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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1.1 搬运前准备 1.2 安全规定 1.3 搬运流程 1.4 设备使用与维护 1.5 应急处理措施
编制指南
2.1 搬运前,作业人员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执行搬运任务。
2. 2 所有搬运作业必须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鞋、护目镜等。
2. 3 在开始搬运前,应详细了解物品的重量、尺寸及形状,选择合适的搬运工具和设备,如叉车、手推车或吊车。
2. 4 搬运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摇晃或突然起停,防止物品损坏或人员受伤。
2. 5 对于易碎、有毒有害或贵重物品,应特别标注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2. 6 搬运结束后,及时归置工具,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复审规定
3.1 每月进行一次搬运作业规程的复审,由安全生产部门主导,结合实际操作情况修订和完善。
3. 2 复审时应考虑新的法规要求、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确保规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3. 3 针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在下次作业中实施,同时记录改进过程和结果。
3. 4 培训员工熟悉并掌握最新的搬运作业规程,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务必严格遵守。在实际操作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调整作业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共同优化搬运作业流程。
搬运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工地搬运作业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第2篇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工地搬运作业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第3篇 装卸搬运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合理穿戴发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装运过程不吸烟。
3.装卸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堆放高芳不超高,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牢。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人工装卸、搬运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使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须超高、超宽、超长时,应按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6.装车后、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车。
7.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8.装卸车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坚实平整,绳索套结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处须衬垫、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绳边不准站人。
10.在铁路货场装运物件时,必须遵守该货场的有关规定。
第4篇 工地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第5篇 作业指导书-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 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 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第6篇 作业指导书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 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 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第7篇 电动搬运叉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在使用电动搬运叉车前要检查搬运车的刹车系统和电瓶电量,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处理后操作。
2、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值(1.5t),货叉必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叉运转货物。
3、平稳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速度不应过快,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4、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遇到行人、拐角要减速慢行。
5、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6、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7、禁止使用明火检查电瓶电解液。
8、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摆放整齐,断开电源;
9、定期检查电瓶液、刹车系统、注意车架有无变形、松动等情况,忽视检查会缩短车辆寿命。
10、当电瓶电量不足时禁止在载物使用,并及时充电。
第8篇 搬运线缆安全作业规程
(1)线缆盘用汽车或光(电)缆拖车载运为原则,不宜在地上长距离滚动。
如需在地面作短距离滚动时,应按线缆绕在盘上的逆向进行;线缆盘若在软土上滚动,地上应垫踩板或铁架。
(2)装卸线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全体人员应行动一致。
(3)线缆盘不可放在斜坡上,安放线缆盘时,必须在线缆盘两面垫以木枕,以免滚动。
(4)线缆盘不可平放,也不能长期屯放在潮湿的地方,以免木盘腐烂。若盘已腐朽,应该更换好盘,倒盘时,各盘都应放在稳固的千斤顶上。
(5)线缆如需放在路旁过夜,必须将线缆盘上的护板完全钉好,以免遭受损失;必要时,要派专人看守。
(6)人工转动线缆盘时,撬杠(铁或木制)应坚实有棱,长度适宜,上端顶冲点要对着线缆盘的坚实部位(如穿钉头、铁盘的角钢或槽钢梁)。如遇软土,顶杠下面应垫木板,动作时要统一口令。
(7)装运线缆前,必须检查线缆有无破损,若发现破损不可运出,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
宋体(8)线缆装车后,应用绳索将缆盘绑固在车身铁架上,若车上无线缆盘座架,必须垫以木枕。行车途中,工作人员不得坐立在缆盘的前后方及上面。押运者还应随时检查木枕和缆盘的移动情况,如发现问题,停车加固处理。
(9)线缆装卸车,一般采用吊车。如用人工,不可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应用粗细合适的绳索绕在盘上或中心孔的铁轴上,用绞车、滑车或足够的人力控制线缆,使其慢慢从跳板上滚下。工作人员应远离跳板两侧,在3米以内不准有人行动。装卸时非工作人员不得在附近停留。
(10)装卸线缆如使用线缆拖车,根据不同对象,用三角枕木恰当制动车轮。
行车前应捆绑牢固,防止线缆盘受震跳出槽外。
(11)用两轮线拖车装卸线缆时,无论用绞盘或人拉控制,都需要用绳着力拉住拖车两端,慢慢拉下或撬上,不可猛然撬上或落下。装卸时,不得有人站在拖车上面和后面,以免伤人或摔坏线缆。用四轮线拖车装卸线缆时,两侧的起重绞盘提拉速度应一致,保持缆盘平稳上升落入槽内。
(12)使用线缆拖车运输线缆,除按规定设标志外,必须较一般汽车行驶速度为低,不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
(13)线缆不可骤然坠下,以免缆盘缘损坏或陷入地下压伤线缆。
(14)运输装卸搬运钢绞线时,安全注意事项同线缆。
第9篇 写字楼装修施工搬运等作业监管规程
写字楼装修、施工、搬运等作业监管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写字楼内各项装修、施工、搬运等作业流程,避免和杜绝因作业过程中产生中噪音、灰尘、气味及对建筑、电梯等设施的破坏,以及地面积水、火灾隐患等安全隐患的防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实施内容:
写字楼内所有装修施工的业主、租户的作业现场和施工人员行走路线,材料物品的、搬运沿途及电梯使用状况的监管,防止作业导致的干扰、影响,给其他业主、租户产生的投诉现象。
三、易发因素为以下几种主要情况主要投诉有以下:
(一)施工单位使用电锤、电钻或锯木等产生噪音;
(二)施工单位使用的油漆、涂料等味重材料产生的气味;
(三)施工单位拆装墙体、隔断、泥工墙体磨平作业等产生的灰尘问题;
(四)搬运过程中对地面、建筑(墙体、门、天花)、电梯等设施、设备破坏现象,以及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现象;
(五)对公共部位导致地面积水等不利安全现象;
(六)其它干扰和安全隐患。
四、应对措施
(一)装修施工应对:
1、各项施工作业进场前召集客户、装饰方负责人及物管部装修担当、保洁、客户服务保安消防科科长、经理组织召开施工说明会,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作业规程;
2、保安、保安主管或装修担当1次/小时巡视点检,客户服务保安消防科科长或物业经理1次天及设备部担当3次/天点检(附表一)
3、各环节点检发现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第一时间逐经报告处理;
4、问题点处理必须采取跟踪式处理,每班次结果应做好交接工作和详细记录工作。
5、有动火作业项目时(电焊、氧焊等),物管部保安消防科安排专人固定值守。
(二)业主、(租户)投诉应对:
1、接到业主、(租户)投诉,客服中心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上门表示歉意,并列入上报表中说明,并立即进行情况了解及向投诉业主(租户)表明改善态度,与施工方交涉改善结果或没有得到改善时立即逐级报告处理;
2、处理结果迅速向投诉方告知;
3、记录处理过程、结果,必要的需交接工作完成,日报表统计时必须作为异常事项内容统计说明。
第10篇 工地搬运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第11篇 人工搬运工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前,检查使用的搬运工具,经过的桥梁,人行道是否良好、是否牢固。
2、多人抬运重物时,须有专人指挥,搬运物体扎好后,应该详细检查,保证牢固。
3、共同搬运物体,动作必须一致,如途中有人气力不足时,应该统一放下处理。
4、高空抬运或上下斜坡时应该扶住手,稳步前进。
5、斜面滚运笨重物体,必须用绳拉住慢慢放下。
第12篇 装卸搬运工安全作业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搬运(或装卸)时的安全作业操作,避免人生、财产意外等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我司从事搬运岗位的员工。
3操作规程
3.1总则
3.1.1上岗前经过培训,熟悉本库存放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材料的性质,熟悉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有必须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1.2随时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工作时无不良情绪,禁止饮酒后从事搬运作业。
3.1.3听从合理指挥,拒绝一切存在不安全、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2搬运细则
3.2.1搬运物品前,应采取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衣着要全体、轻便。
3.2.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如货梯、推车、吊绳、托盘、叉车等)是否完好可靠,有异常时禁止使用,所有搬运工具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3.2.3吊车底下禁止站人,吊车操作必须要有专人指挥,车上与车下人员须密切配合。升降机内禁止站人,升降过程中要站在防护线之外。上下货梯时先要将货梯的转向轮固定好,防止货梯晃动将人摔倒。
3.2.4无论是人力搬运或者使用车类工具搬运,物品都不能阻碍人的视线。夜间搬运作业时,必须在照明条件充足情况下作业。
3.2.5尽量使用叉车等工具搬运较重物品。采用人力多人搬运同一重物时,应有专人指挥,应相互协调、保证步伐统一,要同时提起及放下物体。
3.2.6尽量避免在高空或车顶上进行搬运作业。如必须在车顶搬运作业时,先要做好防护处理,并且减少每次搬运物品的重量,由车顶人员负责指挥,车上与车下人员须相互密切配合。刮风较大或脚下结冰时禁止在车顶上高空作业。
3.2.7搬运距离较长超过30m时,尽量使用推车搬运,必须人力搬运时,要减少单次物品搬运重量。
3.2.8使用小车推拉物品其重量以一人能够推动为合适。单人单次搬运50kg以上的重物时须有人配合完成,单人单次搬运重量不得超过80kg。单人全日搬运总重量,管材不得超过20t,原料不超40t。
3.2.9连续搬运工作时间达2小时,至少休息10分钟。夏季在烈日下搬运作业时,使用配备的防暑用品,不可过量饮水,适当延长休息时间。
3.2.10搬运物品时应用手掌紧握物体,不可只用手指抓住物体,避免脱落。搬运物品时先靠近物体将身体蹲下,用伸直双腿的力量,缓慢平稳地将物体搬起,不要突然猛举或扭转躯干,不要一下子将重物提至
腰以上的高度,而应先将重物放至半腰高的工作台或适当的地方,纠正好手掌的位置,然后再搬起。搬运作业时,不要用力过猛,不可使用蛮力,不要轻易脱手,以防突然失手发生事故。
3.2.11当传送物品时,应移动双脚而不是扭转腰部。当需要同时提起和传递重物时,应先将脚指向欲搬运的方向,然后才搬运;当接物品的人未拿稳物品时,传递人不可松手。
3.2.12搬运负重物品行走时,应特别小心工作台、斜坡、楼梯等一些易滑倒的地方,搬运物品经过狭窄位置时,应注意两旁障碍物,防止手部擦伤或物品撞伤。
3.2.13所有物品的装卸搬运,严禁用抛、滑、滚、摔等方式,物品须轻装轻卸,重不压轻,堆码要稳固整齐。如货物上已标明“小心轻放”、“不可倒置”、“防湿”等字样,应按标志要求装卸,不可大意。
3.2.14货物堆放须到指定地方,要保持通道畅通,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小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管件、原辅料堆码总高度不超过2.5米,以防倒塌。
3.2.15搬运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将使用的工具检查清理好并放在规定的地方。
第13篇 作业指导书/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 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 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