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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理章程【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4 16:06:01 查看人数:54

瓦斯管理章程

第1篇 瓦斯管理章程

发生瓦斯事故,将会导致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瓦斯管理的章程”,欢迎大家阅读。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除当班工资。瓦斯检查执行巡回检查和专人负责相结合,高瓦斯地区瓦斯检查执行专人负责制,低瓦斯地区实行巡回检查制。

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总回风道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点。

检查次数:低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高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3次,硐室每班检查一次,无人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沼气、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威胁地区的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否则,按“三违”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3、瓦斯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记录,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瓦斯员弄虚作假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时,罚款100-5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

4、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罚责任者100-300元。

5、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违者罚款50-100元。

6、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及时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一次不报送罚50-100元。

7、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通风队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进行排放。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执行“撤人、断电、限量”三原则,严禁“一风吹”。矿调度室、通风队按照排放措施要求认真调度、指挥排放工作,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将现场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队汇报。

8、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除执行五点(上、中下部、上隅角、回风)检查外,还要对附近的高冒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做好回采面上下隅角的瓦斯管理,上下隅角的支护必须与切顶线回齐或超前回料,不得滞后回料,防止瓦斯超限,因滞后回料造成瓦斯超限,罚回采队组100-500元。

9、加强盲巷的管理,通风队要按规定建立盲巷登记卡,管理台帐,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标绘清楚,做到帐、卡、图三对口,每月将盲巷情况,新增盲巷产生的分析报矿安监站长,总工程师。因帐、卡、图不清,每次罚通风队20-100元。采掘工程平面图不能及时反映盲巷情况,每次罚测量人员20-100元。

(1)盲巷形成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其封闭,在封闭墙外要设置永久栅栏、指示警标,巷道净高2米以下,必须全断面设置栅栏,巷净高2米以上的盲巷,栅栏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设有警标。否则罚通风队50-100元。

(2)每旬由矿救护队员配带仪器仪表检查盲巷密闭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温度、巷道支护及密闭完好情况。对采空区密闭墙内外均要检查上述数据,检查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通风队。检查数据不全或未按规定检查,每次罚通风队50-100元。(因巷道失修,人员不能安全进入检查地点除外)。

10、采掘工作面透盲巷前,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救护队探险,瓦斯超限时,必须先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透窝。

第2篇 瓦斯抽放制氮机司机工操作管理

第1条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制氮机的结构、性能。

第3条启动前检查各号车,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4条制氮机启动操作:

1、按动1号车电源开关;

2、打开冷却水阀门;

3、按1号车启动按钮;

4、启动压缩机30秒后,按动2号车电源;

5、运行10分钟后,调整3号车的流量调节阀使氮气流量达到需要量。

第5条每半小时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查,对制氮机进行排污。

第6条氧气含量≥3%时进行调整并汇报。

第7条每小时对设备的各种参数进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

第8条制氮机停机操作:

1、关闭2号车中5号分析取气阀;

2、关闭2号车电源开关;

3、按1号车停止按钮;

4、关闭电源开关,将手柄打到0位;

5、10分钟后关闭冷却水阀门;

6、10分钟后关闭截止阀。

第9条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0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操作方法不当漏气伤人、高温烫伤或有害气体熏人。

第11条防范措施:当空气压缩机向制膜机输送空气时,注意观察各部分接头是否漏气,以免伤人;当温度报警时,注意各部件的温度,不要用手直接触摸,以免高温烫伤;机器安置在独头巷道内时,工作场地的有害气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测。

第3篇 煤矿瓦斯事故组织保障管理

为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煤矿必须在危险源辨识、风险预警、不安全行 为管控的基础之上,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保障措施,使煤矿安全管理工 作得到持续有效地贯彻落实。

1构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虽然我国大多数煤矿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以及相应的职责体 系,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煤矿主要是 基于生产导向构建相应的组织结构,并将安全职责分布于各部门。这种组织 系统不利于煤矿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因此,为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 平,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应对现有组织体系进行健 全与完善。

2. 1. 1 成立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

为保证煤矿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执行,对煤矿生产和运营 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隐患或安全事故制定完善的应对和解决方案.应成立专门 的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矿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主要由 矿长、副矿长和主要相关中层管理人员组成,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1
副主任 煤矿总工程师副主任 煤矿安全副矿长
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主要成员
人 事 科 科 长地 测 科 科 长矿                                                    办 主 任安 全 副 总 工 程 师生 产 副 总 工 程 师生 产 副 矿 长掘 进 副 矿 长经                                                    营 副 矿 长工 会 主 席机 电 副 总 工 程 师党 委 副 书 记安 检 处 处 长机 电 科 科 长通                                                    风                                                    科 科 长运 输 科 科 长

图1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图

在煤矿实际操作过程中,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煤矿规模、安全管理水 平和本矿安全事故规律和特点等,对组织成员进行适当调整。为提髙决策效 率,降低组织管理费用,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可设为虚拟形式,将程序化的日 常管理,如文件的发放、会议召集、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日常工作,由矿长办公室 或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制定符 合本矿实际的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制度,以及矿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具体标准 和管理措施的审定。

(2)       督促检查矿属各单位对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标准,以及矿内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编制本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对上级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审定后组织实施。

(4)       对全矿安全工作进行动态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隐 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5)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发、偶发尤其是未 知规律的重大隐患,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公司请求解决。

(6)     负责参与各类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使用落实情况的监督 检查。

(     负责《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实施情况 评价。

(8)     负责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审定,并根 据考核结果,督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改进措施。

(9)     所有成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熟悉业务范围内的各 类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

(10)      积极参加矿井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1.2 建立煤矿安全管理专家顾问制度

由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机理的复杂性,以及煤矿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有限 性,有必要在煤矿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顾问制度,成立稳定的安全管理顾问 专家组,以对一些偶发、突发、重大或未知规律的风险进行诊断与排除。各煤 矿可结合自身地质条件、煤矿规模等实际状况,聘用相关专家成立安全管理顾 问组,一般而言专家组成员人数可在6〜12人。

在专家组成员构成方面,成员应知识结构互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程、标准,具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瓦斯防治等方面的专业技术 和实践经验。专家组成员来源范围为: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中 已退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领导或专家,各煤炭协会、学会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领导或专家,在大型煤炭企业担任过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或安 全生产技术部门担任过主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领导和专家,在煤炭科研、设计 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煤矿安全研究工作的专家。

在专家组职责方面,专家组成员除对一些风险的排除提供决策建议外,还 应定期通过讲座、学术报告或经验交流的方式,对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此外,由于煤矿开采条件、煤矿规模、管理水平等处于不断的动态演化过 程之中,因此,需要对专家组成员构成及其职责做出动态的调整,实现煤矿安 全管理专家制度的稳定性与变革性的统一。为此,专家聘期可定为1〜3年, 期满自然解聘,需要续聘的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2确保安全资金投入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技术和安全保障水平低,抵御事故灾害 的能力不足。不仅是开采方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的小煤 矿,即使是国有重点煤矿,安全体系也相当脆弱。为此,煤矿必须加大安全技 术改造力度,一方面继续争取和利用国家技改资金;另一方面,煤矿自身必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提足煤矿安全费用,并规范 煤矿安全费用的管理,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改造,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对于煤矿安全资金管理,可借鉴成熟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规范煤矿安全 资金使用。目前,比较成熟的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统一管理核算模式、财务公 司模式、内部银行模式和销售公司模式。相关研究表明,对于煤矿而言,为了 实现使安全投入资金发挥出最大作用的目标,应采用统一管理核算模式。统 一管理核算模式是指由企业最高决策机构为实现企业总体目标而对企业资金 进行统一决策管理、支配、调度的一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 仅有利于对各部门资金需求进行合理调度,还可以减少采购费用.解决资金分 散、财务费用过高等问题,同时,企业大量采购和销售所带来的价格优惠也能 节约资金。

但是,由于煤矿安全投入资金不同于企业资金,不能把这种模式直接应用 到煤矿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上,必须对煤矿资金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 善,使其适应煤矿对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要求。

修改与完善的安全投入资金统一管理核算模式是由煤矿最高安全机构, 即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实现煤矿安全的总体目标而对安全投入资金进行 统一决策管理、支配、调度的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有利于 对各安全部门资金需求进行合理调度,还可以减少采购费用,解决资金分散等 问题。安全投入资金运用的集中、统一,要求有较为畅通的信息提供及反馈渠 道,要有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监督和控制手段,同时要能够保证资金使用决策 的正确性和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否则,这种模式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安全部门可以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优化原有的网络环境,将安全部门的各种 职能、各个项目和一系列与安全相关的活动连接起来,使总部能够利用信息对 下属各部门的工作状态进行实时控制,从而实现对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安全 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效益。

3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

明确岗位安全责任是煤矿各项管理措施都得到有效落实的必要条件。虽 然大多数煤矿已逐渐建立起了安全生产指挥、保证、监督、培训、宣传等管理体 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煤 矿实际安全管理需要相比,仍显粗放、不精细,侧重于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 之间横向配合和协调,缺乏自上而下层层纵向责任的分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 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因此,煤矿应制定安全目标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年度安全管理目 标,实施分层管理,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充分落实矿党政正职的决策指挥协 调责任;分管矿领导的实施和直接指挥责任;安检部门的监督考核责任;基层 区科党政正职的安排检查落实责任;调度、通风等业务保安部门的业务保安责 任;跟班区队长、安检员的现场监督责任;班组长现场指挥和现场管理的第一 责任;岗位现场操作工人的个体防范责任;自主保安责任和互保联保责任。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落实各自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过 程,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网络。

此外,为避免多头领导,防止事故责任扯皮现象,对于煤矿主要管理人员, 更应明确职责,将责任量化到具体人员。对此,煤矿应建立以矿长为首的安全 行政管理机制,对于生产矿长、总工程师与安监处长的管理机制,采用“三权分 立、核心集中”的原则,当三人意见相左时由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仲裁,充分将 “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现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长主管安全。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统 领全局、通盘考虑、全面部署、全权负责。

(2)       书记引导安全。党委书记作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健全 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措施,全面做好安全教育领导工作,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 供思想意识保障。

(3)       生产矿长执行安全。生产矿长作为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在确保 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框架和大前提下,突出执行、强化落实,把各级安全生产 责任细化量化到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

(4)       总工程师保障安全。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技术主要负责人,在工作 中负责对各类技术改造、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等的制定与实施,从技术层面上 对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5)       安监处长监督安全。安监处长严格考核、监督执行,确保各项管理规 定落到实处,排查整改各类现场安全隐患,消灭各类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 状态。

(6)       工会主席协管安全。工会主席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是做好“三违”人 员的帮教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树立科学的安全意识,改变不安全的行为,消除 人的不安全因素和行为。

(       独立执法管控安全。矿安监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与考 核,在矿长的领导下独立执法,不受任何专业领导、部门的控制。

4建立健全人员准入与培训管理制度

人员准入是对初进入人员应当具备胜任某一特定的岗位所必需的知 识和技能等胜任条件的一种规定。根据我国煤矿实际情况,煤矿人员准 入管理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完善煤矿的岗位体系; ②制定岗位胜任标准;③制定人员准入管理工作流程;④制定人员准入 操作规范与格式文件;⑤制定人员准入测评体系;⑥制定初进入人员岗 位胜任能力评价体系;⑦制定初进入人员岗位胜任能力跟踪管理办法; ⑧建立初进入人员信息库。

在煤矿工作中,培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煤矿安全管理来讲, 只要有助于员工安全态度改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丰富和提高的活动都 称之为培训。做好培训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各种培训制度,制定各种 培训措施,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具体的培训管理工作包括:①建立培训 管理的目标体系;②建立科学的培训管理组织机构;③保障培训工作的 资源投入;④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管理工作流程;⑤制定培训操作规范 和格式文件;⑥建立健全分层和分类培训管理制度;⑦建立行为矫正培 训制度;⑧建立有效的培训执行机构;⑨建立科学的培训效果评价体系; ⑩建立人员培训信息库。

5建立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

为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积极性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意识,激励 员工自发地去履行岗位职责,煤矿应建立和完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

(1)实行风险抵押金和现金罚金制度

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肩负责任,人人设防把关,是煤矿安全管理得以贯彻 的基本保证。为此,煤矿可按照压力传递,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煤矿 常规的安全奖罚制度外,可建立分压式奖罚机制,在全矿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 押,调整安全与生产的利益分配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达到目标风险 抵押金加倍返还,达不到目标则风险抵押金归矿。例如,采、掘、开单位从班、 队长到区(科)长、书记安全风险抵押金1 000〜2 000元不等,机、运、通单位从 班、队长到区(科)长、书记安全风险抵押金800-1 400元不等,机关、业务、保 安科室从一般管理技术人员到矿长、书记安全风险抵押金600-4 000元不 等,采用年初1次交付现金的抵押方式(抵押金额度约占生产奖金额度的2/3 左右)。

我国煤矿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尤其是普通工人,其主导需求仍为经济因 素。因此,为提高煤矿工人安全意识,应采用罚款制,减少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与通常的月末工资扣除罚金的做法相比,采用现金罚金制,同样的罚款额使违 章者立刻警醒,使职工从内心感到事故出不起,安全就是效益,事故就是亏损。

(2)建立安全绩效考评体系

煤矿安全绩效考评一般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①     设定评价部门。对于各级管理人员,其评价部门包括自身部门、上级 主管部门、下级部门、监督部门,以及该被考评部门所要被监督的部门等5个 部门。

②     针对各被考评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及考评部门与该被考评部门之间的 工作关系,为各考评部门制定具体的考评内容和标准。

③     确定各考评部门评分权重。根据各考评部门与被考评部门之间的工 作关联度,确定各考评部门评分所占权重。

④     由各考评部门针对该部门的安全管理履职情况,按照考评标准进行打 分。在评分过程中,为保证考评的公平性和全面性,应采用部门员工集体评 价。此外,还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对策或建议。

⑤     根据各部门评价情况,计算出该被考评部门管理者最终得分。

考核指标体系的一般格式如表列。

表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评分部门评分标准①得分②权重实际得分                                                    = q)x ②备注
自我测评1.   是否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规 程》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2.   除基础安全外,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标准 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     是否认真履行对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                                                    4.   是否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本部门的 安全管理措施?改进                                                    对策                                                    或                                                    建议
上级部门1.   该部门是充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管理 要求?                                                    2.   该部门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 措施?                                                    3.   该部门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瞒问题?                                                    4.   该部门是否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持续改进和完 善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措施?改进                                                    对策 或                                                    建议

续表2

评分部门评分标准①得分②权重实际得分                                                    ②备注
下级部门1.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2.   对本部门工作过程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是否积 极采取有效措施?                                                    3.   对当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不断地完善和 改进?改进                                                    对策 或                                                    建议
监督部门1.在本部门监督职责范围内,该部门是否按照   安全管理的各项标准开展各项工作?改进 对策 或                                                    建议
该考评                                                    部门所要 监督的部门1.被考核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   门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和上报?改进 对策 或                                                    建议
合计

注:各部门考评指标满分均为100分.

考评结果一方面作为管理人员工资收入、职位晋升的依据,另一方面将为 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个持续改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3)科学合理地利用惩罚手段

惩罚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能够及时矫正煤矿职工的不 安全行为和确保组织安全有效的运行,因而其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然而,如果用法不当,非但不能调动煤矿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 而会严重挫伤职工热情,甚至出现极端行为。因此,只有科学合理地运用惩罚 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在采用惩罚手段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      及时性原则。根据终止原理,对违章者的不安全行为实施的惩罚越早 越好。如果惩罚同违章者的错误行为同时进行,则违章者的这种违禁行为一 开始就同焦虑、恐惧相联。根据条件反射原理,当这种条件反射形成,这些行 为本身就会导致焦虑或恐惧,从而使得违章者为避免焦虑或恐惧就不得不及 早终止违禁行为。惩罚立刻结束,职工会清楚地认识到惩罚的引起是由于自 己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以后就会避免再次出现此类行为。如果在违章者的 错误行为发生后几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实行惩罚,则效果就很差,因为这时违 章者很难在自己行为和惩罚之间建立条件反射,甚至有些职工会认为是安全 管理者对其个人有意见,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②   针对性原则。根据强化疏化率,使某一职工对某一强化措施越疏化, 越难于得到,越希望得到,这种强化措施对该项目标行为在将来的出现越具有 影响。因此,在采取惩罚措施时要有针对性,要针对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采用 不同的惩罚措施。

③   适度原则。惩罚的数量或规模对惩罚的效果也有影响。一般认为,在 某一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其数量越大,则该项惩罚措施对反 映率的影响也越大,但是如果惩罚过于严厉,就会出现惩罚所引起的负效应, 而不是抑制或消除受惩罚的行为。因此,必须掌握惩罚的合理强度。根据费 斯廷格的认知不协调理论,惩罚的强度达到刚能唤起所需要的行为和阻止不 需要的行为而又会消除不协调时是最理想的。同时,惩罚的数量或规模又具 有相对性。重要的是应确定惩罚的数量或规模是否值得。

④   沟通原则。惩罚总是发生在职工的不安全行为之后,在惩罚前必须首 先了解他做了什么不安全行为,违反了什么安全规章制度,更要搞清楚他为什 么会违反这个规定。通过沟通,要使职工知道他违反了哪项安全规章制度,他 的不安全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惩罚的依据,使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通过沟通,安全管理者应该掌握职工违章的深层原因,消除事故隐患。通过沟 通,安全管理者应使职工了解正确的替代性行为。惩罚只是使职工知道不该 做什么,但是并没有告诉职工应该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因此,在执行惩罚 时,安全管理者应该教给违章者正确的操作行为,并对此进行正面强化。

⑤    一致性原则。安全管理者对于职工的同一种不安全行为应该持连贯 的态度,原来进行惩罚,现在就不应该视若无睹。否则那种非连贯性的惩罚必 将导致对违章行为的部分强化,这样的部分强化将巩固这些行为,甚至使这些 行为成为习惯,使得管理者认为这些职工简直是顽固不化,殊不知这其实是由 他们自己造成的,应该由他们自己来承担这个责任。所以,如果安全管理者一 旦做出决定,使用惩罚去终止一种不期望的行为,他们应当始终保持行为一致 性和公平性。即安全管理者应该对于不同违章者的同一种违章行为采取一样 的惩罚措施,如果处罚不同,则可能激化安全管理者与职工的矛盾,使职工产 生反感和抵触情绪,不利于不安全行为的消除。

(2)     建立安全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国内诸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表明,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的过 错是引发生产事故的重要因素。为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煤矿安 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煤矿应明确各种管理过错的责任追究办法和措 施,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煤矿至少应该对以下事故做出明确的过错责任追 究办法。

①   在工作过程中,因工死亡1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 单位矿处级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矿、处级单位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 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并处罚金。

②   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一次死亡2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 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分管负责人(含副 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的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 处分,并处罚金。

③   年度内累计因工死亡2人的,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 行政记过处分;年度内同一专业累计因工死亡2人的,其矿处级分管负责人 (含副总)引咎辞职;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并处罚金。

④   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集团公司配 合政府部门追究处理,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给予 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其直 接责任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⑤   年度内累计发生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 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⑥   在工作过程中,因工重伤1人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 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金。

⑦    在工作过程中,生产矿井(含建井)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2人事故的, 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金;对事故 单位科、区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金。地面厂处、非煤企业 及后勤服务系统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2人或累计重伤2人事故的,对事故单 位矿处级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干部给予行 政撤职处分,并处罚金;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 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金。

⑧   在工作过程中,生产矿井(含建井)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 故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金;对 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罚金;对事故单 位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地面厂处、非煤企业及后 勤服务系统因工一次重伤3人或累计重伤3人的,对事故单位矿处级主要负 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 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金。

⑨   凡因现场失察或安全监察不到位而造成一次重伤1〜2人或1人死亡 的事故,对安监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造成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2~ 3人死亡事故的,对安监处(副)处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安全监察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 记大过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金。

⑩   凡因“三违”行为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的,要对责任人处以罚金;造成 重伤的,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金;造成他人死亡的,对责任人解除 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各项措施规定,将有助于提高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 全生产意识。各煤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事 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6构建瓦斯安全管理闭环运行体系

煤矿瓦斯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持续的、预防性的、全面全过程、全员参 加的、封闭式的安全管理活动,使煤矿瓦斯事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以实 现有利于煤矿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安全生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煤矿的瓦斯 管理工作要坚持pdca运作方式。通过“大环套小环,一环扣一环,小环保大 环,推动大循环”的pdca闭环运行体系,推动煤矿瓦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 高,如图zk o

在煤矿瓦斯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也应该建立pdca闭环式的管理模 式。下面只是这种pdca闭环运作体系中的一小部分。

(1)       隐患治理闭环。从隐患排查治理到隐患消除形成的治理闭环系统。 即:隐患排查一分类整理一落实整改一复查验收一信息反馈。将煤矿管理人 员及安监人员每天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汇总到当天的评估日报表中,并将产 生隐患的班次输入计算机,专业领导在每天的生产会上通报,所有隐患必须在 规定时间内消除。

(2)       “三违”人员帮教闭环。从“三违”人员的发生、帮教、接受教训到重新 上岗形成严格的闭环系统。即:安全培训一安全座谈一双录双亮一跟踪回访。 对于各类“三违”人员,除按规定执行经济处罚外,分别由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和安监处长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由所在单位支部书记、车间

工会主席对其座谈帮教,由宣传部门对其进行电视录像、照相,最后由相关部 门与安监处分别对其家访和现场跟踪回访,巩固帮教效果。

(1)     安全事故管理闭环。针对事故的整个循环程序,组成闭环管理系统。 即:事故汇报一事故分析一事故处理一事故通报一事故防范。凡是发生事故 的单位,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矿组织专业部门调查分析,处理问题不过夜, 对有关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处分,并通报全矿。防范措施落实由安监处进行跟 踪,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工作程序闭环。以时间周期为单位,以天、周、月、季、年为过程,形成 全年的安全管理工作闭环系统。即:会议组织一贯彻执行一现场监督一补充 完善一会议反馈。通过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及月、季、年度总结会等,部署 当期安全管理工作,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复命制,从而将每个时 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一个闭环反馈系统。

第4篇 对抽放瓦斯下泵工操作管理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瓦斯泵的结构、性能。

第3条 瓦斯泵司机负责泵的开停和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通风区调度汇报。

第4条启动前检查泵站各种阀门、基础、机电设备、瓦斯管路、供水系统及附属装置,保证完好。

第5条 用手转动泵轮1~2周,要求泵内应无障碍物。

第6条 先启动供水系统,开关有关阀门保证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第7条 瓦斯泵的启动顺序:

1、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

2、开启抽放泵;

3、缓缓开启进气阀门;

4、调节各阀门,使瓦斯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

第8条 瓦斯泵启动后,各种参数每小时观测一次,并监听瓦斯泵的运转声。

第9条瓦斯泵的停机操作顺序:

1、关闭进气阀门,使瓦斯泵运转3---5分钟;

2、操作电气系统,停止瓦斯泵运转;

3、停止供水,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净。

第10条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4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操作方法不当造成触电和泵件伤人

第15条 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注意检查泵件连接处,以免串出伤人。

第5篇 低瓦斯矿井通风管理的误区与对策

一、低瓦斯矿井通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误区

1、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无关紧要,只要抓好局部通风就行。

由于某些煤矿大都处在丘陵地带,矿井基本上都是采用平硐或斜井开采方式,风井都处在高于平硐的山上,靠进、回风井的高差所形成的自然风压就能使矿井风流流动,尤其是许多小煤矿矿井所处位置地势较高,上部煤层接近露头,大部分矿井井下工作在平时基本上检测不到瓦斯浓度,尽管风井虽有安装主要通风机,但平时基本不用,只有在检查时才临时开启运转一段时间以应付检查,而《煤矿安全规程》所要求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基本上都没有做。煤矿通风系统虽然比较完善,但持这种观念的人还大有人在。

2、瓦斯检测与检查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各类煤矿应该说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瓦斯检测仪器,但空班漏检或假检现象仍很普遍,有些小煤矿瓦斯检定器是崭新的、根本没使用过、瓦斯检测记录也是假造的,国有煤矿个别瓦斯检查员(兼安全员)上采煤工作面或上山小眼甚至不带瓦斯检测仪器的现象也时有发现。瓦斯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到长期无通风的巷道既不采取通风措施也没有进行气体检测而盲目进入,导致发生瓦斯中毒或窒息的事故近几年来时有发生。

3、误认为事故都是由于工人违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事故发生后,侧重于追究作业人员的操作责任,只抓“违章”而忽视了管理上的原因,如发生报废巷道内的人员窒息事故,固然是井下人员违章作业所致,但勿庸置疑,存在通风管理上的原因,如报废或暂时停工的巷道没有及时密闭或设置栅栏、警标,不及时组织回收报废或暂时停工的巷道内的材料(如轨道、风水管、电缆、设备等),长期以来对私拆栅栏进入报废巷道的违章处罚不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等。

4、视《煤矿安全规程》为紧箍咒。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只要有瓦斯涌出就必须设置瓦斯断电仪,但是井下职工和不少管理人员往往认为这是摆设、浪费钱财,而且说得还振振有词:“假如事事都按《煤矿安全规程》办,那么煤矿就不要生产了。”这显然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是造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重要思想根源。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有人就会视《煤矿安全规程》为紧箍咒。

二、保障矿井实现通风安全的主要对策

作为瓦斯涌出量极低的低瓦斯矿井,通风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每一位职工都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按章指挥、遵章作业,隐患就能消除,事故就能避免。为保障煤矿企业实现通风安全无事故,主要对策在于走出误区,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主要从落实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技术装备措施和教育培训措施四个方面入手。

(一)管理措施

1、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通风管理机构,矿井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矿井日常通风管理工作。

2、建立并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随着矿井开采往下水平延伸、开采强度的加大、已采区或报废巷道的增多,矿井瓦斯涌出量呈逐年增大的趋势。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长令第21号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瓦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煤矿各级领导要真正把瓦斯防治工作当成大事,千万不可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任何的冒险蛮干行为。

3、严格落实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煤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必须定人、定时进行瓦斯巡回检查,要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和假检行为。

(二)技术措施

1、认真编制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规划,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提高系统防灾抗灾能力。

2、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和瓦斯来源分析情况,对报废巷道或采空区及时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进入已停工停风的巷道或启封密闭巷道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反风演习方案要求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根据演习结果及时编制反风演习总结报告,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堵漏措施或对通风系统加以改造以增强矿井通风系统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技术装备措施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器,做好通风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校正,确保通风安全检测仪器灵敏可靠。

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要求,目前全省只一家国有煤矿装备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时间紧迫、煤矿企业必须筹备足够资金,配备人员,尽早完成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四)培训措施

安全培训教育是煤矿“三并重”原则的重要一个环节,本省通风事故多数都是由于从业人员通风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自主保安能力低所造成的,所以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培训要结合福建煤矿的特点和典型的通风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第6篇 通风瓦斯管理十条禁令

1.启封密闭,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必须在通风部门、通风助理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高瓦斯矿井启封密闭安全措施,要上报长治公司进行把关,报请矿山救护队参与。严禁无措施和违反规程,违章作业。

2.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等必须为独立通风。低瓦斯矿井如特殊情况需串联通风,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且最多只准串联一次。严禁采用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不合理的扩散、串联、角联等通风。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1%)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降瓦斯措施,掘进工作面风筒口距迎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保证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续接该段风筒进行调整。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风筒口距掘进面迎头超规定距离或故意破坏风筒,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等现象发生。

4.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供风。高瓦斯矿井局部通风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必须真正保证专用双电源。备用风机必须正常供电,定期(原则为一月)进行切换运行,要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严禁高瓦斯矿井局部通风采用抽出式、混合式通风方式,严禁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分接其他负荷,严禁局部通风机吃循环风。

5.瓦斯抽放工作必须执行抽采安全规程,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 。掌握抽放规律,建立专门队伍或专门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严禁无监测报警装置和记录,严禁无专门人员管理,严禁一般人员随意替代抽采人员或专门管理人员。

6.井下所有用风作业地点,风量必须满足要求。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

7.通风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做到定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在通风设施上或附近有专门工程时必须报请通风部门执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人员破坏或未经审批在通风设施上及其周围进行其它工程,造成系统紊乱,产生安全隐患。

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进行三对照,并做好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时段、特殊地点、瓦斯相对不稳定的区域,加大检测的频次,杜绝盲时、盲区的发生。严禁空班漏检。

9.停电作业影响矿井或井下局部通风时,必须提前由责任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通风部门、机电部门同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按停电停风措施,依计划停电停风。严禁因停送电造成无计划停风。

10.紧急避险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按要求建立完善ch4、co、co2等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列入矿井正常的动态瓦斯检查范围进行管理。严禁破坏或放置不用,确保随时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

第7篇 关于地方煤矿瓦斯管理的几点建议

煤矿安全究其原因是受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状态制约的,而且物的不安全状态又常常受制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法规”,以限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可是,由于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条件、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等诸因素的影响,在人与自然斗争中,常常还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人们必须研究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性,以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1瓦斯事故严重威胁着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

瓦斯事故是煤矿5大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将造成矿毁人亡。据统计,1979年~1997年,雁同地区地方煤矿共发生重大以上死亡事故90起,死亡875人,其中瓦斯煤尘爆炸事故45起,死亡638人,分别占总重大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的50%和72.9%,所以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瓦斯重大事故的发生,对降低百万吨死亡率,保障采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

2瓦斯的赋存特点和性质

了解瓦斯的特点和性质是搞好瓦斯管理的先决条件。乡镇煤矿及个体煤矿瓦斯事故多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知识和对瓦斯的正确认识而盲目操作。10次事故,9次违章,有的挖煤人员,不懂安全知识,不了解瓦斯的性质和特点,认为瓦斯没有什么可害怕的,甚至有的人在井下抽烟或进行明火操作,一旦发生事故后,又谈虎色变,产生恐惧的心理,这两种想法都是不对的,不利于搞好煤矿安全生产。

瓦斯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一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它有自己的性质和特点,是可以被认识的,也是可以被控制和利用的。所以说要搞好瓦斯管理工作,必须首先学习有关瓦斯的知识,了解瓦斯的性质和特点。

瓦斯是多种气体的混合物,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一氧化碳(co)和二氧化碳(co2)、硫化氢(h2s)等。

瓦斯在煤体和围岩中以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存在,一般情况下处于动态平衡,当外界温度、压力变化时,几种状态会互相转化,煤层在开采过程中,瓦斯被逸散出来,在井下积聚,造成瓦斯浓度增加,当ch4浓度达5%~16%时具有爆炸性,ch4浓度为9.5%时,爆炸威力最大,当ch4浓度小于5%或大于16%时,一般不会爆炸,遇明火只会燃烧,瓦斯爆炸的上下限是可变的,当ch4混合气体的温度和压力发生变化或混入煤尘及其它可燃气体时,可影响瓦斯爆炸的上下限,如空气中的煤尘含量为10~12mg/m3,ch4浓度达到4%时,遇火就会爆炸。瓦斯爆炸须具备3个条件:ch4浓度、o2浓度及引爆温度;当o2的浓度小于12%时不会发生爆炸。但由于《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o2的浓度不能低于20%,所以ch4积聚就必须加强通风管理。要消除引爆火源,必须严禁明电、明火下井,禁止明电、明火放炮,并要求井下电器设备必须防爆,同时注意煤的自然发火倾向等。

3地方煤矿瓦斯管理现状分析

地方煤矿是集我国3种所有制为一体的企业,它的生产体制、技术装备、人员素质与国统煤矿相差极大,特别是乡镇煤矿和个体煤矿,主要靠集资和贷款办矿,普遍存在技术力量薄弱、安全设备少而差、管理水平低、抗灾能力弱的缺点,所以在瓦斯管理中问题较大,事故频繁,主要问题是:

(1)缺乏安全知识,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普遍。乡镇煤矿和个体煤矿的采煤人员,大多由农民转为矿工,未经培训就下井生产。有的矿由于缺乏资金,工人们经常在极不安全的状况下生产,加上不懂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所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普遍。

(2)引爆火源普遍存在。瓦斯管理要消除引爆火源,但地方煤矿中,特别是集体和个体煤矿中,引爆火源大量存在。如有的矿井仍用明电、明火照明、明火放炮;井下电气设备不少是不防爆或失爆的,甚至有的矿井买来的设备是防爆的,但由于不懂技术,在安装时拆除了防爆密闭圈,造成失爆,有的矿通过防爆性能检查,失爆率达70%以上。

(3)《规程》执行不严。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的矿井不多,问题大量存在,有的通风系统不合理,有的电器设备失爆率很高,有的瓦斯管理人员素质差,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工作不负责任等,因此很难有效地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4加强瓦斯管理的几点意见

4.1提高素质发挥监督作用

(1)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2)充实安全监察机构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发挥他们的监察、管理作用。

(3)严格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2推广瓦斯**管理经验。

左云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他们在吸取历年发生重大瓦斯事故的教训后,总结出一套适合乡镇煤矿的瓦斯管理经验,自1994年以来,推行**瓦斯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工作大有起色,百万t死亡率迅速下降,具体办法是:

第一级:由专职瓦斯同定时全面检查,准确及时地将瓦斯异常信息报告值班人员及生产人员,并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第二级:由各班班长任兼职瓦检员,对本班工作面及附近定时补充检测,以了解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如发现超限,先撤出作业人员,请示有关领导处理后再作业。

第**:矿领导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定器进行监督检测,以确保井下瓦斯浓度不超限。

实施瓦斯**管理可以提高专职瓦斯员的责任心,避免漏测漏检;同时还可以及时了解瓦斯在通风和采掘过程中的变化情况,通过层层把关,就可以比较有效地控制瓦斯超限。

4.3开展瓦斯预测预报

目前在瓦斯管理中,煤矿瓦斯检测员的瓦斯测量是随意的,能否发现瓦斯隐患,一方面与瓦检员的责任心有关,如果瓦检员责任心不强,常常不能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会出现漏检现象,造成瓦斯隐患;另一方面,不掌握矿井和开采层的瓦斯涌出规律就很难全面地了解井下瓦斯的分布状态。因此,开展瓦斯预测预报工作,是防止瓦斯灾害的重要依据。

根据勘探资料,并根据历年开采期间瓦斯资料的统计分析,找出瓦斯受开采深度、地质条件影响而产生的规律性变化,确定开采层的瓦斯涌出量,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

对开采区要坚持作到:

(1)确定检测巷道。

(2)确定点距。一般选择10m在右为一个测点,测定并记录每个点的瓦斯浓度,如果每个点瓦斯浓度变化不大,可以选点距10~30m,但碰到瓦斯浓度高点,需加密点距。

(3)每4h测查一次。

(4)每班将测量结果绘制出线图以供指挥人员参考。

通过各班的线图比较,可以较早发现瓦斯变化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8篇 尾巷的通风瓦斯管理

1、进入尾巷的钢管、轨道、金属网等导电物体,必须有防止产生静电、磨擦火花的安全措施。在进入尾巷前设置绝缘隔离段,严防杂散电流导入,并在尾巷以内设置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静电积聚。

2、瓦斯尾巷不进行瓦斯抽放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进行瓦斯抽放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采空区的排放瓦斯横贯及其下风侧30m范围内不受此限,但必须对此区域明确,并设置花闭和警标,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3、瓦斯尾巷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瓦斯探头,瓦斯浓度达到2℅时(进行抽放时为2.5℅),能够报警和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4、风流进入尾巷必须进行有效净化除尘。尾巷冲洗周期为五天一次,保持巷道无粉尘堆积和巷道湿润;在回风横贯距开口2米处,在排瓦斯横贯距尾巷侧2米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并在采煤时保持常开不闭;隔爆水袋距排瓦斯横贯距离不得大于200米,数量符合规定。

5、尾巷要及时维修,并保证有效的通风断面和行人安全畅通。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的五分之四。

6、在尾巷内进行巷道维修、抽放管路铺设、密闭施工、风泵排水、风筒吊挂、防尘等工作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科干部跟班现场指挥,并在瓦斯浓度低于1.5%,且有瓦检员全过程监控的情况下进行。

7、瓦斯尾巷同时使用的横贯数不得超过二个(工作面前方的通风横贯和工作面后方的排瓦斯横贯),通往顺槽的横贯至少在两端分别板闭,挂牌和定期检查。通往采空区的横贯必须及时有效永久封闭,永久闭前要打好花闭,禁止任何人员进入,且只允许通风专业人员用光瓦和加长皮管进行检查。

8、尾巷内不能引入全风压风流掺新的区段,必须接入风筒供风。尾巷全长必须保证0.5m/s-4.0m/s的风速,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盲巷。给尾巷供风的风机必须保证连续可靠运行,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一旦造成停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限量排放积存的瓦斯。

9、独头尾巷后部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复用时重新排放瓦斯。

第9篇 关于矿区瓦斯管理的几点思考

我国是世界上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十年,每年平均灾害损失近1600亿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3.8%,这一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在众多灾害中,矿业事故是所有工伤事故中最为严重的,而矿业灾害中尤以瓦斯灾害最为突出。瓦斯事故是我国矿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___矿区隶属鲁中分局,属于低瓦斯矿井,很多同志在瓦斯防治上有时过于乐观。具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共发生39起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其中发生在低瓦斯矿井的有18起。2000年至2003年发生的24起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和火灾事故中,低瓦斯矿井占7起。由此可见,低瓦斯矿井并非安全矿井,甚至因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而成为事故多发矿井。

国家安监总局分析认为,低瓦斯煤文章版权归文秘114网作者所有!矿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重要原因是思想麻痹。部分煤矿的领导认为是低瓦斯矿,不会发生瓦斯爆炸,放松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不设瓦斯检查员,有的对瓦斯检查不认真,有的停风后不认真排放瓦斯就开始工作,有的供风量不足不加以解决。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及近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谈一下关于___矿区瓦斯管理的几点认识。

一、___矿区矿井类型及潜在瓦斯危害

1、___矿区煤矿属低瓦斯矿井,但是个别煤层瓦斯涌出强度高,危险性大

___矿区所有煤矿均为瓦斯矿井。在采掘过程中,瓦斯容易放散,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容易产生煤和瓦斯的突然喷出现象。

2、煤与瓦斯突出严重

在矿井实际作业中,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加大、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强,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在增加,瓦斯突出危险区域也在扩大,部分原未划分为突出矿井的煤矿也不得不按突出煤矿管理。瓦斯突出危险将随着开采深度的延深、开采强度的增大而逐渐加大。

二、煤矿瓦斯灾害事故原因分析

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事故频繁,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也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现实原因,也有历史原因,但主要还是煤炭工业长期负重爬坡、近两年产量超常增长、多种矛盾和问题长期积累的结果。

1、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易发事故灾害

从自然条件来说,瓦斯含量的大小与地质条件有很大的关系。在采掘中,瓦斯容易放散,导致瓦斯积聚;矿井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多,地应力大,煤层受到搓揉破坏严重,更容易产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而且,当前老区煤层开采深,更增加了瓦斯治理的难度。随着煤矿生产的发展和开采工艺的进步,出现了新的瓦斯安全技术问题。矿井开采向深部发展,一些矿井的开采深度已超过600m。随着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含量和矿井瓦斯涌出都将随之增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大,从而更加大了治理的难度;高产高效矿井的集中生产和综采放顶煤开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加大了矿井通风与防火综合治理的难度,增大了瓦斯灾害事故发生的几率。

2、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基础薄弱

老区煤矿的自然条件复杂,防灾抗灾的安全仪表和装备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如安全仪表中的初级仪表(敏感元件等)的加工水平大大低于国外先进水平,致使监测瓦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足。

建井初,矿井的技术还是比较理想的。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范围的延伸扩展,瓦斯的涌出量增多,地应力和瓦斯压力增大,危险性急剧增长,这样,原有的矿井系统就难以适应新环境的需要。由于资金等问题,原有的技术没有改建,这样矿井的抗灾能力下降。长期以来,对技术投入不足,技术装备不足,这样的话,一旦发生瓦斯爆炸,矿井火灾,损失就非常巨大。

3、基础研究薄弱、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

为了防止煤矿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安全科研投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是必须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从矿区的层面上来看,瓦斯安全科技方面的投入较底,长期以来的安全投入不足、矿区专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

4、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

有些单位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内部管理松弛,安全管理漏洞很多,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薄弱,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

三、居安思危,___矿区防止瓦斯灾害事故的对策分析

虽然瓦斯是自然界存在的事物,但它又不同于海啸、地震等等,瓦斯是人类在开采煤层时释放出来的,因此在一定的程度上,只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瓦斯还是可以控制的。

我国煤矿事故多发,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技术攻关不到位,队伍培训不到位。必须从投入、技术、装备、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近几年来,___矿区的安全形势一直比较良好,没有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但是我们还应该总结吸取煤矿安全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因此,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性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察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并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2、加强瓦斯灾害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构建煤炭科研、教育、装备体系

解决瓦斯突出问题,必须加强对瓦斯的监测监控。瓦斯检测的传感器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敏度,对监测监控起着决定作用。矿用固定式甲烷传感器已成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灾害预测的关键技术装备,长期以来载体催化元件一直存在使用寿命短、工作稳定性差和调整校正频繁的缺点。

国家和政府十分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科技部已决定紧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为有效遏制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多发态势、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实现煤矿本质安全

安全投入不足,必须从政策上取得集团公司的必要支持。在规范维修费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完善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大力发展煤矿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技术,为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创造条件,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4、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煤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煤炭行业安全监督监察保障体系。

三是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四是健全完善行业技术保障服务体系。

5、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标准

煤炭开采业是高危险性行业,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状况,必须提高生产安全标准,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全面提高___矿区煤炭生产的整体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针对全国煤矿瓦斯灾害频发的现状,应牢固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把安全与生产的矛盾统一于科技进步和先进生产力之中;树立“瓦斯是资源、是清洁能源”的意识,通过瓦斯治理与利用,解放生产力,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逐步构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煤炭产业秩序;坚持本质安全开采,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通过瓦斯治理,使之处于低瓦斯状态下进行开采。

第10篇 低瓦斯矿井瓦斯管理

瓦斯事故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具有发生频率高、损失大的特点。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约占特大事故的70%左右,而低瓦斯矿井占其中近四成。

瓦斯是自然界存在的事物,是人们在开采煤层时释放出来的,只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瓦斯是可以控制的。我矿属低瓦斯矿井,近几年来增加了安全投入,配置了稳定的瓦斯监测队伍和安全监控系统,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没有发生大的瓦斯事故,但也有人员进入盲巷引起中毒、瓦斯窒息受伤等事故发生。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未雨绸缪。

一、加强通风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加强通风和通风设施管理,正确确定矿井风量,并进行合理分配,使井下所有工作地点都有足够的风量,是预防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

1、建立健全通风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克服低瓦斯矿井不会发生瓦斯大事故、放松管理的麻痹思想,把防治瓦斯事故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制定详细的符合本矿井实际的“一通三防”实施办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加强矿井通风的管理工作。

2、完善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①通风系统是矿井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足够新鲜风流送到井下各工作地点,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生产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和排除采掘工作面以及局部积聚的瓦斯。但由于历史原因,矿受小窑的严重入侵,矿井的通风系统遭受破坏,外部漏风严重,矿井通风系统紊乱。2007年以前我矿周围有小窑多家,对我矿呈包围之势,他们乱采滥挖,经常与回风巷贯穿或将回风巷保安煤柱回采掉,造成漏风大,通风巷道堵塞严重,井下采掘工作面新鲜风量严重不足。针对这种情况,2023年至2023年上半年我矿投入20多万元,对-250~-35总回风巷进行吞扩维修砌密闭闸,将断面由不足2m2的地方全部吞扩至4.3 m2以上,总进风量从原来的1700m3/min增加到2100m3/min,矿井的有效风量基本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同时加大了采掘速度,使各生产水平和采区基本实现了独立的通风系统。②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停开等管理制度,杜绝井下各工作面出现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发生。③及时对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的地点设置栅栏,挂警示牌;对停工较长时间以及已采空区及时密闭,并详细制定管理措施,加强管理。④对各工作面的风量及时做好调配工作,对矿井的风门、密闭、调节风窗等通风设施形成制度化管理,确保矿井风量分配合理。⑤合理生产布局,防止工作面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杜绝循环风。

二、加强瓦斯浓度监测

煤矿井下瓦斯浓度的检测,是了解瓦斯涌出情况,掌握其变化规律,防止瓦斯事故的前提。

1、人工瓦斯浓度监测检查。必须配齐足够的瓦斯检查员,配足光学瓦斯检定器,制定瓦斯巡回检测和请示报告等瓦斯日常管理制度。瓦检员必须每班检查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只要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必须纳入检查范围,并比对瓦斯传感器数值,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及时认真填写日报和记录,严禁空班漏检的现象发生。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及时审阅瓦斯报表,及时掌握全矿井的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备瓦斯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点瓦斯浓度变化。人工对瓦斯监测是一个间断性的过程,有其必然的缺点,而事故发生的特点是一个随机与偶然相结合的统一体,这就决定了单纯依靠人来管理瓦斯不能够达到控制瓦斯浓度的目的。所以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对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完善矿井监控系统中心站管理制度、监控员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建立中心站运行日志、瓦斯超限记录、监控系统故障及处理记录等。地面中心站由地面监控员24小时值班,当发现井下工作面有瓦斯异常情况时,要向分公司领导及时汇报,组织处理,并汇报处理结果。

第11篇 自救器管理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 保证自救器的编号有效、清楚。

2、 做到器与牌号一致。

3、 收发情况登记清楚,当班发现数及时上报调度室。

4、 每班要对发出及交回的自救器进行外观检查。

5、 每月对自救器的气密性检查一次,做好记录。

6、 失效的自救器不得发放。

7、 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12篇 矿井防治瓦斯管理

1、根据采掘计划和井下实际情况,通风区队负责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

2、瓦斯检查员根据通风区队规定的检查地点、路线时间间隔进行瓦斯检查,检查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向通风调度汇报,严格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3、瓦斯检查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和脱岗。

4、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界限(下称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先停止超限区域内的工作,撤出人员,再汇报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在检查盲巷、老巷道和有瓦斯积聚地点的瓦斯时,必须两人一前一后由外向里逐步进行,当瓦斯浓度达到3.0%时或氧气浓度低于19%时,立即停止前进,撤到安全地点,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6、各采掘工作面和矿井主要回风巷道应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探头。

7、井下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8、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9、井下规定的瓦斯检查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

10、矿井瓦斯日报必须经矿长、总工程师签阅后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

11、矿技术设计部门和负责掘进施工技术的总工程师严格把关,杜绝盲巷出现。

12、盲巷闭前栅栏处瓦斯检查由巡回瓦斯检查员负责,同时检查密闭及闭前栅栏情况。

13、凡停风停工的独头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0%,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4、启封盲巷封闭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闭内瓦斯浓度超过3.0%时,由矿山救护队启封和排放。

15、巷道贯通应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16、贯通放炮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7、巷道贯通后必须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以防止因系统紊乱引起瓦斯超限。

18、掘进巷道接近煤层、断层褶曲、老塘时,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书面通知通风科,以便加强通风瓦斯检查和管理。

19、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由通风区队、队长带领瓦斯检查员、安检员、电工等在现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20、停风区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审批,由矿组织人员,由救护队排放。

21、消除引燃引爆瓦斯火源,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品;井下烧焊及其它高温作业必须编制技术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进行;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必须可靠,严禁失爆现象发生;放炮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

2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说明执行。

23、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抽排区每季度对全矿井主要用风地点和进回风巷空气成分进行一次分析化验,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24、采空区密闭和防火墙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分析检查点的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第13篇 瓦斯抽放工钻工操作管理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必须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排除故障及各种钻孔的施工方式。

第3条 入井前带全所需工具、材料。

第4条 钻机安装应牢固并加二次保护,开钻前详细检查设备,保证完好。

第5条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6条 开孔时要严格按照标定的孔位及参数施工,严禁擅自改动。

第7条 开钻前必须先供水,水返回后方可给压钻进,要保证足够的流量。

第8条 启动时,注意力集中,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动作准确、及时、迅速。

第9条 钻进时,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及孔内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第10条 调速时要先停机然后调整变速箱。

第11条 机械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防护罩上。

第12条 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停钻8小时以上时将钻杆退出。

第13条 钻机搬迁时,应将外露管口堵好。

第14条 封孔前必须清除孔内煤、岩粉,并封严封实。

第15条 下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进行记录。

第16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7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打钻方法不当伤人

第18条 钻进仰角超过25度时,不准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伤人员。

第19条 机械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

第14篇 顺风回撤液压支架过程中的瓦斯管理

综采工作面回撤液压支架,基本上采用顶风回撤,但因巷道特殊条件的限制,有的工作面液压支架回撤需要顺风进行。小青矿自1999年8月至2003年5月共采用顺风方式安全回撤6年综采工作面,在通风瓦斯技术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本文以s2-703综采工作面为例,结合其他工作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对顺风回撤支架过程中的通风瓦斯管理方法进行总结。

1工作面概况

工作面布置见图1。

图1s2br>;s2br>; 该工作面于2001年10月1日开采,至2002年4月21日ⅱ段回撤前,平均日产量3646t.配风量1230m3/min,瓦斯涌出量最小为12.3m3/min,最大为19.5m3/min,抽放瓦斯量一般在6~12m3/min,抽放率在45%~60%。

在撤前工作面长96m,工作面倾角为12°,运顺低、回顺高、上行通风,配风量950 m3/min左右。

2回撤前的准备工作

2.1封堵上隅角

当劈帮工作达标并撤出采煤机、运输机后,将工作面后四组支架及煤柱侧的采空区漏风处,用装黄土编织袋进行砌筑封堵,后四组支架的四连杆、前梁、护帮板与顶板之间的空隙也要封严封实。在砌筑封堵的同时把抽放花管插到上隅角高浓度瓦斯聚集区,并要吊挂牢固。这些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喷浆,对所有微小孔隙、孔洞喷严,防止高浓度瓦斯从上隅角涌出,并为抽放创造条件。

2.2瓦斯抽放系统

为减轻通风管理负担,工作面由永久与临时两个抽放系统进行抽放。

(1)永久系统。该工作面最后一个钻场17#钻场回撤时距工作面24m,共设计5个钻孔,钻孔呈扇形布置,孔长60~80m,终孔距工作面30m以上,为防止塌孔,每孔下φ60mm套管40~70m,由南风井抽放泵站进行,抽放能力20~30 m3/min。

(2)临时系统。采用yd-v型移动抽放泵站进行抽放,移动泵设在该采场回顺联络道,对上隅角进行抽放,抽放管径φ159mm,负压端管路长850m,正压端管路长320m,平均抽放混合量19.4 m3/min。

2.3监测设施

在原有回风、上隅角两个监测探头的基础上,工作面增设一台探头,探头位置距支架调向处15m以内,随支架回撤移动,探头报警与断电瓦斯浓度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与回风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回撤期间管理措施

(1)支护管理。回撤时风流流经工作面有两个通道,其一为支架回撤后工作面剩余断面的新风通道,另一为工作面采空区漏风,增大新风断面,减少采空区漏风,必须加强回撤时支护管理。工作面前上隅角主副架撤出后,利用圆木打二个木垛,维护住上隅角顶板,随支架回撤,采取每隔1.5m打一个戗柱的措施,在回撤第12~22组支架时,泥岩为伪顶厚度大、破碎,顶板随支架移动迅速下沉,此段加密戗柱布置,每1.5m至少打二个戗柱,通过支护,确保了一定的新风通道,这是控制瓦斯自采空区涌出的基础。

(2)瓦斯管理。关键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因此在回撤过程中矿派通风队干部、安全监察员全程跟班,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另外现场作业的班组电钳工、绞车司机全部配带便携仪。悬挂的反绳滑轮要牢固。绞车牵引钢丝绳要完好,防止摩擦或拉断产生火花。瓦斯检查员特别注意检查处理局部顶涡流处的积存或积聚的高浓度瓦斯。瓦斯监测探头每周充气调试不少于3次,确保完好,断电灵敏可靠。

4实施效果

(1)风量变化。回撤初期,风量基本稳定,在回撤13~15组支架时,由于空顶距加大,顶板来压,通风断面迅速减少,风量有一突然下降的过程,由931 m3/min下降至496 m3/min,此后回撤,由于对通风断面的控制,风量是一个缓慢下降的过程,由500 m3/min左右下降到300 m3/min左右。见表1。

表1 s2-703回撤支架与通风瓦斯情况

时间

回风风量/m3·min-1

回风平均瓦斯浓度%

回撤支架

数量/架

4月22日

996

0.15

3

4月23日

931

0.18

15

4月24日

496

0.15

26

4月25日

473

0.16

39

4月26日

410

0.27

54

4月27日

336

0.61

64

(2)回风瓦斯浓度。回撤前50组支架时,大部风量由新风断面通过,回风瓦斯浓度基本稳定在0.1% ~0.2%,回撤51~54组支架时回风浓度突然由0.51%上升至0.7%左右,这是工作面压差直接作用于后几组支架,较高浓度的采空区瓦斯自支架涌出的缘故,在回撤后10组支架时,回风瓦斯浓度维持在0.6%~0.9% 之间(见图2)。

图2回风瓦斯浓度趋势曲线

(3)风排瓦斯量。前50组支架由于风量下降,回风瓦斯浓度基本不变,风排瓦斯缓缓下降,由1.5 m3/min下降到1.0 m3/min以下,后14组支架风排瓦斯量上升,维持在2.0~3.0 m3/min(见图3)。

图3 s2-703瓦斯涌出动态曲线

(4)瓦斯抽放量。回撤期间永久抽放系统抽放量基本稳定在2.8~3.2 m3/min;临时抽放系统抽放量逐渐增加,抽放浓度2%~10%,抽放量为0.39~1.96 m3

/min,回撤后4组支架抽放浓度最高达12%,抽放量在2.0 m3/min以上,是处理上隅角局部瓦斯的的主要手段(见图3)。

(5)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回撤前50组支架瓦斯涌出量基本稳定在3.9~4.5m3/min,回撤后10组支架时达到7m3/min以上,最大达到8.5 m3/min(见图3)。

5主要经验与体会

(1)风量控制。回撤前工作面配风量在800~1000 m3/min为宜,回撤期间风量随通风断面变化自然减风,一般不应人为增风,增风可能造成回风瓦斯浓度增加。小青矿在回撤w1s704工作面时曾做过增风试验,当时该工作面风量658 m3/min,增风50 ~100 m3/min时回风瓦斯基本不变,增加200 m3/min以上时回风瓦斯浓度有明显增高。

(2)瓦斯管理。针对回撤期间瓦斯变化动态,瓦斯管理要以撤最后10 ~15组支架为重点,特别是后4组支架最为关键,这期间工作面消耗的风压直接作用后几组支架,导致上隅角瓦斯涌出量迅速增大,容易造成局部瓦斯积聚,而邻近绞车峒窒内回柱绞车经常启动,如不处理是危险的,此时我们在临时抽放系统接设移动胶管,抽出积存的瓦斯,并接设障增加风量吹出瓦斯,将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同时在回撤后期,风量不断减弱,必须经常检查顶板瓦斯状态,防止出现层流瓦斯。

(3)加强支护。回撤时必须加强支护管理,确保工作面有一定的通风断面,减少采空区漏风。支护管理直接影响回风瓦期浓度,小青矿顶板维护最好的w1e703工作面回撤时回风瓦斯浓度始终控制在0.5%以下。

(4)抽放是关键。在不能用风排解决瓦斯的情况下,抽放是回撤处理瓦斯问题的关键,从s2703回撤可以看出,4月27日回撤最后10组支架时,瓦斯涌出量平均达7.13m3/min,抽放量5.08m3/min,抽放率达71%,而这时风量只有336m3/min,如果没有抽放,回风瓦斯浓度将达到2%以上,这是不可能进行回撤作业的;上隅角抽放是处理上隅角瓦斯的主要手段,对防止瓦斯积聚起到关键作用。

(5)上隅角封堵。上隅角封堵、喷浆、减少采空区瓦斯涌出,是防止上隅角瓦斯职聚的必要手段。

(6)监测管理。监测是瓦斯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具有实时性,瓦斯超限瞬间切断电源,回撤期间可在工作面增设探头,形成工作面、上隅角、回风三点监测,增加安全系数。

第15篇 瓦斯爆炸,管理问题外的科学问题

从事煤矿安全研究的科技人员认为,在以往历次矿难事故总结出的原因之外,还有很多本质的东西没有被认识清楚,很多问题在科学上没有解决。

胡千庭始终惦记着陕西铜川的陈家山。他告诉记者,事故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但调查结论仍然没有出来。

胡千庭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副院长、陈家山矿难事故调查专家组成员之一。陈家山矿难发生后,由于矿井下有火,并且出现了4次后续爆炸,专家们没能到井下去。春节前夕,他和调查组其他成员又一次赶到铜川,但还是没法下井。事故原因迟迟不能确定,他很是着急:“出了事故,总要有个说法,可时间拖得越久,调查难度就越高。”

2004年11月28日的陈家山矿难创造了中国40多年来煤炭行业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新记录:166人。事故的原因还没弄清楚,遇难矿工家属仍在悲伤中度日,记录却在转瞬之间被打破: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214个生命就此消失。

近年来,科研人员一直在呼吁加大煤矿安全科技的投入。“2·14”孙家湾矿难之后,科技部部长徐冠华组织召开了紧急会议,十天后,科技部网站即发布消息称,该部决定紧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为有效遏制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多发态势、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这一紧急决定对煤矿安全领域的科研人员,乃至中国大大小小的煤矿无疑是一个机会。胡千庭说:“这么多生命换来的机会,这么多惨痛教训换来的机会,我们千万不能错过。”

不仅仅是管理问题

说起煤矿安全,煤炭行业内部也好,外界也好,很多人将矛头完全对准管理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朱旺喜和蒋曙光则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他们撰文称,2002年国家下大力气关停了一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煤矿,处分了有关责任领导,2003年5月13日安徽芦岭煤矿瓦斯爆炸事件再次为各煤矿敲响了安全警钟,然而接下来8天内辽阳、山西和云南又接连发生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30多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芦岭矿难发生后,其他各矿未加强管理,未重视通风,或者未进行安检,这说明在以往历次事故总结出的原因之外,还有很多本质的东西没有认识,很多科学上的问题没有解决。

胡千庭对这种看法表示认同。他以芦岭矿难为例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一个采空区的顶板突然落下来,把采空区内积存的瓦斯挤出来,正好有一个开关带电作业,引爆了瓦斯。带电操作当然是违规操作,属于管理问题。另一方面,“5·13”矿难也暴露出了煤矿安全科研的滞后问题:随着开采技术的进步,井下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开采空间急剧地扩大,这种大空间条件下矿井安全的基础研究却没有完全跟上去——根据原有的理论解释,芦岭是不应该出问题的。

瓦斯爆炸是矿难的一大祸首。许多发达国家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一般不开采高瓦斯灾害隐患严重的矿井。中国是一个能源饥渴大国,不论是低瓦斯还是高瓦斯,都在积极创造条件,照采不误。一般说来,瓦斯爆炸所需浓度范围为5%-15%。因此,采掘空间内瓦斯浓度不允许超限(很多煤矿规定不超过1%)。

现在国内许多矿井已经建立了瓦斯浓度的监测系统,但胡千庭说,目前的瓦斯测量技术依然存在诸多软肋。比如,现有技术可以实现对井下某个点进行连续24小时测量,却无法对某个空间进行全方位的连续测量,而井下的瓦斯浓度可能是不均匀的,这就让人防不胜防。

对那些高瓦斯的矿井,除了常规的通风措施外,还必须进行瓦斯抽放,以降低瓦斯浓度。不过,在瓦斯抽放的问题上,中国的煤矿再次表现得“先天不良”,绝大多数煤层地质条件不好,渗透率很低,用常规技术手段难以抽放。更要命的是,不少煤矿对瓦斯抽放的认识不到位,国内的瓦斯抽放率还不到10%。

瓦斯突出更是一个棘手的世界难题。突出是指井下采掘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等原因,煤及所含瓦斯气体在瞬间涌出,甚至可以在1分钟内涌出上万吨煤和岩石,上百万立方米瓦斯,高浓度的瓦斯气体遇上高温热源时,就会形成瓦斯爆炸。没有哪位科学家能够十分准确地预测地震,也没有哪位科学家能够十分准确地预测瓦斯突出。2004年“10·20”河南大平矿难的原因之一就是在采掘过程中突然遇到断层,导致瓦斯突出。

美国也是一个产煤大国,其煤炭产量大约是中国的一半,从业人员不过几万人,而中国有几百万人之多。胡千庭说:“那些科技含量高的煤矿,比如神华集团的神东煤矿,一个工作面只有2个人。而国内有的矿井的一个工作面甚至有几百个人下去,孙家湾煤矿一个工作面就下去了200多人,只要出一点事就是大事故。你能说煤矿安全与科技没有关系吗?”

胡千庭还提到,以前的矿难事故调查中,有很多内在的东西并没有被挖掘出来。比如,一些瓦斯爆炸事故中,瓦斯的浓度并不是很高,好几次都不到瓦斯爆炸所需的最小值5%,甚至只有3%,“那么,是计算的方法有问题,还是理论有问题呢,这些都是一笔糊涂账”。

煤矿安全的科研困境

科技部紧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的消息,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朱凤山处长高兴不已。

由于各种原因,他明显感觉到“手头吃紧”。例如,安监局成立这几年来,由于没有经费来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他说,现在的很多标准都是1990年代制定的,《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规范》甚至是1984年制定的,“标准不修订的话,新技术怎么应用,新成果怎么推广?”

应该说,科技部对煤矿安全是相当重视的。例如,“十五”期间,科技部就支持了在安徽淮南矿区开展试点的国家重大攻关计划“矿山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防与监控技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朱旺喜告诉记者,安全科学与工程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2000年该基金委将“瓦斯”列入跨学部重点项目指南,但由于经费有限,仅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和东北大学获得资助,“平均每个研究人员得到的经费很可怜”。

朱凤山说,安全科技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问题,如重大事故的技术原因分析和试验验证、安全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安全技术成果的推广等都需要科技经费,国家财政应当有专项安排。

与科研经费的窘迫相比,研究队伍的萎缩可能更令人担心。

各个煤矿企业更是普遍缺乏从事科技开发和推广的人才。有媒体报道称,铜川矿务局近10年甚至没有进一个大学毕业生,矿上想选拔一个本科生当总工程师都找不到。朱凤山说,难以招聘到大学毕业生的不仅仅是铜川一家矿务局,煤炭行业的职工平均年收入估计最多只有1万出头,这两年国有煤炭企业的经济状况开始好转,但由于工资总额限制,员工的收入仍然得不到大幅度提高,“这么恶劣的环境,这么低的工资,怎么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这个账又该怎么算”

美国密苏里罗拉大学矿业工程系副教授田正仁经常到国内的煤矿走访,几年前还在山西一家合资煤矿工作过一年半,比较熟悉国内煤矿的情况。

在他看来,国内在科学研究上与美国各有所长。国内的地质条件比较差,比如瓦斯突出和煤层自燃在美国很少发生,也就很少有人去研究,在国内则需要研究人员去琢磨,中国矿业大学周世宁、俞启香教授等在瓦斯突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徐精彩教授等在煤层自燃方面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研究成果。

田正仁对记者说:“就技术本身而言,国内其实做得相当不错,关键是做好推广。”

不过,“2·14”孙家湾矿难之前,安监局基本上拿不出科技推广的经费。所幸的是,科技部紧急启动的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中,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加强技术筛选和综合集成,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建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示范区”。

朱凤山说,安监局将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对高瓦斯、高危险性的矿区进行技术诊断,“对症下药,就像看病一样”,然后将“九五”、“十五”期间取得的一大批好的技术成果进行推广。

在瓦斯治理方面,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和安徽淮南矿业集团分别是“九五”和“十五”期间的典范。催生这两个典范的正是一次又一次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997年11月13日及27日,安徽淮南矿区连续发生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133名矿工遇难。此后,科技部将“十五”期间的瓦斯治理攻关计划试点放在了淮南。

淮南矿区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是推广瓦斯抽放。朱凤山说,1997年以前,淮南矿井的瓦斯也老是抽不出来,每年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即浓度超过1%)2000次以上,瓦斯爆炸事故频频发生也就不足为奇。而去年,淮南矿区的瓦斯抽放量由以前的不到1000万立方米增加到1.8亿立方米,瓦斯浓度超限次数下降到每年100多次,煤炭产量则从年产量1000多万吨提高到了3000多万吨,没有再出现重大瓦斯事故。

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往往需要投入,不少国内企业算起经济账以后,对技术研发和推广并不热衷。但胡千庭认为,这笔账看你怎么算,就拿瓦斯抽取来说,并不是随便打个孔就能抽,工程投入很可能要亏,但从另外的角度讲,瓦斯抽放的量增加,通风的成本就可以减少,煤的产量可以增加,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瓦斯的主要成分和天然气一样是甲烷),“更重要的是,少出一次事故,这个账又该怎么算呢?”

抽放出来的瓦斯还可以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补充,缓解中国的能源紧张状况。美国的年抽出瓦斯量已超过400亿立方米,成为一个重要的能源开发产业。

当然,比技术更重要的还是观念。田正仁说,有一个观念在美国煤炭行业已经深入人心:“一个安全的矿就是高产矿”(a safe mine is a productivemine)。在国内,“安全生产”的标语比比皆是,但一些煤矿为了增加产量,干脆关掉瓦斯浓度的检测装置,“如果是这种情况,技术再先进又有什么用呢?”

《南方周末》 (李虎军)

第16篇 瓦斯天然气隧道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

⑴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

⑵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

⑶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

⑷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四)、瓦斯(天然气)隧道消防(防火)要求

1.消防(防火)设施:

⑴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⑵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洞内火源管理:

⑴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⑵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⑶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⑷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3.易燃品管理:

⑴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⑵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五)、瓦斯(天然气)隧道施工人员要求

1.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2.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4.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5.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6.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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