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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技术规程
一、液化石油气概述 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是一种混合物,主要由丙烷和丁烷组成,广泛应用于烹饪、加热、运输和工业生产等领域。其安全高效的特点使其成为全球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储存与运输
1. 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结构稳固,防腐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压力释放阀和紧急切断装置。
2. lpg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内外表面腐蚀状况、焊缝质量、附件功能等,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3. 运输车辆必须具备专门的lpg运输许可,车辆应安装防泄漏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三、装卸操作
1. 装卸作业应在专业人员监督下进行,使用专用设备,确保密封良好,防止气体泄漏。
2. 装卸过程中应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振动,防止管道、阀门等部件损坏。
3. 完成装卸后,需确认所有阀门已关闭,连接部位无泄漏。
四、使用与维护
1. 用户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lpg器具,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燃烧效率和安全性。
2. 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3. 发现漏气时,应立即关闭气源,严禁开启电器,严禁明火,迅速通风,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五、应急处理
1. 设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对措施。
2. 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报警,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其他适合的灭火器材。
3. 如遇泄漏,应立即疏散周边人群,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六、安全规定
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lpg性质和操作规程。
2. 工作场所应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3. 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私自调整设备参数。
七、环保与排放
1. lpg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较少,但仍需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排放。
2. 废弃lpg设备应按照环保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监测与检查
1. 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定期对lpg系统进行压力、温度、泄漏等检查。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九、法规与标准 本规程参照《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设计与制造规范》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技术规程的实施旨在保障lpg的安全生产、使用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确保lpg行业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液化石油气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正确指导作业,使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能有据可依,严格作业纪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1、启动压缩机之前应预先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压缩机各部分连接是否松动;排除气液分离器、稳压罐内的液体;检查润滑油油位是否保持在规定高度;用手盘车,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现象。全部工作确认无误后开启。
2、接通电源,空车开启压缩机,然后打开压缩机出气阀,稳压罐进气阀,慢慢打开压缩机进气阀,关闭回流阀,使压缩机正常运转。
3、压缩机在运转时应从稳定性、声音、湿度、压力等几个方面观察机器有无异常现象,发现后及时排除。
4、运转时的压力和温度不允许超过规定值。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时检查有无失灵现象并定期检验。
5、压缩机润滑油要定期更换并要沉淀过滤。
6、压缩机长期停车后第一次开车时,必须检查各安全附件,当无异常现象后才能开车。
7、气液分离器和稳压罐要注意经常放油排污。
8、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
2022.1.20
第2篇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消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储配站生产区域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并不准任何人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如因施工需要,必须动火时,应事先制订动火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②在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应穿防爆鞋,其他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也不得穿鞋底有铁钉的鞋。
③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在排气管上戴防火帽;同时,严禁兽力车、电瓶车和拖拉机等车辆进入生产区。
④不准机动车辆在生产区域内进行修车、擦车和加油等作业,在进行灌装和卸液操作时,必须将车辆的发动机熄火。
⑤不准在生产区域内放散液化石油气和乱倒残液,并应及时消除从设备和管道“跑、冒、滴、漏”出来的液化石油气。
⑥每天末班下班时,必须将生产用的电源切断。
⑦各种设备都应装有良好的接地设施,其最大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
⑧消防水泵系统
a.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按规定备足,并每天检查,及时补水。
b.消防泵、深井泵应各有应急电源,泵和电源应定期检查和试运转。
c.消防水带和水枪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保持整齐完好,不得挪作他用,并应经常检查、修复或更新。
d.在每次试运转时,全面检查消火栓有无漏水,卡口有无损坏等现象。
⑨灭火器
a.定期检查各种灭火器的数量和质量,若有失效,应及时补充或更换。
b.干粉灭火器一般每年春、秋季各检查一次,平时应加强保管,防止干粉受潮或变质。
c.泡沫灭火器每年入冬之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并放在室内使用方便的地方,以防药液结冻;次年春季应再检查一次,并移至室外放置。
⑩消防队伍。除公安部门的专业消防队伍外,各储配站都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应学习有关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基本知识。熟悉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既会预防事故,又能处理事故,一旦遇有火警,即可迅速投人灭火和抢险救灾活动,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第3篇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定期检验技术操作规程
(1)槽车的定期检验周期
①槽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槽车底盘和车辆行走部分的检查和修理,按底盘说明书以及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5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槽车的年度检验,可由用户自己进行。槽车的全面检验,应由当地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2)槽车的年度检验内容
①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查。
②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重皮和剥落等缺陷或伤残。
③检查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和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并进行相应的性能检验,不合格或失灵者,应予以更换。
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3)槽车的全面检验内容
①进行年度检验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②进行罐体外表面的除锈喷漆。
③测定罐体壁厚。
④对罐内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检查;对有怀疑的对接焊缝,还应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试验,以及按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4)槽车的检修安全规定
①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单位,必须制订检修规程和质量要求以及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检查和修理之前,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并用氮气、水或水蒸气置换干净,经检测符合卫生及动火规定,严禁采用空气置换。用水蒸气置换时,应先拆下温度计。
③车辆部分需进行大、中修时,罐体也应经过上述处理后方可进厂。严禁槽车带液化石油气进厂修理。
④进入罐内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并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罐体如经补焊,焊补处应进行射线及磁粉探伤检查合格,并进行适当的局部热处理。
⑥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必须在全部检查和修理工作完毕后进行。
⑦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应有详细记录,并签字存查。槽车检修后,应按规定在检修记录卡及罐体的规定部位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第4篇 液化石油气储罐安装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卧罐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罐体在安装之前,应对罐基础做沉降试验,以保证基础稳定,罐体不发生位移。
②罐体若安装在两个鞍式支座上,其中一个支座应为固定端,另一个支座为活动端,使罐体能够自由热胀冷缩。罐上的液相管宜靠近固定端安装。
③罐体安装位置要向有液相管的一端下斜,坡度为0.01~0.02,并在罐体最低处设置排污阀。
④喷淋装置的控制阀应远离储罐,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无法进入罐区时,仍能及时开阀喷水。
⑤放空管最好统一集中设置,排放高度应不低于5m,放空管上端应设弯管或防雨帽,以免管内存水。
(2)球罐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罐体若采用赤道正切支柱支承,在支柱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不应有相对移动,并确保均匀地沉降。支柱上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防火隔热层和支柱内部气体排出口。
②各支柱之间所有拉杆的最高点及最低点必须在同一标高上,两根拉杆的交叉处为垂体交叉,不得焊死。
③喷淋装置的环形喷水管布置在球罐不同部位,必须能均匀地将水洒在罐体及支柱的各个部位。
④喷淋装置应有单独一套供水系统,连续供水时间至少为 20min,并可在距球罐5m以外的安全位置操作。
⑤球壳安装后,其内径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内径的±0.35%;椭圆度不得大于规定内径的0.7%,且不大于80mm。
⑥在球壳上局部施焊(包括在球壳上焊接安装用的附件)时,其焊接工艺、焊接材料应与球壳正常焊接相同,禁止使用锤击等强力方法清除吊耳、工夹具等,并应将清除后留下的焊疤打磨平滑。
(3)储罐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检验周期储罐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检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酌情确定,但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每6年至少一次。如果储罐的使用期已达15年,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若使用期已达20年,应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经过定期检验的储罐,由检验人员提出检验报告,指明储罐可否继续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监测等措施。检验报告应存人储罐技术档案内。
②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a.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了解储罐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曾发现的缺陷。
b.将储罐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
c.将储罐内残留气体进行置换清洗处理,并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标准。
d.打开储罐全部人孔,拆除罐体内件,清除内壁污物。
e.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源。进入罐内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罐外还必须有专人监护。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
f.罐区应配备消防、安全和救护设施。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③检验内容
a.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
1)储罐的防腐层、保温层和设备铭牌是否完好。
2)储罐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异常现象。
2)储罐的接管焊缝、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
4)安全附件和控制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5)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异常现象。
b.内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
1)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2)储罐内外表面和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冲刷磨损等现象。
3)储罐的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裂纹。
4)罐体内外表面有腐蚀等现象时,应对有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测量的壁厚如小于设计最小壁厚时,应重新进行强度核定,并提出可否继续使用和许用最高工作压力的建议。
5)罐体内壁有脱炭、应力腐蚀、晶间腐蚀和疲劳裂纹等缺陷时,应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并提出检验报告。
c.全面检验的主要内容
1)内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2)对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抽查长度为容器焊缝总长度或壳体面积的20%。
3)经内外部检验合格后,按储罐设计压力的1.25倍进行水压试验和按储罐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在上述试验过程中,储罐和各部焊缝无渗漏,以及储罐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
第5篇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槽车运输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槽车上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并经本单位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证书。
②槽车行驶时必须遵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
③槽车不准拖带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搭乘其他人员,车上严禁吸烟。
④槽车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⑤槽车行驶途中,应经常注意罐体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妥善处理。当罐内液体温度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或在罐外用冷水喷淋罐体降温等安全措施。
(2)槽车停放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停放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槽车应停放在专用的停车场或车库内。已经灌液的槽车只可停放在停车场,不得进入停车库。活动式槽车的罐体应卸在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
②槽车在途中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的地方。途中停车如果超过6h,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
③槽车在途中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
④槽车途中停车,应选择通风良好的位置,并在10m以内不得有明火或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⑦槽车需在途中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
第6篇 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卧罐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液化石油气储罐在安装之前,应对罐基础做沉降试验,以保证基础稳定,罐体不发生位移。
②液化石油气储罐若安装在两个鞍式支座上,其中一个支座应为固定端,另一个支座为活动端,使罐体能够自由热胀冷缩。罐上的液相管宜靠近固定端安装。
③液化石油气储罐安装位置要向有液相管的一端下斜,坡度为0.01~0.02,并在罐体最低处设置排污阀。
④喷淋装置的控制阀应远离液化石油气储罐,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无法进入罐区时,仍能及时开阀喷水。
⑤放空管最好统一集中设置,排放高度应不低于5m,放空管上端应设弯管或防雨帽,以免管内存水。
(2)球罐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罐体若采用赤道正切支柱支承,在支柱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不应有相对移动,并确保均匀地沉降。支柱上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防火隔热层和支柱内部气体排出口。
②各支柱之间所有拉杆的最高点及最低点必须在同一标高上,两根拉杆的交叉处为垂体交叉,不得焊死。
③喷淋装置的环形喷水管布置在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同部位,必须能均匀地将水洒在罐体及支柱的各个部位。
④喷淋装置应有单独一套供水系统,连续供水时间至少为 20min,并可在距球罐5m以外的安全位置操作。
⑤球壳安装后,其内径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内径的±0.35%;椭圆度不得大于规定内径的0.7%,且不大于80mm。
⑥在球壳上局部施焊(包括在球壳上焊接安装用的附件)时,其焊接工艺、焊接材料应与球壳正常焊接相同,禁止使用锤击等强力方法清除吊耳、工夹具等,并应将清除后留下的焊疤打磨平滑。
(3)储罐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检验周期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检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酌情确定,但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每6年至少一次。如果储罐的使用期已达15年,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若使用期已达20年,应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经过定期检验的储罐,由检验人员提出检验报告,指明储罐可否继续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监测等措施。检验报告应存人储罐技术档案内。
②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a.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了解储罐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曾发现的缺陷。
b.将储罐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
c.将储罐内残留气体进行置换清洗处理,并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标准。
d.打开储罐全部人孔,拆除罐体内件,清除内壁污物。
e.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源。进入罐内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罐外还必须有专人监护。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
f.罐区应配备消防、安全和救护设施。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③检验内容
a.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
1)储罐的防腐层、保温层和设备铭牌是否完好。
2)储罐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异常现象。
2)储罐的接管焊缝、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
4)安全附件和控制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5)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异常现象。
b.内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
1)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2)储罐内外表面和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冲刷磨损等现象。
3)储罐的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裂纹。
4)罐体内外表面有腐蚀等现象时,应对有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测量的壁厚如小于设计最小壁厚时,应重新进行强度核定,并提出可否继续使用和许用最高工作压力的建议。
5)罐体内壁有脱炭、应力腐蚀、晶间腐蚀和疲劳裂纹等缺陷时,应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并提出检验报告。
c.全面检验的主要内容
1)内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2)对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抽查长度为容器焊缝总长度或壳体面积的20%。
3)经内外部检验合格后,按储罐设计压力的1.25倍进行水压试验和按液化石油气储罐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在上述试验过程中,储罐和各部焊缝无渗漏,以及储罐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
第7篇 液化石油气倒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倒罐作业开始时,先打开出液和进液储罐的液相和气相阀门。
2.然后打开压缩机阀门组中至出液罐的排气阀门,打开进液罐的吸气阀门。
3.启动压缩机,将进液储罐的气态液化石油气抽出压入出液储罐,则出液罐的液化石油气经液相管道进入进液储罐。
4.倒罐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和控制出液罐和进液罐液位、压力、温度变化情况。进出液罐达到规定高度时,压缩机立即停机。
5.按顺序关闭上述相关的阀门,倒罐作业结束。
第8篇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槽车运输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槽车上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并经本单位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证书。
②槽车行驶时必须遵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
③槽车不准拖带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搭乘其他人员,车上严禁吸烟。
④槽车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⑤槽车行驶途中,应经常注意罐体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妥善处理。当罐内液体温度达到 40℃时,应采取遮阳或在罐外用冷水喷淋罐体降温等安全措施。
(2)槽车停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停放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槽车应停放在专用的停车场或车库内。已经灌液的槽车只可停放在停车场,不得进入停车库。活动式槽车的罐体应卸在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
②槽车在途中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的地方。途中停车如果超过6h,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
③槽车在途中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
④槽车途中停车,应选择通风良好的位置,并在10m以内不得有明火或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⑦槽车需在途中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
第9篇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罐区安全管理的任务
①对竣工的储槽和管道系统进行检验。
②做好储槽投产前的置换工作。
③控制储罐的进液量和出液量,并详细记录。
④检查储罐和管道的运行状况,如定期记录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及时处理设备“跑、冒、滴、漏”和其他异常情况。
⑤建立和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与安装质量证明资料,日常运行记录,定期检验与修理记录等。
⑥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等。
(2)储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储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每班不能少于两人,且在2h内都应有人值班。
②不得同时向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储罐进液,一般也不允许两台储罐同时出液。
③每小时至少对罐区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校对液面高度,核对压力表指示值,检查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检查设备和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等,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④发现液面计或压力表失灵,安全阀铅封损坏等异常情况,均应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不得进行进液或出液作业。
⑤发现罐体有裂纹漏气,应立即采取倒罐措施。
⑥在储罐进液或出液作业时,运行人员必须在现场监视。若发现液位超过最高允许警戒标记,应及时查明原因后予以排除。
⑦罐区内的液相管、气相管、热力管、排污管、水管、空气管等,应按规定涂成不同颜色以示区别;在各种阀门上应统一编号挂牌,以防误操作。
⑧对罐区的避雷设施,每年都要进行全面检查。遇雷雨天气,不应到储罐的顶部和底部检查。
(3)灌装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检查、维修、保养烃泵、压缩机和其他灌装机械,确保灌装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②监测车间内空气中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良好通风。
③严格控制灌装量,严禁超装。
④各种灌装设备,均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⑤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种灌装设备的维修、保养,消灭“跑、冒、滴、漏”现象。
⑥安装液化石油气浓度自动报警器,随时监测液化石油气的浓度;一旦达到报警浓度,立即加强通风换气。
⑦尽量选用操作方便、余气量少的灌装接头,以及有自动切断装置的专用台秤。
⑧严格执行重瓶复核制度,若发现超装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第10篇 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为使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设置,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活动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新型液化燃气供应站的设置及其设施;用户设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的运行、维护、抢修。
1.0.3供应站的设置及其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储存和向用户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2.0.2液化石油气设施
指供应站设施、用户设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等。
2.0.3供应站设施
供应站内的钢瓶、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等。
2.0.4用户设施
指用户的液化石油气管道、胶管、调压器、钢瓶、阀门及计量器具等。
2.0.5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
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液化石油气工业炉、液化石油气锅炉、液化石油气空调机、民用液化石油气用具等。
2.0.6运行
从事液化石油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液化石油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2.0.7维护
为保障液化石油气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所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2.0.8抢修
液化石油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3 供应站
3.1 供应站设置
3.1.1供应站按气瓶总容积v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名 称 气瓶总容积(m3)
ⅰ级站 6<v≤20
ⅱ级站 1<v≤6
ⅲ级站 v≤1
注:气瓶总容积1 m3折合ysp-15型重瓶28只;ysp-50型重瓶8只。
3.1.2ⅲ级供应站应具备的条件:
1. 由具有资格的液化石油气企业设立;
2.设置应符合燃气规划布点的要求;
3.有稳定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气源;
4.有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上岗证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5.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供应站设施、用户设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的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和各类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记录台帐;
6.有值班人员;
7.配备防爆工具和堵漏工器具;
8.至少应配置8kg干粉灭火器2只;
9.供应站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10.可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
11.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有相互毗邻并采用防火墙有效分离的管理房和瓶库房;站内面积大于等于20平方米,其中瓶库房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设置时其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危险品经营店铺、配变电房、烧焊工场等火灾危险场所及医院、商场、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50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园和重要公共建筑;供应站与主要道路的防火间距大于等于8米,与次要道路的防火间距大于等于5米;
12.供应站的瓶库房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2)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3)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4)地面应是撞击时不发生火花的面层;
5)照明灯具和开关应采用防爆型。
3.1.3ⅰ、ⅱ级供应站应具备第3.1.2条1-8项的规定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站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3.2.1一般规定:
1.销售的钢瓶及液化石油气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2.建立钢瓶和用户档案;
3.不得经营液化石油气、用户设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以外的其他商品;不得将钢瓶置于户外经营;不得在钢瓶之间相互倒气;
4.不得擅自设立瓶库;
5.瓶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或有明火等火源;供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符合国家防火防爆规定;
6.空瓶、重瓶应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设标志;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钢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7.钢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2层;50kg钢瓶应单层码放;应留有通道;
8.在钢瓶装卸、搬运、码放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砸、滚、拖钢瓶;
9.钢瓶应周转使用,重瓶存放不宜超过一个月;
10.定期检查和补充灭火器;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完好、有效;11.供应站存放的重瓶总容积不得超过设置时申报的容积。
3.2.2供应站应分别对重瓶入站、存放、重瓶出站、空瓶入站等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应有台帐记录。
1.重瓶入站检查
1)检查方法:逐瓶检查。
2)检查内容:钢瓶瓶体及角阀有无泄漏;称重复核有无超重瓶、欠装瓶;钢瓶上是否有合格标志。
2.供应站日常检查
1)检查频率:每天早上8点--晚上8点不低于2小时一次;晚上8点--早上8点不低于4小时一次。
2)检查内容:钢瓶有无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
3.重瓶出站检查
1)检查方法:逐瓶检查。
2)检查内容:再次复核本条条第1项的内容。
4.空瓶入站检查
1)检查方法:逐瓶检查。
2)检查内容:钢瓶是否超过检验期;钢瓶内是否有剩余压力;角阀是否关闭;残液量是否超标。
3.2.3液化石油气泄漏检查应采用肥皂水检漏或仪器检测,严禁使用明火检漏,发现泄漏应及时消除;在泄漏未消除之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 用户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的运行与维护
4.0.1用户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4.0.2供应站应负责液化石油气使用的宣传、指导,告知用户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使用用户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烧器具品牌应在云南省建设厅公布的目录之中,且应有经省级或当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标志;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用户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
2.不得私自拆改用户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
3.不得加热、摔砸、横放、倒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倾倒瓶内残液和拆卸瓶阀等附件;
第11篇 液化石油气储罐安装与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卧罐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罐体在安装之前,应对罐基础做沉降试验,以保证基础稳定,罐体不发生位移。
②罐体若安装在两个鞍式支座上,其中一个支座应为固定端,另一个支座为活动端,使罐体能够自由热胀冷缩。罐上的液相管宜靠近固定端安装。
③罐体安装位置要向有液相管的一端下斜,坡度为0.01~0.02,并在罐体最低处设置排污阀。
④喷淋装置的控制阀应远离储罐,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无法进入罐区时,仍能及时开阀喷水。
⑤放空管最好统一集中设置,排放高度应不低于5m,放空管上端应设弯管或防雨帽,以免管内存水。
(2)球罐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罐体若采用赤道正切支柱支承,在支柱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不应有相对移动,并确保均匀地沉降。支柱上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防火隔热层和支柱内部气体排出口。
②各支柱之间所有拉杆的最高点及最低点必须在同一标高上,两根拉杆的交叉处为垂体交叉,不得焊死。
③喷淋装置的环形喷水管布置在球罐不同部位,必须能均匀地将水洒在罐体及支柱的各个部位。
④喷淋装置应有单独一套供水系统,连续供水时间至少为 20min,并可在距球罐5m以外的安全位置操作。
⑤球壳安装后,其内径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内径的±0.35%;椭圆度不得大于规定内径的0.7%,且不大于80mm。
⑥在球壳上局部施焊(包括在球壳上焊接安装用的附件)时,其焊接工艺、焊接材料应与球壳正常焊接相同,禁止使用锤击等强力方法清除吊耳、工夹具等,并应将清除后留下的焊疤打磨平滑。
(3)储罐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检验周期
储罐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检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酌情确定,但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每6年至少一次。如果储罐的使用期已达15年,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若使用期已达20年,应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经过定期检验的储罐,由检验人员提出检验报告,指明储罐可否继续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监测等措施。检验报告应存人储罐技术档案内。
②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a.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了解储罐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曾发现的缺陷。
b.将储罐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
c.将储罐内残留气体进行置换清洗处理,并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标准。
d.打开储罐全部人孔,拆除罐体内件,清除内壁污物。
e.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源。进入罐内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罐外还必须有专人监护。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
f.罐区应配备消防、安全和救护设施。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③检验内容
a.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
1)储罐的防腐层、保温层和设备铭牌是否完好。
2)储罐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异常现象。
3)储罐的接管焊缝、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
4)安全附件和控制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5)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异常现象。
b.内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
1)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2)储罐内外表面和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冲刷磨损等现象。
3)储罐的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裂纹。
4)罐体内外表面有腐蚀等现象时,应对有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测量的壁厚如小于设计最小壁厚时,应重新进行强度核定,并提出可否继续使用和许用最高工作压力的建议。
5)罐体内壁有脱炭、应力腐蚀、晶间腐蚀和疲劳裂纹等缺陷时,应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并提出检验报告。
c.全面检验的主要内容
1)内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2)对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抽查长度为容器焊缝总长度或壳体面积的20%。
3)经内外部检验合格后,按储罐设计压力的1.25倍进行水压试验和按储罐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在上述试验过程中,储罐和各部焊缝无渗漏,以及储罐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
第12篇 yq15—5型液化石油气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注意事项
1、长期停车后或第一次开车前必须先转动皮带轮两圈以上,当泵内无杂音,泵体无异常现象,方可开车。
2、泵的出入口压差不应超过0.49pma,必须采取泵与石油气压缩机联合作业方法,用提高泵进口压力(即贮报压力)使之达到液化气饱和蒸气压力以上。
3、泵在运行时,应从稳定性、声音、压力及轴向密封等方面观察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泵的轴端温度不超过40oc,轴承油脂每运行120小时应注入一次,每次必须加足。
5、泵前的过滤器,每三个月应清洗一次。
6、泵不得空运转。
7、泵前后的压力表,应随时检查,如有失灵应及时更换,每六个月应校验一次。
8、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9、要经常检查电机和设备的防爆性能及轴承润滑状况。注意电机温升应小于60oc。
二、操作程序
1、开车程序:
①打开泵前后的液相阀门所用贮罐的供液阀和回流阀门。
②夏季气温高时,应在泵的出口管的最高点上先进行气体放散,将入口管道中及泵体内气体的气体排掉使之全部充满液体。泵内无液体不能起动。
③起动电机前应打开安全回流阀。
④起动电机使泵转动。
⑤调整回流阀的出口压力,冬季:0.49pma、夏季:0.686pma。
2、停车程序
①关闭电机,使泵停止。
②关闭泵的入口阀门。
③关闭所用贮罐的供液阀。
④关闭安全回流阀。
第13篇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槽车的定期检验周期
①槽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槽车底盘和车辆行走部分的检查和修理,按底盘说明书以及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5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槽车的年度检验,可由用户自己进行。槽车的全面检验,应由当地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2)槽车的年度检验内容
①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查。
②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重皮和剥落等缺陷或伤残。
③检查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和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并进行相应的性能检验,不合格或失灵者,应予以更换。
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3)槽车的全面检验内容
①进行年度检验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②进行罐体外表面的除锈喷漆。
③测定罐体壁厚。
④对罐内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检查;对有怀疑的对接焊缝,还应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试验,以及按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4)槽车的检修安全规定
①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单位,必须制订检修规程和质量要求以及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检查和修理之前,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并用氮气、水或水蒸气置换干净,经检测符合卫生及动火规定,严禁采用空气置换。用水蒸气置换时,应先拆下温度计。
③车辆部分需进行大、中修时,罐体也应经过上述处理后方可进厂。严禁槽车带液化石油气进厂修理。
④进入罐内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并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罐体如经补焊,焊补处应进行射线及磁粉探伤检查合格,并进行适当的局部热处理。
⑥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必须在全部检查和修理工作完毕后进行。
⑦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应有详细记录,并签字存查。槽车检修后,应按规定在检修记录卡及罐体的规定部位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第14篇 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对新用的钢瓶必须认真检查。新灌气瓶在首次使用之前,应进行宏观(包括嗅觉)检查,并采用涂刷肥皂水的方法检查瓶体以及角阀、减压阀、胶管等接口部位是否有漏器气。液化石油气中含有少量的硫化物,具有刺鼻气味。钢瓶一旦漏气,会很快刺激嗅觉,此时应迅速打开窗通风换气,并与周围的火源隔离,然后查明漏气的部位和原因,采取对策,予以消除。
2.钢瓶在使用时应有人看管,特别是用小火或瓶内气体即将用完,以及烧开水、做稀饭时,更不能离人。因为小火容易被风吹灭;当一瓶气接近用完时,火焰会很快变小而熄灭;当沸水或饭汤溢出时更容易将火浇灭。此时虽然火已经熄灭,但炉具继续向外供气,很容易造成熏人或火灾事故。一旦发现火焰自行熄灭,应立即关闭瓶阀断绝气源,并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待经过一段时间确认是室内已无液化石油气积存时,方可重新点燃使用。
3.钢瓶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在正常情况下,一只ysp-10型钢瓶的气化量可达0.5㎡/h,而一只yz-9型炉具同时点燃两个火眼时,实际耗气量仅0.18㎡/h,所以,在常温下满足钢瓶内气化所需要的热量是足够的。钢瓶距离炉具应不小于1m,更无须利用其他热源(如暖气片、火炉、火墙等)来加热。即使在瓶内积存的残液较多,炉具点不着火的情况下,也绝不可采用火烤或热水烫瓶底等加热方法来强制气化。
4.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屋应注意通风换气。一般家庭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日耗量约0.5㎏,相应耗用空气量为89㎡以上,随着室内空气中氧气的大量消耗,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不断增加,会使人感到不舒适,特别在冬季,还可能发生窒息,因此,应注意室内外通风透气。
5.钢瓶必须直立使用。如果将钢瓶卧放或倒置,瓶内液态石油气未经气化即直接通过减压器(未经减压作用)流向炉具。当液态石油气从炉具喷出变为气体时,体积迅速膨胀250倍,相当于将炉具的喷嘴面积突然扩大250倍,致使火焰窜得很高,根本无法使用,甚至因此而引起火灾。
6.点火方法。正确的点火方法是“火等气”,即先拧开钢瓶角阀和减压器上的开关,再划着火柴,并移近火眼,然后用另一只手稍微拧开炉具上的开关进行点火。这样可使少量液化石油气与空气中的氧气一边互相扩散混合,一边发生燃烧,因而燃烧速度缓慢。(自动点火的无需此举)。
7.火焰调节。液化石油气正常燃烧时的火焰应呈蓝色,内外两层火焰应清晰可见,而且紧贴火孔燃烧。如果在燃烧时出现红黄色火焰或冒黑烟,说明内空气不足,燃烧不完全,此时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以后害气体物质,会污染空气,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应适当调节炉具的调风板,加大空气的供给量,使火焰逐渐变短,直至达到完全燃烧;如果火焰发紫,且火焰不稳定,甚至发生脱火现象,说明空气量过大,此时需要关小炉具的调风板,减少空气的供给量,直至达到完全燃烧。
8.消防措施。液化石油气在使用中一旦发生火警,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将火扑灭。首先要切断火源。如果是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钢瓶角阀,火焰即可自行熄灭。如果是减压器或角阀漏气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将着火点盖严,使之与空气隔绝,待火焰熄灭后迅速将钢瓶移至安全地点进行前面检查,对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