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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某公寓二次装修管理工作规范
某公寓二次装修管理工作
业主入住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屋二次装修的高峰期。为了保证物业的结构安全,维护小区的统一、美观,我们将以房屋结构、外观、防水、违章搭建、装修秩序(物品出入、安全、消防)等作为装修管理的工作重点,严格进行装修管理。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一)针对业主大多为青白江高收入群体,素养相对高的特点,加强装修法规的宣传,导入先进的装修设计理念,合理的室内设计方案,恰当的装修材料选择,有效的施工管理方法正确引导业主,减轻二次装修管理的压力。
(二)制订详细的《装修管理指南》,在入伙办理手续时发放给业主,同时管理处提供必要的房屋工程图纸,指导业主进行二次装修。
二、严格审批,加强巡查
根据多年来对二次装修管理的经验,我们在小区装修管理中注重于以下步骤:
(一)在二次装修的审批过程中,建立项目物管员初审、综合管理部复审、管理处经理签字的三级审批责任制,强化审批责任。
(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实施'二证一书'制度,即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入场通知书'和'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签订'装修协议',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作为约束。
(三)加强装修过程的监管,实施'全员管理'。我们要求,各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掌握二次装修管理的基本知识及管理要点,并在入伙前着重给予培训。
(四)强调下列监管重点:
1.为防止房屋结构、外观受损及违章搭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除要求项目主管的例行巡查外,管理处治消队员、保洁员等各岗位也对二次装修进行全方位监管,消除管理盲点,形成立体交叉式的装修监管网络,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违章装修消灭于萌芽状态。
2.为防止装修后经常出现渗漏水问题,我们将要求施工队做好洗手间、厨房等部位的防水处理并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3.为维持装修秩序及安全,我们将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狠抓消防安全,控制未经允许的动火作业;实施对外来人员准入制度,严格管制各区出入口,对搬出/入物品一律登记后放行;严格控制施工的时间及装修垃圾的清运,消除因装修而带来的噪音和垃圾污染。
三、依法管理,以理服人
对违章装修的施工单位我们将以说服教育为主,劝其整改。对整改不良的我们将以装修责任书为依据,要求其限期整改并酌情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对极个别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我们将积极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小区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四、谨慎验收,不留隐患
我们将着重验收房屋本体结构及上下水管道、电气线路等隐蔽工程的质量,对隐蔽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每完成一项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报,经管理处验收核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房屋二次装修完成后我们将依据相关标准严格验收,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齐全的竣工图纸存档以备查验。建立装修回访制度,既在装修完毕后的二个月内,我们将再次上门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隐患予以坚决消除。
第2篇 消防设备管理工作执行标准规范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公司内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六、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
七、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八、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九、公司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十、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一、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十二、各部门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门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三、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3篇 物业管理工作内容设定规范
物业管理工作内容的设定
(一)日常管理工作
1.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的安全保卫、清洁、绿化及消防;
(2)房屋及建筑的公共部分、机电设备、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管理;
(3)住户装修管理;
(4)车辆管理;
(5)客户档案管理;
2、安全保卫
(1)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区可能存在的治安问题,制定治安案件
发生率控制标准;
(2)制定物业管理区治安管理条例,保安员岗位职责及保安工作作业流程;
3、清洁绿化
(1)根据物业管理区的房屋、公共场所及配套设备的特点、制定清洁保洁率;
(2)制定物业管理区清洁卫主管理条例、保洁员岗位职责及保洁工作作业流程;
(3)制定物业管理区绿化完好率标准及绿化管理规定;
(4)明确绿化人员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4、消防
(1)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区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制定消防设备、设备完善率及火灾发生控制率的标准;
(2)制定物业管理区消防管理条例及消防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
(3)制定消防设备、设备的管理、维护、使用规定及作业流程、确保消防系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水、电设备的管理、维护
(1)了解有关水、电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水、电设备的故障率、维修及时率和合格率控制标准;
(2)制定水、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条例及作业流程,以保证其达到应有的性能标准;
(3)制定水、电设备维护人员的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6.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1)了解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率,制定相应的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及验收合格率指标;
(2)制定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3)制定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人员的管理条例、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4)业主自行出租的房屋或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要求业主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手续,并制定对承租人的管理规定。
7.住户装修管理
(1)制定住户装修管理规定,明确装修范围、时间、垃圾的处理及装修人员的管理,完善装修申报手续;
(2)建立装修检查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人,以确保房屋结构、小区消防、
防盗安全及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8.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包括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管理;
(2)制定物业管理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
人的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3)制定停车场、自行车棚的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和合格率标准。
9.客户档案管理
(1)客户档案包括与客户有关的各类入住资料、申请表格、维修记录、合同、协议、收费记录;
(2)建立客户档案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二)便民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管理区内设立便民服务,具体项目可根据物业管理区的特点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
1.便民服务
(1)可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类,内容及价格应透明化;
(2)无偿服务的成本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有尝服务的价格应按政府有关法规确定;
2.建立便民服务的管理程序及作业指导书,明确责任,规范服务人员的用语及行为。
(三)与业主日常沟通
1.与业主的日常沟通包括以下形式和内容:
(1)通过电话、信函、张贴公布及面对面等形式处理各项与客户有关的事务;
(2)通过登门或约见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拜访客户;
(3)通过组织专题或系列活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4)应邀参加或列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2.物业管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与业主的日常沟通,保持与每一业主的良好关系。
3.如遇业主发生违背管理规定或发生其他不愉快事件时,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坚持不采取任何制裁性的措施,而应通过正面协调直至寻求法律援助。
(四)处理客户投诉
1.物业管理公司应遵循公司的经营原则,规范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
(1)接到投诉时,首先要假定我们的工作存在问题;
(2)出现投诉,一定要及时向上反映信息;
(3)面对重大的投诉问题,第一负责人要亲自处理;
(5)在满足客户的要求时,应遵循公司的经营原则办事。
2.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分析、总结客户投诉的案例,并列入岗位培训的教材中。
(五)营造社区文化
1.社区文化包括社区文化氛围和社区文化活动两方面。社区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文化氛围的形成;社区文化氛围又促使社区文化活动层次的提高和住户业余生活的丰富。
2.物业管理公司应把营造社区文化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并加以重视。
3.社区文化氛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物业管理区的整体精神风貌;
(2)家庭的生活方式;
(3)住户的邻居关系;
4.建立物业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公约,通过设立专栏或印发信函等形式广泛宣传,物业管理公司的各位员工应严格遵守,起模范表率作用。
5.社区文化活动有各种类型,包括:各类竞技、表演、旅游、购物、培训班、夏令营、节日庆祝活动以及当地政府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活动。
6.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
(1)分析住户的构成,充分了解住户的需求;
(2)针对不同的层面,制定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方案及经费标准报业主委员会通过;
(3)提高并逐步改善活动场地。
第4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安全生产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越来越高,任何工农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电能,电能在现在的发展中作为其他行业的先行企业,由于工农业不断机化;农业、交通运输业等,随着新技术推广,将广泛应用电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都会使居民用电日益增加。电能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给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的管理要求。作为一个供电所,为了能够更好的为用电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首先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关键词: 供电所 安全生产 管理: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为此,本人给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供电所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供电所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电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供电所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供电所以所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供电所各级人员来完成供电所安全生产任务,各级人员应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与所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增强供电所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明确规定供电所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调动各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性,让供电所各级人员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对安全生产负责,造就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让供电所员工人人做到在工作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共同来完成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目标,使供电所全年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故,确保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现在的供电所人员结构多样化,各级人员的文化水平偏低,新设备、新产品的不断应用,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是供电所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供电所供电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认真编制供电所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供年所年度培训计划,各生产班组的安全月培训、安全活动周记录学习等方法,帮助供电所各级人员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自己本职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将安全意识成为各级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让供电所各级人员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思想,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点点的提升,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与检查使用:
在电力生产中,工作人员经常使用各种安全电气工具,常用的安全工器具有绝缘杆、绝缘夹钳、携带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携带型接地线、遮栏、标示牌、安全帽、安全带等,这些工器具不仅对完成工作任务起一定的作,而且对保护人身安全起重要作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安全工器具室,安全工器具室内应配置适用的安全工器具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保存,在安全工器具室建立相关台帐;并根据安全工器具的分类在指定位置摆放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不能与好的安全工器具混合在一起,安全工器具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要求。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固定联结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合格试验方可使用;安全带、安全绳、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绳索、编织带无抽筋、脆裂、断股或扭结,逢制部分和挂构无破损,金属配件无变形、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操作应灵活,使用前做冲击试验,确认合格方可使用。作为供电所的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确保在工作中无因安全生产用具使用不当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两票”管理完善施工现场手续:
进行任何电气作业,都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依据工作票布置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开工、终结手续。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填写工作票;另一种是执行电话或口头命令。
每 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工作票的两票三种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文明确能够担任的人员方可担任。填写工作票中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完成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装设标示牌各遮栏。工作票必须认真填写,确保工作票的合格率达100%,只有工作票的100%的填写正确,才能保证工作的“零”失误。
电气操作应使用电气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根据操作指令(口头、电话等)填写操作票,发布操作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布和平接受操作指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复诵制,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票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逐项填写,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作任意涂改,操作票实行填写人自审、监护人复审、审查合格操作票在得到正式操作指令后执行,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电气操作后的位置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的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信号的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度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时都应严肃认真,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准确清晰,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 √”记号,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所属单位培训,经设备所属单位考核、批准后,在指定的设备范围内进行电气操作,禁止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跌落熔断器,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室外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电气操作和更换熔丝工作,如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立即报告调度。在电气操作中认真做好监护工作,做到百次操作无违章、千次操作无失误,认真做好操作票倒闸操作工作,严防“五误”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必须到伯施工要求,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班人员是否按工作票中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手续,停电工作申请、工作票;施工方案、施工三措、电力线路分组派工单(视工作情况而定)、危险点控制措施表、班前班后会记录、接地线装拆记录满足工作需要,检查中做好安全记录,如果工作中不按规定完善工作中的安全措施或者手续不完善,严格按照施工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教育。控制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杜绝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触电、高空坠落的事故发生。
五、做好消防器材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灭能力,齐抓共管,共同参与防火工作,建立防火责任制和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形成消防队群防群治网络,动员、组织员工参与扑救火灭、保护火灭现场和协助调查火灭原因等,努力学习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消防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每月对本单位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每季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照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按照消防法规、行业消防规程和本企业防火制度,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式进行防火监督。存放汽油、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其他杂物,对本单位领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数量、消耗数量、退库数量进行监督,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登记造册,存放地点、存放数量做好记录。教育员工熟悉电力火灾的特点与灭火规定,会正确操作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通过多样化的管理,真正做好供电所消防队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确保供电网络安全可靠的供电:
线路巡视检要查工作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安全检查工作,供电所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线路检查工作,巡线工作应有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电缆隧道,偏僻的山区,危险地段、夜间和暑天、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得单人巡视。单人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经部门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视时,禁止攀登杆塔,巡线人员巡视时应穿防护鞋。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夜间巡视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并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大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对人的伤害。
线路的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时应认真、细致、思想集中,做到眼看、耳听、鼻嗅、手摸,不留死角,每次巡视检查,检查人员必须将检查过程式、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报在的位置、隐患程度及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在笔记本上,每月到供电所汇总,认真填写在巡线记录在案卡上,每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供电所有能力整改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合格,对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10天内将隐患程度及所需的材料、工时费预算写成详细报告报上级生产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停电,并立即报告上级生产部门后,在进行整改,供电所对本所供电区域内的线路、变台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检查,每次线路巡视检查和安全隐患处理,检查人员和处理人员必须亲自签名,检查人员对因检查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面向负责,安全隐患处理人员对整理改处理结果全面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机动性检查,气候变化恶劣时;线路设备运行异常时;新投运或检修改进后的线路设备;高峰负荷时有薄弱环节的线路设备 ;事故后受影响的线路设备。供电所巡视人员在检查中应明白线路对地、对房、对公路、对水库、对树木的安全距离,真正的做好线路巡视检查工作,确保线路设备安全可靠的供电,确保供电的可靠性,杜绝电网事故发生。
七、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
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中都有事故发生,供电所除了要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预案,应根据工作的性质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在供电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供电所第一责任人为供电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一线人员为成员。供电所的应急物资应准备充分,随时满足应急工作的要求;应急人员明白应急抢救的流程,明白应急的抢救电话,供电所通过培训应急演演练,确实做好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增强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
为增强供电所的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岗位技能,生产人员岗位培训按上级规定进行培训。对新录用的员工、待岗人员,须经过系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及有关规程,实际操作技能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强化培训,对在岗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岗位能力,加强适应性的培训,举办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电力生产的发展,针对生产中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安全规程培训,电力安全法规和现场规程制度每年应按计划开展培训并要求严格考核,通过培训学习,使生产人员进一步熟悉电力法规、制度和各项电力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技术比赛,促进技术水平的有效方式,围绕生产关键问题针对有关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只要供电所按照以上八个方面进行管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供电所各级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领汇上级的精神,做到员工、电网设备的优化管理。牢固竖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供电所将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参考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理论部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组编。
3、《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4、《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5《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第5篇 项目管理处员工行为规范工作准则
项目管理处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准则
一、仪容仪表
1、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行走敏捷,坐姿端正。
2、着装整洁,上岗是必须着企业统一配备的工服。
3、头发要梳理整洁,男发不过耳;不准涂染头发。
4、面部整洁,男士刮净胡须,女士要着淡妆,不戴过多饰品。
5、经常修剪指甲,保持手指清洁。
6、皮鞋要保持明亮,夏天穿凉鞋时要穿袜子,不准穿拖鞋。
7、去施工现场,要按规定带安全帽。
二、办公室礼节
1、每天与同事第一次见面时,要互相打招呼问好。
2、在办公楼道、走廊行走,要步伐敏捷、遇到与领导或客人同行时主动让行。
3、与上级领导同行时,应行走在领导的左侧或后面。
4、语言文明礼貌,不说粗话、脏话,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吵架、打闹、大声喧哗,严禁在办公场所吸烟。
三、接待客人礼节
1、客人来访,要主动迎接问好、让座、倒水、礼貌接待,并询问其姓名,职务及所在单位。
2、对来客一视同仁,依次接待,但对上级领导要先行接待。
3、来客留言要及时转达。
4、来客告辞要热情送行。
四、打电话礼节
1、接外来电话时应先说'您好,银座物业',并主动通报部门名称。
2、接听重要电话要问明对方所要办的事,如实做好记录,语言要柔和、亲切。
3、打电话要事先核准对方电话号码、部门、姓名并做到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接到对方打错电话,要礼貌告诉对方电话打错了,并尽可能帮助对方找到正确的电话号码。
5、挂断电话前要说'再见',等对方挂断后才可轻轻放下话筒。
第6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 《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 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 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 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 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 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8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1 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和操作特点,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2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确保其能正确履行职责。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管理记录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有关法规要求。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式颁布实施。
4.4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5 使用单位应建立覆盖本单位全部特种设备、全员参与、从设备采购到报废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工作体系。明确隐患分级排查、整改、监督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对隐患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整改、验收都作出明确规定。
4.6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区域监管巡查。
4.7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效果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评定,对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开展安全评价。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绩效水平。
5 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5.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5.1.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设备特点及核心业务,制定文件化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方针,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5.1.1.1方针内容应体现:
--遵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
--企业特种设备危险特点;
--预防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5.1.1.2方针的传达、评审与修订
使用单位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员工熟悉和理解。应当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5.1.2管理目标
5.1.2.1目标的设立
使用单位应设立文件化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目标应与安全管理方针相一致,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并能够量化分解至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实施。
5.1.2.2目标的实施
使用单位应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保证实施,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5.2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
5.2.1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当指定一名单位领导层人员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拥有的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3使用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所有参与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5.2.4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种类和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可单独成册,或包含在本单位总的管理制度中。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内容: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投入及使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4)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
(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7)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制度;
(12)特种设备运行(日常使用,包括停、开机,运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
(1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4)运行故障和事故管理制度;
(15)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6)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管理制度;
(17)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8)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特殊设备的管理制度。
5.2.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种类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应包括各类设备的操作参数,方法、安全要点、故障应急处置等内容。
5.2.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管理和岗位操作的实际,定期分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效果,适时修订。
5.2.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主动获取和更新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信息和安全状况信息,并在内部及时有效地作相应传达。
5.2.8使用单位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3作业人员
5.3.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种类和使用特点,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 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初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应有工作见证。在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5.3.3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5.3.3.1锅炉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司炉工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人,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5.3.3.2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5.3.3.3 压力管道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巡线人员应持证上岗。
5.3.3.4 电梯:
货梯、医用电梯和其它确需人工操作的电梯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5 起重机械: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6 厂内车辆: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7 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4 安全管理档案
5.4.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5.4.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有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管理台账;
(4)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隐患管理台帐及有关整改确认资料;
(6)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7)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其它相关工作见证资料。
5.4.3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种类,分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安全阀管理台账,并绘制有较为直观、准确的特种设备分布示意图。台账应及时维护更新,确保为最新状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信息(注册代码、使用证号)、设备主要参数(额定起重参数、压力、介质、尺寸、制造单位、产品编号等)、检验信息(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等)、使用状态情况等。
--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号、持证项目等。
--安全阀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整定压力、校验单位、校验报告编号、下次校验日期等。
5.4.4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2)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的记录与报告;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制造质量证明书、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记录。
(7)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等)。
5.4.5 使用单位应建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记录;
(4)作业人员工作情况考核记录。
5.4.6安全技术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设备报废后方可销毁。安全管理档案的保存期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2年。
5.5 岗位安全责任制
5.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5.5.2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5.5.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5.6 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
5.6.1 使用单位应当选购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使用单位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用于生产。
5.6.2 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验设备随机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
5.6.3 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必须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安全质量的可追溯性。
5.6.4 对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制造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5.6.5 气瓶使用单位应对瓶装气体供方进行评价,应选用取得相应气瓶充装许可证单位充装的气体。气体到货后应当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有关充装、警示、检验等标识齐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5.7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5.7.1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5.7.2 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有关设备资料,配合安装单位办理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手续,督促并支持安装单位依法申报监督检验或验收检验。
5.7.3 特种设备改造所使用的设计文件、部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7.4 特种设备的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5.7.5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完毕,应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和设备交接,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资料并归入相关特种设备档案。
5.7.6 应依法进行监检而未监检或监检不合格的,使用单位不应接收相关设备或将相关设备投入使用。
5.7.7 经改造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原设备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5.8.1 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5.8.2 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5.8.3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5.8.4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5.8.5 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附录a.6),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设备转让或出租;
--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设备更改使用参数。
《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等)、变更项目(单位名称、停用、移装、过户、报废、重新启用、安全状况变化等)、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使用证、注册表、检验报告、其它相关见证资料等)。经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5.8.6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工作由充装单位负责。租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登记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移交设备使用单位。
5.8.7 危险化学品气瓶(含车用气瓶)应当在办理登记后,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悬挂电子标签。
5.9 现场运行管理
5.9.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管理。
5.9.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明确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相关作业人员应当如实、认真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5.9.3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不方便实施的,应当采取喷涂、悬挂标示牌等方式明确标示特种设备身份。
5.9.4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9.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清洁、通风、温度等环境条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条件。
5.9.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9.7 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积极推广视频监控,充分运用电子监管手段,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5.9.8 液氯、液氨等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10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置
5.10.1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检查制度,明确规定各类设备各级人员的巡查职责、巡查内容和周期,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外部检验。
5.10.2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
5.10.3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确定本单位的重点监控设备。重点监控设备至少应包括《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特种设备,以及按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内所包括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控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和内容,明确检查责任,每三个月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
5.10.4电梯使用单位应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要求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2007)要求每15日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应对维保记录进行确认。维保单位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10.5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合理配置维修保养人员,确保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能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2007)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5.10.6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大型游乐设施应按照《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db37/686-2007)维护保养。
5.10.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10.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10.9各项检查均应作出记录,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应形成报告。检查记录或报告应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5.10.10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10.11 对报废或停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妥善进行处理。对于危化品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应当进行介质置换,确保安全。
5.11 定期检验
5.11.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或停用一年以上设备重新启用时)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申报表格式见附录a.7)。检验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拟检验设备的基本信息(名称、内部编号、注册代码等)以及计划检验时间。申请检验后,应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申请检验回执。
5.11.2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告知检验人员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为检验人员的现场检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应有相应工作见证。
5.11.3 现场检验检测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办理检验检测结束告知手续。
5.11.4 在定期检验后,应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检验结束通知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11.5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12 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5.1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监督责任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
5.12.2 对在本单位日常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和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见附录a.8),建档管理,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及隐患发现来源、处理结果。
5.12.3 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
5.12.4 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验)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确认。
5.12.5 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治的隐患,使用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它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经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经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还应报告发现该隐患的安全监察或检验机构备案。隐患监控时发生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5.12.6 对于仅依靠本单位力量难以消除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消除。
5.12.7 对于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12.8 隐患整改和确认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5.13 事故应急管理
5.13.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与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的程序及内容。
5.13.2 使用单位应在本单位应急事故预案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特种设备专项预案。
5.13.3 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并配备满足事故处置需要的救援人员,做好物资准备和资料准备。
规模较小而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规模较大的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建立区域专项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当地政府及安全监察机构统一调度。
5.13.4物资准备主要包括抢险防护用品、专用工具、安全检测仪器、通信设备和器材等其它救灾物资;
资料准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现场工艺流程图和平面示意图、现场作业人员岗位布置、应急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最近区域事故应急救援特殊装备资源、政府有关部门救援支持联系电话等。
5.13.5 使用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演练记录和见证应存入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5.13.6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演练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13.7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向及时进行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或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13.8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隐患得不到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事故设备不得重新启用
5.14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5.14.1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14.2使用单位应告知监察人员有关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5.14.3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提出的问题和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6 安全管理效果
6.1使用单位内部审核
6.1.1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效果进行内部评审,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持续改进,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6.1.2内部评审工作由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或委托中介组织(协会或检验机构等)进行。每年至少一次,发生严重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后必须重新进行评审。
6.1.3每次评审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安全评价、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下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应作为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
6.1.4每次评审均应形成评审报告。对于在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指令,经主要负责人签署,下发落实整改。
6.2管理部门检查
6.2.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要求,对有关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6.2.2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应作为安全监察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单位,加大日常检查频次。
6.2.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使用单位进行纠正。对于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应告知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6.3 安全评价
6.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以查找、分析和预测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及风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6.3.2 安全评价可以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委托专业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6.3.3 对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项,使用单位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6.3.5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附录b的推荐评价内容,根据在用特种设备实际状况及管理需要,增减评价内容及改变评级标准。
6.3.6 安全评价不能代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安全监察机构可以采用安全评价内容对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7篇 商场空调设备管理工作规范(3)
商场空调设备管理工作规范(三)
1目的
确保空调机组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及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保证商场正常供冷、供热。
2适用范围
商场各类空调设备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空调工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异常情况报告、维修保养及设备房的清洁工作。
3.2设备主管负责空调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督导。
3.3物业部门负责向有关商户通知空调停机情况。
4空调设备(设施)运行规程
4.1空调机房管理工作
--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需经管理处维修班批准后,由空调维修工陪同,方可进入,如有进入必须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进行登记。
--空调机房内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其它人不得擅自操作。
--运行中若出现停电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恢复供电半小时后方可开机。
--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无积灰,不得堆放杂物。消防设备完好,严禁吸烟。
--保持良好室内照明及通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空调维修工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空调设备启动时观察电流、温度、压力大小,倾听有无异声,并填写〖空调机组运行记录〗。
4.2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2.1工程设备领班
--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节空调负荷,以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同时达到节能目的。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和材料的采购计划,外协维修的联系工作。
--负责编制空调设备(设施)台账、设备卡,每年按运行状况制订中、大修计划。
--对空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第8篇 机采工作面交接班期间顶板管理规范
1.机采队在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值班人员、带班人员必须将井下现场情况了解清楚,根据井下情况安排各项工作,特别是在顶板管理方面的重点。
2.每班带班副队长必须在现场进行手拉手交接班,接班时由跟班副队长进行推进度、工程质量的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必须交接清楚,落实好责任。
3.交班时上一个班的带班队长和班长必须将本班顶板状况、压力显现情况、设备的运行状况等交接清楚。
4.采煤机司机在交班时要将本班的顶、底煤留设情况,提底、卧底情况以及工作面出现上窜和下窜时的加刀情况交接清楚。
5.支架工在交班时要将工作面顶板压力显现情况、顶、底板台阶情况,支架出现“低头”、“高射炮”以及倒架、咬架情况交接清楚,以便下一班采用合理方法调整。
第9篇 商场给排水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规范
商场给排水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规范
2.1目的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用水的需要。及时处理给排水设备(设施)故障,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2.2适用范围
适用集团商场各管理部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2.3职责
2.3.1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操作、巡视、记录及异常报告并负责设备房的清洁工作。
2.3.2设备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督导。
2.4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规程
2.4.1水泵房管理工作
--水泵房是提供生活、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必须由工程维修人员根据〖水泵房巡检表〗内容进行巡视保养。未经管理部门许可,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进入必须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状况下,开关应设在自动位置,操作规程简单明确。
--生活水泵每周轮换运行,并悬挂运行告示牌。
--各类水泵、闸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做好维修记录。
--检查水泵控制系统、主备泵自动切换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水泵、电机轴承,油位、油质,进行定期加油和调换。
--检查电机运行电流、温升情况,机械传动是否完好。
--检查水泵连轴器配根、各类闸阀有否渗漏水现象。
--保持泵房整洁,定期做好水泵房保洁工作。
--设备检修保养需切断电源,做好安全工作。
2.4.2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2.4.2.1工程维修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和材料的采购计划,外协维修的联系工作。
--每年按运行状况制订中、大修计划。
--对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督导。
--负责编制给排水设备(设施)台账。
2.4.2.2区域物业部:区域物业部负责对上述工作的审核和检查监督。
2.4.2.3给排水设备(设施)巡检、保养
2.4.2.3.1日常巡检
--泵房保洁,水压、水位符合使用要求,水泵、电动机无异声,启、停运作正常。
--油质、油位正常,闸阀、盘根无渗漏。
--检查盘根是否漏水,若磨损严重,应更换。
--检查给水泵轴承油位、油质是否应更换。
--检查电动机与水泵弹性联轴器有无损坏,如损坏则应更换。
--检查地脚螺栓及主要连接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清洁电机、水泵外壳。
--检查各检测表指示是否正常。
--检查各控制元件工作是否可靠有效。
2.4.2.3.2年度保养
--清洁电器箱外表、内部和部件。
--检查电气接头,电线接头联接牢固、可靠。
--对主要线路和部件进行绝缘检测。
--有降压起动的装置,检查起动与运转的时间是否正常。
--控制装置手动与自动装置必须可靠正常。
--检查水泵、电机轴承、轴套等运动部件磨损情况,若磨损严重,则应更换。
--检查密封件的密封情况,更换密封效果差的部件。
--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清洁泵叶、泵壳风机表面。
--校对轴线,检查磨损情况,若磨损严重,应予以更换。
--检查闸阀、止回阀、浮球阀密封胶垫处是否完好;配件磨损情况,如漏水则应更换密封胶垫;若磨损严重,则应更换易损件。对锈蚀严重的闸阀(明装)应彻底铲除底漆后重新油漆。
--检查电机、泵体外壳是否有腐蚀情况,如有需铲除重新油漆。
第10篇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安全管理规范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救援管理工作的目的,凡遇故障,司梯人员应首先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5分钟仍未到场,工程部经过训练的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1、援救程序: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2、救援步骤:
1)、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a、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b、 用专门外门锁钥匙开启外门
c、 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d、 协助乘客离开轿箱
e、 重新关好厅门
2)、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a、 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
b、 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c、 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
d、 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1)的方式救援
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
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第11篇 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强化矿井安全管理,实现首采工作面正规、安全高效生产,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要求综采队对已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做出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具体事宜将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1.技术资料
(1)坚持开展工作面质量管理、煤壁机道、顶板管理、工作面支护、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护、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组评估工作,未开展或虽开展但未记录资料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当工作面实际条件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3)工作面避灾路线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设备配置表、设备管理牌板、设备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并悬挂整齐,缺一项罚款100元。
(4)工作面工程质量班班验收,严格执行《回采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队上必须建立健全小班验收原始记录台帐,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安全检查部每班评比,并建台帐。
(5)每周1次的工程质量检查由工程管理科、安全质量检查科、企业管理科、物资供应公司、人力资源科等部门联合验收、现场评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月底根据此《回采作业规程》严格考核兑现。
2.工作面质量管理
(1)工作面回采工艺符合《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出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按“三违”处理。
(2)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支架直、煤壁直、溜子直),两平(支架顶梁、顶底板平),“一净”(浮煤净),“三畅通”(上、下出口和人行通道畅通),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3)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材料、支护方式和支护距离必须符合《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上、下出口净高度不低于1.8m,并有0.7m宽的人行道,不得出现连续2根单体柱失效,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
(4)工作面支架不得出现倒架、咬架或挤架现象,前后部溜子不得出现上、下窜现象,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5)回风顺槽内的回柱绞车固定方式符合《1401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钢丝绳无断丝、绳卡数量符合规定,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而未及时处理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工作面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连续出现挤架、咬架或有明显错差支架达3架(包括3架)以上,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7)工作面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拉线管理),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液压支架架缝间、架前浮煤清理干净。偏差或中心距偏差超过规定、连续3架(包括3架)以上液压支架架缝间浮煤清理不干净、架前浮煤厚度超过0.2m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8)工作面支架控顶距和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连续3架(包括3架)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
(9)工作面上隅角、端头架尾梁后的放顶工作及时并符合要求,未及时放顶或不符合要求的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10)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综采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前后部刮板输送机、转载机、采煤机等设备的油位符合规定,达不到要求的,出现一处罚款50元。
(11)综采支架出现漏液、串液、卸载时能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12)设备列车上各电器设备的保护、仪表齐全完好,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3)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合理,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机头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或连续缺3个刮板,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14)采煤机不漏油、不漏水,仪表齐全完好,不缺齿,出现漏油漏水、仪表不全或不完好、缺3个截齿罚款100元。
(15)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齐全完好。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要与采煤机机型相匹配。当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 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处理。以上要求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16)液压支架前后喷雾装置齐全完好,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7)工作面通讯系统、照明系统完好,缆线悬挂整齐,不完好或缆线悬挂不整齐出现一处罚款50元。
(18)工作面支架立柱(包括侧护板千斤顶、后拉溜千斤顶)、操纵阀组、安全阀、喷雾设施齐全完好,液压管路排列悬挂整齐,支架立柱销子或各种“u”型卡子齐全,达不到要求的出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19)工作面回采率达到《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伪斜正常,前后部刮板输送机不出现超过500mm的上窜或下窜量。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按照回采率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伪斜超过正常值的2倍、前后部刮板输送机出现超过500mm的上窜或下窜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20)工作面注氮管保护完好、拉移及时,出现管路不完好、损坏、未及时拉移,一次罚款100元。
(21)胶带输送机不跑偏,运行正常,托辊齐全完好。跑偏距离超过100m、托辊(包括机尾的缓冲托辊)连续缺3个时必须停产处理,并处以罚款200元。
(22)两顺槽内轨道整修符合标准,枕木齐全、间距符合规定,达不到要求的出现一处罚款50元。
(23)工作面和两顺槽内支护材料、轨枕、电缆钩、轨道等的回收达到规定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24)支护用品及支护材料按照《支护用品及支护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3.文明生产
(1)两顺槽内无积水(长5m,深0.2m);无浮碴、杂物;回收的支护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出现问题能及时整改处理,未及时整改处理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两顺槽内的管路、缆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3)两顺槽内的喷雾设施和各转载点的喷雾设施完好,符合规定,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4)液压支架、设备列车、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包括皮带纵梁、机头固定架、机尾)上的煤尘清理及时,连续出现2次未及时清理的,处罚100元。
(5)两顺槽内的警示牌板保护完好,煤尘处理及时,牌板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并处以罚款100元,煤尘连续出现2次未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
第12篇 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管理实施规范
近年来,户内燃气管道泄漏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燃气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为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户内燃气设施隐患,降低户内燃气设施的潜在风险,提高燃气企业安全运行水平,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燃气企业应定期进行户内安全检查工作。
1、制定安全检查周期及计划
对户内燃气设施,设置2年为1个安全检查周期。并且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以尽早发现处理因管道设施老化带来的隐患。
2、人员设置及培训
安全检查工作一般由独立的安全检查班组或安全检查管理所来完成,在人员设置上可以考虑设置抽检管理员岗位监督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选择有维修经验、沟通表达能力较强、形象较好的人员从事安全检查工作。根据用户数量、分布及安全检查周期,合理确定安全检查人员和跟进人员数量,以满足对燃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的需要。
对安全检查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维修技术,了解户内违章及安全隐患项目分级标准、处理原则及入户服务规范,安全检查人员在通过当地劳动部门测试、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在安全检查信息的管理上,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统计分析及保存功能。设置安全检查信息录入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卡信息的录入工作。
3、安全检查内容
燃气管道、管件、阀门、燃气表、燃气胶管、燃气用具有无锈蚀、漏气、松动、老化及私接、私改等违章现象;表具及阀门运转是否正常;燃气用具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烧情况是否正常等。
4、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
对于表前阀后的非带气维修,可由安全检查员现场独自处理,例如:更换灶前阀、处理表后接口漏气等。对于立管维修,需报告安全检查主任,由其派维修员协助进行,若发现漏气,现场需要做好监护或者暂时停气,向用户说明原因,直至维修人员到现场协助维修。需用户整改的隐患,向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进整改结果,直至最终消除隐患。
5、安全检查工作管理体系的建立
① 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流程、岗位工作职责、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内容、操作规程及岗位管理制度,供安全检查人员遵守。
② 制定隐患判别及整改的具体标准,评估户内安全隐患风险,视轻重实行分级处理,指导安全检查人员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③ 建立定额管理及绩效管理机制,激励并约束安全检查人员多检多修,及时消除户内燃气设施存在的各种隐患。
④ 安全检查人员属于独立工作,可实行每日报到制度。
⑤ 建立抽检管理制度,并及时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效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安全检查工作经验及不足,对安全检查工作适时做出改进,进而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6、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宣传
安全检查期间要取得社区及物业公司的支持,在楼宇单元门张贴安全检查告知单,对有条件的用户可以设置安全检查现场咨询台,提高用户对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的周知率。
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使用户了解安全检查工作的好处,并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使用户增强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检查成功率,避免燃气事故发生。
第13篇 园区门岗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物业园区门岗安全管理工作
门岗包括进出入口,员工通道,车辆通道等。
设在物业人员及车辆进出的主要通道口,由保安员负责门岗安全保卫工作。在当值时,对人员、车辆及物品的进出进行控制,做好检查和登记工作。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必须认真妥善作出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原则上对客户我们应24小时提供方便,并做好人员进出的登记工作。对大楼内进行装修的施工人员必须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否则不得进入。门岗之间必须互通情况,相互协调进行工作。
由于门岗的职责相当重要,因此列出下列岗位责任供参考:
大堂主要职责
1.大堂保安兼有保安员和迎宾员的双重职能,除做好本区域的安全警卫工作外,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向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2.岗位设置应固定在视野开阔的位置,按规定穿着和佩带胸牌,精神饱满,跨立站好,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提高警惕,认真进行观察,注意发现可疑人和可疑物,必要时有礼貌地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妥善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4.熟悉本物业客户及员工的情况,对从非员工出入口出入的员工,应有礼貌地进行劝阻,并做详细记录。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任务和稳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员工进出入口职责
1.文明礼貌,站立服务,严格检查进入物业员工的证件,对未带员工证件者应将其部门、姓名及原因做详细记录,并通知其部门领导,才准放行。
2.私人来客、来访者一般不得进入物业,若有紧急情况先通知其部门领导,请部门领导通知本人到物业外会面。
3.施工人员进入必须持有保安部签发的施工出入证,保安须核实施工证上的姓名、日期等,如发现有不符或其它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和主管。
4.提高警惕,发现员工出入口附近的可疑人物应禁止进入,禁止任何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物业,对用明火施工者,要主动检查其是否持有保安部签发的动火证,否则不准将动火用具带入物业内。
5.任何携带物业物品出店必须持有部门经理签发的携物外出证明,否则,保安人员有权将物品扣留,并交还当事人部门经理进行处理。
停车场岗位职责
1.积极指引车辆安全驶入车位停车。
2.检查并提示车主锁好车门,并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时间、车况及牌号。
3.做好对机动车的监护及车场(库)的安全巡视工作。
4.提示司机严格遵守停车场(库)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
5.严格杜绝停车场(库)内有明火发生。
6.认真检查停车场(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之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7.对停车场(库)周围的施工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响到物业的正常停车秩序。
8.阻止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停车位的机动车辆使用地下车库。
9.阻止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库),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领班或保安主管报告。
10.阻止无关人员、闲散人员(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员工)穿物车库或在停车场(库)内逗留。
11.对停放一天以上的车辆要记录,并报告领班和主管。
12.严格禁止在停车场(库)内停放非机动车和存放货物。
13.认真做好当班各种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物品的进出管理
对外来各类物品的进出,各岗必须认真检查,并问清物品所到部位。对危险的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大厦。对物品的出门,必须凭有效的出门单。客人的物品进入大厦原则上必须使用货梯搬运,但在货梯有故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客梯搬运。但必须避免人流高峰。当值保安员必须做好检查核对及记录工作。
车辆的进出管理
外来车辆运输物品,要强化验证这一环节,仔细检查核导。发现车辆强行闯进闯出、停车则又不接受检查的,一方面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另方面要详细的记录车型、车号及司乘人员的相貌特徵,以备后查。在物业主要出入口要做好车辆的流通工作,防止因车辆聚集过多或急抢进出而造成交通堵塞等事故的发生。
巡逻工作管理
管理处当值的巡逻人员必须对物业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以安全为主的综合性巡查。内容包括物业设备、设施、防火、防盗以及清洁、绿化等各个方面,夜间和节假日应加强巡逻,在巡逻中发现可疑的人或者事,必须作出追踪盘查。施工现场以及停车位置、各种通道是巡逻的重要目标,必须认真仔细。例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责成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责成停止操作,并做好记录,逐级上报处理。
第14篇 小区消防管理工作规范(18)
小区消防管理工作规范(十八)
1.0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的发生。
2.0 范围
适用于__的消防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以及火灾的处理。
3.2 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补充。
4.0工作内容
4.1 设备设施检查
4.1.1消防专员
4.1.1.1消防专员必须清楚地知晓小区的消防配置情况,填写小区《消防设备清单》。
4.1.1.2 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1.1.3 必须每月26日定期抽查防火责任人对__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
4.1.1.4 三个月开箱检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整齐有无缺损情况,如有损坏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在《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登记。
4.1.1.5 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且督导防火负责人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能否正常使用;检查应急灯能否正常照明;检查电池能否自动充、放电;检查消火栓门有无破损,消火栓出口压力应定期检查测试;严格清除死角内堆放的一切易然易爆物品;检查手动报警、警铃、弹簧是否松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在《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消防员跟进。
4.1.1.6 对楼梯间、走道、电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1.1.7 每月应对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是否齐全进行检查。若设施齐全则在消防栓门缝上贴好封条,并在《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4.1.1.8 每月对小区内所有写字楼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检查,并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予以详细登记;若写字楼存在消防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发给业主,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1.9 消防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填写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 防火责任人
4.1.2.1 防火负责人主要负责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4.1.2.2楼宇的防火责任人由客户服务部经理推荐,经行政管理部综合考评与审核,由行政管理部发放《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并备份一份留作存档、备案。
4.1.2.3 防火责任人必须于每月的10日、24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消防专员,对存在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2.4 防火责任人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仔细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交消防专员,若发现消火栓上的封条被撕应检查器材箱内的设备完好情况并及时补贴。
4.1.2.5 防火责任人应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写《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每月26日前将《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交工程维护部。
4.2 动火管理
4.2.1 因施工需要动火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工程维护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动火时必须通知工程维护部的消防技工到达施工现场,消防技工确定安全后方可动火。
4.2.2 施工单位在动火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要指定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时发现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警、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和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动火完毕必须清理现场,确定安全后方能离去。
4.2.3 业主进行室内装修或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工程维护部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
4.2.4 动火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动火:
4.2.4.1 未办妥动火手续;
4.2.4.2 防火、灭火设施,器材落实;
4.2.4.3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
4.2.4.4 附近难移动的易燃易爆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
4.2.4.5 凡储存盛装易燃易爆杂物的液体、气体的场所容器、管道未经洗刷清洁干净;
4.2.4.6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4.3 宣传内容
4.3.1消防专员通过发放消防资料,要求引导业主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器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明火试漏。
4.3.2 小区范围内公共场所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3.3 小区内设置防火标语、宣传画、消防宣传板报、警示牌,消防专员每年向小区业主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一次。
4.4 消防培训
4.4.1 每位防火责任人及消防专员必须熟悉《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及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
4.4.2 每位防火责任人及消防专员都能熟悉灭火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4.4.3秩序维护部主管每季度对楼宇防火责任人或秩序维护部队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并填写《消防培训记录表》。
4.4.4秩序维护部主管每季度组织楼宇防火责任人和秩序维护部队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4.5 防火演练
4.5.1秩序维护部主管举行防火演练须按照《消防预案》实施。
4.5.2秩序维护部主管每月组织一次消防理论知识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灭火演练。
4.5.3 消防演练应当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演练应当做详细记录。
4.5.4 值班室接到消防报警,立即通知附近岗位赶到现场查看并严防外人接近。
4.5.5 当值秩序维护部班长立即携灭火器赶往现场,同时消防中心值班员呼叫消防专员及巡逻队;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和工程部,并将情况汇报部门领导。
4.5.6消防专员及巡逻队接到呼叫后,携破拆工具,其他队员携消防器材赶到现场。
4.5.7消防专员及巡逻队到达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及时反馈值班室是否拨打119'。
4.5.8 根据事态发展及具体情况,由消防专员组织展开扑救工作并做书面记录。
4.5.8.1 短时间能找到该业主,直接将火灾隐患
消除;
4.5.8.2 联系不到业主的情况下,在首层架设消防梯,携灭火器或用水带将火扑灭,消除火灾隐患。
4.5.9 消防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评。
5.0 质量验收标准
5.1 小区内设置防火标语,醒目警示牌、标识牌等提示性的标识。
5.2 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封条完好。
5.3 小区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报修完好率达100%,火灾报警及时处理率100%。
5.4小区内无防火通道被堵塞,消防器材被锁死等现象。
5.5 新招员工接受消防培训不得少于六课时。
5.6秩序维护部主管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5.7 小区内无明显违章现象。因巡查不利,管理不善,引起的消防事故为0,重大火灾事故为0。
5.8 小区内无人监管,不得动用明火作业。
5.9 建立完善培训演习工作档案。
第15篇 消防设备房管理工作标准规范
一、为维护消防设备的安全运作,本班组的员工在未得到物业部总经理的批准前,不准带领或默许非管理人员进行参观设备、对设备进行拍照和接触设备。
二、当值人员例行巡查设备房时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门。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与其他班组的同事到设备房进行闲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设备房的设备、地面要保持清洁、整齐。
五、杜绝在机房内堆放杂物及吸烟。
六、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