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确保地质录井作业的安全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准备与检查:详细规定了录井设备的性能标准、安装与调试方法,以及作业前的检查流程。
2. 作业程序与操作规范:涵盖钻井过程中地质录井的操作步骤,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3. 现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应急预案及现场风险防控措施。
4. 数据记录与处理:规定了地质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报告的标准程序。
5. 培训与资质要求:对录井人员的技能水平、培训要求及上岗资格做出明确规定。
6. 维护与保养:阐述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及故障处理流程。
编制指南
1. 设备准备:所有录井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2. 操作规范: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严禁违章操作,特别注意防止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 安全管理:设立安全监督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所有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4. 数据管理:数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要确保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进行数据处理,为地质分析提供可靠依据。
5. 培训与资质:所有录井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复训以保持技能水平。
6. 设备保养:设备的正常运行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复审规定
本规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结合最新的地质录井技术和安全生产法规进行修订。在遇到新的技术发展、设备更新或安全事故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临时复审。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更新设备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
2. 调整安全措施以适应新的风险环境。
3. 审查并完善数据管理流程,确保数据质量。
4. 考虑新的培训需求和技术资格要求。
5.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调整维护保养计划。
复审结果需经管理层审批,并在全员会议上进行宣贯,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执行新修订的规程。
地质录井作业安全规程sy6348-1998范文
前言
为了改善和维护陆上石油天然气地质录井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与作业条件,适应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地质录井各项作业的踩僮饕蟆br>;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庆石油勘探局技术监督安全环保处、胜利石油管理局技术安全处、胜利石油管理局地质录井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宏发 陈建设 童仁兵 李志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录井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录井各项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2―19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sy 5190―91 综合录井仪技术条件
sy/t 5191―93 气相色谱测井仪技术条件
sy 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 5576―93 钻井队野营房
sy/t 5788.1―93 石油天然气钻井地质综合录井规程
sy 6014―94 石油地质实验室安全规定
sy/t 6022―94 综合录井仪现场安装技术规范
sy 6043―94 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
3 录井准备
3.1 设施、仪器的搬迁
3.1.1 搬迁设施、仪器时,房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有物品应固定牢靠。
3.1.2 吊装、吊放应符合gb 5082―1985中2.1.1 和gb 6067―1985中5.1.3的规定。
3.1.3 仪器房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平稳行驶,以防损坏仪器。
3.1.4 地质值班房、仪器房宜摆放在距离振动筛10~25m处,符合钻井井场布局要求。
3.2 设施、仪器安装调校
3.2.1 录井仪器设备安装应符合sy/t5788.1―93中3.1、3.2、3.4的规定。
3.2.2 录井仪器设备按sy/t 5788.1―93中4.1 进行调试与校验。
3.2.3 仪器房中应配置室内可燃气体报警器。
3.2.4 仪器房应配2只8kg 1211灭火器,放置在便于取目的醒目之处。
3.2.5 安全门应定期检查,保持灵活方便。
3.2.6 仪器房内宜设置防火、防爆、防触电警示牌。
3.2.7 电热器、烘样烤箱应距墙壁0.2m以远,周围禁放易燃物品。烘样烤箱电源线应单独连接。
3.3 简易钻时装置的安装
3.3.1 简易钻时装置定滑轮应栓牢在井架上。
3.3.2 简易钻时装置测绳两端应卡牢,上下活动测绳不得与井架相摩擦。
3.3.3 简易钻时装置引绳应拉直,与电源线间距不小于0.5m,地面应设防护装置。
3.3.4 上井架工作时,应事先与当班司钻联系好,且符合sy 6043―94中3.2、3.3、3.5、3.8、3.10、3.12 的规定。
3.4 电气系统的安装
3.4.1 野营房电气系统的安装应符合sy 5576―93中5.4.1、5.4.2、5.4.6、5.4.7、5.4.8和sy 6043―94中10.3.2的规定。
3.4.2 仪器用电须架设专线,用四芯电缆直接引入。电缆线安装应符合sy 519―91中4.2.1的规定,绝缘应符合5y/t 5191―93中3.5的规定,电源应符合sy 5190―91中4.2.2的规定。
3.4.3 电热器,烘样烤箱及降温电器均应据其负载大屯正确选用供电线、闸刀、熔断器、漏电保护器,并规范安装。
3.4.4 仪器接地体用金属导体制作,打入潮湿地下0.5~1.0m,接地体导线仪器接地点之间的电阻应小1ω。
4录井作业
4.1 钻时录井
4.1.1 钻具、管具应先排放整齐,再进行丈量。丈量时应注意防碰撞、防碾压、防跌倒。
4.1.2 钻具、管具上下钻台时,录并人员应远离钻台大门坡道15m以外。
4.1.3 录井人员上钻台应戴好安全帽,划方入时,应站在转盘面以外。
4.1.4 收集泵压、排量数据时,录井人员不应接近钻井泵皮带轮和站在钻井泵安全阀泄流方向。
4.2 岩屑录井
4.2.1 应设置取样工作台,安装好护栏、梯于、扶手、照明设施,上下工作台应有防滑设施。
4.2.2 捞、洗、晒砂样的场地应平整和方便操作。
4.2.3 使用烘样烤箱烘干岩屑时,应先检查烘样烤箱外壳接地是否可靠,按sy 6014―94中4.7的规定烘样。
4.3 岩心录井
4.3.1 岩心出筒时,岩心筒与钻台面距离不大+0.2m。应用岩心夹持器接心,禁止用手掌直接接心。
4.3.2 用榔头敲击岩心筒辅助出心时,应防止榔头伤人。
4.3.3 选样劈心时,挥斧人员正前方不得站人。
4.4 荧光录井
4.4.1 荧光灯波长365nm,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