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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规范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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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规范

第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 、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 、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2篇 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规范

材料和机具是施工的主动脉,材料和机具准时有效的供应,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为此就必须加强材料库的管理,库管员和领物人就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 库房管理员:

1. 搞好库房周围的环境,严禁烟火,不得擅离职守。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库房,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2. 入库物品要票、物、数量相符,出库物品必须双方办好手续,记清帐目。

3. 入库时要严格检查,若有损坏要落实责任,管理员若有失职,后果由管理员全部负责。

4. 对危险物品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入库物资要堆码整齐,牢固。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要保持物资不变形、不紊乱、不霉烂、不锈蚀,保证物资的完好性。

6. 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和季节气候的变化,要加强对物资的防护,作到勤俭查,勤保养,作好十二防工作(防锈、防盗、防火、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

二. 领物人须知:

1. 随意和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做盗窃、损坏库房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并进行处罚。

2. 所领的物品要爱惜,不得丢失及损坏。如有丢失及损坏,必须赔偿。

3. 归还物品,必须遵守库房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将物品堆放在指定的位置,禁止乱扔乱放。

第3篇 物业区吸烟防火管理规范

物业辖区吸烟防火管理规范

1.以下部位禁止吸烟:变电站、水泵房、发电机房、保安监控室、复印机室、计算机室、档案室、木工维修操作间、配电间、天然气总阀门间、各类库房、物资储藏室。

2.准许吸烟的场所必须备有烟缸和清倒烟头的有水容器。

3.严禁将塑料制品、可燃物品做烟缸使用,严禁在烟缸内放置纸屑及其他可燃物,烟缸不准压放在纸张、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计算机桌面上,放置烟缸的部位周边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4.吸烟人工作办公位置周边1米范围不准存放可燃易燃物,准许吸烟的场所地面不准放置纸箱、纸张及其他可燃易燃物。

5.严禁行走时、开抽屉、开文件柜吸烟,严禁将点燃的香烟暂放在烟缸上吸烟人离开。

6.严禁躺卧吸烟,严禁从事机动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电器焊作业、搬运绞拌或使用可燃涂料稀料油料时吸烟。

7.准许吸烟的场所下班时或无人情况下,必须随时清倒烟缸,严禁将烟头倒入垃圾桶内,必须倒入有水容器中。

8.公司管理范围任何部位未经保安部批准不得动火焚烧垃圾废物,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范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一、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 发生火灾,要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5篇 安全防火管理措施规范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防火区域做好防火工作,防止火灾发生尤为重要。为此特建立健全有效的防火组织机构和措施做到同计划、同总结、同评比。使防火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1、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见附表)

2、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上到下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分工负责,明确防火目标和任务,领导小组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分析研究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用火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及场外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4、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都要有一名义务消防员为班组防火员,负责班组施工的防火,同时要根据工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数和防火重要程度,配专职防火干部,专职消防员,专职防火临护员,对整个工作防火管理,检查督促,配置器材和巡逻临护。

5、领导小组要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消防监督机关和周围地区的横向联系,加强施工的外地民工和施工队的管理、检查和联系,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络,一方面使广大作业人员掌握防火安全知识及安全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使现场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另一方面增加了工地的防火工作应变能力,有利于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6、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责任制,明确工程各个部位的动火等级,严格动火申请和审批手续、权限,强调电焊工等动火人员防火责任及电焊、气割“十不烧”规定。对无证人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入装饰阶段,要明确吸烟点。

7、对参加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人员详细进行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对木工操作场所,木削、刨花明确人员做到日产日清,油漆等易燃物品多的场所,动用明火多的部位相应多配一些。对易燃材料的施工区域划为禁火区域,安置醒目的警戒标志并加强专人巡逻临护,施工完毕负责施工的班组要对易燃的包装材料、装饰材料进行清理,要求做到随时做、随时清,现场不留火险。

8、加强冬季施工防火工作,对于电气焊工、木工、油漆工、电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试,把住防火工作重点环节。

9、雨季和夏季施工的防火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10、对消防员进行定期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的操作规程,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消防常识教育,演示常用灭火器的操作。

11、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灭火器材及时修理更新,保证有效、完整使用。

电焊、气割的防火措施:

1、坚持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审批人在审批前应到现场察看确无危险,措施落实才予批准。

2、电焊工要持操作证,动火证进行操作,并接受监护人的临护和配合。

3、临护人要持动火证配有灭火器材情况下进行临护,临护时严格履行临护人的职责。

4、焊工动火操作中要严格执行焊割操作规程,执行“十不烧”规定,执行瓶与瓶之间保持5m以上间距,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间距,瓶的出口和割具进口的四个口要用轧头轧牢,不准游动吸烟,设固定吸烟点。

5、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木工操作间及木工的防火措施:

1、木工操作间采用钢管搭设远离明火区。

2、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安装防火罩。

3、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木工做到活完地清,刨花、锯末每班都要打扫干净,运到在指定地点。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废料。

6、工作完毕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认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现场电工、电设备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3、木工操作棚及易燃气体的场所,采用防爆照明灯具。

4、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n的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配电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配电室严禁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发现用电线路可能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7、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闸箱应配锁,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仓库保管的防火要求:

1、仓库保管员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及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和灭火方法。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防火间距。

5、库房门窗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6、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7、库房管理人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察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准离开。

8、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明火作业要严格控制,实施批、报、审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各类人员不准随意出入。门卫对出入现场的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制。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报装置,发现火警隐患立即鸣铃。防火组织机构各责任单位立即投入灭火、抢险工作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公司安全生产部电话:6220473

第6篇 化工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 、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 、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7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0.3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3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

2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

7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8篇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范

1. 船舶在厂修船,众多的修理工程需要明火作业,由于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疏忽,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船

舶火灾很大的比例,船舶在厂修理或航修时,要特别加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

2.船舶进厂时,船方应与厂方签定消防安全协议,明确提出:船舶在厂修理,消防安全工作由厂方负责,厂方为防火安全责任人.

要求厂方提供消防水源.

要求厂方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要求厂方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方可审批.

要求厂方对明火作业地点指派看火人员,并在明火作业地点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作业完毕施工和看火人员应认真检查,清理现场,通知船方作业结束.

要求厂方使用氧气、乙炔软管、焊机、焊线、电线安全可靠,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要求厂方将明火作业地点位置通知船方,以利船方做好防火巡回检查防范工作.

1. 机舱内(包括油舱、油柜)等任何含有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明火作业前必须测爆,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保持在爆炸下限值的1%以下.

2. 明火作业前,船方应向厂讲明作业场所结构现状,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包括上下左右

3. 管系、相邻舱室).要求厂方在作业前应将与其它舱室连通的孔洞封堵.

4. 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 警戒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电气.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

5. 要求厂方不得随意动用船方消防设备,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厂、船方要在核准失火舱室无人后,方可使用船上的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设备.

6. 船方要严格实行护船值班制度,留足值班人员.

第9篇 矿井防火管理规范

1. 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召开防火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防火系统;包括矿井反风系统、胶带输送机防火系统、煤炭自燃防火系统、井下工人防火培训等。

2. 井下可燃物由各单位按业务范围进行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3. 井下消防材料库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配齐材料,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 其它地点的防灭火器材由分管单位负责管理。

5. 各采、掘队必须严格按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规定施工,避免产生自燃发火隐患。

6. 采煤工作面停采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完毕,密闭位置选择在围岩完整、压力较小的地点。

7. 采空区密闭和防火墙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分析检查地点的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8. 加强煤巷高冒空区检查,并挂牌管理,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 通风区队负责自救器管理工作,发放室应配有检查和维修所必须的器具。

10.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 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性能并能熟练使用。

第10篇 生产车间防火管理要求规范

一、防机械打火。针对人多、机台多、单机台生产、数量很大、转速高、运动机构复杂,且是轮班生产,机器处于长期运转状态,每时每刻都有磨损、形变现象发生的特点,设备主管和维修人员应重点抓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防止机器在运转时因打击、摩擦、发热而产生火花,引发火灾事故。

二、防电气起火。由于机台多,相应的动力线路也多,每台机上至少有二条电源线,有的机器上甚至是三条电源线,加上自动化程度高,控制线路也较复杂;机上部件运动复杂多变,既有横向纵向的又有上下运动的,还有交叉运动,运动中又有震动;另外还使用电熨斗,有配电箱、变配电室,有时还使用临时线;面广量大的用电,一旦出现线路老化短路、接触不良、元器件发热等情况,就会产生火星,引发火灾事故,棉纺织厂绝大多数火灾都与此有关,织造分厂的几起事故都是电气起火。实行电气分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责任到人,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范,谨防电气起火应该是生产车间防火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三、防物资起火。纱线的原料是棉花,燃点只有150°c,属易燃物品,且有自然和阴燃的特性;色织布的成品、半成品也是棉织品,有易燃的特点;物料的可燃性表明,棉纺织行业从第一道工序起至最后一道工序止,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发生火灾的危险,稍有不慎,灾难就会降临;公司色织布的成品、半成品不少都是开放式存放的,随时随地面临着火险的威胁。各分厂一是要狠抓禁烟工作,防止烟火引发火灾;二是对成品、半成品开放式存放区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的“三防工程”,对成品、半成品开放式存放区实行有效监控;三是切实开展5s管理,确保物品有序存放;四是采取总量控制措施,让成品、半成品合理流转;五是控制动火,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开具的明火作业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六是坚持检查考核,用强制措施保安全。

四、防环境隐患过火。飞花飞绒多,无论墙上、柜上还是机台内、电线上,到处都有积聚的飞花飞绒,一旦遇到明火,燃烧极快,几秒之内就火烧“连营”,面积很大。织布工序就曾发生过照明灯启动器、风扇电容打火引燃积聚在其周围的飞花飞绒,飞花飞绒掉下后又引燃坯布的事情。这是棉纺织行业里一个极大的火灾隐患,定时清扫清除飞花飞绒,尤其是聚集点的飞花飞绒;定时清扫清除飞花飞绒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十分有效的防火措施,必须加强,不能削弱,尤其是承包单元,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夏季高温,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境因素,一定要用行之有效的措施改善生产环境。

五、明确责任人在上下班前认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开展停产、休息末班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爱护和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责任人按期点检消防器材。

第11篇 冶金业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规范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技术规范进行,其他人员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13篇 食堂防火管理规范

一、油炸食品时,锅内食油严禁放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禁止使用食油帮助燃烧。

二、炒菜时,油温不宜过高,防止食油自燃起火。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和燃油炉灶时,室内不得离人,锅、壶装水不得太满,防止水开溢出扑灭炉火,导致逸出的易燃气体遇明火燃烧。

四、炉灶附近不得堆放可燃物。

五、禁止易燃气体钢瓶和燃料油箱接近火炉、暖气等火源和热源。

六、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室内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后勤工作人员都必须会使用灭火器。

八、 后勤负责人应对食堂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火落实点检。

第14篇 化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 、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15篇 百货仓库防火措施与管理规范

百货仓库的防火安全要求主要有:

一、 贮存要求

百货商品必须按性质分库贮存。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内的商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中,不能混放在百货仓库中。

规模较小的仓库,对一些数量不多的易燃商品,如乒乓球、火柴等,没有条件分库存放时,可分间、分堆隔离贮存,但必须严格控制贮存量,其他商品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通风,还得指定专人保管。

每个仓库都必须限额贮存,否则商品堆行过高,不仅平时检查困难,发生火灾时难以进行扑救和疏散,也不利于商品的保护。

面对库房门的主要通道 ,宽度一般不应小于2米;仓库的门和通道不堵 塞。商品堆放时,垛距、墙距、柱距、梁距均不应小于50厘米,并尽可能在库房照明灯的下方布置走道或留作垛距。

二、 火源管理:

在生活区和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经仓库负责人批准。火炉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定,贮存易燃和可燃商品的库房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库内严禁取暖。商品因防冻必须取暖时,可用暖气。散热器与可燃商品堆垛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进入易燃 、可燃百货商品仓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 机车必须装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内清炉出灰。仓库应当有专人对进行监护。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防铁罩等安全装置。运输易燃 、可燃商品的车辆,一般要用篷布将商品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押运人员对商另加监护,防止沿途飞来火星落在商品上。

三、 电气设备

库房内的电线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安装使用。严禁在库房的闷顶内架设电线。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照明,应采用白炽灯照明。电灯应安装在库房走道的上方,并固定在库房。灯具距货堆 、货架不小于50厘米。不准将灯头线任意处长,到处悬挂。灯具应该选用符合安全规定的,外面加玻璃罩金属网保护。

库区电源应当设总闸、分闸。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头箱设在房外,并安装防潮、防雷等保护装置。下班后库内的电源必须切断。

库房内因起吊 、装卸等设备而敷设的电气线路必须使用橡胶电缆。插座应安装在库房外,并避免电缆被砸碰、撞击和车轮碾压,以绝缘良好。

仓库内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护装置。电气的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载。

库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子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

电气设备除应经常检查外,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修理。

防火管理规范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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