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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1. 施工前准备
2. 安全教育与培训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个人防护设备使用
5.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6.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7.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 现场清洁与维护
编制指南
1. 施工前准备: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应了解项目详情,包括工程性质、规模、工期和预期风险。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标准,进行必要的场地清理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 安全教育与培训:所有工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理解并遵守公司安全政策,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火警应对措施。定期进行复训,以保持技能的更新。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堆放杂物。执行每日安全检查,记录并解决隐患。
4. 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所有工人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鞋等,并确保其正确使用和定期维护。
5.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设备启动、运行、停机的规程,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查。
6.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设立警告标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7.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响应。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
8. 现场清洁与维护:保持工地整洁,定期清理废弃物,防止滑倒、绊倒等意外。结束作业后,应及时恢复场地原状,确保下一次作业的安全。
复审规定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复审,以确保其与最新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政策保持一致。复审过程中,应收集员工反馈,评估规程的实施效果,对不适用或过时的部分进行修订。复审完成后,新版本的规程应广泛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再培训。对于重大变更,须经管理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均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现场作业安全帽必戴,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临水作业穿好救生衣。
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 各种安全防护装臵、信号标志、防护设施不准随意移动和拆除,应保持齐全有效。
4 遵守施工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使用机器设备。检修机械、电器设备必须停机断电。
5 不准擅自攀爬脚手架等危险高空及正在行驶的工程车辆;非经指派不准开动非本人操作的车辆、电气开关和机械设备;非电工不准装拆、修理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6 多人联合作业和起重搬运作业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并坚守工作岗位。
7 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危险场所停留或通过;在仓库、易燃易爆品附近应严禁烟火。
8 施工作业现场、车间应保持整洁,实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车间要留有安全通道。
9 操作中要集中思想,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禁止酒后上岗作业。
10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作到交班清,接班严,并认真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不留事故隐患。
第2篇 施工起重作业十不吊规程
施工起重作业十不吊
一、超载或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不吊;
七、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指挥信号及周围施工人员时不吊;
八、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九、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钢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
十、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吊.
第3篇 联络道施工作业规程
1.联络道应按照设计规格施工。
2.联络道从天井向采场施工。
3.联络道施工应平直成形。
4.联络道与天井接口处不应有垮帮,塌落现象,若存在以上现象应支护好,接口处应处理光滑并有进入联络道的平台。
5.矿体高度稳定时,联络道施工应超前采场采高一个分层,矿体高度不稳定时,应在同一个分层。
6.一个溜矿法采场必须保证两个天井联络道同时畅通。
7.遵循一般平巷掘进作业规程。
第4篇 天井溜井施工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面必须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采用36伏的安全电压,线路绝缘要保护良好。
2、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及个人照明工具。
3、天井、溜井采用普通法掘进时,应架设工作平台,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设有梯子间等设施。
4、架设的顺行梯子,必须安装牢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并固定牢固。
5、凿岩前,必须确定作业面通风良好后,方可到达工作面,并将邦壁撤底排查浮石。
6、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电起爆器,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方可爆破。
7、当天井、溜井、掘进到距上部7~10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爆破前设好警戒。
第5篇 施工登高作业六不准规程
施工登高作业 六不准
一、不准往下乱抛物品;
二、不准背向下走下扶梯;
三、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四、不准嬉笑打闹;
五、不准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六、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第6篇 施工高空安全作业规程范本
施工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二)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四)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五)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七)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八)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九)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十)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十一)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十二)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十三)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十四)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十五)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十六)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十七)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八)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7篇 高空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离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8篇 炮眼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人工打眼
1.1 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1.2 打眼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精神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相互对面打锤;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钎使用完毕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1.3 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的牢固性,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1.4 炮眼位超过2m高时,作业者应配戴安全带。
2.机械打眼
2.1 作业者操作时应精神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
2.2 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在作业中不得触碰风门一面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2.3 作业时应经常检查钻孔有无裂纹、螺栓是否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工作时,作业者应戴好风镜、口罩与安全帽。
第9篇 塔吊、施工电梯拆装作业规程
一、起重司机作业规程
1.吊车使用前,应检查吊臂、吊钩、钢丝绳、操纵与传动机构、液压系统等各部位状态,确认完好后才准
使用。
2.司机应根据吊车摆放位置的地质情况,垫好吊车各伸缩支腿,防止吊车倾翻,同时禁止超载作业。
3.起重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意图后,方可开
车。
4.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国家标准规定的各种指挥信号,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5.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过程中也要鸣铃,通知吊物威胁到的地面人员撤离。
6.指挥人员所发出信号不符合国家标准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
止信号都应服从。
7.要注意吊装现场有足够的照明的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距离。
8.吊运作业中不准扳动支撑脚操作柄,如要调整,须先将吊物放下。
9.吊车在最大负荷情况下,左右旋转角度不能超过45度,一般情况不准横吊,以防翻车。
10.不得在起重特性曲线规定的范围之外变幅。回转时动作应缓慢,防止重物摇摆造成翻车。
11.起吊重物要先作试吊,即离地10cm处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支撑脚是否牢靠。
12.有下列任意情况之一均不准吊:
①捆绑不牢不稳;
②工作物上站人或吊物下站人;
③超载、质量不明、斜拉重物;
④信号不明或无统一指挥;
⑤易燃易爆物品;
⑥工作场所不安全,可能危及电线、建筑物等。
二、起重工作业规程
1.起重作业前,按照设备构件的重量和起吊要求合理选择各种起重机具和索具,
要保证使用的工具索具完好无损。安全可靠。
2.按照现场环境情况和机械构件的特点,制定相应捆绑吊装办法和必要的防护
措施。
3.要熟悉各类土壤的承载力,提出地基加固措施,防止起重机械沉陷倒塌。
4.要熟悉使用吊车的技术参数,在吊装过程中,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确定起吊
时扒杆长度和回转半径,排除各种高空障碍。
5.在吊装运输中,要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①要合理选择各种异型构件的吊点位置,以确保平稳起吊重物;
②吊物下或吊物上站人不准吊,无信号工在场指挥不准吊;
③超载物体不准吊,指挥信号不清、光线不明不准吊;
④吊索、附件捆绑不牢或有棱角切口的物件未加保护衬垫不准吊;
⑤装车后各物体的着力点应用枕木垫牢,重心位置用绳索捆绑好之后方可起
步。
塔吊司机操作规程
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
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
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
交给他人驾驶。
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 坚持十不吊。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
第10篇 焊接安全建筑施工电焊作业安全防护规程
在建筑施工中,电焊焊接作业应用广泛。进行电焊作业的工人与有害气体,金属蒸汽和粉尘、弧光辐射、高频电磁场、噪声和射线等接触,对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有极大的危害,如果在设备或操作上存在问题,就可能引起灼伤、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等事故。不仅危害电焊作业人员和其他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使生产单位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电弧焊的特点
1、电弧的特点电焊是利用电能转换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焊接的方法,电弧焊是熔化焊的一种,它是利用电弧热,将沿焊缝间隙运动的焊条前端和工件局部熔化,形成的焊缝连接。
电弧是在焊条与工件两极之间气体介质中的连续放电现象,也是气体导电的形式之一。气体导电现象是在外界高压电场的作用下,使气体“电离”而形成的。电弧放电时,电流可达几百安培以上,但电压并不高只有几十伏。电弧产生大量热能,温度可高达8000℃,与此同时,发出强烈的可见充及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线。
2、电焊机的特点电焊机是电弧的电源,必须满足引弧的要求及电弧稳定的燃烧以及能方便地调节电流大小等特点。
电源的输出电压与电流的关系称为“外特性”。电焊机外特性曲线为陡降型,即电流为零时,空载电压为60-80v,只要电弧引燃有电流存在,则电压就会迅速下降,只要改变电焊机处特性曲线的分布,就能达到调节焊接电流的目的,以满足焊接不同厚度和不同材质的工件要求。
二、电弧焊的危害因素
1、触电操作者接触电的机会多,如更换焊条、手持焊钳、调节电流、接触工件(尤其在管道、容器内作业)与焊接电缆等,若电气发生故障或违犯操作规程者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尘毒焊条及焊件在电弧高温下,将会发生蒸发、凝结和气化,随之产生大量烟尘及臭氧、氮氢化物等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若作业环境通风条件差,长期工作易使人中毒。
3、辐射电弧光中的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若不注意防护会引起眼睛和皮肤伤害。
4、火灾电弧焊过程中,因焊弧的高温以及焊机和线路发生路障,线路老、超负荷工作,电缆接头过热引起电火花和高温以及溶渣飞溅等都构成危险火源,当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将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建筑施工电焊机安装要求
1、电焊机运到现场或在使用之前,应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露天放置应稳固并有防雨措施,每台电焊机有专用的开关箱和一机一闸控制,并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
2、应采用自动开关控制,不能使用手动开关(如胶盖闸刀开关)。
由于电焊机一般容量比较大,而手动开关的灭弧能力差,接通和断开电源速度慢,容易发生弧光和相间短路故障,所以规范规定,动力线路大于5.5kw时,应使用自动开关控制。
3、电焊机的一次侧及二次侧都应装设防触电保护装置。
4、一次侧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因为一次线相对二次线来讲,电压高、危险性大,所以应当控制其长度尽量短,不拖地,并加防护套管,防止钢筋等金属挂、砸、压等发生事故。若必须加长时,应架设高度在2.5m以上,并固定牢靠。同时要求线路与电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其上部应有防护罩,防止意外损伤及触电。
5、按照现场安全用电的要求电焊机的外壳应做保护接地或接零。
6、为了防止高压(一次测)窜入低压(二次侧)造成危害,交流焊机二次侧应当接地或接零。
四、建筑施工电焊机安全操作
为了消除电焊机的不安全因素和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焊工应按下列几点要求操作电焊机。
1、作业人员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并接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电焊钳使用合格电焊钳。能牢固地夹紧焊条,与电缆线连接可靠,这是保持焊钳不异常发热的关键。焊钳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禁止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3、焊接电缆
①焊接电缆在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采用接线鼻连接压实,防止随意缠绕造成的松动接触不良、过热、火花现象。接线栓上应设置防护罩。
②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20—30m,过长的会加大导线压降。
③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加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
④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他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防止因接触不良引起火灾和造成触电事故。
4、焊接不允许超载
电焊机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载,否则将会因过热而烧毁电焊机或造成火灾。以及超载造成绝缘损坏,还可能引起漏电而发生触电事故。
5、焊接前,应先检查焊机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如焊机接地及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缆绝缘外套有无破损等。
6、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前,应先把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拆掉,焊接完后再恢复。
7、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清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当与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过近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保证作业安全;当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8、更换焊条时,焊工应戴绝缘手套。
9、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最大,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皮垫、载皮手套、穿绝缘鞋等,以保障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绝缘。禁止使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电焊钳。
10、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转移工作地点、焊机检修暂停工作或下班等时,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操作。
11、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交流弧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3、焊机二次接线宜采用yhs型橡坡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
14、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的设置,并应编号。
15、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
1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17、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阴值不得小于0.4mω。
18、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19、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第11篇 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作业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 .固定式空压机应安装稳固,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必须垫实。
2 .新的或大、中修理后的空压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水路是否畅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齐全良好,风管是否漏气等,确认后方可开车。
3 .开车前,应先开送风阀和给水阀,并用手盘动数转后再连续运转。停车时,应按高压到低压顺序放空,不得先从低压开始,并同时关闭送风阀,以免回风引起事故。
4 .输气管未装好不准送风。打开送风阀前,应先通知工作地点,并经压力试验后方准使用。安装输气管应避免急弯。
5 .禁止任何人员面对压缩机出口处工作,更不准以压缩空气吹人,不准在贮气罐附近施焊或其他热加工等工作。
6 .安全阀、压力表和调节器等应定期检验,保持灵敏有效。高压表工作压力不准超过额定值。运转时不准打开各种孔、箱盖和进行检修工作。
7 .贮气罐应遵守下列各项:
( l )每班工作后必须打开放水阀,放出罐内水分油质等物,每月至少将罐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
( 2 )放置贮气罐的地方,应通风良好,易于散热。不得置于日光下曝晒,以免温度过高而发生爆炸;
( 3 )气罐每年须作一次水压试验,其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 . 5 倍。气压表和安全阀,每年须作一次校检;
( 4 )气罐外部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沾有污物。
8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 l )压力表(气压、油压)、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数值或指示不正常时;
( 2 )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时;
( 3 )当气压安全阀不停地工作时;
( 4 )发动机(电动机)、空压机有不正常的声响时;
( 5 )电动机滑环或电路发生较大火花或有杂声时。
9 .禁止用汽油、煤油清洗压缩机的曲轴箱、滤清器、气阀、贮气罐、空气冷却器及压缩机的管路等零件,以免引起爆炸。
10 .空气机的气缸润滑油,必须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油质要符合规定,应经常将各部件润滑良好,各轴承最高温升不得超过60 ℃ 。
11 .拖运移动式空压机时,时速应不超过每小时20km ,不得高速拖运,转弯时更应减速,不得急转。
12 .停止工作时,应先降低气压2k 留c 讨以下后,再停车。
第12篇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作业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操作系统和冷却系统是否良好,并检验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
2 .点焊机应放在干燥场所,机身应平稳牢固,应用螺丝固定,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时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3 .点焊机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冬季工作后应将冷却水放完,以防冻裂。
4 .工作时操作人员应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木板上,以防漏电。
5 .刚焊完的点焊处,禁止用手碰触,以免烫伤。
6 .工作时,如点焊头电极发现漏电,应立即更换。
第13篇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应及时了解当地气象、水文、地质等情况,掌握施工区域附近的桥梁、隧道、大坝、架空高压线、水下管线、取水泵房、危险品库、水产品养殖区以及避风锚地、水上应急救援资源等情况。
2 开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发布航行通告。
3 水上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救生衣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 工程船舶必须持有效的船检证书,船员必须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船员配置必须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5 工程船舶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救生、堵漏和油污应急设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
案,并应按规定定期演练。施工船舶应安装船舶定位设备,保证有效的船岸联系。
6 工程船舶甲板、通道和作业场所应根据需要设有防滑装置。施工船舶楼梯、走廊等应保持通畅,梯口、应急场所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 工程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和作业水域内作业。
8 工程船舶作业、航行或停泊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和号型。
9 水上工况条件超过施工船舶作业性能时,必须停止作业。
10 在狭窄水道和来往船舶频繁的水域施工时,应设专人值守通信频道。
11 遇有雨、雾、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时,工程船舶和施工区域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12 遇大风天气,船舶应按规定及时迸避风锚地或港池。
13 靠泊船舶上下人或两船间倒运货物,应搭设跳板、扶手及安全网。
14 交通船舶必须配有救生设备,载人严禁超过乘员定额。
15 定位船及抛锚作业船,其锚链、锚缆滚滑区域不得站人,锚缆伸出的水域应设置警示标志。
16 运输船舶装货时必须均匀加载,严禁超载、超宽、偏载。卸货时必须分层均匀卸载。
17 超重船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 作业前,人员应熟悉吊装方案,明确联系方式和指挥信号。
17.2 根据吊装要求,起重船应指导驳船选择锚位和系缆位置。
17.3 吊装前,吊钩升降、吊臂仰俯、制动性能应良好,安全装置应正常有效。
17.4 吊装结束后,起重船应退离安装位置,并对起重吊钩进行封钩。
18 打桩船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8.1 打桩船作业应统一指挥。
18.2 打桩架上的活动物件应放稳、系牢,打桩架上的工作平台应设有防护栏杆和防滑装置。
18.3 绞缆应缓慢操作,缆绳两侧10 m范围内不得有工程船舶或作业人员进入。
18.4 桩架底部两侧悬臂跳板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作业要求,跳板的移动和封固装置应灵活、牢固、有效。
19 打桩船电梯笼必须设防坠落安全装置,笼内必须设置升降控制开关。桩锤检修或加油时,严
禁启动吊锤卷扬机。
20 甲板驳需要配备履带吊、打桩架等机械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0.1 船舶的稳定性必须核算。
20.2 机械就位处的船体甲板和船舱骨架必须加固。
20.3 履带吊等机械底盘与船体必须整体固结。
21 拖轮配合非自航工程船舶作业,应由拖轮船长和工程船船长共同商定顶推、绑拖、吊拖的编从方式,拖轮拖力应满足要求。
22 水中围堰(套箱)和水中作韭平台应设置船舶靠舶系统和人员上下通道,临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 m的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和救生圈。四周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夜间航行警示灯光信号,通航密集水域应配备警戒船和应急拖轮。
23 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禁止违章向水体投弃施工建筑垃圾、船舶垃圾,排放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其他有害物质。
第14篇 码头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码头施工作业,由厂规划处负责施工组织、现场施工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
2、厂物管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施工协调。
3、码头施工作业区应设置警戒线,施工作业不得超出警戒线范围。
4、施工作业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距离危险源10米以上,并每次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5、物管处在作业过程中,定时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厂技安、消防队、能计、供运部门应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6、施工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严格现场的烟火管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固定泡沫灭火系统、现场灭火器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第15篇 施工焊接作业十不焊规程
施工焊接作业十不焊
一、不是焊工不焊;
二、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焊;
三、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焊;
四、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焊;
五、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经彻底清理不焊;
六、用可燃材料做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焊;
七、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焊;
八、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焊;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焊;
十、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