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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剖析
一、现场勘查流程
1、接到公司专工电话通知后,在公司工程中心领取施工图纸,施工前由公司施工负责人进行施工图纸复测,查看施工环境、现场作业条件和停电范围,并预测新立杆基位置是否与村民出行路线产生冲突,提前与村民做好沟通工作同时提前与村委和供电所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协商。
2、根据现场复测确认与图纸一致后,根据工程量拟定工期与停电计划。如与图纸不符,以实际现场为准并第一时间报送工程中心专工,由工程中心报送公司运维部核实后,重新更正图纸并下发。
3、公司施工负责人将停电计划报送工程中心,由工程中心专工将停电计划报送调控中心批复。如因前期勘察不准确导致停电计划调整,考核施工班组1000元/次,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停电计划变更不予考核。
4、公司施工负责人施工前根据上报的施工计划提前联系公司立杆班组进行立杆或在保证立杆安全与工艺的条件下自行立杆。立杆时挖坑、立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款,避免发生各类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由立杆责任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相应费用,并在另行扣罚100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因立杆班组立杆工艺不符合公司验收标准的,问题线杆扣罚500元/基。
二、施工前注意事项
1、工程开工前公司施工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准备好工器具并持工程中心出具的材料单领取施工材料。准备材料期间,确认变压器、避雷器等是否经过试验合格,试验报告妥善保管。
2、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施工安全员开工前一天办理好工作票、操作票,并填写好工作票、操作票与作业指导卡。因工作票、操作票及作业指导卡填写不规范,经发现予以考核施工班组100元/次,从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处分。
3、施工前公司施工负责人与村委负责人进行协商确认施工车辆和施工物资停摆放地点,确保村民出行通畅并提前3天联系供电所张贴停电通知。
三、施工过程注意事项
1、统一着省公司要求的蓝色工装,绝缘鞋,佩戴入网许可证,着装不规范的人员考核500元/次,在月工资中扣除。
2、按照调度下发的停电时间提前到达施工现场。对现场装设围栏、工器具、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和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完毕后,通知供电所管村电工进行停电作业,同时召开开工会,公司施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告知危险点,布置工作任务及人员分工,工作班成员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工作票应保存至工程项目竣工。
3、公司施工负责人指定人员将停电及开工会照片附文字说明(施工地点、施工班组名称、公司安全员姓名、停电时间及电工姓名)在施工前报送至微信公司工程中心动态群。不按格式报送、迟报或漏报考核公司施工负责人50元/次。
4、登杆作业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公司安全员检查试验合格证是否过期,作业人员检查安全工器具是否齐全良好,同时认真核对停电线路名称、杆号、色标无误,检查杆根、拉线,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登杆作业时全过程系安全带,接火前,作业人员应分清线路相线和零线,如出现接错线,烧毁用电设备的现象,产生的赔偿由公司施工班组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在月工资中均摊扣除。
5、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用绳索上下传递物品,严禁上下抛掷。作业过程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流程及标准要求。公司施工负责人要始终盯在工作现场(随身携带工作票),若必需离开,应指定专人监护并履行变更手续,未并履行变更手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扣罚公司施工负责人100元/次。
6、作业人员施工期间严禁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若需离开,须经公司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施工班组应根据人员变化适时调整施工方案,如因此影响施工计划,考核施工班组500元/次。施工班组违规使用未报备且未经安规考试的人员,每发现一人考核公司施工负责人200元。
7、公司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中出现的突发性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工程中心专责人。并使所有施工人员了解停送电时间,确保施工中村民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能得到及时答复或解决。
8、施工地点如在居民区、街道、集市等人群密集地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疏导及口头提醒杆下行人,特别严防儿童嬉戏无视施工警示牌而发生意外事故。
9、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分类摆放整齐,同时要实行全过程监管,严禁丢失,贻误施工,若发现材料遗失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班组承担并在月工资中均摊扣除。
10、遇雷、雨、大风等情况威胁到人员、设备安全或接到工程中心停工通知时,公司施工负责人应下令停止作业。
11、公司施工负责人应时刻关注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如因出现异常迹象不叫停作业引起安全事故的,由公司施工负责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相应费用,并在月工资中另行扣罚1000元,当月工资中扣除。
12、公司施工负责人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不符合施工工艺的行为并进行整改的,公司不予考核;施工工艺或施工质量不达标被县公司通报的,每处考核200元,联责公司施工负责人100元,整改不到位被重复通报的,双倍考核。
13、紧线、撤线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条款,避免发生各类事故,如因违规造成事故,由施工班组承担所有责任及相应费用,并在工资中另行扣罚1000元,并下岗培训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下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补助。
四、工程结束注意事项
1、工作完成后,施工人员检查施工地段设备上有无妨碍送电的遗留物。然后由公司施工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汇报调度,拆除安全措施并通知供电所管村电工进行送电。并由公司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制定防范措施。
2、由公司施工负责人指定人员将送电照片附文字说明(施工地点、施工单位名称、公司安全员姓名、送电时间及电工姓名)在施工结束后报送至微信公司工程中心动态群。并将作业指导卡交至工程中心存档。不按格式报送、迟报或漏报考核公司施工负责人50元/次。
3、对产生的施工垃圾由公司施工负责人在施工成员中指定专人清理,确保施工结束后无垃圾遗留。
4、公司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报送的停电计划施工,发生延时送电现象直接在工资中扣罚1000元,并通报处分。
5、工程竣工后,填写工程竣工交接表,由施工单位、供电所、村委三方签字后交至工程中心存档。未完成存档的村庄不予进行工程款结算。工程中心专工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实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工程中心下发整改通知,外协单位应对发现的问题立刻组织整改。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处扣款200元。
6、废旧物资与剩余物资由公司施工负责人负责并监督,严格按计划进行回收回退,分类装车齐全完整,严禁破损。与仓库做好交接手续。若发现丢失或不符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施工负责人承担并按物资折现金额在工资中扣除。
五、95598施工投诉考核细则
1、反映施工人员存在威胁客户、与客户发生争吵、对客户态度差、冷漠等,引起客户不满造成的投诉公司施工班组扣罚1000元,同时下岗培训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下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补助。
防范措施:
(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与客户接触时,应礼貌、谦和、热情。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对客户诉求应亲切、诚恳,有问必答,不得表现出不耐烦,严禁出现对客户诉求不回应、不搭理,对客户冷言冷语,使用不礼貌、不文明用语回复客户等问题。服务中杜绝存在搪塞、推诿行为、威胁、侮辱客户、与客户争吵、谩骂等。不对客户推诿塞责,杜绝“懒慢拖”;不对客户索要好处,杜绝“吃拿卡要”。服务客户讲究方式方法,端正工作态度,杜绝“生冷硬”。工作发生差错时,应及时更正并向客户道歉。
(2)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施工前注意事项》执行。如①施工工具、材料不得乱堆乱放。②工作中损坏了客户原有设施后及时恢复原状或等价赔偿。③在公共场所施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道路两旁施工时,要在恰当位置摆放醒目的告示牌。
(3)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度相悖时,应向客户耐心解释,争取客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遇有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客户委婉说明。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
(4)对听力不好的客户,应适当提高语音,放慢语速。
2、反映勘查施工等人员违反员工现场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施工班组扣罚1000元,同时下岗培训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下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补助。防范措施:
(1)到施工现场勘察前,有必要且有条件的,应与客户预约时间,讲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车辆和物资摆放地点,请客户予以配合。
(2)到施工现场工作时,应尊重客户的风俗习惯。
(3)严禁在客户处住宿、就餐。
3、反映未公告停送电信息或未按时限公告停送电信息、公告的停电区域、停电原因等不准确、未按公告的停电计划实施,变更停电计划未履行手续的,出现提前停电、延迟停电、延迟送电、提前送电等问题公司施工班组扣罚1000元,同时下岗培训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下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补助。
防范措施:
(1)公司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发布停送电信息。
(2)对外发布的停电影响区域及范围、停电原因必须准确。
(3)应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停电计划执行,不得提前停电、延迟停电、延迟送电、提前送电的情况或停送电计划变更要及时履行手续以及变更后及时告知客户。
4、反映电力施工结束后,电力企业未及时清理现场或未恢复路面损害客户利益的问题公司施工班组扣罚1000元,同时下岗培训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下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补助。
防范措施:
(1)现场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扫,不能留有废料和污迹,做到设备、场地清洁。同时应向客户交待有关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客户意见。
(2)电力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将电力器材(设备)摆放整齐或撤离现场,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如有公共设施(如路面、井盖、花圃等)损毁的必须快速修复,不得影响客户利益。不得发生因电力施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导致客户车辆受损,或因交通、生产不便造成经济受损的。不得发生电力施工后未及时回填路面,导致客户摔伤、碰伤等。
六、公司施工负责人职责
1、职责
(1)熟知岗位安全职责,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知识和生产技能并正确组织施工作业。
(2)清楚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落实防范措施。
(3)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
(4)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巡视、监督。杜绝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及纠正作业人员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作业。
(5) 现场作业严格履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己知晓。并在工作票及作业指导卡上签字。
(6)熟悉《国网施工工艺规范及标准》,负责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确保达到验收标准。
(7)掌控并管理外协单位施工物资及废旧物资情况,施工结束后及时督促施工物资的回退。
(8)作业指导卡及工程意见反馈表每个村竣工时及时上交公司,并每天定时汇报施工动态。
(9)公司施工负责人在施工期间的所有行为,对公司负责。
第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履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1、 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接受教育者不得上岗作业,并清除出场。
2、 各专业队(组)和作业人员需服从于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决不允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规者无论是队(组)或个人给予处罚200-500元。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如发现一次者处罚50-200元。
4、 现场作业人员要穿戴整洁、文明礼貌,不许穿拖鞋、短裤或光背祼身作业,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5、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违规者给予处罚50-100元。
6、 现场及楼内禁止吸烟,并不得随意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楼内设有临时吸烟点和水桶)
7、 严禁在架子上、现场内、建筑物内打闹、大声喧哗或做出不文明行为,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8、 各工种(队)所使用的材料,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并堆放到指定的地点,做到文明施工,违规者(队)给予处罚200-500元。
9、 各专业队(组)对自己的作业辖区,材料堆放,保持有序整洁,拆下的材料随干随清,运到指定地点,违规者(队)处罚200-500元。
10、 楼内垃圾不准随意从门、窗口等处向外抛落,需集中堆放通过垂直运输向下运到指定地点,统一清运,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
11、 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集中堆放,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外排,如随意乱倒乱排,每次处罚50-200元。
12、 对脚手架“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及设备必须搭设规范,不规范处,每处罚款100-200元。
13、 对已搭设好的防护栏杆,包括脚手架“四口”临边等部位,因工作生产需要拆除需向项目部请示经批准同意方可,工完后立即恢复,如未经批准或未恢复者,每处罚款100-500元。
14、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包括各种机械、开关箱、照明、手动工具、电锯、电焊机必须按规范要求架设、连接,各接头必须规范,如不规范,每处给予罚款100元-200元。
15、 施工现场含食堂、宿舍的临时用电严禁私自乱接乱拉,如发生乱接乱拉给予队(组)或个人处罚100-200元。
16、 各种生产和生活的临时用电必须经专业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禁止操作,违规者给予处罚100-200元。
17、 各种机械设备及物料机、卷扬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持证上岗,违规者无证操作,私自乱动者给予处罚100-200元。
18、 特殊工种(电工、架工、电焊、气焊、搅拌机、卷扬机等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违者处罚200元。
19、 宿舍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生明火(包括现场)违规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处罚100-200元。
20、 对电褥子要做到人走断电,违规者给予处罚30-50元。
21、 所有作业人员禁止翻跃围档、栅栏、爬脚手架上下,更不许站在围挡墙上向厂区内张望,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
22、 要爱护工地的财产和甲方的设施,如发现有偷盗、损坏机械设备者给予处罚500元,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23、 本办法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服从于管理,屡教不改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清除出场。
望全体作业人员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对安全的认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违法、不违纪、不违章作业、不让他人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3篇 开发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伤亡、设备故障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工程部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管理:
一、安全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4、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5、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7、现场安全标志齐全、醒目8、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9、按规定上报工伤事故10、完善现场安全设施
二、文明施工
1、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按规定进行现场围档3、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4、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排水、绿化等处理措施5、按规定标准为工人提供现场住宿设施6、完善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设施7、建立综合治理制度并贯彻执行8、完善施工现场标牌9、完善生产工人各种生活设施10、健全保健急救人员和器材
三、突发事件处理
在遇到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有关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总经理提交处理报告。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为提高第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施工当中,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努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组织形式
工程公司设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组,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组成。
二、管理目标
1、消灭轻伤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和重大恶性事故:
2、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市级标准化工地。
三、职责
1.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协调及运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1)确定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2)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负责划分,(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源的配置,(4)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常务副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牵头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
3.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核和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牌板、消防器材计划的提出、建账、发放、回收、存放等工作;(6)及时对违章人员作出处罚。
4.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规划并落实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调整;(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包括资源配置、人员调配、组织实施等);(4)规划并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包括措施、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队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宿舍、办公室的管理等)(5)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见、指令等。
5.技术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3)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或向项目负责人作出提示;(4)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6.材料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材料初始落地的整齐堆放使用工作;(2)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过程中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的堆放、存放等管理工作。现场材料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耗材如:钉子、电焊条、绑丝等,有管理责任。
7、门卫:(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3)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签字出门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4)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四、措施
1、 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报告,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工程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2、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每日作业期间不得喝酒,对于不贯彻落实者工程公司进行重罚。
3、 加强现场消防管理,对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进场前培训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现场的消防用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作其它用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工程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按公司有关规定);
5、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安全员每月下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负责施工现场的副经理下现场不少于25天;实施小分队半月检查制,以安全员、生产技术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每月5日、20日左右,以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拟定检查内容,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主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实行跟班作业制。
7、加强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在每天上班前利用15-20分钟进行。(2)班前会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3)班前会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8、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10、防噪音措施: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产生少量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细则
1、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布置九牌一图,技术员提供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布置整个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要做到整洁卫生,无积水、无淤泥。
3.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整齐堆放,布局按施工平面图;
4.施工现场的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一机一闸一漏电、无乱拉、乱接、缠绕现象。
5.配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漏电设施;
6.悬挂安全警示牌,配置消防灭火器;
7.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
8.单位工程施工每天要做到工完场清;
9.及时报送施工队伍人员花名册,并积极组织配合安全员对进返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贯彻交底工作。
六、违反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管理罚款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操作人员20元,管理人员50元。
2、施工现场涉及到“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违者罚款安全员100元、项目负责人、技术员200元、劳务队300元。
3、安全帽由工程公司统一发放,并收取押金,以采购价取整数,如发给安全帽使用者无故丢失,赔款再发;
4、距地面2米以上外脚手架作业要有防护栏,设置防护网,提升架三面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封闭,提升口必须设置铁栅门,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否者对施工单位及个人罚款200元;
5、拆除模板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者罚款20元,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往下扔,要用提升设备往下运,特殊情况需扔时请示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后实施。违者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坏按材料供应管理办法给予处罚,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6、凡外装使用升降的吊栏必须安装合格的安全卡具,使用的钢丝绳及保险绳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让使用的罚款500-1000元。
7、提升绞车只允许运料不准坐人,坐人者罚绞车司机款200元,对随便乱开绞车罚款200元,由上述原因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8、提升吊盘两保险(滚杠、安全门)升降信号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对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罚款每人200元;
9、各种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制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否则缺一个防护罩罚责任者100元;防护制动装置不齐全的每台罚款200元;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10、搅拌机、绞车等设备电源不能“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机电设备接地接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台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规程,刀闸缺盖、无门缺锁、配线紊乱等隐患的每台罚责任单位50-200元;
1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架板、竹胶板、钢模板铺路,违者按每块罚款50元;
13、酒后不准上岗作业,对劝阻不听者罚款50元;
14、在施工中进行支模、绑钢筋作业时,必须有专业脚手架,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人;
15、搭保险丝必须按设备容量进行,如使用铝丝、铜丝,要追究责任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16、提升接料口处只要吊盘不在本层,就必须加防护门,违者罚款施工单位100-200元;提升架无信号装置、限位装置,楼层洞口未挂安全链,罐笼没有设置防护门,停靠不打滚杠,检查发现一项给予罚款100-200元
17、提升架前方必须有面积9平方米的防护棚,违者罚施工单位100-500元;
1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违反一人次罚款100元。对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每发现一处缺少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或不醒目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19、工地没有施工安全标牌或丢失,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块;
20、现场存放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堆放,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现场负责人罚50元;
2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不得被埋地下,否则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22、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应置放合理整齐,整洁卫生,否则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23、施工现场运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4、凡使用的临时宿舍、食堂,必须做到室内空气畅通,饮食卫生,厨房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有脏乱差现象,则对食堂管理员罚款50元。
25、进场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不合格者和体检时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残疾、智障者一律不得进场;
26、劳务队对进场人员要自我严格把关,如上报一人不符合规定者,将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
27、由于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和在逃等人员因劳务队把关不严而上报的给予每人次10000元的罚款;
28、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要做到每日清扫卫生,被褥整齐,不按要求者罚款100-200元;
29、工地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检查“三定”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工程公司专职安全员复查,每发现一条未整改罚款200元;同样的问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月报中通报过的)在单位工程中重复出现,给予工程管理人员每人200元罚款,给予劳务队1000元罚款。
30、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搭设,应做好施工方案,并做到与建筑主体同步安全网与脚手架同步,脚手架同步,脚手架无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款300元,脚手架与主体没有同步搭设,安全网没有同步张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给予罚款300-500元
31、脚手架无设计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200元。
3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安全管理所涉及内业工作没有做罚款200元,每缺一项罚款50元。
3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人次罚当事人200元。
35、凡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无证开机,服从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200元。
36、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如电源线乱拉乱接,一闸多用等,每一项次罚款200元。
37、在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除没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38、现场发生火险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者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9、 工程公司每月二次召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月报情况,单位工程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的,对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处以安全抵押金额50%的罚款,对劳务队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被处予罚款的,工程公司按罚款金额的二倍对劳务队给予罚款。
40、罚款从各施工队伍生活费中或工程结算值中扣除,全部进入奖励基金。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实现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树立具有风电公司特色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形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顺利地进行,根据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在建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1.3 风电公司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就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制定实施细则,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始终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处于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保证实现工程各项建设目标。
2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2.1 考核内容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
——安全事故考核。
2.2 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设计总分为1000分。其中,对项目公司的考核设计分为180分,对监理公司的考核设计分为120分,对施工现场(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考核设计分为700分。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具体的项目考核标准见附表1至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志规范是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规范中除标明要强制执行的设施或标志以外,其他设施或标志推荐实行,允许各工程项目有所不同,但必须做到整齐、标准、美观、实用。现场检查评分时在定性的基础上给予评价。
3考核方法
3.1 风电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或现场实际开工后,组织成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小组,到现场进行考核。
考核得分率达到80%-84%的为安全文明施工合格单位;达到85%-95%的为优良单位;达到95%及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凡经检查达不到合格的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直到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凡经检查达到优秀的项目部授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同时上报集团公司。
3.2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没有名额限制,只要达到考核优秀标准的都可以获得。
3.3 风电公司按照考核标准组织检查考核。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建议授予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的项目进行抽查或复查。
3.4 风电公司分别对所管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每季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同安全大检查同时进行。
3.5 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凡经检查达不到优秀标准的将取消样板工地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将不授予或立即取消样板工地称号:
——发生人身人生重伤或死亡事故;
——发生一般设备机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
——现场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4奖励与惩罚
4.1 对授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的项目部风电公司给与奖励,凡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合格以上标准的,将给与处罚。
5附则
5.1 本办法由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项目公司)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监理公司)
3.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施工现场)
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事故考核扣分表
第6篇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基建安全管理的常态机制,推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化工作,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基础,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工程建设新形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输变电工程项目(改扩建、220kv以下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是指针对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特点,为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以及重要跨越、临近带电体、土石方爆破等特殊、危险性作业安全所需要的费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为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改善现场施工条件、倡导绿色施工等工作所需要增加的费用。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列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输变电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本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计列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通过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后确定具体费用额度。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投标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并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有效使用。
第七条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投标报价。费用的支付及使用应参照以下方式执行(两者任选其一):
(一)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将中标价和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和作为合同价。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应接受监理承包商的监督,并经建设单位批准。(注:执行本条款时,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施工安全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合同价的组成部分,不需要投标报价)
第7篇 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方)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 总则
2.1 为了贯彻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2.2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不受损失,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消除外界环境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分公司总承包施工现场现代化施工的管理水平。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1.1总承包方的施工安全管理
3.1.1.1总承包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监督、事故处理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3.1.1.2 在总承包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必须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原则,组织施工建设并执行本规定。
3.1.1.3 总承包方要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责任制。
3.1.1.4 总承包方要完善安全承包合同,负责与分承包方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书》,并经总承包部审核、签章。
3.1.1.5 总承包方在审查分承包方资质时,同时要审查分承包方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到位。作为签订施工合同和办理工程项目准入手续的必要条件。
3.1.1.6 总承包方应在施工期间检查分承包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结束时检查分承包方执行《安全承包合同书》的情况,并把检查的结果汇总上报总承包部备案,作为对分承包方安全管理考核的依据。
3.1.1.7 总承包方负责组织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保证教育时间和教育质量。
3.1.1.8 总承包方要严格审查分承包方施工方案中安全管理的有关内容,施工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3.1.1.9 总承包方在订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时,要明确的施工安全内容,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并要求符合有关的安全要求。
3.1.1.10 总承包方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随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分承包方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于不按期整改的单位,有权要求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对于同一内容的整改通知单连续三次得不到整改的单位,分清责任后,总承包方有权终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1.1.11 总承包方要参与高、难、险施工内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
3.1.1.12 总承包方负责向分承包方宣传和发放本企业现行的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标准等。
3.1.1.1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建设单位要及时向公司管理部门上报。
3.1.1.14 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频率控制在百万工时0.08以内。
3.1.2分承包方的施工安全管理
3.1.2.1 分承包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监督、事故处理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3.1.2.2 分承包方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从单位安全机构到班组安全员),安全保证体系作为分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和办理项目准入证的必要附件。
3.1.2.3 分承包方必须持有当地劳动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认证书”,此证书作为分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和办理项目准入证的必要附件。
3.1.2.4 分承包方的全部施工人员,必须经当年各工种安全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3.1.2.5 分承包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总承包方及所在建设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国家颁布的各种法规条例,必须接受总承包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
3.1.2.6 分承包方对总承包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按时整改。
3.1.2.7 分承包方对分项工程的复杂施工和危险施工必须制定分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要具体、落实。施工作业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知道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具体防范措施。
3.1.2.8 分承包方的一切施工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安全状况要良好,必须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对于大型起重设备、吊装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要按国家规定的要求,经当地劳动部门定期检验合格,获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1.3 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
3.1.3.1 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作业需要佩带防护用品。
3.1.3.2 施工作业现场要在施工作业醒目处张挂安全警句和标语,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并按区级张挂安全责任制表牌。
3.1.3.3 职工的劳动时间和作业班制要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确保工期合理安排,不能无限度延长作业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发生事故。
3.1.3.4 在施工中,根据需要应办理动土证、动火证、用火证、临时用电证、高空作业证、进罐(阴井、地沟、沟槽)作业证、电工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务书、安全检修任务书、安全施工方案等,各种票、证、书必须按规定填写、签字,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1.3.5 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是上岗作业资格凭证,必须随身携带。
3.1.3.6 施工作业环境要保持良好,安全通道要畅通,工器具、备品备件要摆放整齐,必须设置的护栏、盖板、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备。
3.1.3.7 施工作业中的工、器具必须按有关作业规程、规定正确选用,特别是起重作业、登高作业、电气作业和焊接(割)等特种作业,工、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3.1.3.8 施工现场射线检测工作要设置警戒线,并要有专人看护。
3.1.3.9 分承包方的各种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安全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3.1.3.10 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准到施工区域外的生产区域活动,不准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拆、改、损坏所在建设单位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物品。
3.1.3.11 施工作业人员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3.1.3.12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打闹嬉戏。
3.1.3.13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2 文明施工管理
3.2.1 分承包方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2.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分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3.2.3 分承包方堆放的材料要分类整齐摆放,并且在摆放材料的现场要有材料名称、材质、规格标牌,防止施工时错用材料,同时也便于材料的现场管理、检查和使用。
3.2.4 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3.2.5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均应当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3.2.6 分承包方施工期间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7 分承包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类堆放并随时清理,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和施工标志。
3.2.8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3.2.9 分承包方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3.2.10 分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 检查与考核
4.1 分承包方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定期形成自检报告,并将自检报告报于总承包方,对于不按时形成自检报告的分承包方,总承包方每次给予分承包方5000元罚金。
4.2 凡是因为分承包方人员违章作业,给总承包方和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分承包方赔偿总承包方和建设单位所受的全部损失。
4.3 总承包方应对管理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分承包方,按照有关文件进行教育和处罚。
4.4 总承包项目部负责定期把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整改情况汇总形成自检报告上报总承包事业部。
4.5 总承包项目部负责对分承包方上报的自检报告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对分承包方执行建设项目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考核依据。
4.6 总承包事业部定期对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除按规定处罚分承包方外,同时也要追究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8篇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臵,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臵,确保美观、整洁。未围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围蔽方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2、施工通道应尽量避开销售环境,如确因现场条件制约无法避开的,应做到销售时间内(如公休日、节假日、开盘日等)干净、整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
3、出入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地、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要求做硬化处理,并且保持道路畅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臵大门,大门宽不得小于5m、门面平整、油漆不脱落。大门边应设臵“五牌一图”标识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各项目除天下盘外,工地出入口应设臵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并正常使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材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图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标牌标识清晰,建筑垃圾工完场清。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现场消防制度健全,各部位灭火器材配臵合理,易燃易爆物品专人管理,动火审批制度健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场地有连续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泥浆、污水、废水不得外溢,未经处理不得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六条外脚手架类
1、外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施工同步,存在应设未设脚手架情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未经审批就实施搭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须按规定设臵剪刀撑,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臵且角度符合要求。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平实,有排水措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且立杆有底座、垫木、扫地杆。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脚手板满铺,无探头板,施工层设臵防护栏和挡脚板。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施工层以下每隔十米设臵架体内封闭措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悬挑梁安装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固定牢固。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连墙件间距应符合要求,其中落地式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要求做与建筑结构拉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9、卸料平台须经设计计算并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并设臵限载标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七条施工用电类
1、施工电箱缺失箱门及门锁、设臵位臵或高度不合要求、室外电箱无防雨淋措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用电线缆在交通道路、施工通道等部位未设保护,随地拖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施工用电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开关箱(三级电箱)内出线回路应设臵符合要求参数的漏电保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在施工电箱内随意挂线取电的(如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线缆直接挂接在刀闸上取电、一个接线端子上连接的线头超过两个的情况等),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八条“三宝、四口”防护类
1、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外脚手架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破损严重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高处作业(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未使用安全带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各施工洞口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临边部位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建筑物出入通道口应设臵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九条垂直运输类
1、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搭设前必须有经审批的安装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并在使用前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电梯、井架无每层防护安全门,或安全门在吊笼未靠站时处于开启状态的,或呼叫系统失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条基坑支护类
1、基坑支护必须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超过2米深的基坑必须设臵符合安全要求的临边防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积土、料具堆放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须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一条塔吊、人货梯、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两至三级工资处罚。对于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直接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部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形成记录;工程技术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按上述规定考核工程部并督促整改。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未组织检查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否则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工程技术部每月5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评比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每月月底前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每月3日前交综合计划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综合计划部于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每月6日前报集团董事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必须联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现行安全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火灾、塔吊倒塌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给予地区公司相关责任人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将另行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之处,按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9篇 土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所承建的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土建工程。
3职责
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部门职责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安全管理
4.1工程处(项目部)要设立以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4.2工程处(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作到工程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4.3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m2以上要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m2以上大型项目,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安全管理。
4.4工程处(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4.5严格执行《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6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都必须要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7作业人员进人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文明施工
5.1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封闭施工。在市区主要道路临街的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在市区一般街道或其它区域的施工现场,应沿周遍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围挡;围挡不能随意开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厚0.24m)、装配式拼装活动板材或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厚度不少于0.5mm)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整洁、美观、不透视,禁止使用石棉瓦、彩条布、竹串片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砌体围档墙上部应设置压顶,其它材料围档墙底部应设置不低于0.5米高的砌体或混凝土基座;围档墙等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绿城建设或企业文化特点。
5.2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大门净高度不应小于4.5m,门宽不应小于4.5m,门头高不应少于0.6m,门柱上应写、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保信誉等与企业内容有关的宣传标语,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并书写企业名称。
5.3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混凝土浇捣的冲洗平台(规格不应小于3.5×5m)、沉淀池和冲洗设备,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工地。
5.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建立门卫制度,配备专门门卫人员。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5施工现场应在大门明显位置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度牌和施工现场平面),规格要求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
5.6施工现场应设置主干道,且保持通畅。主干道应用c20以上标号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大于等于200mm),路宽不小于5m;一般道路用c20标号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大于等于100mm),路宽不小于1.5m,施工现场应有良好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建工程周边应设置砖砌排水明沟(规格:宽大于等于240mm,深度大于等于250mm,表面抹灰)或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
5.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地面都必须做砼硬化处理。建筑材料要挂定型化标牌,标牌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场时间、检验情况等。钢材按规格分另搁放(离地面200mm)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砂、石场地应设砖砌围挡(砖墙厚240mm,高度大于等于600mm)。
5.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5.9临时设施必须使用砖砌,层高应不低于2.8m,地面使用砼硬化。
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临时设施要指定卫生、防火、治安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对突发性各类疾病应有应急救援预案;严禁在工地宿舍内进行各类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5.10宿舍用电必须统一布置,保证安全。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4m,低于2.4m时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室内布线应用套管或线槽沿着屋面、墙面敷设,禁止乱拉乱接。
5.1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饮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并有专人负责。
5.1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化粪池必须加盖,严禁使用旱厕。厕所应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5.13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14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建筑废料应堆放在垃圾池(垃圾池要用砖砌,砌体高度大于等于800mm,厚240mm)内并及清运。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严禁从2.0m以上搞出向下抛散建筑垃圾。
5.15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1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按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6安全防护
6.1施工现场应使用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钢管、扣件进场必须按批量、批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建筑工地上使用。
6.2外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用c10以上砼硬化(厚度不小于100mm,宽度不小于1500mm),并设排水系统;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抗压承载力不小于40kn)和垫木(规格不小于2000×100×50mm);外脚手架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指200目/100cm2以上的安全网,规格1.8m×6m),临街工地必须使用新的密目式安全网;外脚手架必须涂黄色漆;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外脚手架外侧从第一步开始每隔3-5步应设置一道红白相间警示线条。
6.3外脚手架的操作层、保护层及底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操作层每隔3层(或10cm)应满铺脚手板或有其它封闭措施。
6.4脚手架采用柔性拉结时必须用拉筋和顶撑配合的方式,超过24m高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拉结;主拉结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一字型和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6.5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卸料平台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不能与脚手架、井架相连,并设置限载牌及防护栏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6.6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且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6.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前必须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8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现场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重复使用安全网,在保持整洁,无破损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于建筑物三层或者10m(含三层和10m)以下部位。如需在三层或者10m以上部位使用则需要重新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帮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帮扎。
6.9施工现场的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及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可靠、整齐美观等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
6.10防护栏杆应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木、摸板等材料搭设。防护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栏杆柱,栏杆全段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整体结构能经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施工现场从进入现场到施工层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通道,并悬挂醒目的导向和警示标志。
6.11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在脚手架或作业平台上操作,在操作区域内必须满铺脚手板和设置防护栏杆并封挂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
6.1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额定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6.13人工挖孔桩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孔口必须设置护栏或其他可靠的防护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不得堆放在孔口1m范围内。每日施工前鼻必须检测井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现场应配备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保证能根据井下环境情况及时向井下送风。
6.14摸板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摸板施工方案设计。摸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摸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办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支拆超过2m高度的摸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悬空作业应有可靠性立族作业面。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何载的能力,使用木材料做支撑的,立柱尾径必须大于φ80mm,摸板立杆底部应设置合格的底座或木垫板(木垫板规格大于150mm×150mm×150mm),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撑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摸板立柱长时采用对接方法,禁止搭接。摸板上的材料、设备不能集中堆放,应合理分散堆放,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6m。
6.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6.16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6.17施工现场的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专用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导线做绑线,最大弧垂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6.18地下室、人工挖孔桩、人防工程、隧道等潮湿场所的照明用电必须按规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19施工现场的超重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安装、使用、拆卸登记手续;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经使用方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项目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每年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6.2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限速器应每三个月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限速器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6.21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并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门,防护栏杆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连锁开启装置安全门。高架提升机应具备自动平层控制系统。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800目/100㎝2)防护,立网防护后不应遮挡司机视线。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严禁连续开口。物料提升机连墙杆与架体、建筑物必须采用刚性连接,连墙杆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物料提升机的卷扬机必须搭设操作棚,操作棚应视线良好,远离危险区域,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作用。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处应设置防护棚。
6.22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实施。起重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23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24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圆盘锯锯片上方及传动部位应设防护罩,盘踞后方应设置防止木料倒退装置。手持电动工具本身自带电源线不得随意接长和更换插头,当距离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应使用移动电箱。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防护栏杆和安全警告标志。砂轮切割机应保证在使用功能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切割木材、打磨工具。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平整、有足够的空间;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可靠,传动部位设有防护罩,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钢丝绳磨损没有超出使用范围。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6.25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26距地下管线1.5米(燃起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7相关文件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第10篇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1.1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旨在明确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最基本要求,加强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项目施工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 170 万/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主要针对项目所有参建的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区、临时设施和预制加工场、生活区等文明施工/产品防护工作进行管理。
1.3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作业场地、和施工有关的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施工管理区、生活区等活动场所整洁、卫生,作业环境安全可靠、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有序的一种施工活动。产品防护是指对进入施工作业场所、和施工有关的场所的材料、设备及加工或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成品材料设备等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以上产品达到防晒、防潮、防火、防磕碰、防挤压和防损坏等等。
1.4现场是指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 170 万/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所有施工地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活动场所。
1.5根据《中安煤化工项目管理手册》及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编制以下管理内容。
2组织体系和管理职责
2.1 组织体系如下图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2.2管理职责
2.2.1项目工程管理部是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最基本工作要求和程序,对承包商进行符合性监督、检查、审核及考核评比,并有权要求承包商按照“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缺陷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2.2.2 hsse 管理部协助工程管理部进行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对现场违章、违规事件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2.2.3 综合部、技术质量部、物资采购部、设计部等各部门协助工程管理部做好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对各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2.2.4各分项目部配合项目工程管理部做好各分部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分部承包商进行符合性监督、检查、审核及考核评比,并有权要求相应承包商按照“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缺陷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2.2.5承包商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根据要求对本单位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总体要求或基本要求
3.1.1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规划,合理安排临设等设施,划分文明管理责任区,做好标识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并能以展示企业形象为指导思想进行部署,包括:办公区、预制安装区、 现场休息室(彩钢夹芯活动板房)、工具房、焊机房、预制平台、设备材料库(包括库房和料 场)及其它施工机具摆放等。
3.1.2 遵守进场管理规定,所有进场车辆和特种设备必须进行资质报验,办理“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路线不得超速行驶,自行车、机动车辆按划定区域停放。
3.1.3 场内物资需要运出施工现场时,承包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1.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钻爬或跨跳围墙、栏杆等;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工装,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拖鞋、短裤、背心进行作业;不准穿化纤织物及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火防爆区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防护鞋戴安全帽。
3.1.5 严格遵守项目各项 hse 管理制度和办法,班前不准饮酒,班上不准睡觉、打闹,新场区要设置符合要求的吸烟室和能遮风挡雨防晒整洁卫生的休息场所及饮水点。
3.1.6 现场除在指定的吸烟室外,其他区域禁止吸烟。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 有毒、易腐蚀等物品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防火防爆区使用铁器或石器等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进行敲打、搬撬、撞击设备、管道及混凝土构件。
3.1.7 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废料、土石方严禁乱扔乱堆,垃圾按时清理,送到指定地点,留在现场的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识。涉及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安防、环保、建筑垃圾(防尘、防污染及危险品废物料)需要厂外清运处置等事项时,承包商应向施工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外统一协调管理,严禁承包商擅自处置。
3.1.8 承包商按照文明施工划分的责任区域,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区现场、道路、卫生设施要有专人清扫,确保道路畅通、施工现场和临时设施活动场所清洁卫生,排水和废物处理要按照项目管理部统一规定执行。
3.1.9 承包商应负责工程/产品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及最终交付前全过程的各阶段、各环节的防护管理工作,并依照防护等级制定相应防护措施。
3.1.10 无损检测单位应严格执行射线检测危险源管理制度,本着有作业的地方就要有安全员”的原则,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每个无损检测作业点都要符合国家和中石化以及项目的管理规定和程序,及时通告并设置现场工作区域警戒线,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工作。
3.1.11 严禁擅自动用安技装备、急救器材、药品、消防设施,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未经批准 不得随意占用施工区道路;对可能造成危险的工具和散落的材料必须清除,逃生路线包括通 往电路面板、安全断开开关、消防栓、紧急出口通道等,都必须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畅通无阻,并设有标识。
3.1.12 现场办公区、餐厅、卫生间等公共活动场所,应按照hse管理要求合理布局,至少满足高峰期人员使用,并保持其活动场所卫生、整洁。
3.2管理内容与方法(附表单)
3.2.1 文明施工布置要求(涉及到标识和标准化管理方面具体见《中安项目标识标准化管理策划》)
3.2.1.1 临时暂设办公室(休息室)要实现封闭式管理,办公室房间除满足各部门正常办公所需的房间外,需布置有会议室,会议室内须张贴工程项目平面布置图、管理网络图、 标语等。
3.2.1.2 物资材料存放须设有供应库,包括室内库和设备材料堆放料场。设备材料摆放 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焊条烘干房、阀门试压站、气体存放库要求统一规划,标识明显,制度 上墙。
3.2.1.3现场的工具房、休息室现场摆放要规范、整齐,并进行统一粉刷。
3.2.1.4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标识牌和各类防护标志牌。必须有相应的宣传标语(两幅以上)。
3.2.1.5 施工用电缆过路时必须用保护管埋地(低压电缆埋深大于 300mm/高压电缆埋深 大于 700mm)或架空净高 6m 以上,电源箱应垂直稳固架起离地面 300mm 以上。且必须符合 gb50484-2008 的相关安全要求并与环境协调美观。
3.2.1.6 现场必须设置废料回收箱及垃圾箱,实行分类回收。(长 2 米、宽 1、5 米、高 1、2 米)。
3.2.1.7 现场所需的气体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分门别类存放于气体棚内。作业使用时必须设置钢支架,确保各类气瓶垂直固定的放置,钢支架应摆放整齐。
3.2.1.8 吊装、运输等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摆放整齐,统一管理。
3.2.2 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2.2.1 办公室、休息室等窗明几净,墙面无污染、无损坏,室内设备摆放整齐、完好。 花坛、前院、厕所、停车场,保持清洁卫生。
3.2.2.2 工程现场管理要高标准、严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 厂规厂纪(包括:门卫制度、禁烟、消防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并规范文明用语。
3.2.2.3 工程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保持平 整,无积水,场地四周排水保持畅通无阻。
3.2.2.4 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类专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着装符合业主或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3.2.2.5 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件、配件等物资要集中分类堆放,做到布局合理, 防护科学,安全整洁,堆放整齐稳固。设备、材料运输装卸严禁拖泥带水,保持无泥土、污 物,无乱画乱写痕迹。
3.2.2.6 大型机具车辆行车施工道路及场地,事先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泥浆四溅、车陷路堵。大型吊车及履带式车辆在正式水泥沥青路上行车要制定行走防护措施,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3.2.2.7 现场作业班组(含分承包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沟见底、路面平。焊工配备双筒(焊条筒、焊条头筒),做到施工现场无焊条头。
3.2.2.8 高空刷油漆或电焊施工时,严禁四处喷洒溅落,作业人员要负责对下层设备、 材料(半成品)进行防护,防止受到交叉污染和损伤。
3.2.2.9 施工现场边角余料,废料(包括型板材头、焊条头、纸头、塑料布、油漆桶、 废旧的砂轮片等)设置专门堆放场所,严禁乱堆乱放。
3.2.2.10 现场水、电、气的管理(水线、电缆、导线、电焊把线等)要统一规划,合 理布置,不准乱接乱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合理计量。氧气带、乙炔气带、电焊把线要 建立回收制度。
3.2.3 产品防护管理要求
3.2.3.1 非标设备制造产品防护措施
(1)半成品(含罐和料仓)防护
1)原材料进入预制现场,要根据板材、型材的规格采用不同的吊运方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运。吊卸物时不能超重,不能斜吊;碳钢用钢丝绳吊卸,不锈钢用钢丝绳加橡 胶套管或吊装带吊卸,对较薄(δ=14mm)、较长(l>;8m)的板材或较长的型材必须采用多点 吊卸,以防止变形。
2)运输过程车辆选用必须根据材料的规格(长、厚)合理平衡车辆,以防止材料运输过 程中的变形。
3)在预制场地和整个产品制造过程当中,严禁碳钢材料和不锈钢材料混放,对不锈钢产 品的制造,要在专门的制造场地进行。
4)下料:对不锈钢、复合钢、耐热钢和厚度等于或少于 8mm 的碳钢严禁打钢印或打样冲, 以防止材料的损伤,具体按《下料工艺手册》进行。
5)切割、剪、刨、滚、压、煨等过程在搬运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厂房吊车和平板车,以求 平、稳、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以防止在制品的变形或损伤。
6)对加工好的法兰等在吊运时严禁用钢丝绳吊运,必须用钢丝绳加橡胶套管或尼龙绳吊 运,堆放时(现场或半成品库)严禁法兰(盖)直接堆放在一起,以防密封面或坡口的损伤, 法兰(盖)在铆焊使用过程中也必须按上述办法实施。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
为提高第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施工当中,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努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组织形式
工程公司设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组,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组成。
二、管理目标
1、消灭轻伤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和重大恶性事故:
2、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市级标准化工地。
三、职责
1.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协调及运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1)确定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2)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负责划分,(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源的配置,(4)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常务副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牵头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
3.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核和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牌板、消防器材计划的提出、建账、发放、回收、存放等工作;(6)及时对违章人员作出处罚。
4.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规划并落实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调整;(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包括资源配置、人员调配、组织实施等);(4)规划并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包括措施、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队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宿舍、办公室的管理等)(5)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见、指令等。
5.技术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3)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或向项目负责人作出提示;(4)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6.材料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材料初始落地的整齐堆放使用工作;(2)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过程中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的堆放、存放等管理工作。现场材料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耗材如:钉子、电焊条、绑丝等,有管理责任。
7、门卫:(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3)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签字出门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4)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四、措施
1、 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报告,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工程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2、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每日作业期间不得喝酒,对于不贯彻落实者工程公司进行重罚。
3、 加强现场消防管理,对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进场前培训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现场的消防用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作其它用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工程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按公司有关规定);
5、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安全员每月下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负责施工现场的副经理下现场不少于25天;实施小分队半月检查制,以安全员、生产技术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每月5日、20日左右,以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拟定检查内容,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主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实行跟班作业制。
7、加强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在每天上班前利用15-20分钟进行。(2)班前会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3)班前会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8、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10、防噪音措施: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产生少量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细则
1、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布置九牌一图,技术员提供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布置整个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要做到整洁卫生,无积水、无淤泥。
3.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整齐堆放,布局按施工平面图;
4.施工现场的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一机一闸一漏电、无乱拉、乱接、缠绕现象。
5.配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漏电设施;
6.悬挂安全警示牌,配置消防灭火器;
7.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
8.单位工程施工每天要做到工完场清;
9.及时报送施工队伍人员花名册,并积极组织配合安全员对进返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贯彻交底工作。
六、违反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管理罚款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操作人员20元,管理人员50元。
2、施工现场涉及到“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违者罚款安全员100元、项目负责人、技术员200元、劳务队300元。
3、安全帽由工程公司统一发放,并收取押金,以采购价取整数,如发给安全帽使用者无故丢失,赔款再发;
4、距地面2米以上外脚手架作业要有防护栏,设置防护网,提升架三面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封闭,提升口必须设置铁栅门,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否者对施工单位及个人罚款200元;
5、拆除模板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者罚款20元,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往下扔,要用提升设备往下运,特殊情况需扔时请示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后实施。违者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坏按材料供应管理办法给予处罚,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6、凡外装使用升降的吊栏必须安装合格的安全卡具,使用的钢丝绳及保险绳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让使用的罚款500-1000元。
7、提升绞车只允许运料不准坐人,坐人者罚绞车司机款200元,对随便乱开绞车罚款200元,由上述原因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8、提升吊盘两保险(滚杠、安全门)升降信号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对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罚款每人200元;
9、各种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制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否则缺一个防护罩罚责任者100元;防护制动装置不齐全的每台罚款200元;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10、搅拌机、绞车等设备电源不能“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机电设备接地接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台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规程,刀闸缺盖、无门缺锁、配线紊乱等隐患的每台罚责任单位50-200元;
1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架板、竹胶板、钢模板铺路,违者按每块罚款50元;
13、酒后不准上岗作业,对劝阻不听者罚款50元;
14、在施工中进行支模、绑钢筋作业时,必须有专业脚手架,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人;
15、搭保险丝必须按设备容量进行,如使用铝丝、铜丝,要追究责任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16、提升接料口处只要吊盘不在本层,就必须加防护门,违者罚款施工单位100-200元;提升架无信号装置、限位装置,楼层洞口未挂安全链,罐笼没有设置防护门,停靠不打滚杠,检查发现一项给予罚款100-200元
17、提升架前方必须有面积9平方米的防护棚,违者罚施工单位100-500元;
1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违反一人次罚款100元。对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每发现一处缺少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或不醒目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19、工地没有施工安全标牌或丢失,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块;
20、现场存放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堆放,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现场负责人罚50元;
2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不得被埋地下,否则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22、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应置放合理整齐,整洁卫生,否则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23、施工现场运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4、凡使用的临时宿舍、食堂,必须做到室内空气畅通,饮食卫生,厨房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有脏乱差现象,则对食堂管理员罚款50元。
25、进场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不合格者和体检时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残疾、智障者一律不得进场;
26、劳务队对进场人员要自我严格把关,如上报一人不符合规定者,将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
27、由于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和在逃等人员因劳务队把关不严而上报的给予每人次10000元的罚款;
28、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要做到每日清扫卫生,被褥整齐,不按要求者罚款100-200元;
29、工地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检查“三定”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工程公司专职安全员复查,每发现一条未整改罚款200元;同样的问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月报中通报过的)在单位工程中重复出现,给予工程管理人员每人200元罚款,给予劳务队1000元罚款。
30、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搭设,应做好施工方案,并做到与建筑主体同步安全网与脚手架同步,脚手架同步,脚手架无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款300元,脚手架与主体没有同步搭设,安全网没有同步张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给予罚款300-500元
31、脚手架无设计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200元。
3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安全管理所涉及内业工作没有做罚款200元,每缺一项罚款50元。
3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人次罚当事人200元。
35、凡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无证开机,服从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200元。
36、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如电源线乱拉乱接,一闸多用等,每一项次罚款200元。
37、在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除没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38、现场发生火险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者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9、 工程公司每月二次召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月报情况,单位工程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的,对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处以安全抵押金额50%的罚款,对劳务队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被处予罚款的,工程公司按罚款金额的二倍对劳务队给予罚款。
40、罚款从各施工队伍生活费中或工程结算值中扣除,全部进入奖励基金。
第12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
1、项目经理部成立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其职责是:领导、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在安质部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文明施工有关材料和牵头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各作业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本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情况,督促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按照文明工地标准抓好落实,促使文明标准工地的形成。
二、建设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内容
1、各作业队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放置整齐。组织指导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袖章。
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深水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深坑深槽除按规定放坡、支撑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内的作业人员加设防坠落设施。
5、各作业队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6、各作业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产生噪声、振动和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未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应妥善处理。
7、各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广告宣传栏(牌),充分展示施工现场这个活广告的风彩。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发挥群体作用,抓好施工现场宣传这项于企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机械设备放置规范,整齐划一,墙报、标语、彩旗赫然醒目,给人以耳目一新,让人精神振奋之感,将整个施工现场营造充满朝气,洋溢勃勃向上的气息和氛围。
第13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现场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电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的各项要求可作为对工程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检查和竞赛评比及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目 标
第四条 文明施工总体目标:实行施工总平面模块化管理,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全国火电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树立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工程。
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项目单位负责组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含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监理承包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施工承包商必须接受项目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并按本办法的要求,负责落实辖区内文明施工策划和管理。
第八条 设计承包商应为工程文明施工总体布局提供技术与设计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现场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第九条 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应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以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标志牌、旗帜等式样、标准和色标,以达到视觉形象统一、美观的整体效果。
2.施工总平面应由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按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及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定置区划,实行模块化管理。
3.现场大型标志牌除项目单位在办公区集中设置若干块以外,承包商必须在办公区集中设置“六牌二图”等大型标志牌(六牌:工程概貌、施工单位名称、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工程组织结构、工程里程碑计划;二图: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文明施工区划图)。
4.项目单位、承包商办公区必须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
5.现场的各类建筑物,应制定统一标准,保持现场整体视觉效果。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6.进入现场的机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统一色标标识,确保完好、整洁;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色标醒目。
7.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排放、布置美观,具体位置须经承包商工程管理部规划,其它区域不得存放。
8.装置型设施包括宣传类、道路交通类、区域围护类、废料垃圾回收处、标识类,均应进行设计和规划。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一律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
第十条 区域围护管理
1.项目单位和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一律实行区域围护、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区域封闭、定置化管理。如:设备材料堆放场,加工、组合场,锅炉安装区,制氢站施工区,烟囱施工区,主厂房施工区等。
第十一条 道路、沟道与交通管理
1.厂区由项目单位冠名的道路均为混凝土路面,并须形成环形网络。
2.承包商根据施工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全部采用硬化措施,保持平整。
3.厂区主干道两侧应按国标设置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4.厂区道路及两侧排水沟道由项目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维护,保证整个厂区道路和排水畅通。
5.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应由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统一管制。
6.土方运输和特殊物件运输,必须编制专项管理措施,确保道路清洁完好。
第十二条 绿化
1.项目单位和承包商办公区应设置绿化带。
2.员工生活区宿舍和运动娱乐场所门前、场边应种植花草树木。
3.整个现场绿化率应达到20%以上。
第十三条 吸烟室与饮水点
1.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吸烟室与饮水点,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
2.吸烟室与饮水点应设置座椅,配备一次性纸杯,保持室内清洁与饮水卫生。
第十四条 设备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2.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放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第五章 文明施工设施
第十五条 高处作业
1.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2.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往复攀爬作业的人身安全防护设施。
3.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4.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装设的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
5.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钢板制作并涂以警告标志、编号。
6.临时防护栏杆: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
7.水平防坠器:水平粱上作业人员水平移动防坠落设施。
8.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时须使用柱头托架,柱头托架是用脚手架搭设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头围栏。
9.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标准有效。
10.高处活动走台: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须在高处活动走台上进行。
11.施工电梯:炉架吊装的同时必须确保施工电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用电作业
1.配电箱与电缆: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从箱式配电室引出到一、二级电源柜;电缆敷设要求采用直埋式敷设,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颜色和标识等由项目单位或承包商统一设计规划,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2.工程现场围墙内禁止架设架空输电线。
3.施工照明: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新光源。
4.三级盘与便携式卷线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承包商在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5.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6.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
第14篇 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
第15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第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安全文明施措施费的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经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所列费用方可计入项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归口物资部门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 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