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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工作细则【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2 11:48:03 查看人数:87

物业管理员工作细则

第1篇 物业管理员工作细则

物业管理员的工作细则

●按工作指示驻守岗位或巡视指定的保安路线;

●随时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处理意外时必须保持镇定;

●绝对服从合理的工作指示:

●驻守岗位、巡视或监察物业范围,如发现任有可疑之处,立即按工作指示处理,并通知值勤主管;

●尽量避免使用武力,有需要时应召唤其他值勤人士支援;

●下班时如接班同事因任何理由未能准时到达,不可离开岗位,并通知主管代安排接班。

第2篇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奖惩细则-3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奖惩细则(三)

为加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等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寓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范围:

(1)公寓楼单体除学生宿舍内部的所有内容。

(2)公寓楼周围所划定的责任区域。

(3)公寓楼的人员管理。

二、管理措施:

(1)楼长对本楼公共区域负全部责任。

(2)公共区域由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公寓检查组负责检查。

(3)检查不合格部分,从本楼临时工工资及本楼职工津贴中直接扣除。

三、检查内容及扣款数额

1、纪律:

(1)值班人员应24小时在岗,发现脱岗一次扣20元,本班未有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扣100元。发现三次,临时员工予以辞退;

(2)保洁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脱岗扣50元;

(3)领取工装、工号后,在岗期间不穿工装、不佩带工号发现一次扣10元;

(4)在岗期间,捡拾垃圾发现一次扣50元,发现两次予以辞退。

2、卫生:

(1)上午9:30分,下午2:30分前,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保洁区域卫生的,发现一次扣20元;

(1)楼道、楼梯下有车辆、杂物等摆放的,发现一次扣20元,特别严重的扣50-100元;

(2)有垃圾一处(不分大小)扣10元,有烟头、有痰迹,一处扣5元;

(3)公共洗刷间有积水或地面较滑,扣20元;

(4)公共厕所有异味,扣10元,有大便积存,一处扣20元;

(5)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一次扣20元;

(6)墙上有脚印、手印、球印等,每处扣5元;

(7)玻璃有擦涮痕迹各污染,每块扣10元;

(8)长明灯,一个扣10元;

(9)楼梯扶手不擦,一次扣10-50元;

(10)垃圾车两面有污染,一车扣20元。

3、设施:

(1)楼道照明灯、防火门发现已损坏但未报修,若楼长已报修而维修人员未及时修理(以维修报修记录为准),发现一处,扣10-50元;

(2)楼道内公共设施表面有灰尘,每发现一处扣5元;

(3)消防设施及玻璃损坏一块,扣10元;

(4)公共场所玻璃损坏一块每平方扣10元;

(5)公共楼道墙面破损一处未及时报修,发现一处扣10元;

(6)宣传栏摆放不整齐,有乱张贴现象一次扣10元;

(7)垃圾车摆放不整齐,一车扣10元;

(8)垃圾车带伤工作,一车扣10元;

(9)值班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发现一次扣20元;

(10)公共洗刷间有长流水,一个水龙头扣10元。

4、安全:

(1)公寓楼违规放入异性一人,扣20元;

(2)发现推销人员一人,扣20元;

(3)出现被盗事件,一次扣50元;

(4)出现打架事件,一次扣100元;

(5)丢失应急灯一个,扣180元;

(6)找不到钥匙,打不开公共大门、厕所门,一次扣50-100元

5、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寓中心办公室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3篇 a大厦物业工程部维修管理细则

(一)工程部入户维修流程图

维修服务宗旨是“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维修问题及时解决,把业主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方便业主是维修工作的惟一准则。具体要求如下:

1、接报修

(1)、接报修时先讲:“您好,维修班***,先生(小姐)有什么事情请讲”;

(2)、记录好报修内容、栋号、如预约维修记录好约定时间。

2、从接到报修开始,一般无其他特殊情况,应在10分钟内到达业主家;

3、敲门、按门铃

到达业主家门口,先轻轻敲门或按一下门铃,如无反应,应间歇10秒钟后再敲门或按门铃第二次,不要连续按或是按住不放。

4、业主开门后,应招呼一声您好!说明自己的身份,告诉业主维修事项,得到业主认可后:

(1)、脱鞋或带鞋套进入;

(2)、在业主带领下进入维修房间,不随意走动。

5、修理

(1)、电气修理必须按照“市低压电气标准规定”进行;

(2)、在修理当中必须移动有关物品时,应先征行业主同意,并小心轻放。

6、清场

(1)、在修理过程中将所使用的工具、用具放在自带的垫布,不得将工具、用具等随意放在业主房内的台面、地面上;

(2)、工作完毕请业主验收,并将移动过的物品放回原处,清理现场。取得业主认可后,填写维修工作单,由业主签字确认。

(3)、禁止收取业主的礼物礼品,离开房间时与业主道别。

(二)其他区域维修管理

维修人员除上述直接为业主服务时需达到的服务规范处,在间接方面应定期对泵房、配电室、消防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

1、路灯、庭院灯、楼梯灯每天检查一次,要求灯泡亮度正常,灯罩完好。北大堂吊顶发现不亮灯泡做记录,每半年组织搭脚手架统一维修更换一次。其他高处吊灯广告照明每天记录灯泡损坏情况,白天统一维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工作程序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

2、污(雨)水井沟定期清理,化粪池每年清理2-3次,严重的要用吸粪车进行吸取,保证无污水外溢现象。

3、天顶面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无积水,无渗漏,隔热层无破损。

如发现渗漏严重应及时报请专业施工队修复,石材层面如破损开裂应及时给予修复.

第4篇 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提高在运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由公司财务部、品质培训部负责管理、解释。

合同的申报、审核、审批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期限在3个月以内,管理中心(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方进行约定,约定可以选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执行前5天向公司品质培训部、财务部报备。每月底以书面形式报备财务部及品质培训部。

第四条:合同总金额超过500元,管理中心(处)在与合作方确定意向后,草拟合同报公司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报审的合同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签程,合同的审核审批应在接到合同后7个工作日(含周六、周日)内完成,遇相关负责人出差,审核审批时间自动顺延,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管理中心(处)反馈。

第六条: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合同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意见的反馈。

第七条:修改后合同由管理中心(处)再次报公司审核审批,执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直至盖章签约;

第八条: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我方原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份,管理中心(处)留存复印件,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将复印件送至财务部备份;

第九条:管理中心(处)负责合同的执行,严格履行合同内容,接受公司品质培训部、财务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它

第十条:其它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多种经营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为《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经营班子、部门会签后生效。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3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对合同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合同法》、《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合同的管理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接受集团合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对合同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在本公司范围内,凡涉及到提供服务项目、计价收费、设备和物质采购、工程外包等经营活动的均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后方可实施;各部门、管理处不得擅自签订合同(协议),所有合同(协议)需上报公司,按iso9001:2000的有关程序及有关制度要求进行评审, 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凡以公司法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律需请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组织

第四条合同管理由公司办归口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五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审查公司各类合同是否合法、明确、完整、规范,并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2、为公司其它人员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必要时参加合同的签订工作;

3、负责建立公司的合同统计台帐和合同评审台帐。

4、提出有关合同管理的培训方案并实施,宣传有关合同及合同法知识。

5、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并督促各部门落实、执行好。

6、根据需要依法参加对公司重大合同纠纷的协商、调整、仲裁、诉讼;

三、合同评审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合同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增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纠纷合同,居间合同等涉及企业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合同及协议。

第七条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质而要求必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要求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

第八条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必须做好合同涉及事项的详细调查工作,

如对对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认真的审查,不可盲目草率。

1、对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参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

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前者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身份证明,后者除授权委托书外,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注重审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对方是其他经济组织,要看是否有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

2、要审查签约对方的注册资金、生产经济能力,以保证公司合同的履行率。

3、在签订前,还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订,签订时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并对公司负责;有关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委托人名义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十条合同经办人应对签订合同所要达到的目标有明确有认识,合同的主要、必要条款不能遗留,语义要具体、明确、完整,条款要讲求逻辑性和严密性。

在审查由对方草拟的合同时,要从合同共同必备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等方面审查,并可提出本方认为须增加的条款以使本方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另外,要特别注意分析制约性条款,避免因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经合同管理员审议,并经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后,呈总经理审批,有必要据相关制度报董事长核准。

四、合同的台帐、归档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员必须建立合同评审台账,以便于及时收回盖章后的文本。

第十二条 合同或协议签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印鉴保管使用方面的管理制度,未经审查、审批和未经合法程序签订的合同,一律不得盖章;并严格登记备案。

合同文本要合法化,即使用统一文本和经工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也可使用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标准文本。

第十三条 合同、协议签订后合同管理员分类设立台帐,要求台帐内容完备,数据正确,能确切反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台帐设立应包括合同编号、类别、标的、价款、签约单位和人员、履行期限、签约时间及地点、履行情况、备注等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员应对合同正本统一管理并归档,合同履行过程中往

来的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等能反映合同签订、履行等状态的有效凭证,须经登记编号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员应认真整理合同文本及所有有效凭证按规定归档。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其职责,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如果合同履行出现异常现象,应依照有关程序提出法律建议或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异常现象是由于签订或审查合同时相关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则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五、合同的执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第十六条重大合同签订后生效前,签约人可召集经办、审议人员对合同条款审查的基础上,预测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整理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下发,以便具体执行合同部门找出最佳对策。如有失误,上述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负责,根据合同要求,把具体条款分解落实到当月计划,开始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经办人在合同未履行或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履行情况,以便发现隐患并尽早想办法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或集团法务办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以求与另一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在不损害国家、社会、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过错责任,造成合同不完全履行,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应及早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须权责分明,并采取书面形式;对于对方当事人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责关系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加以识别或纠正,从而对生产经营作相应

调整,相应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须告知合同管理员。

第二十条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处理一般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进行。

2、协商、调解由经办人出面,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或公司出面再行协商。

3、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确定使用仲裁或起诉方式解决纠纷的,须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核准。同时报集团备案。

第6篇 山庄物业安全管理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山庄安全管理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1.0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展现zz山庄的形象,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班长以下级别员工。

3.0职责

3.1部门主管负责对班长、安管员进行考核。

3.2安管班长负责对本班安管员进行考核。

4.0考核内容:

4.1根据不同职务,对安管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4.2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爱岗尽业、上进心、积极性等。

4.3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文化、法律、专业知识、军事技能、执行和落实工作的水平、敢于创新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组织指挥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连续作战不怕苦的能力等)。

4.4工作态度和作风。(责任心、作风纪律、团体协作能力、群众的关系等)。

4.5工作绩效:完成的质量、时间和效率、贡献大小等。

4.6日常管理工作:礼仪礼貌、服务意识的具体体现、工作品质效率的具体体现、制度落实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体现、综合能力及素质的具体体现。

5.0安管员考核评定细则:

5.1此考评成绩作为年底、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主要依据。考评成绩直接与本人工资挂钩,每分值为10元整、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较大影响的酌情报管家中心处理。

5.2安管部考核评定根据平时表现、业务技能、制度落实、岗位操作和综合能力。

5.3凡当月综合考评被扣分的安管员,一律取消当月评选优秀安管员的资格。

5.4依据此考评细则当月考评成绩低于90分的安管员,安管部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一次。考评低于85分的安管员、或连续两月考评低于90分的安管员,安全管理部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

5.5依据此考评细则当月考评成绩低于80分的安管员、或连续两月考评低于85分的安管员,上报管家中心给予通报警告处分一次,并将工资降为试用工资标准。凡连续两月考评低于80分的、对不合格项不及时整改的安管员,上报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5.6安管部主管、班长在发现安管员违反规定的,立即签发《奖罚通知单》,注明违规内容,经违规人员签字确认、经理审批后存档,作为当月工资结算依据之一。

5.7安管员因工作优异可以加分奖励的,由安管部主管填写《奖罚通知单》,经安管员本人签字确认、经理审批后存档,作为当月工资结算依据之一。

5.8本绩效考核细则施行连带责任制:一个安管班一个月内被部门主管(含)以上领导累计扣分达6分时,扣除该班班长当月绩效考核总分5分,累计扣分超过6分每增加2个分值扣除班长当月绩效考核总分1分。

6.0优秀安管员考核评定细则:

6.1管家服务中心每月进行一次优秀安管员的考核评定,评定名额控制在安管部总人数的1/10,总人数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不能被10整除的人数忽略不计。

6.2每月8日前在安管部采取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人数=评定名额×2),每名安管员可投2票但不得重复对单人投票,由安管主管主持但不参加投票,得票最高的前几名安管员为参评候选人。

6.3班长不参加优秀安管员考核评定,但可以投票。

6.4每月9日前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经理助理以及各部门主管共同对选举产生的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最终获得优秀安管员考核评定的人选。

7.0安管员的考核评定标准:

7.1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服务意识体现的成绩:

7.1.1未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号牌或佩带非工作饰物标志。扣2分

7.1.2公共场所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倒脏水的。扣2分

7.1.3在岗位上精神面貌较差或为顾客服务时表情呆板。扣2分

7.1.4因工作失误造成业主固定车位被占的。扣2分

7.1.5进入上级办公室不敲门、没有礼貌的。扣2分

7.1.6为顾客开车门时、不积极主动问好的。扣3分

7.1.7接听电话未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或接听态度不佳的。扣3分

7.1.8在公众场合整理个人衣物或有其他不礼貌动作的。扣3分

7.1.9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留长发、胡须、大鬓角、染头发的。扣3分

7.1.10工作中服务态度生硬、不按礼貌用语规范自己言行的。扣4分

7.1.11在工作场所或在岗位上吸烟的。扣5分

7.1.12因工作失误或处理不当受到客户口头有效投诉的。扣5分

7.1.13在岗位时对客户服务不理不睬缺少主动服务意识的。扣5分

7.1.14擅自进入公司财务部门或经理办公室的。扣6分

7.1.15因工作失误或处理不当受到客户书面投诉的。扣10分

7.1.16工作态度恶劣、侮辱、谩骂他人。扣10分

7.1.17安管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正当行为。扣10分

7.2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工作质量、效率考核成绩:

7.2.1非本部门的事件不及时汇报处理的扣2-5分

7.2.2交接班时、岗位工作交代不清楚、物品移交不清点的。扣3分

7.2.3不爱护公物但未造成损坏的。扣3分

7.2.4上下班没有按规定统一列队的。扣3分

7.2.5未按正规程序交接班的。扣3分

7.2.6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或讲与工作无关话题、干扰他人正常通信的。扣3分

7.2.7因工作失误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扣3分

7.2.8开会、集合和其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的。扣4分

7.2.9不爱护值班室、岗亭环境、卫生或检查不合格的。扣4分

7.2.10值班时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接听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的。扣5分

7.2.11上班时间无故未配带对讲机影响工作安排的。扣5分

7.2.12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5分

7.2.13巡视不到位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的。扣5分

7.2.14不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欺瞒领导的。扣5分

7.2.15值勤时不按规定擅自坐岗的。扣5分

7.2.16上级领导布

置的工作拖拉不决或消极对待的。扣6分

7.2.17上班时看书报、听音乐、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6分

7.2.18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消极怠工、顶撞领导的。扣8分

7.2.19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换班、换岗的。扣8分

7.2.20因工作失误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设施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扣5-10分

7.2.21上班迟到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10分

7.2.22未经上级许可自行停止岗位工作的。扣10分

7.2.23擅自脱岗、离岗、窜岗的。扣10分

7.2.24拉小团体有损内部团结、和团队协作的。扣10分

7.2.25故意损坏公司设施设备及工作用品的除赔偿损失外。扣10分

7.2.26上班前喝酒或喝带酒精的饮料而影响工作的。扣10分

7.2.27上班时睡觉打盹的。扣10-20分

7.2.28员工内部打架斗殴,影响内部团结的。扣20分辞退

7.3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到制度落实及安全管理考核成绩:

7.3.1无特殊事由用电话请假或他人转告的。扣2分

7.3.2对各部门电话号码、直接领导电话号码不熟悉者。扣2分

7.3.3车辆指挥控制不严、造成乱停乱放的。扣2分

7.3.4上班时间制服和皮鞋很脏的。扣3分

7.3.5消防设施、设备不会简单操作的。扣3分

7.3.6当值期间在岗位上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的。扣3分

7.3.7在工作岗位上军姿和交通手势不规范的。扣3分

7.3.8在工作岗位上向顾客或领导敬礼动作不规范的。扣3分

7.3.9未经部门同意私自顶班和顶岗的。扣5分

7.3.10擅自将工作品带离公司的。扣5分

7.3.11发现他人有违纪过失行为知情不报的。扣5分

7.3.12发现可疑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制止者。扣5分

7.3.13上级领导查岗不主动配合、消极对待、不主动问候者。扣5分

7.3.14无故不按时签到的或提前签到的。扣5分

7.3.15在工作记录本上乱写乱画、撕毁书页、填写不仔细认真的。扣5分

7.3.16未经管家中心同意擅自带人参观小区的。扣5分

7.3.17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依物靠墙有损形象的。扣5分

7.3.18对外来车辆出门时不开厢检查的。扣5分

7.3.19对外来访客和外来车辆不进行确认的。扣5分

7.3.20车辆指挥不当造成交通事故的。扣8分

7.3.21违反公司制度将及公司资料透露给他人的。扣10分

7.3.22将业主住宅编号和电话号码透露给他人的。扣10分

7.3.23控制可疑人员及物品进出不严的。扣10分

7.3.24岗位职责不清楚、项目基本情况不清楚而影响工作的。扣10分

7.3.25擅自改动工作操作流程、不服从班次安排的。扣10分

7.4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到综合能力及素质考核成绩:

7.4.1在上岗、*时接听手机、小灵通的。扣3分

7.4.2不按职务和姓名称呼、乱取绰号者。扣3分

7.4.3在公司内参与或鼓励参与任何形式赌博的。扣5分

7.4.4捏造假事实、骗取病假或事假的。扣6分

7.4.5捡到物品不上交或私自藏挪公司物品的。扣5-10分

7.4.6挑唆同事之间关系、影响内部团结的。扣6-15分

7.4.7散布有害公司利益的谣言的。扣10-20分

7.4.8拾到贵重物品不上交的。扣10-20分

7.4.9私拿公司较贵重物品的。扣20分辞退

7.5有以下表现者将直接在考核成绩中具体体现加分:

7.5.1被评选为当月优秀安管员的。加5分

7.5.2出色完成部门或班组工作任务得到公司领导表扬的。加5分

7.5.3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部门节约成本或提高工作效率的。加5分

7.5.4及时纠正或举报他人违纪行为,维护部门、公司声誉的。加5分

7.5.5得到客户(业主)或其他部门表扬、为公司及部门赢得荣誉者。加5分

7.5.6创新管理,并有初步成效的。加5分

7.5.7积极配合部门领导搞好班组团结、有突出表现的。加5分

7.5.8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加5-50分

7.5.9拾金不昧者、价值在200元以上根据涉及金额大小给予加分。加2-50分

7.5.10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加5-50分

7.5.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挽回损失的。

加5-50分

7.5.12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加5-50分

7.5.13其他较佳表现、够得上加分的行为。加5-20分

8.0支持性文件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9.0质量记录

第7篇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细则规范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

( 2000年9月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资格的物业管理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上述第(一)和第(二)项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三)项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一 )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 二 )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 三 )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 四 )核反应、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 五 )振动、移动或减弱支撑;

( 六 )地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等自然灾害,但因被保险人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损失除外;

( 七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它污染;

( 八 )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 2000 年问题。

第四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非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且保险人未

书面认可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及雇员的人身伤亡,以及上述人

员所有的,或虽非其所有但由其保管或控制的非物业的财产损失;

(三)罚款、违约金、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四)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

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五)因保险责任事故引起的停产、减产等间接损失;

(六)精神损害。

第五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被保险人委托管理物业的清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九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在未经保险人检查和同意之前,对发生事故的物业不得予以改变和修复。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在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它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

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解除本保险。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不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人对索赔方自行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所含人身伤亡每人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五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事故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损失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书、裁决书、由保险人认可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及其它必要的单证材料。

第十七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取消本保险。

第十八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进行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条 接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保险人应及时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投保的情况,保险人仅负按比例赔偿的责任。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本保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事项

第8篇 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分细则方案

物业管理投标书、答辩及现场调查评分标准

一、标书 (总分100分)

1.企业基本情况 (14分)

2.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以及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和策划 (20分)

3.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工作计划和物质装备情况 (8分)

4.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8分)

5.管理规章制度和住宅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8分)

6.经营管理指标的承诺及采取的措施 (10分)

7.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想 (4分)

8.经费收支预算 (12分)

9.日常管理 (8分)

10.物业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 (8分)

二、现场答辩 (总分30分)

由评委对参加投标企业的答辩人进行提问。

提问内容:

1.投标书内容;

2.物业管理政策法规;

3.服务理念及设想;

4.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及处理方法;

5.在其他物业小区管理的经验及案例;

6.业主关心的其他问题。

三、正在服务的其他物业小区现场调查 (20分)

1.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

2.小区业主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供评分时参考。

四、计分

上述标书分(100分)、答辩分 (30分),正在服务的其他小区现场调查 (20分), 总分(150分)。

物业管理投标书、答辩及现场调查评分标准细则

一、投标书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一)企业基本情况 (14分)

1.企业所管的普通居住小区规模较大,资质证书等级 (3分)

2.企业从业人员知识层次较高 (2分)

3.企业有合理的机构设置 (2分)

4.企业经营管理运作有特色 (3分)

5.历年获奖情况及管理的业绩 (2分)

6.企业发展的后劲和发展方向 (2分)

(二) 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以及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和策划 (20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锦灏佳园小区的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

1.管理理念(宗旨)鲜明、突出,有明确可行的管理思路及可操作方案。(3分)

2.采用合理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 (2分)

3.对该区有充分的市场调查与分析 (2分)

4.有高标准、高水平的管理措施 3分)

5.有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服务的意识 (4分)

6.有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突出社区文化工作的设想 (2分)

7.体现出小区特色的物业管理模式 (2分)

8.对观代化科技手段的设想和管理学理论的运用 (2分)

(三)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工作计划和物质装备情况 (8分)

1.管理模式包括:清晰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运作机制、明确的管理构想和各部门职责 (2分)

2.工作计划包括:有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及详细的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完成时间(2分)

3.物质装备包括:管理用房的合理分配(办公用房、后勤用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投入(4分)

(四)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8分)

1.管理人员配备包括:合理配备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人数、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各类人员的专业素

质要求 (2分)

2.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各阶段的培训计划、方式、内容和目标 (2分)

3.管理人员管理包括:录用与考核办法、激励机制、淘汰机制及奖惩措施等(4分)

(五)管理规章制度和住宅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8分)

1.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要求条例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5分)

2.居住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档案的建立、归档,要求分类合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利用电脑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的建立能密切配合管理工作(3分)

(六)经营管理指标的承诺及采取的措施(10分)

这项内容包括 (以下各项指标均有预测依据及采取的措施)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

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3.保洁率;

4.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5.小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6.住户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7.居民对物业管理满意率;

8.绿化完好率;

9.道路、车场完好率;

10.管理费收缴率。

(七)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想(4分)

1.社区文化活动包括: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和居民特点提出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想及活动的计划,活动制度的建立和场地的安排(2分)

2.便民服务措施包括:有较完善的便民服务措施;便民服务必须按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逐项分列。有偿服务项目及标准应符合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价格合理优惠;无偿服务应详细可行(2分)

(八)经费收支预算(12分)

1.有明确的经费收支原则(3分)

2.收支项目合理(2分)

3.经费收支预算准确(2分)

4.对经费预算结果有分析(2分)

5.有维修基金的管理及使用方案(3分)

(九)日常管理(8分)

1.有为住户排忧解难的措施(2分)

2.房屋装修的监管方案、方式,措施有效并有创新(2分)

3根据小区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2分)

4.有居民投诉及处理的管理机制(1分)

5.有日常主要管理项目的运作措施(1分)

(十)物业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8分)

1.根据房屋本体的使用年限,提出对房屋本体各部分的定期维护和日常养护的计划以及实施效果(4分)

2.根据公用设施的使用年限,提出居住区公用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日常养护的计划、方案、标准和实施效果(4分)

五、现场答辩评分细则(总分30分)

(一)投标企业(1人)介绍情况,包括:企业概况、标书重点、管理理念及设想、承诺等(13分)

(二)投标企业(2人)回答评委提问,包括:标书内容及管理事项、物业管理的法规知识、物业管理中发生的实际问题的处理等(15分)

(三)答辩人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等(2分)

六、现场调查评分细则(总分20分)

1.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评分

2.小区业主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供评分时参考。

七、分值计算

上述投标书分(100分),答辩分(30分),现场调查分(20分),总分(150分)评分时,评委给各分项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各位评委给各物业公司评出的总分,计分时,各物业公司的得分从几名评委所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平均分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平均得分即为该投标企业最后得分。如评标结果出现积分相等,将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八、按上述评分方法评选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下一轮业主投票阶段。

锦灏佳园物业选聘工作小组

锦灏佳园业主委员会

锦灏佳园业主大会

第9篇 物业公司员工业绩工资考核管理规定考核细则指引

1 总则

本规定阐述了物业公司如何客观地评价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更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准确落实业绩工资考核的作用,提高公司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有员工的业绩工资的考核

2 定义

3职责

3.1公司内业绩工资的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的原则,分管领导对下属分管部门进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对下属主管进行考核,各主管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

3.2公司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员工反馈考核问题的落实。

4 工作要求

4.1考核分类

4.1.1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经营单位负责人的业绩工资考核为日常工作考核,由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对其进行考核

4.1.2各部门员工的考核为日常工作考核,各级主管由本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每周考核,普通员工由各级主管对其进行每天考核,部门每月定期汇总整理。

4.2考核依据

4.2.1为全面准确的反应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日常工作考核设“主分”和“附加分”两种分值。

4.2.1.1主分:指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其包括通用部分和业务部分。通用部分加业务部分的正常得分即主分以100分为满分。其中通用部分占30分,业务部分占70分。(能否加个考勤方面的分数)

a)通用部分包括普通员工考核通用部分、保卫人员考核通用部分、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考核通用部分。普通员工考核通用部分及保卫人员考核通用部分内容包括:服务意识、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考勤、纪律五方面;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考核通用部分内容包括: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管理能力、以身作则、表达能力、团结协调、出勤率七方面。详细细则请见附件1

b) 业务部分以各岗位的工作标准为主要依据。详细细则请见附件2。

4.2.1.2附加分:是用来反应被考核者在某些或某个方面的正面突出情况或反面突出情况,分别用正附加分和负附加分来表示。

a)附加分的评定范围为-20分至20分,评定过程中,正附加分的详细评分细则请见附件3,负附加分的评定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及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自行决定。

b)得正附加分应给予倡导或专项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等由各部门内部自己决定;得负附加分应给予警示和重点辅导。

4.3考核结果处理

该项考核结果与员工当月应得业绩工资直接挂钩。

假设考核分数为n

当n≥95时,该员工有资格进行本部门内岗位明星的评定;

当80≤n<95时,其当月业绩工资为全额业绩工资;

当60≤n<80时,其当月业绩工资为:(n%+15%)×本岗位应得业绩工资;

当n<60时,该员工待岗学习;

当连续两个月n<60时,对该员工做辞退处理。(是否太严厉,可否改为3个月)

4.4考核操作方法(考核时间是否过于频密,时间和工作量要考虑清楚)

4.4.1各分管领导每月月初对自己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数并说明扣分或加分的原因。

4.4.2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一对下属各级主管做上周工作情况考核,在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数并说明扣分或加分的原因。

4.4.3部门内部各级主管每天对下属员工进行本日工作情况考核,在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数并说明扣分或加分的原因。

4.4.4除各部门内部对员工进行考核外,公司领导(或各职能部门)将不定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部门办公环境卫生、员工仪容仪表、员工工作状况、员工考核、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管理层级别越高,针对现场问题对当事人扣分的分值越高:对各经营单位的抽查中,职能部门在现场发现问题时加1倍扣分,公司领导发现现场问题时加2倍扣分。该项扣分由部门内部自己进行。

4.4.5所有考核情况考核完毕必须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

4.4.6每月月底各级主管将分管下属的考核情况统计完毕后交本部门负责人审阅并酌情修订。

4.4.7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记录汇总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然后各部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工资表的编制,由综合部对此进行监督。

4.5岗位明星的评定

4.5.1各部门每月对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者进行月度岗位明星的评定工作,职工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按1/30进行评定;职工数在50人以下(包括50人)的单位按1/20进行评定。

4.5.2有以下几种情况时,实行岗位明星评选一票否决制。

a)当月缺勤两天或两天以上者;

b)当月附加分大于或等于15分的;

4.5.3被评为岗位明星的员工本月业绩工资上浮100元,并在当月工资予以兑现。

4.5.4在全年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岗位明星三次及三次以上者,第二年度由各单位负责人向总经理申请为该员工的基本工资晋升一档。

4.6员工若对本部门的考核工作有意见,应在一周内书面向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反映,考评领导小组应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7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对责任双方一律严肃处理

(建议总经理有否决权,这样可以充分尊重最高领导。)

第10篇 某小区物业管理细则

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1】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

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

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

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

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

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

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

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

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

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

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

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

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四月十日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 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 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 大会召开:30名业主联名,即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 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按一幢楼或者多幢楼划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确认。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 投票权:每套房屋有一个投票权,但是无论如何,一名业主的投票权不得超过10%;对于业主是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的,如果法人之间存有关联关系,则全部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业主与法人业主所具有的投票权之和不得超过15%。

6、 发起:30名业主联名可以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发起人应当将业主大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物业服务监督规则等文章以邮件的形式送至物业所有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发起人应当根据修改建议进行补充更正,但此等修改建议仅限一次。

7、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能是业主,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如果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只写明夫妻一方的,另外一方也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是夫妻双方只能有一人加入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8、 银行开户:发起人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后,应当凭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与仲裁,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产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以其登记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11篇 物业公司项目食堂管理细则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项目食堂管理细则

一、食堂进货管理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2. 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 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 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二、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1.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 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 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 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 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 ,以确保项目财物安全。

(补充):

1、食堂购置的各种炊事器具和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必须有选择性地购买有牌号、有厂家、有说明书的、质量合格的产品。

严禁购买使用假货、冒牌货等不合格产品。

2、食堂使用的压力容器类厨房炊事器具(如高压锅,液化气瓶等),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国家相关部门年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食堂卫生管理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2.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3. 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 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 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7. 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8. 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9.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10.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11.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12.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13.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14.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格把好卫生关,防止'病从口入'(补充):

1、患有痢疾、伤寒、传染性皮肤病食堂人员不得上班2、不得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3、平时要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习惯,工作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

四、食堂人员管理规定1.食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2. 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品。

(补充):

1、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

2、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3、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五、员工用餐管理规定1.员工用餐时须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及餐厅卫生。

2. 公司所有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

3. 员工用餐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

4. 员工用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多次索要饭菜、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

5.员工用餐后须将残物倒入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6. 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补充):

1、员工就餐期间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

禁止酗酒、斗殴、大声喧哗、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2、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六、监督检查行政人事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附表六《员工食堂卫生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

第12篇 z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为创建文明庭院,加强院内管理,建立长效的物业管理机制,努力把我局院内创建成一个文明、卫生、花园庭院,根据市有关要求,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按照标本兼治、齐抓共管、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局物业管理领导小组

**年十四月十八日

第13篇 物业小区保洁员管理细则-5

物业小区保洁员管理细则5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14篇 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相关专题: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局物业管理领导小组

第15篇 物业公司伙食管理委员会细则

一、管理体制:

1、餐厅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伙食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

2、服务中心经理担任组长,各主管、核算员担任组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餐厅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对餐厅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算员审查后当月公布。

3、对采购物品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采买过程及卫生监督工作。

4、每周日公布出下周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原则上同周内不重复。

5、做好夏季防蚊蝇工作,所有泔水日产日清,祛除操作间异味,确保夏季就餐卫生。

第16篇 物业分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1总则

1.1各物业分公司应严格遵循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

1.2各物业分公司必须按管理公司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批和签订,所有对外经济合同及相关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级审批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和审批合同,任何违反授权范围的审批、签发、签订的合同均是无效的,责任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相关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负责合同的拟订、洽谈,并按规定权限发行审批手续,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同,以及合同签订后的实施工作。

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审核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分公司2万元(含)以上的,且属于《经营管理制度》中规定项目所在公司权限内的合同审批。

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在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下审议或批准各类有关物业服务的合同文本,并负责审批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物业服务顾问(咨询)合同。

2.4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审批《经营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内的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的审批

3.1各物业分公司的下列协议文件均应视为与顾客之间签订的合同,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

a)与项目所在公司或其他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前期介入阶段专项服务协议;

b)与项目所在公司或其他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c)协助项目所在公司或其他开发商拟订的业主临时公约;

d)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及续签的物业服务合同;

e)协助业主委员会拟订的业主公约。

3.2物业分公司品质部负责件拟订上述合同文件草案,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评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并确保对每一份新的合同

文件均进行评审。

3.3各类物业服务合同文件的评审应确保满足以下要求:

a)合同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合同内容完整,充分反映顾客方的需求和期望;

c)合同中各项要求明确、陈述清晰,并已与顾客方达成共识。任何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要求,或双方存在疑虑的问题均得到澄清;

d)本公司有能力提供合同文件约定的物业服务要求;

e)合同文件能够充分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3.4合同文件评审方式可以是会议评审或文件递审,具体由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决定。采用会议评审时,由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品质部协助记录,评审会议通过后,按以下顺序完成签署手续。采用传审方式评审时,由品质部按以下顺序组织各部门完成评审和签署手续。

a)品质部经理签署;

b)各部门负责人会署;

c)法律顾问审阅、签署;

d)物业分公司副总经理签署;

e)物业分公司总经理签署。

3.5物业分公司在完成上述规定的评审和签署后,在与顾客方正式签订合同文件前,必须逐级报送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批准。

3.6物业分公司在与顾客方签订上述合同文件时,均必须由总经理作为公司代表签订合同。

4其它经济合同的审批(采购类合同评审)

4.1除上述合同文件外的其它经济合同,由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拟订合同草案,并按下述规定顺序组织合同文件的审查、签署。

a)经办人签字;

b)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c)法律顾问审阅;

d)财务部经理审核;

e)物业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核;

f)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

4.2其它经济合同文件的审查(评审)内容包括(不限于):

a)合同标的内容是否完整,严禁拆分合同;

b)对方单位(法人)的资格是否真实、合法,合同项目是否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是否记录清楚、准确;

c)经济合同的标的是否明确;

d)经济合同中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要求;e)经济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以及支付方式是否确定和准确;f)经济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确定;

g)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h)经济合同中是否有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i)必要时,是否明确保修条款;

j)结算和付款条件是否有利;

k)计价依据是否完备等。

4.3物业分公司在完成上述规定的审查和签署后,在与合作方正式签订合同文件时必须根据合同标的额的大小履行以下报批手续:

a)管理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合同,按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中ecg004

《合同审批程序与权限规定》的规定,逐级报项目所在公司、管理公司审批;

b)管理公司审批权限以下且标的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其它经济合同,报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c)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其它经济合同,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

4.4经审批后的其它经济合同由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合作方签订合同。

5合同执行及变更

5.1各物业分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合同档案的保管,完整的合同档案应至少包括合同正本(一份)、合同审批表、本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对方单位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5.2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是合同履行的主要责任人。合同履行中出现分歧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处理,必要时应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并向公司领导汇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重新评审,具体按前述内容执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后经办人或经办部门应及时传达到受更改影响的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工作。

5.3物业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合同台帐,各业务经办部门应负责收集、整理和及时提交合同执行的相关资料。

6相关文件与记录

6.1wdwy-fr-mm630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审批表

6.2wdwy-fr-mm6302物业分公司经济合同审批表

6.3wdwy-fr-mm6303物业分公司合同台帐

物业管理员工作细则【16篇】

物业管理员的工作细则●按工作指示驻守岗位或巡视指定的保安路线;●随时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处理意外时必须保持镇定;●绝对服从合理的工作指示:●驻守岗位、巡视或监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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