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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安全规定
1. 执行作业前,外线电工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2. 检查工作区域,确保无高压线路、裸露电线或其他安全隐患。
3. 使用电气测试设备验证线路状态,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4.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固定点牢固可靠。
5. 工作过程中,禁止独自操作,需有专人监护。
二、操作流程
1. 设备准备:携带必要工具,如绝缘钳、螺丝刀、电工刀等,并确保其良好状态。
2. 线路检查:详细检查电缆、接头、开关等设施,记录问题并制定修复方案。
3. 断电操作:在断开电源后,进行线路的拆卸、更换或修复。
4. 通电测试:修复完成后,先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认无误后,逐步恢复供电。
5. 故障排除:如遇到未预见的问题,应立即停止工作,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与保养
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洁,防止积尘引发故障。
2. 对老化、磨损的电气部件及时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学习和掌握新的维修技术和设备,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4. 记录每次维修情况,便于追踪设备状况和预防潜在问题。
四、团队协作
1. 与调度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工作计划的准确执行。
2. 在工作中互相监督,遵守安全规程,减少事故风险。
3. 参与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提高团队整体能力。
4. 在遇到复杂问题时,协同其他专业人员共同解决。
五、应急处理
1. 遇到突发停电,迅速判断原因,采取应急措施恢复供电。
2. 发现火源,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
3. 如发生触电事故,先断电再进行救援,避免二次伤害。
4. 实施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求助。
标准
本规程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工基础》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旨在保障外线电工在日常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所有外线电工应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规程的修订和更新将根据行业动态和技术进步适时进行,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外线电工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
第13条 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再开始工作。
第15条 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掌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
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夯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入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
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
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
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条 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l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2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外线电工诸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
放线撤线和紧线,统一信号是关键;
熟悉规程和电气,体检合格才能干。
高空作业危险大,绝缘保护穿戴全;
倒闸需填操作票,一般避开雷雨天。
工作完毕交回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巡线沿路外侧行,以免触及断导线。
发现断线或悬线,应设监护防触电;
两米之内禁行人,迅速处理报值班。
砍伐线路两侧树,线路停电设监护;
运输装卸设备时,专人负责绑牢固;
挖掘线杆基础坑,坑边不准放重物;
若遇岩石需打眼,爆破规定必须熟。
立杆撤杆之方法,注意事项讲清楚;
同杆架设多层线,先底后高记心间;
工作完毕交接班,交清接明来实现。
第3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一)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第2条 本工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影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2.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3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第4条 对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5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按本规程要求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半年及以上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6条 在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要认真进行事故追查,找
出原因,吸取教训。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7条 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第9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操作
第10条 线路巡视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
2.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3.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11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票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
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条 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入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接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
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7.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8.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测量。
9.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0.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1.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林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干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4篇 煤矿变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所属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从事线路巡视、线路检修维护、线路施工、高空作业和杆(塔)运输、基础施工等方面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3条具备必须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第4条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第5条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症。
第6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第9条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第10条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1条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2条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第13条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第14条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第15条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第16条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18条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第19条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第20条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五、线路巡视
第21条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六、线路检修、维护
第22条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七、线路施工
第23条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24条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条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第26条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3~10干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公路低压通讯线
水平2.5米0.6米0.6米
垂直6.0米5.5米0.6米
八、收尾工作
第27条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8条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5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禁止一人外出单独作业。
3、工作前,必须将使用的各种工具、工件准备齐全,检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接地线及验电器具。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禁止赤膊和穿带有铁钉的鞋作业。
6、禁止带电作业,禁止带负荷停送开关,停送电或更换各种保险器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各种绝缘保护用品。
7、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8、一切电气线路、设备未经停电、验电、放电禁止任何人员接触。
9、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停送电时,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指挥,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和填写停送电指令,明确停电的线路、设备、处理故障的地点、时间等,必须互通姓名,呼唤应答两次以上,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1、停电后隔离开关上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禁止看守人员擅自离开。
12、作业前,必须检查是否有其它线路搭接在作业线路上,挂接地线人员必须在确认停电后,方可在隔离开关的二次上、线路的前一空上或作业区间两侧按规定挂好接地线。
13、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接地线。
14、雷雨及下雪天禁止触碰避雷器本体及接地线,禁止停送柱开关、隔离开关,禁止上杆作业,如在杆上作业遇到下雨雪和打雷时应立即下杆停止作业。
15、在变压器上作业时,必须将高低压两侧的开关全部断开后,方可进行作业。
16、作业区周围有带电的线路、设备时,中间必须采取绝缘保护隔离措施。
17、上杆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杆根部有无断折、裂纹、腐蚀等现象,若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电杆稳固后,方可攀登作业。
18、上杆及作业时,禁止踩、摸、靠其它电气线路,如妨碍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19、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带必须栓挂在杆体上或杆顶金属螺栓以下,使用长环安全带必须锁住,且固定牢靠,禁止安全带栓挂在瓷瓶、横担或其他附件上。
20、上杆时,除随身佩带的工具及栓物品的绳索外,禁止携带其它工具、工件等物品。
21、同一电杆作业不得超过两人,转角杆不得超过四人,发现异常应立即下杆,禁止两人同时上下杆。
22、杆上有人作业时,地面人员必须远离电杆3米以上,上下禁止抛仍工具工件等物品。
23、在杆上进行拆架及紧线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侧面,将紧线工具固定牢靠,互相之间联系好,做好呼唤应答,导线下方禁止车辆及人员作业或停留,调整斜拉线时,杆上禁止有人作业。
24、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作业区及周围来往的人员和车辆,禁止任何人员及车辆进入作业区间。
25、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高空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梯子进行工作时,必须放置稳妥,有专人把扶和监护。
26、立杆时,使用起重设备或人工作业使用的叉杆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互相之间联系好,杆上必须栓挂拖拉绳,坑内不得有人,待夯实后,方可拆除叉杆、拖拉绳或钢丝绳等。
27、在爆区进行工作时,接到或听到警戒信号后,必须停止作业进行避炮,待解除警戒后方可继续工作。
28、工作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有无影响送电或行车的障碍物,待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送电及车辆通行。
第6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总则。
2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1)断开变电所内用户的线路开关和刀闸;
2)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的各端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3)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刀闸和开关;
4)断开有可能从其它高低压电源倒馈到作业线路上的开关和刀闸。
3应检查断开后的开关、刀闸是否确在断开位置;跌落保险的保险管应摘下,并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看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先要验电,以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电压等级相适应并合格的验电器。35kv及以上的线路,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确无电压。
6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或双电源的开关、刀闸时,应在两侧验电。
用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6线路经过验明确无电压后,各工班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7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如下:
1)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不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挡内挂一组。要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两侧各挂一组;
2)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交叉,要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内挂一组;
3)因停电线路和工作需要而停电的其它线路,也应挂接地。
8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9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上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10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构成相间短路并接地的成套接地线组,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5/mm2。如利用铁塔接地线,允许两相分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11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确论牢固后再行上杆。同时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牢靠。
12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13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落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2米内不得站人。上下杆塔必须使用经检查合格的专用登杆工具。
14配电变压器台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配电变压器台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
15在配电变压器台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开关和刀闸,后拉开高压开关和刀闸,在停电的高压套管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16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的结构是否牢固。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17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变压器外壳和金属台架应接地良好。电容器进行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18线路柱上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在联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19对电缆、线路、母线等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摇测后,必须对地将余电放尽,对电缆和线路检修有变换、重做电缆头、中间接头者,必须做相序校对试验。
第7篇 外线电工及电缆工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8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具备必需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3、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4、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质工作的病症。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着,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⑵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⑶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⑷在有过往行人地断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⑸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⑹攀登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⑺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倒闸操作应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⑶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⑷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断路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⑸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⑵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⑶拉和高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⑷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庄人监护。
⑸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拦并加锁。
⑹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会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线路经过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⑵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⑶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⑷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它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8、循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9、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三、操作准备
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由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拆除高压架空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拆除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查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⑴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⑵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⑶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⑷施工线路与其它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⑸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⑹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四、线路巡视
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径地带及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验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它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五、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经主管科长或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签发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给变(配)电值班员。
⑵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④ 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⑤ 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⑥ 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⑷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⑸在多路出现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线路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⑹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⑺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变(配)电所值班员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⑻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互间短路。
⑼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⑽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⑾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⑿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道路的树木(树技)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近时,若没有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⒀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的专人监护,防止砸伤人。
⒁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六、线路施工
1.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程。
⑵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⑶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厢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⑷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⑸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接触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2.基础施工
⑴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⑵杆坑的边缘不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⑶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睛,打锤人不得带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⑷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⑸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⑹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⑺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和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⑻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⑼放炮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⑽往炮眼里装药时,必须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⑾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⑿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⒀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在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3、立杆、撤杆
⑴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⑵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⑶组立杆塔所用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⑸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⑹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1.2倍以外。
⑺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立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⑻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⑼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⑽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⑾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⑿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4、放线、撤线、紧线
⑴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⑵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⑶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⑷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紧线遇有故障时,及时发出信号。
⑸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过线信号。
⑹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⑺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⑻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⑼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绒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⑽在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⑾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 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 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⑿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⒀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路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七、收尾工作
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变电站值班员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