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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内容涵盖但不限于:
1. 作业前的准备,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检查与佩戴、作业环境的评估。
2. 作业中的操作规定,如升降设备的使用、安全带的挂点选择、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3. 作业后的清理与设备归位。
4. 培训与教育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高处作业知识和技能。
5. 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规程的执行。
编制指南
1. 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 在作业前,需详细检查工作区域,识别潜在风险,如松动的构件、湿滑地面等,并采取预防措施。
3. 使用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并确保其正确穿戴。
4. 操作升降设备时,遵守设备操作手册,严禁超载或违章操作。
5. 设置清晰的工作信号,确保沟通畅通,防止误操作。
6. 高处作业时,保持警惕,避免身体失衡或物品掉落。
7. 作业完成后,清理工作现场,归还工具和设备,关闭电源。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其与最新法规、标准和实践相符合。
2. 复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结合实际作业情况和事故案例,对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3. 修订后的规程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发布,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更新内容。
4. 遇到新的作业环境、设备或技术时,应及时对规程进行临时复审和调整。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但不能替代现场的判断和决策。作业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在遇到不确定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高处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高处作业2米以上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在没有护栏等安全措施情况下必须两人以上,系牢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着要紧凑;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支架、脚手架、跳板等绑扎是否牢固可靠。
3、高处作业不得上下抛掷物品,材料工具要用吊绳扎紧传递。
4、地面要设专人监护,并划出警戒圈。
5、下方2米不得站人,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高作业。
第2篇 内装工通风、消防等攀登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施公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3、攀登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及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乡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7、踢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9、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使,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米是,宜加设护笼,超8米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
第3篇 酒店工程部高处作业规程(3)
酒店工程部高处作业规程(三)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级别:
a、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a、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b、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c、在离地面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d、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e、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f、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g、单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h、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i、 站在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4)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5)使用梯子的要求:
a、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d、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e、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
f、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g、单梯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h、梯子用完必须放回固定区域,不准到处乱丢乱放。
第4篇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交底内容:
1、凡是隧道井口临边处,每一层站台层的临边必须按《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制作标准的安全围护栏杆。
2、隧道井下高空作业平台(测量平台)四周必须有可靠的临边保护措施,梯子绑扎必须规范。
3、隧道井下盾构车架的上部、管片拼装平台临边也必须制作可靠的围护栏杆,车架的空缺处必须设置规范的过桥措施。
4、定期做好登高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的施工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5、严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登高作业,不准使用没有防滑脚、梯档缺档和腐烂的梯子。
6、高处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或系保险绳、严禁上下抛射任何物件。
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8、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系扣在有滑槽的钢丝绳上。
9、钢丝绳起吊棱角,刃口物件无可靠的保护措施不能起吊。
第5篇 高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第6篇 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 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 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 (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第7篇 高处作业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称为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的级别如下:
高处作业度 | 级别 |
2 ~5 米 | 一级 |
5 ~ 15 米 | 二级 |
15 ~ 30 米 | 三级 |
30米以上 | 四级 |
强风( 阵风风力六级以上, 风速10.8米/秒)、异温( 高、低温 )、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特殊高处作业。凡高处作业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 加设围栏 (墙), 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
(1) 禁区围栏 (墙) 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为;
一级高处作业 2 ~ 4 米
二级高处作业 3 ~ 6 米
三级高处作业 4 ~ 8 米
四级高处作业 5 ~10 米
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2)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 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 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 或危险信号旗, 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们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3. 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 禁止上岗作业。
4. 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作业负责人 (含班组长) 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检查各种工具和防护用具、机电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 直至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
上一页12下一页(2)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 检查脚手架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准备好安全带, 裤脚要扎住, 戴好安全帽, 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
(3)进行特殊高处作业, 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方案, 明确各级各岗责任人和监护人。禁止在露天进行强风 (六级以上大风) 特殊高处作业;
(4)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5. 建筑施工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 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 米, 在2 米以内时, 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 米以外, 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6. 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 不得乘坐货梯和非载人的吊笼,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投掷任何物件。不准将易滚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脚手架上, 工具、材料要放平稳牢固。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
7.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 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措施。
8. 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时, 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 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护绳等, 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 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踩踏。
9. 无论任何情况下, 都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
10.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 (每平方米能正超过270 千克) , 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超过3 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1.进行高处焊接、氧割作业时, 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品。若在锅炉、压力熔器、金属构件、大中型产品工件等处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 米时, 必须搭设活动梯台、平台及防护拦网, 禁止在无防护技术措施情况下登高作业。
12.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 应随时清扫, 不得有泥沙、冰雪, 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 并经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13.使用的工种梯子必须符合gb7059.186、gb7059.286、gb7059.386 标准规定, 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拉绳必须牢固可靠。
第8篇 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
为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使用方须严格遵照“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及如下操作规程使用高处作业吊篮。
1.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 设备用于涂装工程的,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每天使用设备前,吊篮操作人员须按高处作业吊篮日常检查表所载项目进行检查。
4. 乘坐吊篮的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将其挂扣在安全绳上。
5.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及物品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 吊篮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 严禁将吊篮当做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并严格控制载荷。
8. 设备发生故障时,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修理。
9. 设备在升降时,吊篮操作人员须密切注意电缆线是否挂卡在墙面或障碍物上。
10. 施工场所风力大于6级(相当于风速10.8m/s)以上时,应停止吊篮使用。
11.每天下班停用时,应将设备停放至地面或用绳索将设备固定在建筑物上避免随风晃动。
12.每天下班停用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以免他人擅自使用。
第9篇 内装工(通风消防等)攀登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施公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3、攀登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及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乡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7、踢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9、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使,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米是,宜加设护笼,超8米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
第10篇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第一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高度为2-5m;二级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三级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特级高处作业高度为30m以上。
第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者,禁止高处作业。
第三条 作业前,要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提升用具。(安全带、梯子、跳板、爬杆脚板、脚手架、安全网等)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四条 作业前,要划出安全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设专人监护。
第五条 使用梯子时,认真执行《梯子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进行高处动火作业,必须清除下方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 上、下作业面时,工具应放入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第八条 攀登时,做到手抓牢、脚踏实、精神集中,禁止站在不坚固的构架上工作,冬季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九条 站在吊板上工作时,不准站在吊板两端,避免吊板翘起使人从高处坠落。
第十条 高处作业时,不准把工具、器材等放在脚手架或建筑物边缘,防止坠落伤人。
第十一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和恶劣天气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若因抢险、抢修要求,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属具,清扫作业现场。
第11篇 工程项目高处作业须知规程
工程项目高处作业须知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上岗并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超过2米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6、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
7、凡未搭设处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必须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8、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9、登高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木杵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1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提升机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12篇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上下交叉作业
不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如果必须在上层物体有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内作业,上下层之间要设隔离防护层。
高处作业
要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作业时要带好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
各种物料用系绳或溜放的方法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物料。
作业人员不得相互戏嘻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改动或拆除防护设施。
攀登作业
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要攀爬脚手架杆件或在阳台之间跨越和攀登。
上、下梯子时,要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要手持物件攀登。
不要站在阳台杆件上、钢筋管架上、模板及其支撑上作业。
不要在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或作业。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第13篇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第14篇 化工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 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 (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第15篇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第二条: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第三条: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第四条: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六条: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第七条: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第八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第九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