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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临水及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无损。主要内容包括: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2.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与维护
3. 临水作业的安全措施
4. 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5. 紧急情况应对与事故预防
6. 安全培训与定期评估
编制指南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 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充分的培训,了解作业环境、任务内容及可能的风险。
- 检查工作区域,确认无潜在危险,如滑动、坠落或溺水风险。
- 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特别注意防水和防坠设施。
2.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与维护:
- 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救生衣、头盔、防滑鞋和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 使用前检查装备是否损坏,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
3. 临水作业的安全措施:
-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线,限制非作业人员接近水域。
- 使用浮动平台或船只进行作业,确保稳定。
- 在必要时,配备救生圈、救生艇等应急救援设备。
4. 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 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
- 避免单人作业,确保至少有一人在地面监控。
- 遇到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高空作业。
5. 紧急情况应对与事故预防:
-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知相关人员并报警。
-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安全培训与定期评估: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技能。
- 对作业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及时修订不安全的操作方法。
复审规定
本规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内容与最新法规、技术发展同步。复审过程中,应考虑实际操作中的反馈,对不足之处进行修订,以提高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在复审期间,如有重大安全事件发生,规程应及时调整更新,确保安全作业的持续改进。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范文
一、 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 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 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 进行临水作业或临水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穿拖鞋、带钉鞋、钉铁板鞋、木板鞋和跟高2.5厘米以上(包括2.5厘米)的鞋子,以及容易滑跌的鞋子;不准在栏杆、缆桩和无栏杆的舷边、顶棚以及缆绳活动范围内坐、卧;不准在作业现场开玩笑阿、打闹嬉戏,不准在舷边大小便、洗衣服、洗脸、洗脚以及洗涤其他物品。
五、 趸船必须安设符合安全规定的跳板、跳船等设备,禁止使用木划拉。
六、 禁止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场所下河游泳。
七、 船舶停靠时,必须系牢野缆、座(横)缆和尾缆,船身中部的两只碰垫(靠把)必须贴紧里档船舶的船身中部;夜间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船员和其他人员必须从两船紧贴船身的中部上下和通过,不准艏部跨越、跳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