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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合同附件)
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合同附件)
一、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住宅管理费2.52元/平方米.月,商铺4.05元/平方米(不含会所),幼儿园1.80元/平方米;本体维修基金0.25元/平方米.月,停车场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费用。
2、根据小区实际经营情况,逐步降低管理费,降幅达到8%-10%。
二、维修工作考核标准
1、房屋、公共设施修缮养护考核标准:
1.1、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到90%-100%;
1.2、维修工程合格率达到90%-100%;
1.3、道路完好率及使用率达到90%;
1.4、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达到90%;
1.5、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达到90%;
1.6、照明灯、疏散灯完好率达到90%;
1.7、停车场、单车棚完好率达到90%;
1.8、公共文体、休息设施、绿化雕塑小品完好率达到90%;
1.9、房屋完好率达95%
1.9.1、房屋外观完好,无乱搭建、乱建,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1.9.2、室外招牌、广告统一,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9.3、外墙装饰无明显破损;
1.10、共用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95%
1.10.1、制订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保养计划并认真执行,做好相关记录;
1.10.2、房屋本体共用设施完好,公用楼梯、天台、通道、大厅无堆放杂物及违章占用;
1.10.3、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维修保养完好;
1.10.4、公共机电设备按照计划定期维护保养,保障使用功能完好;
1.10.5、制订各类紧急突发故障应急方案,以保障突发故障的急应处理;
2、机电设备维修管理考核标准:
2.1、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8%;
2.2、消防设备完好率达100%;
2.3、设备故障发生率小于1%;
2.4、零修及时率98%以上,零修合格率为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三、保洁管理考核标准
1、内围设施区域保洁标准:
1.1、玻璃保洁标准:达到玻璃面上明亮、无污迹。
1.2、不锈钢体保洁标准:亚光材料――达到表面无污迹、无灰尘;
抛光材料――达到表面光亮、无痕迹、可影象。
1.3、地面砖保洁标准:达到目视干净、无污迹、有光泽、可反映照明灯轮廓。
1.4、墙面砖保洁标准:达到目视干净无污迹,清洗后用纸巾擦拭墙面60分钟后无明显污染。
1.5、涂料墙面保洁标准:达到清洁、无尘土、无痕迹。
1.6、水泥地面保洁标准:达到目视地面干净、无痕迹。
1.7、石灰墙地保洁标准:达到无痕迹、无灰尘。
1.8、地面砖保洁标准:达到砖面无沙土、无积水、无油渍、无痰渍。
2、外围设施环境整治标准:
2.1、无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情况。
2.2、无乱倒乱堆垃圾情况。
3、外围设施区域保洁标准:
3.1、地面保洁标准:达到地面无烟头、纸屑、果皮垃圾、无积水、无尘土、痰渍。
3.2、公共墙面保洁标准:
3.2.1、墙面无明显灰尘、无蛛网;
3.2.2、室内瓷砖墙面无污迹,无灰尘。
3.2.3、外墙光亮、清洁、无明显污渍。
3.3、公共照明灯罩保洁标准:达到目视灯罩表面干净,内部无积尘。
3.4、消防栓、电表盖、管线管保洁标准:达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无蛛网。
3.5、标致牌保洁标准:达到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坏损。
3.6、公共绿地保洁标准:达到草坪目视干净、无明显废纸、无石子、无宠物粪便。
3.7、宣传栏保洁标准:达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无污迹、不锈钢框光亮无积尘。
3.8、花池保洁标准:达到处表面洁净、无明显污迹、水垢。
3.9、广场地砖、小区道路保洁标准:达到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宠物粪便、无杂草、条缝清晰。
3.10、停车场保洁标准:达到目视无明显污迹,无积尘、无生锈破损现象。
4、公共设施、通道走廊、架空层、房屋顶层做到无被私人占用、无乱搭建、无养宠物。
5、消杀工作。
5.1、消杀工作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资质”培训与岗位,并取得专业资格的保洁工来完成。
5.2、消杀过程严格按照操作,并采用符合中国环境政策规范的新型低毒物品,如安乐绿、消毒粉等避免对环境、物品、食物、人畜中毒或污染。
5.3、每半年对小区内生活二次供水进行清洁消毒。
6、外委专业清洁、消杀公司对小区清洁卫生和蚊虫消杀进行专业化管理。
7、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职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8、高层各层、多层每单元设置生活垃圾箱,每日定期清理垃圾。
9、在小区建立全封闭式垃圾中转站,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0、每月定期对小区全方位进行蚊虫消杀,并提前知会小区业主住户,以确保安全。
四、绿化管理考核标准
为了创造一个满眼绿意的怡人景象,提高物业整体素质,主要采取如下做法。
1、首先对小区的绿化工作要有一个整体规划,要求绿化完好率达到95%,具体做法是:
1.1对小区现有绿化区域内的各种花草、树木进行精心养护、做到勤修剪、勤浇水。
1.2春季―每三天浇水一次;
1.3冬季―每周浇水一次;
1.4草坪―每三个月修剪一次;
1.5花木―每半年修剪一次。
2、确保绿地干净、整洁,植物成活率90%以上。
3、为扩大绿化覆盖范围,采用边角绿化和盆栽绿化等多种形式来补充。并按照季节补充一些鲜花点缀小区。
4、做好住(用)户的宣传引导,共同搞
好小区的绿化工作,营造一个鸟语花香的宜居小区。
5、外委专业绿化公司负责小区绿化管理。
6、由专职人员对区内绿化定期养护,确保花木长势良好,保持整齐美观,无明显病虫害。
7、确保区内绿地无私自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五、安全管理考核标准
参加《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核标准》,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如下本小区内安全管理考核指标:
1、治安案件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以辖区公安部门记录为依据);
2、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每年1‰以下(以辖区消防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3、车辆被盗窃丢失率控制在1‰以下(以辖区公安部门记录为依据);
4、违章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力争100%;
5、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完备的住户居住档案,住户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对出租物业管理有效,制订小区外来人员管理规定,来访者登记进入小区。
6、小区治安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并认真执行;
7、更新完善闭路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设置红外对射系统;
8、安装ic卡门禁系统,业主刷卡进单元搂;
9、小区入口岗亭设置电动栅栏式道闸,住户车辆凭卡出入;
10、制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11、制订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并认真执行,保障使用功能完好;
12、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培训、演练,制订灭火作战方案,以应付突出事件;
13、制订高空抛物宣传方案,在业主住户中长期开展预防火灾、禁止高空抛物以及其他安全文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财务考核标准
1、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专项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
2、开办物资测算表中所列的大部分物资,如果可以从目前的物业公司(中海)移交接收获得,那么结余的费用将列入小区的共管帐户,归全体业主,经业委会同意,也可以用于小区的其它改造。
3、年度管理服务费用实际收支相抵后若有结余,应归全体业主,由业委会支配使用。具体可以根据小区每个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专项维修基金的收支报表接受全体业主共同监督,业委会审核,节余费用全部列入小区共管帐户。
4、__物业对__承诺投资改造项目的费用,在经过市场机制筛选的承担单位比预算节约了改造费用,可以将结余的计划额度用于业委会建议的其它改造项目。
六、其它考核及标准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全天候服务电话;
2、每年两次向客户征询物业服务工作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将及时整改;
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2篇 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物业管理师考试资料: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在签订时应以政府颁布的示范文本为基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遵循公平、诚实信用与合法的原则,经充分的协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
物业管理工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除可遵循签订一般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外,还要注意以下四个要点:
(一)'宜细不宜粗'的原则
为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明确各目的责任、权利、义务,减少日后的纠纷,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对合同进行谈判洽商时,要遵循'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即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要进行细致的充分协商,取得一致,不仅要从宏观上把握。更要从微观上给予明确。 一般物业服务合同中对委托的管理服务应包括五个层次的约定:
1.委托项目
委托哪些管理服务项目应逐项写清。如'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环境卫生'等。物业管理委托最主要的是公共性服务项目,应逐项给予明确;同时哪些项目允许物业管理企业分包,对分包的原则要求和限制条件,也应给予明确。
2.各委托项目的具体内容
各委托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表述清楚,越详细越好。如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项目内容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环境卫生包括哪些部分,楼梯、楼道、场地、庭院哪些委托,哪些不委托。
不同性质的业主和不同类型的物业在某些委托项目的具体内容上是有很大差异的。这些差异和区别除在招标书中明确提出外,还应在合同谈判时给予准确界定。如部队和一些政府机关在'保安服务'这一委托项目的具体内容上与普通住宅区和写字楼就是有较大区别的。
3.服务质量与标准
各委托项目具体内容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在定性的基础上能量化的尽可能给予量化。这种量化标准有两个层次,一是工作量的量化,二是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的量化。如垃圾清运要一天一次,还是二天一次,这是对工作量的量化;而环境卫生的清洁标准则属于质量检查评定的标准。要注意在明确质量标准时要少用或不用带有模糊概念的词语,例如'整洁',因为是否整洁不易作出准确判断。
目前,不少物业服务合同在签订时对质量标准阐述不准确。对此,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中物协[2004]1号),各地行政管理部门也颁布了各地物业管理服务的等级标准,这些可作为合同谈判签订时的参考和依据。
4. 管理和服务费用
各委托项目在上述的管理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下应收取的相应合理的成本或支出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是分档次的,不同档次收取的费用是有较大差异的。在明确了委托项目、具体内容和质量标准后,费用的确定往往是双方争论和讨价还价的焦点。在确定合理的费用时,要经过详细的内容测算和横向比较。无论是采用包干制取费,还是酬金制付费,双方都应经过一定的测算和对比。各地物价局颁布的指导价应视作一个参考依据,各物业区域的规模大小与构成均不同,对最终取费标准还应详细讨论确定。
5.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奖惩约定条款
物业管理委托的甲乙双方应争取双赢的结果。在物业服务合同谈判中,应对物业企业的工作有相应的奖惩条款。目前,各法规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对由于其工作不负责或失误给业主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情况均有一些惩罚性条款,但缺少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奖励性条款。一些地方政府原则上同意物业管理荣获全国或省、市优秀(示范)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上浮10%~25%,但真正执行的并不多,执行起来也较难。考虑到政府不宜对比做出规定,因而在合同谈判时,业主可以设立一些奖励条款,以激励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员工更好地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如,业主可设立业主奖励基金,对有突出事迹或表现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在酬金制的情况下,如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好管理服务的前提下,其物业服务支出有较大的节约,可适当提高酬金等。
上述五个层次足物业服务合同不可少的必备的内容。为防止合同过长,可采用附件的形式。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包括《物业构成细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物业共用部位明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四个附件。此外,双方还可就具体问题增加附件。
正因为物业服务合同的谈判要遵循'宜细不宜粗'的原则,所以经过招投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后,要有相对较长的(与一般招投标相比)的合同谈判时间。《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二)不应有无偿无限期的承诺
除委托方对物业管理企业可无偿提供管理用房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应有无偿无期限的承诺。如对住用人无偿提供班车服务等。这是因为:
(1)物业管理从本质上讲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偿服务,无偿提供服务是福利制的产物。尤其在我国体制转轨时期,广大消费者对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福利制管房体制是欣赏的。无偿的承诺不利于全社会全面、正确地理解、认识和实践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2)无偿提供服务导致住用人之间享受到的服务不一致。物业管理除了公共服务而向全体住用人,其他的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等都是面向部分或少数有此需要的住用人的,一般不可能所有的住用人都需要,都收益,如果无偿提供这部分专项、特约服务对那些不需要或未享受到该项管理服务的人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3)无偿提供管理服务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行不通的。无偿提供的管理服务仍是有成本,需要支付费用的,无论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企业不可能也不应该长期承担这笔费用。否则,最终导致的结果一是降低管理服务标准,二是将该成本费用转移或变相转移分担给全体业主。
(4)物业管理的委托是有期限的,无期限的承诺从理论上讲是不通的,在实践上也是难以做到的。无偿无期限的承诺通常出现在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为促销而作出的某些承诺,或物业管理企业为增加中标机会作出的承诺。这种承诺一旦作出,日后又无法全面履行,就给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带来困难,极易成为双方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
在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中,有时开始开发商或物业管理企业会自行出资做一些公益性活动,如新年联欢会、'六一'儿童付费活动等;或在某方面采取一些优惠措施,如对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的一些取费项目给予优惠。这都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做有利于物业管理的运作,是应该提倡的。但是,除经业主大会同意,这些内容不应在合同中明确是无偿提供,这些活动的费用也不应从物业服务费中指出,只能由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支付。
(三)实事求是留有余地
物业服务合同双方一旦签订,物业管理企业就要认真、严格地履行,凡做不到位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合同谈判
中,既要实事求是,更要留有余地。下面几点应引起开发商,尤其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注意。
1.物业管理企业要量力而行
在投标和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时,物业管理企业要量力而行,不同的物业有不同的档次,这是客观条件;不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又有各自不同的情况,这时主观条件。在实施物业管理时,客观条件的约束和主观条件的限制是搞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性条件,管理服务的结果只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要注意,对经过努力才有可能达到的一些标准,要留有余地,更不能说过头话。反之,则很容易成为产生问题的根源。
2.对分期建设项目、分期建成使用时物业管理的承诺
物业的开发建造是一个过程,有时又分期实施。在物业服务合同,尤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要充分考虑这点。例如,24小时热水供应,当最初个别业主入住时,一般无法提供,在合同中就要说明并给出该项服务提供的条件与时机以及未提供该项服务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适当减免;又如,当一个住宅区规划分期建造时,在首期不应把小区全部建成后才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列入合同。物业只有在具备入住条件后才能交付给业主入住,这个入住条件并不等于物业全部建成后提供的生活工作条件。这其中的差别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时尤其应注意。
(四)明确界定违约责任与处理方式
在物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矛盾与纠纷。这些问题、矛盾与纠纷既可能发生在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也可能发生在业主相互之间;既有违法的问题,但更多的则属于违规、违约以及是非道德和认识水平的范畴。最然,对于不同性质、不同层面的问题、矛盾与纠纷要通过不同的途径,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来解决。
第3篇 物业管理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制定规范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的制定
1、顾问服务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1.1对物业的功能布局提出建议。
1.2对设施、设备的选型及建材的选择提出建议。
1.3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进并提出建议。
1.4测算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
1.5协助开发商制定《业户临时公约》。
1.6对物业的销售提供的支持。
1.6.1向销售人员提供物业管理业务咨询及物业管理培训;
1.6.2参加项目的重要推广活动及开盘仪式等;
1.6.3对项目的销售推广活动提供物业管理业务支持。
1.7在物业管理前期内,根据开发商的具体安排进行工作,明确顾问期,向开发商提供顾问服务的方式。如:到场次数,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1.8提供其他与物业相关的服务事项。
2、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顾问服务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____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____的物业整体,高档____,总建筑面积约__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__万元整
(rmb_______),甲方分_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万元整
(rmb_______);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
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__%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_万元整(rmb_______),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_、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
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
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
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
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签订
第4篇 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物业管理师考试资料: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中,要描述物业类型、位置面积等情况,界定物业管理区域。
2.委托服务事项
委托服务事项即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的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楼道、通道、电梯间、走廊、小区内道路、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车场管理和车辆进出管理。通常情况下,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8)维护公共秩序、小区安全,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9)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房屋装修的安全、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
(10)专项维修基金的代管服务。
(11)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2)其他委托事项。
3.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双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约定的越明晰,合同的履行就越简单,发生纠纷的概率也要小很多。
4.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
服务质量是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上的具体要求。目前国家正在推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当事人可以参照服务标准来约定服务质量,根据服务质量来约定相应的服务费用。
5.物业服务费用和维修费用
服务费用是业主为获取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包括管理、房屋设备运行、保安、日常维修以及提供物业服务的其他公共性服务收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主要义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
6.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目前,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是针对住宅物业而言的。专项维修基金对于保证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对于物业的保值增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而言,专项维修基金总量是一个不小的金额。从产权上讲,专项维修基金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所有,在实践上,专项维修基金大都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为了发挥维修基金的作用,需要当事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对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则、程序等做出具体约定。
7.物业管理用房
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前提条件。当事人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合同中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用途、产权等相关问题予以细化。
8.物业经营管理
对于经营性物业,以及居住物业中的经营性房屋或设施,如商业铺面、停车场等,合同双方要明确委托服务的绩效考核标准、收费标准等。采集者退散
9.委托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在较长期限内履行的合同,当事人需要对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守约人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应当予以明确。
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比较详细,但是法律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面面俱到;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其特殊性,为了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特殊需要,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自身的情况,对违约责任做出具体的约定。例如,约定违约损害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还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与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类似,包括物业基本情况描述与物业服务范围界定、服务内容与质量、服务费用及其计费方式、物业经营与管理、物业的承接验收、物业使用与维护、专项维修资金、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第5篇 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13)
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十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武汉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畔岛花园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武汉市__湖区__路(街道)号
四至:东 环湖路_南 金银湖 西 北 环湖路
占地面积: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60000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搂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3、。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
日时止(如业主委员会在该终止日前成立,则该合同终止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时)。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规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为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
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
4、公共环境: 。
5、绿化: 。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 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 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3、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 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zz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初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这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到书同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
一、物业构成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