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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环节操作规程
1. 环节识别:明确每个操作环节,例如生产流程中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质量检验等。
2. 规程制定:为每个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包括责任人、执行时间、所需资源等。
3. 标准设定:确定每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绩效指标,以便衡量和评估。
4. 培训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能正确执行。
5. 执行监控:在操作过程中持续监督,确保规程的贯彻执行。
6. 反馈收集:收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反馈,以进行规程的修订和完善。
7. 审核评估: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评估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8. 更新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及时更新和优化操作规程。
目的和意义
环节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提升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减少错误和浪费。它有助于标准化工作流程,降低员工培训成本,提高团队协作效率。通过明确的规程,可以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失误,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此外,规程还能为企业提供一个自我改进的框架,通过不断优化,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注意事项
1. 操作规程应简洁明了,避免过于复杂,以免增加执行难度。
2. 规程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
3. 责任人的指定要清晰,避免职责重叠或遗漏。
4. 在培训阶段,务必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掌握规程,必要时可进行模拟操作。
5. 监控过程中,既要关注结果,也要关注过程,确保规程的正确执行。
6. 收集反馈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包括一线员工的观点,他们往往能提供最直接的见解。
7. 审核评估应定期进行,但不必过于频繁,以免影响正常运营。
8. 更新优化规程时,要考虑变更对现有流程的影响,做好过渡安排。
以上就是环节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以实现企业的高效运作和持续进步。
环节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能部室。
第三条、总则
1、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设备部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四条、职责
1、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制造本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设备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进行设备安装和修理,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3、各车间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1、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3、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1、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b.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a.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
b.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a.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能源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b.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设备部。
c.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
第七条、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
1、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
第八条、考核
1、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十八、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第三条、总则
1、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部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第四条、职责
1、生产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2、生产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五条、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对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配变电站、发电房、油罐、气体库房存放场地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 作业场所 | 危险性 | 安全管理要求 |
1 | 喷漆室 | 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有易燃爆炸的危险。 | 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栅栏上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冒出火花。 |
2 | 整机装配 | 线内有汽油、制动液、内饰件、橡胶等易燃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 | 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汽油、制动液存放量,纸皮、胶袋等易燃废物及时清除出车间。汽油加注与补漆作业处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 |
3 | 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 | 库房、场地存放着木板、胶纸各种内饰易燃品、纸皮及罐装易爆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 |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4 | 油库 |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 |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
5 | 配变电站、发电房 |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 |
6 | 气体库房存放场地 |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 |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
7 | 整机存放场地 | 产品车内有汽油、制动液、橡胶、塑料、内饰等易燃件,有易燃、易爆的危险。 | 存放区严禁烟火,不能存放有汽油,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内。 |
8 | 发动机试验 | 有汽油,易引起燃烧 | 严禁烟火,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 |
第六条、油漆间消防管理规定
1、管理要求
(1)装试车间内实行全车间禁烟制度,车间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
(2)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4)调漆房、喷漆房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5)装试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6)装试车间不准动用明火,确须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工厂动火审批要求进行。
(7)装试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2、操作要求
(1)喷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10分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2)调漆房、喷漆房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3)调漆房、喷漆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排风管道上的油膜,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
(4)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6)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7)车间汽油、制动液存放量要严格按要求限制,汽油加注周围6m以内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手机,加油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8)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第七条、整机停放场消防管理规定
1、产品车存放地要对产品车实行分区存放,每区之间保持一定间距。分区标志要明显。
2、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障碍物、杂物等,场内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停车场区内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
4、车辆停放按车型和区域停放整齐,要切断电源总闸,拉上手刹,关好门窗,锁好汽油箱盖。场区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5、 除了本部位管理人员及入库、出库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
第八条、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未经国家技术考核,无焊接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2、焊接气瓶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严禁明火试漏。
3、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工厂确定的三级动火区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4、进行焊接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6、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7、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九条、变配电房消防管理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条、其它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2、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3、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4、对于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5、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第十一条、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2篇 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
3 规定
3.1 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劳防用品,并检查应用工具如(锤柄、钳子等)是否有松动裂纹现象,同时应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时,用力滑脱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 拆装机件要正确使用扳头、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适当,榔头不得直接敲击淬火或硬质机件,应用铝铜棒垫敲。
3.1.3 拆装车辆车架时应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为垫物;修理倾卸车需顶车厢时,应撑好撑脚,用垫木塞紧,车轮应用三角木塞紧。
3.1.4 使用千斤顶工作时要选好地面和顶物的受力点,防止地面下陷,垫块破碎,顶物滑移;需拆车轮或进入车身下工作时,车身一定要用马镫搁稳。
3.1.5 在车身下面工作,不得启动发动机。
3.1.6 使用提升机检修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提升机操作规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种同时操作一辆车时,要注意互相呼应,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坠落伤人。
3.1.8 发动机运转时,注意运转部位对人体的伤害,严禁在调试发动机时往化油器内灌注汽油。
3.1.9 清洗发动机时,首先要拆除电源,防止发生搭铁起火,清洗应用柴油和其它溶剂,严禁汽车发动后,热缸体清洗。
3.1.10 在试验高压线圈点火时,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准扳动风扇叶子调整分电器触点间隙和点火正时。
3.1.11 装销子或轴孔时,不得用手指试对眼孔,不得将手伸入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3.1.12 拆车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废油箱内,油箱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纱头不得随地乱抛。
3.1.13 拆装分解避振器时,需检查弹簧压缩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弹出伤人。
3.1.14 拆装轮胎时,禁止使用锤子猛烈敲击钢圈。
3.1.15 车辆轮胎拆除后。车身必须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千斤顶代替马镫,防止车身塌下。
3.1.16 轮胎禁止接触各种油类、酸类及火种,修补轮胎的原材料如胶水、生橡胶等,严禁接触明火。
3.1.17 滚动轮胎时应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过二只。
3.1.18 使用轮胎拆装机、平衡机及其它设备时,应按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1.19 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妥当,并检杳钢圈、锁环是否镶配落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充气。
3.1.20 检修轮胎钢圈时,应检查钢圈、锁环有否变形、损伤,防止充气时锁环弹出伤人。
3.1.21 车辆试车,应按试车安全规定执行,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车。
3.1.22 工作完毕,做好设备保养,整理工具,打扫场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时归仓,并切断电源、气源。
3.2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
3.2.2 发动机在运转时检查电器、电路,必须注意旋转部位,谨防打伤头部、手部。
3.2.3 在配置电液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蒸馏水中稀释,严禁将蒸馏水冲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伤事故。
3.2.4 需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揭开,充电完毕后,应装好瓶盖,并检查电瓶盖上通气孔是否畅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电器设备使用汽油时,严禁火种接近,用后必须妥善保管或处理。
3.2.6 使用电烙铁,要注意搁放妥当,用完后立即拨去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3.2.7 检查电器、电路部分时,要与驾驶员配合好,以防旋转部分伤害身体。
3.2.8 登高作业要有防护措施。
3.2.9 修理车辆必须拉牢手制动,并用三角垫木填好车轮,以防走动。
3.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工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气焊、气割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凡动用明火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严格遵守气焊、气割安全规定。
3.3.2 使用手锤等手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松动裂缝、损坏等现象,同时,要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脱伤人。
3.3.3 使用各类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4 多人同时操作时要相互配合,呼应注意安全。
3.3.5 在整车上需动用明火拆装零部件时,应遵守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发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应统一归放,严禁烟火。
3.3.7 驾驶室顶或其它高处不得放置垫铁和各类工具,防止滑落伤人。超过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遵守登高作业有关规定。
3.3.8 工作完毕,乙炔、氧气管及各类工具必须归放到位并清扫环境,做好设备保养;人离设备,随手切断电源,气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规定
3.4.1 漆工作业场所和油漆房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种油漆、香蕉水、腻子、化学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类酸类物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喷漆时,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经常调换,工作环境要保持卫生和通风。
3.4.4 使用喷灯外壳不得沾上油,使用时,气不能打得过足。点火时要选择适当安全地方,喷口不得对着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喷漆的车辆和工件,应放置稳固。防止车身滚动或工件倾倒伤人。
3.4.6 油漆车厢、栏板、车顶需登高时,登高用具应安全有效,高度超过二米以上的应按登高作业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7 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时,要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3.4.8 手用铲漆工具的握手部位应装有要质、胶木等物质的手柄、铲漆时,用力适当。
3.4.9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电器绝缘部份是否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并按各类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以确保安全作业。
3.4.10 油漆烘房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规程。
3.4.11 及时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学物品。
3.4.12 工作完毕,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妥当;并清除场地上的棉纱、破纱皮、油漆等废物,清扫积水,整洁场地。人离岗位切断电源、气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3.5.1 工具间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5.2 各类工卡量具、刀刃具、专用工具等,应按不同品种的规格堆放整齐。精密器具必须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内,以确保其精密度。
3.5.3 各种工具和量具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具借出前要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如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可靠)。
3.5.4 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养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锈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3.5.6 油棉纱、废纸盒、木箱、草绳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3.5.7 发放砂轮时,要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缝等缺陷时,不得发出使用。在进行砂轮静平衡校验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3.6.1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质,懂得保管危险品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危险品保管的规定,经常检查库内的安全情况。
3.6.2 加强对危险品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危险品入库应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使用过的化学易燃品废料不得随便乱倒,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3.6.4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高温季节仓库内要早晚通风,做好降温工作,并规定高温季节的领用易燃物品时间。
3.6.5 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内所有一切用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仓库周围必须配备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3.6.6 对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格执行“三双”制度(既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
3.6.7 危险品库房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准随意让他人代发各种危险物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7 气焊、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3.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地下、高空作业时要带好安全带。
3.7.2 乙炔氧气不得靠在电线、电灯下边10公尺内,不得放在有油类的地方,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在装减压器时,禁止站在出气口对面,焊枪火焰不得对准人和气管,电焊机须在干燥场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对气管、焊枪、电焊机有关安全部分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工作。
3.7.4 气焊点火时,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灭火时先灭乙炔,后灭氧气,有回火现象,应立即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再开氧气吹净枪嘴内杂质,再关氧,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严禁将未熄火的焊枪放在水中冷却。
3.7.5 焊接各种密封物件或各种容器时,要先溜气孔对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净,容器内照明灯电压为12伏。
3.7.6 气焊防火安全要经常检查换水,严禁二个焊工合用一个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3.7.7 下班时要关闭氧气,不得漏气,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枪,电焊要切断电源,整理放置好焊枪、面具、导线、要做好工作场地的整理。
第3篇 4s店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
3 规定
3.1 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劳防用品,并检查应用工具如(锤柄、钳子等)是否有松动裂纹现象,同时应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时,用力滑脱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 拆装机件要正确使用扳头、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适当,榔头不得直接敲击淬火或硬质机件,应用铝铜棒垫敲。
3.1.3 拆装车辆车架时应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为垫物;修理倾卸车需顶车厢时,应撑好撑脚,用垫木塞紧,车轮应用三角木塞紧。
3.1.4 使用千斤顶工作时要选好地面和顶物的受力点,防止地面下陷,垫块破碎,顶物滑移;需拆车轮或进入车身下工作时,车身一定要用马镫搁稳。
3.1.5 在车身下面工作,不得启动发动机。
3.1.6 使用提升机检修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提升机操作规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种同时操作一辆车时,要注意互相呼应,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坠落伤人。
3.1.8 发动机运转时,注意运转部位对人体的伤害,严禁在调试发动机时往化油器内灌注汽油。
3.1.9 清洗发动机时,首先要拆除电源,防止发生搭铁起火,清洗应用柴油和其它溶剂,严禁汽车发动后,热缸体清洗。
3.1.10 在试验高压线圈点火时,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准扳动风扇叶子调整分电器触点间隙和点火正时。
3.1.11 装销子或轴孔时,不得用手指试对眼孔,不得将手伸入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3.1.12 拆车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废油箱内,油箱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纱头不得随地乱抛。
3.1.13 拆装分解避振器时,需检查弹簧压缩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弹出伤人。
3.1.14 拆装轮胎时,禁止使用锤子猛烈敲击钢圈。
3.1.15 车辆轮胎拆除后。车身必须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千斤顶代替马镫,防止车身塌下。
3.1.16 轮胎禁止接触各种油类、酸类及火种,修补轮胎的原材料如胶水、生橡胶等,严禁接触明火。
3.1.17 滚动轮胎时应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过二只。
3.1.18 使用轮胎拆装机、平衡机及其它设备时,应按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1.19 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妥当,并检杳钢圈、锁环是否镶配落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充气。
3.1.20 检修轮胎钢圈时,应检查钢圈、锁环有否变形、损伤,防止充气时锁环弹出伤人。
3.1.21 车辆试车,应按试车安全规定执行,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车。
3.1.22 工作完毕,做好设备保养,整理工具,打扫场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时归仓,并切断电源、气源。
3.2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
3.2.2 发动机在运转时检查电器、电路,必须注意旋转部位,谨防打伤头部、手部。
3.2.3 在配置电液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蒸馏水中稀释,严禁将蒸馏水冲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伤事故。
3.2.4 需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揭开,充电完毕后,应装好瓶盖,并检查电瓶盖上通气孔是否畅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电器设备使用汽油时,严禁火种接近,用后必须妥善保管或处理。
3.2.6 使用电烙铁,要注意搁放妥当,用完后立即拨去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3.2.7 检查电器、电路部分时,要与驾驶员配合好,以防旋转部分伤害身体。
3.2.8 登高作业要有防护措施。
3.2.9 修理车辆必须拉牢手制动,并用三角垫木填好车轮,以防走动。
3.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工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气焊、气割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凡动用明火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严格遵守气焊、气割安全规定。
3.3.2 使用手锤等手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松动裂缝、损坏等现象,同时,要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脱伤人。
3.3.3 使用各类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4 多人同时操作时要相互配合,呼应注意安全。
3.3.5 在整车上需动用明火拆装零部件时,应遵守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发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应统一归放,严禁烟火。
3.3.7 驾驶室顶或其它高处不得放置垫铁和各类工具,防止滑落伤人。超过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遵守登高作业有关规定。
3.3.8 工作完毕,乙炔、氧气管及各类工具必须归放到位并清扫环境,做好设备保养;人离设备,随手切断电源,气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规定
3.4.1 漆工作业场所和油漆房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种油漆、香蕉水、腻子、化学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类酸类物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喷漆时,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经常调换,工作环境要保持卫生和通风。
3.4.4 使用喷灯外壳不得沾上油,使用时,气不能打得过足。点火时要选择适当安全地方,喷口不得对着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喷漆的车辆和工件,应放置稳固。防止车身滚动或工件倾倒伤人。
3.4.6 油漆车厢、栏板、车顶需登高时,登高用具应安全有效,高度超过二米以上的应按登高作业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7 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时,要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3.4.8 手用铲漆工具的握手部位应装有要质、胶木等物质的手柄、铲漆时,用力适当。
3.4.9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电器绝缘部份是否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并按各类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以确保安全作业。
3.4.10 油漆烘房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规程。
3.4.11 及时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学物品。
3.4.12 工作完毕,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妥当;并清除场地上的棉纱、破纱皮、油漆等废物,清扫积水,整洁场地。人离岗位切断电源、气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3.5.1 工具间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5.2 各类工卡量具、刀刃具、专用工具等,应按不同品种的规格堆放整齐。精密器具必须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内,以确保其精密度。
3.5.3 各种工具和量具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具借出前要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如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可靠)。
3.5.4 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养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锈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3.5.6 油棉纱、废纸盒、木箱、草绳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3.5.7 发放砂轮时,要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缝等缺陷时,不得发出使用。在进行砂轮静平衡校验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3.6.1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质,懂得保管危险品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危险品保管的规定,经常检查库内的安全情况。
3.6.2 加强对危险品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危险品入库应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使用过的化学易燃品废料不得随便乱倒,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3.6.4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高温季节仓库内要早晚通风,做好降温工作,并规定高温季节的领用易燃物品时间。
3.6.5 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内所有一切用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仓库周围必须配备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3.6.6 对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格执行“三双”制度(既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
3.6.7 危险品库房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准随意让他人代发各种危险物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7 气焊、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3.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地下、高空作业时要带好安全带。
3.7.2 乙炔氧气不得靠在电线、电灯下边10公尺内,不得放在有油类的地方,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在装减压器时,禁止站在出气口对面,焊枪火焰不得对准人和气管,电焊机须在干燥场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对气管、焊枪、电焊机有关安全部分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工作。
3.7.4 气焊点火时,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灭火时先灭乙炔,后灭氧气,有回火现象,应立即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再开氧气吹净枪嘴内杂质,再关氧,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严禁将未熄火的焊枪放在水中冷却。
3.7.5 焊接各种密封物件或各种容器时,要先溜气孔对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净,容器内照明灯电压为12伏。
3.7.6 气焊防火安全要经常检查换水,严禁二个焊工合用一个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3.7.7 下班时要关闭氧气,不得漏气,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枪,电焊要切断电源,整理放置好焊枪、面具、导线、要做好工作场地的整理。
第4篇 某某幼儿园户外活动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某幼儿园户外活动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户外活动环节中,各岗人员要分工合理,密切配合,把好各关。户外活动中,教师应调动幼儿情绪,让幼儿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从而使幼儿的体能得到充分发展,并激发幼儿喜欢体育活动的兴趣。幼儿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走,队伍前、中、后都应有教师。
第一步:准备工作
1.主班教师根据活动内容,为幼儿准备数量、大小合适的体育器械,并保证户外活动场地和器械的安全、卫生。
2.组织幼儿进行户外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如:饮水、如厕、增减衣物、整理装束等。(冬季为幼儿抹护手霜)
3.教师为幼儿做好场地、器械等准备工作,保证体育器械的安全、卫生。
4.户外活动前,教师应穿着适宜的服装和鞋,方便运动。
5.教师对幼儿提出活动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二步:组织活动
1.主班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体能等发展需要,组织进行体育活动,内容健康,集体活动应在半小时左右,运动量适宜。
2.注意提示幼儿正确的使用器械,注意安全,如:跳绳等。
3.提示幼儿分散活动中,不随意奔跑、打闹,注意活动中的安全。
4.户外活动中,教师站位要合理,时刻注意观察幼儿,及时解决纠纷。
5.配班教师协助主班教师巡视幼儿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对动作发展迟缓的幼儿进行个别指导。
7.教师在户外活动时对幼儿的照料,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幼儿安全。
8.照顾因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幼儿。
第三步:整理工作
1.主班教师组织幼儿收拾器械,整理场地。
2.主班教师组织幼儿排着整齐的队伍回到教室后,依次进行擦汗、脱外衣、盥洗、饮水等生活活动。
3.配班教师协助幼儿收拾器械并摆放整齐。督促幼儿按顺序排好队
4.配班教师协助指导幼儿擦汗、脱外衣、盥洗、饮水等生活活动。
5.教师检查场地和器械的收拾、整理情况。
6.督促幼儿进行擦汗、脱外衣、盥洗、饮水等生活活动。
第5篇 学院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职业学院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为规范学院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操作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同,索取消毒合格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就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就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要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一)食品原料的粗加工要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食堂(餐厅)要设置专门的粗加工间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区域,按照污染区-准清洁区-清洁区进行布局。
(二)粗加工间(区域)要与厨房、餐厅有一定间距,要有充足干净的水源。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保持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三)粗加工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涤池,要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果蔬原料的洗涤场所或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四)加工原料要有容器盛放,做到不着地污染,肉类原料与果蔬原料要分容器盛放,并有明显标识。
(五)在粗加工过程中,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等,均不能清洗加工。
(六)在操作过程中,荤、素应分间或严格分区加工,洗涤池、刀、墩、案板、工作台、容器等用具必须专用并荤素分开。
(七)肉类加工清洗前,应检查有无经过兽医卫生检验(盖有圆形印戳),要先清除伤痕、病灶,摘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等有毒腺体,然后将附在肉上的毛、血、污、清洗干净,放于清洁的容器内。肠肚等内脏应与肉品分开清洗,分容器盛放,以免串味污染。
(八)冷冻肉解冻时应自然解冻,不宜采用自来水冲淋,更不能采用温水浸泡,否则会加速肉类变质,解冻后的食品不得再冷冻。
(九)水产品清洗前应逐条逐个检查质量,尤其应拣剔有毒鱼及某些鱼的有毒内脏,如河豚鱼、旗鱼的肝脏。对死黄鳝、甲鱼、河蟹、乌龟和贝壳类水产品,均不能清洗加工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以免食后引起中毒。清洗时要刮鳞、去鳃和内脏,清洗干净后放入清洁的容器内,尽快送入厨房加工烹调,暂时不用或一时用不完的应放入冰箱冷藏保存,以免鱼体变质。
(十)禽蛋类。活禽宰杀前注意有无疾病,宰杀后去净羽毛,除净内脏,清洗干净后送入厨房。鲜蛋是易腐食品,而且蛋壳上粘附有禽粪等污物,沙门氏菌带菌率很高,因此对鲜蛋加工应采用灯光逐只照验,剔除变质蛋,然后用流动水逐只清洗干净。
(十一)蔬菜。拣去枯萎黄叶,去掉泥砂杂物和不可食部分,再进行清洗,尤其叶菜类蔬菜应认真仔细清洗。对各种蔬菜均应按照一捡(捡黄叶、稻草、杂物),二泡(泡水30分钟),三洗(清洗三次,换三池水),四切(长短厚薄均匀)的程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不应有泥砂杂质,不应放置过夜。
(十二)每次加工完毕后,必须对加工场所、食品盛器、工用具等洗刷干净,定位存放。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要分开。
(十三)粗加工场所应设置废物箱(桶),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严密加盖,防止苍蝇等害虫孳生,废弃物当日清除,保持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五、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一)餐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直接承装食品出售给就餐者。
(二)餐具清洗消毒要及时,要当餐收回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三)餐具清洗要有专门的洗涤场所和洗涤用具,不得与其他物品的洗涤混用混洗。
(四)餐具清洗要使用专门的洗涤剂,不得使用洗衣粉、肥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用品清洗餐具。
(五)严格执行餐具洗涤消毒流程,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设备,餐具洗涤消毒流程为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以上步聚要分池进行。
1.一刮:将就餐者就餐后残留在餐具上的残渣和油污刮掉;
2.二洗:将刮净的餐具放入含84消毒液(与水的比例为1:400)和洗洁精(和水的比例为1:500)的热水中浸泡后清洗、消毒;
3.三冲:将在热水中浸泡后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放在流水下冲刷;
4.四消毒:将冲洗后的餐具放入洗碗机进行高温蒸汽消毒;
5.五保洁:取出经高温蒸气消毒的餐具,按要求放入保洁柜备用。
(六)餐具清洗后,要及时进行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法和化学消毒法。
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时间应在3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时间不少于15分钟。餐饮具消毒后可以用消毒巾擦干或自然晾干。
不宜使用物理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方法。消毒前应洗刷干净,用“次氯酸钠”消毒时,要注意浓度和浸泡时间,应该按使用说明进行。
(七)餐具必须经消毒后方可投入下一次的使用,洗净的餐盘应无米粒、无污迹、无洗涤液和消毒液残留,摆放整齐。
(八)餐具消毒完毕后,要注意及时保洁,要把餐具及时放回专门的保洁设备内,不得用抹布再行擦拭餐具,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九)每餐餐具洗涤消毒结束后应用水清洗洗碗机,清扫洗碗间,保证洗碗机干净无残渣、地面整洁无积水,门窗洁净明亮,无异味。
(十)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保洁柜卫生专人负责,每天用消毒水清洁一次。
(十一)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设备的开关,切断水、电、气,确保安全。
(十二)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化学药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洗涤剂、化学药品必须专柜保存,并有明显的标记。
六、烹调操作规程
(一)食品烹调加工要在专门设置的烹调间或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内进行,应包括原料加工处理、主食加工、熟食加工等场所或专用间,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
(二)厨房的天花板、墙面应无霉斑、油垢、剥落现象,采光照明、通风排烟以及三防设施完好有效;油烟罩清洁,无滴水、滴油;厨房整洁,无臭味,无害虫,地面无积水,排水沟畅通,无积垢。
(三)烹调加工前,要仔细检查原料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有无腐败变质,有无异味等,确认符合卫生要求后方可烹调加工。
(四)烹调食品要根据各种食品的具体情况,决定加热时间,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使食品每个部位都均匀受热,食品的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以上,防止里生外熟。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却至10℃以下或4小时内冷却到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烹调加工中使用的油、盐、酱、醋等调料、佐料,要有专用容器放置,摆放整齐,干净整洁;要注意正确使用各种调料、佐料,咸淡适宜,要注意掌握火候,尽量做到色、香、味、型俱全;禁止使用发霉、生虫的调料和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添加剂。
(七)要注意加工方法,防止加工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油炸食品要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减少油中有害物质含量;烘烤食品应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烘烤中产生的滴落油不能作食用油使用;烟熏食品要揩去附在食品表面的烟油。
(八)烹调加工过程中,要注意操作卫生,防止交叉污染。盛放熟食的盛器和餐具应生熟分开,熟食盛器应有明显标记,使用前应严格消毒,不能用未消毒的盛器盛放熟食菜肴。
(九)炊事工具应保持清洁,抹布生熟分开并经常搓洗,用后洗净晾干,不能用抹布揩擦已消毒的餐具、容器、避免餐具重新受到污染。
(十)炒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直接尝味,尝余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十一)加工烹调好的饭菜应及时放入备餐间,饭菜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要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十二)加工完毕后各种调味料、佐料要加盖妥善存放;要搞好加工场地、灶台、餐厨用具的清洁卫生,当日垃圾当日清理。
(十三)加工熟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十四)食品在烹饪操作中,要提高警惕,认真负责,防止发生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
七、凉菜(熟食)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凉菜熟食必须在专门设置的凉菜间或熟食间中进行,要做到“五专”,即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
(二)凉菜(熟食)加工间,要专间专用,在入口处要设置预进间,预进间内配有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设备。
(三)专间内要配有紫外线等空气消毒装置,紫外线灯按30w/10-15
第6篇 h幼儿园幼儿接送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幼儿园幼儿接送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接送环节是幼儿在园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环节,为保障幼儿安全,应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职责,避免出现空岗现象。家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时,委托人必须年满十八岁。如用园车接送幼儿,应加强对接送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安排专人跟车,注意车辆行驶中的安全,上下车辆要清点人数。
一、幼儿入园环节:
1.值早班教师要认真做好晨检,组织好幼儿活动。值班期间不吃早点及零食,不脱岗,做到幼儿在教师在,掌握幼儿一切活动情况。交班时向接班教师交代幼儿情况,接班教师清点好人数签字后方可带幼儿回班。
2.办公室值班人员巡视各班级教师到岗、晨间准备工作及安全情况,及时协调安排好幼儿来园前的各项工作。
3.门卫按时开关大门,幼儿入园时间门卫要站在大门口,盘查无大人带领的幼儿出园,防止幼儿走失;要留意进出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园领导。维护幼儿园门口秩序,禁止在门口停车。
4.家长每天按时送幼儿来园,积极配合幼儿园晨检工作,协助幼儿园每天入园前检查幼儿口袋,避免将零食、异物及危险品带入园内。
5.保健医生对每位入园幼儿进行晨检。如有服药幼儿,请家长将当天的药包好,写上幼儿姓名、药物名称及当天服药量和服药时间,交给保健医生并填写服药登记表。幼儿患有传染病康复后返园时,须携带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保健医生同意后,方可入园进班。6.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二次晨检。及时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有无携带危险品入园和幼儿个人卫生。如有身体异常者及时通知保健医生对其检查。
7.教师督促提醒幼儿洗手并挂好毛巾,用淡盐水漱口,喝足够量的温开水,注意水的温度适中,然后幼儿自主进入活动区活动。
8.班级教师合理分工,做好晨间家长接待和活动区指导工作,为幼儿营造愉快的入园及活动环境,使幼儿在愉快、有序的活动中,开始一天的生活。
二、幼儿离园环节:
1.门卫按时开大门,幼儿离园时间门卫要站在大门口,盘查无大人带领的幼儿出园,防止幼儿走失;要留意进出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园领导。幼儿离园后要禁止幼儿在园逗留玩耍。维护好幼儿园门口治安秩序,禁止各种车辆、宠物、商贩、居民随意进入幼儿园,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张贴广告。
2.离园前教师组织幼儿有序地进行谈话、游戏等活动,不坐等。检查幼儿仪表,提醒幼儿带好回家物品以及布置任务,让幼儿整洁愉快地回家。
3.教师热情接待家长,向家长及时反馈、交流幼儿在园情况。
4.家长应安排固定人员接送幼儿,如更换接送人员家长必须提前通知幼儿园,否则幼儿园有权不交接幼儿。幼儿离园时必须告知当班教师。如不是幼儿家长来接幼儿时,教师一定要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后方可让幼儿离园。
5.接幼儿离园后,家长应携幼儿马上离开,不在园内逗留。
6.交班教师要将幼儿送到值晚班的班级,向值班教师交代幼儿人数、身体状况、行为习惯等并登记,接班教师要认真核对清点幼儿人数。
7.值晚班教师要组织好幼儿活动,不干私活,要全面巡视,掌握情况。要认真核实来接幼儿的家长,如有幼儿和教师不认识的人来接,值班教师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让幼儿离开。
8.值晚班教师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将幼儿交给传达人员提前下班。
9.办公室值班人员对楼内外进行巡视,了解晚班交接班情况及幼儿活动情况。
10.幼儿离园后,做好活动室的清洁及物品的摆放工作,布置好第二天晨间活动场地及内容,关好门窗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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