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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管理方案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8

隧道管理方案

第1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预防措施

1.总则

1.1 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室等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同时还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1.3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均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1.4 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标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1.5 在隧道内工作的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1.6 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动保护用品要有质检证明书,并经安监人员认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在现场当面交待清楚。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险区,设立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处设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撑用料及各种使用工具等。

1.9 对所发生的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开挖

2.1 钻眼

2.1.1 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者清除。

2.1.2 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者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3 钻孔台车、风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钻孔台车

1、台车停靠是否平稳;

2、钻杆钻头是否稳固;

3、液压部分有无露油、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湿式水压是否满足钻眼要求,水路是否畅通。

(2)风钻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水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3)电钻

1、把手胶皮套绝缘是否良好;

2、电缆线有无破损、接头有无裸露;

3、防止电缆脱落装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风钻应稳固。

2.1.5 严禁在惨眼中继续钻眼。

2.1.6 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电钻等机具。

2.1.7 进洞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洞。电钻工还应穿绝缘衣和戴绝缘手套。

2.1.8 大型钻孔台车进出洞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2.2爆破

2.2.1 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安全距离以外,隧道较长的宜增设交通运输车接送人员,还可设置临时避车洞。

2.2.2安全距离:

一、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二、相邻的平行道内不小于100m;

三、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四、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五、双线上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2.2.4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三、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2.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min。并经以下各种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一、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二、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

三、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四、支护有无破损与变形。

2.2.8 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9 装药时严禁火种,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0 严禁明火点炮

2.2.11 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和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或避车洞内设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存贮药量仅限于当班药量;

二、洞深应大于10m,应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并设两道外开门;

三、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看守;

四、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做好防水与必要的支护;严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作业。

3.装碴与运输

3.1一般规定

3.1.1 运输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3.1.2 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车。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若施工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防尘的要求时,可以不受此限。

3.2 装碴作业

3.2.1 人力装碴前,斗车应停稳并制动;解除制动应使用工具,起动前应鸣笛或吹哨;人力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

3.2.2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碴不得高于车厢;

二、装碴机和运碴机之间不得有人;

三、为了确保运碴车就位和安全进出,应设专人指挥。

3.3无轨运输

3.3.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

洞内车辆限速表 km/h

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102020

有牵引车51515

回车51010

3.3.2 洞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均应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洞内电线、风管、水管应设置在车辆不易碰挂的位置。

3.3.3 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超车;

二、根据隧道的长短,在避车洞的位置加扩一定尺寸供车辆会车;

三、同向行驶车辆应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四、车辆起动前应了望与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故障运行;

六、驾驶室不得搭载其他人员,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3.3.4 车辆在洞内行使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

二、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3.3.5 洞外卸碴点路面应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3.3.6 洞内道路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3.3.7 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4.支护

4.1 隧道各部位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4.2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4.4 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5 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支撑临时支护。

4.6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一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4.7 傍山或者浅埋地段施工时,应控制拱顶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时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质隧道中喷锚支护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4.9 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4.10 喷锚地段的危石应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应严格检查下列规定:

一、采用干式喷射砼时,应坚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工作面应设置水幕,加强通风,降低粉尘浓度;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喷射手应配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二、喷射机械必须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大于0.2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四、钢支撑支护时,应按高空作业制订防护计划,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度,对构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块、人员坠落、表层岩坍落、砼硬化不充分产生剥落和由于部正确姿势作业,造成跌倒和坠落等要有超前的预防措施。

5. 衬砌

5.1 砼浇注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帮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注作业。在振捣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砼中,电源线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5.2 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

5.3 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熬制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5.4 衬砌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5. 5 拆除砼输送软管或者管道时,必须停止砼的运转。

5.6 使用衬砌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三、砼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

四、台车就位后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

6.通风与降尘

6.1 施工通风

6.1.1 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6.1.2 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6.1.3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机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6.1.5 软管通风机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6.2.1 隧道内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内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内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浓度可为100mg/m3,但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总回风道风流中,应小于0.5%,开挖面装药放炮前应小于1%,开挖面超过2%时,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带。

6.2.4 隧道内气温不宜超过28℃。

6.2.5 隧道施工通风应能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两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3 防尘

6.3.1 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2、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3、出碴前应用水淋湿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岩壁;

4、施工人员均应佩戴防尘口罩;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m,若风道和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放炮时进行掩盖或移至安全处;

6.3.2 防尘用水,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设沉淀或过滤设施。

6.3.3 喷射砼宜采用湿喷,如采用干喷时,应加强通风与照明,并采取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6.3.4 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者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但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应达到粉尘容许浓度,否则严禁干式凿岩。

7. 防火与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7.2 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

7.3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7.4 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7.5 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存放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内的杂草必须铲除干净。在林区施工时,应按林区设置隔火带。

7.8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7.9 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

7.10 对地下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8. 供电与电气设备

8.1 动力线路

8.1.1 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供电。

8.1.2 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派专人在电闸看守。

8.2 电气设备

8.2.1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四、低压电气设备宜安装漏电保护器。

8.2.2 电器(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8.2.3 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8.2.4 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均应由当班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8.2.5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2.6 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8.2.7 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足够,均匀不闪烁。

8.2.9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9. 软岩与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应备足抢险材料

9.1.3 当设计文件说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时,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

9.1.4 对不良地质隧道,应采取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发现隧道内有塌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9.1.7 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9.2 不良地质地段的掘进

9.2.1 对浅埋的软弱地层,应按设计进行地层加固,再行开挖。

9.2.2 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9.2.3 对预报有岩爆发生地段采用超前钻孔,注入高压水,达到超前释放应力,软化围岩,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设超前锚杆,以锁定前方围岩。开挖后,直接在开挖面上喷雾洒水,软化围岩,降低脆性,促使应力释放和调整。中等以上岩爆地段,在开挖轮廓线外的拱部和边墙打注水孔,向孔内喷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加强初期支护,对发生岩爆地段挂设钢筋网,加长系统锚杆,喷射钢纤维砼,达到弱化岩爆程度的目的。

9.2.4 个别地段铀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强对放射性的监测,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监测仪对隧道内的γ射线进行监测。

(2)对隧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防护,配置防护服装,确保人身安全。

(3)及时封闭开挖面。每次开挖后采取喷砼及时封闭开挖面,喷砼厚度5~8cm,防止射线直接对人体的辐射。

(4)加强隧道通风、降尘。对存在放射性的花岗岩地段,采取不间断的通风,及时排除洞内污浊空气;每次放炮开挖后,及时喷雾洒水降尘,待掌子面粉尘及炮烟排净后才允许人员进场施工,防止人员吸入带辐射的微粒造成内照射,确保人员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强排水,并进行帷幕注浆止水,以及设置超前释放孔放水减压的措施,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温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达到420m,存在高地温,地温可达27.6℃。根据隧道施工规范规定,洞内作业温度不超过28℃。针对高地温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洞内通风。采用两台大风量、高风压的通风机,并辅以局部射流风机加强通风,降低洞内温度。

(2)在隧道内隔段设置喷雾洒水龙头,以降低洞内温度,同时降低洞内粉尘。

第2篇 隧道项目应急管理方案

隧道工程项目应急管理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为了使防坍塌、防涌水、防突泥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方案得到有效的落实, 项目部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重大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隧道一队和隧道二队各自组织一支80人和60人的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队伍。项目部建立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理机制,制订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处置方案,配齐所需的应急设备和救援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项目部首先成立以下三防应急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1. 三防应急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___

成员: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部办公室,由安质部长担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联系电话:___ ______________

2. 三防应急预案实施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检查督促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组长:组织指挥全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和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具体指挥工作;

调度长: 负责事故处理时车辆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安质部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派出所长: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物资部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设备部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办公主任:专门负责洞外后方联络工作。

财务部长:为救援后方提供资金保障。

掘进队队长:按照领导小组的分工,分别负责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以及通讯保障队的组建,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二)、主要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表

主要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现在何处状态备注

(三)、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行动是在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为及时营救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减缓事故后果和控制灾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援助活动。一旦事故发生时,应及时调动并合理利用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投入行动;在事故现场,针对事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急对策和行动方案,从而能及时有效的使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底程度和最小范围。

特别注意的事情:

应急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

a、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b、防止事故扩散优先;

c、保护环境优先。

如果事故还在进一步扩大,相关人员的生命受到威胁,但对救援人员的进入存在很大的生命威胁,则决不盲目采取救援行动,避免伤亡事故进一步扩大。要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或方案实施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区

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主管部门采取以下行动:

(1)掌握情况。不论现场何种局面,必须掌握情况有: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安全撤离;是否还在抢险活动;有无火灾或爆炸伴随;现场的方向、风速;事故危及项目外的可能性。

(2)报告与通报。在掌握事故情况,并判明或已经发现事故危及项目外时,应立即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报告:报告负责本项目的业主,报告本系统直接领导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情况的紧急程度,按预案的应 急级别发出警报。

(3)组织抢救和抢险。制止危害扩散的最有效措施是迅速消除事故源,制止事故扩展。同时,因本单位最熟悉事故设施和设备的性能,懂得抢险方法,必须组织尽早抢救与抢险。要迅速集中力量和未受伤的岗位职工,投入先期抢险,包括:抢救受害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停止设备运转、灭火、隔离危险区等;清点撤出现场人员数量,组织本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组织力量为前来应急救援的队伍创造条件。

2.应急指挥中心

(1)值班人员的行动:记录事故发生区报告的基本情况;按预案规定,通知项目部所有人员到达集中地点,并规定时限;根据情况的危机程度,或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出动准备。

(2)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行动:根据事故发生区报告的情况,指示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危害估算;会同专家咨询组判断情况,研究应急行动方案,并向总指挥提出建议。其主要内容是:事故危害后果及可能发展的趋势的判断,应急的等级与规模,需要调动的力量及其部署,公众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按总指挥的指令调动并指挥各应急救援组投入行动。

3.应急级别划分

本工程应急级别划分为三级

一级--预警,最低应急级别,可以控制的异常事件或容易被控制的事件。

二级--现场应急,属于中间应急级别,不会超出项目界限。外部人员和财产一般不会受事故的影响。这种级别表明项目内人员已经不能或不能立即控制的事故,需要外部救助(如消防、医疗单位的救助)。

三级--全体应急,这是最严重的应急情况,表明事故已经扩散到项目外根据不同事故的类型和外部人群可能受到影响,可决定进行安全避难或疏散。同时需要医疗和其他机构人员的支持。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防坍塌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塌方的预防

(1)在施工中应符合以下规定:

a.开挖过程中,发现任何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暂停施工,待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b.积极开展监控量测工作,及时反馈资料,指导施工.

(2)在隧道施工当中,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围岩及支护的稳定,并做好以下工作,预防塌方的发生:

a.全面了解设计提供的地质情况,并及时与现场实际对比,掌握设计意图.

b.加强地质的超前预报工作,发现开挖面前方有异常情况时,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c.软弱围岩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应采取正确的开挖方法和有效的

支护手段.

塌方的整治

(1)处理塌方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防排水工作:

a.地表沉陷和裂缝,应采取注浆填充和加固,或采取不透水土壤夯填紧密,开挖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渗入塌体.

b.通过陷穴口的地表四周应挖沟排水,搭设防雨棚遮盖穴顶,洞内衬砌通过塌方后,陷穴应急时回填,回填应高出原地面,并封好穴口,做好排水.

c.塌体内有地下水时,采用管槽引至排水沟排出,无法进行引排时可采用注堵水.

(2)隧道塌方的整治:

a

第3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与预防措施

1.总则

1.1  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室等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同时还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1.3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均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1.4  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标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1.5  在隧道内工作的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1.6  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动保护用品要有质检证明书,并经安监人员认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在现场当面交待清楚。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险区,设立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处设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撑用料及各种使用工具等。

1.9 对所发生的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开挖

2.1  钻眼

2.1.1 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者清除。

2.1.2 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者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3  钻孔台车、风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钻孔台车

1、台车停靠是否平稳;

2、钻杆钻头是否稳固;

3、液压部分有无露油、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湿式水压是否满足钻眼要求,水路是否畅通。

(2)风钻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水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3)电钻

1、把手胶皮套绝缘是否良好;

2、电缆线有无破损、接头有无裸露;

3、防止电缆脱落装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风钻应稳固。

2.1.5 严禁在惨眼中继续钻眼。

2.1.6  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电钻等机具。

2.1.7  进洞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洞。电钻工还应穿绝缘衣和戴绝缘手套。

2.1.8  大型钻孔台车进出洞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2.2爆破

2.2.1  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安全距离以外,隧道较长的宜增设交通运输车接送人员,还可设置临时避车洞。

2.2.2安全距离:

一、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二、相邻的平行道内不小于100m;

三、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四、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五、双线上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2.2.4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三、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2.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min。并经以下各种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一、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二、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

三、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四、支护有无破损与变形。

2.2.8  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9  装药时严禁火种,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0 严禁明火点炮

2.2.11  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和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或避车洞内设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存贮药量仅限于当班药量;

二、洞深应大于10m,应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并设两道外开门;

三、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看守;

四、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做好防水与必要的支护;严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作业。

3.装碴与运输

3.1一般规定

3.1.1  运输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3.1.2  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车。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若施工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防尘的要求时,可以不受此限。

3.2 装碴作业

3.2.1  人力装碴前,斗车应停稳并制动;解除制动应使用工具,起动前应鸣笛或吹哨;人力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

3.2.2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碴不得高于车厢;

二、装碴机和运碴机之间不得有人;

三、为了确保运碴车就位和安全进出,应设专人指挥。

3.3无轨运输

3.3.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

洞内车辆限速表 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回车 5 10 10

3.3.2  洞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均应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洞内电线、风管、水管应设置在车辆不易碰挂的位置。

3.3.3  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超车;

二、根据隧道的长短,在避车洞的位置加扩一定尺寸供车辆会车;

三、同向行驶车辆应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四、车辆起动前应了望与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故障运行;

六、驾驶室不得搭载其他人员,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3.3.4  车辆在洞内行使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

二、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3.3.5  洞外卸碴点路面应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3.3.6  洞内道路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3.3.7  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4.支护

4.1  隧道各部位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4.2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4.4  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5  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支撑临时支护。

4.6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一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4.7  傍山或者浅埋地段施工时,应控制拱顶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时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质隧道中喷锚支护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4.9  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4.10  喷锚地段的危石应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应严格检查下列规定:

一、采用干式喷射砼时,应坚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工作面应设置水幕,加强通风,降低粉尘浓度;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喷射手应配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二、喷射机械必须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大于0.2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四、钢支撑支护时,应按高空作业制订防护计划,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度,对构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块、人员坠落、表层岩坍落、砼硬化不充分产生剥落和由于部正确姿势作业,造成跌倒和坠落等要有超前的预防措施。

5. 衬砌

5.1  砼浇注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帮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注作业。在振捣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砼中,电源线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5.2  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

5.3  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熬制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5.4 衬砌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5. 5 拆除砼输送软管或者管道时,必须停止砼的运转。

5.6  使用衬砌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三、砼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

四、台车就位后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

6.通风与降尘

6.1  施工通风

6.1.1  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6.1.2  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6.1.3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机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6.1.5  软管通风机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6.2.1  隧道内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内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内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浓度可为100mg/m3,但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总回风道风流中,应小于0.5%,开挖面装药放炮前应小于1%,开挖面超过2%时,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带。

6.2.4  隧道内气温不宜超过28℃。

6.2.5  隧道施工通风应能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两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3  防尘

6.3.1  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2、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3、出碴前应用水淋湿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岩壁;

4、施工人员均应佩戴防尘口罩;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m,若风道和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放炮时进行掩盖或移至安全处;

6.3.2  防尘用水,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设沉淀或过滤设施。

6.3.3 喷射砼宜采用湿喷,如采用干喷时,应加强通风与照明,并采取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6.3.4  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者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但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应达到粉尘容许浓度,否则严禁干式凿岩。

7. 防火与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7.2  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

7.3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7.4  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7.5  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存放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内的杂草必须铲除干净。在林区施工时,应按林区设置隔火带。

7.8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7.9  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

7.10  对地下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8. 供电与电气设备

8.1 动力线路

8.1.1 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供电。

8.1.2  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派专人在电闸看守。

8.2 电气设备

8.2.1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四、低压电气设备宜安装漏电保护器。

8.2.2 电器(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8.2.3  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8.2.4  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均应由当班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8.2.5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2.6  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8.2.7  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足够,均匀不闪烁。

8.2.9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9. 软岩与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应备足抢险材料

9.1.3  当设计文件说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时,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

9.1.4  对不良地质隧道,应采取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发现隧道内有塌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9.1.7  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9.2  不良地质地段的掘进

9.2.1 对浅埋的软弱地层,应按设计进行地层加固,再行开挖。

9.2.2  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9.2.3  对预报有岩爆发生地段采用超前钻孔,注入高压水,达到超前释放应力,软化围岩,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设超前锚杆,以锁定前方围岩。开挖后,直接在开挖面上喷雾洒水,软化围岩,降低脆性,促使应力释放和调整。中等以上岩爆地段,在开挖轮廓线外的拱部和边墙打注水孔,向孔内喷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加强初期支护,对发生岩爆地段挂设钢筋网,加长系统锚杆,喷射钢纤维砼,达到弱化岩爆程度的目的。

9.2.4  个别地段铀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强对放射性的监测,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监测仪对隧道内的γ射线进行监测。

(2)对隧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防护,配置防护服装,确保人身安全。

(3)及时封闭开挖面。每次开挖后采取喷砼及时封闭开挖面,喷砼厚度5~8cm,防止射线直接对人体的辐射。

(4)加强隧道通风、降尘。对存在放射性的花岗岩地段,采取不间断的通风,及时排除洞内污浊空气;每次放炮开挖后,及时喷雾洒水降尘,待掌子面粉尘及炮烟排净后才允许人员进场施工,防止人员吸入带辐射的微粒造成内照射,确保人员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强排水,并进行帷幕注浆止水,以及设置超前释放孔放水减压的措施,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温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达到420m,存在高地温,地温可达27.6℃。根据隧道施工规范规定,洞内作业温度不超过28℃。针对高地温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洞内通风。采用两台大风量、高风压的通风机,并辅以局部射流风机加强通风,降低洞内温度。

(2)在隧道内隔段设置喷雾洒水龙头,以降低洞内温度,同时降低洞内粉尘。

第4篇 隧道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保证各级领导、作业人员、机械车辆出入洞井然有序,做到进洞有签字出洞有确认。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二、内容

1、设立进出人员登记薄 2、设立交接班登记薄

3、每一洞口设立入洞安全须知,并设立每作业班组进出洞挂牌制。

4、安全保障管理 5、隧道施工安全交底书 6、危险源台账

三、设立进出人员登记薄

重点是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队机械司机和管理人员的进洞签证。

四、设立交接班登记薄

针对每个洞口个作业班组进洞施工情况由交班人及作业人员相互签字确认,以便保证下道工序安全生产。

五、设立入洞安全须知

设立入洞安全须知及挂取牌监控栏:在每一洞口埋设两块监控牌(一块入洞须知、另一块是进洞姓名牌悬挂栏)。根据隧道进展情况,提前制作作业人员姓名牌,针对上班情况,各自把自己的姓名牌挂在监控栏内,下班时自己取走自己的姓名牌。依此类推,按序挂牌。

六、安全保障管理

1、在隧道口设立出入洞值班室,指派专人负责24小时坚守岗位,对出入洞人员进行监控管理。

2、督促检查及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入洞登记薄内的全部内容,保证出洞签认到位。

3、配备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如:急救箱各项各项抢险物资。

七、隧道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开挖、凿孔及爆破》、《洞内运输》、《支护》、《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应按照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电焊安全技术交底

(1)、焊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带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具,防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

(3)、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持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6)、严禁在易燃液体或气体扩散区域内,运转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或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和清洗,并打开所有的孔口,经检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该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施焊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1)、施焊是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12)、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3)、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2.5米,必须使用防火的安全带,并系在可靠地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下的5米处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15)、焊接电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措施。 (16)、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2、气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3)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管,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8)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3、开挖及凿孔安全技术交底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4)、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根有无不直,带伤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修理更换。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4、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装药与钻孔不应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或需加工时必须设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距离操作。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加工和改制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如:①独头巷道不少于200米。②相邻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③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米。④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米。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工作面的支护是否牢固。爆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吸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放炮。

(5)、爆破后必须经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顶板两端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6)、若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5、洞内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车辆抢道,追车或强行搭车。

6、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须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7、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及有关负责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职人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洞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米的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面,当短期停工时,应用支撑顶住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的地基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操作工应佩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喷枪管出口严禁对人放置。

(7)、在发现喷锚区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少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形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时,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非正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待制定出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8、衬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随着隧道各部位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和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部位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等,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推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绑扎结实,模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有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应堆放在通道上。

(8)、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开关安装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作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出压力后进行,检验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得距离不得小于260米,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平台上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拆除混凝土运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9、通风及防尘要求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执行隧道作业环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钻孔,降低可见粉尘浓度,保障健康。

(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①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②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③在吸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10、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

(2)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绑在一起。开关处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宜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位的照明电压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照明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查照明与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11、排水安全技术交底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排水机具予以排水。

(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12、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又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米范围的杂草、易燃品、必须清除。火源至洞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库房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4)进入洞内作业人员严禁带火种和打火机,禁止洞内吸烟。13、瓦斯防治

根据工程实际属带瓦斯地带的隧道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全方位的进行管理和控制。

另附:1、隧道施工交接班记录

2、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进出洞签字表 3、安全技术交底书 4、隧道危险源台账

第5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预防措施

1.总则

1.1 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室等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同时还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1.3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均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1.4 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标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1.5 在隧道内工作的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1.6 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动保护用品要有质检证明书,并经安监人员认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在现场当面交待清楚。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险区,设立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处设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撑用料及各种使用工具等。

1.9 对所发生的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开挖

2.1 钻眼

2.1.1 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者清除。

2.1.2 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者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3 钻孔台车、风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钻孔台车

1、台车停靠是否平稳;

2、钻杆钻头是否稳固;

3、液压部分有无露油、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湿式水压是否满足钻眼要求,水路是否畅通。

(2)风钻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水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3)电钻

1、把手胶皮套绝缘是否良好;

2、电缆线有无破损、接头有无裸露;

3、防止电缆脱落装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风钻应稳固。

2.1.5 严禁在惨眼中继续钻眼。

2.1.6 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电钻等机具。

2.1.7 进洞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洞。电钻工还应穿绝缘衣和戴绝缘手套。

2.1.8 大型钻孔台车进出洞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2.2爆破

2.2.1 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安全距离以外,隧道较长的宜增设交通运输车接送人员,还可设置临时避车洞。

2.2.2安全距离:

一、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二、相邻的平行道内不小于100m;

三、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四、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五、双线上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2.2.4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三、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2.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min。并经以下各种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一、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二、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

三、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四、支护有无破损与变形。

2.2.8 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9 装药时严禁火种,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0 严禁明火点炮

2.2.11 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和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或避车洞内设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存贮药量仅限于当班药量;

二、洞深应大于10m,应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并设两道外开门;

三、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看守;

四、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做好防水与必要的支护;严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作业。

3.装碴与运输

3.1一般规定

3.1.1 运输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3.1.2 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车。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若施工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防尘的要求时,可以不受此限。

3.2 装碴作业

3.2.1 人力装碴前,斗车应停稳并制动;解除制动应使用工具,起动前应鸣笛或吹哨;人力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

3.2.2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碴不得高于车厢;

二、装碴机和运碴机之间不得有人;

三、为了确保运碴车就位和安全进出,应设专人指挥。

3.3无轨运输

3.3.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

洞内车辆限速表 km/h

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102020

有牵引车51515

回车51010

3.3.2 洞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均应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洞内电线、风管、水管应设置在车辆不易碰挂的位置。

3.3.3 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超车;

二、根据隧道的长短,在避车洞的位置加扩一定尺寸供车辆会车;

三、同向行驶车辆应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四、车辆起动前应了望与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故障运行;

六、驾驶室不得搭载其他人员,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3.3.4 车辆在洞内行使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

二、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3.3.5 洞外卸碴点路面应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3.3.6 洞内道路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3.3.7 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4.支护

4.1 隧道各部位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4.2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4.4 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5 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支撑临时支护。

4.6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一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4.7 傍山或者浅埋地段施工时,应控制拱顶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时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质隧道中喷锚支护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4.9 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4.10 喷锚地段的危石应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应严格检查下列规定:

一、采用干式喷射砼时,应坚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工作面应设置水幕,加强通风,降低粉尘浓度;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喷射手应配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二、喷射机械必须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大于0.2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四、钢支撑支护时,应按高空作业制订防护计划,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度,对构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块、人员坠落、表层岩坍落、砼硬化不充分产生剥落和由于部正确姿势作业,造成跌倒和坠落等要有超前的预防措施。

5. 衬砌

5.1 砼浇注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帮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注作业。在振捣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砼中,电源线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5.2 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

5.3 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熬制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5.4 衬砌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5. 5 拆除砼输送软管或者管道时,必须停止砼的运转。

5.6 使用衬砌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三、砼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

四、台车就位后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

6.通风与降尘

6.1 施工通风

6.1.1 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6.1.2 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6.1.3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机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6.1.5 软管通风机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6.2.1 隧道内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内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内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浓度可为100mg/m3,但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总回风道风流中,应小于0.5%,开挖面装药放炮前应小于1%,开挖面超过2%时,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带。

6.2.4 隧道内气温不宜超过28℃。

6.2.5 隧道施工通风应能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两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3 防尘

6.3.1 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2、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3、出碴前应用水淋湿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岩壁;

4、施工人员均应佩戴防尘口罩;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m,若风道和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放炮时进行掩盖或移至安全处;

6.3.2 防尘用水,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设沉淀或过滤设施。

6.3.3 喷射砼宜采用湿喷,如采用干喷时,应加强通风与照明,并采取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6.3.4 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者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但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应达到粉尘容许浓度,否则严禁干式凿岩。

7. 防火与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7.2 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

7.3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7.4 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7.5 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存放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内的杂草必须铲除干净。在林区施工时,应按林区设置隔火带。

7.8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7.9 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

7.10 对地下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8. 供电与电气设备

8.1 动力线路

8.1.1 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供电。

8.1.2 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派专人在电闸看守。

8.2 电气设备

8.2.1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四、低压电气设备宜安装漏电保护器。

8.2.2 电器(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8.2.3 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8.2.4 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均应由当班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8.2.5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2.6 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8.2.7 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足够,均匀不闪烁。

8.2.9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9. 软岩与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应备足抢险材料

9.1.3 当设计文件说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时,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

9.1.4 对不良地质隧道,应采取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发现隧道内有塌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9.1.7 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9.2 不良地质地段的掘进

9.2.1 对浅埋的软弱地层,应按设计进行地层加固,再行开挖。

9.2.2 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9.2.3 对预报有岩爆发生地段采用超前钻孔,注入高压水,达到超前释放应力,软化围岩,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设超前锚杆,以锁定前方围岩。开挖后,直接在开挖面上喷雾洒水,软化围岩,降低脆性,促使应力释放和调整。中等以上岩爆地段,在开挖轮廓线外的拱部和边墙打注水孔,向孔内喷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加强初期支护,对发生岩爆地段挂设钢筋网,加长系统锚杆,喷射钢纤维砼,达到弱化岩爆程度的目的。

9.2.4 个别地段铀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强对放射性的监测,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监测仪对隧道内的γ射线进行监测。

(2)对隧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防护,配置防护服装,确保人身安全。

(3)及时封闭开挖面。每次开挖后采取喷砼及时封闭开挖面,喷砼厚度5~8cm,防止射线直接对人体的辐射。

(4)加强隧道通风、降尘。对存在放射性的花岗岩地段,采取不间断的通风,及时排除洞内污浊空气;每次放炮开挖后,及时喷雾洒水降尘,待掌子面粉尘及炮烟排净后才允许人员进场施工,防止人员吸入带辐射的微粒造成内照射,确保人员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强排水,并进行帷幕注浆止水,以及设置超前释放孔放水减压的措施,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温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达到420m,存在高地温,地温可达27.6℃。根据隧道施工规范规定,洞内作业温度不超过28℃。针对高地温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洞内通风。采用两台大风量、高风压的通风机,并辅以局部射流风机加强通风,降低洞内温度。

(2)在隧道内隔段设置喷雾洒水龙头,以降低洞内温度,同时降低洞内粉尘。

第6篇 隧道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隧道内施工场地较小,但电线较多,同时洞内有高压线。经过评价,隧道施工用电为重要安全因素。制定本管理方案,提高职工安全用电意识,杜绝施工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各工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电线是否挂设规范;电线是否有破损而未包扎处理现象;洞内变压器是否进行安全封闭,是否有警示标识;高压线路挂设情况,高压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台车上接线盒是否完整,台车线路是否有破损现象,台车上电灯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设;电焊机是否按规程操作;施工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安全用电知识。检查工作由文家全和陈原负责,于2005年每月底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后,立即下发整改措施,对各工区出现的安全用电隐患和违章用电情况进行停工整改和,并按照《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集中对各工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此工作由文家全负责。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用电检查,由文家全、陈原负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根据《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平时公司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有责任对用电隐患和违章用电进行制止。

中铁十四局广砚高速公路第3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五年八月一日

隧道管理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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