客户需求,并结合市场行情、生产企业生产计划、库存信息等,编制公司需求计划,明确各种化工品销售量目标、销售收入目标和销售毛利润目标,提交部门经理进行审核。

(三)部门经理审核、平衡需求计划,提交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四)经公司审议通过后,上报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第七条需求计划的编制与上报时间要求:

(一)客户经理须于每月20日提交客户下月需求量、每季度末月20日提交客户下季度需求量至计划管理岗。

(二)公司每月24日提交经审议通过后的下月度需求计划、每季度末月24日提交下季度需求计划至产品经销公司。

(三)如遇特殊情况,销售部与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门沟通后,可延迟上报。

第八条销售计划的分解、执行:

(一)公司销售部计划管理岗接收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配置)计划,并根据客户经理提报的需求计划,分解编制形成分客户的销售计划,提交部门经理审核、平衡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客户经理根据分解的月度销售计划,与客户沟通确定日销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发送至销售服务中心驻厂办执行。

(二)销售计划一经确定,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务必各司其职,认真组织落实。

(三)销售部及时上报公司销售日报、周报和月报至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门。

第九条销售计划的调整:

(一)公司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一经制定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出现下述情况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对销售计划进行调整:

1. 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实际执行结果发生较大变化时;

2. 生产企业生产计划进行调整时;

3. 其它特殊原因。

(三)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确需调整时,须向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产品经销公司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hb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石油销售公司费用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hb公司(公司)费用报销及核算,加强费用管控力度,及时、准确反映费用支出情况,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费用主要是公司机关管理业务发生的,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外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用、办公费用、会议费、差旅费、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安全费用、维修费用、审计咨询费、劳动保护费、税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员工。

第四条费用管理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付出,都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二)预算控制原则。即原则上无月度预算不予支付,特殊情况报公司预算会批准后执行。超年度预算时,在预算调整批复未下达前,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章 费用报销时间及流程

第五条公司费用报销时间一般情况为每月5日至25日,特殊情况除外。所有费用业务都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12月份费用业务报销期限为次年一月底。

第六条除本办法列举的特殊报销事项按特殊审批流程执行外,一般情况下,公司费用报销执行以下流程:

(一)费用预算线上申请。经办人在执行业务之前,需在公司全面预算控制系统内根据业务类别填写相应费用预算申请单据。对于小额、多次发生的费用预算,也可汇总提出申请。

(二)线下申请一级审批。一级审核通过后,经办人打印预算申请单,提交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线下申请二级审核。预算归口部门负责人对预算执行申请表进行审核,依据系统内数据判断该项费用申请是否预算内事项、是否超预算,并填写审核意见。

(四)申请确认。费用预算审批程序执行完毕之后,经办人应及时将申请单提交财务人员审核确认;财务确认无误后将申请单返还经办人。

(五)业务执行。经办人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申请单开展业务活动。

(六)财务线上审核报销申请单据。业务执行完毕报销时,经办人在全面预算系统内填写相应的费用报销单并连同费用申请单、报销票据一并提交财务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费用报销单填列的规范性、报销单据的合规性等。

(七)线下报销一级审核、审批。经办人在线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相关费用报销单,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八)线下报销二级审核、审批。经办人将一级审批通过的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单据提交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归口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九)线下报销三级审批。经办人将二级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单据提交分管财务副总审批。

(十)填制记账凭证。报销人或经办人持审批后的费用报销单、预算申请单、原始发票等报销票据到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报账。会计人员根据业务性质正确核算,填制记账凭证;打印后,提交稽核人员。

(十一)财务稽核。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及所附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十二)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记账凭证及所附报销单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提交出纳执行付款程序。

(十三)出纳付款。出纳根据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后的记账凭证,针对不同付款方式执行不同流程。付款方式分为:现金支付、网银支付、支票支付。

1. 现金支付:

出纳填写现金付款单-财务部门负责人将付款单与记账凭证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在付款各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通知报销人领款-报销人领款后在付款单上签字-出纳将签字后的现金付款单记账联提交会计人员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 网银支付:

出纳在网银支付系统提交转账付款申请-网银主管将提交的转账记录与记账凭证核对无误后,执行网银授权程序-出纳定期将网银支付单据从银行取回提交会计人员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3.转账支票支付:

出纳填写支票并加盖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预留印鉴-稽核人员一级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预留印鉴-收款人或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上签收-出纳将签盖后的转账支票递交收款人或经办人。

第七条报账时,经办人需提供收款单位或个人转账信息书面资料。收款单位或个人转账信息资料包括: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第三章 人工费用

第八条人工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及劳务费。

第九条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公司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薪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第十条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包括:

(一)职工工资(含奖金、津贴及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职工教育经费;

(六)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七)其他职工薪酬。

第十一条职工工资

公司综合办公室人资源相关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职工当月考勤情况编制工资及奖金表(一式两份),依据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

工资、奖金发放日期为每月25日。工资发放不跨月,奖金当月发放上月。

除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职工扣款项目应在'应发工资'前增列显示。

第十二条职工福利费

(一)核算范围:

1.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 非货币性福利,即公司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3. 职工困难补助;

4.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5. 职工加班误餐补助费用;

6. 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等

(二)公司福利费开支控制在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费

(一)核算范围:公司为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由公司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费用计提基数及缴纳比例执行公司《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

(一)核算范围:公司为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由公司负担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及缴纳比例执行公司《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职工教育经费

(一)核算范围:职工培训所发生的学费或培训费、资料费。

(二)职工教育经费应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列支。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方面的开支。

(三)报销培训费时,除发票外,还应附经批准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数、培训费用等。

第十六条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第十七条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一)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并即将实施。该计划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二)公司已经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拟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裁减补偿金额,拟解裁减的时间。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裁减建议。

第十八条其他职工薪酬

核算公司为职工支付的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外的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劳务费

核算公司通过第三方(包括有资质的社会劳务中介机构)输入的劳务人员发生的费用。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公司制定的标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报销时,除需要提供人员费用发放明细表外,还需提供协议第三方劳务费发票。

第四章 办公费用

第二十条办公费用包括低值易耗品、报刊资料费、网络通讯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办公支出。

第二十一条办公用品

(一)办公用品核算范围:办公用纸张、笔记本、工作手册、便签、复写纸、大头针、钉书机、钉书钉、刀子、尺子、印油、印台、文件夹、墨水、胶水、笔(笔芯)、档案袋、电池、u盘、移动硬盘等。

(二)公司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保管。

(三)综合办公室本着节约的原则在年度办公用品购置计划内采购。办公用品入库时保管员要填制入库单。各部室领用办公用品时,需填制出库单,并经领用人、领用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由保管员向领用人配发办公用品。

(四)办公用品核算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经办人报账时应提供办公费用申请单、办公费用报销单、采购发票(有明细的,需付明细清单)入库单及出库单。

(五)办公用品的保管。保管员要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检查清点。每月填报办公用品的领、发、存报表,按部门分类归档,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送财务部门入账。

(六)办公用品按人数定额消耗,消耗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标准。

第二十二条报刊资料费

核算范围:公司订阅的各类报刊杂志、订购的专业书籍费用及各种资料册(单)的印制费。

各类报刊杂志的订阅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订阅标准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各种资料册(单)出入库时应填制出入库单,作为报销附件。

第二十三条网络通讯费

(一)核算范围:公司办公座机电话费、职工手机通讯费、无线网卡费及信息系统维护费。

(二)公司机关各部门座机通讯费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缴纳,按月报销,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报销。

(三)公司领导和员工通讯费报销标准执行《工作人员通讯费报销暂行规定》,并由综合办公室按季到财务报销。

第二十四条低值易耗品摊销

(一)核算范围包括:公司购买的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的办公桌椅、茶几、饮水机、碎纸机、传真一体机、文件柜、打印机等。

(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出入库时应填制低值易耗品出入库单。

(三)盘点:年度终了时,综合办公室应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盘点表报财务部门备案。出现盘点损益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对盘亏的,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其他办公支出

其他办公支出核算除上述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之外的邮寄费、办公区域花卉租赁、水费、物业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发生的费用;

其他办公支出形成实物的,应填制出入库单,并每月进行盘点,盘点表报财务部门备案。出现盘点损益时,应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对盘亏的,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五章 差旅费

第二十六条差旅费是指职工确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地、居住地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船票、飞机票及保险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石油销售公司中住宿标准,并按办法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费用。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从外地回公司,若无公司车辆接站,可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车票随差旅费一起报销。

第六章 业务招待费

第二十九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条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因工作需要招待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同意,限额接待,报销时必须在招待费发票上所附粘贴单上说明招待事由。

第七章 会议费

第三十一条会议费包括会务费、会议伙食费、会议住宿费、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及会议杂费等。

第三十二条公司办公会议发生的费用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报销。报销时会议费时,除发票外,还应附会议通知及参会人员签到册,会议通知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

第八章 车辆费用

第三十三条车辆费用包括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交通事故等有关费用,不含交通罚款。

第三十四条车辆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报销,其他部室或个人不得报销车辆费用。

第九章 广告宣传费

第三十五条宣传费用主要是指通过媒体、灯箱、展板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进行形象宣传而发生的宣传活动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宣传费用报销。

第三十七条公司各项广告宣传费用在公司年度预算范围内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章 安全费用

第三十八条安全费用包括公司员工消防、危化上岗证培训支出、安全演练培训费、安全活动宣传费、环保费用等。

第三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费用的控制与报账。

第十一章 维修费用

第四十条维修费支出主要是指设备维修、办公场所维修而发生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报销维修费用时应提供合规的维修发票。对于大型维修业务,还需提供维修合同及维修验收报告。

第十二章 审计咨询费

第四十二条审计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进行资产评估、审计验资等业务发生的费用。

第四十三条审计咨询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

第四十四条审计咨询费用由各发生咨询业务的部门报销,报销时除应提供正式发票外,还应提供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咨询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章 劳动保护费

第四十五条劳动保护费核算范围: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帽、鞋、肥皂、洗手液等保护用品及发放的高温防暑降温用品支出。

第四十六条劳动保护费由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质检相关人员制定标准并监督执行,由人力资源相关人员造表发放。

第十四章 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十七条税费指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简称四小税)、水利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等。

(一)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二)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三)车船税以车辆的具体用途性质为计税标准,税率实行定额税率;

(四)印花税实行比率和定额税率;

(五)水利基金按照收入的万分之八计算缴纳;

(六)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等根据地方政府文件执行。

第四十八条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之外公司发生的费用,如租赁费等。其他费用报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章 费用报销票据及其他

第四十九条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一)所有费用票据必须是业务发生地的、合法的、正规的发票。原始凭证的内容要真实、完整,不得涂改,附件张数按所附单据数量填写。发现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

(二)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公司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制单人签名或盖章。

(三)原始票据的粘贴:交通票据等小票据的粘贴范围以粘贴单大小为界,须紧贴粘贴单顶界和右界,并从右往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须留出一定间隔距离,票据较多时,可分张粘贴,不得竖向粘贴。原始票据必须按交通票据、住宿票、招待票、通信票、维修票等不同类别,分门别类进行粘贴,不能混合粘贴。

(四)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财务审核时必须核对采购申请单,严格按采购单审核数量报销。

(五)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报销人重新整理。

(六)超标准的支出,除分管财务领导同意,不予报销。

(七)收据及白条不予报销;执行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而遭受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

(八)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须以'支付证明单'代替,并必须注明未能取得票据的原因。如遇有票据丢失的,将视同没有发生费用,相关的损失由票据丢失人承担。

(九)所有票据必须真实,如发现作弊时,财务部将按票面金额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第五十条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审核人、记账人、财务主管的签名或签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五十一条填制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应当重新填制,不得涂改、挖补。

第五十二条报销凭证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凭证上应有两人以上签字,审批人不得为同一经济事项的经办人。

第五十三条各项费用报销单由公司统一制定,经办人应根据不同的经济事项内容选用不同的报销单。

第五十四条经办人员应按费用的实际用途和金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报销时间及流程办理报销业务。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3篇 石油销售公司市场信息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市场信息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提高市场信息的使用价值和效率,为企业更好地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市场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市场信息部是市场调研和信息收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市场信息管理办法;

(二)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工作;

(三)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提出相应的市场信息分析报告提交主管领导审阅,并在公司内部实现信息共享。

第四条公司其他部门是市场信息管理的支持配合部门,可提交自身所收集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至市场信息部进行汇总、整理。

市场信息部组织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应积极关注市场信息。

第三章 信息渠道

第五条获取市场信息的主要方法

收集市场信息可采取电话、面谈、参展、查阅和购买资料等方式。

开展市场调研时,需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调研提纲及费用预算,组织实施市场调研后,应编写相应的市场调研报告提交领导审阅。

第六条获取市场信息的主要途径

(一)通过各种专业统计数据库、权威部门的信息披露、行业内权威人士发言、公开媒体报道、报刊杂志等;

(二)通过参加行业协会、产业协会等活动收集信息;

(三)在拜访、回访或同客户业务洽谈中,适时询问客户相关问题、竞争对手的服务情况和经营情况;

(四)对目标区域、潜在客户的走访;

(五)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定期电话回访;

(六)不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交流市场信息,了解客户各项需求。

(七)收集、整理公司其他人员反馈的信息;

(八)从上级公司的各个业务部门和财务报告获得;

(九)委托第三方信息/调查/咨询机构进行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

(十)其他信息收集渠道

第七条信息渠道的建立

与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沟通渠道,以便及时快捷准确的获取信息。

第八条信息渠道的维护

定期拜访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交流市场信息,维护客户关系。

第四章 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宏观经济与行业背景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一)国际与国内整体经济政治形势;

(二)国家对本行业的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

(三)本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及上下游发展现状;

(四)未来新产品与新技术发展方向等信息。

第十条市场供需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一)市场规模与容量

主要了解全国及区域市场的产能、产量和进口量及增长情况等,未来上游扩建及新建统计;下游消费群体发展状况、消费量和出口量及增长情况等。

(二)市场界定与细分

主要了解每个细分市场的界定、容量和分布,分析生产工艺、技术指标、销售渠道和用户体验等方面的差异。

(三)市场竞争

主要跟踪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以便随时调整竞争策略。

(四)市场价格

主要分析价格构成(成本、供需、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付款方式、账期等)和定价策略,同时统计人民币现货价格、美金船货价格、生产商的挂牌价与结算价等。

(五)分销渠道

主要了解分销商的综合实力、经销品类和销量,并分析其运营模式。

(六)物流布局

主要了解华中、华南市场固体与液体化工产品仓库的分布特点,同时了解固体与液体化工产品的运输特点。

第十一条竞争对手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标杆企业销售政策,现有竞争对手的经营规模、产能、生产工艺、生产品类、分销策略、定价策略、营销策略、客户群体、物流布局和产能扩张计划及潜在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客户对象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经销商、分销商、直销客户的分布、需求、生产能力、库存情况、技术与服务要求、资金信用状况、付款方式、经营效益和外购原料来源等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自身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上游生产企业产能、生产工艺、生产品类、产能扩张计划及本企业销售动态、客户群体、客户结构、本企业在行业内地位、物流布局等信息。

第五章 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应用

第十四条信息整理与分析

信息管理岗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形成相应的市场信息分析报告,在公司内部实现信息共享。

市场信息分析报告应重点分析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能够带来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等内容。

第十五条信息的汇报

(一)汇报时间:根据信息内容的差别,按照不同的频次汇报。

1.定期上报

根据公司信息需求,编制市场信息周报、月报和季报,每周、每月和每季末上报。

2.不定期(即时)上报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时上报相关信息:

①.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

②.行业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本企业销售与策略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其他希望通过公司内部共享的信息。

(二)汇报方式

信息汇报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电话汇报和邮件汇报、单独汇报和会议汇报等方式。信息汇报人员可根据各类信息的特点以及现实条件采取相应的汇报方式。

第十六条信息归档和保密

信息归档包含原始未加工的信息材料、信息分析报告、公司内部信息等信息的归档,可按信息类别、信息重要程度、信息发布时间、信息权威性等进行整理归档。

信息管理岗需根据各类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机密程度设置保密等级,确定每类信息的借阅范围,借阅场所,并详细记录信息借阅记录,包括借阅信息名称、借阅时间、借阅人员、借阅目的和归还时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市场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

规定执行。

第14篇 石油销售公司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 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 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 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00-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15篇 石油销售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会计资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根据《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陕西__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范围

第五条会计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第六条每月的会计资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应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一)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八条会计凭证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至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凭证装订

1.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和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4)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复核、记账、制单等)的签字和印章是否齐全;

(5)按凭证号码的顺序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根据集团装订标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2.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个针眼,实行三眼一线打结,结扣应是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3.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第九条会计账簿的立卷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账簿应按年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三)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四)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五)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六)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七)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第十条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立卷保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应对其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第十一条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的立卷

会计核算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应按时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二)整理检查资料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十二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

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满足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十四条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1月10号前移交综合办公室归档。移交过程中,需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与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移交,由财务部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负责监督移交。移交过程中需填写《会计档案移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予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一份交予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五条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综合办公室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六条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将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员逐一接受。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第十七条档案在财务部保管期间,财务部应建立会计档案清单和借阅登记册。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抽换,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批准。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移交综合办公室后,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需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具体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和30年,具体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会计、审计、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

第二十二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公司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经办人、财务部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四)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办公室、财务部和信息管理部共同派员监销。

第二十三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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