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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蒸汽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系统在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生产效率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以下是蒸汽安全操作的基本内容:
1. 设备检查:确保所有蒸汽设备(如锅炉、管道、阀门、压力表等)在使用前经过全面检查,无泄漏、腐蚀或其他损坏。
2. 操作培训:所有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蒸汽系统的运行原理、操作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3. 压力控制:严格监控蒸汽系统的压力,不得超过设备设计的最大工作压力。
4. 温度监测:注意蒸汽的温度变化,防止过热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5. 安全装置:确保安全阀、压力释放阀等安全装置正常工作,定期进行校验。
6. 维护保养:定期对蒸汽系统进行清洁和维护,预防积垢和腐蚀。
7. 应急响应: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泄漏或其他故障时迅速响应。
8. 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和听力保护设备。
目的和意义
蒸汽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因蒸汽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避免因蒸汽泄漏造成的能源浪费。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在进行任何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和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设备设置。
2.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通知相关人员,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不得在没有充分冷却的情况下接触蒸汽管道或设备,以防烫伤。
4. 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设备,确保其有效性。
5. 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务必关闭电源和切断蒸汽源,悬挂警示标志。
6. 储存蒸汽的容器应远离火源,防止引发火灾。
7. 记录每次操作和维护的情况,便于追踪设备状态和历史故障。
以上规程的遵守对于保障蒸汽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每一位员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蒸汽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蒸汽安全操作规程
1、加工原料时,先关紧柜门后,再开启汽阀,加工完毕后,及时关闭汽阀,严禁浪费蒸汽。
2、进制开启蒸柜门前,必须先关闭蒸汽阀,待汽量、气温下降到安全要求时方可开启,以免被蒸汽烫伤。
3、不能使用蒸汽加工与工作无关的原料。
4、使用柴油炉供汽时,严格遵守相关柴油炉操作规程,注意检查水胆情况。
5、随时检查蒸汽管道及相关部件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检修。
6、专人控制蒸汽阀,确保用汽安全。
第2篇 蒸汽锅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培训,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常知识,经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单独操作。
2点火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及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仪表控制系统、排污阀、给水设备及通风除尘设备、炉膛、炉排、烟道)并经水压试验,无泄漏、确认良好后,炉水至水位线时,方可点火启动。
3点火前应先进行炉膛通风,开启引风机5分钟,确保炉膛无可燃汽体后方可点火,锅炉烘炉时,应缓慢升温,防止升温过快导致炉墙裂纹及部件损坏,烘炉结束后进行升压,升压至额定压力30%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升至60%时,开始供汽暖管,防止发生水击事件,先开疏水阀后,慢慢开启供汽阀门,然后逐步加大,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受热后卡住。
4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供软化水先除氧,保持中上水位(+15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水位降至下极限时,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满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立即停炉检修。
5锅炉应每三月至少一次超压连锁实验,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连锁装置。
6司炉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果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当超压时应停止燃烧供给并打开安全阀。
7每班应进行一次冲洗水位表,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水位是否一致,否则应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
8连续排污根据化简结果确定排污大小,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低负荷进行排污,排污时应戴手套,排污要慢开慢关,防止冲击管道现象。
9值班人员必须巡回检查并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及辅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带班班长并做好记录,情况严重立即停炉检修。
10炉内燃烧保持炉膛内负压20-30帕,以防火床前移燃烧下煤斗,煤层厚度根据煤质及负荷情况适当调整,煤层应在炉排尾部0.5-1米左右燃烧完毕,灰渣是暗色。
11观看火床时应戴手套侧身观看,以防喷火伤人。每班必须拉动各个放灰杆不低于2次,防止积灰堆积,发现炉膛内结焦、掉砖、及时清理防止损坏出渣机。
12勤观察炉排鳞片是否有掉的、断裂的、及时更换,炉排跑偏及时调整。
13停炉后锅炉尚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降压、降温时多注意,燃烧严禁燃烧煤箱,短时间停炉要压火,保火措施,若长期停炉应做好防腐、防冻处理并做好干法保养或湿法保养。
1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
-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 给水系统失效或出现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 锅炉水位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假水位);
-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 锅炉原件损坏(如炉内爆管,省煤器爆管等)危及运行安全;
-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紧急停炉步骤:
- 立即停止给煤,放下煤闸板,停止送风,减少引风;
- 退出炉膛内燃烧煤,打开灰门、炉门、加速冷却;
- 因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加水,不得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降压工作;
- 因满水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开启排污阀放水降低至指定水位。
16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 还要保护现场。
17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熟知工具备用照明 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8每个司炉人员必须按锅炉房的岗位工作,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设备维护保养各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交际制度中的“五交”,“五不交”。
第3篇 蒸汽泵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司炉工对蒸汽泵的操作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车间辅助设备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3 术语和定义
无术语和定义,保留本条款的目的是保持本厂标准结构的一致,便于今后的修订。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内容
4.1.1 开供汽阀门
主司炉工到达锅炉尾部关闭电动给水阀前后阀门,打开旁路阀后,迅速到达炉顶,操作蒸汽泵的供汽阀门。
4.1.2 观察水位计
主司炉工到达炉顶水位表位置,观察锅炉水位(晚上带手电筒),并用手机与副司炉保持联络畅通,通报水位情况。
4.1.3 副司炉按以下步骤启动蒸汽泵
4.1.3.1 打开往锅炉给水管阀门。
4.1.3.2 开启水泵上部空气阀。
4.1.3.3 打开汽泵进水阀门。
4.1.3.4 开启汽缸凝结水阀门,排出冷凝水。
4.1.3.5 打开废汽管底部疏水阀,排出废汽。
4.1.3.6 缓慢开启蒸汽阀,使蒸汽进入汽缸,直到排出干蒸汽。
4.1.3.7 再关闭放水旋塞,再开大蒸汽阀,使空气阀排出不带汽泡水流为止。
4.1.3.8 关闭空气阀。
4.1.3.9 锅炉进水完结,缓慢关闭蒸汽阀,再关闭进水、出水阀门。
4.1.3.10 蒸汽泵的运动频率调节完毕后,向水缸侧以及传动机构所有的润滑点加油。
4.1.3.11 蒸汽泵正常工作后,不断通过手机与到达水位计处的主司炉保持联系。直至锅筒水位正常后,关闭汽缸上方的蒸汽阀门。此时蒸汽泵停止工作备用,待锅筒水位下降至低水位时,再次开启汽缸上方的蒸汽阀门,并重复上述操作。运行情况记入“锅炉设备巡检记录”(见锅炉操作规程附录a),将蒸汽泵启动时间及运行情况记入“锅炉交接班记录”(见《锅炉操作规程》附录b)。
4.2 安全注意事项
4.2.1 在遇到停电或给水泵故障不要惊慌失措,应保持镇定,班组人员密切配合,但行动必须准确、迅速,避免因操作上的失误而发生缺水事故。
4.2.2 冬季必须放干净水泵及管理存水。
4.2.3 危险源:蒸汽烫伤、高处作业。
4.2.4 必须使用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手套、口罩.
5 检查与考核
第4篇 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水压试验合格。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安全护具及照明设施。
3、做好炉膛出口温度测点及取样点的准备工作。
4、安装好烘炉用的临时设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部关闭。
7、如须继续煮炉,要准备好连续煮炉的工作。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烘炉,严禁用烈火烘烤,。
2、烘炉初期要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启动风机进行强力通风。
3、烘炉时间要根据锅炉型号、炉墙结构、炉膛温度、砌筑质量等因素决定,新安装锅炉按出厂技术要求决定。燃烧强度根据锅炉尾部烟气温度进行控制。
4、温度缓慢升高,火焰分布要均匀。禁止急剧变化、灭火或断火。
5、监视炉墙变化,发现裂、坏、不平等缺陷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对锅筒及各联箱的膨胀情况要随时监视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消除。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天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
8、冬季烘炉,要采取防冻措施,保持锅炉房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附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能随时投入运行。
2、各系统配置的热工仪表、声响光色、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试运合格。
3、检查上、下锅筒、联箱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4、准备好煮炉的药品。
5、烘炉后,锅炉要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烘炉与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6、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所用器具和药品。
第二条煮炉时:
1、要用合格的软化水,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锅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但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内。
2、根据锅炉类型,按规定确定煮炉加药量:
┏━━━━━━━━━┯━━━━━━━━━━━━━━━━━┓
┃│加药量(kg/m水容积)┃
┃药品名称├─────┬─────┬─────┨
┃│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
┃氢氧化钠(naoh)│2-3│3-4│5-6┃
┠─────────┼─────┼─────┼─────┨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
注:①、药品纯度100%;
②、准备药量为总加药量的1.25-1.5倍;
③、水锈铁锈特别厚时,其加药量要增加50-100%。
3、加药前将药调配成20%的浓度,严禁将固体药直接入炉。
4、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
5、煮炉期间按规定严格控制压力、稳压时间及排污,在压力升至0.3mpa时,要对所有螺栓紧固一次。
6、煮炉过程中要随时监视和记录锅炉膨胀变化情况。
7、检查锅筒、水冷壁、下联箱,进行内部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卡死现象。
8、煮炉期间要定期化验炉水碱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条煮炉后检查修复结束,要再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三)点火前
第一条整理各种点火用具,备足燃料。
第二条新安装和检修的锅炉,点火前除要检查烘炉和煮炉工作是否做好外,还要检查锅炉部件、各阀门附件、燃烧设备、给水设备等状况是否正常。
第三条检查完毕后,在关闭人孔、手孔和烟道出入门之前,要确认锅炉内和烟道里无人和其它杂物。并列运行锅炉还要将管道上的堵板全部拆除,使管联通。
第四条调整阀门和附件:
1、空气阀要开启,如无空气阀时,可开启安全阀。
2、压力表、水位表要在正常工作状态。
3、主汽阀、排汽阀关闭。
4、开启过热器出口联箱上的疏水阀。
5、要打开旁路烟道门,如无旁路烟道时,要将省煤器出口通到水箱的放水管阀门打开,或接通循环水管。
6、开启灰门和烟道闸门。
第五条向锅炉注水时,注水速度不要太快,水温不宜太高。当水位达到锅炉最低水位时,要停止进水并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如水位仍然上升或下降,说明锅炉、排污阀、给水阀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四)点火和供汽
第一条点火时,火力及通风须微弱,使炉温缓慢升高。
第二条当空气阀(或提升的安全阀)冒出蒸汽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
第三条点火后,水位将逐渐升高,要随时观察,维持在正常水位。
第四条当炉压升至0.1—0.2mpa时,要紧固人孔和手孔盖螺丝,紧固时要侧身操作,不准加长扳手手柄;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
第五条当炉压升至0.2mpa以上时,要试用给水设备、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试用排污阀,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和严密。
第六条当炉压升至工作压力后,要检验确认安全阀灵敏、可靠,锅炉附件和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在暖管过程中,要注意管道膨胀及其支架的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停止暖管。
第八条并炉前要减低火力,开启蒸汽管及主汽管上的疏水阀,并检查水位是否正常,缓慢开启主流阀进行并炉供气。
(五)运行
第一条火力要保持均匀,禁止炉膛内温度骤然变化。
第二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水位表、压力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阀开启试验。
第三条层式燃烧的锅炉,当炉排上积聚的炉灰影响通风和燃料充分燃烧时,要进行清炉,清炉动作要快。
第四条当水管、省煤器、过热器等受热面积有烟灰,影响传热和通风时,要及时进行清扫。
第五条要根据水质化验的结果进行排污,排污时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第六条发现负荷、风压和烟气温度不正常时,要立即进行检查调整。
第七条运煤、拌煤及加煤时,要注意清除燃煤内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六)停炉
第一条可分式省煤器如没有旁路烟道,当给水不能通过省煤器时,要停止锅炉运行;受压元件漏泄、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要停止锅炉运行。
第二条暂时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减弱燃烧,使蒸发量逐渐减少。
2、层式燃烧的锅炉要加入较湿的煤把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住,然后关闭风挡板、灰门和炉门。
3、关闭汽阀,向锅炉紧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0mm,使气压下降,并冲洗一次水位表。
4、停止锅炉给水时,要将省煤器的正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路烟道挡板,避免省煤器过热。
5、压火后,要经常注意锅炉气压、水位的变动情况,如气压有回升时,可向炉内注水,并进行少量排污,但不要使锅炉显著冷却。
6、压火期,必须有司炉人员值班。
第三条计划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清除炉排上的灰渣,关闭挡板、灰门和炉门。
2、关闭主汽阀,打开放汽阀或抬起安全阀,并向炉内注水至最高水位,使气压逐渐降低。
3、当气压降至零时,可微开风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冷却,同时采用交替注水和放水的方法,使炉水温度逐渐下降至7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掉。
4、锅炉全部放水后,如有并列运行的锅炉,要将停用锅炉的汽水管道与临炉可靠隔绝,待温度降至40°c以下时方可进入炉内检修。
第四条紧急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虽经“叫水”检查仍看不到水位。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或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情况危及安全运行。
第五条紧急停炉措施:
1、停止供给燃料和通风,将炉膛里的燃煤扒出或用砂土或湿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炉火熄灭,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灭火。
2、炉火熄灭后,打开灰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使锅炉冷却。
3、把锅炉主汽阀关闭,从安全阀或过热器疏水阀把汽放掉。
4、在紧急停炉前,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时,仍可向炉内进水。
5、如因锅炉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直接进水。
6、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司炉工要迅速报警,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但不得放弃对锅炉的管理,如火灾危及锅炉安全而又无法迅速扑灭时,要加强向锅炉内进水、排出蒸汽或紧急停炉。
7、紧急停炉时,要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
第5篇 蒸汽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蒸汽是公司从事生产活动除电力之外的重要能源。它具高温高压为主要特征,因此范从事该项目之操有者,必有劳动安监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之上岗证;除此外,由于蒸汽还有高温的性质;在遵守压力容器操作之操作规定外,还要注意防范被其所烫伤、所灼伤。
2.为防被其所伤,安全、正确、认真地执行操作是制订本规程的宗脂所在。
3.范蒸汽系统上的停/供汽操作均需填用《蒸汽系统操作票》;严禁无票操作。在应急、抢修时可不用蒸汽系统操作票,但应填用《抢修单》。
4. 蒸汽的输送网络构成及工作数据:
4.1.本着节能降耗环保的精神,公司的蒸汽来源社会公用网络,通过特殊处理的耐热承压管路送入公司蒸汽计量站。通过汽水分离器、流量计、自动减压组件及相关控制阀件,经公司内部管网送往各个生产用汽场所,为生产提供热能需求。它由输送管路及各用汽点上,若干个汽水分离组件、泄压安全阀、减压器组件、控制阀;在终端生产设备上还有疏水器等辅助设施组成。
4.2.经过以上各功能部件将外网高压蒸汽变换成适合生产要求的压力和流量值。具体各用汽点的压力参数及内部管网详见附图。:
5.供汽操作:
5.1.接供汽通知后填写《蒸汽系统操作票》。
5.2.新装或停用时间较长蒸汽管道必须经过冲管,利用高温高压形成的高速气流清除管内锈屑、杂物。以达到清洗管路的目的。冲管用蒸汽的压力和流量应按设计计算确定。但不应大于管道工作压力的75%。
5.3.冲管次数应为2~3次,每次的间隔时间宜为20~30min。
5.4.冲管时,对于新装管道及停用时间较长的管路则将管路在进户前或接入设备前分开(如设备也要一起冲管则在接入口加滤网)并放空。冲管时必须划定安全区,设置标志,确保人员及设施的安全,放空口不应朝有人、车等其他物体通行方向。划定安全区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放空口应固定牢固。
5.5.输汽管路在冲管前应进行暧管。低压暧管可以使输汽管路充分预热和预胀,因而可防止爆管事故的发生。
5.6.进行暧管作业前,应关闭所有相关的用汽设备进汽阀,关闭所有相关的调压器两端隔离阀及疏水器前阀门,打开所有相关的调压器傍路阀及疏水器傍路阀。
5.7.缓慢打开供汽阀,一般以每分钟0.1~0.15mpa的速度升至管路(终端)输汽管路工作压力(表压)时,稳压暖管30min,无异常现象。
在暖管的过程中,当发生“汽水冲击”、固定支座和设备、设施被破坏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暖管,查找原因,处理后方可再行暖管。
5.8. 暖管冲管结来后,关闭供汽阀,拆除各处滤网等暖管冲管时的临时设施,恢复管路的正常连接。
5.9.打开供汽阀,按每分钟0.1~0.15mpa的速度升至额定压力。此是应注意管路的温升速度不得过快,一般≦10℃/min。在升压至额定压力的过程中:
5.9.1.根据汽温、压力情况分3~4次逐步适当关小疏水器傍路阀。
5.9.2.注意查看各连接点的漏汽、各类支架的情况。
5.9.3.严防蒸汽漏入用汽设备。
5.9.4.当蒸汽压力升至额定压力时,将供汽阀缓慢开至最大。
5.9.5.再次查看管路各处情况(包括保温层)。
5.10.对于有不同压力值的管路(如分支管)则应分别进行暧管、冲管管。也可在进入该调压器前的阀门汽源端加滤网,一起暧管;或断开放空,分别暧管。但最大.暧管汽压超过该管的额定设计值。
6.运行维护及停汽操作:
6.1. 停汽操作:较简单;接停汽通知后填写《蒸汽系统操作票》按如下步序操作:
6.1.1.缓慢关闭供汽阀。
6.1.2.等管路内冷却水温降至40℃以下时,逐个打开疏水器傍路阀。排空冷凝水,使管内压力为常压。排净冷凝水后关闭全部阀门。
6.2.所有阀门开至最大或关闭后均应返回1~2圈。开关/阀用力要均匀,严禁冲击式的开/关任何阀门。
6.3.运行中应定期检查蒸汽管道外表面温度,保温层层间温度,当运行参数发生变化或有灾情时,应增加检查次数。主要检查项目包括疏水装置、、弯头、固定墩等管路附件及设施。
6.4.在运行或停止期间均要对蒸汽管道各类阀门的阀芯连杆处的密封压扣、絲杆进行查看,如发现异常则需明原因,加以处理。应根据操频度适当压紧或更换盘根,应定期添加石墨混合剂等方法来润滑阀芯絲杆。
6.5.停止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进行养护。当停运的时间超过半年时,应对工作管、钢质外护管采取防腐措施。
7.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燃煤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一、 锅炉启动前的检查
1、锅炉工必须首先查看上一班的《锅炉运行记录表》内的记录,了解锅炉的运行状态,如果锅炉处于停炉状态,应了解停炉的原因和时间;
2、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完好(例如:给水泵、离子交换器、阀门等);
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源开关应关上,电压应正常;
4、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工作位置;
5、锅炉本体仪表是否正常,水位表水位是否正常(若水位表稍低于正常水位为正常)。
二、 点火升压
1、全部检查正常后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开始点火,待煤层正常燃烧后调整好鼓风和引风的风量,保持一定的炉膛负压(-15~-30pa);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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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从点火到供汽所需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当排空气阀有蒸汽冒出时应关闭排空气阀;
4、当锅炉升压到0.1~0.2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5、当锅炉升压到0.2~0.3mpa时,要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等是否有泄漏,螺丝是否有松动(若螺丝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螺丝);
6、当锅炉升压到0.3~0.4mpa时,开启下锅筒的排污阀排污一次,减少上下锅筒的温差,促进水循环。
7、当锅筒汽压逐渐升高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没有特殊响声或异常现象发生,若有以上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可停炉检查,待故障消除后再继续运行;
8、锅炉升温期间,必须监视省煤器出口水温,防止省煤器内的水汽化,必要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筒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但在供汽前要恢复正常位置,防止缺水。
三、 供汽
1、当锅炉汽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向车间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
2、开启分汽缸疏水阀,稍微打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间不少于十分钟,并注意供汽管道是否有水击现象,如有应立刻停止暖管,加强疏水,带水击现象消除后再次暖管;
3、暖管完成后,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分汽缸压力接近锅炉压力时全部打开主汽阀并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四、 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供汽正常后锅炉工要密切监视水位、压力、燃烧状况等,并根据用汽部门要求调整燃烧状况,以保持汽压稳定;
2、锅炉工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在水处理人员指导下排污一次,每星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每个月做安全阀手动及自动排汽试验各一次;
4、排污注意事项:
1)排污尽量在高汽压、低负荷时进行;
2)排污时要有专人监视水位;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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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后约三十分钟用手试摸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5、锅炉运行中要保持锅炉车间的清洁卫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各项记录。
6、交接班时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交接班制度》,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五、 停炉操作事项
1、临时停炉(三天内的停炉)的操作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适当减弱燃烧,用汽部门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
2)待炉膛温度降到400℃以下时开始压火,在燃烧的煤层上均匀覆盖一层湿煤,关闭风门,降下煤闸板,打开排汽阀排汽;
3)待汽压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待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时关闭总电源;
4)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5)锅炉压火期间要有专人值班,防止煤层燃烧及锅炉缺水等事故。
2、完全停炉(停炉三天以上或进行检修时)
1)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一小时停止供煤,待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把煤斗内多余的煤扒出来,打开炉排,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清理完,未燃尽的煤要回收;
2)如遇一星期内正常停炉,打开排汽阀,待压力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
3)如遇检修或长期停炉,压力降到0.4mpa时迅速打开所有排污阀,排干锅炉水,利用锅炉余热烘干锅炉,并做相应处理(注意:必须在熄火后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才可放水);
4)停炉后关闭总电源,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3、紧急停炉
1)运行中锅炉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相关部门:
a.锅炉水位降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下(严重缺水);
b.不断加大给水及其它措施,但锅炉水位仍然下降(严重炉管爆炸);
c.锅炉水位升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上且经过放水仍不见水位(严重满水);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不能向锅炉给水;
e.所有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中任何一种全部失效;
f.锅炉主体发现裂纹或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炸;
g.炉墙倒塌或严重损坏,危及锅炉及操作人员安全等。
2)停炉操作:迅速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把煤闸门降到最低,将炉排以最快速度转动,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全部清理掉,同时扒出煤斗里的余煤,打开排汽阀泄压,注意控制水位,如果是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同时禁止排汽,待锅炉冷却后做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才可投入运行;
3)紧急停炉操作以保证人身安全为主,发生事故时要冷静处理,及时上报,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4)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停炉,必须与用汽部门保持及时联系。
第7篇 工贸企业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1、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开机前检查电源开关,线路是否灵敏,完好;检查水箱是否有水,水路是否畅通,有无漏水,检查指示灯仪表是否完好无损。
3、操作步骤:接通电源供电;打开电蒸汽机发生器上的电源开关,供水指示灯即亮;水包开始向炉胆供水,等到供水指示灯熄灭,加热指示灯即亮,十五分钟内蒸汽压力即可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即可开始工作。
4、蒸汽发生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观察仪表和指示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调正指示灯亮,气压超过0.4mpa以上应立即关掉电源,停机报告机修工进行检修。
5、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炉胆内每周必须排污一次,以免积污,堵塞管道等;水箱内每月必须保养清洗一次,保证正常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6、每天下班前五分钟,关掉电源开关,用完或放净炉胆内空气;排净炉胆及管道内的水,清理机器周围杂物,打扫场地。
第8篇 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1、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开机前检查电源开关,线路是否灵敏,完好;检查水箱是否有水,水路是否畅通,有无漏水,检查指示灯仪表是否完好无损。
3、操作步骤:接通电源供电;打开电蒸汽机发生器上的电源开关,供水指示灯即亮;水包开始向炉胆供水,等到供水指示灯熄灭,加热指示灯即亮,十五分钟内蒸汽压力即可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即可开始工作。
4、蒸汽发生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观察仪表和指示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调正指示灯亮,气压超过0.4mpa以上应立即关掉电源,停机报告机修工进行检修。
5、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炉胆内每周必须排污一次,以免积污,堵塞管道等;水箱内每月必须保养清洗一次,保证正常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6、每天下班前五分钟,关掉电源开关,用完或放净炉胆内空气;排净炉胆及管道内的水,清理机器周围杂物,打扫场地。
第9篇 低压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 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 启炉前准备
① 燃气炉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油气的供给节门;
② 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 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④ 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必须全部开启;
⑤ 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⑥ 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 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 启炉运行
1)蒸汽锅炉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燃烧器;
⑶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⑸当气压升0.05~0.1mpa时,补水,排污,检查试验给水系统和排污装置,同时冲洗水位表;
⑹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⑺气压升至0.3mpa时,“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大火”,加强燃烧;
⑻气压升至2/3运行压力时,开始暖管送气,缓慢开启主汽阀,避免水击;
⑼排水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⑽全部排水阀关闭后,缓慢开启主气阀至全开,再回转半圈;
⑾“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⑿水位调节:根据负荷调节水位(手动启停给水泵),低负荷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
⒀汽压调节:根据负荷调节燃烧(手动调节大火/小火)
⒁燃烧状况判断,根据火焰颜色,烟气颜色判断空气量 燃油雾化状况
⒂观察排烟温度,烟温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间,同时观察烟囱的排烟温度,浓度,将燃烧调整到最佳状态。
2)热水锅炉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循环泵;
⑶缓慢开启循环泵出口阀;
⑷启动燃烧器;
⑸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
⑹“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5.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a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
②关闭燃烧器;
③ 关闭燃料供给阀;
④ 闭烟道挡板
⑤ 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关闭循环泵出口阀。
⑥ 停止循环泵
蒸汽锅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位置;
②关闭燃烧器;
③蒸汽压力下降至0.05-0.1mpa时进行排污;
④关闭主汽阀;
⑤手动补水至稍高水位;
⑥关毕给水阀;
⑦关闭燃烧供给阀;
⑧关闭烟道挡板;
⑨关闭总电源
b 紧急停炉
热水锅炉
①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
②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
③关闭总电源开关;
④通知上级领导;
蒸汽锅炉
①关闭主蒸汽阀;
②关闭总电源;
③通知上级领导。
第10篇 蒸汽热风循环木材烘干房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蒸汽热风循环木材烘干房
3、采用蒸汽热风循环木材烘干房烘干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
3.3烘干全工程中: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检查和测听机器各部是否正常,按工艺要求进行调节。
3.4该机最高温度不超100℃,禁止使用含酸、碱、硫等的燃料。
3.5烘干全过程严禁关停分机,任何一只风机停转应停机,立即清除炉膛内燃烧物,禁止向炉膛内注水,熄火。
3.6每次作业前必须检查,炉膛及烟道是否有漏烟、漏火,风机运转是否正常,转向是否正确,温度仪指标是否准确,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7每次工作后,清除管道和管箱、烟囱内的烟火,并扫净主机和烘箱底板上和回风道内的木梢的杂物。
3.8风机运转1000小时,轴承应加注润滑油。
3.9定期检查和清洗蒸汽发生系统,确保管道畅通。
4.0工作完毕后,烘箱内温度降至10℃一下方可停止风机。
第11篇 蒸汽干燥系统操作规程
1、加热期间,干燥机不能升温太快,蒸汽压力应缓慢升高。
2、通蒸汽前,必须运行转子。
3、启动运行期间,必须将转动联接器前面的空气阀频繁打开,排出转子内空气。
4、停止运行后,在精矿排出过程中,注意出口精矿温度,调节蒸汽压。
5、短时间(24小时内)停止使用,必须将手动出口挡板(hl271)提升。
6、长期停止使用,应降低出口挡板打开底部人孔排矿,并用空气吹扫。
第12篇 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安装、检修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及照明设施;
3、将炉膛清扫干净;
4、敷设热电偶,具体要求:
(1)在炉膛2/3深度处;
(2)接点嵌在砖缝内10mm;
(3)在其上压一块耐火砖;
(4)可用直径0.5-1mm的镍铬镍硅热偶丝;
(5)自后墙引出,热偶丝应用瓷管套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关闭;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时,不得用烈火烘烤,以免炉墙失水太快而产生裂缝;
2、初期利用自然通风,控制各风门挡板,以利燃烧和烘干尾部炉墙,必要时起动风机强制通风;
3、烘炉时温度要缓慢升高,严禁急速变化、灭火或断火,火焰需分布均匀;
4、锅炉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线;
5、水位计由原来正常水位的1/3升到2/3时,各排污阀排污一次;
6、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内,不允许超过160℃,总的烘炉时间约为48—60小时;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班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对水位表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工作;8、冬季烘炉时,要采取防冻措施,要保持锅炉房内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辅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
2、确认热工仪表、声光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处于良好状态。
3、检查喷燃器、锅炉防爆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上、下锅炉筒联接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5、准备好煮炉的药品,现场清扫干净。
6、烘炉后,锅炉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若烘炉、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此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7、通知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用器具和药品。
8、拆除烘炉热电偶,安装好炉膛热电偶,封好炉膛人孔。
第二条煮炉用药量的确定
根据对锅炉污垢程度鉴定,可分下列三类锅炉:
第一类:新锅炉自出厂到安装完毕不超过一年,且只有较薄铁锈;
第二类:锅炉自出厂存放超过一年,且有较厚铁锈;
第三类:拆迁锅炉,除铁锈外,尚有水垢。
2、煮炉加药量按炉类的不同,其加药量见下表:
加药量(千克/吨水)
药物名称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氢氧化钠(naoh)233456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3、药品要求
(1)纯度为100%;
(2)准备药量为加药量的1.251.5倍;
(3)水垢铁锈特厚时,药量要增加50100%;
(4)用药量按锅炉最高水位计算(正常10t,最高水位按+100mm计,加0.521t);
(5)加药溶液应搅拌均匀,其浓度为20%,严禁固体药物直接入炉;
(6)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然后提高水位至水位线。
第三条煮炉
1、煮炉用合格的软化水,只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
2、煮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
3、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
4、关闭一只水位表备用,同时切除电极或双色水位表、水位报警器、水位自动调节器;
5、应保持高水位;
6、每隔3-4小时以及排污前后1小时各化验一次;
7、炉水碱度不得低于58毫克当量/升,低于此浓度应补充加药;
8、煮炉应作好记录。
9、完毕后一般应停炉检查情况。
第四条煮炉后:
1、将锅筒等处的人孔打开,进行锅炉内部(包括锅炉内部装置)的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卡死现象;
2、检查锅筒内壁的清洁程度,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残存的锈斑和油垢时,认为煮炉合格;
3、检查修复后,再进行一次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三)运行试验
第一条密封性试验
(1)、在工作压力下检验人孔、阀门和管道连接法兰的蒸汽密封性;
(2)、检查安全阀门始启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条冲洗蒸汽管道
1、压力不低于75%工作压力,且最低蒸汽压力不低于0.8mpa,并保持适当流量;
2、每次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直至靶板基本合格为止。
3、要注意观察锅筒水位变化,冲洗完毕水位又会急剧下降,要求特别注意水位变化。
第三条锅炉运行试验应在额定参数下,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四)点火
第一条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炉膛内炉墙、风口、受热面管子等情况正常;
2、确认燃烧室、烟道无烟气漏出,检查防爆门关闭要严密,动作灵活;
3、检查看火孔玻璃应完好,看火门、检查门、人孔门应关严;
4、检查上锅筒,省煤器安全阀应正常,排污管畅通无阻,所有防碍动作的杂物、灰尘和锈垢必须清除;
5、检查各压力表处于完好状态。
6、检查风机进口挡板、烟道出口挡板及调风器风门传动机构应完好,启闭是否灵活检查完毕后,风机进口挡板及调风器应置于关闭位置,烟道出口挡板应开启;
7、在切断电源情况下,检查点火装置线路绝缘及各接点应可靠;
8、检查熄火保护装置线路绝缘及接点应可靠,指示灯应完好;
9、检查燃油系统应完好,电磁阀开关灵敏有效,进雾化器各油阀、蒸汽阀应关闭;
10、检查锅炉各阀门及其他附件处于正确位置;
11、雾化器应清洁完好,喷孔无堵塞现象,与固定装置接合处紧固密封,锅炉冷态启动,雾化器可调换到机械雾化器完成点火升压工作。
12、检查炉水取样设备的完善性;
13、确认风机及电气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条点火前的准备
1、向锅炉注水,给水均要经除氧水质要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当锅筒内水位上升到接近低水位时,停止进水进行检查。如水位发生变化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锅筒注水结束即可点火。
第三条锅炉点火
1、启动风机,开启风机挡板1/3和开启调风器风门进行炉膛吹扫。
2、炉膛吹扫至烟囱不冒黑烟为止,然后关闭上只喷燃器风。
3、调整进风门,保持适当的运行压力。合上熄火保护装置电源,并确认指示灯指示应正确。
第四条点火器的使用
1、锅炉吹扫、风机运转挡板关闭后进行。点火先点燃下只喷燃器,上只喷燃器在投入运行时,由下只喷燃器引燃;
2、将开关由自动点火转为手动点火,合上电点火装置电键,并从炉后看火孔内观察是否有电火花产生,如有故障,应予消除;
3、在确认电火花能正常建立的条件下,开启点火气源截止阀,同时合上电火花电键,并从熄火保护装置及炉前看火孔观察着火情况,一旦点着,关闭点火电源;
4、若点火未着,则应立即切断气源及电火花电源,吹扫炉膛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炉膛未经吹扫,严禁重复点火。
5、如第二次点火也失败时,要重新通风,找出原因,并根据点火时喷油量的大小,决定是否打开人孔检查炉底,如有积油要清除后再点火。
第五条喷燃器的点火
1、在确认点火火焰或高能火花已建立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喷燃器点火。
2、供喷燃器使用的燃料油的粘度必须<4。e(机械雾化<3.5。e)。
3、冷炉点火采用机械雾化器,用轻柴油时应启动轻油泵,保持炉前进雾化器油压力1.57—1.96mpa左右。
4、喷燃器点燃后,要立即关闭点火器,并抽出130mm左右,以免烧坏,当调整进风阀门,使火焰稳定不冒黑烟,然后进行最佳燃烧工况调整。
5、若喷燃器点火未着,要立即切断进油阀,同时关闭点火装置,打开进风门对炉膛吹扫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
第六条点火后
1、锅炉自冷态起动升至额定汽压,要缓慢进行,一般为30分钟左右。
2、点火过程中,水位会稍涨高,若水位过高,可适量排出,以维持正常范围。
3、锅炉压力升到0.1mpa时冲洗水位计,冲冼过程中注意冲洗前后水位变化,脸勿正对水位计玻璃。
4、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时,要关闭锅筒空气阀。
5、如锅炉采用自身蒸汽加热重油,则汽压升到0.5mpa以上时,可将机械雾化器换成蒸汽雾化器继续进行升压。
6、升压过程中稍微开启省煤器出口回水阀循环冷却省煤器。
(五)锅炉运行的调整和控制
第一条为避免燃烧不良,燃烧器要尽量在50-100%负荷下运行。
第二条根据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油压力,雾化蒸汽压力,使其保持在0.5mpa左右;同时调整风压。
第三条当汽压升至额定压力后,开启自动给水和水位自控显示警报器,要随时注意锅筒水位,不允许超出最高或最低水位线。
第四条锅筒水位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受热面管子及省煤器应每班进行吹灰一次。
第五条经常巡回检查锅炉机组的情况是否正常。
第六条运行中的锅炉要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定期或连续排污,排污时要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六)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准备停炉:
1、手孔、人孔等处严重漏水,再紧螺丝无效时;
2、螺丝破裂而不能维持水位时;
3、风机轴承温度超过指标时;
4、风机挡板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
5、电机轴承损坏或电机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6、锅炉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第二条停炉前3分钟切换用轻柴油清扫油枪和管线,不可用蒸汽清扫,迅速关闭喷燃器的进油阀,然后蒸汽通入油枪清扫0.5-1分钟。再关闭雾化蒸汽阀门。
第三条停用时,要关闭锅炉主汽阀停止供汽。
第四条注水至锅炉最高水位。
第五条拆卸雾化器并抽出炉外,风机则在半开度继续向炉内吹扫,直到炉内无火光,烟囱无烟冒出(约3~5分钟),关闭风机进风门。
第六条锅炉须紧急冷却抢修时,必须在停炉1小时后进行。
(七)紧急停炉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泵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压力表、水位表或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需停炉时。
第二条操作程序:
1、关闭油枪油阀和主油阀,停止向锅炉供燃料油;
2、关闭主给水阀、主蒸汽阀和连续排污阀;
3、对空排汽阀向外排汽,如发生爆管事故时,可以不开;
4、停止鼓、引风机,但锅炉有的受压元件已经损坏(如水冷壁管或对流管爆破)在炉膛内喷出大蒸汽水混合物时,不得停风机,应将风机挡板开至最大,以便尽快排出炉膛内的水蒸汽;
5、锅炉严重缺水事故停机时,严禁向锅炉给水;
6、在事故停炉时,除缺水、满水事故外,均应保持锅炉正常水位,停炉后还可向锅炉给水和排污,以降低锅炉压力。
7、事故停炉后,应立即报告,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13篇 蒸汽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年满18周岁。
第2条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4条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进行安全操作。
第5条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锅炉操作和运行的安全知识,懂得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种的应会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7条司炉证要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先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超期未复审的司炉证作废。
第8条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9条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记录。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运行前检查与准备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部件装置是否齐全。
2、炉篦、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3、风道内烟气调节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是否与图纸吻合。
4、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给水管路、排污管路,装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条升火的步骤如下:
1、关闭排污阀,开启排空阀,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2、将已软化并除氧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入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处,关闭给水阀门,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炉篦上(严禁铁钉带入)引燃,点火前先开引风机,调节烟气调节门,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拔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拔火,等前烘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堂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烧正常。
第12条升火时,温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补同,产生过大压力,影响锅炉寿命。
第13条升火后影注意炉内水位,加热后水位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时,可进行排污。
第14条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冲洗水位表盒压力表弯管,当气压增至0.2-0.3mpa气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是否严密,如有渗漏,应拧紧手孔及入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第15条当炉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各部有无特殊声响,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
第16条锅炉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需要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以后升火,从冷却起步小于12小时,从热炉起不小于半小时。
第17条初次升火时,应按劳动局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7条表7-2的规定压力进行调整。
(二)运行
第18条水质要求: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2001标准。
第19条锅内水位:蒸汽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堵塞,应立即进行冲洗。
玻璃水位计每班应冲洗两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状态,玻璃水位计每班必须校正一次。
第20条压力:经常注意压力变化情况,尽可能保持炉内压力稳定。压力表弯管应每班冲洗一次,为保证正确,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蒸汽锅炉气压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第21条 给水设备:蒸汽锅炉给水尽可能采用连续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之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烛火试验)应用石棉绳嵌密。
第22条安全阀:注意安全阀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盘和阀座粘住,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次,作排放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第23条安全保护:蒸汽锅炉应用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第24条供汽:当锅炉内压力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火势宜缓,供汽前炉内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项:
第25条炉膛内正常的燃烧状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浅灰色,炉膛负压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条必须不间断的根据供热情况来调整锅炉内负荷和检查燃烧室的运行。保持锅炉压力稳定。
第27条 大部分燃烧在正常运行下,其燃烧层厚度不应超过170-180毫米,一般对于烟煤采用薄煤层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80-120毫米,雨天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第28条煤斗内不能缺煤,随时消除斗内搭桥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
第29条对于高挥发份的燃料,为了防止煤在闸门下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一般以手掐能结成松团最适宜,含水量在10--20%之间。
第30条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若发现煤闸门低下燃烧,可对燃煤加些煤渣,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第31条如果燃料在距煤闸门0.4米处才开始着火称“脱火”。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着火孔处用拔火勾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拔到新进入炉膛的燃烧层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着火。
第32条燃层应在炉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应注意,如发现后轴线前0.5米处红火,应立即拔火,让其充分燃烧尽。
第33条发现结焦时要打焦。
第34条应避免长时间的压火,因长时间压火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引起炉排过热而产生损坏。
第35条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运行。
第36条向供热系统供气时必须是在循环水泵运行的情况下方可打开供气阀供气。
(四)清炉:
第37条对于4吨锅炉清炉工最好选择在低负荷时进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项:
第38条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第39条如有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第40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中进行。
(六)停炉:
停炉有三种情况:暂时停炉、安全停炉、紧急停炉。
第41条暂时停炉步骤如下:
(1)停炉前适当减少添煤量,同时相应减弱通风。
(2)炉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应尽量烧完。
(3)锅炉冷却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应关闭主气调节门。
第42条完全保护:停炉时要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炉水慢慢冷却70℃以下时,方可把水放出,这时必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
第43条紧急停炉:先关鼓风机、后关引风机,清除炉排上的燃料。
(七)维护、保养
第44条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打开省煤器顶盖,清除管外积尘,清除管内污垢。对锅炉内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之处应立即处理。检查各部辅助设备是否正常。
第45条锅炉运行3-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
第46条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条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一下几点:
1、不允许炉膛喷火、正压燃烧。
2、炉排前部轮轴和后轮轴的四只油杯中每班应旋紧一次对轴承加油。
3、传动装置,如炉排减速器、引风机轴承箱以及出渣装置等传动部分的润滑油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4、链条炉排是否断路,如有应进行更换。
5、阀门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条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法保养,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法保养。
五、收尾工作
第49条打扫工作场地,保持设备的清洁。
第50条认真填写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第51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4篇 蒸汽打桩机安全操作要求规程
蒸汽打桩机安全操作要求
(1)桩架组装起扳(或拆放)时,应严格按该机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①设附加配重的桩架,应先将配重装置好;②平台前端及导杆铰座的下面应铺平垫实;③作业前所用连接螺栓,销子应有专人检查紧固;④作业时,桩锤在高处,桩机不得行走,起锤时不得在锤下作业;⑤桩机周围5m以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设明显标志。
(2)蒸汽机桩机的锅炉安全附件(压力表、水位仪、安全阀)应齐全完好,卷扬机等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及时清理炉渣,注意防火。
(3)行走桩架的方木应对称搭接铺设,方木接头应错开,铺平;桩机滑移走管倾斜度不得大于1度;桩机横移至走管终端的距离,不得小于1m;走管端头应垫实。并设专人收紧左右缆风绳。
(4)卷扬机卷筒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5)液压滑船式桩机,前后油缸应交替循环顶升或下降,每次动作油缸行程不得超过10cm,严禁单向一次大距离动作,确保桩机稳定。
(6)各类蒸汽打桩机在30m以上时,应设缆风绳。
(7)作业停止时,应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走管式桩机左右缆风绳固定好。
第15篇 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标准操作规程
一、准备
1.操作者:戴圆帽,穿专用工作服、专用鞋。做好手卫生。
2.用物:笔、灭菌篮筐,压力蒸汽灭菌器处于备用状态。
二、操作
1.每日灭菌工作开始前清洁灭菌器。
2.检查电源、水、蒸气、压缩空气等,确保在正常工作状态。
3.预热:开启灭菌器电源,确认记录打印装置处于正常备用状态,预热灭菌器。
4.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测试。
(1)使用自制b-d测试包时,要按标准要求打包。
(2)选择b-d测试程序,打开灭菌器清洁侧门,将b-d测试包置于灭菌篮筐中央,将灭菌篮筐置于排气口上方,关闭灭菌器清洁侧门。
(3) 按启动键,开始b-d测试。134℃条件下作用3.5-4min。
(4)b-d测试完毕按开门键,打开灭菌器清洁侧门,取出b-d测试包。
(5)判断测试结果并记录:变色均匀一致为合格,变色不均匀一致为不合格。
5.灭菌:
(1)评估待灭菌包:
1)敷料包重量不得超过5kg,器械包重量不得超过7kg;脉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常规待灭菌包体积不宜超过30cm×30cm×50cm,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常规待灭菌包体积不宜超过30cm×30cm×25cm。
2)待灭菌包包装严密、松紧适宜,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无补丁,洁净干燥;纸塑包装完整无破损,包内物品距封口处≥2.5cm,密封宽度≥6mm。
3)待灭菌包标签标识清晰、完整、正确,包括物品名称、包装者(核对者)、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4)每个待灭菌包包外均粘贴有化学指示胶带(或每个纸塑包装均有化学指示色块)。
(2)在待灭菌包标签上,填写灭菌器编号、灭菌炉次。
(3)装载待灭菌包:
1)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80%;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90%,同时不应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
2)应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装载灭菌物品,各灭菌包之间间隔至少2.5cm,利于蒸汽进入和冷空气排出,装载的包不得碰到灭菌炉壁。
3)尽量将同类物品装放一起灭菌,难灭菌的物件放上层,容易灭菌的物件放下层。混合物件灭菌时,布类敷料包、管道类放上层,金属类放下层。
4)手术器械包、硬式容器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包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纸塑包装应侧放,且纸塑包装放置时,纸面与纸面接触,避免塑料面与纸面直接接触,用专用架固定。
5)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灭菌时,还需加放生物指示剂进行生物监测。
(4)将待灭菌包推入灭菌器,进行灭菌。
1)按生产厂家的指引,选择合适的灭菌程序灭菌。
2)灭菌过程中,消毒员严守工作岗位,密切观察各参数的变化和各种仪器的运转情况并记录。
(5)灭菌完毕后卸载。
1)冷却:冷却时间>30min,禁止用手触摸各灭菌物品。
2)每批次灭菌完毕,消毒员应整理灭菌器打印记录,查看灭菌关键参数是否达标,确认灭菌过程是否合格,签名后保存至少3年。
3)灭菌物品冷却后,取出化学监测包或包内化学指示卡,检查是否合格,化学指示卡应保留存底。
4)检查灭菌物品是否有湿包。如发现湿包不得发放,分析湿包的原因,记录并处理。无菌包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应视为被污染,需重新处理。
5)将各灭菌物品分类放置在无菌物品存放间的柜内,注意按灭菌时间先后顺序摆放。分类放置各灭菌物品时,先确认包外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以看到包内化学指示物的还要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包装质量合格、标识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