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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电工维修、安装前的准备
1. 个人防护装备:电工在进行工作前应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确保身体各部位不受电击伤害。
2. 工具检查: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如螺丝刀、钳子、验电笔等)完好无损,绝缘性能良好。
3. 设备断电:在接触任何电气设备前,务必先切断电源,并使用验电笔验证无电状态。
二、电工维修操作规程
1. 故障诊断:通过观察、听觉和仪器检测,确定故障位置和原因。
2. 维修步骤: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外到内的维修原则,逐步排除故障。
3. 部件更换:如果需要更换部件,确保新部件与原设备兼容,正确安装并固定。
4. 测试与调试:维修完成后,进行通电测试,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发热等情况。
三、电工安装操作规程
1. 设计规划:依据电气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布线和安装方案。
2. 材料准备: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材料。
3. 安装定位:确保电气设备安装位置准确,避免影响其他设施和人员通行。
4. 线路连接:遵循“火线-零线-地线”的连接顺序,保证线路接头牢固,无裸露。
5. 安全检查:安装完毕后,检查所有连接点,确保无短路、接地不良等问题。
四、安全注意事项
1. 避免带电作业:除非必要,否则不应在带电情况下进行维修或安装。
2. 防止触电:避免身体接触带电部分,防止水分、油脂等导电物质进入电器设备。
3. 应急处理:熟悉触电急救措施,如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4. 环境安全:在潮湿、高温或易燃环境下作业,需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五、持续培训与提升
1. 定期培训:定期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 更新知识:关注电气行业的最新标准和技术,及时更新知识库。
3. 经验交流:鼓励电工间的经验分享,共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标准
本电工维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所有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确保每一次维修和安装工作的安全、高效。违反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可能取消电工资格。规程的修订和更新应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
电工维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电工维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
3.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4.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 电 压 等 级(kv) 安 全 距 离(m) 10及以下 0.35 35及以下 0.90 110及以下 1.50
5. 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 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1 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2 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表),同时穿长袖衣,长裤。
7.3 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开关或隔离开关时,应戴防护眼镜,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7.4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所使用的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雷雨时应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闸操作。
7.5 带电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杆,戴防护眼镜、绝缘手套,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
7.6 各种不同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顺序
7.6.1 单线出线操作:停电时,先断油开关,后断线路侧刀闸,最后断母线侧刀闸。
7.6.2 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列),要先用油开关并列,后用油开关解列,切不可用隔离开关并解列。
7.6.3 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送电压互感器。
7.6.4 单相隔离开关的操作:应先拉开中间一相刀闸,然后再拉开两侧的刀闸。合闸时则相反。
7.7 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有关指示仪表是否允许,即应在负荷最小,信号灯指示正常的状态下操作。拉闸操作顺序从低压到高压依次进行;送电操作必须是高压侧先送电,对变压器先充电,然后依次从高压到低压送电。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线路)上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接地线确乙拆除,有关保护装置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确在开闸位置。
7.8 当回路中没有油开关时,可利用隔离开关进行以下操作,但必须在系统无单相接地故障时进行:
7.8.1 拉合空载母线的充电电路;
7.8.2 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7.8.3 拉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电力变压器。但20kv以上的变压器必须使用户外三联隔离开关拉合。
7.8.4 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7.8.5 拉合10kv以下电网中的70a以下的环路均压电流。
8.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没有拉闸合和采取安全措施之前均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9. 验电 9.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挂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9.2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试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将验电器在带电体上检验其是否良好。验电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相进行。 9.3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以上的可使用绝缘杆验电,根据绝缘杆端部有无火花和放电劈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10. 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11. 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要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无误,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拆除安全设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2. 在带电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工作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上。
13. 在电容器组回路上作业时,必须先将电容器停电并逐个对地放电,再短路后接地。进行放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4. 一经合闸既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以及禁止通过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15. 发生人身触电或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抢救与灭火。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第2篇 水电中心电工维修操作规程
1、接到报修单,了解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出维修意见和建议。
2、在检修电器设备前,必须佩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和防护用具是否合格可靠。
3、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用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并使用相应灭火器。
5、电气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由2人或2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
6、检修配变设备动力干线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命令,在特殊情况下(指带电)须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进行操作。
7、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应有保护接地,接地应符合规定。
8、各种电器设备和电热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分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加工零件。
9、电器设备安装检修后,须经使用方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方可离开。
10、使用手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时一律戴橡皮手套,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1、检修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防治突然送电,危机设备和人身安全。
12、单相、三相闸刀,空气开关等严禁带电负荷操作。
13、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遵守有关电器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5、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等,以防遗漏在电气设备中而造成事故。
后勤管理处水电中心
2021.6.1
第3篇 地面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维修前准备好所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并随身携带停电作业牌和合格的验电笔。
三、按期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检查、检修。
四、停送电必须遵守自停、自检、自送电的原则,不得预约停送电或委托他人停送电,更不能借机作业。
五、作业前必须停下前一级供电开关及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加锁挂牌,并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误后放电,同时挂接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悬挂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七、高低压开关柜检修时,开关柜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耐压合格的临时隔离板或套绝缘筒。
八、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对停电开关要分别悬挂停电作业牌,并设一个总的负责人,负责联络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恢复送电前,摘掉各自停电作业牌后,方可联系送电。
九、外线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和登高工具。蹬梯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扶梯,安全带要栓挂在牢固处。
十、两条线路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电缆重新接头时,要找好相序后,方可并联运行。施工完毕后,认真清扫现场,经矿调度同意后,送电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并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由于操作不当使本人或他人触电。
2、供电系统发生故障跳闸后,不能强行送电,严禁脱保运行。
3、停送电操作前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停电后加锁挂牌,施工前验电、放电,同时悬挂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不得借光作业。
第4篇 电工变配电及维修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8.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9.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10.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第5篇 综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从事综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工作的维修电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规定。
第4条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分布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5条必须清楚采区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6条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基本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8条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合格:
第9条在检修、运输和移动电气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第10条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电气故障或按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1条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2条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3条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4条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5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6条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
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后再进行检查。
第17条采区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
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8条…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9条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前,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3)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4)最片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20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试车或投人正常运行。
第21条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应每年校验一次,使用时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仪表的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准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4条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厂作计划。
五、操作顺序
第25条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第26条需检修的电气设备按停送电规定进行停电操作。
第27条需打开隔爆盖检修的电气设备,先测瓦斯符合要求后再操作。
第28条按规定程序进行正常操作c
第29条工作完毕清理现场,做好收尾工作。
六、正常操作
第30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31条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32条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在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玷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33条维修电气设备需要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仟掉入设各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第34条电气设备拆开后,应记清所拆的零件和线头的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5条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6条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7条采煤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移动电缆的检查与维护,避免其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8条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9条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第40条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应使用电缆夹。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
综掘机、粑斗机、装岩(煤)机及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巷道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七、特殊操作
第41条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2条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火火器材火火,严禁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二报。
第43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末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八、收尾工作
第44条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5条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6篇 直流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配汽车电器线路,必须正确牢固,并配置电源总开关,接通整车电流后,蓄电池接线应无火花。
(2)检查电气性能要做到:
①变速箱放空挡;
②注意汽车周围不许有人
③严禁无证驾驶发动汽车。
(3)蓄电池维修要做到:
①在检修蓄电池、配置电解液、充电时应穿工作服、绝缘鞋、硅橡皮围裙、戴耐酸橡皮胶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电解液内硫酸烧伤皮肤。
②配制电解液时,禁止用带有矿物质的水(如自来水、河水、井水等),应用蒸馏水。
③电解液配制时应注意顺序:先将蒸馏水倒入陶瓷缸或玻璃缸内后,再将浓硫酸徐徐倒入缸内,边倒边用玻璃棒或铝棒搅拌均匀,直到所需要的浓度为止。避免因操作失误而烧伤皮肤。
④刚配制好的电解液温度较高,不可立即灌入蓄电池内,待冷却后方可加入。
⑤电解液加入后,应使蓄电池内部温度冷却到低于35℃后,才可再按初次及普通做法进行充电。
⑥电瓶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完好规格容量是否相等。
检查透气孔有无堵塞,如遇堵塞,应将通气孔疏通再进行充电,以防充电时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事件。
⑦仔细辨认充电设备输出的极性,接在蓄电池板上的充电夹子应接触牢固,无松动。
8蓄电池间内,严禁烟火,装设防爆电器。充电设备及容器,必须保持完好、整齐,现场四周环境保持宽敞清洁,空气流通,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7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ch4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经瓦检员检查ch4浓度在1%下方可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第三条: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线或千伏级电气主回路时,都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第四条:高低压电的操作,必须执行两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送点除外)。停电时必须先断油开关,后拉闸。送电时与其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电源刀闸。无论高低压系统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挂好停电作业牌。
第五条:禁止用手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任何情况下,人与带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一切裸露的电气设备都要设栅栏。
第六条: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整定,保险丝选择应符合规定。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第8篇 工贸企业汽车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检修要使用守用工具,不准用铁锤等物敲打电气设备。
2. 检修蓄电池时,应戴防护镜和耐酸手套,防止酸液溅出,检修现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3.工作结束时,要清点工具,防止遗留在发动机内。
4.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9篇 工贸企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机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准按工作票要求进行工作。
2.检修更换插接母线分线盒和保险,不准带负荷分合。
3.检修动力配电箱或更换保险时,要停电进行不准带负荷分合电源刀闸。
4. 检修时照明灯应用36v安全电压,灯泡应加安全护罩。
5.在静电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前,至少要等待5分钟后方准接地,并开始工。
6.应注意对熔体的选择与更换。
7.拆装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相应的或专用的工具。
8.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
第10篇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品。确认制芯机内无人工作且周边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检查电器、天然气加热系统是否正常;各种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砂筒、射头、风管、气管有无障碍,待各部位检查正常后,方能开机工作。
2、天然气加热系统应按天然气使用规定进行:首先打开通风装置,然后用长棒点火放在气喷嘴上,再放开气阀门由小到大,均匀点火。严禁先放气后点火,以防爆炸或中毒。
3、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操作者应停止加热操作,经维修人员调整压力后,方可工作。
4、必须保证射砂筒有足够的芯砂(一般不少于2/3射砂筒容积)方可射砂,严禁无砂空射。
5、操作时,严禁手触芯盒,从芯盒中拿取砂芯及对射砂板孔通砂孔时必须戴好手套,以防烫伤手。从芯盒中取出的砂芯要堆放整齐,防止倒塌。
6、工作中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机器。射芯时,风门一定关紧,否则需加挡板,以免砂子将人射伤。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待排除故障后解除急停,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吹芯盒时,吹芯盒的管子不得短于0.5米,手不得伸入盒内,以防意外。
8、合理使用排毒装置,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9、设备运行控制盘由操作者负责管理,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按钮,以免发生意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以防错按按钮;身体和控制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慎碰到开关引起误动作。
10、清理射砂筒、模具、轨道或维护、检修机器时,必须先停电、停泵、停风、停燃气,排除余气,用可靠物件(防护架)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后方可操作,控制盘要设人监护。
11、如果制芯机安全装置已失灵或失效,则严禁进入制芯机内部或继续使用,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12、清洗模具时要戴防护手套,眼镜。
13、工作完毕后,要整理现场,清扫干净,关闭风、电、天然气开关阀门。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开车前检查设备各工位是否复位,有无妨碍线运行的障碍物,如有异常,应通知控制室鸣警停车检修。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清理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皮带机要有专人负责,开车前先检查地坑上下是否有人,并用信号和控制室操作者联系,严禁在皮带机上坐卧或从上面行走,以防发生意外。
5、皮带机主动轮转动而未带动皮带运转或运转跑偏必须先停车后再进行检修。
6、进入混砂机碾盘内进行清理、检查前,必须先和控制室联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要设人监护。
7、砂处理线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停机并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8、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清理皮带、磁选机跑火铁时应先停机。
9、巡查时注意和皮带、圆盘等保持安全距离。不许在皮带运转时将手伸入皮带、滚轮等部位调整,调整时应先停机。
10、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1、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
12、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焊接时要注意通风。
13、登高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4、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11篇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进入制芯机维修前必须先停关闭控制电源、停泵、停风,排除余气,用物件可靠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控制盘要设人监护方可操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5、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6、维护、检修液压系统时,须先使油缸卸压;气动系统的主截止阀应关闭。
7、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8、进入烘窑内部检修时必须切断工作电源,要有人在外面监护并挂警示牌。严禁无人监控进入炉内作业。
9、在靠近三乙胺或天然气管道旁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0、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1、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12篇 汽车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安装检修要使用守用工具,不准用铁锤等物敲打电气设备。
2.检修蓄电池时,应戴防护镜和耐酸手套,防止酸液溅出,检修现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3.工作结束时,要清点工具,防止遗留在发动机内。
4.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13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操作规程
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接触工作。
2.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12伏。
2.8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2.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2.11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线。
2.12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2.14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装在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周密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2.18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并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2.19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1低压维修的范围:动力配电箱隔离开关已下的电气维修。以上部分归高压维修。
第14篇 电工日常维修操作规程
1 .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 .电工应具备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 .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日常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4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5 .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6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7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8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9 .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0.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1.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2.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3.电工登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4.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批准,遵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工作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
15.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6.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17.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8.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9.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20.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21.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22.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23.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2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25.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26.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27.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28.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9.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30.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31.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32.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33.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34.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35.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36.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35.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严禁脸部面对闸刀操作;
36.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37.使用手电钻、角磨机等手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可靠接地,若单相其插头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若双相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38.不得将工具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导线断裂发生事故;
3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40.移动某些非固定电气设备,如风扇、吸尘器、电热器、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41.雷雨天,不得进行攀高作业,不得随意开启浴室,不许靠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导线接地的20米范围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42.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43.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有专职的监护人现场负责工作人员的监护任务,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规程或进行不安全工作的,应立即指正;
44.严格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杜绝因为没有交接清楚而引起的设备及其他安全事故;
45.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6.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47.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8.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9.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50.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51.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52.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劣质的电气设施。
53.电气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4.电气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55.电气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56.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7.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8.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9.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60.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61.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62.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3.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4.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66.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6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68.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69.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70.电工对设备、设施、灯光及电路检修时,应根据车型和线路设置正确操作,避免因电路漏电、断路、短路现象引起高温着火,确保车床、仪表、设施工作正常,准确,灯光明亮,接触良好。
71.局部照明必须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现场和金属封闭容器内,用12伏电压,不准使用单线圈降压,变压器的一次线不得长于二米。
72.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严禁在接地接零线路上接熔断器和开关,更不准以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
73.在同一电网中,不准某些设备采用接零保护而加一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在设备和设备之间不准串联。
74.设备与电器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试运行,方向正确后方可交付使用。
75.安装临时线路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敷设,使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需长期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敷设正式线路。临时线路不用时,需即时拆除。
76.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作业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严禁带负荷接线和断线。
77.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78.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79.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80.遇有雷雨天气时,在户外线路上和引入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及连接的刀闸上,工作的人员应停电工作。
81.在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工作前先检查安全带、脚扣、梯子、高凳等有无损坏,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要立即解决,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适当,触地端要采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间要有拉绳,不准人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更不准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层工作。
82.登杆作业时,要先检查杆底部,如腐朽过甚要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杆上所用的工具和物料,要用绳提,禁止投递,杆下监护人要戴安全帽并应在3米以外,登杆作业不能穿过下栅,带电导线到上栅工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83.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84.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85.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司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86.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15篇 维修电工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
1.实训前,了解实训室内的电源布置及电压等级,了解实训所用仪表、设备和工具的规范化使用方法。
2.实训前认真检查电源、线路、设备是否正常,仔细检查设备是否有漏电,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实训前,学员应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及实训室管理制度,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实训。
4.实训时,严格按照实训步骤操作,并按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工具,各工具、设备时应轻拿轻放,放置稳妥,严禁超限程使用及违规使用。
5.接线操作前,应确保实训装置各板块已安装牢固,并确保各元器件工作正常;接线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导线与接线柱应压紧,且无多余裸露导线露出;导线与导线如需连接,应通过端子排,不可直接连接;端子排在接线完成后应盖上盖子。
6.学员接线完成后,应认真检查接线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再经指导老师检查,确认接线正确后方可由指导老师通电试车。在通电试车过程中,学员不得用手及螺丝刀等触及裸露的带电部分。若需改换接线,应在断开电源后进行。
7.接通电源后,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按下实训装置下方的急停开关,断开电源。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实训。
8.在实训结束离开实训室前,应先整理工位,把各种仪表、设备摆放整齐。
9.实训结束后认真检修设备及线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为下一次实训做好准备工作。
10.严禁擅自合、断电源总开关。
11.严禁学员擅自动用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及工具。
12.实训指导老师有权阻止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为,并有权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
13.实训室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电气设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险,不得超负荷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