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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瓦斯操作规程
瓦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瓦斯监测与报警:定期检查瓦斯浓度,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并设置有效的瓦斯报警系统。
2. 安全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瓦斯管道、阀门、压力表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操作人员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瓦斯性质及安全操作流程。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瓦斯泄漏、火灾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5. 工作许可制度:实施工作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涉及瓦斯的操作。
6. 安全距离规定:设立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瓦斯作业区域。
7. 储存与运输:规范瓦斯的储存和运输,防止泄漏和意外发生。
目的和意义
制定并执行瓦斯操作规程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通过明确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管理,可以降低瓦斯泄漏、爆炸等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安全帽等。
2. 在进行瓦斯操作前,应确保现场通风良好,避免形成积聚的瓦斯气团。
3. 禁止在瓦斯区域内使用可能引发火花的工具或设备。
4. 发现瓦斯泄漏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现场并报告上级。
5. 定期对储气罐和管道进行防腐处理,防止腐蚀导致的泄漏。
6. 不得擅自调整瓦斯系统的压力,遵循设定的工作参数。
7.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瓦斯操作规程。
8. 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如雷雨天,应暂停户外瓦斯作业,以防静电引发事故。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性,但实际操作中仍需结合具体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条件。
瓦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抽放瓦斯观测工负责抽放瓦斯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和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以及抽放管道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2.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3.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瓦斯超规定时,应停止进入、经请示后再采取措施。
4.检查瓦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气泵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气泵;如使用仪器本身气泵不合适,必须用气样泵抽取管道内瓦斯进行测定;
(3)采用仪器气泵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连续挤压气泵(即一鼓起立即再捏扁),在挤压5~6,次后,气泵一复原的瞬间,立即将仪器的进气口从管道内拔出;
(4)检查管道瓦斯浓度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观测负压和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u形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
(2)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联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6.在测定流量或负压时,如u水柱计跳动不止,应检查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地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8.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或高抽巷的管路抽放负压。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含量时,应关掉该孔(巷)的气门。
9.抽放孔、高抽巷管路都应设置气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和流量的装置。
10.布置在回采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能抽上瓦斯前连接好。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钻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气门打开。
11.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
12.抽放钻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须经通风技术负责人批准。
13.瓦斯钻孔或高抽巷瓦斯管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16.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2篇 瓦斯抽放工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查泵站进出口阀门,循环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查抽放泵地脚螺丝,各部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3.检查并保持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各部位温度计齐全。
5.泵房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电流,电压功率表均正常工作。
6.检查泵站进出侧的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完好水封式防爆器的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7.用手转动泵轮1-2周,要求泵应无障碍。
二、抽放瓦斯泵的启动操作
1.先启动供水系统,并开关有关阀门。
2.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放空门和循环门。
3.待自动溢出阀门出水后,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投入运行。
4.缓慢开启进气。
5.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6.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温度、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
三、抽放瓦斯泵的停机操作
1.关闭供水阀。
2.待泵体有少量流水时,停止抽放泵运转。
3.关闭吸气阀。
四、抽放泵互换运行
1.抽放泵互换运行时,由主管部门确定。
2.先按停机操作顺序停机后,再按启动机顺序运转另一台抽放泵。
五、操作中注意事项
1.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抽放泵运行状态和各种参数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3.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泵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每天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一次擦洗。
第3篇 瓦斯抽放工技术操作规程(钻工)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必须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排除故障及各种钻孔的施工方式。
第3条 入井前带全所需工具、材料。
第4条 钻机安装应牢固并加二次保护,开钻前详细检查设备,保证完好。
第5条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6条 开孔时要严格按照标定的孔位及参数施工,严禁擅自改动。
第7条 开钻前必须先供水,水返回后方可给压钻进,要保证足够的流量。
第8条 启动时,注意力集中,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动作准确、及时、迅速。
第9条 钻进时,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及孔内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第10条 调速时要先停机然后调整变速箱。
第11条 机械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防护罩上。
第12条 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停钻8小时以上时将钻杆退出。
第13条 钻机搬迁时,应将外露管口堵好。
第14条 封孔前必须清除孔内煤、岩粉,并封严封实。
第15条 下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进行记录。
第16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7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打钻方法不当伤人
第18条 钻进仰角超过25度时,不准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伤人员。
第19条 机械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
第4篇 瓦斯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瓦斯员职责
第1条负责本人专职地区各测点的瓦斯检查,检查次数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并填写在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升井后核对瓦斯班报及瓦斯调度记录。做到无空班、漏检及假检。
第2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瓦斯浓度限度的规定,负有检查监督和处理瓦斯的责任。检查中,发现停风、违章放炮、违章开机、或瓦斯超限、积聚时,有权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通风值班人员指挥下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第3条对本专职地区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防灭火设施、通风安全检测设备、机电硐室和通风巷道等情况,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通风值班人员的指挥下进行处理。
第4条认真执行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
第5条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地区每班至少汇报两次,瓦斯涌出异常地区按措施规定执行。
第6条瓦斯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掌握通风、瓦斯理论知识,熟悉本区域的避灾路线,能画出本人所在地区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入井前的准备
第7条入井前必须领取携带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圆珠笔、粉笔和瓦斯检查班报手册。瓦斯检定器必须配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
第8条领取瓦斯坚定器时,必须按下述要求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处理。
一、检查“三路”
检查电路:按上部按钮看小数灯泡,按下部按钮从目镜看整数灯泡,不忽闪,不失明,清晰明亮。
检查光路:按下部按钮看光谱及分划板,清晰、不歪扭。
检查气路:将胶皮球捏动五至六次,光谱左右摆动,证明气路畅通。用手指堵住进气嘴,捏扁气球,一分钟内不鼓起表明不漏气。
二、检查“两药”
粒度适中,一般三至五毫米,不粉化,不粘结。
三、检查精度
将光谱第一条黑基线和分划板零刻度线对准,第五条彩色线应与7%刻度线相对,表明精度符合要求。
四、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第三节 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第9条瓦斯检定器的使用规定
一、瓦斯检定器必须固定专人使用。使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会使用会检查。
二、要爱护瓦斯检定器,不得浸水、淋水和碰撞。
三、瓦斯检定器发生故障时,必须交回通风仪表修理室维修,不得私自拆卸,更不准在井下拆卸。
四、瓦斯检定器换气对零,必须在井下规定的新鲜风流中进行,换气地点和检查地点的空气温度差不得超过10℃。换气时,将气球捏动5-6次,将小数刻度盘调整到零位,再将光谱的第一条黑基线对准零位。
五、检查ch4要在巷道的上部进行,检查co2,要在巷道的下部进行,捏动气球5-6次,然后读数。co2时,要拔掉外药管先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然后接上外药管在同一位置检查ch4浓度。两着之差即为co2浓度,精确计算时,还要乘以系数0.955。
六、读数时,要在确认沼气浓度低于2%的地点进行。
七、瓦斯员不得进入长度超过六米的盲巷进行检查。
八、检查局部瓦斯或巷道冒落区瓦斯时,必须使用长胶管进行。
九、井下几台瓦斯检定器在同一地点检查读数不统一时,应以最大测定值为处理标准。
第10条一氧化碳检定器的使用规定:
一、使用前,在新鲜风流中将三通气门手把旋转至与气筒平行,抽压气筒活塞几次,然后将要检查的气体吸入筒内,将三通把手关闭;
二、将检定管两头的玻璃头打开,插入垂直气筒的三通口上;
三、将气筒活塞按规定时间均匀推入;
四、观测鉴定管的变色长度,读出一氧化碳含量。
用硫化氢检定管、氧气检定管、二氧化硫检定管分别检验硫化氢、氧气、二氧化硫等气体的含量时,其测定方法,步骤同上。
第四节 循环检查制
第11条瓦斯员循环检查的地点和内容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回采工作面循环检查点有:
1、工作面进风:指工作面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串联通风时)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煤、岩或填充材料)各为200mm(在1.0m以下薄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中距顶底各为100mm)和采空区切顶线为界大回采工作面工作空间大风流。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的范围内空间,都按回采工作面风流处理。
3、回采工作面回风道风流应在距回采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回采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进行,并取浓度最大值为处理标准。以上三个主要检查点,必须认真检查,检查结果要填写在原始记录上,并将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瓦斯含量填写在记录牌上。
二、掘进工作面循环检查点有:
1、工作面进风:指局扇吸风侧的进风巷道风流;(串联通风时)
2、工作面风流: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煤壁巷道风流;
3、工作面回风流;全负压交汇口到风筒出口巷道风流。
第5篇 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瓦斯检查员。
第二条 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各种记录。
3、在与其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协助测定有关参数及做好有关记录。
4、每班校对所辖区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了解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第六条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迸风流(指迸风巷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0.20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lm处)。
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m以外的回风巷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5、尾巷(指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6、进、回风巷高冒区及有可能渗出瓦斯的裂隙处。
7、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第九条 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m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第十条 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
第十一条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迸入检查瓦斯。
四、操作准备
第十四条 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第十五条 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第十六条 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天蓝色)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粉红色)(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 )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2~5mm。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第十七条 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一手捏扁吸气球,另一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lmin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再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第十八条 检查分划板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千涉条纹是否清晰。
第十九条 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1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人工作地点前,
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c)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第二十一条 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五、操作顺序
第二十二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
六、正常操作
第二十三条 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人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迸人气室。
第二十四条 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0.20m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将橡胶管伸人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人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第二十五条 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第二十六条 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第二十七条 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二十八条 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0.20m处检查。
第二十九条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第三十条 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第三十一条 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人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上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爆破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
第三十三条 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人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版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 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每次检查完后,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所测数据及有关情况。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七、特殊操作
第三十七条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应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并做到: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m内;距煤壁0.30m、距顶板0.20m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m内风流申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0.30m、距顶板0.20m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迸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 第三十八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第三十九条 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爆破。
第四十条 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等。发现超限及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
第四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爆破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在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检查瓦斯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携带氧气检测仪,并且相距4~6m,从外向里随时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一百条规定时,必须停止前进,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排放有害气体,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在24h内进行密闭。
第四十三条 在临时停风地点检查瓦斯时,不准先开局部通风机再进入迎头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四十一条的要求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第四十四条 对于可能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十五条 在瓦斯积聚区测量瓦斯浓度时,用瓦斯检测仪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中读数。
第四十六条 矿井因为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受到破坏),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四十七条 反风演习时的测定工作,可以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需按照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八、收尾工作
第四十九条 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第五十条 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
第6篇 瓦斯检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着装整洁,持有效证件上岗。
2、班前持有效证件领取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班后送回领取地点。
3、瓦斯检测工要熟悉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并会正确使用,负责当班保管。
4、便携悬挂必须达到1.5米,班中如发现便携所测数值不准或电压不足,要立即进行更换。
5、瓦斯检测工必须按要求对车间风流内瓦斯进行检测,每班不少于3次,并把每次所测定的数据及时准确的记在记录上。风流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
6、当仓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禁止动用火电焊。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携带的瓦斯检定仪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
2、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第7篇 瓦斯抽放工技术操作规程(制氮机司机)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制氮机的结构、性能。
第3条 启动前检查各号车,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4条 制氮机启动操作:
1、按动1号车电源开关;
2、打开冷却水阀门;
3、按1号车启动按钮;
4、启动压缩机30秒后,按动2号车电源;
5、运行10分钟后,调整3号车的流量调节阀使氮气流量达到需要量。
第5条 每半小时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查,对制氮机进行排污。
第6条 氧气含量≥3%时进行调整并汇报。
第7条 每小时对设备的各种参数进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
第8条 制氮机停机操作:
1、关闭2号车中5号分析取气阀;
2、关闭2号车电源开关;
3、按1号车停止按钮;
4、关闭电源开关,将手柄打到0位;
5、10分钟后关闭冷却水阀门;
6、10分钟后关闭截止阀。
第9条 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0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操作方法不当漏气伤人、高温烫伤或有害气体熏人。
第11条 防范措施:当空气压缩机向制膜机输送空气时,注意观察各部分接头是否漏气,以免伤人;当温度报警时,注意各部件的温度,不要用手直接触摸,以免高温烫伤;机器安置在独头巷道内时,工作场地的有害气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测。
第8篇 瓦斯检定器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瓦斯检定器发出标准
第1条仪器上胶皮球、胶管、辅助药管无破损、裂缝等漏气现象,相互之间连接牢固。
第2条仪表外表各部罩盖螺丝齐全无松动现象,大小刻度盘转动灵活,内外光谱读数清晰,开关灵活好用。
第3条仪器气路系统无堵塞和漏气现象,气流畅通。
第4条压胶皮球时,光谱右移,且移动后光谱还零。
外套整齐,能起到保护仪器作用。
第二节 瓦斯检定器维修准备工作
第6条检修室严禁烟火,检修台要平整、清洁、卫生;检修室应空气干净,光线明亮,地点清静。
第7条检修前要准备齐全维修工具,常用的检修工具有:
1、螺丝刀2″3″4″各1个;
2、钟表螺丝刀6支;
3、不锈钢镊子1把;
4、园头,半园头,平嘴,斜嘴工钳各1个;
5、酒精灯;
6、毛刷;
7、剪刀;
8、活动锯架;
9、什锦锉;
10、小手锤;园头和平头个1个;
11、放大镜(夹在眼上使用);
12、手摇钻;
13、0.12—3.5mm的钻头和丝锥;
14、活动台钳;
15、工作灯;
16、电烙铁;
17、吹气球;
18、木锉。
常用的材料有:
1.乙醇;2.稀料;3.粘合剂;4.虫胶;5.焊锡焊剂;6.润滑油;7.柔软的白绸子、脱脂棉;8.毛刷;9.旧轮胎内胎、胶水;10.硬胶板和硬塑料板;11.仪器的各种螺丝和配件。
第三节 瓦斯检定器的维修规定
第8条打开仪器后,首先对仪器进行周密检查,了解损坏部位情况,然后针对问题进行检修。检修顺序一般为“电路、光路、气路”,检修完经核验合格后,登记在检修薄上(包括检修员签名)。
第9条擦洗仪器中的镜片时,用柳木棍捻上适当的脱脂棉将镜片上的灰尘,脏物轻轻擦去。严禁使用铁质工具。擦拭时切不可用力过大,以免将粘固的镜片捅掉或在镜片上留下划痕。有擦不去煤尘等污物时,可以用少许酒精擦洗。
第10条仪器在检修时,如果发现光谱发暗(新电池不亮)基线不黑时,要进行光谱的调整,但一般不要改变聚光镜、反射棱镜和物镜的位置,更不要随意打磨镜座的底面。如果光学镜片老化或镜片的表面被擦毛也会影响光谱,可更换新镜片。
第11条检查和修理空气室时要加温才能卸下两堵头平面玻璃;检修空气室时,必须把管路内的煤尘和污物清除干净。上粘合剂时不能过多,否则可能影响光线通过,造成基线弯曲;过少粘合不牢会造成漏气和串气。
第12条气室玻璃粘结好后,要再次加温并拧紧四个包角螺丝,气室内在玻璃上显出白线条时为宜。粘合的气室待冷却后必须用校正仪进行气密性实验。
第13条凡是经过大修的仪器,必须进行稳压实验、冲击试验,气密性实验。经过精度校正达到合格要求才允许使用,否则重新安装或调修。
第14条仪器在检修中各螺丝孔如有脱扣现象,不能扩大孔径,要加铜套重新套丝。
第15条经过检修的仪器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在作一次各部件全面检查才能上大盖,拧紧螺丝。
第16条仪器装皮盒前,必须检查测微手轮的灵活性和附件的完整情况,并作一次气密性实验,合格后才能发出使用。检修情况要填入检修记录。
第四节 瓦斯检定器完好标准
第17条经过修理的仪器,光学镜片显著影响测定的霉蚀、气泡、砂眼、麻点、划痕、指印和灰尘等。胶合件不应有脱胶现象,镀膜件不应有脱膜现象。
第18条要有足够的视场观察干涉条纹,并明亮清晰,不扭曲变形,不倾斜。测定过程中,基准干涉条纹在量程前2/3范围内不得出现颜色的变化,量程后1/3范围内不得出现颜色的显著变化。
第19条干涉条纹在全量程范围内调整时,不得有急跳现象,视场内不得有较明显的副像。
第20条调节目镜时,分划板像不得有显著晃动。
第21条仪器的各转动部分要平稳、柔和,不应有卡滞和急跳现象。
第22条在测定时,保证气样不能进入空气室,气样室和空气室在测定时要保证气压平衡。
第23条仪器的零部件连接要牢固、可靠、松紧适度。
第9篇 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参加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并持证上岗,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检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操作规程和局、矿有关通风瓦斯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负责地检查分管区域内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回风巷以及盲巷栅栏前等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四、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表。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检查结果要经检查地点的班组长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
五、瓦斯检查人员要对自己检查的区域认真负责,不得空班漏检和弄虚作假。
六、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并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班时要把有关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方签名。
七、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要立即行使权力,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本科科长汇报。
八、发现有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通风设施损坏、电气失爆、监测装置失灵等情况,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
九、要爱护检查仪器、瓦斯检查记录牌、记录本和报表,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和撕毁。
十、加强安全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高度的岗位责任制。
第10篇 瓦斯监测工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第11篇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严禁在井下拆机修理。
3.严禁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4.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
5.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7.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8.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准备好常用工具、仪表、材料及工作台。
9.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表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等杂物。
10.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发放:仪器检查→按规定发放→回收→检查→存放登记。
1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发放
(1)发放前,先打开开关预热15分钟后,显示器为零,若有偏差,可以调整电位器给予校正,使其指示为零。
(2)发放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充电。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
(3)对维修的仪器各部分的检查,应按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部分进行操作。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发放仪器,不得借故不发。按牌发仪器,进行登记,发完后将仪器牌挂到相应位置。
(5)交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发放人员应将其仪器牌还给使用人。
(6)对收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所规定的要求。还要使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能正常调节,电源开关应灵活,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动作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7)对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充电。
(8)对当班使用并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因做未检查完的,在交班时要交代清楚。下一班检查。
(9)对当班使用、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登记。
(10)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维修、检查、标定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细致检查,根据先简后繁、先外后内的原则,压缩分析故障的部位,再用测量电压、电阻、电流的方法,找出故障点。
(2)清理传感器网上的煤尘时,可用毛刷去尘,不准用湿布,以免损坏催化元件。
(3)充电回路的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有:
①电源开关接触不良、充电二极管损坏时,需更换新件。
②连接线断线时,焊接连接线。
(4)电源部分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有:
①电池损坏时,更换新品。
②连接线断时,焊接连接线。
③放电时间不足8小时、有短路时,维修电路。
(5)稳压电路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显示值随电池组电压下降而下降,稳压电路有元件坏,更换新品。
(6)传感电桥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开机显示小数点或负极性点,黑白元件坏,更换新品。
(7)通甲烷标准气体显示值为负,黑白元件焊反,重新焊接。显示数字不稳,a/d转换器坏,更换新品。
(8)不能报警,报警集成块坏,更换新品。
(9)换电池时须整体更换,不能用其他类型的部件代替。更换元件时须关机,防止损坏集成块。
(10)维修过的仪器,必须重新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零点校准:接通电源,让仪器稳定后用清洁空气调准仪器零点。
(12)示值校准:将1.0%的甲烷标准气体,按仪器规定的流量流入仪器,标校3次,使仪器示值与标准气体一致。
(13)基本误差检定:分别通入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读取仪器示值,应分别不超过±0.1%、±0.3%。
(14)用3.0%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漂移,应不超过±0.2%
(15)用3.0%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响应时间,吸入时间不超过10秒,扩散时间不超过30秒。
(16)用1.5%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报警误差,报警设定值与报警时的示值之差应不超过±0.1%。
(17)报警强度及信号检定,报警声级度不小于75分贝,光信号在黑暗中20米处应清晰可见。
(18)位置误差,仪器在正常位置与位置变动后的零值误差应不超过±0.1%。
13.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维修,待处理正常后,再进行工作。
1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15.检定条件: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小于85%,大气压力86~106千帕,周围无影响检测的干扰气体。
16.外观及通电检查,仪器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连接可靠,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并有欠压指示灯,仪器各调节旋钮应能正常调节,仪器测量值的指示器应清晰无缺陷。
17.仪器校准:检定前,被检仪器、检定用甲烷标准气体及配套设备应在同等条件下放置12小时左右。
18.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检定数据应记入原始记录内,保存期2年,仪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19.做好交接班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台账要清楚。
第12篇 煤矿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 %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 ~7 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 、11 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 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 米处);
④ 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 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 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9、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 %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0、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2、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第13篇 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 分钟检查1 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_,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 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 %。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 %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 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_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7 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7 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第14篇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 天至少进行1 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 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 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 ”位,预热30 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 ”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 ”,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 ―1996 (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 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 %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 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 %、3.0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 %、±0.3 %。
(6)用1.5 %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第15篇 煤矿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煤矿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一、抽放瓦斯工负责井下瓦斯抽放观测、抽放钻孔连接与拆除,以及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二、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三、未经领导批准,井下任何栅栏不准擅自进入。
四、检查管路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五、检查抽放管路或钻孔内瓦斯。
1、用胶皮管把钻孔观测咀和瓦检仪进气咀连接,胶皮管和连接处严密不漏气。
2、将胶皮球急促吸气7―8次,待最后一次呼吸,胶皮球一鼓起就立即拔脱胶皮管,防止负压将吸入检定器内的瓦斯抽回管内。
3、如负压太大,用吸气球吸气困难时,要利用取样器进行测定。
4、每点瓦斯测两次,如两次测定值差别较大,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六、观测抽放负压和节流水柱:
1、u型水柱计必须在井上灌入蒸馏水,两头封好。
2、观测时,u型水柱计要垂直放置。
3、用胶皮管将u型水柱计的一端与负压观察咀连接,另一端与大气连通,读出液面差,就是该测点的相对负压水柱。
4、用胶皮管将u型水柱计两端分别与孔板前后的观察咀连接,然后观察u型水柱计上的水柱之差,读出数值,即为该钻孔的节流水柱。
七、用u型水柱计观察负压或节流水柱时,如果水柱端面跳动频繁,长时间不能稳定时,就要检查管路自动放水器是否好,管内是否有积水,待检查处理完毕后再观测。
八、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九、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的抽放负压。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量时,应关掉该孔的气门。
十、连接钻孔要两人协调进行。
十一、连接孔板流量计时,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将大孔端朝出风方向。
十二、拆除钻孔时,要经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批准。拆除时,必须先关闭该钻孔,卸下封孔器后再拆除气门。
十三、拆除后的钻孔,要用缠有棉丝的木塞子塞紧,以防瓦斯泄出。
十四、搬运钻孔连接装置时,要谨慎小心不得碰撞跌打,以防损坏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十五、若封孔器被压死,确定拆不下来,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不拆,但要用缠有棉丝的塞子将封孔器塞严。
十六、对所负责地区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不超过10天)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端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