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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建筑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____”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二 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_思想、_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____”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三 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 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 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支部推荐,分公司经理与党(总)支部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发文备案。
第九条 集团公司党群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党委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党委发文备案。
分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工会章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条 谈话 宣布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正职、参股单位产权代表、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正职、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谈话,并由公司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副职、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副职、分公司副职由分管领导谈话并宣布,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
四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过程中要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以及岗位的具体要求,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尤其对工作实绩重点考察。
五 考察程序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两名以上成员的考察组,考察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民意测评、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后,力求形成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材料。
六 任(聘)用期的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聘后,要制定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经营管理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以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考核、经济责任考核等制度。
第十四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全面进行工作述职,接受组织、人事部门考评及职工民主评议。
第十五条 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任期内的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调离、解聘原任职岗位的领导人员,在免职或解聘前,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第十六条 在任(聘)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聘)期内享受所在任(聘)岗位的待遇,被免职(解聘)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新的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第十七条 免除(解聘)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免除(解聘)现任职务:
(1)经考核未能完成任期目标要求的;
(2)因工作需要同级转换职务的;
(3)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责令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6)因其它原因需要免除(解聘)职务的。
第十八条 辞职
辞职分自愿辞职和责令辞职两种。
自愿辞职: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交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在正式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正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各单位副职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本单位主要领导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答复。
责令辞职: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聘)期间的表现,年度考核与职代会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正职和副
职,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分别研究决定,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除(解聘)其职务。对被责令辞职的领导成员,可分配适当工作。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亦可再次担任领导职务。
七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第2篇 管理人员薪金管理办法范例
一个公司,除了老板之外就是管理员与员工了,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管理人员薪金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金支付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象
本制度所指管理人员为下述人员(不含总经理、董事):
1.本公司职务系列中部门副经理以上者(不含代经理);
2.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的分支机构管理人员;
上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本公司______股以上股票。
第三条报酬体系
管理人员薪金体系如下:
1.固定工资;
2.业绩工资;
3.奖金;
管理人员没有任何津贴待遇;遇有出差,按公司员工出差旅费规定办理。
第四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按职位确定,其额度范围如下:
1.部门经理:______元——_____元
2.部门副经理:____元——_____元
3.分公司经理:____元——_____元
4.分公司副经理,___元——_____元
固定工资决定权在公司总经理;固定报酬的升降及解聘时间根据本人能力、经验、工作实绩、学历、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
5.固定工资实行完全月薪制;除停职外全额发放,停职指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连续5个月不能上班的情况;停职的报酬另行规定。
第五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按照本公司《独立核算制实施规定》所确定的科室、部门、分支机构每月核算结果确定。
第六条完成目标时的支付额
凡达到事前规定的赢利目标的,按固定工资标准发给业绩工资。
第七条赢利增减情况下的工资
每月实际赢利与预定赢利目标上下不一时,业绩工资随之浮动;以预定赢利目标为100%,根据增加或减少的百分点确定业绩工资;具体办法另定。
第八条奖金
发给管理人员的奖金,根据半年期决算结果确定;奖金额根据公司总的经营情况和各自努力程度由总经理确定。
第九条工资提升
工资提升指根据管理人员各自情况,提升固定工资部分。提升时间与一般工人相同;提升幅度要参照物价、生活费上涨等因素;提升由总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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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学院校后勤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校)后勤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总公司管理队伍建设,通过绩效考核与津贴薪酬相挂钩,促进管理人员将个人综合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水平提高内化为主动作为的工作动力,将学校师生满意内化为自觉追求的工作价值,结合运行模式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人员界定
1、后勤总公司管理人员为后勤总公司事业编制身份职工和党政联席会聘任在管理岗位的非事业编制身份职工。
2、后勤总公司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干部和普通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为学校聘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和后勤总公司内部聘用的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普通管理人员为非学校聘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和后勤总公司内部聘用的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以外的管理人员。
二、考核的原则
1、全面考核,管理和服务并重。以“德、能、勤、绩、廉”为一级考核指标,一级考核指标下设若干二级考核指标,内容尽可能涵盖管理服务意识、能力、实效的方方面面。
2、量化考核,便于实际操作。通过不断地实践完善,配套制度跟进,尽可能将指标中考核的内容与量化凭据相对应,减少主观性考量。
3、分类考核,区别岗位差异。根据岗位责任和综合能力要求,将管理人员分为中层管理干部和普通管理人员赋以不同的指标和分值定额;根据管理和一线工作负重差异,在指标中予以权重设定,倾向一线工作。
4、民主考核,体现公平公正。在考核中将部门考核,专职部门考核,民主代表考核结合起来,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每一名管理人员当月的工作状态。
三、考核机构及职责
1、各中层科室。各中层科室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人员的“超额工作量”和“出勤”两个二级指标进行初级考核。
2、监察中心。监察中心负责对各中层科室“超额工作量”和“出勤”两个二级指标初级考核的审定。
3、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成员由3名班子成员和4名民选代表组成,班子成员常任,民选代表每年选定一次,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负责对各中层科室考核指标以外的指标考核。
4、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由1名主任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工作人员由主任抽调。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测评的审核、收集和汇总;负责对当月考评情况的分析评价,更加有利于考核导向落实意见的提出;负责实践问题的收集、整理、分析,修订意见的提出。
四、考核步骤
1、各中层科室对本部门管理人员“超额工作量”和“出勤”两个二级指标的考核于当月最后一日完成,并将结果报监察中心复核。
2、监察中心对各中层科室的考核复核于次月1日完成,并将复核结果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
3、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成员于当月最后一日将测评意见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
4、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于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适用
1、考核结果为当月薪酬津贴的核发依据;
2、考核结果为�量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为个人和集体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导向要求
1、全体管理人员要以考核指标为标准,自觉提高个人工作综合素质和能力。
2、各中层科室要本着对员工负责,对集体负责的态度,强化内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注重考核依据收集,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
3、考核民主测评小组成员要将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言行关注纳入日常工作,主动收集相关凭据。
4、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要将考核指标的修订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纳入重要工作。
七、其他
1、本办法由后勤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_____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第5篇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包片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服务职能,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结合洗选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包片检查管理对象:中心下属的各单位。
第三条 包片检查管理人员:中心助理级以上领导、各单位厂(站)级领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组织机构
组 长: 中心主任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
成员:中心助理级以上领导、各单位厂(站)级领导。
第五条 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管理办公室要建立责任区承包管理台账并适时更新。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承包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责任区、职责。领导小组要下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设在厂安全办。
第三章 责任区划分原则
第八条 中心领导要对中心所有下属单位进行责任区承包,责任区划分后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第九条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责任区域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指定单位领导负责该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区划分后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第四章 责任区包片人职责及任务
第十条 中心领导除对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外,并重点对所承包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各单位承包责任人除按业务分工全面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外,重点对所承包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章 责任区包片人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包片单位对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技术标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企业各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包片单位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等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五条 掌握和了解包片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划、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并熟悉劳动组织和实际生产作业情况。
第十六条 随时对各单位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当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督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安监局报告。
第十八条 对包片单位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建议或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实施跟踪督办。
第十九条 各包片人重点负责检查承包区域内消防、特种设备,设备设施运行,有害气体管理、监测监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类标识、安全防护、作业人员规范操作和专业化服务单位等安全状况。
第二十条 中心级各包片人每季度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基层单位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厂级包片人每周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存在的隐患上报管理办公室督办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二十二条 中心级各包片人每季度、厂级包片人每月组织召开承包工作例会,研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促进包片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依据中心制定的《洗选中心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措施》,并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兑现。
第二十四条 责任区包片人根据分管职责范围,中心级各包片人每旬、厂级包片人每周至少对安全责任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现场监管,保证人人参与安全承包责任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中心各包片人每旬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下现场次数不低于4次,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存在的隐患上报管理办公室督办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二十六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包片人限期整改,对包片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
(一) 各单位没有按照《洗选中心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管理措施》进行承包或责任区划分后还存在盲区死角的。
(二) 各包片人没有按要求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将检查存在隐患上报管理办公室督办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 各包片人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整改未进行跟踪督办的。
第二十七条 上级部门查出承包责任人所承包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认定标准执行《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神东〔2022〕293号)。对承包区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包片人进行连带追究处罚。连带处罚标准按比例执行:责任单位承担70%,责任包片人承担30%,
第二十八条 责任区安全事故处罚认定标准:
责任区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包片人未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区承包领导负主要管理责任。如因日常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进行追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安全管理部。
第6篇 某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站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推进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为中心储备更多的管理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管理人员的选拔,以管理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用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着眼于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素质好、文化水平高、领导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员工选拔到管理人员行列中来,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为配合竞争上岗的需要,中心将专门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工作小组。
三、基本程序及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大会动员
为使广大员工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公开竞争,中心将发布竞岗公告到各收费站,由各收费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公布职位,组织报名
中心按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布竞争的职位、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等。由个人自愿向本单位报名,也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对各收费站报名员工逐个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参加竞岗的,经收费站初审后,报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审核。
4、命题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中心将组织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知识、收费业务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竞争各职位名额的多少与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讲人数和确定考察的对象。
5、演讲答辩
考试合格者将进行演讲答辩,竞岗者经过1-2分钟的自我介绍,阐述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后。以随机的形式抽取五个演讲主题中的其中一个题目进行5分钟的演讲;评委也将现场对演讲人提1-2个问题。主要测试竞岗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40%),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25%),语言表达能力(25%),台风(10%)等。演讲成绩比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演讲答辩顺序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5-9人的评委对竞岗者进行评分,每位评委采取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竞争者演讲的得分。
5、民主测评
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的结果,对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在本中心内,对竞争人选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参加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包括竞岗者原单位员工及领导。民主测评结果实行表格量化计分,对拟任职位设“胜任” (100-81分)、“基本胜任” (80-60分)和“不胜任”(60分以下)三种评议让群众选择。群众评价得分为收回有效的记名打分表的平均分,无记名打分表现为作废,参加群众评价打分的人数应不少于本收费站人数的60%。群众评价成绩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
6、组织考察
考察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特别是要考察与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情况量化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7、人选初定
组织考察完毕之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的总成绩从高到底,按与竞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任职人数,并根据竞争者的实际情况和职位的要求确定具体职位的任职人选。
8、任前公示
任职人选在中心(包括收费站)进行公示,听取全体员工的意见。公示时应一并公布竞争上岗的成绩。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反映被公示管理人员的问题或署真名检举揭发的材料,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9、试用与任命
公示选拔的管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享受的待遇,为新岗位的津贴和原岗位的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者,按原职别回各自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公开竞争上岗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各个部门,各收费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抵制借竞争上岗之机拉帮结派、排斥异己等不正之风。要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竞争上岗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等的责任。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竞争上顺利进行。开展竞争上岗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要结合实际,搞好广泛动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员工正确理解、讲清目的意义、明确工作要求,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削除不利于竞争上岗的思想障碍,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平稳推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第7篇 煤矿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办法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煤管所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第8篇 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
昌润大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编制 审核 批准1目的为了加强对酒店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高效的管理队伍,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淘汰机制,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2引用文件《质检管理规程》3稽查管理考核的内容和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3.1 要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理念要有集体认同感。稽查部按照部门职责对酒店所有管理人员实施稽查考核管理。
3.2 管理人员对待上级领导及酒店总经理的指令、命令及酒店的各项决定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下传达、布置、执行、落实并取得实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而保证酒店各项工作能按部就班地进行。
3.3 管理人员对酒店发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及时地向下传达、贯彻、宣传、学习及落实执行,确保所属单位的干部员工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实施要求,并能自觉地遵守。
3.4 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一般情况都应事先制订书面计划,事后进行必要地总结并留存书面材料。各项工作都应该按计划、按规定、按规范、按标准按部就班地进行,并力争取得实效。
3.5 各级领导干部和酒店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酒店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争取做到严细、认真、负责、高效;要严格管理、努力工作、灵活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3.6 各部门的团结互助、及时沟通、密切协作是保证酒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因此,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应发扬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密切配合,不允许产生相互扯皮、相互推委、相互指责、相互攻击等不利于团结的情况。酒店提倡见荣耀就让、见困难就上、出了问题首先查找本部门、本人的原因的精神。
3.7 酒店管理人员应该是遵守纪律的模范、以身作则的标兵,酒店强调管理人员应切实遵守三关键的原则:即关键时间、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准时到位。
3.8 管理人员应该自觉接受酒店员工的监督,虚心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真心地关心员工的生活,努力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做好酒店各项人性化管理的各项工作。4稽查考核结果处置:
4.1 对于管理人员的稽查考核结果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处置包括:确定过失、曝光批评、扣减分数、直接扣款、停职检查、降职降薪等;
4.2 稽查发现的过失分类: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四类;
4.3 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轻微过失处罚
4.3.1 对于某些一般性的工作或在非重要场所下,尚未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3.2 属于下属的原因或属于本人领导方法欠佳等客观原因没能做到或做好工作造成的失误,但尚未对工作造成损失时;
4.3.3 发现问题后本人能正确认识,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再次违犯时。
4.4 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一般过失处罚
4.4.1 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或在比较重要处所出现过失,但是尚未给酒店工作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4.2 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三关键不到位或者由于本人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了过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4.3 发现问题后本人尚能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重复违犯时。
4.5 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严重过失处罚
4.5 .1对于酒店的重要工作或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5 .2主要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不负责任而发生过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5 .3发现问题后本人先是推委扯皮强调客观,后经过批评教育能逐步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加以改进,并且后来没有多次重复违犯时。
4.6 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重大过失处罚
4.6 .1对于酒店的特别重要工作或特别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重大的损失时;
4.6 .2纯粹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过失时,或严重影响了部门或酒店的工作时;
4.6 .3发现问题后本人无理强辩,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拒不接受,或多次重复违犯同一过失时。
4.7 其它处置方法:
4.7 .1管理人员发生过失后,一般情况下将参照酒店奖惩制度进行扣分;
4.7 .2稽查考核情况与管理人员的过失情况要不要曝光或公布,将视酒店安排进行;
4.7 .3对于一般过失以上的稽查结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直接扣款;
4.7 .4其他处置办法根据酒店的规定处理。5稽查考核人员的权限和稽查考核办法:
5.1 稽查考核人员有权对任何部门的文件、资料、材料进行查看(酒店保密文档除外),当稽查人员需要检查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5.2 稽查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地到酒店任何部位或对所有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和工作进行检查稽查考核,稽查人员为了工作可以使用包括影、音、相等任何记录方式进行稽查,酒店其他人员不得干涉;
5.3 稽查部可以采取任何考核办法对酒店任何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进行时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5.4 稽查人员稽查考核的结果直接报总办主任或总经理审阅,对于稽查结果的处置,任何人不得阻挠或干涉;6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
6.1 稽查人员必须大公无私,严格执法,对于稽查人员执法不严或知法犯法或徇私舞弊的现象酒店员工有权向总经理举报,一旦查实,严惩不怠。
6.2 稽查人员的言行和工作与普通员工一样,受酒店质量检查人员的检查。7稽查人员的工作评价
7.1 稽查人员归属总办主任直接领导,其工作直接受命于酒店总办主任和总经理。
7.2 稽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由总办主任决定并报总经理批准。8此规定自起试行!
第9篇 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暂行稿)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营运需要,对各岗位的职责胜任程度、工作表现及阶段性工作结果进行评估,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考评原则
1、 公开性原则。考核组织者要向被考核者明确说明绩效考核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考核管理有透明度。
2、 公平公正性原则。绩效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评价与考核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
3、 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组织者和被考核者要工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及办法,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4、 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考核时,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制定贴切的衡量标准,考核的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5、 常规性原则。绩效考核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管理层做出正确的考核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6、 发展性原则。绩效考核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的发展。因此,管理人员应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提高绩效作为首要目标。
前酒店财务部、总办、人事部负责将有关数据提供至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5、 年度评选优秀管理人员一般应从年度绩效考评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6、 考核使用表格形式,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满分为100分,但综合其特殊贡献总分可能超过100分。
7、 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得分为各季度考核平均数。
8、 鑫地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民主评议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和解释。
第10篇 s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暂行稿)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营运需要,对各岗位的职责胜任程度、工作表现及阶段性工作结果进行评估,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考评原则
1、公开性原则。考核组织者要向被考核者明确说明绩效考核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考核管理有透明度。
2、公平公正性原则。绩效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评价与考核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组织者和被考核者要工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及办法,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考核时,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制定贴切的衡量标准,考核的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5、常规性原则。绩效考核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管理层做出正确的考核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6、发展性原则。绩效考核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的发展。因此,管理人员应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提高绩效作为首要目标。
二、绩效考核的依据
绩效考核的依据是被考核者在绩效期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观察记录和工作成果小结。包括质检记录、过失记录、客户评价及财务数据等。
三、绩效考核对象、频率
绩效考核对象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季度考评一次。
四、绩效考核方式
实行上级、同级、自我、下级、客户考评为一体的360度考核。
五、考核的组织
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和推动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汇总核定考核成绩,并及时向被考核者公布。酒店总经理为绩效考核的审批者,并负责考核指标的设定、修改。
六、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
德。
能: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学习情况。
勤: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表现,出勤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
绩:指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
七、加分项
1、所有考核指标中有五项为满分的加1分,六项加2分,七项以上加3分。
2、本人或者本部员工在酒管及以上级别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的,一
次加5分。
3、协助其他部门或者酒店及以上级别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的,一次加2分。
4、本人或者本部员工在酒店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包括只设一名的评比)一次加2分。
5、本部门为客人提供过个性化服务或特殊服务被客人书面或酒店认可的四次加2分,五次加3分,依此类推。
6、本人或者本部员工为酒店经营管理提供建议被采纳的一次加2分,二次加3分,依此类推。
7、经营指标超额完成时(客房部、餐饮部按经营利润指标),每高于1%则客房部、餐饮部加4分,其它部门加1分。
八、减分项
1、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情况,一次减5-50分。
2、酒店检查通报的需整改项目,未在指定时间内整改的,一次减5分。
3、受到客人投诉的一次扣1分,二线部门被一线部门投诉的一次扣1分。
4、被总经理点名批评的一次扣1分。
5、接到过处罚通知书的 次扣1分。
6、经营指标未能完成时(客房部、餐饮部按经营利润指标),每低于1%则客房部、餐饮部减4分,其它部门减1分。
九、评分标准及奖罚措施
1、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具体细则见附表)。总分=评估分+嘉奖分-违规分
2、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低于60分,未能达到最低要求,3次以上需要离开原岗位。并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100%。
60-69分,不能全面达到工作要求,需要督导,加以指导和培训。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50%。
70-79分,基本达到岗位工作要求,还有提升空间。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30%。
80-89分,良好,能够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90分以上,优秀,非常适合此项工作。当月绩效工资上调30%。
十、考核具体实施程序与细则
1、因病事假或非单位派出、学习等原因累计超过3个月的人员,不进行年度考评。
2、新任职的管理人员在岗时间未满6个月者,不进行年度考评,从下一个年度开始考评。
3、360度考核的比例分配分别是:总经理占50%,员工占20%,同级互评与自评占30%。
4、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1日前酒店财务部、总办、人事部负责将有关数据提供至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5、年度评选优秀管理人员一般应从年度绩效考评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6、考核使用表格形式,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满分为100分,但综合其特殊贡献总分可能超过100分。
7、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得分为各季度考核平均数。
8、鑫地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民主评议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和解释。
第11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和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_____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第12篇 厨房管理人员厨师厨师长考核标准考核办法
厨房管理人员(厨师/厨师长)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1、技能标准a:掌握和熟悉所管辖岗位的技术要求,并能对该岗位执行标准时做出判断和指导;b:能够熟练规范操作所负责岗位的出品质量要求和速度效率要求;c:考核时所出产品至少有一个能够获得评审团的试上市品种的评议结论。评审团的评审项目有:① 色、香、味、形、器、意、趣、成本、市场潜力;② 基本功、操作习惯等。2、理论标准a:能够掌握并通过美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的理论知识、营养学理论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知识等方面的口头提问和书面试题。b:能独立做工作计划和报告。3、实践标准a:做工作的扎实度,是否能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b: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在团队中的协作力;d:对本职工作的热情创新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e:日常的行为规范和作风;f:带人能力。(二)考核办法1、口头面试2、理论试题3、实操演练4、试用观察5、定向投票
附表:
评分标准考核内容
7.6—10
5.1—7.5
2.6—5.0
1—2.5
得分
技能标准
技能知识
技能操作
基本功
操作习惯
成本意识
产品
色
香
味
型
口感
器
意
趣
搭配
理论标准
面试得分
技术理论
计划/报告
实践标准
工作扎实性
遵章守纪
协作力
创新力
工作热情
工作效率
带人培训力
必过题
厨师必知
评语
努力方向
被考核人
培训方向
晋/降级审核
第13篇 某实验学校管理人员奖惩办法
实验学校管理人员奖惩办法
一、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1.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任务,每学期进行一次述职。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每年在市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一篇文章。
3.敬业爱岗,关心教职工,岗位工作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4.积极学习,每学期读书一百万字,每人每月向全体教师做读书报告一次。工作日记每人每月15篇以上,每月向全体教师提交一篇教学工作建议报告(字数在1000字以上)。
5.注重调查研讨,每月听课不低于10次,每月和教师深入谈心不低于4人次。
6.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每月向全体教师做一次自评报告。
7.积极奉献,每周义务值夜一次。
8.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照管理人员工作原则办理各项事宜。
9.民主正派,科学高效。
10.遵守会议制度,严守组织机密。不按工作纪律办事,擅自或提前泄露集体决策事宜者,经政策委员会研究决定,轻者内部批评,严重者引咎辞职。
二、考核办法
1.量化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规定的要求完成工作量,进行量化统计。
2.质量考核:由班级主任和年级组组长成立管理人员考核小组,对量化工作目标评定优劣,按百分制计算。
3.由全体教师进行满意度评分。
4.量化考核占60%,质量考核占30%,民主评议占10%。
5.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称职四档,分数按四舍五入计算,90-100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称职。
6.民主评议评分按百分制原则计算,低于75分都注明原因和事实。
7.凡以百分制有3人以上计评者,各去掉高低分一个,然后按平均数计算,特别注明原因者据实计算,不视为最低分。
三、奖惩
1.每年度奖惩一次。
2.优秀管理人员奖金,按管理奖金考评荣获第一名的教师的1.5倍计算;良好管理人员奖金按教师考评第三名者的奖金计算;合格管理人员不享受奖金,不称职者转聘为教师。
3.优秀管理人员最高分获得者评为“优秀管理者”,按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奖金待遇进行表彰,但不占杰出青年教师名额。
4.先进班级考评荣获第一名的班级的班主任按优秀管理人员对待,无条件当选“优秀班主任”奖金1000元。同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者,评为“创信功勋教师”,享受奖金2000元。
5.管理人员兼任班级教学者,参与符合自己所有条件的奖惩。
第14篇 __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减少或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的良性发展,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重奖重罚的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奖金数额
公司下属所有铁厂、水泥厂的安全科长、安全员。奖金数额为:安全科长15000元,安全员10000元,设备科长8000元。
二、死亡事故考核办法:公司所有下属单个企业,若本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奖安全科长15000元,安全员10000元,若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扣除单个企业安全科长、安全员全年考核奖,每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并处罚安全科长3000元,当班安全员2500元,以此类推。
三、重伤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发生一起工伤事故,治疗费达2000元以上(含2000元),罚安全科长600元,当班安全员500元,以此类推。
四、设备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发生一起设备安全损坏事故,设备价值达3000元以上(含3000元),每起事故罚安全科长300元,当班安全员250元,以此类推。
五、考核执行时间:2008年3月1 0日至l 2月3 1日,今后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望各位安全管理人员各敬职守,加强对职工的现场安全监管和教育,尽职尽责查找和排除事故隐患,创造公司各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15篇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南昌市___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
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
一、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_党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_党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
2.报名要求。月日至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月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核: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
3.公布名单: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
四、演讲、答辩
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人,评委主任由同志担任。
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名,由担任。
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
4.答辩出题。月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
5.考前准备
(1)预备考场:月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
(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
(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
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
(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月日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2)旁听者进场。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
(3)评委入场。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
(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
(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五、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
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
六、公布成绩
月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
作,月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考察
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
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
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
八、决定任命
月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
究确定各职位人选,月日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