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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作业规程管理规定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0

关于技术作业规程管理规定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技术作业的管理流程,确保作业的安全、高效和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作业的定义与分类:明确各类技术作业的范围、标准及要求。

2. 作业前准备:涵盖技术文件审核、设备检查、人员培训等环节。

3. 作业执行:规定作业步骤、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操作细节。

4. 作业后评估:对作业结果进行检查、记录与反馈,以持续改进。

5. 应急处理:设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与程序。

编制指南

1. 制定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2. 明确责任:确定各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每个步骤有人负责。

3.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规程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和掌握。

4. 实施监控:定期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更新完善:根据作业实践和新技术发展,适时修订规程。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规程全面复审,以确认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2. 不定期审查:在发生重大事故、技术更新或法规变更时,立即启动规程复审。

3. 复审流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涉及人员参与,确保全面评估。

4. 记录与存档:复审过程及结果应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5. 变更管理:规程修改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重新培训。

请注意,此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未预见的问题,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和持续改进,以实现技术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关于技术作业规程管理规定范文

第1篇 关于技术作业规程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煤矿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根据2001年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1994年下发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对沛城煤矿技术作业规程的管理作如下规定,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编制范围:

全矿采、掘、机、运、通等工程。

二、编制依据:

作业规程必须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或施工设计,批准的地质资料编制,并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以及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定。

三、编制要求: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符合实际、指导作业、技术先进、效益显著、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写,要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技术。要以图表为主,清晰准确,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各参数选择,设备选型要有计算基础,但其计算过程可省略。

2、作业规程编制,由技术科通知,按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开窝通知单,地质部门编写的地质说明书,由作业单位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编写,签字上报。

3、编制者要广泛征求单位意见,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照样本编制。

四、作业规程修改:

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与原作业规程不符时,或作业规程不适应现场作业时,由作业单位技术员及时补充修改技术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的审批:

1、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先提交到技术科主任工程师进行初审,审查是否漏项,是否按样本编制,是否符合技术设计原则,不符合要求重新编制,然后报请总工程师决定传阅或会审。

2、一般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审,如需传阅审批,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3、当班应急临时作业规程,工期不超过1天的作业规程,由安监站及矿值大班审批即可。

4、采掘作业规程参加会审人员为:区长、技术员、生产科长、技术科长、技术科分管主任工程师、通风(科)工区工程师或区(科)长、机电科工程师或科长、安监站站长或技术负责人、生产矿长、总工、矿长。逐级签字的作业规程按样本执行。

5、机、运、通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区(科、队)长、单位技术负责人、生产科长、技术科长、生产科、技术科专业分管、安监站长或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分管副总、矿总工。

六、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

1、开工前两日(特殊情况下由矿值班干部签发的临时性措施,不在此限)由区、队、科长组织,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全体干部工人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同时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条文,时间不少于6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不及格和轮休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查。

2、当班应急或临时措施,工前会上必须由工区带班干部传达到每个职工。

七、采掘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及落实。

1、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每月对全矿作业规程审查一次,并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补充。

2、作业规程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执行,任何人无权修改。

3、矿每旬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必须对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汇报。

八、作业规程的上报。

凡上级要求报批及备案的作业规程,经总工同意后,必须严格上报。

九、采掘作业规程中对《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遵守如下规定:

1、《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制定的安全措施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煤矿安全规程》等没有规定,但要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等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不需照抄,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传达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

十、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装订成册,由矿总工程师签发。

十一、特殊条件下的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硐室及碙岔三、四角门施工,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安全措施上报。

2、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及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回采的工作面,确实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回采工作面改变采煤方法或回采工艺时,必须重新编制回采作业规程。

4、同一回采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回采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回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⑴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时。

⑵工作面过断层(岩石)老空(老硐)火侵时。

⑶工作面过原有煤柱时。

⑷工作面过冒顶区时。

⑸工作面托伪顶和留顶煤开采时。

⑹工作面安装、刷面、初次放顶、最后收尾结束面时。

⑺工作面调面、延长或缩短面时。

⑻工作面过局部破碎带时。

⑼工作面过陷落柱时。

⑽工作面改变支护形式时。

⑾工作面取消或减少特殊支护时。

⑿工作面老塘悬顶超过规定时。

⒀工作面两道出口超前替棚时。

⒁工作面遇可能含水的勘探钻孔时。

⒂工作面煤层变薄,需要挑顶或卧底时。

⒃用刮板机运送支架物料时。

⒄在检查煤仓、溜煤眼或处理堵塞时。

⒅放顶煤开采时。

⒆有煤层突出及冲击地压时。

6、掘进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⑴改变支护方式时。

⑵改变断面形状时。

⑶过断层时。

⑷过火成岩时。

⑸过陷落柱时。

⑹过老塘老空时。

⑺岩性改变时。

⑻过破碎带时。

⑼可能遇含水钻孔或接近含水层时。

⑽改变运输方式时。

7、机、电、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⑴使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

⑵立井下放大型、加长和超重物料时。

⑶井口及井下动用电气焊时(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⑷高低压电器设备,供电线路检修时。

⑸立井、斜井(主付下山)大型设备安装检修时。

⑹各种提升运输设备、高压电器设备测定试验时。

⑺超过25度以上斜巷运送机电、运输设备时。

8、通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通修安全技术措施。

⑴排放积聚瓦斯时。

⑵起封老区、老塘时。

⑶调整通风系统时。

⑷封闭采空区、老塘时。

⑸煤层注水时。

⑹串联通风时。

⑺采面下行风时。

⑻强行通风回采时。

⑼老区复采时。

⑽瓦斯异常区域作业时。

⑾高冒点处管理。

⑿煤层自然防灭火时。

⒀重点区域浮尘的灭除。

十二、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工程作业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施工,无作业规程作业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500元。

2、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套用的按无措施处理。

3、生产科或矿领导在布置工程施工或作业的同时,要布置编制作业规程,一般要提前6天通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单位要提前4天编制完毕,提前2天组织工程参加人员贯彻学习考试,推迟一天罚款20-50元,影响生产谁影响谁负责,无作业规程强行施工按“三违”处理,造成后果追究违章指挥者责任。

4、传批的作业规程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者当天必须审批完,不准压着不批。会审的作业规程,会审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不得缺席。第一审批人不在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

5、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后,要立即打印下发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一般下发到:生产科长、技术科长、技术分管主任、标办主任、安监站及站长、通风工区、定额组、供应科、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分管副总、矿长、总工、矿档案室,份数不少于20份。办公室接到后要及时打印,一般不超过3天,推迟一天罚款10元。

6、需报公司审批的要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批准。

第2篇 泵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到集控室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汇报检修内容。

二、严格执行选煤作业机械维修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

三、确认泵存在问题需检修时,一定要执行停送电制度。

四、清理检修设备地面附近的杂物,防止人员滑倒。

五、检查吊链有无滑链现象,吊车行车是否平稳。

六、更换总成件时,手推小车上的物件一定要放稳,防止总成件跌下伤人。

七、安装时,一定要把泵总成放平。

八、安装好后,叶轮间隙一定要按规定间隙调好,防止窜轴。

九、检查皮带轮罩子是否安全可靠。

十、检修完毕,通知集控室。

第3篇 玻璃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配料、成型时,必须戴口罩、风帽、手套等防护用品,直接接触树脂的操作者,必须涂护肤药剂,并带乳胶手套,禁止赤手操作。过敏反应症工人不应参加此项工作。

②施工完毕乳胶手套及有关工具,要用丙酮清洗擦干。

③剪裁玻璃布和加工玻璃钢成品时,要加强通风,戴防尘口罩。使用胶水、塑料、树脂、二氯乙烷等有毒物质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

④锯、锉、钻玻璃钢成品时要戴眼镜、口罩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尽可能采用水淋等湿法作业。

⑤制作玻璃钢备件与成型后的脱模作业要互相配合,使用撬棍时,用力不得过猛,使用起重机具时,要遵守起重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有毒溶液,固化剂在使用时,要采用防毒措施,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禁止乱丢乱放。

⑦工作完毕下班时,必须洗澡更衣,禁止将沾有玻璃纤维的衣服等织物带出厂。

⑧在开车状态下补漏或接头时,需在专人领导和指挥下工作,同时要与生产工长密切联系,在其同意下并采取一定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⑨在进行玻璃布脱脂和加热固化时如采用电炉进行施工,在使用电炉前,必须认真检查,并保证绝缘接地和保护装置良好可靠。

第4篇 仓式泵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仓式泵周围属于氮气危险区域,在仓式泵周围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氮气作业的安全规定。

(2)在仓式泵周围作业必须二人以上并且要站在不同的方向相互监护,防止氮气引起窒息。

(3)仓式泵的防爆膜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更换周期按照水压试验的疲劳次数计算。

(4)压缩空气、氮气以及放水总管按照规定定时放水。放水总管每夜班放水一次,压缩空气和氮气每二小时放一次水。

(5)仓式泵内禁止存放煤粉。

(6)仓式泵内温度不许超过70℃(烟煤)、无烟煤不许超过80℃,如送不出去,马上汇报工长采取其它措施解决。

(7)放气总管到中速磨出口的放气手动阀门,最少有一个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如果中速磨的相应阀门打开,把停车系统的阀门关闭。

(8)送粉期间要加强联系,防止送粉过满而跑粉。

(9)定期检查软连接的工作状态,检查时必须降低风压到小于0.2mpa。

(10)在管网平台及各层平台作业和行走时,要注意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防止滑跌。

(11)倒换管网阀时,要站在牢固的地方,防止跌倒受伤。

(12)仓式泵压力超过0.2mpa时不许停留在软连接附近。

(13)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两人同去并遵守电气作业标准。

(14)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

(15)严格执行检修动火制度,严禁擅自动火。

(16)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7)检修作业结束的试车过程必须遵守容器试车制度。

第5篇 穿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和钻机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凿岩机或钻机的性能和操作技术。

2、开钻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台,必须离开时,要停止作业。

3、起落钻架时,禁止非操作人员在钻机危险范围内停留。

4、钻机移动时,应有人专人指挥和监护;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得站人,不准转急弯。

5、钻机靠近台阶坡顶线行走时,应先检查行走路线是否稳固安全,凿岩台车外侧凸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2米,浅孔钻为3米。

6、钻机不宜在超过15度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15度,必须放下钻架,并采取防倾覆措施。不准长时间停留在斜坡道上。

7、在松软的地面上行走时,应采取防沉陷措施。

8、通过高、低压线路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夜间行走应有照明。

9、修理钻机时,为防止台阶坍塌而造成钻机倾翻事故,千斤顶至台阶坡顶线应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凿岩台车为1米,浅孔钻为2.5米。千斤顶放置的位置应稳固,不得在千斤顶下垫块石。

10、穿凿第一排炮孔时,钻机的中心线与台阶的坡顶线的夹角不得小于45度,以便在台阶出现坍塌征兆时,钻机尽快撤离危险区域。

11、钻机作业时平台上禁止站人,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电源。

12、挖掘每一个水平面的最后一个采掘带时,上阶段正对挖掘机作业范围内的第一排孔位地带,不得有钻机作业或停留。

13、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要在钻机移动范围内停留。

14、爆破时,应将钻机移置安全地带。

15、移动电缆和送电时,应穿绝缘鞋,戴高压绝缘手套,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钩。钻机发生接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严禁任何人上下钻机。

16、维修人员在主架上处理故障或正常维修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所有工具应放在工具包内,严禁从主架上向下抛掷工具。

17、雷雨天、大雪天和大风天不准上钻机顶部进行检修作业。严禁双层作业,高处作业时应挂好安全带。

第6篇 张集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张集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2)

单位要建立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情况自主督查处理制度和记录台账,单位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程措施施工的要及时制止,并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记入本单位规程措施督查台账,在班前会上予以通报。

(三)矿各级管理人员和“五大员”对下井巡查职责范围内的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必须进行认真督查,对不按规程措施施工的要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并向矿安监部门或相关职能科室汇报。

(四)矿安全生产技术科室必须认真督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通风、机电、技术科室每周组织一次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要有处理意见、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在口内会议或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五、问责。

(一)对于不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会或不参加会审的相关单位责任人,每次给予200元处罚。

(二)规程措施的编审贯程序、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给予编审单位相关责任人500元处罚,给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500元处罚,会审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主持会审的相关矿领导500元处罚。

(三)矿职能科室、辅助单位未按现场会或本办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影响规程措施正常编审的,给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500元处罚。

(四)无规程措施安排施工的,按严重“三违”查处。

(五)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施工,情节轻微的,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情节较严重,具有安全隐患和安全威胁的,给予责任人1000元处罚,并给予当班班长、跟班队长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撤职;严重“三违”和触犯“十三条红线”的,由矿安监部门按集团公司、矿相关文件追查处理。

(六)矿各级管理人员和“五大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规程措施的行为不制止、不汇报、不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处罚。

(七)上级部门检查时提出的规程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迅速整改,凡整改不及时或下次检查中出现同类问题的,给予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500元处罚。

(八)在对各级管技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职责范围内的规程措施重点内容抽问中,规程措施回答不出或掌握不牢的,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第7篇 浸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职员不准进进。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洁,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留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品进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进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第8篇 挖掘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茂湛铁路工程第二项目部

工程名称

茂湛铁路mzzq—标

分部分项目工程

路基桥涵

工种

机械司机

交底内容:

挖掘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1.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

2.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夜间工作时须有充分亮度的照明设施。

(2)不盲目开挖,应事先请求项目部施工员对地下管线位置进行确认(应有书面管线确认资料)。对地下管线埋设位置划出禁止作业范围,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位于机械作业通行道路下方明敷的管线,应在项目施工员指导下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未加固前禁止直接碾压通过。

(4)在电缆经路左、右各2m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挖掘

3.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严格按照内燃机操作规程启动内燃机。

4.机械启动后要进行空载运转,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灵活可靠后,方可发出作业信号。工作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内,并不得在驾驶室内存放任何有碍工作的物件。

5.作业时,首先要注意机械迥转半径内不允许有人员停留和通行。满载的铲斗举高、升出和回转,重心也随之变化。因此,挖掘机要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以保持各种工况下的稳定性。

6.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7.在悬崖下挖土,如出现散岩及松动的大石块时就有塌方的危险,所以要求立即处理。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散岩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

8.作业时必须做到 “八不准”:既不准“三条腿”作业;不准单边斗牙硬啃;不准强力挖掘大块石和硬啃固石根底;不准用斗牙挑大块石装车;人员未撤出机械作业危区,不准回转或行走;运输车辆未停稳,不准装车;铲斗不准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悬崖上松动的岩石未及时清除不准作业。

9.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以防铲斗掉料肇事。铲斗升降和回转不得过猛、过急,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0.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禁止任何人员上、下车。

11.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2.作业中,遇有不明的地下管线、压力管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体和地下文物时,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经妥善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3.作业中,一旦发生损坏地下管线意外,应立即向项目施工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拖延报告。

14.造成挖掘力突然变化有多种原因,如果不检查原因而依靠调整分配阀的压力来恢复挖掘力,不仅不能消除造成挖掘力突变的故障,反而会困增大液压泵的负荷而造成过热,所以,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15.通过桥涵时,必须了解允许载重吨位,确认可靠后,方可通行。

16.禁止用铲斗进行危险性起重吊装作业。

17.挖掘机不得在高压输电线下方工作,在高压输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挖掘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 kv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18.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19.挖掘机在临靠铁路既有行车线旁作业时,严禁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侵入铁路限界,有列车通过时应暂停作业。

20.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

21.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2.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23.挖掘机检修时.可以利用斗杆升缩油缸使铲斗以地面为支点将挖掘机一端顶起,顶起后如不加以垫实,将存在因液压变化而下降的危险性。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术将抬起的履带垫稳,并用术楔将落地履带楔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24.操作司机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编制:安质部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施工班组、安质部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9篇 电器作业与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 使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电气检修作业

2. 一般安全规定:

1) 化工企业的电工除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及本通则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其相应专业的电气规程。

2) 企业电工应自觉学习有关规程,积极参加培训教育,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新参加工作或调来人员,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外单位支援工等,均应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之后取证,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3) 电气工作人员须经医生鉴定无防碍从事电器工作的病症,发现有防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者,应及时将其调换工作。

4) 电工应熟悉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有关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找医生诊治,在医生未来之前应先施行急救。

5) 应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通过应该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黄砂等进行扑救。

6) 熟悉本企业生产厂房、仓库和贮罐等的防爆等级,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严格招待的cd90a4-83《化工企业爆炸的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规定》,正确选择和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爆电器设备。

7) 任何电气人员安装化工生产设备的电器部件,以及临时用电,要通过设备所在接线车间的车间主管领导。

8) 验电

a)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b) 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c) 安装电灯,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细纹接在零线上。

9)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穿长袖衣服。严禁使用锉刀和刚皮尺等。邻近相导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

2. 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手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前必须验电。

1) 电器设备的供电线路上,设计有操作开关时,设备开停,必须使用操作开关,禁止连接刀闸。

2) 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等级的电器设备。

3) 一般携戴型工作灯不得超过36v。

4) 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如潮湿地或金属设备内作业时灯不得超过12v。

5)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供电系统和变配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法,并具有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6) 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灯各种制度的规定。

7) 使用梯子或登杆作业,要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3. 低压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回路漏电而引起的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正常,可靠运行。

1) 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定值为50毫安,雷雨季节可放大刀75毫安,其动作时间小于0.1秒,并具有及时特性。

2) 脉冲型漏电保护器触电电流动作定值为30毫安,漏电电流动作定值为100-150毫安,触电电流动作跳闸后,延时20秒后允许重合一次,漏电电流动作用,不允许重合。

3) 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随即拉开开关,及时请电工进行修理,以防止扩大停电范围。但是,对有意迫使漏电保护器拒动或退出运行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追究责任。

4) 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5) 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有关要求定期检查维护。

第10篇 地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泵送设备必须专业人员操作,泵送设备放置场地应平坦、坚实,距基坑边缘、建筑物保持一定安全(距建筑物6m)距离。搭设密封的防护棚,布料杆在悬臂动作范围内无障碍物,无高压线;电源线路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加防护套,并埋地设置。

2.泵送设备与浇筑点的管道敷设线应接直线,少弯曲,管道支撑的敷设与管道的固定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不得软管钢管混用;严禁将输送管道固定在脚手架上。

3.严禁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地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之前装接长度不少于10米的水平管,水平管进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度的管道时,下端应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管高度的五倍;

4.输送泵利用臂架作业时,应在风速小于16米/秒以下时进行,风力大于六级以上时,不得使用悬臂,天气炎热时应用湿润的麻袋片、等遮盖管道;

5.输送泵管一旦堵塞时,应先停止泵送,卸压后方可检查堵塞管道,把该管卸下清理干净后重新安装牢固,密封清理干净后准备复位;

6.布料杆在使用过程中和存放期间必须用绳索从多个方向拉结固定牢固,无法拉接时,设临时支撑;

7.布料杆吊运时要平衡锁牢,组装时防止管口咬手,布料杆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

8.地泵输送管道严禁安装到汽车输送泵上使用。

第11篇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具的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2年一次。

(2)绝缘工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规程要求。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50/2500u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无过热为合格。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不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垂直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0~1.2m。接地极及高压的电极(无金具时)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

(3)绝缘工具的检查性试验条件是:将绝缘工具分成若干段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每300mm耐压75kv,时间为1min,以无击穿、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4)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见有关规定。

(5)屏蔽服衣裤任意两端点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得大于20。

(6)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

①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各类线夹和连接金具荷重时,应按有关金具标准进行试验。

②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其他静荷载时,应根据设计荷载,按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

③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人员操作荷载时:静荷重试验,2.5倍。

允许工作负荷下持续5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重试验,1.5倍允许工作负荷下实际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

第12篇 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

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技术(三)

(三)气焊与气割设备。两种设备是相同的,包括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他可燃气体供气源、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等。他们使用不同的工具,分别为焊炬和割炬。

1.氧气瓶。是一种储存和运输氧气用的高压容器,外表面涂天蓝色漆,并标有明显的黑字“氧气”。氧气瓶内氧气压力为15兆帕(150公斤力/平方厘米)。

2.乙炔发生器。是利用电石和水相互作用制取乙炔的设备。乙炔发生器分为低压式和中压式两类。低压式乙炔发生器制取乙炔压力为45千帕(0.45公斤力/平方厘米);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制取乙炔压力在45~150千帕(0.45~1.5公斤力/平方厘米)之间。现在多数使用排水式中压乙炔发生器。低压式浮桶乙炔发生器由于安全性能差已逐渐淘汰。

3.溶解乙炔气瓶。利用乙炔大量溶解在丙酮溶液中的特点,利用溶解乙炔气瓶来储存和运输乙炔气。与用乙炔发生器直接制取乙炔相比,采用溶解乙炔具有下列许多优点:

(1)由于溶解乙炔气是由专业化工厂生产的,可节省电石30%左右。

(2)溶解乙炔气的纯度高,有害杂质和水分含量很少,焊接质量高。

(3)乙炔瓶比乙炔发生器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因此允许在热车间和锅炉房使用。而在这些场所是不允许使用乙炔发生器的,其原因是避免从发生器中漏出气态乙炔,造成爆炸着火。

(4)乙炔瓶可以在低温度情况下工作,不存在水封回火防止器及胶管中水分结冰而停止供气的现象,对北方寒冷地区更具有优越性。

(5)焊接设备轻便,操作简单,工作地点也较清洁卫生。因为没有电石、给水、排水和储存电石渣的装置,也省去经常性的加料、排渣和看管发生器等操作事项。

(6)溶解乙炔气的压力高,能保持焊炬和割炬的工作稳定。

4.回火防止器。是在气焊、气割过程中一旦发生回火时,能自动切断气源,有效地堵截回火气流方向回烧,防止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气瓶)爆炸的安全装置。

5.减压器。减压器是把储存在气瓶内的高压气体减到所需要的工作压力,并保持稳定供气的装置。减压器有氧气用、乙炔气用等种类,不能相互混用。

第13篇 6kv电机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停电:

1、在检修电机前,必须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按停电程序进行停电。

2、此项工作必须由已获得选煤作业电气合格证的电工人员进行操作,专人监护,一人操作。

3、确认应检修的设备名称及设备号。

4、拉闸后,打开门确认高压动触头与静触头三相全部脱开,红色隔离绝缘板已落下。

5、用接地线将负荷侧放电,坚持先验电后放电的原则。

6、用高压验电器在有电的同一级电压的导体上检验其性能完好后,然后检查动触头是否带电。

7、锁上开关,挂上安全警示牌。

8、现场启动,检验启动不了,然后将现场按钮压下,并可靠闭锁,方可检修电机。

二、正常检修:

1、检修高压电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⑴、检查周围环境安全,清除设备积尘,及起吊装置的安全可靠。

⑵、打开电机接线装置时,需再次放电、验电。

⑶、拆开后的电缆头,必须三相短路接地,并避免浸入水中。

⑷、做好防止其带动的机械(如水泵)引起电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上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⑸、检修工作至少有两人进行。

2、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

3、电动机或启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运行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4、工作尚未全部结束,而需送电试验电机或启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停送电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三、送电:

1、检修工作完成后,送电前由负责人再次检查,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清点人数。

2、现场按钮复位,开锁、摘牌、送电。

3、如需试车,须与调度、集控室汇报,确认后方可启动电机进行试车。

第14篇 电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焊工合格证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操作证。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需要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戴电焊手套。

(3)不准在带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

(4)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焊接,室外焊接时,与易燃易爆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5)禁止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焊接。

(6)在风力超过3级或雨雪天气时,禁止露天焊接。

(7)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白光护目镜,并避免对着自己和他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8)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电焊机和工具。

(9)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10)电焊机所用的导线必须是良好的绝缘软导线,接头应包有可靠的绝缘。

(11)电焊机应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装在密封的箱内。

(12)电焊钳应能夹牢焊条,并与焊条接触良好,握柄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并且无缺陷。

(13)电焊机的裸露、导线和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

(14)在合上和拉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准按在电焊机上,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断开。

(15)在潮湿地方进行焊接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16)电焊工所坐的椅子必须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

(17)禁止将带电的绝缘导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防止重物、车辆砸、压,以防漏电。

(18)接电源时应从开关的负荷侧接出,严禁带电接电源。

第15篇 炼铁作业区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

2 安全技术通则

2.1 设备系统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作业区部及其它各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2.2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工作要求准备好所用工具,并按工作环境的需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多层作业严禁往下扔东西和掉物,在架子上作业时要检查架子是否牢固,禁放超负荷的物件,防止倒塌伤人。

2.4 不准一人在高空和危险地区作业,必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配合互相监护下进行。

2.5 到煤气危险区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在一、二类煤气区工作时,必须有防护站人员在场指导并戴好防护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2.6 检修焊补炉顶设备煤气管道时,必须经检查确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行。

2.7 必须熟知煤气危险区安全常识和煤气中毒后的现场急救知识。

2.8 发电机室、卷扬机室、油站、油库等要害和易燃易爆岗位动火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必要的措施落实后方准进行。

2.9 到其它地区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该地区安全技术规程中所规定的条款,严禁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2.10 使用手持照明及电动工具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2.11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后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2.12 在设备检查与检修前要严格遵守停、送电和挂操作牌的制度。

2.13 设备运转前要详细检查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完整。

2.14 工作中除注意本身的安全外还要照顾一起工作的他人的安全,严禁脱岗、说笑、打闹、喝酒、打盹、睡觉。

2.15 工作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回收剩余备件、材料、废物等,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2.16 交接班时应向下班交待好本班工作情况,接班人必须详细检查无误时,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

2.17 认真遵守作业区内交通安全规定,严禁抢过交叉道口和钻、跳各种车辆。

2.18 严禁在高空、多层作业的下边和煤气危险区休息、停留。

2.19 使用各种机具(如砂轮和手砂轮等)时,必须遵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 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1 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检查所用的一切工具,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出检修时,必须备有工具袋或工具桶。

(3)检修车辆和一切转动设备时,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操作人员)联系,拉掉电源开关,挂安全标志牌(必要时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向操作人员索取操作牌。

(4) 禁止带负荷检修,必要时需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5)对各种安全工具或设施等,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6)打大锤时精神要集中,严禁带手套,并要注意周围的人和障碍物,以防滑锤伤人。

(7)维护检修使用吊车时要专人操作(持有吊车操作证)设专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行走。

(8)检修吊车卷扬时,必须将钩头落到地面,方可进行,以防跑车伤人。

(9)挂乌金瓦时,必须烤干,禁止在有水的环境中进行。

(10)用机油加热零件和用汽油清洗零件时,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准备好砂箱和灭火器材。

(11)检修后的一切设备必须保证安全装置完整无损,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12)试车前对检修的机械要认真进行检查、注油之后由专人与操作人员联系试车,试车前要对区域人员做到确认,确认无误后,按程序进行联系试车。试时车要调整好安全保护装置。

(13)用钻床或手电钻钻孔时,严禁戴手套进行。

(14)推拉电气开关时,必须站在侧面并戴手套进行。

(15)不准对面铲毛刺,更不准对面站人。

(16)吊物件时要捆好绳扣,物件下落时,要检查好周围环境,注意了望,防止脱落伤人。

(17)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必须戴安全带。煤气危险区内工作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各类压力管道、热风法兰及人孔等堵漏作业时,必须戴好护目镜、防尘帽防止烫伤。

(18)图纸和物件必须一致。

3.2 铆工安全技术规程

(1) 铆工开动剪断机和滚床之前,首先要检查各机械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转动部位是否有油、眼床冲子、角铁、剪断刀和平行剪断刀是否良好。

(2)钻孔操作时不准带手套。

(3)剪断机切断铁板时,必须使用安全挡板,其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4)高空作业打大锤时,锤把要短,重量不得超过12磅,周围必须有安全栏杆。

(5)二人打大锤要注意协作,并严禁用手指点,以防止突然打伤。

(6)移动或翻动物料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协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7)抬、扛较重的材料时,必须由一人指挥,齐拿齐放。

(8)使用压力机搬把不得长于1.5米。

(9)高空作业把螺丝时,必须用套搬子。平台上不准超负荷堆放物件,以防倒塌伤人。

(10)铆钉作业时,投铆钉必须专人投钉,接钉人必须戴面具。

(11)手锤铆钉时不准对面打铆,以免撞着头,不准用大锤代替。

3.3 电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电焊工面罩和电焊把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电焊把必须放置在干燥的地方,接地线必须完好。

(3)电焊机内应经常清扫,严禁有金属物品,内外线头接触应良好。

(4)电焊机连接线严禁与高、低压线路交叉,必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严禁露铜破皮,接头必须保持完好。

(5)电源电压与电焊机电压必须相符,送电后应检查是否正常。

(6)电焊工要尽量保持与火花300毫米的距离。

(7)在潮湿地区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有绝缘工具和保护用品。

(8)焊好的焊件禁止放在电线和易燃的物品上。

(9)严禁电焊把碰触各种钢绳。接地线不准接在钢绳的电柱的拉线上。

(10)严禁焊带电的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物件,将电拉断和将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后方可电焊作业。

(11)焊接火花与易燃易爆的气体或液体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10米以上。

(12)不准赤手换焊条和触摸电焊把的带电部位。禁止用电焊把点火吸烟,防止触电。

(13)电焊机起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禁止用水救火。

(14)电焊机电源开关必须设在箱内,使用的保险丝应符合规格,不得乱用。

(15)工作结束后电线应放在适当的地方或取回,不准乱扔。

(16)拉下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并清扫整洁。

(17)如有人触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木杆等绝缘物体进行抢救,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3.4 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1)气焊枪、工具等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焊接点与乙炔发生器的放置点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10米以上。发生器应放在人员较少的安全 地方。

(3)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防爆的安全装置和橡胶板,否则禁止使用。

(4)使用水式保险器要经常保持一定的水量,冬季应装有盐水,严禁不装水作业。

(5)乙炔带内如果有水应用氧气吹扫,吹完后待乙炔气反回,把带内氧气全部顶出后,方可点火作业,以防氧气回火爆炸。

(6)氧气瓶冬季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应用蒸气和热水烫的办法解决。

(7)高空或多层作业时,应把乙炔发生器和氧气压力表遮盖严密,并经常注意防止火星落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上,并防止行人带火靠近乙炔发生器,以免发生爆炸。

(8)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除尘器、煤气管道及高压线的下部和附近,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米以上。

(9)氧气瓶和压力表严禁沾染油脂。

(10)贮放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场所禁止携带明火、喷灯和其它发火的工具。

(11)乙炔发生器要勤换水、不准赤手取下电石笼子,防止烧伤。

(12)透嘴头时必须关闭乙炔阀门,点乙炔时禁止用火柴、打火机直接点,以防烧伤。

(13)运氧气瓶时必须两人抬,禁止直接用肩扛并要作到轻拿轻放、严禁乱摔。

(14)进行气焊或切割工作时,应由气焊工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15)工作结束后工具收拾好,电石灰和水不准随地乱倒,工作场所要整理干净。

(16)乙炔发生器内筒抽出后必须横放,以防爆炸。

(17)工作条件允许不用乙炔发生器而用集中供乙炔气的乙炔发生排时,必须严格遵守乙炔发生排的安全规定。

3.5 架工安全技术规程

(1)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属工具如:滑轮、链式起重机、安全带、绳扣、卷扬机及麻机钢绳的腐蚀断股程度等,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使用的起重机具,必须严格遵守 有关条款。

(4)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绑架用的木杆、跳板、铁丝等用具,绑架必须牢固,如有腐蚀或损坏不得使用。

(5)绑架竖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5米;横杆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支柔跳板之间距离不得超过1米。木板如有腐蚀裂纹连节者禁止使用。在易燃地区绑架子,必须用铁丝、铁管绑扎。

(6)跳板斜放位置时斜度不得超过35度,在30度以上的跳板中间应钉木条并加绑栏杆,木条每隔0.3米钉一根。

(7)架设和吊运大物件时,注意绑结的位置是否牢固平稳,重物放下时要注意坚固可靠。严禁超负荷,物件下面禁止有人。

(8)选择架设高空工具的地方时一定要注意远离架空电线、电缆、铁道,以免触电和被机车刮伤。

(9)联系信号要清楚,白天用鲜明的 红绿旗,晚间用电筒、电灯及口哨联系。联系人员必须是熟悉信号、经过训练的专人负责。

(10)使用链式起重机时,下面不准站人。使用千斤顶时,要注意防止基础歪倒。

(11)绑扎各种物件时,棱角处必须垫好,以防绳子被割断。在高空运物件时,下面必须有人看守。物件下面严禁有人。

(12)挂斗子工作时,必须绑扎牢固,并有预备绳。在高空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严禁往下掉东西。

(13)架工用卷扬机和绞车必须由班长指定人员开动,保证其安全装置完整好用并及时注油。

(14)架工必须懂得汽吊或吊具的升降手势和信号。

(15)一个人不许搬运大料,多人搬运时要有统一的指挥,齐抬齐放。

3.6 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3.6.1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6.2 必须停电后作业。

(1) 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短路线。

(2)为防止返串,必要时设专人看护或上锁,不能确认是否有电时当作有电对待,按有电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

(3) 先停操作电,后停动力电,严禁带负荷推拉开关。

3.6.3 确认工作完成后联系送电。

(1) 撤除短路接地线及临时安全保护装置,认真检查清点人员及工具。

(2) 检测绝缘、打扫现场、摘安全操作牌,两人以上联系送电,通知对方并交待清楚,先合动力开关,后合操作开关。

(3) 有母联设备的地方,要注意相序,进行合相检查,电位差不许超过5%。

(4) 所有电气设备装置的外壳必须保持接地良好,接地线要牢固可靠,严禁乱接,并定期检查。

(5) 雨天、阴天、雾天等作业环境不好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并确认已经停电后方可作业。

(6) 电气检修作业完毕后,必须试验以确保设备上的保护装置良好有效。

(7) 电工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电气仪表,严禁误用。

(8) 低压状态下带电工作时(380v以下),必须有工段以上领导在场,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工作。

(9) 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工作,两人以上监护,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工具。工作中严禁用金属尺测量电气设备。

(10) 所有配电室、变压器必须配备高压绝缘手套、靴子、高压试电笔、试验灯、绝缘拉杆和防火用具。

(11)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马上组织抢救。

① 先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电源。严禁用手拉触电者,必须用绝缘杆或绝缘手套,高处触电抢救时,一定要防止从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② 触电者如停止呼吸必须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将触电者抬到空气畅通、干燥的地方。待触电者苏醒后,送 医院继续抢救治疗。在抢救过程中禁止使用强心剂等药物。

3.7 液压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液压检修钳工必须熟悉液压站内的设备构造,准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检修项目,做好检修工作。

(2) 液压检修钳工到炉顶检查和处理液压缸、油箱和管路等作业,必须保证二人以上,严禁单人上炉顶作业。

(3) 工作前必须对所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齐全好使。

(4) 液压系统检修、更换部件时必须与主控室联系好,经同意后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例如用销子锁定机械等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 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上梯子要稳,脚要站牢。

(6) 液压倒班人员必须执行按班制点检制,每班必须上炉顶5次以上,检查各油点、报警器,并作好记录。

(7) 所属液压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液压缸附近不准有杂物,保持液压缸工作灵活。

(8) 对各种油类要分类保管,搬运时要相互照顾,防止挤手轧脚等事故发生。

(9) 液压站内严禁吸烟及一切明火,必须要动火时,要持有动火许可证,采取可靠、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0) 液压站内电气线路开关、接触器等设备必须设有消弧罩、消弧盖、消弧箱等安全防护措施,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火灾事故。

(11) 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发现破坏及时报告保卫科和作业区值班室,并保护现场,发生任何情况都要坚守岗位,不许擅自离岗。

(12) 液压站内地面液压设备周围不得有积油漏油,如漏油必须及时清扫。

3.8 白班配管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到煤气区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面具。严禁单人到煤气区作业。

(2) 在要害岗位动火时(卷扬机、发电机、油站等),必须到主管部门开动火证,施工结束后要熄灭一切火源,现场清理干净,由岗位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3)安装各种管道时不能与电线接触,防止触电着火,如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停止作业。在煤气、氧气、高压气等管道上作业,必须根据规程要求采取可靠措施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4)检修、更换和焊接各类管道及阀门时要详细检查各管道基础是否牢固、作业现场是否安全、管道的总阀门是否灵活好使。作业前应与用户联系好,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并设立明显标志(挂好安全牌等)。

(5) 新安装的管道在使用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防止使用时杂物堵塞管道。

(6) 在冬季检修或更换水、汽阀门时,必须要停汽、水。工作完毕后必须打开汽、水阀门,将管道内冷凝水排 除,以防停水、汽后管道冻裂。

(7) 送汽时必须首先检查管道检修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开汽门时应先打开排汽阀,如没有排汽,应先慢开几圈后停止送汽,听管内冷凝水流动情况,再慢开,最好从过汽管的温度来验证。

(8) 冷却设备及给水主管滤水器清扫前要与高炉联系好,清扫完后,应检查阀门是否全开、开正确,并会同高炉配管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9) 必须按规程使用电、气焊工具,否则禁止操作。

3.9 润滑工安全技术规程

(1)油库、油站严禁动火、吸烟。

(2)作业前将注油工具检查好,并检查油类是否有杂质及引火物。

(3)在料车、卷扬机注油时,必须和卷扬司机联系好,并索取操作牌后方可工作。

(4)各车车轮、绳轮注油时,要事先与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必要时应停车进行,以防伤人。

(5)所注的油及设备要保持清洁,以防脏物进入油道引起事故。

(6)在吊车、电炮等部位注油时,要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7)注油时应随时检查走桥、栏杆、设备等有无缺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刷钢绳油时,必须用帚把或用壶浇,严禁戴手闷子用手抹。

(9)注完油后将所有的工具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将操作牌送回。

3.10 电子称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穿戴好劳保品,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 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严禁烟火。

(3) 在现场各称量点工作时,必须事先与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并挂操作牌作业。

(4) 更换电子称压头时要确认架工是否已经将罐体和称斗顶起。

(5) 在煤粉更换料面计时,要确认罐内压力是否为零,并且要有岗位人员在场监护。

(6)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7) 高空、多层作业时严禁往下扔东西。

(8)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并将维修结果告知岗位人员。

(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10) 如有人员发生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抢救。

3.11 仪表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仪表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凡接触24v以上电源的作业,必须停电后作业。

(3) 停电作业必须两人以上联系停电,挂好安全操作牌,进行试电、放电,挂好接地线。

(4) 停电操作完毕,确认安全后联系送电。

(5) 凡有煤气的地方去检查一次仪表,按煤气区作业规程执行。

(6) 仪表工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仪表,严禁误用而发生事故。

(7) 去室外一次仪表或检查取出口,必须二人以上,严禁单人去炉顶等煤气区。

(8) 去室外作业必须走 安全桥,上、下楼梯要扶好,防止高空坠落。

(9) 一旦发生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按煤气中毒或触电事故处理,不得延误。

4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1 水泵房安全技术规程

(1) 进入泵房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泵体各部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地面各处都要进行清扫。

(2) 非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泵房,非岗位人员不得触动泵房内一切设备(检修人员除外)。

(3) 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更不准酒后上岗。

(4) 水泵停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达到随时起动状态。

(5) 发现水泵出水压力波动较大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检查,清除故障后再转泵。

(6) 运转水泵的水压、电流、电机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4.2 冷却设备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1) 高炉所属冷却设备应根据冷却状态的不同,进行砂洗或风洗。

(2) 风、砂洗冷却设备,风压应保持在0.45mpa以上,砂洗时间约为40~50分钟/根,风洗时间约为10~15分钟/根。

(3) 砂子在清洗前应经过筛选干净,粒度要均匀,并加热烤干后方可使用。

(4) 砂洗冷却设备时,应将冷却设备内的水用风吹干,送砂时应缓慢进行,以免堵塞。

(5) 砂洗完后,必须用风将管内的残留砂子吹扫干净后方可送水。

(6) 各部冷却设备清洗完后,必须由倒班配管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为有效。

(7) 放渣、出铁时严禁清洗渣铁口两侧冷却设备。

4.3 炉顶清灰安全技术规程

(1) 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做好安全预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到高炉炉顶清灰前必须与高炉取得联系,经高炉允许并了解所作业高炉的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进入现场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看好风向,对煤气含量较高的作业环境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戴上防毒面具,防止煤气中毒。

(4) 进入现场要走安全道、安全桥,上下走梯时要确认安全栏杆是否安全牢固。

(5) 进入炉顶作业要做好互保,严禁单人到炉顶作业和离开队伍单独行走。

(6) 清理机械设备积灰时,要同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待确认停电、挂牌并取得操作牌后方可作业。

(7) 清灰时要利用原有的清灰装置,严禁从炉顶平台直接向下清灰和掉物,做到文明施工。

(8)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通知高炉作业结束或交回操作牌之后方可离开。

5 其它安全规定

5.1 小型(临时抢修)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1 管理职能

(1) 本规定旨在规范小型(临时抢险修)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炼铁作业区各检修、点检、生产单位。

(2) 炼铁 作业区负责本规定的推广和执行。

(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3) 检修者和相关单位(岗位)遵照执行。

5.1.2 管理内容和要求。

(1) 检修项目确定后,检修单位要明确项目,检修负责人则对该项目检修安全负全责。

(2) 检修负责人针对作业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及与检修项目相关的其它生产作业,要系统地进行危险分析、评价,制定出保证安全检修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还要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岗位人员要主动向检修负责人提供与生产、检修作业同步存在的以及其它相关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供检修人员制定检修作业安全措施作参考。

(4) 要严格执行检修停电、停机、联系、操作牌使用等有关安全规定,做好确认。岗位人员要向检修作业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条件。

(5)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负责人要全过程地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确保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6)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各种安全设施,经作业负责人与岗位人员共同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交牌、试车,交付给岗位人员。

(7)凡两个单位以上(含两个)在一个系统内分头检修作业时,除各单位按各自的作业项目做好安全预测、安全交底以外,参与单位要指派专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检查。

(8) 节假日、中夜班的抢修作业,要由牵头领导负责,在勘察作业现场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然后向所有参与抢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指定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抢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1.3 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2)违反此规定按违章处理,由于违反此规定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型抢修安全作业流程如下:

(1) (2)

(3) (4)

(5) (6)

(7) (8)

5.2 点检员安全规范

(1)点检员安全规范适用于炼铁作业区点检作业区全体人员。

(2)点作业区机械、电气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总则部分及与其作业相关的设备系统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点检作业时,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规程。

(3)点检员必须熟知所负责点检区域的危险所在,进入煤气危险区,进行多层同时作业以及到其它危险区域检查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检查 作业。

(4)点检员向设备维护人员交待作业项目的同时要交待作业环境的危险所在,做好安全交底。

(5)对吊车等专用设备以及某一系统的转动设备进行检查、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若两处以上(含两处)同时进行作业时,没有取得操作牌的人员必须在系统主控部位设专人负责监控,防止一部分完工后单独试车伤害其它部位尚未完工人员。

(6)对点检区域内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备案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劣化倾向档案,加强点检,实行过程控制。

关于技术作业规程管理规定汇编(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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