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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服务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5

卫生管理服务

第1篇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管理规定

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管理规定

(一)zz医院与定点协作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双方应签定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渠道畅通。

(二)双方执行国家和上级卫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zz医院设立全科门诊作为专职机构,专门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转诊通道。

(四)定点协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首诊负责制度。社区医生在上转病人时,应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确定该病人符合转诊指征后,填写北京市统一格式的双向转诊单中“上转诊单”,详细注明初步诊断、病史及诊疗、转诊原因,并加盖公章。

(五)社区医生转诊前要通知zz医院全科门诊准备接诊,并向zz医院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收到答复后方可转诊,以避免造成病人不必要的奔波。

(六)社区医生在转诊病人时,应向病人交代好注意事项,对病情较重的患者,转诊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七)社区上转病人待病情稳定后或康复期,zz医院应立即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转诊记录,同时将病情介绍、治疗方案一同转回。并指导和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下转病人的持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八)zz医院与具有定点协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双向转诊条件为:

1.上转条件:

①.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②.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③.有手术指征的危重病人;

④.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⑤.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2.下转条件: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

②.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③.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④.老年护理病例;

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⑥.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第2篇 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1、设立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岗位,负责具体工作。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确定质量目标,至少每两月一次研究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参与考评。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指派万晓霞主治医师专门负责对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医院和本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年末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5、强化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

(1)新进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员质量教育,可争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院、科两级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3)开展全员医疗技术操作和常规的学习与培训,并进行考核。

(4)对质量观念薄弱的人员实行强化教育,经教育达到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的目的后才能上岗。

5、院、科、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每月至少活动一次,进行质量考核、评价、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寻找质量缺陷,提出改进意见。每月活动的情况要做好文字记录,通报相关科室。小组质量情况要报科室质量管理组织,科室质量情况要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6、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季度要对医院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

7、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并按医院管理条例进行奖惩,对质量差的科室和个人,要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科室撤消领导职务,个人按待岗处理。

8、各级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作好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管理作出显着成绩的要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的,要进行调整,造成质量下降的,要给予处罚。

9、对疏于管理、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后隐瞒不报的科室将给予通报批评,除依法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外,并逐级追究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第3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质量管理方针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质量管理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服务的水平要求。

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专家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最高组织。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医务科

(1)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医疗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疑难病历讨论制度(5)死亡病历讨论制度(6)会诊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制度(9)术前讨论制度(10)处方制度(11)查对制度(12)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3)转院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5)临床药事管理制度(16)交接班制度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医疗质量教育培训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7、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缺陷档案。

六、医疗质量控制考核标准体系

(一)考核标准

医疗质量控制考核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院外部分医疗活动等多个组成部分。其考核内容按过程分为:

1.全科门诊医疗

(1)、挂号、分诊

咨询处、挂号室:按照专业病种及病情轻重缓急指导患者挂号。

分诊护士:

①对35岁以上一般病人应测量血压,发热患者应测量体温。

②加强巡视,视病情轻重,决定病人是否需要提前就诊。

③根据病人主诉指导分诊,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隔离,并指导就诊。

④复查再分诊,保证患者专科专治。

(2)首诊医师:

(l)首诊医师负责制:a、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拟定初步诊断,做出恰当处理,同时按病历要求书写门诊、急诊病历。b.收住院。

(2)第二次就诊:

①原接诊医师应:a.建议专科就诊;b.收住院。

②新接诊医师应:a收住院;b门诊治疗。

(3)第三次就诊:仍未能确诊,接诊医师应:a.收住院b.患者拒绝住院应履行签字手续。

(4)当患者需入院诊治时,应由开具入院通知单的医师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医疗:

(a)24小时内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应给予初步处理。

(2)由经治医师做出初步诊疗意见并完成病历书写。

(3)必要时由主治医师提出并请示上级医师组织科内讨论、科间或院内会诊。

(4)急、危、重病人随时请上级医师查看并于6小时

内完成病历书写。

(b)入院三天内

(1)确诊者按诊疗常规进行。

(2)未确诊者,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科间会诊。

(3)入院后1周未确诊者,必须进行科内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确诊者按诊疗计划实施,2周内仍未能确诊者须进行院外或远程会诊。(特殊专业按诊疗常规执行)。

(4)治疗措施

(1)药物治疗①药物选择:a制定专科用药规范并严格执行;b.加强抗生素的合理使用;②用药后注意观察疗效;③根据病情、疗效及时更改、调整用药方案。④注意观察药物的不良作用,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注意药物对其它脏器及其它疾病的影响。

(2)手术治疗①术前按诊疗常规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审批;②按手术常规操作;③按诊疗常规做好术后处理。

(3)特殊诊疗按各专业诊疗常规执行。

(5)、转归:(1)治愈--出院,专科门诊随访。

(2)好转--专科门诊随访。

(3)未愈--患者要求出院或转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4)死亡--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l周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及时上交病案。

3、出院

(1)治愈者由主治医师审批,向上级医师汇报后即可出院。

(2)好转者由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向患者交待专科门诊继续治疗或返院治疗的注意事项,并批准方可出院。

(3)未愈者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向病人做继续治疗指导并批准方可出院。

(4)管床医师必须在患者的门诊病历上书写'出院小结'。

注:1、根据病情,不受时间限制及时组织各种形式的会诊,如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2、重危病人应床边交接班,每天有交接班记录。

3、报告方式:对病危病人须将病危通知单送交医务处;对特殊、紧急抢救病人须电话报告医务处;对死亡及入院两周未确诊病例应书面上报医务处。

(二)、考核办法

1、门诊医疗质量由各门诊部负责考核、统计;基础质量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处室负责考评。住院医疗环节质量由医务科牵头对正在诊疗过程中的住院病历随机抽查,一般每个月对每个医疗组考核1-2次;终未质量主要由病案室质控组负责考评。

2、分析各项诊疗活动对整体医疗质量的影响程度,对各质控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医疗质量考核表进行定性量化,并在质控考核表扣除相应分值。

3、医务科每季度对各质控点缺陷发生情况统计分析一次,科室考核分值与科室绩效挂钩。

4、重大医疗质量问题按医院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取消先进科室评审资格和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等处理。

(三)、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第4篇 某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合理利用区域卫生资源,提高各项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使东城区居民享受到方便、快捷、连续、安全的社区卫生服务。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6】244号)精神,按照东城区卫生局的相关规定,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双向转诊原则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目的。遵循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就近转诊、资源共享、连续性服务的原则。除双向转诊外,还要做好横向转诊的相关工作,使患者能够在中医、传染病防治以及特色专科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的服务。

二、双向转诊条件与标准

(一)上转: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3)有手术指征的危重病人;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5)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二)下转: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

(2)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6)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三)东城区慢性病双向转诊标准

已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的双向转诊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双向转诊医院的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1.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依据转诊原则转往上级医院,并负责为上转病人提供联系协调服务。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2.要主动加强与上转医院的信息沟通,及时追踪上转病人的转诊过程,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跟踪服务工作;

3.对转回社区的病人,要及时上门提供主动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对有需要的下转病人,按有关规定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1.负责双向转诊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双向转诊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

2、对双向转诊工作进行监督,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双方意见并及时反馈。

(三)双向转诊的医院:

1.设立专职机构或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2.为双向转诊患者优先提供挂号、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保证双向转诊工作在本医疗机构中的落实。

3.指导并配合受援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下转病人治疗的后续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四)对口支援医生

1.参与转诊患者的转诊前病历讨论

2.根据病情,为患者联系本院转诊事宜;

四、转诊方法及程序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出

1.社区站管理的患者符合上转诊条件的,经过站内病例讨论,征求患者同意后,责任医生填写电子病历中的双向诊单转出单,同时手工填写双向转诊的纸制表单中的转出联,经站长同意加盖社区站站章方可转出。

2.病情危重的转出患者,责任医生需注明注意事项,患者或其家属需在填写双向转诊转出记录表患者签字栏签字,加盖社区站站章转出。

3.与双向转诊医院建立化验检查直通的社区站,患者由责任医生开具化验检查直通后,在双向转诊的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直接去双向转诊医院交费化验,无需再挂号。

4.社区医务人员应在患者转出5天内追访病人,了解转诊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入

病情稳定持转诊转回单转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患者,责任医师填写电子病历的双向转诊的回执单。根据双向转诊医院的建议设计患者的治疗方案保证患者治疗的连续性。

(三)双向转诊医院的院内工作:

根据各医院的双向转诊工作流程完成以下工作。

1.预约特殊检查:由双向转诊的负责科室协调,优先安排。

2.双向转诊主管部门协调相关科室,安排门诊和住院事宜.

3.对于下转患者及时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

4.开通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

5.填写双向转诊单医院填写的回执单)

6.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医生询问转出病人的病情给予回答。

附图:双向转诊的流程图

第5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质量管理方案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质量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药剂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用于临床,从而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方案:

1、药剂科设立由科主任任组长,以高年资药剂人员为成员的质量管理控制小组,全面负责药剂科的质量管理工作。

2、质控小组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中对药剂质量管理要求,对本科室质量控制标准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3、质控小组定期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抽查,如发现质量不符或疑有质量问题,分别进行登记,并请示科主任,进行退、换货处理。

4、质控小组定期对药剂科各部门的药品质量及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质控小组每月对药房、库房、病房的工作进行查房,着重对药品的管理、使用、差错事故进行检查;对交接班、安全、毒麻、贵重、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和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情况进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6、凡药剂科工作人员对所有药品都负有《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在分装药品时,必须做质量检查,如发现药品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从各个环节查找原因,并填报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卡,及时上报科主任,予以处理。

7、质控小组每月组织抽查医师处方300张以上,检查处方书写及合理使用药等情况,发现不合格处方要作好登记,并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8、每月由兼职统计员将本科质量控制标准完成情况汇总,经科主任审阅后上报医院质控小组。

第6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条例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条例

抗感染药物是临床应用最广泛的药物之一。在抗感染药物治愈交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许多不良后果。为科学、合理应用抗感染药物,在治疗过程中体现安全、有效、经济,提高我院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水平,减缓耐药菌株的发展,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节省卫生资源,保障患者安全用药,特修订我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条例。

一、医师和药剂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基本知识,掌握抗感染药物的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和联合应用原则,并在临床治疗中正确应用。

二、药物管理委员要定期检查抗感染药物的合理使用情况,对临床提出新增抗感染药品应及时讨论,确定是否购进,对已购抗感染药物品种要及时讨论、总结、确定是否淘汰使用。

三、药事委员会督促、指导制订抗感染药物的轮休计划。

四、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临床常见菌及耐药试验结果,并提供抗感染药物更新换代意见。

五、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讲座,及时掌握抗感染药物新动向、新知识。

六、药剂调配人员发现处方中抗感染药物使用不当时,要及时与执业医师联系,加以更正。

七、加大临床药学建设力度,培养和锻炼临床药师,以便更好地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八、定期抽查临床病历,发现不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情况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合理使用建议。

九、药库对抗感染药物的效期进行挂牌管理,防止过期失效。

第7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各单位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人员,必须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项目,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条件。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并对出具的技术报告承担责任。

四、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资质擅自从事职业技术服务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五、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定,有以下行为的,由卫生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由审定单位取消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管理服务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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