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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项目概述: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预期成果。
2. 技术方案:详细描述将采用的技术方法、工具和流程。
3. 责任分配:定义每个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
4. 时间规划:设定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及关键里程碑。
5. 风险管理:识别可能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6. 交流与协调:确定沟通渠道和频率,以确保信息流通。
7. 文件记录:规定文档的格式、存储和更新要求。
目的和意义
实施技术交底操作规程旨在:
1. 提高效率:通过清晰的指导,减少误解和返工,提升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确保项目按照预设的技术标准和流程进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
3. 统一行动:让团队成员对项目有共同的理解,协调一致的行动。
4. 风险控制:提前预见和处理潜在问题,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
5. 文档管理:规范文件记录,便于项目后期的追踪和审计。
注意事项
在执行技术交底操作规程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性:所有的技术说明和步骤都应清晰易懂,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
2. 实用性:方案应结合实际工作环境,确保可行性。
3. 及时更新:随着项目的进展,应及时调整和更新操作规程。
4. 沟通畅通:保持团队间的有效沟通,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5. 训练与指导:对新加入的团队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能遵循规程。
6. 遵守法规: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行业法规和标准。
7. 审查与评估:定期审查规程的有效性,并根据项目反馈进行必要的改进。
技术交底操作规程的成功实施,依赖于每个团队成员的理解和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应及时提出,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以确保团队的协同合作和项目的成功完成。
技术交底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振动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成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5、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7、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挡。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挡。
8、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9、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挡,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0、其他作业要求,应符合jgj 33—2001第5.7节静力压路机的有关规定。
第2篇 推土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
工程名称 | 编号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部属各施工单位: 在现场施工中,为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和机具的安全,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项目现场施工的具体施工情况,特对推土机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交底,望施工中严格遵守执行。 一、推土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人员,并熟悉本机械的各项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机作业及非司机作业,工作台中不得与闲人说话或离开工作岗位,搞清楚所施工项目,地下管线情况及周围环境。 二、在施工工作时,如推平,填沟,坑等作业,必须先了解周围的情况和地下情况,在没有搞清和交底的情况下不准作业,严禁蛮干,如探明,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及专人负责的情况下方可作业,作业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在预置电杆及拉本时,必须留置安全岛,防止碰撞发生事故,并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三、推土机行使前,严禁有人站履带或刀等的支架,机械四周均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严禁拖,顶起动。 四、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否则应放出安全过坡。 五、两台推土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在于8米,左右丰距于1.5米。 六、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各个部位是否完整,安全防护部分是否可靠,然后在起动试运转,铁定正常后在工作。 七、严禁起动后检查,维修等工作。 八、靠近既有道路侧施工时,必须确保安全距离,并拉防栏或杆,确既有道路车辆安全。 九、机械起动中不准离开驾驶室,不准非司机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下班后机械要开出工作区,如必须放在工作面内,必须设专人看守,并锁安全门。 十、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防护及指挥,防护人员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防护及指挥,防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过岗位,和好个人防护用品。 |
编制:审核:安全员:
第3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构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光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_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了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4篇 弯管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弯管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3.1节、第3.4节、第3.8节及附录c规定。
2.弯管机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紧固可靠。
3.弯管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
4.作业场应设置围栏。
5.作业前,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再套模弯管。
6.应按加工管径选用管模,并应按顺序放好。
7.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间加油。
8.应夹紧机件,导板支承机构应按弯管的方向及时进行换向。
9.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10.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第5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日常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操作。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悉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护目镜等。
3.3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是否紧固牢靠,无泄漏,并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4、安全操作规程
4.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4.2开启氧气阀门的同时,应用专用工具,禁止用铁器敲击,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4.3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严禁对准脸。
4.4点火时,可先将氧气调节阀门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得离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放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4.6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后,才可实施焊、割。
4.7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此规定执行。
4.8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碾压破坏。
4.9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4.10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业。
4.11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4.12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要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4.13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项
5.1焊割完毕后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5.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5.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5.4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瓶,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5.5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
第6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四川尚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件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节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7篇 硅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焊机应在出厂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作业。
2.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硅整流元件与散热片连接紧固,各接线端头紧固。
3.使用时,应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风扇电机无异响。
4.硅整流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严禁用摇表测试。
5.硅整流元件应进行保护和冷却。当发现整流元件损坏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新件。
6.整流元件和有关电子线路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启用长期停用的焊机时,应空载通电一定时间进行干燥处理。
7.搬运由高导磁材料制成的磁放大铁芯时,应防止强烈震击引起磁能恶化。
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9.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0.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1.当须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清除容器及管道内的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清除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在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内应留出气口,必要时在进、出气口装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和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焊接和切割。
13.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呼吸滤清器和采取和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4.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5.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6.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人员签名
第8篇 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套丝切管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3.1节、第3.4节、第3.8节及附录c的规定。
2.套丝切管机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紧固可靠。
3.套丝切管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
4.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5.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6.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人,作业时应采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7.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8.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9.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10.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11.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12.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第9篇 混凝土拌合站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__城际铁路_标项目部四工区
编号:__
工程名称
__城际铁路站前工程
交底接收单位
搅拌站
交底项目
混凝土拌合站操作规程
交底日期
2008年8月25日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戴安全帽上岗,严禁酒后、带病上岗。
3、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与搅拌站配套的空气压缩机、皮带输送机及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应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3.5、第6.8、第8.2节的规定。
5、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 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离器的过多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
5)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料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
6)称量装置的所有控制和显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规定;
7)各电气装置能有效控制机械动作,各接触点和动、静触头无明显损伤。
6、应按搅拌站的技术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骨料,粒径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7、机组各部分应逐步启动。启动后,各部件运转情况和各仪表指示情况应正常,油、气、水的压力应符合要求,方可开始作业。
8、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输送带、卸料口下,严禁人员进入。
9、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开仓检查。
10、当输送带被障碍物卡死或打滑时,严禁违章操作;在运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11、搅拌机满载搅拌时不得停机,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 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12、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应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电压过低时不得强制运行。
13、搅拌机停机前,应先卸载,然后按顺序关闭各部开关和管路。应将螺旋管内的水泥全部输送出来,管内不得残留任何物料。
14、作业后,应清理搅拌筒、出料门及出料斗,并用水冲洗 ,同时冲洗附加剂及其供给系统。称量系统的刀座、刀口应清洗干净,并应确保称量精度。
15、冰冻季节,应放尽水泵、附加剂泵、水箱及附加剂箱内的存水,并应起动水泵和附加剂泵运转1~2mm。
16、检修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如需进入滚筒内检修时,必须在电闸箱上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设有专人看守,要绝对保证能够避免误送电源事故的发生。
17、当搅拌站转移或停用时,应将水箱、附加剂箱、水泥、砂、石贮存料斗及称量斗内的物料排净,并清洗干净。转移中,应将杆杠秤表头平衡砣秤杆固定,传感器应卸载。
18、拌合机必须做好维护保养、拌合、拌合机调试等相关记录。
19、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操作室。
20、其他补充事项:
交底部门:四工区安全监察部
负责人:
交底人:
日期:2008-08-25
接收单位:四工区搅拌站
接收人:
日期:
第10篇 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 作业前操作人员应熟悉施工方面对压实的要求;
2 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各坚固部件是否完好,振动压路机应检查振动机构的工作情况;
3 启动后,应进行试运转5~10min,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及转向功能灵活可靠。压路机周围应无障碍物及人员方可作业;
4 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振。应注意各仪表指示,若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5 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进行振动。
6 作业时,振动压路机的振幅及频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7 上、下坡时,应先选好挡位,不得在坡上换挡,下坡不得空挡滑行;
8 两台压路机同时作业,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
9 严禁用牵引法拖引压路机,不准用压路机拖任何机械;
10 按保修规程的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11 机具上路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第11篇 履带式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组成打桩机的履带式起重机,应执行jgj 33—2001第4.2节的规定;配装的柴油打桩锤或振动桩锤,应执行jgj 33—2001第7.2、第7.3节的规定。
4.打桩机的安装场地应平坦坚实,当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规定的压应力时,应在履带下铺设路基箱或30mm厚的钢板,其间距不得大于300mm。
5.打桩机的安装、拆卸应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用伸缩式履带的打桩机,应将履带扩张后方可安装。履带扩张应在无配重情况下进行,上部回转平台应转到与履带成90°的位置。
6.立柱底座安装完毕后,应对水平微调液压缸进行试验,确认无问题时,应再将活塞杆缩尽,并准备安装立柱。
7.立柱安装时,履带驱动轮应置于后部,履带前倾覆点应采用铁楔块填实,并应制动住行走机构和回转机构,用销轴将水平伸缩臂定位。在安装垂直液压缸时,应在下面铺木垫板将液压缸顶实,并使主机保持平衡。
8.安装立柱时,应按规定扭矩将连接螺栓拧紧,立柱支座下方应垫千斤顶并顶实。安装后的立柱,其下方搁置点不应少于3个。立柱的前端和两侧应系缆风绳。
9.立柱竖立前,应向顶梁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再进行卷扬筒制动试验。试验时,应先将立柱拉起300~400mm后制动住,然后放下,同时应检查并确认前后液压缸千斤顶牢固可靠。
10.立柱的前端应垫高,不得在水平以下位置扳起立柱。当立柱扳起时,应同步放松缆风绳。当立柱接近垂直位置,应减慢竖立速度。扳到75°~83°时,应停止卷扬,并收紧缆风绳,再装上后支撑,用后支撑液压缸使立柱竖直。
11.安装后支撑时,应有专人将液压缸向主机外侧拉住,不得撞击机身。
12.安装桩锤时,桩锤底部冲击块与桩帽之间应有下述厚度的缓冲垫木。对金属桩,垫木厚度应为100~150mm,对混凝土桩,垫木厚度应为200~250mm。作业中应观察垫木的损坏情况,损坏严重时应予更换。
13.连接桩锤与桩帽的钢丝绳张紧度应适宜,过紧或过松时,应予调整,拉紧后应留有200~250mm的滑出余量,并应防止绳头插入汽缸法兰与冲击块内损坏缓冲垫。
14.拆卸应按与安装时相反程序进行。放倒立柱时,应使用制动器使立柱缓缓放下,并用缆风绳控制,不得不加控制地快速下降。
15.正前方吊桩时,对混凝土预制桩,立桩中心与桩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对钢管桩,水平距离不得大于7m。严禁偏心吊桩或强行拉桩等。
16.使用双向立柱时,应待立柱转向到位,并用锁销将立柱与基杆锁住后,方可起吊。
17.施打斜桩时,应先将桩锤提升到预定位置,并将桩吊起,套人桩帽,桩尖插入桩位后再后仰立柱,并用后支撑杆顶紧,立柱后仰时打桩机不得回转及行走。
18.打桩机带锤行走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行走时,驱动轮应在尾部位置,并应有专人指挥。
19.在斜坡上行走时,应将打桩机重心置于斜坡的上方,斜坡的坡度不得大于5°。在斜坡上不得回转。
20.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1.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2.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3.作业后,应将桩锤放在已打人地下的桩头或地面垫板上,将操纵杆置于停机位置,起落架升至比桩锤高1m的位置,锁住安全限位装置,并应使全部制动生效。
24.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第12篇 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200m以内。
4.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电压降应按jgj33—2001第3.4.7条规定执行。
5.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6.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7.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8.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9.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10.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11.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2.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3.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4.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15.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16.拔钢板桩时,应按沉人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17.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18.拔桩时,当桩身埋人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9.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
20.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人土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人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21.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人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23.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2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5.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6.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7.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8.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外,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第13篇 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 紧 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应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 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声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不得少于 5m。
4.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关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 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 2m 以外。
5.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 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 300mm 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6.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 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7.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 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8.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9.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 5m。灯 光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10.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1.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第14篇 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钻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2.安装钻机前,应符合jq 33—2001第7.7.1条的规定。
3.钻机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能承载该机的工作压力;当地基不良时,钻机下应加铺钢板防护。
4.安装钻机时,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安装工艺及指挥信号,并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与钻机相匹配的起重机,应根据成桩时所需的高度和起重量进行选择。当钻机与起重机连接时,各个部位的连接均应牢固可靠。钻机与动力装置的液压油管和电缆线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连接。
6.引入机组的照明电源,应安装低压变压器,电压不应超过36v。
7.作业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机各部外观良好,各连接螺栓无松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符合规定,无渗漏现象;
3)各部钢丝绳无损坏和锈蚀,连接正确;
4)各卷扬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无异常现象,液压装置工作有效;
5)套管和浇注管内侧无明显的变形和损伤,未被混凝土黏结。
8.应通过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内燃机,并怠速运转逐步加速至额定转速,按照指定的桩位对位,通过试调,使钻机纵横向达到水平、位正,再进行作业。
9.机组人员应监视各仪表指示数据,倾听运转声响,发现异状或异响,应立即停机处理。
10.第一节套管人土后,应随时调整套管的垂直度。当套管人土5m以下时,不得强行纠偏。
11.在作业过程中,当发现主机在地面及液压支撑处下沉时,应立即停机。在采用30mm厚钢板或路基箱扩大托承面、减小接地应力等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2.在套管内挖掘土层中,碰到坚硬土岩和风化岩硬层时,不得用锤式抓斗冲击硬层,应采用十字凿锤将硬层有效地破碎后,方可继续挖掘。
13.用锤式抓斗挖掘管内土层时,应在套管上加装保护套管接头的喇叭口。
14.套管在对接时,接头螺栓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扭矩,对称拧紧。接头螺栓拆下时,应立即洗净后浸入油中。
15.起吊套管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吊装,不得用卡环直接吊在螺纹孔内,亦不得使用其他损坏套管螺纹的起吊方法。
16.挖掘过程中,应保持套管的摆动。当发现套管不能摆动时,应采用拨出液压缸将套管上提,再用起重机助拔,直至拔起部分套管能摆动为止。
17.浇注混凝土时,钻机操作应和灌注作业密切配合,应根据孔深、桩长适当配管,套管与浇注管保持同心,在浇注管埋入混凝土2~4m之间时,应同步拔管和拆管,并应确保浇注成桩质量。
18.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19.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0.作业后,应就地清除机体、锤式抓斗及套管等外表的混凝土和泥砂,将机架放回行走的原位,将机组转移至安全场所。
第15篇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联结导火线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切割导火索或导暴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米,导暴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暴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3.加工 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4.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5.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6.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手把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电路应使用同一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土0.2欧姆以内。
(3)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联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严禁使用裸线连接。
(4)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接地线接在金属管道或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雨,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3米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米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值与计算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0%。
8.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它炸药,必须采取严密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取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规定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眼机。装药及爆破时,要规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入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电话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9.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0.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20分钟前进入工作面。
11.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米,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不得小于200米。
12.坑道内两个临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20米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13.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4.在既有行车线上进行爆破作业除应遵循一般爆破的规定外,还要做到:
(1)放炮前应先到车站行车室进行登记,派出驻站联络员,利用行车间隔施爆时,应经车站值班员确认计划施爆的时段内确实没有车列通过施爆地点后方可。
(2)放炮前线路应设好防护;放炮后应首先迅速清理轨道上及限界以内的土、石,将线路抢通,道床上的泥碴不得超过轨面。
(3)一般只宜进行松动爆破,其炮眼的间距、深度、装药量、预计一次爆破的数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与开通线路所需要安排的劳动力数量等,均应在开工前由施工技术部门经过详细计算并周密安排。
(4)在运输繁忙的铁路沿线不宜使用火花起爆,在电气化区段(特别是离接触网较近的场所)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5)严禁使用在列车通过前先将药包装好等待点炮的操作方法。
(6)采用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时要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5.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6.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分钟;如系用延时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分钟。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17.当日没用完的药品及时清点退库。
补充内容:
加工爆炸物品,只限当日实际需用量,不得超量加工。加工后的成品应置放在安全地点,严禁与尚未加工的爆炸物品混放。
交底部门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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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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