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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2 查看人数:49

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前准备与检查

2. 启动与运行管理

3. 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

4. 停机与维护保养

5. 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确保锅炉操作工在工作中遵循安全标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锅炉使用寿命,同时也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稳定。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能源浪费,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注意事项

1. 岗前准备与检查:

- 检查锅炉房环境,确保无火源、易燃物,通风良好。

- 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如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是否正常。

- 确认燃料储备充足,供水系统运行正常。

2. 启动与运行管理:

- 按照启动程序逐步操作,切勿急于求成。

- 监控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水位,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 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并报告。

3. 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

- 掌握常见故障的识别方法,及时进行初步判断。

- 若发现异常,立即执行应急程序,如关闭燃料供应,开启安全阀等。

- 不得自行修理,需通知专业维修人员。

4. 停机与维护保养:

- 停机前,先降低负荷,待设备冷却后再进行。

- 定期清理积灰,检查腐蚀情况,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 季节性停用时,做好防潮、防冻措施。

5. 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 操作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应急预案。

- 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等。

- 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确保操作安全。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设备特性,灵活运用。在执行过程中,操作工应始终保持警惕,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必须经过技术学习培训,具备应有安全操作知识,经考核和体检检查合格。并持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学徒、实习人员必须有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装置)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3、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正常水位±30mm,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

4、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水位表所示位置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水位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损坏或失灵时,应立即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时,应立即停炉检修。

5、司炉人员应定期做自动及手动排汽检查,以确保安全阀门灵敏可靠。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工作范围内,如发现两只压力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查出失灵原因,并立即进行更换。

7、锅炉运行时,压力表不得超过规定的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超压爆炸事故。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要有人看管水位,避免因排水过多而产生缺水事故。

8、锅炉在运行中,受压部位在0.3mpa以上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炉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气时,应立即检修。

9、锅炉是全厂要害部门,全体司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不准存放其他物质。

10、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合理使用各类防护用具,严禁违章作业。

11、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12、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应提前进入工作岗位,交接班时锅炉气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除法设备、通风系统应完好有效,并无异常现象,方可交接班。

第2篇 蒸汽锅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培训,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常知识,经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单独操作。

2点火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及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仪表控制系统、排污阀、给水设备及通风除尘设备、炉膛、炉排、烟道)并经水压试验,无泄漏、确认良好后,炉水至水位线时,方可点火启动。

3点火前应先进行炉膛通风,开启引风机5分钟,确保炉膛无可燃汽体后方可点火,锅炉烘炉时,应缓慢升温,防止升温过快导致炉墙裂纹及部件损坏,烘炉结束后进行升压,升压至额定压力30%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升至60%时,开始供汽暖管,防止发生水击事件,先开疏水阀后,慢慢开启供汽阀门,然后逐步加大,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受热后卡住。

4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供软化水先除氧,保持中上水位(+15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水位降至下极限时,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满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立即停炉检修。

5锅炉应每三月至少一次超压连锁实验,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连锁装置。

6司炉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果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当超压时应停止燃烧供给并打开安全阀。

7每班应进行一次冲洗水位表,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水位是否一致,否则应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

8连续排污根据化简结果确定排污大小,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低负荷进行排污,排污时应戴手套,排污要慢开慢关,防止冲击管道现象。

9值班人员必须巡回检查并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及辅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带班班长并做好记录,情况严重立即停炉检修。

10炉内燃烧保持炉膛内负压20-30帕,以防火床前移燃烧下煤斗,煤层厚度根据煤质及负荷情况适当调整,煤层应在炉排尾部0.5-1米左右燃烧完毕,灰渣是暗色。

11观看火床时应戴手套侧身观看,以防喷火伤人。每班必须拉动各个放灰杆不低于2次,防止积灰堆积,发现炉膛内结焦、掉砖、及时清理防止损坏出渣机。

12勤观察炉排鳞片是否有掉的、断裂的、及时更换,炉排跑偏及时调整。

13停炉后锅炉尚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降压、降温时多注意,燃烧严禁燃烧煤箱,短时间停炉要压火,保火措施,若长期停炉应做好防腐、防冻处理并做好干法保养或湿法保养。

1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

-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 给水系统失效或出现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 锅炉水位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假水位);

-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 锅炉原件损坏(如炉内爆管,省煤器爆管等)危及运行安全;

-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紧急停炉步骤:

- 立即停止给煤,放下煤闸板,停止送风,减少引风;

- 退出炉膛内燃烧煤,打开灰门、炉门、加速冷却;

- 因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加水,不得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降压工作;

- 因满水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开启排污阀放水降低至指定水位。

16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 还要保护现场。

17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熟知工具备用照明 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8每个司炉人员必须按锅炉房的岗位工作,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设备维护保养各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交际制度中的“五交”,“五不交”。

第3篇 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2

5.8点火时,不可粗心大意。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物体引火。不准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

5.9点火后,密切监视水位。水位计保持清洁,正常。当压力上升到规定的表压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工作。

5.10当压力表指针达到安全阀排气压力时,即自动排气。如失去自动作用时,立即进行人工排气。

5.11锅炉运行中,要密切监视各种仪表、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阀禁止随便移动或增加负荷,严禁敲打。定期往各转动部分的轴承处加油(2 0或

4 0机油)。

5.12定期对各水冷壁下联箱、各水鼓进行排污,排污时压力不宜过大,注意水位。排污后应检查阀门的严密性。

5.13禁止用手锤或其他物件敲击等方法开闭排污阀门,排污设备损坏时,禁止排污,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5.14在拨火或检验时,应注意随时将炉门关好,炉膛内应保持负压。

第4篇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炉→观察水位适当→水质符合要求→安全阀工作正常→热态试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炉膛炉拱清洁→前后集箱通畅→升火运行→水位检查→检查阀组关闭情况→排出空气→调节引风送风量→观察压力及水位→检查设施工作情况→正常运行→供水供气→排污→停炉→停止送煤→停鼓风→微调引风机→停止炉排运行→清除煤渣→搞好卫生做好收尾工作→现场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炉前的检查

(一)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部零件。链条炉排冷态试车12h以上,冷态试车达到下列要求:

1.排片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

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啮合良好。

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动轴处应保持相等。

5.检查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轴是否严重弯曲。

(三)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四)炉排风道调节器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五)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住等弊病。

(六)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试转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严密。

(八)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九)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十)省煤气是否严密,烟火通道是否完全畅通。

(十一)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三、煮炉

(一)煮炉方法

1.将两种药品(氢氧化纳和磷酸)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4.煮炉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h,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h,仍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h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5.待炉冷却到低于70℃即可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二)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在烘炉和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三)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四)煮炉合格标准

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2.锅炉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二)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四)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到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到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量,使燃烧趋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以3-4h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六)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报警)须进行排污。

(七)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九)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松动重锤挂环、螺丝、里外移动重锤位置,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正好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重锤挂环、螺丝。

(二)所有安全阀经校正后不许随便乱动。

(三)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四)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六、供气

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越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操作步骤如下:

(一)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阀开启,泄入冷凝水。

(二)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就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三)全开总气阀后,应将总气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四)锅炉供气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到情况。

七、给水

(一)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此时操作阀门不必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开启。

(二)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三)开动电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四)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牌号,再停电机。

八、排污

(一)排污时首先将慢开快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二)如2台或2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此阀门,排污时注意:

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三)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从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四)关闭排污后, 应检查排污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九、停炉

(一)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器。

(三)长期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时,应长期停炉。

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将安全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四)紧急停炉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汽,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有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9.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露,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五)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气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第5篇 水煤浆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使锅炉机组正常运行、增加机组的使用寿命,在水煤浆锅炉的运行中,除按锅炉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外,还应执行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_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_所操作的锅炉必须有登记标记,并在定期检验的有效期内。正在安装调试的锅炉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

一、 点火前的检查工作

(一)锅炉内部检查

1、 检查锅筒内及炉膛内有无遗留的工具或其它杂物。

2、 由于长途运输和吊装,检查炉膛内有无砌筑材料脱落或松动,受压元件有无变形,几何尺寸有无变化。

3、 经过运输和吊装后,膨胀缝是否有变化。

4、 炉膛内及旋流室的落灰口是否有砌体杂物或拱炉时未燃尽的木块堵塞,如堵塞或不畅通应疏通。

(二)炉外检查

1、 操作平台、踏步、设备上应无杂物,锅炉房内的电照应齐全。

2、 锅炉的个仪表应齐全。而且均应在使用状态,并应完好可靠。

3、 燃烧器上的风门调节手轮及把手应灵活。

4、 烟气通道是否畅通,炉门、看火门、防爆门是否关闭。

5、 水封池内的水是否充满。

6、 干式除尘器的落灰门应在关闭状态。

(三)锅炉一次阀门仪表和其它附件的检查

1、 检查锅炉击水阀门是否开启,排污阀是否关闭。

2、 检查供油系统及安全附件、阀门安装、开关方向是否正确。

3、 检查供浆系统的阀门是否开启正确,压力表有无泄露、堵塞。

4、 检查炉前阀门组是否安装正确、是否开关正确。

(四)辅机检查

1、 检查燃烧器是否完好,浆枪、油枪是否清洁干净、金属软管连接是否正确。

2、 鼓风机、引风机手动盘车检查是否有卡住、阻滞现象、叶轮的转向是否正确、润滑油是否加够,引风机是否进行水冷却,安全防护罩是否完好。

3、 各仪表是否已进行校验。

4、 空气压缩机的出口阀门是否关闭,是否以注空压机油。

5、 检查锅炉给水泵、齿轮油泵、手动盘车是否灵活,转向是否正确。

6、 检查卸浆泵、供浆泵、过滤器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是否已加注润滑油。

7、 供浆系统管道是否畅通,否则应用水、压缩空气进行冲洗、吹扫干净使之畅通。

二、 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一)锅炉上水

检查工作完毕后,启动给水泵,向锅炉注入软化水。进水至最低水位时(水位计可见),应停止上水,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降低,说明有泄露点,应立即排除,然后继续上水至正常水位。

(二)点火准备

1、 开启卸浆泵向搅拌罐内卸浆,浆位应控制在容器的四分之三处,然后关闭卸浆泵、开始搅拌。

2、 根据流程进一步检查个阀门的开关是否正确。

3、 启动供浆泵、过滤器,打开炉前操作阀门组回浆管的阀门使介质在系统内循环。

4、 用水将浆枪冲洗干净,然后用压缩空气把枪内的水吹扫干净待用。

5、 关闭个清灰门、看火门及其它炉门。

6、 检查水封池的水位是否将落灰口封闭,如水位过低没有封住落灰溜槽的落灰口,应注入清水使之封闭。

三、 锅炉点火步骤

1、启动齿轮油泵、调整溢流阀,使泵出口压力为1.2~1.4mpa,开油泵组出口阀,开炉前回油泵。

2、将油枪、点火枪依次插入燃烧器至正确位置,并固定。

3、启动引风机、鼓风机(启动前应将调风门关闭、启动后逐渐打开调风门)对炉膛进行吹扫120秒,好吃炉膛负压在40pa左右。

4、关炉前回油阀。按下自动点火装置按钮,开炉前供油泵,进行点火,油点燃后即可将点火枪抽出,防止升温后烧坏,然后调节一次风门、二次风门及二次风旋流调节手轮,做到一次风门开大,二次风门微开,减小二次风旋流强度,保证油料的成分燃烧。

5、若点火失败,应经2分钟吹扫后,待炉膛内油雾被吹扫干净放可重新点火。若二次点火失败,应仔细对燃油系统及点火装置进行检查;对油枪与点火枪的位置进行检查调整,无误后放可重新启动点火过程。

6、调节引风机的调风门。调节引风量、调节燃烧器各风门,保持炉膛微负压10~20pa,直至燃烧最佳状态。

7、打开供浆泵、过滤器的进、出口阀门及回流阀。启动供浆泵、过滤器,观察回流管是否有水煤浆回流到搅拌器内。

8、待油稳定燃烧一段时间后,仪表显示炉膛温度约为800℃时,供浆泵转数约为150转/分,关小回流阀门,浆压控制在0.5mpa左右。

9、启动空气压缩机,打开压缩机出口的阀门,保持出口压力在0.6~0.7mpa之间(切记:水冷式空压机应先启动冷却水泵,见回水管流水后,放可启动空气压缩机)。

10、将清洁干净的浆枪插入燃烧器的正确位置,固定好,开启炉前的压缩空气阀门,使压缩空气进入喷枪,起气压应在0.6~0.7mpa之间。关回浆阀,使水煤浆进入喷枪与油料混合燃烧,并小心的从观火孔观察混燃时油、浆的着火情况。

11、混燃成功调整一、二次风门及引风量,压缩空气量,实现燃料与风、气的合理匹配,使之达到最佳燃烧状态。

12、若燃油停燃、混燃失败,必须立即停油、停浆,查明失败原因后,重新启动油点火程序,重新投浆混燃。

13、根据炉型及水煤浆的不同,混燃后待炉温上升至900-1000℃时先加大供浆量后,关供油阀、停燃油泵、抽出油枪,防止烧坏;并适当调整燃烧器风门;炉膛温度先降后升至850-900℃以上,可认为水煤浆点火成功。若炉膛温度只降不升至700℃以下,且炉内火焰消失,可认为点火失败。此时万万不可投油助燃!应打开回浆阀,关闭供浆阀,重新吹扫炉膛120秒,重新启动点火步骤。

14、水煤浆点火成功后,可观察烟气的排放颜色。根据用量负荷的大小,根据燃烧状态来调整供浆量的大小,调节配风。

15、在正常运行过程中,运行人员要注意炉前与供浆泵出口的水煤浆隔膜压力表的浆压,如表压突然升高,应马上开启炉前的水煤浆回流阀来调整供浆压力,并检查表压升高原因。

16、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如遇突然堵枪熄火,这时应迅速关闭供浆阀门,切断燃料供应源,防止爆燃,然后按程序重新启动及点火。切记,这时引风机不应停机,应进行炉膛吹扫120秒,然后重新按点火步骤进行。

第6篇 工业蒸气锅炉操作规程怎么写

1. 升火前

1.1 查验“交接班记录”及锅炉技术登记簿。

1.2 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1.3 对于新装或大修以后的锅炉,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操作:

1.3 .1检查锅炉本体、给水系统、烟风系统、各检测仪表等均应完好。

1.3 .2检查锅筒或锅壳,集箱内应无杂物及贵遗留工具,管路无阻塞。

1.3 .3拆除各管路上因检修而设置的盲板,人孔、手孔及连接法兰等处的螺栓应拧紧,各管路阀门均调整至点火要求位置。

1.3 .4开给水泵、经省煤器向锅炉上水。上水温度为40-50摄氏度。

1.3 .5上水至锅炉水位表的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开启低位水位计、远传水位计及水位报警器。

1.3 .6开启设备所有的冷却系统。

2. 升火与升压

2.1 对锅炉机组烟道进行彻底通风。风机通风的时间约为5分钟,自然通风应不少于15分钟。

2.2 锅炉升水应按不同的燃烧设备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对于链条炉排可按下述步骤操作:

2.2.1 在炉排的前部铺上一簿煤层,并在其上铺好木材及引燃物。

2.2 .2启动风机,点燃引燃物并调节风门。待木材燃烧稳定后,缓慢转动炉排。

2.2 .3待煤燃烧稳定后,逐渐增加给煤量,调节送风量,使之燃烧正常。

2.2 .4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掌握锅炉升火到供气的时间性。当蒸汽从空气阀中冒出时,即可关闭空气阀,并密切注意锅炉压力表,适当开大烟道挡板,加强通风,准备升压。

2.2 .5升火期间应控制省煤器内水温,在工作压力下应低于饱和温度400c。

2.2 .6当汽压上升到0.05-0.10兆帕时,应冲洗水位表。

2.2 .7当汽压上升到0.10-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

2.2 .8当汽压上升到0.20-0.29兆帕时,应检查各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2.2 .9当汽压上升到0.29-0.39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3. 供汽与并炉

3.1 对单台运行的锅炉,当汽压达到工作压力时,校验1次安全阀,然后进行暖管输汽。

3.2 对几台锅炉向同一蒸母管供汽时,必须进行并炉操作。

3.2.1 并炉前把至蒸汽管和蒸汽母管间的疏水阀打开,进行暖管操作。

3.2.2 当升火锅炉的汽压低于蒸汽母管的汽压0.05-0.10兆帕时,缓慢将主汽阀开启1/4圈,接通锅炉与母管间的蒸汽管道,待锅炉压力与母管中压力相等时,再全部打开主汽阀。主汽阀全开后,回转半圈,以防卡住。

4. 供汽及并炉后

4.1 开启通往省煤器的烟道闸门,关闭旁通烟道闸门。

4.2 给水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并观察其工况应正常。

4.3 打开连续排污阀门进行连续排污。

4.4 对所有的仪表再次进行检查,并对低位水位表、远传水位表,远传压力表等和直接装于设备上的水位,压力表进行校对,以确保正常。

5. 运行及管理

5.1 按设备说明书规定要求对水位、压力、温度、煤层厚度及炉膛负压等参数进行调整。

5.2 给水和炉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5.3 锅炉排污

5.3.1 连续排污其排污量大小由炉水水质的化学分析而定。

5.3.2 定期排污宜在低负荷及停炉时进行;排污时,应监视水位,排污管内不得发生汽水冲击。

5.4 锅炉吹灰

5.4.1 吹灰尖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升水和运行时进行。

5.4.2 吹灰应按烟气流动方向依次进行。不充许两面个或两个以上的吹灰器同时工作。

5.4.3 吹灰应在加在炉膛负压至49-78帕时进行。

5.4.4 蒸汽吹灰时,吹灰前应疏通水暖管。压缩空气吹灰时,压缩空气的压力应保持在0.4-0.6兆帕范围内。

5.5 日常工作

5.5.1 每天冲洗水位表1次。

5.5.2 每天排污1次,如排污量不够 ,可增加次数。

5.5.3 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不少于1次,每月自动放汽1次。

5.5.4 每班吹灰1-2次。

5.5 .5每日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1次。

5.5 .6每班校对低水位表、远传水位表、压力表1-2次。

5.5 .7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运行记录”。

5.5 .8每班进行清洁、加油及做好交接班工作。

6. 停炉

6.1 暂时停炉

6.1.1 根据停炉时间的长短,可适当的加厚煤层或用湿煤敷盖煤层。停止风机,开启旁路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档板。

6.1.2 随着负荷的减少,汽压的降低,关闭主汽阀。

6.1.3 暂时停炉期间,应维持炉内高水位,并监视锅炉汽压、水位表变化情况,防止燃煤灭火或复燃。

6.2 正常停炉

6.2.1 停止给煤,(一般检修时间在1周以上的,必须将原煤斗中的煤用完),停止炉排运转,关闭煤闸板。

6.2.2 减少鼓风和引风,保持炉膛适当负压,以冷却炉排。当炉排上没有火焰时,先停鼓风机,打开各级风门,再关闭引风机,稍开炉前的炉门,以自然通风的方式使炉排上的余煤燃尽。

6.2.3 重新转动炉排将灰渣放尽,并继续运转炉排,直至炉排冷却。

6.2.4 正常停炉当蒸汽负荷降低时,应并闭主蒸汽阀,关闭连续排污阀,关闭省煤器烟道,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6.2.5 停炉后应缓慢冷却,停炉6小时以后,方可开启烟道档板进行通风和上水。以后,每隔2小时上水,排污1次,使锅炉各部分温度均匀,当炉水温度低于70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尽,放炉水时应将打开锅沪的空气阀或抬起一个安全阀。

6.3 紧急停炉

6.3.1 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6.3.2 炉排应以最高速将燃煤送入落灰斗,并用砂土或湿炉灰将火压灭,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往炉膛里绕水冷却锅炉。炉排未冷却前不得停转。

6.3.3 锅炉灭火后,应关闭主汽阀、引风机。视事故的性质,必要时可开启安全阀、空气阀,排放蒸汽,以降低压力。

6.3.4 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闸门、灰门和炉门,提高冷却速度。

6.3.5 紧急停炉如无缺水和溢水现象,可采用上水和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水温降到700c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净。

6.3.6 如锅炉灭因缺水事故而停炉时,严禁向锅炉进水,也不能进行有关加强排汽的调整工作。

6.3.7 判明为溢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上水,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对有关蒸汽管道进行疏水。

6.3.8 锅炉停炉冷却放水后,应在汽水管路中装置一定强度的盲板,使之与其它运行锅炉的联接系统隔开。

7. 停炉保养

7.1 锅炉停炉保养期间应做好防腐保养工作(方法有:热力保护、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分保养等)。具体采用的保养方法,使用单位可按实际情况选用。

第7篇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范措施

一、 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⑴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有无鼓包,变形,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保证受压元件完整无损。

⑵检查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保证其通畅。

⑶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⑷确认锅筒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及其他各类杂物时关闭所有人孔门和手孔门。

⑸检查定期排污管等是否齐全、牢固。

2、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⑴检查烟道、风道及风室是否严密,有无积灰,其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⑵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⑶检查炉膛内有无积灰、结焦,检修用的脚手架等已经清除。

3、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⑴出水高低温、炉膛负压高低等自动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⑵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热工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供、回水管道及其他管道的检查

⑴检查供、回水管道,排污管道是否通畅,管道上的金属堵板应已全部拆除。

⑵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完好,管道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膨胀。

⑶检查管道的保温是否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的箭头符号是否正确、鲜明。

⑷管道和阀门连接应完好,不渗漏,阀门开关应灵活可靠,主要调节阀门的开度指示应明显。

5、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⑴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挡渣器完整,动作灵活,煤仓有储煤。

⑵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⑶脱硫除尘装置设备完好,单机试运转正常,水系统畅通,落灰口水封闭严密,不漏风。

⑷引风机和鼓风机的进风调节门及其转动装置开关灵活,开关方向正确,进风调节门处于关的位置;保证鼓、引风机的轴承内有充足的润滑油,用手盘车风机转子转动灵活。

⑸各种转动机械的电动机在启动前,应有专业的电工进行检查,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启动;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各种转动机械应进行试运行,10-15分钟。

⑹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上水,上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二、锅炉点火

1、点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水泵(分布式变频二级泵系统循环泵的启动见此系统操作规程),

检查循环水泵流量扬程是否正常,待网路系统中水循环、排气、上压至设定值后,确认无问题再点火。

2、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先开引风,后开鼓风,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温,当烟气温度达到120℃时刻必须启动送风机,以防止预热器管子过热变形或烧坏。

5、启动脱硫除尘设备。

6、锅炉点火后,火力应由弱到强逐渐加大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后,启动炉排,调整煤闸板的开度70-120mm,启动送风机加大风量,尽量使煤达到完全燃烧。

7、当灰渣将要落入灰斗前,启动除渣机投入运行,并保持除渣机水封正常。

8、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受压元件均匀受热。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2小时。

三、锅炉的运行调节与监控

1、燃烧调节

⑴根据锅炉的负荷调整鼓风机的频率和煤层厚度,在保证煤充分燃烧的前提下尽量减小鼓风量,以减小过剩空气系数,并在保证炉膛负压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引风量。

⑵在运行中锅炉炉膛出口负压保持2-3毫米水柱,不允许正压运行。

⑶在运行中应经常注意锅炉各部位的烟气温度和阻力的变化。

⑷经常检查炉排运转情况,不跑偏、不掉片、不过热、不变形。

⑸经常检查炉排上煤的燃烧情况,着火线不能离煤仓太近,也不能脱火,燃尽线离老鹰铁要有一定距离,如出现火龙、风口、火床不平应及时调风、扒煤,消除此现象。

⑹在运行中如发现炉排有过热现象,应加强通风冷却,不可向烧红的炉排上浇水冷却。

⑺检查锅炉的负荷情况,对燃煤锅炉而言,满负荷运行的效率最高。

⑻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⑼锅炉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

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并打开放气阀排气。

2、经常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省煤器、脱硫除尘器的堵塞情况。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引风机是否震动。

3、检查各转动设备的润滑情况,油箱油位是否正常。

4、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紧固人孔、手孔,和法兰螺丝,管道焊补等),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5、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按时巡回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6、必须经常保持现场清洁,做到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油垢等。

四、锅炉排污

1、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污。

2、在压力稳定,负荷较低的情况下进行定期排污。

3、定期排污应按循环回路顺序进行,每一循环回路的排污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0秒钟,不准同时开启两个或多个排污阀,以免破坏水循环。

4、当排污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时,应稍微关一下排污阀,直到冲击声消失,然后缓缓开大。

5、当运行排污时,应特别注意锅筒压力不得低于额定值。

五、停炉

1、正常停炉

⑴停止向煤斗上煤,采暖期中间停炉,煤仓可适当存煤;采暖期结束停炉,应待煤仓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再停止炉排转动。

⑵待煤烧完,先停鼓风、后停引风;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水循环。

⑶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门孔和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骤冷却。

⑷停炉4-6小时后,可逐渐开启门孔烟道挡板进行自然通风。

⑸停炉最少4小时后可以启动炉排拉出灰渣;排渣前应先启动除渣机。

2、紧急停炉

⑴在遇到下列情况时,锅炉机组应立即停止运行:

①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停运。

②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③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高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20℃。

④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⑤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⑥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运行允许范围时。

⑵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①停止给煤,关闭弧形挡板,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爆管事故则全开引风),打开放灰板和渣斗门。

②将炉排开至最大,使炉排上煤全部落入渣斗内,并用水浇灭,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③打开各风室风门,停止引风机,使锅炉自然通风。

④继续炉排转动,直至炉排冷却为止。

第8篇 燃油气锅炉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持证上岗,应熟悉本锅炉的主要参数。

2、点火前的检查:

(1) 检查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2) 检查给水设备、汽水管道,各阀门按启动时开关位置是否正确,软水箱应存足够的贮水。

(3) 检查油(气)系统及安全附件,阀门装配,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3、启动给水泵,当水位升至水位表正常水位指标处,应停止运转,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

4、点火:

(1) 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以上,若有困难,可起动燃烧器风机,以排除烟道可燃气体或沉积物,然后关闭风机或烟道挡板准备点火。

(2) 启动要缓慢进行,火焰应调至“低火”状况,使炉温逐渐升高。

5、升压

(1) 当压力升到0.05—0.1mpa应冲洗水位表,

(2) 当压力升到0.1—0.15mpa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3) 当压力升到0.2—0.3mpa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 当压力升到0.3—0.4mpa时进行排污一次,

(5) 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暖管。

6、暖管:

(1) 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凝结水,

(2) 缓慢开启主汽阀, 使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3) 开启分气缸疏水伐,再缓慢开启分气缸上阀门待汽压相等,

(4) 各汽阀全开启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膨胀后卡住。

7、并炉供汽

如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当汽压低于运行系统汽压0.05—0.1mpa时,即可开始并炉。

8、正常运行,安全管理:

正常操作中除掌握好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应每班坚持对三大主要安全附件、各阀门、锅炉房的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9、巡回路线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水处理→各类伐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9篇 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水压试验合格。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安全护具及照明设施。

3、做好炉膛出口温度测点及取样点的准备工作。

4、安装好烘炉用的临时设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部关闭。

7、如须继续煮炉,要准备好连续煮炉的工作。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烘炉,严禁用烈火烘烤,。

2、烘炉初期要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启动风机进行强力通风。

3、烘炉时间要根据锅炉型号、炉墙结构、炉膛温度、砌筑质量等因素决定,新安装锅炉按出厂技术要求决定。燃烧强度根据锅炉尾部烟气温度进行控制。

4、温度缓慢升高,火焰分布要均匀。禁止急剧变化、灭火或断火。

5、监视炉墙变化,发现裂、坏、不平等缺陷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对锅筒及各联箱的膨胀情况要随时监视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消除。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天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

8、冬季烘炉,要采取防冻措施,保持锅炉房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附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能随时投入运行。

2、各系统配置的热工仪表、声响光色、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试运合格。

3、检查上、下锅筒、联箱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4、准备好煮炉的药品。

5、烘炉后,锅炉要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烘炉与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6、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所用器具和药品。

第二条煮炉时:

1、要用合格的软化水,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锅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但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内。

2、根据锅炉类型,按规定确定煮炉加药量:

┏━━━━━━━━━┯━━━━━━━━━━━━━━━━━┓

┃│加药量(kg/m水容积)┃

┃药品名称├─────┬─────┬─────┨

┃│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

┃氢氧化钠(naoh)│2-3│3-4│5-6┃

┠─────────┼─────┼─────┼─────┨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

注:①、药品纯度100%;

②、准备药量为总加药量的1.25-1.5倍;

③、水锈铁锈特别厚时,其加药量要增加50-100%。

3、加药前将药调配成20%的浓度,严禁将固体药直接入炉。

4、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

5、煮炉期间按规定严格控制压力、稳压时间及排污,在压力升至0.3mpa时,要对所有螺栓紧固一次。

6、煮炉过程中要随时监视和记录锅炉膨胀变化情况。

7、检查锅筒、水冷壁、下联箱,进行内部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卡死现象。

8、煮炉期间要定期化验炉水碱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条煮炉后检查修复结束,要再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三)点火前

第一条整理各种点火用具,备足燃料。

第二条新安装和检修的锅炉,点火前除要检查烘炉和煮炉工作是否做好外,还要检查锅炉部件、各阀门附件、燃烧设备、给水设备等状况是否正常。

第三条检查完毕后,在关闭人孔、手孔和烟道出入门之前,要确认锅炉内和烟道里无人和其它杂物。并列运行锅炉还要将管道上的堵板全部拆除,使管联通。

第四条调整阀门和附件:

1、空气阀要开启,如无空气阀时,可开启安全阀。

2、压力表、水位表要在正常工作状态。

3、主汽阀、排汽阀关闭。

4、开启过热器出口联箱上的疏水阀。

5、要打开旁路烟道门,如无旁路烟道时,要将省煤器出口通到水箱的放水管阀门打开,或接通循环水管。

6、开启灰门和烟道闸门。

第五条向锅炉注水时,注水速度不要太快,水温不宜太高。当水位达到锅炉最低水位时,要停止进水并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如水位仍然上升或下降,说明锅炉、排污阀、给水阀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四)点火和供汽

第一条点火时,火力及通风须微弱,使炉温缓慢升高。

第二条当空气阀(或提升的安全阀)冒出蒸汽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

第三条点火后,水位将逐渐升高,要随时观察,维持在正常水位。

第四条当炉压升至0.1—0.2mpa时,要紧固人孔和手孔盖螺丝,紧固时要侧身操作,不准加长扳手手柄;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

第五条当炉压升至0.2mpa以上时,要试用给水设备、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试用排污阀,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和严密。

第六条当炉压升至工作压力后,要检验确认安全阀灵敏、可靠,锅炉附件和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在暖管过程中,要注意管道膨胀及其支架的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停止暖管。

第八条并炉前要减低火力,开启蒸汽管及主汽管上的疏水阀,并检查水位是否正常,缓慢开启主流阀进行并炉供气。

(五)运行

第一条火力要保持均匀,禁止炉膛内温度骤然变化。

第二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水位表、压力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阀开启试验。

第三条层式燃烧的锅炉,当炉排上积聚的炉灰影响通风和燃料充分燃烧时,要进行清炉,清炉动作要快。

第四条当水管、省煤器、过热器等受热面积有烟灰,影响传热和通风时,要及时进行清扫。

第五条要根据水质化验的结果进行排污,排污时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第六条发现负荷、风压和烟气温度不正常时,要立即进行检查调整。

第七条运煤、拌煤及加煤时,要注意清除燃煤内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六)停炉

第一条可分式省煤器如没有旁路烟道,当给水不能通过省煤器时,要停止锅炉运行;受压元件漏泄、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要停止锅炉运行。

第二条暂时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减弱燃烧,使蒸发量逐渐减少。

2、层式燃烧的锅炉要加入较湿的煤把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住,然后关闭风挡板、灰门和炉门。

3、关闭汽阀,向锅炉紧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0mm,使气压下降,并冲洗一次水位表。

4、停止锅炉给水时,要将省煤器的正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路烟道挡板,避免省煤器过热。

5、压火后,要经常注意锅炉气压、水位的变动情况,如气压有回升时,可向炉内注水,并进行少量排污,但不要使锅炉显著冷却。

6、压火期,必须有司炉人员值班。

第三条计划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清除炉排上的灰渣,关闭挡板、灰门和炉门。

2、关闭主汽阀,打开放汽阀或抬起安全阀,并向炉内注水至最高水位,使气压逐渐降低。

3、当气压降至零时,可微开风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冷却,同时采用交替注水和放水的方法,使炉水温度逐渐下降至7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掉。

4、锅炉全部放水后,如有并列运行的锅炉,要将停用锅炉的汽水管道与临炉可靠隔绝,待温度降至40°c以下时方可进入炉内检修。

第四条紧急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虽经“叫水”检查仍看不到水位。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或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情况危及安全运行。

第五条紧急停炉措施:

1、停止供给燃料和通风,将炉膛里的燃煤扒出或用砂土或湿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炉火熄灭,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灭火。

2、炉火熄灭后,打开灰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使锅炉冷却。

3、把锅炉主汽阀关闭,从安全阀或过热器疏水阀把汽放掉。

4、在紧急停炉前,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时,仍可向炉内进水。

5、如因锅炉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直接进水。

6、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司炉工要迅速报警,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但不得放弃对锅炉的管理,如火灾危及锅炉安全而又无法迅速扑灭时,要加强向锅炉内进水、排出蒸汽或紧急停炉。

7、紧急停炉时,要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

第10篇 锅炉炉水化验操作规程

1、首先把化验所需器具用水彻底清洗干净待用。

2、取样:应在连续排污管上或定期排污管处取样;取样前,应将积水放尽,把其中积存的杂质和死水冲出去,然后保持稳定的流速(每分钟500-700毫升),水样的温度应在30度左右,锅炉最好保持常流水。

3、取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化验和复核的需要,单项分析的水样不少于300毫升。

4、测定方法:

(1)取100毫升水样(若水样浑浊必须过滤),放入250毫升锥形瓶中,加酚酞指示剂2-3滴,若呈红色,则用0.1mol/l的硫酸标准溶液滴至无色,记下硫酸的用量p(ml),

(2)再在水样中加1-2滴甲基橙指示剂,继续用硫酸标准液滴至橙色,并记下硫酸的总用量t(ml);

酚酞碱度: _1= mmol/l

甲基橙碱度:_2= mmol/l

式中: c——硫酸标准溶液浓度,mol/l

v——水样的体积,ml

p——滴至酚酞无色时消耗硫酸的体积,ml

t——滴至甲基橙变色时消耗硫酸的总体积,ml

第11篇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wly/ohsor-510-1036

工艺(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或职业病

是否重大危险源

锅炉房烟囱避雷

烟囱避雷装置腐蚀

雷击

锅炉运行

锅炉房通风不良

中毒

锅炉引风机噪声过大

听力受损

清扫炉顶未采取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爆炸

超压运行

锅炉爆炸

缺水运行

锅炉爆炸

满水运行

水击

水质不达标

锅炉爆炸

冲洗水位计时,玻管破裂

烫伤

电气线路过热

火灾

并炉、蒸汽输送,操作不当

水击事故

炉膛正压燃烧

灼伤

给水压力不足,造成回炉

汽水共腾

锅炉排污作业

烫伤

渣门清灰作业过程中,煤斗脱落

机械伤害

炉膛清灰,通风不良

窒息

炉膛清灰,炉拱结构变形坍塌

物体打击

炉膛清灰,未使用防护用品

擦伤

锅炉控制室电磁危害

电磁辐射

蒸汽发生泄漏

烫伤

转运煤渣防护不当

烫伤、损害呼吸系统

上下锅炉防护不当

摔伤、烫伤

对流管、水冷壁管腐蚀

爆管

正压运行

设备损坏、烧伤

1.岗位危险源

岗位危险源一览表

2.适应范围

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操作和维护。

3.锅炉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锅炉投运前检查:锅炉应取得有效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检验报告”。锅炉运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市(地)主管考试合格,领取压力容器操作合格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 锅炉升火前的检查

应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使其达到完好并处于准备启动状态。

3.1.1 锅炉本体检查;

3.1.2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检查;

3.1.3 汽水管道的检查;

3.1.4 燃烧设备的检查;

3.1.5 辅助设备的检查

给水设备、通风设备、水处理设备、脱硫除尘设备、除渣设备、省煤器和空预器;

3.1.6 工作场地及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照明充足。

3.1.7 备有足够的合格的消防器材、防洪器材。

3.2 锅炉投运前的准备

3.2.1 蒸汽系统:主汽阀及其旁路阀门关闭;

3.2.2 给水系统:给水阀、放水阀、省煤器的旁路管阀关闭;给水执行器、省煤器进口和出口阀开启;

3.2.3 排水系统:锅筒和各联箱的定期排污阀、连续排污二次阀关闭;膨胀器排污总阀、连续排污一次阀开启;

3.2.4 疏水系统:所有的疏水阀开启;

3.2.5 水位表:水位表的气旋塞、水旋塞开启,放水旋塞关闭(若水位表与锅筒或者水表柱之间有阀门时,也应全开);

3.2.6 压力表:三通旋塞应处于工作位置;

3.2.7 排空阀开启(无排空阀的可抬起一只安全阀阀芯)。

3.2.8 关闭引风机风门,开启烟道内其他挡板。

3.2.9 开启风机、除渣机等冷却水管阀;

3.2.10 开启脱硫除尘器的给水阀;

3.2.11 锅炉进水

3.2.11.1 开启给水阀,经省煤器向锅炉进合格软水到锅炉最低安全水位线上10毫米处;

3.2.11.2 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阀门及法兰等是否泄漏。若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进水并予以处理;

3.2.11.3上水应缓慢进行,当升到规定水位时,停止进水。正常时水位应保持不变。若水位有明显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2.11.4 锅炉进水时,不得影响运行锅炉的给水;

3.2.11.5 锅筒中原已有水,近分析化验水质合格时,可将水位调至规定水位出。水位不需调整时,应校验水位的真实性。如水质化验不合格死,则应根据水质化验人员的意见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放掉锅水,重新进水。

3.2.12 对炉膛烟道进行通风。进行自然通风10分钟或机械通风5分钟,维持适当的炉膛负压。

4.锅炉的启动

4.1 点火:锅炉点火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1.1点火时,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

4.1.2 维持炉膛负压。

4.1.3 锅炉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以免造成锅炉热膨胀不匀,使锅炉和炉墙损坏。锅炉自点火到送汽的时间,应根据具体炉型而定,一般为2-3小时。

4.1.4 点火后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承压部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

4.1.5 点火后必须严密监视锅炉水位,并维持水位正常。向锅炉进水时应经过省煤器。

4.2 升压:

4.2.1 锅炉汽压升到0.05兆帕时,关闭排空气阀(或放下安全阀阀芯)。

4.2.2 汽压升到0.05-0.1兆帕时,冲洗水位表。冲洗水位表的程序如下:

4.2.2.1 开放水旋塞(下),冲洗水连管、汽连管和玻璃管(板)。

4.2.2.2 关水旋塞(中),单独冲洗汽连管和玻璃(板)。

4.2.2.3 开水旋塞(中),再关汽旋塞(上),单独冲洗水连管。

4.2.2.4 开汽旋塞(上),再关放水旋塞(下),使水位表恢复运行。水位应很快上升,并有轻微波动。

4.2.2.5 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湿手套不得接触玻璃管(板);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不要同时关闭汽旋塞和水旋塞;不要同时冲洗两只水位表;冲洗完后(关下旋塞时)水位表中;冲洗完后,应将两只水位计进行比较,水位应迅速上升,并有轻微波动。

4.2.3 汽压升到0.1-0.15兆帕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如压力表指针能够回到冲洗前的位置,表明纯水弯管畅通,否则因重新冲洗和检查。

4.2.4 校队炉前压力表。

如果在一个锅筒上装有两块压力表,冲洗压力表完毕后,还要校队两块指示的压力数值是否相同。其指示值的差不得大于0.065-0.075兆帕。

4.2.5 汽压升到0.2兆帕时,对各种排污阀依次放水。

排水前,应先将锅炉进水至较高水位。排水时,应注意水位变化,水位不得低于锅炉最低安全水位线。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正常,放水完毕,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

4.2.6 汽压升到工作压力的2/3左右时,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

暖管时间一般为2小时,温升速度宜控制在2-5℃/min,对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69兆帕的锅炉,其暖管时间约为30分钟。对锅炉至蒸汽母管间的主汽管,其暖管时间约为20-30分钟。

4.2.7 暖管时,蒸汽管道应膨胀良好,支吊架正常。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冲击时,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停止暖管,加强疏水,待振动消除后,再缓慢开启主汽阀,继续暖管。

4.2.8 锅炉供汽前,应再次全面检查,对水位报警器进行试叫,验证其可靠性。

5.并炉供汽

5.1 并炉时,锅炉设备应情况正常,燃烧稳定;启动锅炉汽压稍低于蒸汽母管压力0.05-0.1兆帕,缓慢开大主汽阀,待听不到汽流声时,全开主汽阀(全开后回半圈)。

5.2 并汽后,关闭主汽管上的疏水阀、旁路阀门。

5.3 并炉或直接供汽时,应保持汽压、水位及炉温稳定,并缓缓增加锅炉出力。

若发生蒸汽管道水冲击时,应立即停止并炉或供汽,减弱燃烧、加强疏水,待正常后再重新进行。

5.4 供汽后,应注意维持锅炉水位和各仪表指示的变化,开始做运行记录。对锅炉及辅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点火到并炉供汽过程中的主要操作情况所发现的问题,记入有关记录薄中,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其消除。

5.5 并炉后每班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5.5.1 冲洗玻璃水位计一次;

5.5.2 检查锅筒、集箱、省煤器排污阀而后疏水阀的严密性;

5.5.3 根据锅炉水质情况,所有排污阀排污一至二次,定期排污应在“负荷低、水位高”时进行;

5.5.4 对锅炉受热面自动吹灰6—8小时进行一次。

6.锅炉的正常运行

6.1 定期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超压联锁保护装置。

试验时许保持锅炉运行稳定,水位表指示正确,当锅炉水位接近最高或最低安全水位时,水位报警器应鸣叫,水位信号应显示;当锅炉水位达到最低安全水位线时,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应动作,自动停炉;当锅炉压力达到保护值时,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应动作,自动停炉,否则,应停止试验,消除所发现的问题,并重新试验。试验结果及所发现的问题应予以记录。

6.2 根据生产车间用汽负荷变化及时调整燃烧,确保生产需求。

6.3 缺水、满水事故的处理

锅炉水位表中看不到水位线时,应立即停炉(压火),并停止上水;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或排水。停炉后,采用“叫水法”查明水位。查明水位后,分别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6.3.1 轻微满水

应将自动给水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排出少量炉水,使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然后恢复正常运行。

6.3.2 严重满水

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关闭给水阀门,停止向锅炉进水,彬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开启排污阀,加强排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的水位,防止排水时疏忽大意,又造成缺水事故。开启主汽管、分气缸和蒸汽母管上的速水阀门。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再投入正常运行。

6.3.3 轻微缺水

应适当增加给水量,必要时可投入备用给水管路。

6.3.4 严重缺水

严禁向锅炉进水,并立即采取紧急(熄火)停炉措施。

6.4 汽水共腾事故的处理

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开启连续排污阀、定期排污阀,加强给水,一降低锅炉的含盐量,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打开蒸汽管路和分气缸三的疏水阀门。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待炉水品质改善,水位清晰时,可逐渐恢复运行。

6.5 爆管事故的处理

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炉管爆破,水位和气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时,切忌向锅炉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6.6 在运行中,安全阀严禁解列。

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为防止安全阀因阀芯和阀座粘住而失效,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试验时锅炉汽压宜高于额定蒸汽压力的75%以上,并每季度对安全阀进行一次自动排汽试验。

6.7 锅炉各压力表的指示每班至少对照一次。若发现指示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应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每半年校验一次压力表。

6.8定期排污

6.8.1先开慢排,再微开快排、预热排污管道,无水击时全开快排,进行排污;排污完后,先关快排,后关慢排,再将快排开关一次,放出两阀间的残水。:从锅筒、每组水冷壁下集箱排除炉内的沉淀物,并补充连续排污的不足,改善炉水品质。

6.8.2 排污时应缓慢进行,以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震动,应停止排污,待震动消除后,再进行排污。为提高排污效果,在预热排污管后,可将二次阀

可将二次阀反复开关几次。

6.8.3 定期排污时,应注意监视给水压力和锅筒水位的变化,并维持水位正常。锅筒排污持续时间,当排污阀全开时不宜超过半分钟;其余的每一循环回路,不宜超过15秒种,各循环回路的排污必须依次进行。

6.8.4 排污时,严禁使用加力杆(套筒),敲击等方法强行开启排污阀。排污阀不能开启时,可暂停该回路排污,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及结果予于记录。

6.8.5 当两台或多台锅炉共用同一根排污总管时,而每台锅炉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时,严禁同时排污。

6.8.5排污完毕后,待排污管自然冷却后,检查各排污阀后的管道是否烫手,确认各排污阀是否关严。如排污阀内漏,应查明原因,予与消除。

6.9. 转动机械的运行:

6.9.1 对水泵、风机、上煤和除渣等转动机械,在启动前,须检查各转动部分应无摩擦和异状现象,转向正确,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质清洁,轴承冷却水充足,通畅,传动皮带无跑偏及脱落现象,联轴器完好,安全护罩完好,地脚螺栓牢固。

6.9.2 水泵启动前,向泵内灌满水并排出泵内空气。泵启动时,应缓慢开启进水阀,当水压达到规定值时,再缓慢开启出水阀,并调节好给水量。

6.9.3 风机启动时,应关闭其进口调节挡板,当风机启动运转正常后,再缓慢开大进口调节挡板,并调节好风量。

6.9.4 运行中,定期检查转动机械电机的电流和温升,其电流和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

6.10. 自动装置的运行:

6.10.1 投入自动装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自动装置的调节机构完整好用;锅炉运行稳定,参数正常。

6.10.2 自动装置投入运行时,仍须监视锅炉运行参数的变化,并注意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避免因其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当采用自动装置控制锅炉水位时,应特别注意监视锅炉水位表中的水位防止发生缺水(满水)事故。

6.10.3 使用微机控制的锅炉,在微机投入运行后仍须监视锅炉一次仪表的指示并加强巡回检查,防止因一次表失灵造成微机控制失误。

6.10.4 锅炉运行不正常,自动装置不能维持锅炉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内变化或自动失灵时,应将有关的自动装置解列。

6.11. 巡回检查

锅炉运行中,运行人员应定时对锅炉房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以便及时发现锅炉设备的隐患和故障,保证其安全运行。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6.11.1 水位、汽压、汽温正常、安全附件和测量、控制仪表以及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6.11.2 受压元件各可见部位无鼓包、变形、渗漏等异常现象。

6.11.3 炉墙无裂缝、倾斜或倒塌,钢架未烧红或变形,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6.11.4 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泄露(包括内漏)现象,阀门开关灵活。

6.11.5 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6.11.6 燃烧设备及其他转动机械完好、冷却、润滑正常。

6.11.7 煤、水、电、汽等计量仪表指示正常。

6.11.8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6.11.9 运行人员还应保持锅炉设备各部位和工作场地周围的整洁,做好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油垢。

6.12紧急停炉:

紧急停炉也称事故(或故障)停炉,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6.12.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6.12.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6.12.3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6.12.4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6.12.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12.6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12.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第12篇 锅炉上煤铲车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知机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相关技术指标。

3、班前、班中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4、司机应对机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开机前认真检查电气设备、控制电缆、接地线,保证完好。

6、制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运行前必须观察周围情况,鸣喇叭示警,使其他作业人员远离到安全位置。

8、驾驶时司机要注意了望,精神集中,不得超速行驶。

9、一人驾驶,一人理顺拖拉电缆并做现场监护,理顺电缆人员和机动车必须保持3米以上距离。

10、机车不得超载运行。

11、倒车、转弯时,防止压坏拖拉电缆。

12、司机离开岗位时,要将机动车熄火断电,防止自由滑行。

13、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车检修。

14、下班前,应对机车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司机要注意行车交通安全,防止碰撞行人或障碍物。

2、 司机要经常寻视厂内行车路线,清理废铁块、铁钉,防止扎坏轮胎。

3、必须保证制动系统的灵敏可靠,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有效刹车。

第13篇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四、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五、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六、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七、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八、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九、每个司炉人员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十一、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十二、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2—3年对内部进行一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十三、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十四、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十五、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

第14篇 燃煤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一、 锅炉启动前的检查

1、锅炉工必须首先查看上一班的《锅炉运行记录表》内的记录,了解锅炉的运行状态,如果锅炉处于停炉状态,应了解停炉的原因和时间;

2、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完好(例如:给水泵、离子交换器、阀门等);

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源开关应关上,电压应正常;

4、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工作位置;

5、锅炉本体仪表是否正常,水位表水位是否正常(若水位表稍低于正常水位为正常)。

二、 点火升压

1、全部检查正常后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开始点火,待煤层正常燃烧后调整好鼓风和引风的风量,保持一定的炉膛负压(-15~-30pa);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23

2、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从点火到供汽所需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当排空气阀有蒸汽冒出时应关闭排空气阀;

4、当锅炉升压到0.1~0.2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5、当锅炉升压到0.2~0.3mpa时,要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等是否有泄漏,螺丝是否有松动(若螺丝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螺丝);

6、当锅炉升压到0.3~0.4mpa时,开启下锅筒的排污阀排污一次,减少上下锅筒的温差,促进水循环。

7、当锅筒汽压逐渐升高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没有特殊响声或异常现象发生,若有以上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可停炉检查,待故障消除后再继续运行;

8、锅炉升温期间,必须监视省煤器出口水温,防止省煤器内的水汽化,必要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筒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但在供汽前要恢复正常位置,防止缺水。

三、 供汽

1、当锅炉汽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向车间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

2、开启分汽缸疏水阀,稍微打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间不少于十分钟,并注意供汽管道是否有水击现象,如有应立刻停止暖管,加强疏水,带水击现象消除后再次暖管;

3、暖管完成后,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分汽缸压力接近锅炉压力时全部打开主汽阀并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四、 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供汽正常后锅炉工要密切监视水位、压力、燃烧状况等,并根据用汽部门要求调整燃烧状况,以保持汽压稳定;

2、锅炉工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在水处理人员指导下排污一次,每星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每个月做安全阀手动及自动排汽试验各一次;

4、排污注意事项:

1)排污尽量在高汽压、低负荷时进行;

2)排污时要有专人监视水位;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24

3)排污后约三十分钟用手试摸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5、锅炉运行中要保持锅炉车间的清洁卫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各项记录。

6、交接班时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交接班制度》,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五、 停炉操作事项

1、临时停炉(三天内的停炉)的操作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适当减弱燃烧,用汽部门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

2)待炉膛温度降到400℃以下时开始压火,在燃烧的煤层上均匀覆盖一层湿煤,关闭风门,降下煤闸板,打开排汽阀排汽;

3)待汽压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待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时关闭总电源;

4)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5)锅炉压火期间要有专人值班,防止煤层燃烧及锅炉缺水等事故。

2、完全停炉(停炉三天以上或进行检修时)

1)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一小时停止供煤,待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把煤斗内多余的煤扒出来,打开炉排,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清理完,未燃尽的煤要回收;

2)如遇一星期内正常停炉,打开排汽阀,待压力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

3)如遇检修或长期停炉,压力降到0.4mpa时迅速打开所有排污阀,排干锅炉水,利用锅炉余热烘干锅炉,并做相应处理(注意:必须在熄火后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才可放水);

4)停炉后关闭总电源,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3、紧急停炉

1)运行中锅炉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相关部门:

a.锅炉水位降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下(严重缺水);

b.不断加大给水及其它措施,但锅炉水位仍然下降(严重炉管爆炸);

c.锅炉水位升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上且经过放水仍不见水位(严重满水);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不能向锅炉给水;

e.所有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中任何一种全部失效;

f.锅炉主体发现裂纹或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炸;

g.炉墙倒塌或严重损坏,危及锅炉及操作人员安全等。

2)停炉操作:迅速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把煤闸门降到最低,将炉排以最快速度转动,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全部清理掉,同时扒出煤斗里的余煤,打开排汽阀泄压,注意控制水位,如果是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同时禁止排汽,待锅炉冷却后做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才可投入运行;

3)紧急停炉操作以保证人身安全为主,发生事故时要冷静处理,及时上报,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4)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停炉,必须与用汽部门保持及时联系。

第15篇 酒店热水锅炉操作规程2

酒店热水锅炉操作规程(二)

一、点火前做好锅炉本体、辅机的检查。

1、检查锅炉本体有无损伤。

2、辅机是否正常。

3、排污阀是否关闭,补水阀、补水箱水位是否正常,燃油阀是否打开。4、电源、电控部分是否正常。

二、确认一切正常后,可点火开炉。

1、小火温度设在70℃-80℃之间,停火温度设置在90℃,并启动一次水循环泵。2、锅炉在自动运行过程中,为了节能,一次循环泵处于手动状态,随二次循环泵、二次提升泵的开启而开启,随二次循环泵的停止而停止。

三、锅炉长时间停炉时应关闭燃油阀,关闭电源。

四、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炉:

1、炉内水温超过100℃。

2、锅炉严重缺水(注:停炉后,应在炉冷却后方可加水)。

3、锅炉本体和辅机发生重大故障。

五、每班2次到22f热水箱检查水位、水温。

六、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

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有哪些锅炉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岗前准备与检查2.启动与运行管理3.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4.停机与维护保养5.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目的和意义本规程旨在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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