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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1. 基本安全原则
2. 装卸设备操作规定
3. 货物搬运与堆放标准
4. 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指南
6. 安全培训与定期评估
编制指南
1. 基本安全原则:所有装卸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作业前需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2. 装卸设备操作规定:操作前务必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手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设备设置。设备启动后,保持专注,禁止在运行中离开操作位置。
3. 货物搬运与堆放标准:根据货物性质和重量合理选择搬运工具,避免超载。堆放货物时,确保稳定,防止倒塌。易损或危险品应特别标记并妥善处理。
4. 紧急情况处理程序:遇到火灾、泄漏或其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现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指南:根据作业环境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反光背心等。使用后及时检查保养,确保其功能完好。
6. 安全培训与定期评估:新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老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查找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最新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司政策相一致。
2. 复审过程中,应收集员工反馈,评估规程的执行效果,必要时进行修订。
3. 复审完成后,更新后的规程应及时发布,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理解新内容。
4. 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法规变更,应立即启动临时复审程序,修订规程并进行全员培训。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每个作业人员都应对自身的安全负责,时刻保持警惕,以避免意外发生。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改进,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装卸作业环境。
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规程范本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杂货装卸作业的基本操作要求,旨在规范装卸作业的行为,适用于锦州港从事装卸作业的所有人员。
二、内容
1.新入港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允许上岗作业;新工人上岗作业前六个月,必须在有两年装卸作业经验以上的工人带领下作业。
2.遵守港口各项管理制度,入港前必须办理好各种进港手续。
3.港内严禁违规吸烟(指定吸烟室除外),严禁酒后上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由港埠公司调度室统一派工,严禁私自参与作业。
4.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参加班前安全会议,了解装卸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精力,不许带病或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参加作业。
6.港区内行走要注意交通安全,主动避让机动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铁路道口和交叉路口,如遇障碍物要绕行,不要以攀援、跨越、钻行的方法强行通过。
7.要保持作业环境安全和通道的畅通,作业中遇到困难要及时消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的照明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作业中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打逗,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作业区域内睡觉,侯工休息时不可擅自离开侯工区域。
9.作业时要以机械、吊具、工属具的最低负荷为基准,严禁超负荷作业。吊钩运行时,其运行轨迹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或通过。
10.作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作业岗位操作,不准私自更换岗位,随意串岗或离岗。
1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受损货物,如实将情况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当事人所在装卸队将事故经过以书面形式报港埠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2篇 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杂货装卸作业的基本操作要求,旨在规范装卸作业的行为,适用于锦州港从事装卸作业的所有人员。
二、内容
1.新入港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允许上岗作业;新工人上岗作业前六个月,必须在有两年装卸作业经验以上的工人带领下作业。
2.遵守港口各项管理制度,入港前必须办理好各种进港手续。
3.港内严禁违规吸烟(指定吸烟室除外),严禁酒后上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由港埠公司调度室统一派工,严禁私自参与作业。
4.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参加班前安全会议,了解装卸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精力,不许带病或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参加作业。
6.港区内行走要注意交通安全,主动避让机动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铁路道口和交叉路口,如遇障碍物要绕行,不要以攀援、跨越、钻行的方法强行通过。
7.要保持作业环境安全和通道的畅通,作业中遇到困难要及时消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的照明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作业中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打逗,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作业区域内睡觉,侯工休息时不可擅自离开侯工区域。
9.作业时要以机械、吊具、工属具的最低负荷为基准,严禁超负荷作业。吊钩运行时,其运行轨迹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或通过。
10.作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作业岗位操作,不准私自更换岗位,随意串岗或离岗。
1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受损货物,如实将情况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当事人所在装卸队将事故经过以书面形式报港埠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