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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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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第1篇 物业公司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五)

1.0目的:完善内部管理,以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 0适用范围:公司实施工装管理所涵盖的部门和个人。

3. 0内容:3.1公司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工装,工装属公司公物之一,全体员工请自觉爱护公司公物。

3. 2员工上班应按规定着工装,工装必须整齐、清洁。

3. 3下班后,不得着工装离开小区以外的区域(除因公或特殊批准外)。

3. 4工装不得私自调换、赠送、转让。

3. 5工装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均按价赔偿,并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3. 6员工工装按工种的不同,规定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换洗工装。

工程部、护卫部:15张/人月其它部门:10张/人月3.7洗衣票的领取每月各部门按规定到公司综合事务部领取。

3. 8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洗涤干净、无破损完好的交回综合事务部。

4.0工装管理流程:入职时领取职员日常自行保管离职时退还

4.1工装领取和退还均在综合事务部办理。

4.2员工着装管理监督:

4.2.1 公司领导对全体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2 综合事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3 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

第2篇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饭堂就餐人员、饭堂全体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行政经理

1行政部为公司饭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工作每日有序进行。

2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为:食品价值的市场调查、评估、供应商的选定;食堂堂生、饭菜质量的管理;日常开 支的控制;监督饭堂人员工作,反馈员工意见,协调处理双方关系及建议等。

3食堂物质的采购。

3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4负责对食堂相关费用的结算审核,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厨师

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2负责每日下午4点以前向食堂采购员提出次日所需菜品计划;

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采购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杂工

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2负责菜品的切洗;

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四、就餐时间

早餐:07:20-07:5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夜宵23:00~23:30

五、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自行携带餐具依次排队等候打菜,饭自行按需打取;

2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3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或留在餐桌上,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5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6食堂专人打菜,食堂及行政部人员相互监督。

六、食堂的卫生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2员工餐后需将餐桌及餐区卫生进行清洁;

3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7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8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9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10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11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12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13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14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七、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及行政部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八、食堂采购和报销:

1采购员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厨师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明细单上,并做出统计;

5各类物资一般每10天结算一次,经行政经理审核无误后即可呈报总经理批准付款;

6食堂采购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存放采购备用金5000元。

九、食堂人员的管理

1、食堂采购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2、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十、监督管理

1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食堂物品采购质量及数量的监控管理;

2厨师每天对采购回来的物品进行质量确认;

3管理委员会人员不定期抽查采购物品数量及质量;

4管理委员会人员不定期进行采购物品市场行情的调查。

十一、食堂奖惩细则

1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2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连续两次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奖负绩效5分/次;

3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奖负绩效5~10分/次;

4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腐”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

6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奖负绩效50~100分/次;

7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奖负绩效50-10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8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腐处理并奖负绩效100分/次,物品价值超过100元的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9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奖负绩效50-100分/次,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10准时开餐,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奖负绩效50-100分/次,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11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处以奖负绩效100分/次,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12擅自用药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3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奖正绩效100分以上/次,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4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正绩效50-100分,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5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正绩效50-100分,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十二、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2】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3篇 a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

所谓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自身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据和准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和办法,欢迎大家参考。

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 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 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①员工加班申请单;

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第4篇 l旅游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

旅游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

为规范食堂管理、提高员工就餐质量与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餐管理

1、为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员工用餐实行签到管理,由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派员负责;相关人员应及时据实登记当日就餐人数,并负责统计第二天预计用餐人数。

2、为避免疾病传染,用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

3、力行俭省节约,杜绝剩菜剩饭。

二、采购管理

1、采购管理:食堂申购→采购→食堂验货→库管收货,同时相关责任人应按填表要求据实填写《公司员工食堂(申)采购确认表》并签字。

2、食堂申购,食堂申购根据行政人事部确定的每周菜谱及采购员预算的用餐人数提出申购计划。

3、食堂采购由采购员和驾驶员共同负责,采购时应严格申购计划进行,如因供应短缺或涨价因素导致不能按计划实施采购时,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可用其他类似菜品代替。

4、厨工负责验收食品的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应拒收并上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时行政人事部每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5、库管员负责核对食品和物资的质量、数量,核对无误后负责收获和管理,并按公司相关领用程序发放。

三、厨工管理

1、厨工应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手、不准随地吐痰、严禁上班时吸烟。

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有无变质、变味现象,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应认真清洗,保证食品和餐具卫生;应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储,避免病菌滋生或打药灭虫时的食物存储,防止食物中毒;应注意食品科学储存,防止变质、污染和浪费。

4、每天清理,每周以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每次用餐完毕后,须将食堂地面打扫干净,保证地板、墙壁、餐桌等处无污水、污物、蛛丝等。对餐具必须做到每天消毒,筷子每周至少煮沸消毒一次(沸腾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为防止蚊蝇污染食物,应每天点蚊香灭蚊蝇;坚持每周打药,预防蟑螂等害虫。

6、合理安排菜品品种,保证烹饪质量。

7、做好食堂物质管理,每月定期清点餐具、原料等物质。

8、患感冒或流行性疾病时不得上岗。

四、财物管理

1、伙食标准:每天12元

第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员工用餐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用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用餐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用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餐券的发放、菜单的制定审核、用餐质量监督、食堂卫生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用餐形式

第四条 公司员工均享受午餐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餐8―10元。

第五条 用餐形式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一是食堂用餐,二是雇用人员烹饪,三是由快餐公司送餐。

第六条 雇用人员采取月付薪金制;食堂用餐可采用餐券管理办法;快餐公司送餐可采用半月或一月支付1次的形式。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员工工作餐的日常管理,包括确定用餐形式和办理结付事项等。

第三章菜单的制定审核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用餐每周菜单的制定和审核,每同四17:00前须将拟好的下周菜单交员工用餐食堂负责人,由食堂负责人进行修改调整,在由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确定,尽量保证一周内饭菜不重样。

每周菜单需复印三份,一份留存综合管理部,一份交员工食堂,一份公布于员工就餐食堂。

第九条雇用人员可于每周五之前根据公司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的菜单,向公司财务部借支下周买菜款。i

第十条 后勤管理人员应督促快餐公司每周五之前将下周菜单送交审核修改,并监督快餐公司按照菜单要求制作每日菜肴。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员工的用餐意见和要求,并根据员工填写的《员工用餐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进行总结,及时与就餐食堂负责人、 雇用人员或快餐公司联系,切实改进菜肴质量。

第四章餐券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规定适用于食堂用餐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和加班用餐,凭加盖食堂用餐专用章的

餐券享用。

第十四条员工餐券分为工作午餐券和加班餐券两种,工作午餐券为蓝色,加班餐券为黄色。

第十五条 餐券可以在员工食堂就餐使用,也可以在公司所辖酒店抵用现金,但不找兑。

第十六条 餐券的发放以每月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每人每天1张。如遇出差,则在下月餐券领用时,按出差实际天数扣除。

各部门加班餐券的领取需填写《加班餐券申领单》(见附件2),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领取。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餐券的定制印刷,并负责加盖公司食堂用餐专用章,由专人负责发放。

第十八条餐券管理员负责在每月2 5日和公司就餐食堂进行联系,统计当月实际用餐次数及相关费用,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定后交财务管理部,并由财务管理部结清当月用餐费用和预支下月部分用餐费用。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应定期核对公司餐券盖章发放数量和结算金额情况,及时掌握员工用餐动态。

第二十条 每月2 8日(遇周末提前)为餐券发放日,综合管理部餐券管理员按各部门上月考勤表发放下月餐券,并填写《餐券发放登记册》(见附件3)。

第五章质量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用餐食堂应保证员工进餐的卫生与安全,保证饭菜可口营养。

第二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用餐质量监督和用餐食堂卫生检查工作。指定人员应经常检查厨房、菜肴、餐具以及用餐环境的卫生,督促食堂或好一切防范工作,保证不进、不用、不制作过期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督促厨房操作人员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雇佣。

第二十四条采用快餐形式作为员工工作餐的,应选择执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经营许可证的快餐公司,确保菜肴质量卫生。公司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比较各家快餐公司,适当变换用餐口味。

第六章员工用餐规则

第二十五条食堂用餐的公司员工,在用餐时间内,一律凭餐券用餐,一人一票,在进餐前交给食堂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用餐人员进入就餐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打菜,不允许插队。

第二十七条用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实际食量盛菜打饭,避免浪费。

第二十八条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起哄,做到文明用餐。

第二十九条用餐人员应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等,注意用餐卫生,尽量减少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做到有涵养、有道德。

第三十条为方便工作无法到公司食堂用餐,需另行雇佣人员烹饪的单位(部门),应事先书面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设。每月餐费支出暂由单位(部门)垫付,每月25日前上报菜肴成本清单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定,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a房地产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招聘管理。

第二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来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三条 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二章 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第五条 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

第六条 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如下工作环节:提出人员需求、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人员筛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

第七条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每年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整体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一)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基本依据:未来组织结构的预测、人员供求关系、现有人员的调配培训等。

(二)人员需求预测要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可能获得的财务::资源、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管理变革可能导致的公司规模变化、员工流动等因素造成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动。

(三)人员供给预测要综合考虑内部人才和外部人才供给情况。人力资源部建立内部人才库,信息包括每位员工的绩效记录及评价、职业兴趣、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外语水平、具备的技能和证书等。进行内部人才供给预测时要调用内部人才库,判断内部人员是否与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总体经济状况、全国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状况、房地产行业劳动力市场状况和拟招聘职位的市场状况进行判断。

(四)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 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补充需求计划和外部招聘计划。

第九条 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经费预算、招聘具体行动计划等。

第十条 根据招聘形式、招聘对象的不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执行不同的招聘公告发布、人员筛选录用工作流程。

第三章 招聘形式

第十一条 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第十二条 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第十三条 招聘形式

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十四条 招聘流程

(一)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职级,编制工作说明书,并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二)内部报名

所有正式员工在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报名申请。

(三)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

(四)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第十五条 在内

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可以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六条 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第十七条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外部招聘人员来源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人员、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的毕业生。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一)校园招聘

每年春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

(二)媒体招聘

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

(三)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四)招聘会招聘

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五)委托中介公司招聘

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

第十八条 招聘流程

(一) 初步筛选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二) 初试

人力资源部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人员(主试人)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用人单位从工作经验与能力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评价。

主试人组织具体的初试工作,作好初试记录工作,并在《应聘人员初试测评表》意见栏中填写初步面试意见。初试结果分为三种:拟予聘任、不予考虑、拟予复试。人力资源部将'拟予聘任'的人员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聘任, '拟予复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

(三) 复试

1.复试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代表;二、人力资源部部长;三、资深专业人士。一般岗位的招聘可无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由总经理负责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

2.复试的实施。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

重要岗位的复试可以考虑采取笔试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3.复审。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所有拟录用的人员应经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

4.录用。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对社会应聘人员发试用通知书,并到相应劳动部门办理劳动手续;对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向其所在高校发接受函,签定就业协议书。同时,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5.报到。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学历复印件备案,并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若员工所在部门部长(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6.试用。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本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7.转正。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人力资源部应在试用期满一星期前向使用部门书面征询意见。试用部门不管是否同意继续使用,均须于收到人力资源部通知24小时内出具书面意见。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使用部门的书面答复24小时内,书面通知试用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可转正定级。由部门填写《试用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由本人填写试用期间工作小结,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考核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九条 高级人才招聘

为了满足公司对特殊人才的需求,公司

建立人才特区,对高级人才采取特殊的招聘形式和管理方式。

(一)高级人才招聘渠道

高级人才招聘主要以特殊的外部招聘渠道。如人才中介、国外信息搜集渠道、国内研究机构和院校挖掘、同行业竞争对手处挖掘等渠道。

(二)高级人才面试形式

高级人才可以不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初试和面试小组的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及资深专业人士直接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在高级人才招聘流程中起到搜集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的作用。

(三)高级人才薪酬政策

对于高级人才,在招聘时可以采取谈判工资、并制订灵活的优秀人才雇佣合同。

第四章 招聘工作评估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从职位空缺是否得到满足、雇用率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设计来检查;从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用人数的比例、接受雇用的求职人的转换率等来分别衡量招聘质量。

第二十一条 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稿)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服务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订物业管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含外聘外包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客户服务中心考核内容:

1、客户服务中心考核内容五项

(1)物业理费收取,标准分40分。月度收费任务完成并无业主投诉记满分,月度收费任务完不成,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小区(大厦)各类通道、业主楼道、公用设施以及整个小区(大厦)清洁卫生,标准分20分。无业主投诉记满分,如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没有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做事,发生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3)小区(大厦)管理有序,标准分20分。大小车辆进出通畅、指示牌显目、停放有序、无盗窃事故发生记满分,如发生盗窃事故或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车辆通道无指示牌、停放无序发现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4)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10分。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服务工作流程做事,人性化服务到位记满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如有违反工作流程、不按岗位职责做事,违反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5)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10分。严格执行物管中心制订的财务预算、人员进出管理、考勤等制度记满分,如有违反一次扣1-2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客服处考核内容三项

(1)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分60分。月度收费任务完成并无业主投诉记满分,月度收费任务完不成,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环境处考核内容三项

(1)小区(大厦)各类通道、业主楼道、公用设施以及整个小区(大厦)清洁卫生,标准分60分。无业主投诉记满分,如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没有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做事,发生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4、安全处考核内容三项

(1)小区(大厦)管理有序,标准分60分。大小车辆进出通畅、指示牌显目、停放有序、无盗窃事故发生记满分,如发生盗窃事故或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车辆通道无指示牌、停放无序发现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5、其他

(1)客户服务中心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其所属客服处、环境处、安全处的权重为:4:3:3。(客服务处为4;环境处为3;安全处为3)

(二)行政人资部主要考核内容三项:

1、本职任务完成,标准分60分。准确、及时、全面完成物管中心和项目负责人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记满分,如出现拖延、差错、应付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2分,严重扣5分,两项相加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三)计划财务部主要考核内容三项:

1、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及分析精确,上报及时,标准分60分。按照规定的检查制度、工作流程做事,如有违反制度和工作流程做事,违反一次扣3-5分,,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四)工程维修(设备)部主要考核内容三项:

1、设备设施维护,标准分60分。按照规定的检查制度、工作流程做事,设备设施完好,无业主投诉记满分,如有违反制度和工作流程做事,违反一次扣1-2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五)项目负责人按绩效考核责任书执行。

(六)其他人员由各公司参照上述内容制订考核办法。

三、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以每位员工月度绩效工资与考核内容得分挂钩,即每个员工月度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是: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百分比+基础工资。

(二)保洁、保安(外包人员)以每月工资收入总额10%与考核内容得分挂钩,即月度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总额10%×考核得分百分比+基础工资(90%)。

四、其他奖励与处罚

(一)年终奖励。

1、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且公司全年利润或减亏目标任务完成,月度扣发的工资退还,另给予部门经理1800-2000元;主管1300-1500元;员工1000-1200的年终奖励。外聘保安、保洁及季节性临时工给予200--300元的奖励;

2、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90-95分,月度扣发的工资退还50%,另给予部门经理1300-1500元;主管1000-1200元;员工800-1000的年终奖励。外聘保安、保洁及季节性临时工给予100--200的奖励;

3、没有达到上述两个标准的,已扣发的月度工资不退还,没有年终奖励。项目负责人按绩效考核责任书奖赔。

(二)单项奖励

1、一年两次问卷调查,业主满意率均在90%以上(含90%)的公司,给予每个员工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新增服务项目收入按年初绩效考核责任书规定实施奖励。

3、iso9000质量认证全部通过的管理项目,在全年的执行过程及执行力度中得到好评,给予每个员工100元的奖励。

4、受到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的表彰及项目创优评先,给予每个员工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处罚

1、管理项目各级员工全年考核累计三次80分(含80分)以下的,予以辞退。

2、管理项目各级员工因个人原因而造成业主不满投诉累计三次,经物管中心调查属实,予以辞退。

业主投诉包括打入项目所在

的地居委会电话、各管理项目负责人专线电话、客服专线电话以及其他形式的投诉。上述专线电话号码各管理项目必须出示公告告知业主。

五、实施考核办法

(一)每月各部门考核由各管理项目负责人负总责。具体由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考核组考核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考核实施。

(二)每月各部门考核(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直接下级考核上级)得分为基础数,再由考核组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考核得分。

(三)物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其形式包括现场检查、员工座谈、业主问卷调查等,如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包括集团领导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各公司除应在当月考核中予以纠正外,并纳入项目负责人年终责任考核结账。

(四)实施考核时间为每月25-30日。

六、以上办法从二0__年六月份开始实施。

对上述考核办法的补充意见

各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绩效考核制度,现就加强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各物业公司(项目)遵照执行。

一、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对本公司(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负总责,其本人的绩效考核由物管中心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并将全年考核情况报物管中心审核、备案。

二、考核主要采取企业内部评审和服务对象(业主)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得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年终考核得分=全年内部评审考核的月平均分_60%+服务对象(业主)满意度调查的平均分_40%。

三、业主满意度调查主要考核项目中直接面对业主并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员工。全年问卷调查即当年的5月、11月两次,每次调查要制定出科学的问卷调查表,其内容要能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整体工作现状和业主的意见,要认真组织好,决不走过场。具体要求:有效问卷率不得少于总户数的80%,有效回收率不得少于发放问卷数的80%。对调查结果要及时总结讲评,对合理化建议要有明确的时间表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在楼栋向业主公示。

四、物业公司中不直接面对业主和不向业主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其他工作人员(行政人资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其服务满意度调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本项调查与业主满意度调查同步组织实施,主要是在集团物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中进行问卷调查;

2、调查按下列方式计分:物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得分_50%+项目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得分_50%;

3、问卷评分标准依据物管中心《关于下发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和《关于下发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定。

五、以提高各项目整体工作业绩为目标,结合绩效考核对员工队伍实行末位淘汰制,奖勤罚懒、优胜劣汰,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危机感、责任感的增强。末位员工淘汰数根据项目经营规模大小,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3名。

六、项目内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对每个员工周一有本周工作计划和要求,周五有本周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以保证月度考核评分的公正合理性和有凭有据。

部份修改内容

一、《办法》中的第三条“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修改为:月度20%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100%全留,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留50%,年终综合考核后结算。月度考核得分为年终考核平均加权分的基分。

二、《办法》中的第四条的标题“其他奖励与处罚”修改为“奖励与处罚”。全年奖励中的第二款修改为: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90-95分,且公司全年利润或减亏目标任务完成,扣发的月度绩效工资总和按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比例退还;其年终奖励标准不变。第三款修改为: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89分以下,扣发的月度绩效工资总和按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比例退还;年终综合奖励没有。增加第四款:项目负责人按绩效考核责任书奖赔。

第8篇 某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办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2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3.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副董事长负责批准。

4工作内容

4.1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社会保险的办理和报销

4.2.1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综合办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

4.3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4.3.1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3.2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3.3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公司综合办。公司员工离职时,分别由公司综合办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4.3.4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

4.4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4.4.1公司应按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4.2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缴纳。

4.4.3员工可按照当地大病统筹的规定,到指定的大病统筹医院就医,公司不再报销医疗费用。

4.5失业保险的办理规定

4.5.1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5.2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的缴纳。

4.5.3失业保险领取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4.6工伤保险的范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非负主要责任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7工伤保险待遇

4.7.1工伤保险待遇

4.7.1.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7.1.2员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4.7.2员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4.7.3员工因工伤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登记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4.8生育保险待遇

4.8.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不安排女员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划定女员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女员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晚育增加休假15天。

4.8.2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9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规定

4.9.1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4.9.2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提供的保险商品越来越多,公司应精心选择合适的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

4.10公司综合办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

4.11公司综合办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各地区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4.12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第9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员工大会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大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大会的操作程序,确保员工大会有序、高效、圆满地举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员工大会,是指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的各类会议。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大会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协办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员工大会的类型和审批

第五条员工大会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年会

(二)中秋联谊会

(三)各类学习报告会;

(四)各类培训讲座;

(五)其他。

第六条 年会、中秋联谊会等各类员工大会由综合管理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拟订会议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或以上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 会前准备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会议性质,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题、主持人及议程等;

(二)拟邀请嘉宾;

(三)用餐标准;

(四)交通工具安排;

(五)娱乐活动安排;

(六)会务人员;

(七)费用预算;

(八)其它根据会议性质须明确的事宜。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领导审定的方案,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会务工作;

(二)拟发会议通知,确定会议人数;

(三)租借会议场地;

(四)准备会议资料:包括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主席台人员名单、议程安排、领导讲稿及其他会议资料;

(五)会场布置:包括会场导引牌、会标、主席台桌牌和话筒、员工席桌牌、演示板、纸笔、投影设备、鲜花以及签到册等相关用品的准备;

(六)用餐安排:包括确定用餐场地、桌数、标准、菜单及准备席笺等;

(七)娱乐活动安排:包括自办文艺演出或专业文艺演出以及其它休闲娱乐活动的安排;

(八)邀请嘉宾(相关部门配合);

(九)车辆安排;

(十)采购礼品或果品;

(十一)摄影、录音安排;

(十二)相关费用的申请;

(十三)其它根据会议性质需要安排的事宜。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应在会议召开前对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

第四章 会议服务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和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会议服务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签到;

(二)发放会议资料;

(三)安排人员车辆迎送嘉宾;

(四)安排用餐;

(五)安排娱乐活动;

(六)发放礼品和果品;

(七)进行摄影、录音;

(八)作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应与会场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会场照明、空调、影音设备正常运转及茶水、用餐和娱乐活动等符合大会的要求。

第五章 大会纪律

第十二条参加大会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提前到达会场并签到,按指定区域有序入座。

第十三条参加大会人员应当将手机、呼机关闭或置于震动挡,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十四条应参加大会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需中途离开的,须按规定向所在公司总经理请假。

第六章会后事宜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费用的结算。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对会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交给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其中影音资料应于一个月内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a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a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和指导公司的员工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和工作品质,不断发掘人力资源潜力,使员工不但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而且能得到全面的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的管理及相关事宜。

三、培训的基本原则

1、战略性和长期性。

2、针对性,即目的明确,对象清楚。

3、实用性,即切合企业实际,能解决问题,讲求效能。

4、分级分类进行,即因材施教,考虑参训对象的需求和接受能力。

5、人才平等竞争,即保障员工人人有培训提高、发展成长的权力和机会。

6、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

7、注重培训效果,严格考核和择优奖励原则。

四、公司和员工的义务、责任

1、培训是企业组织管理的基本职能,也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将依法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投入和使用一定的培训经费,根据公司实际,有计划地为每位员工提供培训机会进行职业培训。

3、公司每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和技术骨干都应是合格的培训者。

4、员工应依法履行劳动义务,遵守本办法的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活动,自觉提高劳动素质和职业技能。

五、工作职责划分

1、按部门职能划分

1)集团行政中心统筹集团的培训工作,负责集团员工培训职能管理和年度培训规划、报批,并负责集团职能部门培训的职能管理和具体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

2)各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公司员工培训的职能管理和具体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未正式设立行政人事部的子公司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

3)培训主管部门或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培训课程的教学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等职责。

4)授课部门及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培训课程的教材、考核试卷的安排和拟制。

5)凡受训人员于接获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部门经理出具证明免于受训外,应于指定时间内向主办部门报到。

2、按培训类别划分

1)入职培训由集团行政中心组织,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配合。

2)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由用人部门或该项培训的主管部门组织,行政部门协助,相关部门配合。

六、管理细则

1、培训的目标

培训的目标是要通过培训让受训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意识和能力,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力达到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同时使员工深切体会公司的使命和前景,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向上;同时也应意识到未能满足企业和岗位要求而将被社会淘汰的后果。

2、培训需求认定

1)入职培训:新员工加盟公司的时候,为了使其尽快适应公司的文化、环境,融入整个员工队伍中去,需进行入职培训。

2)上岗培训:在新员工入职、内部转岗或升迁有对岗位知识、岗位技能掌握不够的情况时,需进行上岗培训。

3)在职培训:各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外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个人能力现状等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在职培训项目。

4)特殊人员培训: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或需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工种,比如质检员等五大员、项目经理证、防雷设计人员资格证、防雷施工人员资格证等。

3、培训的时机

1)入职培训在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未正式到岗之前,一般在新员工报到之日由集团行政中心组织进行。

2)上岗培训在该员工正式上岗前进行,一般在新员工入职、转岗、升迁三天内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

3)在职培训每年11月由各部门填写《培训需求计划申请表》提供培训需求计划,由各子公司行政部汇总成《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行政中心汇总交行政总监、总裁审批后,安排在下年度进行。

4)如果各子公司有例外的在职培训需求,可以填写《部门培训计划申报表》,经子公司总经理、行政中心批准后交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实施。

4、培训内容

企业培训根据目的的不同分为两类:全员普及型和精英骨干提高型。培训的内容分为入职培训、素质能力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安全培训和知识技能更新培训五大类。

1)入职培训:入职培训至少安排一天,入职时由新员工学习《员工手册》及相关人事、行政制度,由集团(或各子公司)行政人事文员负责安排并作相关解释,经过学习认可后由新员工在《员工手册》后页签名确认;每月25日左右定期安排新员工集中培训,由集团行政中心组织新员工学习《员工手册》及培训专用教材,并了解新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a、集团简介:企业发展概况、集团组织结构、企业发展远景;

b、企业文化:集团及公司标识设计含义、经营理念、企业精神、经营宗旨、员工行为规范等;

c、所属公司简介:组织结构、部门职能、运行流程。

d、公司规章制度:聘用制度、薪酬制度、福利制度、考勤制度、办公秩序管理制度、集团局域网管理制度等等。

e、参观工厂及生产现场。

2)素质能力培训:

a、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的培训;

b、管理培训;

c、培训者培训,等。

3)专业技术培训

a、岗前培训: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工作标准、工作联系等。

b、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岗位应知、应会内容,如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岗位工作标准、适用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等。(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为更好的帮助新的营销业务人员熟悉业务,并给予适当的保护,新营销业务人员实行一个月无考核的上岗培训机制。)

c、特殊专业技术或岗位资格证书培训;

d、质量控制培训,等。

4)劳动安全培训:

a、入司安全教育;

b、车间安全教育;

c、施工安全教育;

d、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e、消防安全教育,等。

5)知识技能更新培训:

a、相关新法规、新标准的培训;

b、新理论、新知识的培训;

c、新兴科学技术

的培训;

d、先进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技巧的培训等。

5、培训考核

1)原则

各类培训,均应对学员的学习效果及成绩进行考核,考核(含试卷)由培训讲师和培训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2)考核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课程,安排不同的考核方式。公司的考核方式有笔试(开卷、闭卷)、口试、实践操作或其任意组合。

3)考核成绩

a、考核成绩分为四种:优(90分以上)、良(80-90分)、及格(60-8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等。

b、考核成绩需记录在《员工个人培训记录表》内。

c、考核不合格的需补考直至合格为止,特殊岗位需调换岗位。

d、考核成绩可作为员工年度考核、调薪、升职、奖惩等参考依据。

6、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师资:内部培训一般由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或管理、技术骨干作为培训教师,或者根据需要请相关咨询老师、行业专家等进行授课,师资的决定由行政部门组织选聘工作,报经集团行政总监审批,总裁核决;外部培训则按实际规定执行。

2)培训资料:各种法律法规、作业规程、规章制度、体系文件、培训专用教材等培训资料由各培训主管部门或授课部门建立清单进行管理。

3)培训设施:教学用的仪器设备可采取购买或租借的行式获得,自购的设备由集团行政中心统一管理。

7、培训档案

1)档案内容:比如实施计划表、培训签到表、培训资料、培训考核试卷、培训评价表、培训个人记录、培训总结、资格证书等均应收集管理。

2)档案管理:收集、编目、保管、查阅、销毁规定

a、收集:行政部门在每次培训项目结束后,将培训信息登录在《员工个人培训记录表》内,收集诸如试卷、教材样本、证书复印件等进行归类整理。

b、编目: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可以按照员工姓名或工号进行编目分类,其他培训档案按项目或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目归档。应将员工资格证书、学历证复印件、培训试卷等放入该员工档案内。

c、查阅:非行政人事部经理、行政总监、子公司总经理授权或其他相关方正当要求,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员工个人档案。

d、销毁:员工培训档案保存期为该员工离职后1年,期满后由行政人事部集中销毁。

8、培训教材的选用

1)直接选用公司颁布的有效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作为教材。

2)直接引进外部成熟且适用于本公司的教材。

3)由授课人根据培训目标和任务自行准备教材,经该次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确认。

4)由公司专门组织力量编写企业内部教材。

七、适用表单

1、《年度培训计划》;

2、《部门培训计划申请表》;

3、《员工培训课程实施计划表》;

4、《员工内部培训授课效果反馈表》;

5、《员工个人培训记录表》;

6、《培训签到表》;

第11篇 集团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__集团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权重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专项工作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20分

加分项3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 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等级abc

参考分数段95以上80-9580以下

意义优中差

分布比例271

分值pi1.51.00

注:考评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分数段仅供评级参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附表三)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 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_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_ pi)/∑(mi_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 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 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

1、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

2、员工月度考核表

3、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

第12篇 石油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 假期类别

第一节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员工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青年放假半天。

(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按照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二节停工留薪期

第五条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

第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__,但__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节带薪年休假

第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当年公历年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八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标准如下: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脱产在校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且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七)当年累计安排不扣工资疗养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八)当年被执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未能连续工作的。

第十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十一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二条 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任务,应服从工作安排;未休天数可补休或顶休。

第四节探亲假

第十三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通知》(国发〔1981〕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81〕劳总险字12号)的规定,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包括自幼至十六周岁以前,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或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下同)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十四条 探亲假期:

(一)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四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单独计算。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一)已婚员工当年因各种原因与配偶团聚累计达到30天者;未婚员工与父母团聚累计达到2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二)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给予当年探亲假期,但可以发给规定探亲假期的工资和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休产假以后团聚超过半年以上的,则按病、事假处理,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期工资和报销往返路费。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员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后,从下一年起不再享受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四)员工因病到配偶工作地点看病、休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五)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道不超过一百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

加探亲假日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不再享受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第十六条 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十七条 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销国内段路费,国内段路费计算自单位所在地至出入境口岸(如从深圳出境的计算至深圳,从上海出境的计算至上海),国外段路费自理。

第十八条 符合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予以报销:

(一)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报销标准如下: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5.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 乘坐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参照乘坐飞机的规定报销。

(二)员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员工自理。住宿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四)员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有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五)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 员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按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规定,'如果军队干部一方已经利用年休假期探亲,职工-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超过三十天。假期内工资照发,往返路费由职工自理。在同-年内,如果职工已经享受探亲待遇,而军队干部一方又利用年休假期进行探亲时,职工原报销的路费应予以退回'。

第五节病假

第二十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凭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含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证明疾病诊断的相关资料原件(如:化验单、_光片、心电图、b超等),并由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方可休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医疗期,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根据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资料,由各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

第二十一条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如下:

(一)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简明表

实际工作年限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

十年以下五年以下3个月6个月

五年以上6个月12个月

十年以上五年以下6个月12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9个月15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个月18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个月24个月

二十年以上24个月30个月

(四)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六)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如下: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2022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次类推。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及法定甲类传染病)的员工,应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确认批准,可实行长期医疗期。

第二十三条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

96〕40号) ,有下列情形的规定如下:

(一)员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二)员工的劳动合同期将满,经医疗诊断,怀疑患有某种绝症,但又不能马上确认而需待查,且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可以比照第一种情况处理;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不适用医疗期有关规定。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认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已经确认患有特殊疾病的员工,可以适当__医疗期。

(三)患病员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各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员工,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第六节婚假

第二十四条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二十五条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 再婚员工可享受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七节丧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员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假期为5天。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二十九条 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八节产假

第三十条 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三十一条 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第三十二条 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九节计划生育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实施各种节(绝)育手术的,享受计划生育假,规定如下:

(一)男性结扎休假10天。

(二)女性放置节育环休假2天,一周内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取环休假1天。

(三)单纯做女性结扎手术者休假30天。

(四)怀孕3个月以下做人工流产手术者休假21天;人流手术加绝育手术者休假50天。

(五)怀孕6~7个月单纯引产者休假40天;引产加绝育手术者休假60天。

(六)因手术引起并发症者,可依据诊断结果适当__休息时间;超过规定的休假时间及人流、引产一年超过一次者,按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

第十节哺乳假和哺乳时间

第三十五条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又无哺婴设施的女员工,其工作又能离开的,可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按照陕劳人险发〔1983〕59号,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三十六条 产假期满后上班的女员工,在婴儿不满一周岁以前,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__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__哺乳期。

第十一节事假

第三十七条 员工私事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处理,也可用带薪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

第三十八条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每次请事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年累计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十二节请销假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员工请销假管理。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为审批人。

第四十条 请销假一般程序:

(一)申请:员工本人应在休假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休)假类型、事由、天数,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病伤急诊,可在诊断后24小时内,提供相关材料,提出病假申请。

请年休假的应由员工本人于当年计划休假前至少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

1.请(休)假3天以内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2.请(休)假4天以上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3.企业负责人、各单位领导班子等请(休)假时,需向上级组织部门或派出部门报告。

(三)休假:员工应在批准的假期内休假。

(四)续假:参照请假程序办理。

(五)销假:员工休假结束返岗工作后,应在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的,自销假之日起恢复相关待遇;销假遇节假日的可顺延。

第四十一条 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超过半个工作日及以上时间的;

(二)伪造、涂改请假证明及相关材料骗取休假的;

(三)无合理原因,未及时销假或办理续假手续的;

(四)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或认定为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各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三条 年休假、探亲假应尊重本人意愿,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在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员工休假,不得因安排员工休假而增加人员编制或影响正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结合实际适时安排员工休假,不能正常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安排补休。

第三章 附件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3篇 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的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踊跃提供有利于经营改进之意见,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品质改善等各方面之改善建议,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改善提案推行办法

2.1改善提案认定

2.1.1提案范畴

本公司员工提出之提议,凡属下列内容之一者,均属于改善提案:

(1)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

(2)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流程之改进。

(3)品质改进。

(4)设备设计更新,功能改进,操作改善。

(5)产品设计之改善,包装或外观之改进。

(6)原材料之节省,废料之利用及其他成本降低之改进。

(7)工业安全、整理整顿、设备保养等之改善。

(8)其他有利于公司之建议。

2.1.2非提案范畴

提案内容如属下列内容之一,概不予受理:

(1)无具体之内容或单纯之希望者。

(2)公知之事实及正在改善者。

(3)已被采用过及已有他人先提出之提案。

(4)经试行一个月从而提出者(但其效果显着确有重大之贡献者,得予追追认)。

(5)业务上被指令改善者或已由上级指示他人进行而提出者。

(6)非建设性之批评。

(7)对于个人及私生活之攻击。

2.2改善提案推行组织办法

2.2.1推行组织

(1)本公司成立改善提案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下设审查小组、改善小组、推行小组。

(2)审查小组审查委员若干名组成,推行小组由推行委员若干名组成,改善小组由干事若干名组成。

2.2.2主任委员

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改善提案推行制度之核准。

(2)改善提案实施经费之核准。

(3)改善提案评审、奖励之核准。

2.2.3审查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全部或部分)担任,其职掌为:

(1)改善提案之复审、评分及等级审议。

(2)改善提案制度修订研讨。

(3)提案施行成果之检查、确认。

2.2.4推行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担任,其职掌为:

(1)本部门改善提案活动之宣导、启发。

(2)与本部门相关的提案之审核、评分。

(3)经采用之提案实施策划与督导。

(4)改善提案成果调查、报告。

2.2.5改善小组

由品管、技术、总经理室人员担任,人数1~3人,其职掌为:

(1)公司改善提案活动之宣传、启发。

(2)改善提案相关教育训练。

(3)改善提案的受理、登记、初评、送审。

(4)改善提案评比的资料收集、初评。

(5)改善提案实施的追踪、查核、协助、报告。

(6)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2.3改善提案种类

提案依其性质分为技术类提案与管理类提案。

2.3.1技术类提案

(1)产品开发、设计新创意。

(2)产品的技术更新。

(3)生产工艺流程改进。

(4)机器设备技术改进。

(5)其他涉及专业技术问题之改进。

2.3.2管理类提案

(1)管理方法、制度新创意。

(2)原有制度的完善。

(3)品质管理的建议。

(4)成本降低的改进方案。

(5)其他涉及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

2.4改善提案提报手续

(1)提案人针对公司存在之不足作现状分析,并研拟提案内容。

(2)提案人使用《改善提案书》,提出相关提案。

(3)提案书上应填写下列内容:

(a)提案类别。

(b)提案时间。

(c)提案名称。

(d)提案者所属单位。

(e)提案者(可以是个人、数人或团队)。

(f)现行方法(描述现状)。

(g)改善方法。

(h)预期效果。

(4)现行方法应详细描述现状,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

(5)改善方案应具体、可行,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

(6)预期效果应尽量明确。

(7)现行方法、改善方案、预期效果或不足填写,可另附纸说明。

(8)提案人将提案书面交改善小组或投入公司“改善提案信箱”。

2.5改善提案受理与审查

(1)改善小组对提案进行编号、登记。

(2)改善小组初审提案,必要时应与提案人联络,了解提案的内容。改善小组初审裁定提案为可行、保留或不可行。

(3)不可行或保留提案,由改善小组回复提案人。

(4)可行提案转责任部门评审。

(5)责任部门推行委员负责评审工作,必要时应与提案人联络,了解提案内容。责任部门评审裁定提案为采用、保留或不采用。

(6)不采用或保留提案,由责任部门退回改善小组,由小组回复提案人。

(7)采用提案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提案工程大或涉及面广时,应呈审查委员会裁决。

2.6改善提案实施与追踪

(1)责任部门负责改善提案实施工作。

(2)改善小组应全力支持、配合提案之实施。

(3)提案人应尽力协助提案实施过程的指导、修正和其他工作。

(4)推行委员对提案之实施与追踪负直接责任。

(5)改善小组负有监督检查之责任。

2.7改善提案奖励办法

(1)凡提案被评审为不采用者,累积3件,发给奖金()元。

(2)凡提案被评审为保留者,累积2件,发给奖金()元。

(3)凡提案被评审为采用者,立即发给奖金()元。

(4)被采用之提案经年度评审,获优秀提案奖者,奖励如下:

(a)第一名,奖励元。

(b)第二名,奖励元。

(c)第三名,奖励元。

(6)被采用之提案,经年度评审,每年可为公司增加之经济效益逾五万元人民币者,可提取1%之金额作为奖励金。

(7)年度提案总数前三名者,为优秀提案个人,奖励如下:

(a)第一名,奖励元。

(b)第二名,奖励元。

(c)第三名,奖励元。

(8)年度提案评比前三名单位,为优秀提案单位,奖励如下:

(a)第一名,奖励元。

(b)第二名,奖励元。

(c)第三名,奖励元。

3.附件

[附件]hd03-1〈改善提案推行织图〉

第1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办法与《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实施。

第二条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订时,本实施办法随之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订时,本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独立修订。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指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按月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6日发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资由投资人或公司董事会核定,由公司发放或由公司与投资人共同发放。

第六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由职员提升为部门正/副总经理的,应就高不就低进行套级。对公司紧缺人才其工资等级可以高等级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七条职员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按照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3个工资等级。职员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职员的工作经历,也可以从较高等级起步聘用。根据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高级经理级职员的工资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三章津 贴

第八条员工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属员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配备专门工作车辆的公司总裁、副总裁不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230元/月o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是否具体执行。

2、误餐补贴。误餐补贴属员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工作就餐问题。误餐补贴标准为:100元/月o人

第四章年终奖励

第九条年终奖励指公司在每年年终给员工发放的除工资、津贴以外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条年终奖励总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由总裁会议提出,报董事会核定。

第十一条每位员工年终奖励数额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1、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12

2、奖励系数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确定。

第五章'四金'

第十二条 '四金'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四金'属员工法定福利,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享有。

第十四条 '四金'缴纳方法按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内部医疗保障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另行实施办法再予执行。

第七章 有薪年假

第十六条有薪年假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15篇 某食品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食品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二条 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 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 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条 各类考核目的:

1. 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 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 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时间

第八条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 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 考核内容

第十条 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 各类考核形式有:

1. 上级评议;

2. 同级同事评议;

3. 自我鉴定;

4. 下级评议;

5. 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 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 各类考核办法有:

1. 查询记录法: 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 书面报告法: 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 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 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 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 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 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 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 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 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 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 试用考核。

1.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 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 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 后进员工考核。

1. 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 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 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 个案考核。

1. 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 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 调配考核。

1. 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 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 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 离职考核。

1. 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 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 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 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 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 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 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 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 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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