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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仓库防火防潮管理规范
防火措施
一、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 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二、 电源管理
1、 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2、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物料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3、 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
5、 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三、 安全检查
1、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3、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防潮防范措施:
1、由于空气潮湿,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少用湿抹布、湿拖把对仓库进行清洁,而应多用干抹布、干拖把。
2、由于空气中的水气碰到微小颗粒易凝结成水珠,因此应保持货物、地面的清洁,没有较多的灰尘,减小表面水珠形成。
3、库外应进行湿度观测,当库内湿度高出库外湿度6.7%hr以上时应及时打开通风窗、通风槽等进行换气通风,反之必须紧闭仓库。
4、阴雨天可用布料或麻袋裹装生石灰后放置于库内各处,使室内空气保持干燥。
5、尽量少用薄膜覆盖来防水珠,由于很难做到完全密封,薄膜下面依然会有大量水气,结成水珠后由于被薄膜覆盖,很难蒸发,极易出现霉质。
6、具有排气扇的仓库应保持风扇开启状态。
7、纸箱货物堆放不可过密,应尽量松散,如太紧密,空气对流会严重受限,潮湿空气长时间聚集不散极易产生霉质。
8、对于箱装较重货物,应尽可能降低堆放高度,如堆放较高,外箱受潮变软,承重力下降,极易因重压而导致外箱拐角破裂。
9、检查货物时应仔细检查货物外箱的封箱胶带,货物表面受潮最先会出现封箱胶带凝结极细小的水珠,一旦发现,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擦拭以及其它除湿措施。
10、货物必须放置地台板上,不可直接置地堆放,对短时间无法获得地台板的仓库,必须定期翻堆。由于与地面接触的货物因地面水气渗透无法挥发,凝结成水,时间一长,货物外箱会出现严重的霉烂。
第2篇 百货仓库防火措施与管理规范
百货仓库的防火安全要求主要有:
一、 贮存要求
百货商品必须按性质分库贮存。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内的商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中,不能混放在百货仓库中。
规模较小的仓库,对一些数量不多的易燃商品,如乒乓球、火柴等,没有条件分库存放时,可分间、分堆隔离贮存,但必须严格控制贮存量,其他商品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通风,还得指定专人保管。
每个仓库都必须限额贮存,否则商品堆行过高,不仅平时检查困难,发生火灾时难以进行扑救和疏散,也不利于商品的保护。
面对库房门的主要通道 ,宽度一般不应小于2米;仓库的门和通道不堵 塞。商品堆放时,垛距、墙距、柱距、梁距均不应小于50厘米,并尽可能在库房照明灯的下方布置走道或留作垛距。
二、 火源管理:
在生活区和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经仓库负责人批准。火炉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定,贮存易燃和可燃商品的库房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库内严禁取暖。商品因防冻必须取暖时,可用暖气。散热器与可燃商品堆垛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进入易燃 、可燃百货商品仓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 机车必须装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内清炉出灰。仓库应当有专人对进行监护。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防铁罩等安全装置。运输易燃 、可燃商品的车辆,一般要用篷布将商品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押运人员对商另加监护,防止沿途飞来火星落在商品上。
三、 电气设备
库房内的电线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安装使用。严禁在库房的闷顶内架设电线。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照明,应采用白炽灯照明。电灯应安装在库房走道的上方,并固定在库房。灯具距货堆 、货架不小于50厘米。不准将灯头线任意处长,到处悬挂。灯具应该选用符合安全规定的,外面加玻璃罩金属网保护。
库区电源应当设总闸、分闸。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头箱设在房外,并安装防潮、防雷等保护装置。下班后库内的电源必须切断。
库房内因起吊 、装卸等设备而敷设的电气线路必须使用橡胶电缆。插座应安装在库房外,并避免电缆被砸碰、撞击和车轮碾压,以绝缘良好。
仓库内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护装置。电气的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载。
库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子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
电气设备除应经常检查外,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修理。
第3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0.3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3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
2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
7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4篇 化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 、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5篇 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 、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