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方案模版
一、目的
1. 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预防机制,确保公司和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发生火灾时做出迅速反应,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充分调动业主和使用人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三、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1. 防火宣传教育
公司治安管理部门定期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司员工和业主、使用人的防火警惕性。
2. 组建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由辖区工作人员和辖区业主、使用人组成,其目的是保障本辖区的消防安全。
(2)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开展各项消防训练,训练主要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排查方法、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火灾中报警和逃生方法等。
(3)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义务消防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3. 组建火灾应急小组
火灾应急小组由治安组、灭火组、疏散组、救援组、设备组、后勤组组成,其目的是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治安组:由小区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和小区秩序,协助疏散组疏散人员。
(2)灭火组:由当班巡逻员和义务消防员组成,主要负责小区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3)疏散组:由当班门岗和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4)救援组:由保安队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救助、财产抢救工作。
(5)设备组:由小区工程技术部人员组成,保证小区监控中心设备和小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6)后勤组:由客服部、环境部组成,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①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②负责报警,接听电话,保持通信畅通。
注意:火灾应急小组只是在初级火灾时发挥主要作用,在火势较大时主要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 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记录,并通知和监督相关人员进行清除。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未按时清除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进行消防演习
由秩序管理部制订消防演习方案,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管理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业主和住户熟悉火灾发生时救人与自救的方法。
四、火灾事故处理
1. 火灾报警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小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成立临时指挥部,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应急预案。
2. 火灾扑救
(1)初期火灾处理。
①当值保安领班或消防主管带领火灾应急小组成员携带灭火器、消防斧、防烟面具、手电筒和对讲机等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并优先疏散着火层内人员。
②灭火后,现场领导安排人员留守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汇报火灾处理情况和损失情况。
③若火势未能有效控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119”报警,报警时讲清火灾发生的详细地址,着火楼层、燃烧物、火势状况等。
(2)紧急火警处理。
①消防值班员接到紧急火警后,立即把消防主机和联动柜打上自动,按下信息处理器的火警键,并通过监控观察电梯内是否有被困人员。若有人员被困,立即通知工程人员或电梯工进行解救。
②消防值班员启动消防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广播内容为:请注意,××号楼××层发现火情,火情正在处理中;现场人员请跟随消防人员从安全通道离开,禁止乘坐电梯。广播时要注意沉稳、冷静,语速适当,表达清晰。
③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收到紧急火警后,立即切断着火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关闭空调,启动应急电源,并赶往相应的设备房,保障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④保安消防人员和火灾应急小组携带手电筒、缓降器和防烟面具等及时赶到现场,疏散受火势威胁的人群、抢救重要文件和财物、排除易燃易爆品等。
3. 人员疏散和救助
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
(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安排人员,为业主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引导、护送业主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一定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靠着楼梯的墙壁,有序、快速地离开。
(2)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3)后勤组负责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4)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后勤组负责将救下的受伤业主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及时安排送医院救治。
4. 警戒
(1)接到火警通知后,警戒组要迅速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2)治安组负责清除辖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严格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勘察。
(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户、访客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五、火灾善后处理
1. 火灾扑灭后,秩序管理部负责保护现场并拍照取证,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统计被消耗和损坏的消防器材。
2. 公司组织人员了解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内财产损失情况。
3. 环境管理部清洁火灾现场,对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和补种。
4. 保安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
5. 秩序管理部组织召开会议,对本次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6. 秩序管理部填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将火灾事故原因、火灾处理经过上报主管领导,并对相关的防火、灭火措施提出改善建议。
第2篇 瓦斯隧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⑴消防(防火)设施:
①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②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⑵洞内火源管理:
①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②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③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④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⑶易燃品管理:
①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②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第3篇 s销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集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团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条:公司按有关规定聘请注册安全主任具体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在生产车间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企业安全工作从上到下层层有人管,有人监督的安全管理网络。
第三条: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由深圳市公安局、劳动局或主管机关指定单位考核、发证,持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和危险品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员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第六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和应急方案,坚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应放在首位。
第七条:办公区的设施安装、采光、照明、物品堆放、通道设置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八条: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向有关部门求援,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部门和安委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未调查前,必须负责保护现场,积极协助事故的取证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公司对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或抢救,使生产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在安全防护技术上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切实有效重大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的。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或个人,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配合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视其情况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业、停职整改:
1、违反规定,允许无证人员操作特种作业的。
2、消防安全存在隐患,不报告、不主动整改的。
3、员工违章操作或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忽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削减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或有防护措施不使用的。
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不及时报告,不保护现场,不协助调查,不妥善处理的。
对接到上级《整改通知书》逾期拒不整改的,除停业整顿外,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4篇 大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大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级机关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两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主任,成员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基建房产科科长组成。区级机关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本部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机关各部门防火工作,要坚持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由分管领导全面抓好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部门办公楼、楼层、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确定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两大院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火灾预防
(一)各机关单位必须根据《消防法》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门应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限患整改的复函报公安消防机构。
(三)机关办公楼内电力配电间、总机房、汽车库、空调机房、计算机房、档案资料室、财务室、储藏室、文印室、监控室等部位为防火、防爆重点部位。上述重点部位的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重点部位禁止烟火、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机关办公楼要安装用电设备(包括临时性用设备)均需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位线和安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热取暖设备。按规范调换熔断丝,不得任意加大加粗。严禁随意控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办公楼内废纸杂物,应到指定地点焚烧或处理,严禁在办公室和大楼通道等处焚烧。
(六)禁止乱扔烟蒂。严禁将液化气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机关办公楼。
(七)各办公室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须知”、“注意事项”所述正确使用。当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长期通电引起电器发热燃烧。
(八)采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掌握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火灾扑救
(一)机关办公人员或保安发现火警均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单位、火势情况,并通知相关领导。(消防报警119)
(二)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重要设备、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三)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五、奖励与处罚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对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办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5篇 私营纺织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
近几年来,全国消防部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之大,专项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接连不断;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活跃了市场经济。笔者到基层工作期间发现,私营纺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令人担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必将会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笔者根据在基层工作的经验,浅谈私营纺织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供同行参考。
一、私营纺织企业消防安全基本现状
(一)“先天不足”,隐患多。笔者在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一些私营纺织企业的厂房、库房大部分是自家的住宅改建而成,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无市政消防水源等“先天性”火灾隐患。由于当地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出现“招商热”,忽视了消防安全,更谈不上履行消防审批程序,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二)生产设备老,重效益。一些私营纺织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多数是大型纺织企业淘汰下来的陈旧落后的设备,安全性能系数低,没有经过安全检修仍在运行使用,故障多。同时,私营业主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消防安全的关系,一味追求眼前利益,在购置消防器材和配置消防设施上不愿投资,误认为是“聋子的耳朵—摆设”,造成其消防器材和设施严重短缺,很难满足初期火灾自救的需要。
(三)管理松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虽然一些生产车间或办公场所墙上悬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业主并没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巡查,没有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再加上“一把手”整天忙于谈生意、跑业务,走南闯北,整天不在家”,因此,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空挡行驶,即使有了制度也是形同虚设。
(四)厂房安全条件差,布局不合理。不少私营纺织企业使用的厂房没有统一规划,布局混乱,生产用厂房与仓库之间没有防火墙相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火烧连营,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五)用火用电设备多,负荷大。笔者在检查中发现私营纺织企业用电设备的保险盒内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或用电话线路代替照明线路的现象十分突出,用电设备长时间运转,即使用电设备负荷大“保险死”难以断开,极易造成电器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甚至在纺织车间内用炉火取暖,自欺欺人。
(六)道路窄,消防车道不畅。早在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虽然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家家通电话”的目标,由于这些企业大部分置于郊区,在道路狭窄宽度不足3米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很难顺利通行,耽误了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延误了战机,形成小火酿成大灾。
二、私营纺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统一规划,严把消防审批关。作为消防监督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政府规划等有关部门沟通,有条件的可以由政府牵头,统一规划,划分范围,兴建厂房集中经营生产。同时,严把消防审批关,从源头抓起,对于新建的私营纺织企业的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法》等国家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二)减少火灾蔓延的因素,严把装饰材料使用关。对现有的老厂房(库房),要尽可能利用不燃材料进行改造,钢架结构厂房应采取喷涂防火涂料的措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凡是使用可燃塑料布作为隔热功能使用的要强行拆除,防止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群死群伤亡人火灾事故。
(三)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活动,提高纺织员工初期火灾的自救能力。作为消防监督部门,要集中地点、集中时间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活动,指导企业业主和纺织员工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会报告火警、能组织人员疏散,从而提高火灾的自救能力。
(四)加强用火用电的管理,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从私营纺织企业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因用火用电、设备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火灾事故的起数明显上升;所以,管理好火源、电源或对老化的电器线路及时进行更换是私营纺织企业避免火灾发生的关键。严格动火审批手续,因局部施工需要动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作为企业业主要采取与各车间、班组等岗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措施,赏罚分明,使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时时刻刻提高警惕,责任到人。
(六)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把人情关。在私营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上,消防部门要勤检查、常督促,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改的单位或个人,坚决实行“三停”,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因处罚前来说情的人员要一视同仁,以“罚”促管,教育他人,决不手软。
私营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广大私营企业主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是确保当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消防部门要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切实为私营纺织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6篇 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职责
1.1设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保卫部门,负责领导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研究、审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协调、布置、检查、考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宣传教育,确保企业消防安全符合法规。
1.2保卫部门在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能,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对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制订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更新、维护,负责动火监护、业务培训及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统计和防火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好火灾现场的扑救及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和灭火演练等工作。
1.3安全监察部门协助保卫部门做好企业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保卫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应共同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1.4各部门、班组应设专(兼)职防火责任人,组织职工实施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工作,制定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火灾报警、组织扑救及消防器材保管等工作,确保生产、职工人身安全。
1.5企业应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消防工作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由主管领导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职工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2.1禁火区域管理
2.1.1发电厂房、油区、危险品库、油漆间、木工间、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内、液化气库等列为禁火区。
2.1.2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烟火,禁止带入火种,禁止使用电炉和吸烟。
2.1.3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办理批准动火工作票手续,严禁启用任何明火作业。
2.1.4禁火区域应设立明显的禁火界限和标志,禁止无观人员进入禁火区内。
2.1.5禁火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2.1.6禁火区域内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禁火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使其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1.7到禁火区域内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外包工、临时工、实习培训生,应由接洽部门负责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自觉遵守本规定。
2.2重点部位防火管理
2.2.1防火重点部位一般指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发电厂房、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各单位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2.2.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灭火预案,做到定岗、定人、定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2.2.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示牌。
2.2.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执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形式、项目、周期和检查人。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逐项登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2.5需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2.3动火安全管理
2.3.1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按动火工作地点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动火工作和二级动火工作。一、二级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3.1.1一级动火范围:油区和油库围墙内;电缆沟道内、隧道内、电缆夹层、危险品仓库及汽车加油站、液化气站内。调度室、控制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变压器等注油设备、蓄电池室等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2.3.1.2二级动火范围: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其他需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2.3.2动火审批制度
2.3.2.1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应由熟悉现场设备情况,并具有消防知识的人担任。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分别由单位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批准确认,并报安全监察部门、保卫部门备案。
2.3.2.2动火工作票,应按规定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一式三份,。
2.3.2.3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的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要提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好作业时间。经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经负责生产的单位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对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项目,必要时应报地方公安消防机构。
2.3.2.4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的班组长或技术员填写,最后经动火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保卫部门审批后,由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2.3.3动火现场的安全管理
2.3.3.1一、二级动火工作在首次作业前,各级审批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在检查监护下作必要的试验,确保无问题时方可动火作业。
2.3.3.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安全员应一同参加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消防人员和安监人员应到现场监护。二级动火时,由动火部门安全员或义务消防员执行动火监护。
2.3.3.3在一、二级动火工作前,现场应根据需要临时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
2.3.3.4凡是在一级动火范围内的工作,应尽可能避免或缩短动火时间,能够移至安全地带动火的应尽量移开。
2.3.3.5动火前应检测动火范围内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在动火中应每隔一定时间重新检测可燃气体含量,发现超过规定的含量标准时应停止动火工作。
2.3.3.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动火: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和安全措施不全,运行许可手续未办,没有消防监护人;风力在五级以上的露天高空作业;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洗干净前;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出确切原因和消险前。
2.3.3.7外包工程在施工中需要动火的,应由施工单位人员会同本单位负责该工程的人员,按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办理动火工作票。
2.3.4油区动火安全措施
2.3.4.1油区内动火应考虑当时的风力、风向,风力超过5级禁止露天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2.3.4.2动火部分应与相连接系统隔离断开加堵板,并挂警告标志。
2.3.4.3动火部分所有连接处拆开通大气,必要时加强通风。
2.3.4.4动火部分应用蒸汽或其它方法将剩余积油和油气体冲洗干净,并经仪器检测符合动火条件。
2.3.4.5动火地面附近,应清洗干净,无积油、无杂草及易燃易爆等物,周围无可燃气体。
2.3.4.6电焊接地线应接在动火的设备或动火管道上,并且距动火地点的距离不得大于1米。电焊线接头应用胶布包好,防止产生火花。
2.3.4.7根据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3.4.8视情况决定采取补充安全措施,如用土填堵等。
2.3.4.9直接与油库相通的各种管道系统,如无可靠的隔绝点,严禁动火作业。
2.4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管理
2.4.1储存、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并向保卫部门备案。
2.4.2储存、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防火、防爆检查制度等。
2.4.3凡属易爆、剧毒的危险物品,必须做到“双人保管、 双人领用、双人把锁、双本账、双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立即返库,使用部门禁止存放保管。
2.4.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置规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并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危险品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4.5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件。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8篇 某某酒店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某酒店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一、严禁在宿舍区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店规章制度的活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出入房间要随手关门,个人行李箱、柜等要及时上锁。
三、发给员工的各种门钥匙、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要及时向集体宿舍管理员反映,并及时更换锁头。
四、私人贵重物品如手机、现金、银行存折、银行卡及个人证件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个人保管有困难的,可向酒店保安部申请委托暂时保管。
五、晾晒在走廊的衣物要及时收回保管好,以免丢失。
六、安全用电,不准在房间内私拉电线、加装插座,房间无人时,要将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手机充电要严格按照《手机充电箱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七、严禁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害的危险物品,严禁带入及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八、严禁在房内使用明火和各种电热器具。
九、在宿舍区内,不准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或起哄。
十、在宿舍区内吸烟因把烟灰放入烟灰缸内;禁止躺在房间床上吸烟;离开房间前,要检查并熄灭一切火种。
第9篇 仓库电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安全规定。
2.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除电器照明外,不得敷设其它动力线路,引进线路必须穿管,闷顶内不得敷设电线,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如需临时拉设电线,应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电工安装,使用后及时拆除。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电气开关应设在库外,并有防雨防潮装置保护。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动力电气线路及其插座应装在库外,使用机械装卸设备时,电源由橡套电缆引入库内。
7.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10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12分)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3分)
(二)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分)
(三)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2分)
(四)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分)
(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分)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分)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8分)
(二)电气、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应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有详细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储存液化石油气或氧气等易燃易爆品,应独立放置易燃易爆品。(8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消防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4分)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29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4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4分)
(三)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分)
(四)楼梯间常闭门的管理应落实到位。(2分)
(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合格产品并应保持数量足、完备、有效,并且不应被阻挡。(3分)
(六)人员密集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2分)
(七)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2分)
(八)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2分)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2分)
(十)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2分)
(十一)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2分)
(十二)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2分)
四、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8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3分)
(二)应按有关内容与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以及夜间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应正确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3分)
(三)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2分)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12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4分)
(二)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4分)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4分)
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0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记录完整。(2分)
(二)每年对员工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措施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医院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2分)
(三)新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分)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2分)
(五)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在入口、走道、重点部位及其他显眼位置粘贴消防宣传画。(2分)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5分)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制度。(2分)
(二)灭火预案应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内容科学合理。(1分)
(三)定期开展演练,应急组织机构应熟悉预案内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分)
八、火灾事故处置和消防工作奖惩(4分)
(一)火灾发生后应积极主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1分)
(二)火灾后应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及措施,并教育全体员工。(1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分)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
(一)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
(二)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3人以上);
(四)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的;
(五)发生死人或损失1000万元以上火灾的。
第11篇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技术安全工程部为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具体管理部门,部门经理为技术安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同时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
(一)按照本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带领员工认真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本公司开展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操作程序。
(三)组织员工熟练掌握部门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明确消防安全标志、水源、防火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路线。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规定,经常组织部门员工对防火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五)组织员工每日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按步骤积极进行整改。
(六)认真完成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12篇 浅谈嘉峪关市人民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装饰豪华、功能齐全的大型商场层出不穷。这些商场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域或繁华地段,经营范围广、商品种类多,客流量巨大。但是这些商场繁荣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物质生活的同时,往往也存在着重大的火灾隐患。这些火灾隐患有些是老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有些是日常管理不善造成的,但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做好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1 实例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人民商城于1994年在原市场“圈楼”基础上改扩建,2023年重新对建筑进行整体装修,位于新华中路1389号,地处新华中路繁华地段,占地面积8378平方米,建筑面积21671.72平方米,高度18米,共4层,主要经营服装、鞋类、日用百货、箱包等30几个大类商品,现有经营户780户。是集批发零售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此外,还设有裁剪、缝纫、刻字、摄影、钟表修理、家电维修等服务行业,年成交额近2亿元。
商城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烟、机械排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共有安全出口21个、封闭楼梯2部、室外楼梯4部(南侧2部、北侧1部、西侧1部)。
2 火灾危险性
商城内由于货物种类多、存放销售集中、人流量大、火灾负荷大,加之电气线路为进行敷设凌乱、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问题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1)营业面积大,且每层空间上下连通,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
(2)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商场人员聚集,流运量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4)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增多。
(5)火灾扑救难度大。
3 消防安全现状
3.1 消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商城共有经营户780户,日均人流量达1.5万人次,且经营商品种类繁杂,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单位、个人较多,虽然建立了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预案,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落实,消防工作多数仅由商城管理人员开展,没有真正落实到每一户商铺,每一个经营者。此外,商城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虽然通过统一的消防设施技能培训,但对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安装位置等情况还不够熟悉。
3.2 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层次不齐,不愿参加商城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自主发现整改火灾隐患能力差。笔者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些摊位、门店经营者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火灾离自己很远,店内也不存在火灾隐患。还有的经营者错误的认为,火灾隐患的整改与自己无关,是消防部门和商城主要部门的事情,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3.3 疏散通道堵塞现象严重
虽然场所重新装修后增设了很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但由于内部空间大,商品摆放遮挡,缺少疏散指示标志,真正在火灾情况下不易被人们发现或寻找到。一些商户为了增大营业面积,随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此类现象在商城的南北两侧尤为严重。
3.4 可燃物众多,火灾荷载大
商城内经营有服装、指甲油、摩丝、打字纸等大量易燃可燃商品,货物存量较大;由于顾客流量大,顾客中不乏吸烟者,随意乱扔烟头往往容易造成火灾,虽然各楼层都设置了禁止吸烟标志牌,但经营者、顾客吸烟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多数商铺为了增加照度和美观,还私自安装了大量照明灯具,品种繁多,致使电器线路乱拉乱接,未定期检测等火灾隐患突出,有些距离货架、货物距离很近,有的甚至安装在货架内,由于没有统一管理,此类照明灯具、线路很多未进行穿管阻燃处理,在货架背后形成了“蜘蛛网”式的线路架构,消防安全令人担忧。
此外,商城内多数货架采用中密度纤维板制作,虽然价格低廉,容易加工,防水防腐效果好,但防火性能不佳,部分货架虽然涂刷了防火涂料,但仍存在涂刷不全面、厚度不足等问题。
3.5 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
商城四层空间上下连通,经装修改造后,在中部手扶电梯和敞开式楼梯周围设置35樘防火卷帘;封闭楼梯及室外楼梯出口处设有21个乙级防火门,在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库室设有丙级防火门。但由于后期商铺出租、货物摆放不到位导致部分防火卷帘不能正常下降;为方便人员购物和货物进出,建筑内多数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部分防火隔墙未砌至屋面板底部。
3.6 各类消防系统安装维护
该商城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整个给水系统较为完善,并在一层西侧设有消防水池和泵房等以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要求,是扑灭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为便于人员疏散设置有机械排烟系统,每层安装风机一台。但在初期系统安装和日常设备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无排水功能;机械排烟系统部分排烟口因经营户后期装修被封在墙内;室内消火栓系统存在水枪、水带缺失,压力不足。
4 火灾预防的对策
4.1 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体系,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应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抓好落实;并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出租的柜台、商铺都必须分清防火安全责任,纳入商场的统一管理之中,定期对商城经营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制定的灭火疏散预案 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让每一名经营者都参与其中。
4.2 提高装修材料耐火等级,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商场内的吊顶 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加强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保证系统完好有效,并加强消防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值班检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才能及时发现和扑灭初起火灾事故,不让小火酿成大灾。
4.3 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商场是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之一,安全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商场楼梯、走道、疏散外门等的疏散宽度,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的规定安全出口、疏散用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商场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和经营者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保证每个经营者都会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会引导顾客疏散。其次是在各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加大宣传力度,杜绝吸烟;疏散楼梯、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商品和上锁。
4.4 严格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商户二次进行电气线路敷设和设备安装应纳入统一管理,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在吊顶、货架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线,并穿阻燃管保护,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电气线路的敷设配线应根据负载情况,按不同的使用对象来划分分支回路,以达到局部控制又便于检修的原则,防止其高温引发火灾,必要时可通过红外线测温等电气检测的方法对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找出接触不良、过负荷等原因引起的发热点。商场内应严格控制临时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加热器具,如需使用明火必须要有专人看守。在停止营业后,除了必要的照明外,其它用电应全部切断。
5 结束语
商场火灾的起因多种多样,火灾的发生、发展、蔓延往往不是由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在进行火灾防范时,要将建筑的防、控、灭体系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加强监管、充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第13篇 某现代教育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现代教育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维护学院稳定,保障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生产秩序,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订本规定。
2、树立一切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严格按照有关教学、科研和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消防安全隐患的产生。
3、禁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禁止任何人在现代教育中心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4、工人要持证上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水平,经常进行防火防事故学习,坚决执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
5、机房、设备室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管理,并设置安全标识。生产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并入库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消防机关的有关要求配置安保设施。
6、检查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如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7、如发生火灾,妥善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不允许破坏现场或伪造火灾现场。
8、如违反操作规程酿成火灾,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4篇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单位应明确用火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措施。
2电气焊工等实施明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4商场市场营业厅内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分隔。
5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6易燃易爆单位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违规动火,汽车、拖拉机必须安装排气管火星熄灭器,必须使用防爆型电瓶车、铲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
第15篇 消防、车辆管理部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火灾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负责专、兼职消防队伍的训练和管理。
(四)组织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贯彻执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与考核的相关制度。
(六)组织做好交通车辆(含特种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组织交通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防止火灾、交通事故措施。
第16篇 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严禁储存充装压力超过气瓶设计压力的气瓶。
2.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物品不得任意混放。(间隔距离不小于10米)
高压气瓶分类储存规定
气体性质
可燃气体
助燃气体
不燃气体
气体名称
氢、甲烷、乙烯、丙烯、乙炔液化石油气、丙烷、一氧化碳、液态烃蒸气、甲醚、氯甲烷等
氧、压缩空气、氯气
氮、二氧化碳、氖、氩
不准共同储存的物品种类
除惰性不燃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氖、氩)外,不准和其他种类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储存
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如氯化钾、碳酰二氯(光气)、五氧化二砷、氰化钾)外,不准和其他种类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储存
除气体、有毒物品和氧化剂(如氯酸钾、钠、硝酸钾、钠、过氧化钠)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同储存
3.有毒气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如氢与氧、氢与氯,氯与氨等气瓶)。
4.易于发生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如乙炔、乙烯等,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平时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避免久储。气瓶使用后应留有剩压,以防第二次充装时因无压而渗入杂质,引起事故。
5.气瓶入库一律不准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滚拉,更不准将瓶阀对着人身。
6.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否则不得在地面滚动;乙炔气瓶绝不准在地面滚动。氧气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垢,如有油渍应立即抹干净,否则不得入库。
7.气瓶仓库应阴凉,通风良好,库内不得有热源,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受日光曝晒,也不宜受风吹雨淋,库温超过35℃时,应有降温措施(如冷水喷淋),早、晚开库门、窗通风降温。
8.气瓶仓库地坪宜为不发火地面,应平整。
9.气瓶应平卧放置,顺向一个方向,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堆放不应超过五层,并有防止滚动的措施。有固定框架的气瓶可立放,但不应倒置钢瓶。
10.退库的空瓶不得全部放空,应留有余压;余压应为2公斤力/厘米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公斤力/厘米2。故退库空瓶应逐一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11.气瓶应按规定漆色、标明字样和色环、附件齐全(瓶阀、瓶帽、胶护圈)、不超过检验期限(检验合格证),否则不予接收入库。
12.发现有漏气部位,应将瓶移出库外,即时堵漏处理。
13.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明火或非防爆灯。
14.搬运气瓶时,操作人员的工作服、手套、装卸工具上不应有油污。
15.灭火时应站在上风处,可用水冷却钢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16.气瓶应建档,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7.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必须由合格的焊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