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1. 合同评审流程的建立
2. 评审标准的确立
3. 合同风险识别与防控
4. 评审文档的管理
5. 评审结果的反馈与执行
编制指南
1. 合同评审流程
- 收集合同草案: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完整、准确的合同草案。
- 初步审查:法务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
- 经济分析:财务部门对合同的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预算、收益预测等。
-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团队识别潜在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
- 多部门会审:相关部门参与讨论,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公司利益。
- 最终审批:高层管理者对评审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2. 评审标准
- 法律合规性:合同条款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 经济合理性:合同应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防止过度让利。
- 条款清晰性:合同条款表述明确,无歧义,避免未来争议。
- 权责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责任划分合理。
- 风险控制:识别并规避潜在风险,设定风险应对机制。
3. 风险识别与防控
- 风险识别:关注合同中的支付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
- 风险评估:量化风险可能性和影响,确定风险等级。
- 风险防控:制定预防和应对策略,如设定保证金、保险等。
4. 评审文档管理
- 文档整理:所有评审记录、意见和修改建议需妥善保存。
- 信息安全:确保合同及评审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
- 更新维护:定期更新评审标准和流程,适应法规变化。
5. 评审结果反馈与执行
- 反馈机制: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合同起草部门,进行修改。
- 执行监督:确保修改后的合同按期签订并执行。
- 后期跟踪:合同签订后,持续关注执行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复审规定
1. 对于重大合同或涉及新业务的合同,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联合复审。
2. 复审周期:年度合同评审至少一次,重大合同变更时随时复审。
3. 复审内容涵盖初次评审的所有要点,特别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
4. 复审结果需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必要时进行全员通报。
5. 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失。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服务公司的经济合同评审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公司经济合同评审作业规程范文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 经营部负责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签定、并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3 行政人事部负责所有合同(含员工劳动合同)的监管。
3.4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 程序要点
4.1 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d)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 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 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 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 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 口头承诺。
4.2.5 招、投标书。
4.3 合同的制定
4.3.1 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 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 合同的评审
合同的评审应参照《南海市__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4.4.1 评审权根:
参照《南海市__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或由总经理委托分管总经理助理组织合同执行部门及经营部进行评审。
4.4.2 评审内容:
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 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 经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规定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 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 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 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 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肆份,公司叁份,顾客壹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 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 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4.6.2 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4.6.3 行政人事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行政人事部归档。
4.6.4 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监督履约。
4.7.2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监督履约。
4.7.3 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 行政人事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员工劳动合同除外)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 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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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经营部提出合同变更申请,经营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 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经营部,由经营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0 合同的统计
每年12月31日前,由行政人事部对书面合同进行清查统计,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合同清单,履约完成情况,存在或需跟进的问题等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给出批示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按总经理批示意见办理。
4.11 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