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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模版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
第一条 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 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 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 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一条 餐饮经营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三条 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十四条 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餐饮经营者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及服务准备工作,依照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第十六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餐饮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与餐饮经营相关的信用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饮行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业行业统计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处理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一条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十二条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
第一条 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 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 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 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一条 餐饮经营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第十三条 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十四条 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餐饮经营者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及服务准备工作,依照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第十六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餐饮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与餐饮经营相关的信用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饮行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业行业统计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处理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一条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十二条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关于贯彻执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3】
各设区市商务局,定州市、辛集市商务局: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令2022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现转发全省贯彻落实。
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意见
餐饮业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拉动相关产业、提升城乡服务功能、改善就业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力争年底前完成,确保国家行业指令的贯彻落实。
二、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好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实施本《办法》的意义和规范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要在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前期保障工作,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并与有关执法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
要重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服务的功能。
引导行业协会在宣传政策法规、推广行业标准、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和促进作用。
河北省商务厅
20__年10月20日
第2篇 餐饮业员工宿舍管理办法范例
餐饮业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在××××为员工提供住宿一层,并配备水、电、床、热水器等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现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准入
1、×××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部长以上管理人员做出住宿安排。原则上本店员工均应在宿舍居住;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宿舍楼居住的,必须将其居住地址以及联系电话报经理备案。
2、非本店员工不得入住宿舍,员工也不得容留他人居住宿舍楼。遇特殊情况,由经理决定并作安排。
二、设施、设备的使用
员工应爱护宿舍的所有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拆修和拆换,更不得故意损坏。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当月工资并作辞退处理。
员工使用宿舍的水、电、汽等设施设备应当遵循正当和效率的原则。
1、所谓正当,即不得借用宿舍的电源使用非必需的、高功率的、危险性的电器;不得借用宿舍的水源洗涤员工以外的人员的物品。
2、所谓效率,即员工在使用宿舍设施、设备的时候应顾及他人使用的便宜,和避免资源的浪费。水、电和煤气开关应随走随关。
三、安全
1、员工要收捡好个人物品,借用他人物件应征得主人同意。员工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关窗,作好防盗工作,如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由员工负责。
2、员工不得在宿舍的电源上自行乱接乱搭,使用本办法禁止使用的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员工发现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卸维修。
3、员工使用宿舍配置的燃气设备要规范操作,使用完毕即关闭气源。发现燃气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损坏,应立即关闭气源,并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卸维修。
4、员工应妥善处理烟火,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纸屑、塑料以及爆竹等,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员工下班后应径直回宿舍休息,生活必需品就近购置。如果员工在上下班往返店铺与宿舍期间另道走耍、外出做事,以及从事其他有偿活动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本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在宿舍居住、或者下班后擅自外出居住的员工,下班离开店铺后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本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7、员工在法定假日,或者其他假日(如休假、事假、病假等)外出旅游、办理个人事务等,应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其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员工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本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卫生
1、员工应保持个人空间并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得向窗外投掷果皮、纸屑、烟头、塑料等垃圾。
2、宿舍和洗手间应每天打扫;楼道至少每周清扫一次,每月用水冲洗一次。具体工作,由部长作安排并督促落实。
3、宿舍垃圾应及时投放于街区垃圾箱,不得在楼道或大门口随意投置、堆放。
五、其他
1、宿舍按男女分房安排居住,员工不得自行调换;男女员工不得随意相互窜溜。
2、宿舍是员工集中休息的场所,员工应自律自爱,员工之间应相互关心、相互照顾、和睦相处。不得在宿舍楼内喝酒划拳、打闹喧哗,或者制造其他噪音以至影响其他员工及邻里休息。
3、员工不得在宿舍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六、以上办法请员工自觉遵守,如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员工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本店不承担赔偿责任,并将依据奖惩条款作相应处理;如有违法事实的,交由国家机关处理。
第3篇 餐饮业厨房卫生管理办法
厨房是制造食物的场所,为保障酒店客人的身体健康和食用安全,现对厨房的整体卫生作出以下同几点要求:
一、炉面、炉底无油渍残渣,烟道灶口无油泥。(调料桶干净整洁、炉台用具清洁卫生)
二、案、荷台面底无油渍、残渣,物品存放整齐有序。餐具不在荷台过夜。
三、冰箱内外清洁,存放有序,不进冰箱的食品应有防护措施。每周除霜二次,保证冰箱内无变味、变质的食品。
四、保证餐具柜清洁,无积水、无油渍,餐具存放整齐有序,定期消毒,破损率控制在3—5%以内,超过部分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五、地面无积水、油泥、无残渣,墙面无灰尘、无烟垢。
六、每周日全面大扫除。
七、个人卫生合乎要求。
每日抽查卫生情况,如违反上述规定,当场签罚单。所收罚单累计超过两张,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情节严征者立即除名。
第4篇 餐饮业办公室管理办法范例
餐饮业办公室管理办法
×××为本企业管理层办公所需设立办公室一间,并配置水、电、电脑、电视等必要设施和设备。另外,为了增加好知味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业余活动,在办公室内设立员工活动室。现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准入
员工在业务时间可在员工活动室内看电视、上网等娱乐活动。具体时间如下:
12:30--17:0021:00--24:00
二.设施、设备的使用
1.员工应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拆修和拆换,更不得故意损坏。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当月工资并作辞退处理。
2.员工要按规定使用活动室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办公室的设施和设备。
3.员工在使用活动室的设施、设备的时候应顾及他人使用的便宜,和避免资源的浪费,水、电开关应随走随关。
三.安全
1.员工出入活动室要随手关门关窗,作好防盗工作,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2.员工不得在活动室的电源上自行乱接乱搭,使用非必须的、高功率的、危险性的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员工发现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卸维修。
3.员工应妥善处理烟火,不得在宿舍楼内燃放纸屑、塑料以及爆竹等,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卫生
1.员工应保持个人空间并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得向窗外投掷果皮、纸屑、烟头、塑料等垃圾,应投放到垃圾桶里。
2.应保持每天打扫,每周清扫一次,具体工作由部长作安排并督促落实。
五.其他
1.活动室是员工集中休息的场所,员工应自律自爱,员工之间应相互关心、相互照顾、和睦相处。不得在活动室内喝酒划拳、打闹喧哗,或者制造其他噪音以至影响其他员工及邻里休息。
2.员工不得在活动室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以上办法请员工自觉遵守,如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员工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本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并将依据奖惩条款作相应处理;如有违法事实的,交由国家机关处理。
第5篇 餐饮业厨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厨房环境卫生确保食品餐饮的清洁
从饮食卫生的角度,餐饮店的厨房环境通常由包括所在食品加工、储藏、销售场所、洗涤间、职工更衣室和卫生间、垃圾房这几部分组成。这些场所的卫生质量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墙壁和天花板地面
厨房墙壁、天花板应采用浅色、光滑、不吸油水的材料建成。用水泥或砖面砌成的内墙应具有易于清洁的表面,各种电器线路和水、气管道均应合理架设,不应妨碍对墙壁和天花板的正常清扫。为了保证墙面清洁,应经常用热水配以清洁剂冲洗墙壁。理想的做法是每天擦1.8米以下高度的厨房墙面,每月擦拭1.8米以上的厨房墙面一次。
厨房地面应采用耐久、平整的材料铺设,必须经得起反复冲洗,不至于受厨房内高温影响而开裂、变软或变滑,一般以防滑无釉地砖较为理想,必要时可在通道和操作处铺设防滑垫。同时,地面应有坡度,标准坡度为1%、以利冲洗、排水和干燥。墙壁、天花板、地面应及时维修,并保持良好状态,以免藏污纳垢,滋生蟑螂、老鼠等害虫。
2.下水道及水管装置
凡是有污水排出以及由水龙头冲洗地面的场所,如粗加工间、炉灶、厨房洗涤间等,均须有单独下水道和窨井,厨房的地面应布置明沟,易于地面的冲洗和避免污水积聚。窨井直径宜大,以免在寒冷季节因油垢冻结而引起阻塞。饮用水管都应有防倒流装置,非饮用水管应有明显标记避免饮用。
3.通风、照明
各个操作间都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厨房应安装排烟罩、排气罩,以排出由烹调、洗涤产生的油烟、湿气、热空气和不良气味,防止油烟、水气在墙壁和天花板凝聚下滴而污染食品、炊具,同时应有通风设备,输入热空气或冷空气,以调节厨房内的温度。
只有适度的照明,厨房员工才可能注意厨房中的各个角落卫生。昏暗的环境中,清洁卫生便无从谈起。餐饮店的厨房、餐饮店、仓库、洗涤间、卫生间等应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相应的灯光设备。值得提出的是,厨房、餐饮店等重要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或使用防护罩,以免灯泡爆裂时玻璃碎片伤人或落入食物内。为了保持适度的照明和卫生标准,应该每周对厨房的照明设施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洗手池设备
操作人员的双手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餐饮店应当在最容易使手沾上病菌的地方安装洗手池,如卫生间附近、更衣室内、厨房内等。洗手设备不仅应数量充足,而且应安装在便利的地方。洗手设备应按时检修、打扫,卫生用品及时补充,而厨房内加工食物用的洗涤设备、厨具用的水池不能用于洗手。
5.更衣室和卫生间
员工的便服常从外界带入病菌,因此不能穿着上班,也不能挂在厨房、仓库或卫生间里。
餐饮店应有职工更衣室设施,让职工上下班时更换服装和存放私人物件。更衣室一般不靠近厨房、仓库和餐饮店,要求通风、照明良好,并有淋浴、洗手池、镜子等卫生设备。卫生间设备应齐全,如果洗手池使用自控水龙头,出水时间应不少于15秒,以免再次启动开关。卫生纸、肥皂等用品应及时补充。一定要教育职工使用卫生间后应洗手,可以在适宜地方设置此类内容的醒目标志。职工卫生间应设在隐蔽处,出入口应有自动闭门装置。更不能以为更衣室和卫生间是职工使用的就可以随便马虎。
6.垃圾处理设施
餐饮店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蝇、防鼠、不吸潮、不漏水的垃圾桶,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清理,并加盖密封,以免不良气味外溢污染空气。垃圾桶应及时清理,不能光使用不打扫。每次清扫后应用热水、消毒剂认真洗刷。
7.杜绝病媒昆虫和动物
苍蝇、蟑螂、老鼠能污染食物、炊具、餐具,传播各种传染病,是对饮食卫生的极大威胁。因此,首先应采取措施防止它们进人厨房、仓库、餐饮店,如有发现应予以杀灭。饭店、餐饮店各处通往室外的门都应有自闭装置,窗子要密封或装纱窗,特别是厨房、储藏室、餐饮店、卫生间、垃圾房等地,以尽量减少苍蝇、蟑螂、老鼠进入的机会。墙壁、天花板、地面如有隙缝,常常是嶂螂隐匿之处,因此应予密封。仓库进货时严格查看箱装、袋装物品,检查是否有蟑螂、老鼠混入。营业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所,及时洗涤各种工具、设备,收藏所有食品,定期检查储藏室、仓库、垃圾房是否有三害存在,并定期捕捉杀灭。
8.单独存放清卫工具和用品
清洁剂、消毒剂、擦银器粉、氨水、灭鼠杀虫药物等,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专门存放拿用。除洗涤间因需随时取用可存放所需用品外,厨房、食品仓库、储藏室等一律不应存放上述用品以及扫帚、拖把、吸尘器、刷子等用具。因此,除上述有害有毒用品的容器上必须有醒目标志以免拿错、误用外,还应单独设立清卫间以储存清卫工具和用品。清卫间中还应配置专用水池以调配清洁剂或消毒剂和洗刷各种用具。洗刷干净的清卫工具应有专用架子摆放,以免随处搁摆污染食品和餐饮设备、炊具。
墙壁卫生防止灰尘积压
墙壁和地面一样,是餐饮店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用于墙壁装饰的材料主要有硬质材料、墙纸、墙布、木质材料、软墙壁、油漆、涂料等。在做清洁卫生时也要求根据墙壁材料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清洁方法进行处理。
1.硬质墙壁的清洁
硬质墙壁主要是指使用瓷砖、大理石等材料装饰的墙壁,这些墙壁材料的特性与地面材料是相同的,但在清洁处理时的做法及要求是有区别的。墙壁通常不会受到严重的摩擦,主要是尘土、水渍和其他污物。所以硬质墙壁的清洁重点应放在日常除尘与定期清洗上。日常除尘是每天对墙壁用抹布进行擦拭,以除去尘土和污渍等;定期清洗是用浸过清洁剂的抹布对墙壁进行全面擦拭,然后再用干净的湿抹布擦拭,最后用干抹布擦拭干净,如果地面条件允许的话,也可用软刷蘸清洁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后用干抹布擦干。
2.墙纸、墙布墙壁的清洁
墙纸、墙布墙壁的清洁处理主要是除尘除迹。除尘时,可使用干布、鸡毛掸、吸尘器等。除迹时,则应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处理。对耐水的墙纸、墙布,可用中性、弱碱性清洁剂和抹布、毛巾、软刷擦洗,擦洗后用纸巾或干布吸干水分。对不耐水的墙纸、墙布,只能用干擦的方法,或用橡皮擦拭,或用干净毛巾蘸少许清洁剂溶液擦拭。对墙纸、墙布墙壁的清洁处理至少每周一次,防止灰尘积压。
3.软墙壁的清洁
对软墙壁进行除尘时,可使用干布、鸡毛掸、吸尘器等进行,如果墙壁有污迹,可选用合适的干洗方法清除,一般不宜用水洗,以防止褪色或留下色斑。
4.半透明的玻璃墙的清洁
半透明玻璃墙壁的清洁处理也主要是除尘除迹。除尘时,可使用喷壶把清洁剂喷洒在墙壁,再用抹布擦拭,或直接用抹布蘸清洁剂溶液,再擦拭墙壁,然后再用清洁的于净抹布擦干。
第6篇 餐饮业员工奖罚管理办法
一、奖励:
1、受客人书面表扬3次~7次,在原奖金系数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销售业绩前十名,按销售额来计算。
3、受公司通报表扬的,视情形在原系数上提高0.3~1。
4、被评为a级的员工,当月可在原系数上提高0.2。
5、被评为优秀员工或管理人员称号,可在当月奖金系数上提高0.5。
6、各店经理可视情况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提高奖金系数0.1~1。
7、总公司将拿出当月奖金的8%作为对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基金。
二、处罚:
1、凡旷工者,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2、事假1天扣当月奖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3、病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单位出具的证明,1天以内,手续齐全者不扣;1天~3天手续齐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内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额奖金,凡手续不齐者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5%。
5、顶撞上级、不服从领导安排,扣10%~当月全额奖金。
6、有骂架、偷吃、偷盗、开飞单、受通报批评等重大过失、较大过失者,扣当月全额奖金。
7、恶意阻碍公司物品回收的,扣当月奖金的50%。
8、隐瞒事实真相的、知情不报者,扣10%~当月全额奖金。
9、客人投诉3次以内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当月全额奖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扣当月全额奖金。
11、除此之外,店经理、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可视情节轻重扣1%~100%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