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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防护装备的佩戴:检修人员应始终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鞋和听力保护设备。
2. 工具设备的检查:每次使用前,应对工具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功能正常。
3. 危险区域的识别与隔离:对作业现场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4. 电气安全: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工具。
5. 紧急情况处理: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熟悉紧急撤离路线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 作业过程中的行为规范:遵守“三不动”原则(未授权不动设备,未了解清楚不动设备,未做好防护不动设备)。
目的和意义
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降低设备损坏率,维护生产秩序,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可以提高检修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损失,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注意事项
1. 检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状态或绕过安全防护措施。
2. 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锚点牢固可靠。
3.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应遵循防泄漏、防扩散、个人防护的原则,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
4. 严禁在疲劳、饮酒或服用影响判断力的药物后进行检修工作。
5. 保持作业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以防滑倒或绊倒。
6. 当遇到不熟悉的设备或技术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或专业技术人员请教,不可盲目操作。
7. 在检修完成后,应恢复设备到正常状态,并清理现场,确保下一次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规程需每位检修工严格遵守,通过持续的培训和自我提升,将安全操作变为习惯,以实现零事故的工作环境。
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车间或工作现场,必须按如下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严重扬尘场所要戴防尘口罩。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不得穿凉鞋、高跟鞋,不得穿大衣、风衣,围围巾,不得披头散发;留有长发(长度超过衣领)的女工,必须将头发放到帽子内。
要掌握所操作设备、设施和工具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具备应有的操作技能。
检修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工作场地的油垢、油污、积雪和冰等,要事先处理,防止滑倒;分配工作时,每个场地都必须有人负责安全。场地上必须有良好的照明。高温加工时,要注意工件必须干净、无水垢,防止爆裂。
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在开关或按钮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有人监护。对于球磨机、大型皮带运输机、破碎机等大型设备,检修前还必须到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检修皮带运输机时,中部的事故开关还必须断开。
在重点消防部位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在申请的时间内开始和结束;同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如消防安全规定等。
使用的工具、仪器等要完整无损,禁止使用有裂纹、缺陷和损伤的工具;打大锤时不得戴手套,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在多层或交叉作业时,要有统一的指挥。设备有连锁装置的,连锁装置必须完好。工作时要注意上、下、左、右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特别是多层作业时更要注意,工具要放稳,以免滑落;传递工具严禁抛掷。
检修工禁止从事非本工种的工作。特种作业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米内禁止用火、吸烟。乙炔、氧气瓶周围严禁用火和围坐。
使用各种工具时,必须遵守《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属于高空作业的,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规程》。
检修主体设备时,同时必须确保安全装置和除尘设备的完好无缺。未经相关技术部门的批准,严禁拆除或私自改变防护装置的形状和结构,以免降低防护性能。要保持警示牌的完好,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检修、更换球磨机衬板前,应首先确认机体内无脱落物;机内温度适宜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严禁吊车的吊钩进入机体内。检修完后,封闭球磨机人孔盖时,必须确认球磨机内无人,方可封闭。
到地板下检查或作业时,至少要有两人相伴,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单人到地板下检查或从事任何作业。
检修完后,要确保一切安全设施到位,不留隐患。试车前,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和运转工人共同验收,验收正常方可试车。试车时严禁人员站、靠在设备转动部分;禁止非岗位操作人员自行试车。
第2篇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工种适用于刮板输送机的检修作业。
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刮板输送机的检修工种。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担任,持证上岗。
2、熟悉本岗位的机械设备性能、结构原理、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掌握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3、服从班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
1、检查机头、机尾传动装置及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2、机头、机尾架、拨链器、刮板等安装牢固、无变形。
3、检查输送机刮板链条长度是否适度,链条松弛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
4、检查刮板、连接环是否损坏,连接螺栓无松动,刮板不准弯曲,不准短缺。
5、检查减速器、盲轴、链轮油量、油质。
6、检查电机风叶、传动对轮、梅花垫有无损坏。
7、开机试运转,各传动部无振动,电机减速器声音、温度正常,链轮运转平稳,无卡链、跳链现象。
8、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胶带输送机机尾搭接合格,高度不小于300mm。
9、电缆无损坏、扭曲。
10、检查完毕,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响。
四、收尾工作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做好详细记录。
第3篇 主、副井提升系统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立井井筒中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的工种。立井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井筒尾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动绳、缓冲绳,井架、天轮、摇台、阻车器、尾绳装置等检查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井筒维修作业。
第3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4条 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第5条 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第6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7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 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对主要提升和运输设备的钢丝绳应由专人负责检查。
第10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不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器)的钢丝绳为10%。
第11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50%。
第12条 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变形。
2、钢丝绳产生捻距内断丝面积与总面积之比超过上述规定时。
3、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量超过上述规定时。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时。
第13条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14 条 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钢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第15条 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工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16条 在井口验绳时应系安全带。
第17条 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
第18条 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修、检修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因情况特殊,需上下同时作业时(如更换罐道),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第19条 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按设保护伞和栏杆。
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和安全帽,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过2米/秒。
4、检修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5、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栓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坠落。
6、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房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以防坠落。
第20 条 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往井下丢弃杂物。
第21 条 需进行点、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 提升容器的罐耳安装时与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采用滚动罐耳的组合钢罐道的辅助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保持10-15mm 。
第23 条 罐道和罐耳的磨损达到下列程度时,必须更换。
1、钢轨罐道轧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轧腰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10mm,或者罐耳和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
2、组合钢轨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50%。
第24条 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
第25 条 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26条 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积使用期限;单绳提升机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四、操作准备
第27条 由作业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集质量要求。由作业负责人和施工安全检查员一起向作业人员贯彻安全措施。
第28条 由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
第29 条 由作业负责人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信号等。
第30条 准备好合格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对在检查中需要使用的安全带进行认真检查。
第31条 检查工作开始前要与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
第32条 在检查钢丝绳之前应在绳上做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在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一致。
五、正常操作
第33条 检查井筒装备时,只允许从下往上检查(包括井架),并随时清理在罐道梁上的碎石、木块和其他杂物。
第34条 检查罐道和各部件间隙或清除间隙中污物时,应采用工具不能直接用手,以防挤伤。
第35 条 进行更换罐耳滑套等零部件及紧固罐道螺栓等作业时,应注意配合,工具应栓保险绳,传递零部件时要等对方拿稳后再松手。
第36条 在更换罐道、井筒电缆及风水管路等大型检修项目需分组分班作业时,应按施工进度表记施工程序顺序作业,在交接班时必须做到:
1、核对工程进度。
2、临时悬挂紧固装置应可靠,并一一交代清除。
3、对出、入井筒的工具、零配件一一点清交接。
4、交接的安全带必须由安监员逐条检查,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5、工作时桥板、工具的保险绳应逐一检查,确认栓绑牢固后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第37条 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施工内容及进度图表时,要先停止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38条 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器)和井筒悬吊钢丝必须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
第39条 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米/秒的验绳速度,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
第40 条 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以免伤手,后面的手抚摸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凹凸等变形情况。
第41条 验绳时,应由2人同时进行,1日在井口,另一人在出绳口,以便检验全绳。
第42条 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确定的起始标志,确定断丝、锈蚀或其他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对断丝的突出部位应立即剪下、修平。
第43条 对容器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层换层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第44条 如检查时发现钢丝绳绳处“红油”说明绳索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垛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第45条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月检时,除包含日检全部内容外,还应详细检查提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钢丝绳从滚筒到天轮段,详细检查绳卡处有无断丝;用游标卡尺测量直径。
第46条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檫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
第47条 根据气温和所需涂油脂稠度,可采用加温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着在绳上,然后用手将油脂均匀涂在绳上。涂油时绳速不得大于0.3米/秒,站在井口涂油时应系安全带。
第48条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试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米,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米;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切割,如需要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mm;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六、收尾工作
第49条 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等,及时通知并配合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正常后,才能正式提升。
第50条 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对每一根钢丝绳建立检查档案,记录好钢丝绳的使用地点、规格型号、启用时间、定期试验情况、检修问题及处理情况、检修日期、检修人等内容。
第51条 大型检修项目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52条 在进行涂油等专业后应将井口、井架及车房等处的废棉丝、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
第4篇 液压支架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完好标准。
第3条 综采工作面所有支架要编号管理,要分架建立检修档案。
第4条 大的零部件检修时,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保证检修时间,准备好备件和物料。
第5条 当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不得进行检修,切断电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6条 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运转情况。
第7条 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工具。
第8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9条 检修支架顶部的部件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三、检修操作
第10条 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
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第11条 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第12条 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第13条 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第14条 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第15条 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第16条 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不允许带压作业。
第17条 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第18条 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形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其它物件代替。
四、收尾工作
第19条 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第20条 检修时卸载的立住、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第21条 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第22条 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做好检修记录。
第5篇 风表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风表检修工负责检修风表。
2.每台风表使用半年后应作检查校正,重新绘制风表校正曲线;大修后的风表必须经校正后方能使用。
3.风表必须送到指定单位进行校正。
4.每个风表检修工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修理风表的工作间应清洁、干燥、无纤维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
5.在拆卸风表前必须将壳体的灰尘污垢清洗干净。应按风表类型、结构、性能及各组的锐敏部位依次拆卸;复装应按其逆顺序进行。
6.不同型号风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7.清洗风表的操作方法
(1)将表盘以外各个零件(除摆轮、游丝组外)及夹板放在汽油(100 #、200 #)或酒精中浸泡5 ~10 分钟,然后用小板刷仔细刷干净,再用白绸布擦干,最后用细毛刷刷掉附着物;
(2)精心检查各零部件有无损坏,特别是易损的轴承、齿轮、针脐等部件,精度不合要求时必须更换;
(3)按要求进行组装,并在各齿轮轴眼中注入适量钟表油。
8.检修后的风表必须零部件齐全、螺丝松紧适当,启动杆、离合闸板(回零杆)灵活,无摩擦、碰撞、卡滞、停转等现象,指针进位无误,还原后指针必须对零;还应有绘制好的风表校正曲线。
9.拆装风杯或风叶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变形,并要妥善放置;安装钢丝轴时要拉直、紧固,但不要用力过猛,防止拉断;拆装表针(带凸轮表针)时要垂直地轻轻放下或拉下,防止将齿轴折弯或折断;安装各种风表指针时,起始位置要对在零位上。
10.拆装风表时,镊子要夹紧刻度盘垂直用力,不要猛力拨动开关弹簧和风叶轴尖;三叉架要垂直取下;安装轴眼要待装进轴后才能用力。
11.自动计时风表的游丝、摆轮拆装方法要得当,防止游丝变形;安装卡子时,要看清上下轴眼后谨慎安装,安好后要仔细检查,装好的摆轮转动应灵活,加外力后能连续走动;安装表针时要防止齿轮轴折断。
12.安装高速风表的风杯时,应在风杯轴的下轴眼对好后再对上轴眼,上下轴眼保持一定间隙,防止断轴尖和蜗杆变形。
13.不准用螺丝刀等铁器拨弄齿牙;轴承必须注油。
第6篇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严禁在井下拆机修理。
3.严禁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4.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
5.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7.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8.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准备好常用工具、仪表、材料及工作台。
9.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表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等杂物。
10.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发放:仪器检查→按规定发放→回收→检查→存放登记。
1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发放
(1)发放前,先打开开关预热15分钟后,显示器为零,若有偏差,可以调整电位器给予校正,使其指示为零。
(2)发放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充电。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
(3)对维修的仪器各部分的检查,应按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部分进行操作。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发放仪器,不得借故不发。按牌发仪器,进行登记,发完后将仪器牌挂到相应位置。
(5)交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发放人员应将其仪器牌还给使用人。
(6)对收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所规定的要求。还要使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能正常调节,电源开关应灵活,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动作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7)对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充电。
(8)对当班使用并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因做未检查完的,在交班时要交代清楚。下一班检查。
(9)对当班使用、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登记。
(10)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维修、检查、标定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细致检查,根据先简后繁、先外后内的原则,压缩分析故障的部位,再用测量电压、电阻、电流的方法,找出故障点。
(2)清理传感器网上的煤尘时,可用毛刷去尘,不准用湿布,以免损坏催化元件。
(3)充电回路的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有:
①电源开关接触不良、充电二极管损坏时,需更换新件。
②连接线断线时,焊接连接线。
(4)电源部分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有:
①电池损坏时,更换新品。
②连接线断时,焊接连接线。
③放电时间不足8小时、有短路时,维修电路。
(5)稳压电路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显示值随电池组电压下降而下降,稳压电路有元件坏,更换新品。
(6)传感电桥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开机显示小数点或负极性点,黑白元件坏,更换新品。
(7)通甲烷标准气体显示值为负,黑白元件焊反,重新焊接。显示数字不稳,a/d转换器坏,更换新品。
(8)不能报警,报警集成块坏,更换新品。
(9)换电池时须整体更换,不能用其他类型的部件代替。更换元件时须关机,防止损坏集成块。
(10)维修过的仪器,必须重新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零点校准:接通电源,让仪器稳定后用清洁空气调准仪器零点。
(12)示值校准:将1.0%的甲烷标准气体,按仪器规定的流量流入仪器,标校3次,使仪器示值与标准气体一致。
(13)基本误差检定:分别通入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读取仪器示值,应分别不超过±0.1%、±0.3%。
(14)用3.0%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漂移,应不超过±0.2%
(15)用3.0%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响应时间,吸入时间不超过10秒,扩散时间不超过30秒。
(16)用1.5%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报警误差,报警设定值与报警时的示值之差应不超过±0.1%。
(17)报警强度及信号检定,报警声级度不小于75分贝,光信号在黑暗中20米处应清晰可见。
(18)位置误差,仪器在正常位置与位置变动后的零值误差应不超过±0.1%。
13.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维修,待处理正常后,再进行工作。
1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15.检定条件: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小于85%,大气压力86~106千帕,周围无影响检测的干扰气体。
16.外观及通电检查,仪器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连接可靠,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并有欠压指示灯,仪器各调节旋钮应能正常调节,仪器测量值的指示器应清晰无缺陷。
17.仪器校准:检定前,被检仪器、检定用甲烷标准气体及配套设备应在同等条件下放置12小时左右。
18.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检定数据应记入原始记录内,保存期2年,仪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19.做好交接班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台账要清楚。
第7篇 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3.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5.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以及数量充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品、备件。
7.试验介质应符合m t6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乳化液按5 ∶95 重量比配制而成并进行过滤。
8.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9.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他杂物。
10.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11.解体时应合理选择工具,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12.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13.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4.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干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15.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16.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7.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而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性能试验。
18.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好。
19.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现场。检修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污物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第8篇 三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三机检修工必须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能够知其工作原理、性能、构造,会维修,能够处理一般机电事故,掌握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二、岗位标准操作工序
到达工作地点后,三机检修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检修:1.接班;2.作业前准备;3.刮板机转载机检修;4.破碎机检修;6.试机;7.交底。
三、安全操作标准
(一)接班
1.进入作业地点:上一班平台集控工给三机检修组组长交底。
2.询问工作状况:三机组组长到达作业地点后,必须询问上一班设备的运转状况、故障处理及遗留问题。
3.问题的处理:交底人员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二)作业前准备
1.三机检修工把交底情况向班长汇报清楚。
2.根据班组长在班前会上的安排,三机检修工把检修所使用的工具及配件带到工作地点。
3.检修前(拉空三机上的浮煤):三机启动前,电气平台电气检修工必须与工作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工作面人员同意后方可启动;先点动刮板机二次,间隔60s后再正式启动。正式启动时按先启动破碎机,再启动转载机,最后启动刮板输送机的顺序依次延时启动。
4.对照日检内容和完好标准,对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进行全面检查。
5.进入机道作业时需准备检修工具、更换配件及打设挡矸网所需用具(3m_2.5m的钢丝绳网1片、7环40t链子4条、8#铅丝)。
(三)刮板机、转载机检修
1.检查电动机、减速箱等传动装置的运转,油位位于油腔容积的1/2位置。
3.检查机头机尾减速箱油位:每班检查1次,使用油标尺检查油位,油位位于油腔2/3位置为最佳;油位低于油腔1/2位置时,使用油壶加注l-ckc680工业闭式齿轮油,严禁将不同号牌的润滑油混合使用。
4.三机检修人员进入机道作业前,确保顶板完好,支护良好,工作地点上方10m处打设牢固可的挡矸网,设专人做警戒。将三机、采煤机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警示牌,并安排专人看护。
5.检查机头机尾链轮磨损不超过5mm;压链板磨损不超过10mm。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保证齐全紧固可靠。
6.机身连接哑铃销完整、不缺失;哑铃卡块、封口销齐全,节距齿轨固定销、封口销齐全、节距齿轨磨损不超过5mm,过渡槽及其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7.检查大链松紧度,链环和连接环无损坏,不得出现连缺二个刮板,刮板链链环伸长量不超过5mm;刮板压板、螺栓齐全;刮板磨损不超过10mm;刮板链不飘链;
8.减速箱有以下问题时,必须立即清洗换油:
(1)润滑油中的杂物含量超过2%时。
(2)润滑油中的金属磨损料超过0.5%时。
(3) 润滑油中的含水量超过2%时。
9.每班对电动机及减速箱保护罩上堆积的煤粉、杂物进行及时清扫,以保证电机及减速箱散热良好。
10.检查转载机桥身部分及爬坡段无异常,连接螺栓无松动。
11.每班检查1次透气孔,保证其畅通。
12.每班检查2次油温,并监听2次声响。
13.检查机头机尾护心板、机尾压链板固定螺栓无松动、分链器无变形、链轮轴组无渗漏。
14.将链轮轴组加油孔周边清理干净并打开,用油壶加注l-ckc320工业齿轮油,加满为止,每班1次。
15.液压紧链器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每次紧链前,确保主电动机是闭锁的;绝不允许紧链时主机减速箱通电运转,否则将导致设备严重损坏及人员伤害。
(2)不允许用液压马达作为动力运输材料,防止马达提前损坏。在紧链过程中,主机上的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3)当刮板链运转或被拉紧时,绝不可有人站在或跨越刮板输送机。工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
(4)紧链时要注意观察,应了解刮板张力正在增加,切记不要使链条过度张紧。
(5)紧链过程不可以随意调节制动压力。
(6)根据实际使用适当调整液压紧链器的工作压力,但调节不应超出规定压力值的20%;压力过大会造成主电机或减速箱的损坏。
(7)工作压力每档调整不超过0.05mpa,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20mpa,最低工作压力不小于3.5mpa。
(四)破碎机检修
1.检查破碎机锤头、上部挡板、出口和入口挡板等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无松动短缺。
2.液力耦合器无渗漏情况。
3.液力耦合器因过载造成易容合金塞熔化及喷油时,在班组长统一指挥下卸载,按规定给液力耦合器注25.5l阻燃介质,更换新的易熔合金塞或活爆片。
4.检查电机、破碎机轴承润滑情况,并对油箱注油至2/3处。注油方法:
(1)确认换向阀换向到位(一般开始时为推进位置,摇动手柄 4-5 次,将换向阀改到拉出位置,再次摇动手柄 4-5 次。即完成一个加油循环。
(2)加油结束后,必须将换向阀置于推进位置。
(3)在按规定注油后,油位指示杆应比注油前有所下降。
5.检查破碎机锤头的磨损情况,每班对锤头进行1次检查,锤头螺栓不允许有松动或丢失现象。
6.定时检查轴承温度,不允许在高于80℃情况下工作,温度高于 80℃时需开盖检修轴承等部位。
7.减速箱首次工作200小时后,应该把旧油排掉,用同牌号油冲洗后再注入新油,以后每半年清洗换油1次,遵循泄油、冲洗、再注油的原则。减速箱温度一般低于80℃
8. 减速箱有以下问题时,必须立即清洗换油:
(1)润滑油中的杂物含量超过2%时。
(2)润滑油中的金属磨损料超过0.5%时。
(3润滑油中的含水量超过2%时。
(五)试机
1.检修项目进行完毕后,要按操作程序进行试运转,并注意观察设备运转。
2. 试运转:三机启动前,电气平台电气检修工必须与工作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工作面人员同意后方可启动;先点动刮板机二次,间隔60s后再正式启动。正式启动时按先启动破碎机,再启动转载机,最后启动刮板输送机的顺序依次延时启动。
(六)交底
1.交底前的准备与自查。
交底前三机检修组长要对检修情况进行1次自查。
2.向接班人汇报本班工作情况,升井后填写三机检修记录,三机润滑记录。
3.接受下一班集控工的现场检查。
四、必备工器具
序号
工具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活口扳手
/
1
2
撬棍
/
1
3
大锤
/
1
4
油壶
/
1
5
单体支柱
2.5m、2.8m
1
6
注液枪
/
1
7
倒链
2t/3t
1
8
套筒扳手
36mm
1
9
套筒扳手
42mm
1
五、内业资料
序号
内业资料名称
填写频次
检查人
1
三机检修记录
每天一次
技术员
2
三机润滑记录
每天一次
技术员
第9篇 采场电路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采场电路检修工必须熟悉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以及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并持证上岗。
2.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熟知作业环境,认真检查作业中所用的工器具。
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4.计划性停电须按调度安排时间执行,由专人与牵引变电所负责人联系,取停电工作牌。停电后由停电负责人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汇报停电时间和停电盘号并复诵,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验电、挂接地线。
5.临时性停、送电或事故性停、送电应与调度联系,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停电无误后验电、挂好接地线方能作业。作业完毕,经检查无误后,拆除接地线、撤出人员,方可送电。
6.用线路区分开关临时性停、送电时,必须谁停谁送。停电后必须向调度汇报,停电地点必须挂接地线,并派专人手持红旗或红灯、挂警示牌,在停电区域前方50米以外的地方进行防护。
7.登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用具;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
带、安全帽;禁止用一只脚支持全身重量。
8.在高处作业时,工具、材料必须用绳子捆绑好后上下传递;禁止抛上丢下。
9.拆线时要有专人监护,不允许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接近线路。
10.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所用的工具必须能保证安全。
11.使用人字梯时,必须用麻绳坚固地捆扎在轨道上;单梯作业时应有专人扶梯监护。
12.使用架车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架车的运行和制动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运行和制动良好。
13.架车运行时,必须由电路检修工负责制动,时速不得超过5km;作业时必须先验电、挂接地线,确认停电无误后,方可上人作业;作业完毕要及时将人员、工具、材料拆离车顶。
14.登高用具每月必须由专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第10篇 支架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支架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综采工作面的液压支架检修工对支架的检修工作。
二、上岗条件
1、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通晓本操作规程。
2、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
3、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完好标准。
三、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阀组、立柱、千斤顶,均不准在井下拆检,可整体更换。更换前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接头处要及时装上防尘帽。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2、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对人。
3、不准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四、操作准备
1、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的运转情况。
2、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工具。
3、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有注意事项。
4、检修支架顶部的部件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五、操作顺序
1、在检修支架前,要首先根据原理和现场操作来判断支架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确定处理方案。
2、关闭高压液,并将元件或液管里的残余压力全部释放,保证确认无误。
3、拆开元件或所需更换的管路,更换上新的备件。
4、恢复送液,操作支架的手把,试操作支架,检查问题是否已处理。
六、正常操作
1、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2、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3、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4、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5、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截止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不允许带压作业。
6、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型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其它物件代替。
七、特殊操作
1、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2、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八、收尾工作
1、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3、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4、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做好检修记录。
第11篇 矿区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
矿区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新到矿的支柱应按mt112《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出厂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修、露天存放。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1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4.检修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修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修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存放。
5.冬季,检修车间应有取暖系统,车间最低温度不得低于0℃,以保证检修质量。
6.工作介质的牌号应与支柱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牌号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工作介质牌号。工作介质注入支柱前,应经过120目/英寸滤网过滤后方可使用。
7.压力试验机的各种保护措施,必须齐全可靠。在压力试验时,操作人员应在防护栏外侧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试验柱体。
8.备用零部件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9.检修前,应首先检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备件、各类仪表及拆柱机、试验台等仪器设备,应完好。
10.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支柱编号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试验情况、维修人等。
11.支柱解体前,要首先将其外表煤泥、煤尘冲洗干净。
12.在操作拆柱机对支柱解体时,不得用铁锤或铜棒敲击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变形,影响密封性能。
13.在活柱体中拆活塞时,要用准用工具拉出活塞,严禁使用手锤敲击。
14.检查缸体和活柱的锈蚀、拉伤和磨损、变形情况。
15.对变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机、油缸整形推力器进行修复。
16.使用限位钢丝的活柱,在拆卸手把体时,钢丝槽内要套入废旧的o形圈,防止刮坏导向环和防尘圈。
17.所有零部件检测报废标准均按部颁标准执行。
18.更换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19.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20.更换所有密封件。
21.活柱组装:
(1)将手把体装在活柱上。采用钢丝限位的活柱体,限位沟槽内套上废旧的o形圈,防止碰坏防尘圈。
(2)将y形圈装在活塞上,装上防挤圈,密封圈装在沟槽内,防挤圈装在低压侧,将活塞装在活柱上。
22.整柱组装:
(1)活柱组装时必须将活塞端由油缸上装入连接钢丝。
(2)将复位弹簧挂在活柱内,使用专用工具卡住弹簧,装上底座,装入连接钢丝。
(3)将顶盖装在活柱上,打入圆柱销,并注意顶盖四爪的一条对称轴线与孔的轴线平行。
23.对检修的三用阀,要按规格型号调定开启压力,其值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9~1.1倍,并对每个三用阀进行1.5倍压力试验、开启压力试验及密封性能试验,具结果达到mt112标准要求后,方可安装使用。
24.将调试好的三用阀装在活柱的阀孔内,准备试压。
25.支柱的逐根试验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暂行技术条件》进行。
26.支柱检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存放在气温不低于0℃的干燥的室内。
27.支柱如果短期不用,应将支柱腔内乳化液放尽允许水平放置,但三用阀进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脏物进入。
28.切断电器设备电源,清理检修场地。
第12篇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 天至少进行1 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 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 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 ”位,预热30 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 ”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 ”,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 —1996 (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 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 %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 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 %、3.0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 %、±0.3 %。
(6)用1.5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第13篇 掘进机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工种适用于掘进机的检修作业。
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掘进机的检修工种。
3、在对掘进机进行检查、维护作业时,首先要认真对煤墙、顶板的支护情况进行安全确认,严格执行顶板管理相关规定。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担任,持证上岗。
2、熟悉本岗位的机械设备性能、结构原理、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掌握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3、服从班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
1、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2、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
3、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如起吊用具、仪器、仪表、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4、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明确、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5、检修前要将掘进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6、应及时清理掘进机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7、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8、如检修地点坡度较大,检修前除原有设施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9、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10、需进行起吊工作时,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完好,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1、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作业。
12、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经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13、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14、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15、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16、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7、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18、更换油时,必须清洗油箱,注入油箱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19、掘进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0、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机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掘进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21、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整理工具,清理卫生。
22、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23、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14篇 室内电气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安全的组织要求:
(1)接受工作任务时,必须详细了解内容及周围安全情况。必要时班长需陪同工作负责人(或施工小组全体人员)深入现场,交待施工和安全要求。
(2)施工负责人在工作前,要向全体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工作任务,现场情况和设备、线路带电情况。要妥善布置安全措施。所有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施工内容及安全情况。
(3)为了工作需要,中途临时调配人员参加施工,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安全要求。
(4)如遇特殊情况,进行带电作业时(250伏以下)必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经车间批准,方可进行。工作前车间领导和有关技术员,组织施工人员,应认真研究安全措施。
(5)不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检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以便互相照顾和监护。
2、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断开电源,对检修设备可能来电的开关设备全部断电,禁止在只经油开关断电的设备上工作。
(2)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
①在已停电的油开关的刀闸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②根据工作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可能触及周围带电的部分时,则应装设遮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牌子。
3、属于变电所不用办理工作票和供水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工作地点位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以内,不需要停电操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首先通知配电值班员,方可进行。如:变压器充氮取油样或装设其他设备等。
(2)工作人员当伸直身体和手臂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下列规定时,应由施工人员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挡好绝缘板,方可施工,否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停电进行。(附下表)
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
380v以下
3~6千伏
10千伏
距离(米)
0.4
0.6~0.7
1
橡皮线:3kv不少于0.3米
(3)因生产需要架设临时线路用绝缘导线,每年应进行一次耐压实验。通过地面的临时线路和导线与导线交叉点等易于磨损处,应加强绝缘和防护措施,并接地。
(4)所接临时线路、临时测量仪表线路以及恢复正常线路,都应有两人互相查对,防止差错。
(5)对于低压动力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禁止在只经电磁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必须拔掉上一级保险,防止触及电钮启动设备。
(6)对带负荷的低压刀闸开关的停关和电焊机只经保险瓷具的停送,必须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进行操作,防止触电或可能发生的弧光短路烧伤。
(7)安装设备在建筑物上打眼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第15篇 胶带输送机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工种适用于皮带机检修作业。
2、本规程适用于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工种。
二、上岗条件
1、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熟悉所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联系。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检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检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三、施工要求
1、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检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2、检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检修皮带时要认真进行安全确认,严格执行“皮带运行期间安全管理六条禁令”。
3、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4、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5、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检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检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6、不允许在井下拆修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7、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需做好防滑防倒措施,未做措施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四、作业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2、检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检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五、维修作业
1、检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1.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1.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1.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1.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1.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1.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1.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1.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适合,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1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4、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5、拆卸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6、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7、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钢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9、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10、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11、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2、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3.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13.2电动机、减速器经过调整或更换。
13.3皮带机重新订扣;
13.4调整各滚筒安装位置或间隙。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4.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14.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14.3皮带跑偏情况,
15、禁止设备在高速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16、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17、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
1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批准。
20、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21、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22、皮带输送机检修
22.1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22.2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2.3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23、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4、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安全撤离后,方可送电试车。
2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五、收尾工作
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2、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无关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4、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予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5、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6、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