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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电气安全基本准则
1. 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所有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
3. 工作现场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其良好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4. 使用电气设备前,务必确认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防止突然来电造成伤害。
5. 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避免触电风险。
6. 电线破损、接头松动等情况应立即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二、电气作业安全规定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 在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防止电流通过人体。
3. 作业前,应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4. 断电作业时,应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防止他人误操作。
5. 高空电气作业需佩戴安全带,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6. 电缆铺设应避免过紧、过弯,防止因应力导致绝缘层损坏。
三、电气设备管理
1. 电气设备应设立专人管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报修。
2. 设备报废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退役。
3. 定期清理电气设备,防止积尘引发短路。
4. 新增或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范,不得私自改动电气线路。
四、应急预案与培训
1. 建立电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 对所有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人人了解基本的电气安全规则。
3. 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五、电气安全监督与检查
1. 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
2. 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无死角。
3. 对违反电气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严肃处理,以示警戒。
六、电气安全文化
1. 推广电气安全文化,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的氛围。
2. 鼓励员工提出电气安全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安全环境。
3. 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活动,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标准
本规程依据《国家电气安全法规》、《电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及企业内部相关安全规定制定,旨在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所有员工及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规程的修订与更新须经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机构的审批,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炉区电气安全技术规程
1.检查地沟设备时,注意刮碰伤。
2.点检或巡检加热罩、炉台时,一定要对周围环境进行确认,确认无危险时再进行点检或巡检;
3.处理电气故障时,一定要作好互保,避免触电事故,
4.在检修或更换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避免人身伤害事故。
5.在正常情况下绝对禁止带电作业,但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工作时,应按“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标准”执行;
6.主电室、配电站供电时,先合总开关,后合分开关,然后再合操作电源开关,停电时相反。
7.值班电工在处理故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好标志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8.在电气系统中安装的保护装置,生产过程中不知什么原因的情况下跳闸时,应立即确认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再合闸,不得盲目强行合闸。
9.调加热口烧嘴时,应戴好防护眼镜,禁止面对看火孔观察火焰及点火,要 在看火孔旁侧身观察。
10. 在现场点检或巡检时要随身携带co检测仪,在炉区煤气泄漏的地方处理故障时,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要及时换人方可继续工作。
第2篇 电气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并定期两年复审一次(2010年及以后三年复审一次),不允许未取得电工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劣质的电气设施。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三、不能临时乱拉电线,如有必要拉临时电线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用完后应及时给予拆除。
四、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五、电气设备修理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有人在场监护。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六、电气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七、电气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八、电气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变配电设备内部由专业电工负责维护清理。设备外部及设备外部防护装置如过滤网、防尘棉等应督促其使用人员定期保养维护,具体保养维护时间以现场实际环境确定。
九、电修人员必须具备电路基础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及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十、在现场维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十一、在使用仪表测试电路时,应先调好仪表相应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
十二、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十三、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全稳妥。
十四、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计算机系统的cpu、plc、电源板、输入组件、输出组件等,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
十五、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对电容性设备还应进行放电处理,否则不准触及。对於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防止突然来电.
十六、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十七、临时工作中断电源后或每班开始工作,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操作。
十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带电用水或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十九、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和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二十、断电作业需验电后方视为断电,否则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直接触及。
二十一、供配电回路停送电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箱开关切断方能操作.
二十二、紧急情况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他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二十三、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应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於导线截面积,接头不应松动,防止应接触不良引发事故,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二十四、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使用相关规定,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带地,三线带地插座。
二十五、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明确记录当班所处理情况,以便接班人员着重检查。
二十六、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了解岗位责任区域之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电工作业时必须要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绝缘鞋、安全帽等其他安全防护用具),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劳保用品、用具。
二十七、高低压变配电室等电力场所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一经发现上报并严肃处理。
二十八、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二十九、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三十、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
三十一、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三十二、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三十三、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三十四、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三十五、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三十六、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三十七、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三十八、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三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四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四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四十二、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观察,对有异常情况的部位应及时做好记录以备停机时处理,如遇严重情况应通知操作人员紧急停机。对违章作业、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的行为人员有权利制止,纠正后方能使用。
四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四十四、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四十五、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四十六、验电器(笔)应定期试验,使用前应在带电部位试验确认其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不能作为有效参考。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四十七、牢记并理解第三十九条停送电顺序及要求。标识牌谁挂谁摘。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四十八、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11、用锤子打接电极时,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使用冲击钻、电钻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
12、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13、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4、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进行布置,并明确分工,对于患有不适宜工作的疾病者,请长假复工者,缺乏经验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绪的人员,不能分配其重要技术工作和登高作业。
15、作业前应做好相序线号及标示,以便恢复。
16、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用绝缘板隔开,开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四十九、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1、施工现场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hn-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线管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溶断器。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除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作接地外,应在线路中间处和终端处作重复接地,并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4、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芯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线作负荷线。
5、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注:l1、l2、l3为相线,n为工作零线,pe为保护零线)。
7、在一个架空线路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架空线路宜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高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负荷,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箱要防雨、防尘、加锁,门上要有“有电危险”标志,箱内分路开关要标明用途,固定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0.6m,小于1.5m,箱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别用接线端子分开敷设,箱内电器和线路安装必须整齐,并每月检修一次,金属后座及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1、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选择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安装漏电保护器。
12、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3、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移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和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其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保护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1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照明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
15、安装设备电源线时,应先安装用电设备一端,再安装电源一端,拆除时反向进行。
五十、用电器维修
1、检修工具、仪器等要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状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检修工具和仪器。
2、电机和电器拆除检修后,其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和高压电器拆除后其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在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进行,如确实不准停电应报请上级批准并有专人监护及做好防护后方能作业。
4、停电后的设备及线路在接地线前应用合格的验电器,按规定进行验电确无电后方可准操作,携带式接电线应为柔软的裸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2,不应有断股和断裂现象。
5、接拆地线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应戴好绝缘手套,接地线时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拆地线时先拆导线端,后拆地线端。
6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7、现场变(配)电室,应有两人值班,对于小容量的变(配)电室,单人值班时,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均不准越过检查和从事修理工作。
8、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操作者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十六、作业人员在班前及工作前不许饮酒,发现有酒后上班或作业者,不论何种情况理由,报请上级按辞退处理。工作中衣着必须穿戴整齐,精神集中,不准擅离职守。
第3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2、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试验操作,先试手动,后试自动,先试空载、后试负载。
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触电保安器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
4、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需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5、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等。
6、装有自动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自动装置应投入使用,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同意,不得随便切除。
7、不准操作无保护盖的电气开关,合闸操作,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分闸操作,先分负荷开关,后分隔离开关。
8、机械电器带电部分应加以保护,不使用他人碰到这些带电体,所有机电设备都应做好接地。
9、在进行修理或安装中,做好设备断电,如有特殊原因,不得带电作业时,应遵照带电作业安全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有专人监护。
10、线路修理,必须停电验电,装设三相短路接地保护线,挂标示牌,装设遮栏,有专人监护。
11、一切电气装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留,应将裸露端部包好绝缘,并作出标记妥善放置。
1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方可进行。
13、严禁非工作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14、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条件选用适当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
15、电工安全用具必须定期检查,凡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用具、携带式电压或电流指示器等,均不得使用。
16、安全用具不得任意移作它用,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以确保使用安全。
17、变电所(室)的位置应选取在负荷中心,便于各级电压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灰尘大、振动大的地方,不宜设置配电室。
18、变电室外构架布置应紧凑合理;电气安全距离应满足有关工作规程的规定,变电室的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围护设施。
19、变电室应设置用于熄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20、变压器室的门以及栅栏上应悬挂“高压危险”标示牌,并应加锁。
21、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2、如带电体落地,一定要划出警戒区,以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并设专人监护。
第4篇 综采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资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 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靴。
第4条 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防爆符合规定。
第5条 供电系统所有继点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6条 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水、防潮、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7条 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8条 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送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9条 为最大限度延长总开关断路器使用寿命,操作断路器必须无负荷状态下进行。
第10条 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等级相适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沼气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倒“接地”位置。
第11条 停电后必须执行挂牌、加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第12条 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移动变电站的迁移
第13条 变电站迁移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迁移。
第14条 检查变电站前后端牵引锚固装置、牵引装置,必须安装牢固,性能安全可靠。
第15条 检查变电站串车间联接装置,要安全可靠;移动范围内铁路、枕木、夹板和巷道支护等,必须安装牢固,完整无损,无前移障碍,并拆除接地系统。
第16条 检查电缆、管路、保持吊挂整齐,随车前移不受自重以外的张力,无挤伤危险。
第17条 迁移时要有专人指挥,前后牵引装置派专人操作,中间分段派专人监视,号令统一,动作协调,无论哪一部分发现问题,应迅速停移,检查处理无误才能继续前移。
第18条 当巷道坡度较大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在设备列车迁移过程中,随走随挂3~5根地锚,每行进至最短地锚长度的3/4处时,停止迁移设备列车,重新拴挂地锚,再进行设备列车的迁移。
第19条 迁移到位,停止牵引,前后两端牵引装置均应张紧,并停止和闭锁。
第20条 在新位置上进行设备、电缆、管路调整吊挂,接地装置安装敷设。
第21条 全面检查系统车辆连接、两端锚固、设备安装、管线吊接地装置等,达到一切正常,方可送电投入运行。
第22条 拆接移动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8”字形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拆接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工作面设备旋转方向。
四、电气设备性能检测
第23条 按下列规定定期检测设备性能:
(1)检漏器接地跳闸试验,交接班进行;
(2)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3)主电器绝缘性能检测,每月一次;
(4)移动式橡胶电缆绝缘性能检测,每月一次;
(5)固定式电缆绝缘性能检测,每季一次;
(6)接地网电阻值测定,每季一次;
(7)高压电缆泄漏及耐压测定,每年一次;
(8)新安装设备绝缘及接地电阻测定,安装投产运行前进行。
第24条 除(1)项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试验外,其余各项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
第25条 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进行绝缘性能测试。凡带有电子保护装置的部位采取有效的措施甩掉隔离电子元件,否则不准用摇表测试。
第26条 井下使用普通安全型仪表,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27条 对不同型号的设备故障检查,性能测试,必须按设备使用维修说明书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准任意改变。
第28条 性能检查结果应做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投入运行。
五、继电保护检查整定
第29条 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继电保护整定值,更改整定值的批准权属矿总工程师。
第30条 检查整定必须在切断电源条件下运行,不准带电作业。
第31条 供电过负荷保护整定调整应在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正常情况下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校验。
第32条 按设备规定的规格型号使用短路保险器,严禁用普通保险器和其它导体代用。
六、电器设备检修维护
第33条 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明火试验。
第34条 妥善检查保护设备防爆性能及其它工作性能,设备的各种仪表、操作手柄、按钮、必须指示正常,灵活可靠。
第35条 按井下供电“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内容进行检修维护设备。
第36条 设备发生漏电、过载及其它故障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复位送电运行。原因不明,故障未排除的情况下不准任意反复复位供电运行。
第37条 对各种不同机型设备应严格按设备出厂技术说明进行检修试验,严禁拆卸,不准在井下拆检元件。
第38条 电器接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使用插销联接、拆卸、安装时,必须停电闭锁,闭锁的开关必须停电闭锁,插座必须封堵,插销必须妥善保护,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第39条 电缆敷设吊挂整齐,点距不超过3米,吊挂要顺直,高度应保持大于0.5m,严禁用铁丝直接吊挂。
第40条 电缆不应敷设在风水管路下方,严禁在电缆上悬挂其它物件。如和风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悬挂,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方并保持0.3米的间距。高、低压电缆同侧敷设,其间距大于0.1米。
第41条 电缆中间接线盒和插销式接线盒应保持水平吊挂,在有淋水处应有防水措施。
七、集中控制台操作
一)、一般规定
第42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资格证人员不准操作控制台及其它电气设备。
第43条 凡工作面及移动变电站设备所设置的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闭锁装置、联锁装置必须保持整定准确,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对违背此项规定的任何指令有权拒绝执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有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的指令不在此限。
第44条 正常生产中严禁在开关上直接操作设备。排除故障或检修时需在开关上操作试验应按检修措施规定,必须得到检修负责人亲口批令,并向全面发出警告后方可操作。
二)、正常起动运行操作
第45条 得到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开机呼叫后先通知皮带开机。
第46条 观察闭锁显示窗,及时通知工作面打开闭锁,观察各种故障显示,确保一切正常。
第47条 按破碎机、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的顺序启动三机。
第48条 运输中注意观察开关运行状态显示和停机闭锁显示,一旦发生停机应立即作出判断,并及时同工作面联系。
第49条 正常情况下,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50条 特殊情况需要,得到工作面负责人或负责司机传呼指令时,可以进行破碎机、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的单机起动,但必须听清传呼指令,操作时准确无误。
三)、倒车操作
第51条 特殊情况需要,得到工作面负责人或负责司机传呼指令时,可以进行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倒车操作,但机头机尾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52条 对双电动机拖动的设备必须同时操作两台电机开关换向,正常运转应同时恢复两台开关到正车运行状态。
第53条 严禁长时间倒车运转,一般规定一次倒车运转距离不应超过1米。
第5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6篇 电气安全用具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绝缘操作棒
不用时应垂直放置,最好放在支架上,不应使其与墙壁接触,以免受潮。
(2)绝缘夹钳
①工作时戴护目镜、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或站在绝缘台(垫)上,精神集中,注意保持身体平衡,握紧绝缘夹,不使夹持物滑脱落下。
②潮湿天气应使用专门的防雨绝缘夹钳。
不允许在绝缘夹钳上装接地线,以免接地线在空中晃荡,触碰带电部分或接地短路或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4使用完毕,应保存在专用的箱子里或匣子里,以防受潮和碰损。
(3)验电器(笔)
①应选用电压等级相符,且经试验合格的产品。
②验电前应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证实其完好后,方可使用。
③使用高压验电器时,不要直接接触设备的带电部分,而要逐步接近,到氖灯发亮为止。
④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因受邻近带电设备影响而使验电器氖灯发亮,引起误判断。
⑤验电器与带电设备距离应为:电压为6kv时,大于150mm;电压为10kv时,大于250mm
(4)绝缘手套
①不许作其他用。
②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被损、漏气,用后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5)绝缘靴(鞋)
①严禁作为普通靴穿用。
②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明显破损,用后要妥善保管,不要与石油类油脂接触。
(6)绝缘站台
不应使台脚陷于泥土或台面触及地面,以免过多地降低其绝缘性能。
(7)绝缘橡皮垫
①最小尺寸不得小于0.8m×0.8m
②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绝缘垫干燥、清洁,注意防止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质接触,以免受腐蚀后老化、龟裂或变黏,降低其绝缘性能。
③绝缘垫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划刺,存放时应避免与热源(暖气)等距离太近,以防急剧老化变质,绝缘性能降低。
④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绝缘毯有无裂纹、划痕等,发现有问题时要立即禁用并及时更换。
(8)电工安全腰带
不用时挂在通风处,不要放在高温处或挂在热力管道上,以免损坏,降低其使用性能。
(9)安全帽
①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
②帽衬组件(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额带等)齐全、牢固。
③帽舌伸出长度为10~50mm,倾斜度在30°~60°之间。
④永久性标志清楚。
(10)临时接地线
①挂接地线时要先将接地端接好,然后再将接地线挂到导线上,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由螺丝拴紧后,再加焊锡焊牢,以防因接触不良而熔断。
③装设接地线必须由2人进行,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11)防护栏杆标识牌
①标识牌内容正确悬挂地点无误;遮栏牢固可靠。
②严禁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移动遮栏或取下标识牌。
(12)脚扣
①脚扣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看各部分是否有裂纹、腐蚀、断裂现象。若有,应禁止使用。在不用时亦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②登杆前,应对脚扣做人体冲击试登,以检验其强度。其方法是,将脚扣系于钢筋混凝土杆上离地0.5m处左右,借人体质量猛力向下蹬踩,脚扣(包括脚套)无变形及任何损坏方可使用。
③应按电杆的规格选择脚扣,并且不得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皮带系脚。
④脚扣不能随意从杆上往下摔扔,作业前后应轻拿轻放,并妥善保管,存放在工具柜里,放置应整齐。
(13)升降板
①脚踏板木质无腐朽、劈裂及其他机械或化学损伤。
②绳索无腐朽、断股或松散现象。
③金属钩无损伤及变形。定期检验,并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14)梯子
①为了避免靠梯翻倒,其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
②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应加胶套或胶垫;
在泥土地面上使用时,梯脚最好加铁尖。
③在梯子上作业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作业人员的腰部,或作业人员应站在距梯顶不小于1m的横担上作业,切忌站在梯子上的最高处或上面一、二级横挡上作业,以防朝下后仰摔下。
④登在人字梯上操作时,切不可采取骑马方式站立,以防人字梯两脚自动滑开时造成事故。
(15)安全网
①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网绳是否完整无损。受力网绳是直径为8mm的锦纶绳,不得用其他绳索代替。
②分解立塔时,当塔身下段已组好,即可将安全网设置在塔身内部有水平铁的位置时,距地面或塔身内断面铁的距离应不小于3m,四角用直径10mm的锦纶绳牢固地绑扎在主铁和水平铁上,并拉紧,一般应按塔身断面大小而设置。如果安全网不够大,也可接起来使用。
第7篇 汽车电子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学院制定实训“十要”、“十不准”规章制度。
2 、注意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不准任意拆装设备。
3 、使用电器设备时,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触电,若出现着火触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路进行抢救。
4 、使用检测仪器时,注意使用规则及合理选择量程,以防损坏。
5 、实训前应检查所有设备,发现损坏或其它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不准擅自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机器和工具。
6 、小组成员应有合理分工,确保安全有序完成实训。
7 、拆装的零配件应有序放在指定的工件架上,不准乱放,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类 ) 。
8 、实训结束时,应注意关电,并把设备归位,整理好场地后,方可离去。
第8篇 电气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口诀
技术措施四步谈,删减省略不安全。
挂装接地不算完,标示牌悬设遮拦。
首先设备要停电,验电第二保齐全。
步步相扣一条链,紧密相接铸安全。
1、停电
施工检修与实验,这些设备要停电。
带电设备若临近,零点七米外安全。
交叉跨越是一米,一定先把距离看。
临近导体不可靠,也应全部电停掉。
此路若要停电修,安全距离要足够:
两台配电是一体,检修也应全停机。
_注:这里是指10kv以下的操作,下同。
2、验电
验电是个细工作,一定不要嫌烦琐,
专用电笔验电前,带电实验不嫌烦。
人体近的要优先,层层验去保平安。
以下问题常出现,平时工作要防范;
验电用笔有规定,电压等级要对应。
进出线路验两端,a、b、c和中性线。
验电操作有顺序:先验下层后上层。
分别验电要做到,逐相验明工作巧。
停电不靠指示灯,分合位置要看清。
电磁线圈无响声,验电工作要慎重。
3、挂接地线
验明设备无电压,接地线应两端挂。
极线连接要牢固,零线漏挂隐患出。
先挂下层后上层,缠绕代替不可行。
接地线如已装好,再乱移动不可要。
照明用户单电源,也可不挂接地线,
为防人员失保护,断开引线挂两侧。
同杆架设多层线,挂接顺序要规范:
挂装操作先接地,摘除顺序正相反。
装拆保护要到位,人体接触太危险。
此物确是软铜线,截面一六_是下限。
但要设备确无电,安全措施备齐全。
_注:指最小截面是16平方毫米
4、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
“禁止合闸”标示牌,一定注意莫挂来。
乱移遮拦不可取,外人攀登要止住。
时刻注意多防护,安全施工幸福全。
装设临时木遮栏,户内户外有高宽_。
四步作业有先后,欲速不达按步走。
_注:指户外安装的遮拦高度应不底于1.5m,户内安装的遮拦高度应不底于1.2m。
第9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本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10篇 汽车电子、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学院制定实训“十要”、“十不准”规章制度。
2 、注意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不准任意拆装设备。
3 、使用电器设备时,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触电,若出现着火触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路进行抢救。
4 、使用检测仪器时,注意使用规则及合理选择量程,以防损坏。
5 、实训前应检查所有设备,发现损坏或其它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不准擅自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机器和工具。
6 、小组成员应有合理分工,确保安全有序完成实训。
7 、拆装的零配件应有序放在指定的工件架上,不准乱放,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类 ) 。
8 、实训结束时,应注意关电,并把设备归位,整理好场地后,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